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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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作者:漫空
第14节
“直到有一天,我将手插到一个男人的心脏里,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他身体里的温度跟我不同,很热,我感到快要被烫伤了。”
叶宇嘴巴扭曲一下,想问什么,可是看着朝闽一副自聊自嗨的样子,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不过朝闽将他撂倒,放在床上只是为了给他讲床头故事?
“后来,他们让我开始杀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杀。”朝闽的情绪有些落寞,他对叶宇轻声地抱怨,“杀太多人了,我不喜欢。”
一下就变成小孩,身体又没有逆成长,完全不可爱。
“为什么要让你杀人?”叶宇实在是没事做,只能跟着朝闽编故事玩。
“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这什么烂梗?
“我是最好的杀人武器,我可以杀死任何人。”朝闽的手指已经解开叶宇的上衣,他眼里没有一丝欲望,只有清澈的水光。“可是他们又觉得不满意,将我重新囚禁起来,可能是我不听话,因为我谁都杀,只要是人无论敌我都杀。”
越听越不对劲,叶宇困惑地看着他,看不到他脸上的悲伤,愤怒,仇恨,连一点动容都没有。
就好像他就是在讲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我开始感觉到无聊,从洞窟里走出来将他们都杀了。”
这是变态进化史?充满了番茄酱的渲染效果。
“杀光所有人后,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所以我独自一个人走遍江湖,去拜师学艺。可是每个看到我身上花纹的老头子,都想杀了我。”
“你不是在讲故事?”叶宇突然问,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些猜测,连声音都不稳定地抖了一下,可是前期那些换东西的经历实在太挑战他的常识。
朝闽很有耐心地说:“是真的。”
是真的……
叶宇突然想起朝闽先前,在月光下那个破碎的样子。
那一切都是被人割下来,又换上去的吗?
眼眶转瞬一热,叶宇眨了眨眼,“他们,他们是谁?”
是什么丧心病狂的疯子,才会对刚出生的朝闽下那种死手。叶宇感到自己额头上的青筋都在暴跳,僵硬麻木的手指气得颤抖不止。
“照世俗的称呼,父亲,母亲,叔叔,表哥,或者还有祖父祖母之类的。”
朝闽好心地笑了笑,“没事,他们都不在了。”
卧槽你个大爷,得拉出鞭尸才能泄他心头之愤,一群畜生。
朝闽伸手安抚地顺了顺叶宇起伏的胸口,“我对什么都感到好奇,什么都想学习,后来一个厉害的老头骂我,无心无情,孤独一生,永受诅咒。他说我是一个死不掉的怪物,会不断再生,手被人剁掉只要养一些时间就能长出来,皮肤被割开,也很快就能好了,只不过心脏被人捏爆我就会死。”
什么玩意?这根本不是人吧。
叶宇眼里的震惊完全无法压抑下去,朝闽难不成是外星人?这是武侠变玄幻,玄幻完了还觉得不过瘾又要成科幻是不?
“我学习了很多,经历了很多,时间过得越是久走过的路就越是长,看过的风景就越是荒凉,认识的人都怕我。我开始觉得很无聊,无聊到又开始想杀人。”朝闽的表情有一种空白的茫然,但是慢慢的,他想到什么,虚无的眼神放在叶宇的脸上。
他脸上的空白鲜活起来,连眼睛都带上温暖的光,“直到遇到你,你对我很好,好到成为我的心魔。”
叶宇还在愤怒着,听到朝闽的形容,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复,心魔完全不是一个好词。
“我想要与你纠缠一辈子。”
纠缠也不是什么好词,叶宇觉得朝闽的中文课该去上上。
“可是你又不接受,我抓来的那些人。”朝闽有些可惜地说。
叶宇苦着脸,看样子朝闽还不死心想说服他,将那些人全砍了给他做药吃。“我们找别的法子吧。”
朝闽的手指已经滑到他的衣服下面,手指的冰凉让叶宇感受到战栗,最后终于停留在下腹的地方。“别的法子,生怕你受不了。”
“死人不?”这个还是问清楚点,免得到时候好几条冤魂吊在身后,叶宇睡觉都不安生。
“不死人。”朝闽笑着说,“有点痛。”
叶宇豁出去了,“忍忍就行。”一个大男人还怕那点痛。
“可能有点冷。”朝闽又想了想,才轻声说,说不出的贤良淑德。
“衣服多穿点就行。”叶宇连痛都不怕,还怕个毛冷。
朝闽凝视着叶宇,最终还是低头在他唇上留下一个冰冷的吻。“那么,我会将你浸入寒潭,割开你的四肢,重新换经脉,然后在割开你的肚子,将种子拿出来后,换一个新的丹田给你。还有血液也要换掉,跟我一样的,只要熬过那段时间,你就跟我一模一样了。”
叶宇,……
朝闽摸着他的脸,眼里都是浓浓的爱意。“多好啊,叶宇,我们能永远在一起,我是怪物,你也是。我寿命比先天体质的习武者还要高很多,你也会是。我不会放开你,你也别想放开我。我活着,你更不准一个人死去。”
叶宇大脑当机,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直到朝闽再次吻住他,他才听到朝闽轻声的喃语,如枷锁又如欣喜的宣告。
“真好,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第70章 分二为一
永远在一起。
叶宇再也无法正视这么可怕的一句话,因为说完这句话后朝闽就上了他。激烈的喘息与交缠,第一次让叶宇没有感受到温暖,而是窒息的冰冷,这种冷意一丝一丝地紧扣着骨头,在四肢里游动。
朝闽动情时,眉梢眼角都是浅色的红,黑色瞳孔如同掉入血湖里般,慢慢被浸染上一层炙热的色彩。
这样的他美得令人忍不住屏住呼吸,担心一不小心就吹散了他眼里的情动与嘴角精致的笑痕。
叶宇能感受到朝闽体内那种濒临崩溃的失衡,种子的力量开始苏醒,与天池圣物交缠搏斗。种子迫切得想要回到朝闽身体里,大量的黑色的力量借着交合的机会拼命地重回朝闽的身体里。
到最后,叶宇疼得受不了。他奇怪地看着朝闽,终于忍不住喘着粗气说:“你发什么疯?”他才发现朝闽正处于暴怒中,明明一张温和的面瘫脸,结果动作粗暴到要跟要肢解他差不多。
朝闽只是一言不发深深地看着他,四肢与他交缠,肌肤相贴,呼吸近在咫尺。
“你对我感到失望?”朝闽的声音空起来,空如覆雪的荒原,“你刚才走入地下囚牢的时候,看我的眼神特别失望。”
叶宇沉默起来,他是气昏了头,但与其说是对朝闽失望,不如说是对自己失望。
他对自己恨铁不成钢。当看到那笼孩子的时候,这种恨烧红了理智,踢崩了他脑子里一直岌岌可危的冷静。他脑子里一时间充满的念头竟然是,他为什么不够强。如果他强悍到就算种子离身也能活下去,那么就不需要朝闽去冒险,不需要他更加丧心病狂地去制造杀戮,制造仇恨。
朝闽这个男人已经够黑了,可是叶宇不希望自己是抹黑他的一个原因。他恨自己为什么要让朝闽去操心,去谋杀,去构思阴谋诡计,仅仅只是为了他活着。
弱到只能踩着自己爱人的血往上走,叶宇愤怒到几乎想用剑捅死自己一了百了。
“你放开我吧,朝闽。”叶宇无力地动了动自己的手指,朝闽这个男人就有这种本事,好好的两情相愿他总能搞得跟强x犯一样。
朝闽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惧的颤动,他似乎在惧怕叶宇会说出离开他的话。
有钱有势还长得跟天仙一样,怎么那么没有安全感?叶宇觉得自己不表个态,这家伙能让他残废一辈子,一定是打小缺爱才这么变态的。
“我有些怕冷,也蛮怕疼的,而且不太能熬得住寂寞,所以你在抽我的筋剥我皮割我的肉的时候,能轻点就轻点。我不需要变得像你这样天下无敌,天下第二就行了,所以过程能简约就简约,还有你换经脉换丹田总要有东西给我换吧,别告诉我你又要去随便拉个人,来给我当货源。”
朝闽的呼吸渐渐加重,他的目光是那么深沉,又是那么压抑,似乎在审视叶宇的话的真实度。
叶宇皱着眉头,脸色不太好看,因为下身黏糊糊一片,他很想清理一下。
“用我的。”朝闽轻声说,却又再次重复,“全部用我的。我将自己的经脉抽出来给你,我的血肉给你换,我把丹田一分为二,你身体里的一切都会是我给的。”
这是何等的惨绝人寰,叶宇听到朝闽去抓人来给他当药,以为自己已经能淡定地面对任何坑爹的事情了,没想到还有更坑爹的等着他。
叶宇喉咙颤抖一下,想要阻止朝闽这种完全不靠谱的互分血肉的想法。
“我能生出来,我能再生。”朝闽似乎是怕叶宇会拒绝,语气有些急切。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不知哪里就戳到叶宇泪点。他嗓子有些酸涩,最终脸上的挣扎终于化为平静,甚至他还试着苦笑地调侃朝闽,“分给我后,你就不是天下第一了吧。”
一分为二的丹田,血肉经脉能再生,丹田却不可以。所以朝闽这是放弃自己的内力,自己的武功,来成全他活下去的机缘。
“你跟我在一起,我们还是天下第一。”朝闽慢慢地俯下身体,将头贴在叶宇的胸口,他听到叶宇的心跳沉闷地跳动着。浓密的长发蔓延在这个青年白皙的身体上,仿佛锁链,想要将这具完美的身体永远囚困在自己身边。
朝闽能听到叶宇身体里的生机如花开荼蘼,快到了极限,只等着凋谢。
第71章 你貌美如花
叶宇觉得自己要淡定,必须淡定,不淡定不行。不过就是做一个小手术,而且还给全麻,割割肉,换换筋,再切除一个坏死的丹田什么的,听起来不就跟阑尾炎一样无风险。
当朝闽牵着他走到那条黑漆漆的山洞小道时,叶宇发现自己开始腿软,这地方跟他梦里一模一样。他嗅了嗅空气,连那种腥冷腥冷的味道都没有变。
有那么几秒,叶宇都以为自己在做梦。
“这是什么地方?”叶宇觉得自己还是问清楚好点,朝闽领着他来的时候,只是说要做手术。
其实叶宇是考虑了很久的,毕竟要拿朝闽的肉、筋、皮、丹田啊,零零碎碎的往自己身上安装,就算朝闽再会生听起来也疼得让人头皮发麻。他觉得就是两个人决定一起过日子,也没有这么剥削另一个人的,可是眼睁睁看着朝闽去杀一堆人来给自己续命,更是糟心得可以。
叶宇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站在悬崖高桥上,摇摇欲坠得胆战心惊。
朝闽似乎是察觉到他的犹豫,用力地握紧他的手,手指的冰凉更甚,也不知道是谁的温度降下来。
“这是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山洞里的寒潭能让你快速恢复身体。”朝闽面色平静,语气还带着点雀跃,似乎将自己的一切分给叶宇,是一件让他心潮澎湃的幸事。
“我梦过这个地方。”叶宇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做的梦告诉朝闽。
例如他被人吊起来抽筋剥皮,或者是他在这个洞里面当变态肢解狂,顺便也将那个莫名其妙的老头描述了一遍。无论那个老头是不是幻觉,叶宇还是觉得跟朝闽说一下比较好,免得将来朝闽会被暗算。
朝闽目光阴沉地看着山洞小道最蜿蜒黑暗的地方,他嘴角的微笑不变,连听到叶宇说起那个跟只苍蝇一样的糟老头,也无动于衷,只是领着叶宇一直往前走,走进最深沉之地,宛如踏入地狱中。
“那只是梦而已。”朝闽笑着说,他的声音奇异地与山洞里的阴寒和谐地融为一体,有种入骨入髓的阴凉。
叶宇并没有觉得朝闽的语气有什么不对,他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接下来的手术上。为了使他术前安心,朝闽已经将那些笼子里的人放了,据说有几个罪大恶极的,也顺手宰掉。
叶宇听后心情沉重,不是为了那几个死掉的坏人,而是朝闽本来就是最大的恶人,不知道哪个时候就被人抓住顺手宰掉,就跟他杀的那些人一样。
有时候多年来的三观竟然动摇起来,叶宇抬头看着先行几步的朝闽的背部,袍子的弧度很顺畅,可以隐约看到他走路的时候,衣袍上隐隐出现的背部轮廓。
如果有人要来报复,叶宇觉得自己会护住的人只有一个朝闽吧。
不管来杀他的人是坏人,还是好人。是有目的,还是有仇的。
一时间,叶宇竟然发现自己变得薄凉,兜兜转转一圈下来,满脑子竟然就剩下一个男人。
小路走到尽头,出现一个洞口,黑暗逐渐褪去,出现一层朦胧的白光。朝闽领着叶宇走进去,出现的场景熟悉得可怕。依旧是那个散发着寒气的水潭,水潭的水清冽暗蓝,深不见底,水潭上方有光从石头缝隙里投射而进,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叶宇敏锐地看到水潭旁边的石头上,有陈年血迹。他嗅觉里那种血腥味更加浓郁,明明潭子里全部都是水,叶宇却觉得以前这里全部都是血。
朝闽没有松开叶宇的手,他直接就走入水潭里,水潭中央下面有一道石梯,脚踩上去水漫过脚踝处,叶宇踩过潭水,鞋子顿时湿透了,一股尖锐的寒意从脚底板钻出来,他立刻打了个哆嗦。
朝闽似乎是立刻就感受到他的不舒服,回身拦腰一抱,将他横抱到自己怀里。
叶宇老脸一红,都什么年纪了,还被公主抱,没等抗议什么,朝闽已经脚步如飞,旋身上了水潭中间的石台上。将叶宇放上石台后,朝闽顺手将他的鞋子给脱开。
“冷吗?”朝闽低头伸手去触摸叶宇的脚踝,长发垂落在肩下,眼眸低垂的时候竟然能在他眉间看到温柔般的雾气。
叶宇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好看,墨发白衣,连朦胧的光线都只掉落在他身上。
看愣了一会,才有些尴尬地说:“我没有那么娇弱。”其实有时候朝闽还真把他当成瓷器了,刮蹭一下就急上心头,皱在眉间,他糙活了这么些年,连他上天堂的父母都没有这么娇生惯养他的。
朝闽温和地笑了笑,就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一套工具来,是手术刀。
看着他摊开布条,上面别着崭新锋利的刀子,叶宇感到自己的皮肉在疼。
朝闽似乎要安他的心,他拿出第一把小刀子说:“一点都不痛,我会先让你沉睡,再将你放入寒潭里,水会冻住你的知觉,在割除种子的时候,必须保证你的筋脉顺通,所以第一道工序是换脉。”
叶宇的身体已经拖太久了,久到各处经脉都在崩溃。朝闽不可能在他的身体这么糟糕的情况下,将种子拿出来。
叶宇拧着眉头看着那些可怕的刀子,见朝闽脸完全没有异色,突然问:“那你痛不痛?”
朝闽好像没想过他会这么问,手指一滞,上面的刀子隐约出现他的脸,他听到自己理所当然的回答:“我不怕痛。”痛这种感觉,反而是他最不敏感的。
叶宇看到他这种鬼样子,就跟心脏被人捅刀子一样,闷疼到抽筋。
“手术多久?”
朝闽认真想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从换脉到将种子离身,最后换上丹田的过程是三天。三天后你还必须在这个地方睡一个月,才能真正痊愈。”
叶宇用手指扣着石台的地面,不小心指甲就刮下一层血迹来。他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指甲每刮一下那些血迹,他自己的血就先冷一分。
一个月三天,听起来就是睡一觉而已。
不痛,什么也不用管,睡醒了这个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就成为自己的。
那朝闽自己呢,问他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怕痛。
谁不怕痛,怕痛是每个人的本能。不怕痛的人,不是死人就是有病。
叶宇突然伸出没有穿鞋的脚,去探了探潭水,刺骨的冷从他的脚趾瞬间窜上头顶,让他立刻打了一个哆嗦。不仅痛还冷得让人受不了,朝闽就打算让他睡觉,让他全麻一个多月,然后他自己痛不欲生个三天,再寂寞个一个月吗?
就是娶个老婆也没有这么贤惠的。叶宇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都决定娶他了怎么还怕冷怕痛怕吃苦呢?
什么难事都让朝闽自己做,这不是妥妥的渣男即视感?
叶宇边唾弃自己边下水,水潭非常深,脚根本踩不到底。朝闽伸手揪住叶宇的衣袍,他坐在石台上,袍衣逶迤一地,低垂着头对叶宇说:“我先让你沉睡。”
叶宇整个人已经浸入水里,而朝闽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放,叶宇皮肤全部起鸡皮疙瘩,他看到自己张口就是大雾,冻得受不了。也不知道朝闽出生就被人扔到这里,怎么还没有死。
叶宇下定决心要杜绝自己那种怕吃苦受累的坏毛病,现在不比以前他还在家里宅的日子,那时候单身一个人有存款有爱好还有一辆自行车,日子过得潇洒无比。
现在已经拖家带口了,再这么娇娇弱弱不堪重负的,将来怎么面对江湖险恶,怎么养家糊口,怎么让朝闽过上好日子。
要是满江湖都要追杀朝闽,他难不成还要躲着不成。
叶宇抬头的时候,刚好能看到朝闽低头的凝视,他暗沉的眼眸里红光隐隐,脸色洁白如玉,眼尾微微上勾出一抹精致的弧度,在大片黑暗中,唯独眼前这个男人会发光似的,光雾都围绕在他四周,美如幻境。
叶宇突然伸出手,湿漉漉地触摸到朝闽的脸,一寸一寸珍惜地抚摸过他的脸部皮肤,似乎想在上面寻找到上次看过的那些裂痕。
“别让我睡觉,朝闽。”叶宇说话时,磕碰颤抖得可以看到自己呼吸的雾气,真是冷到骨子里。
朝闽不赞同地沉下脸色。叶宇看了立刻开口解释,“我要变强……变变……变强。”
朝闽冷声道:“等你睡醒,就能变强。”他分一半给叶宇,包括自己的内力。
叶宇发现朝闽听不明白自己想表达什么,他耐心地解释,“不是这种强,而是心境,练武的心境。”
朝闽眸光里的红色更加浓郁,似乎已经捕捉到叶宇话里的意思。
叶宇光是在这里泡一会就痛得受不了,他边忍受寒潭的折磨边说:“你该清楚你给我的,跟我自己领悟的完全不同。根基不稳是大忌,我没有任何基础,所以哪怕我身体里的习武根骨再好,就是先天带属性的也没有用。如果我想要习武,那么我就得吃苦,让我醒着,朝闽。”
这具身体的前身,还不是在竹林里耗了几年,才硬生生将自己打磨成一把硬剑。习武的心境,永远重过习武的根骨。
朝闽眼瞳已经完全转红,他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低沉下声音说:“以后学习也不晚,你悟性不低,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叶宇嘴唇发白发抖,感觉自己快成冰棍了,朝闽还在他耳边拼命催眠。
“会非常冷,而且你不睡觉的话,我无法杜绝你的痛感,割肉抽筋的痛苦不是你能受的。”朝闽指缝突然闪出一把小刀,薄如蝉翼的刀片,握住他的手翻过来,刀子就贴着叶宇的手腕处,朝闽冷声说:“这种痛苦,你受不了。”
叶宇完全能感受到刀锋抵住自己皮肤的战栗感,绵长的,阴冷的,窒息的痛苦。
“你在这里呆了几年?”叶宇面无表情地问,伸手突然压住刀子,割入自己的手腕里,血顿时涌出来。
朝闽眼瞳紧缩,想要抽刀却犹豫,似乎想让叶宇感受到这种痛而退缩。
可惜叶宇没有接受他的好意,继续地压着刀子质问:“你被人割了多少刀?那群王八蛋将你泡在这里多久?你痛了多久?你冷了多久?”
血越流越多,落到朝闽的衣服上,沁开了大片的血迹触目惊心。
朝闽手里的刀子骤然消失,他表情冰冷地伸出手压住叶宇手腕上的伤口,叶宇却用手抓住他的手指,认真地继续说下去,“我不怕痛,朝闽。”说完,还笑了笑。
朝闽看着自己手指上的血迹,一种爆烈的怒气就快要疯涌而出。
叶宇却突然仰头,依旧是那种死不悔改的模样,“我们会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朝闽点头,他根本无法想象叶宇离开后的世界。
“那么就没有理由你自己一个人孤独的地割肉给我,而我却在呼呼大睡。要痛就一起痛,要冷就一起冷。”叶宇语气强硬,表情严肃,“我们也算是领证的,如果要在一起就要有在一起的觉悟。你承受的,我也要分担。”
朝闽心尖好像被扫过什么,一股暖流覆盖住他暴怒的情绪,他突然觉得不冷了,因为叶宇的话就如火焰一样燎原而起。
叶宇眼眸漆黑,却流转一种极其有生气的光亮,他唇色发白,笑容却非常灿烂。他满手血地抓着朝闽的衣服,自信满满地说:“等我变强了,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这才是男人过日子的态度,而且朝闽长得这么招人,整天出去抛头露面的,哪天要是被别的小妖精给勾搭走了怎么办。
朝闽却觉得,此时此刻的叶宇,非常好看,就如同他还在竹林里那样,坐在竹楼上倾听雨声,雨水落到他的手指上,也可能在那一瞬间,就落到自己的心头上。
第72章 换脉
朝闽眼里的阴冷隐去,他笑颜和熙,略带点孩子气,“好啊。”
这一笑倒真是容貌精致,称得上貌美如花。
叶宇还以为得撒泼耍赖,满地打滚才能让朝闽松口呢。其实他心里也是怕得可以,没有麻醉剂硬生生割肉,比关大爷的刮骨疗毒还要壮烈。可是话都说出去了,大男人爱面子,怎么也得撑下去。
就算疼到痛哭流涕,也好过畏畏缩缩不敢前进。
叶宇身体有些松懈,呼吸间都是雾气,他勉强笑了笑,“那就来吧。”早死早超生,能快一秒就是一秒。
说完,手猛然伸出去,上面的刀痕还在,血凝固了一些,衬托上他白惨惨的皮肤,吓人得可以。
朝闽笑颜还在,手指轻轻摸上叶宇手腕上的伤口,就如同在抚摸一朵花般小心。然后他突然俯身低头在叶宇耳边说:“等事情了了,我陪你回竹林好不好?”
叶宇觉得耳边一软,沾上的呼吸有些冰凉,却痒到心里去。“恩,好。”他有些迟钝地点头,却忽然发现眼睛睁不开,试着挣扎,想摆脱这种疲惫欲死的状态,意识却完全模糊起来。
最后的意识,只有手腕上冰凉的伤口再次被割开,疼痛袭来半秒不到,痛觉却突然失踪。
叶宇很想骂,朝闽你这个骗子。以后我不够强被那些所谓的正义人士群殴早死了,谁能撑到最后帮你收尸。
朝闽握着叶宇的手,他手腕上的血开始流淌出来,朝闽嘴边的笑容消失,眼里的煞气再次出现。他脸色骤然一沉,拈指成花,金色的莲花急速绽放,又急速凋谢,金色的粉末全部散入叶宇的身体里。
叶宇的呼吸声更加微弱,也更加稳定,他黑发散在寒潭里,墨色的发与惨白色的脸孔呈现出一种极端的对比。
红色的花纹出现在朝闽的后颈部,开始蔓延全身,朝闽的眼睛颜色也开始改变,由黑变红,兽性突显。
他浸入寒潭里,熟悉的冰冷勾起他熟悉的记忆,以往那些冰凉刺骨的画面都随着叶宇的到来而破碎开,他伸出自己的指甲,开始划裂开叶宇的衣服,露出青年健美赤裸的躯体。
花纹已经蔓延到手指上,朝闽伸出食指,薄薄的一层透明的指甲,闪着温润的光泽,指甲缓慢地从叶宇的脚底开始往脚踝,小腿,大腿,上身,划出一道循环全身的经脉图。
剥皮挖脉这种痛苦,他怎么可能让叶宇承受。就是因为自己经历过,才不愿意让自己唯一在乎的人再次经历那种地狱般惨痛。
朝闽手指出现一把银色的刀子,这套工具全是当年用在他身上的,就工艺与作用而言,几乎完美无缺。
金色的丝线全部缠绕上刀子,可以封血封魂,锁住叶宇的神识,让他彻底沉沦在黑暗的梦乡里无法苏醒。三天手术,一个月的休养,他都绝对不会让叶宇醒过来。他有更多温和的方式让叶宇变强,绝不容许他用这种方式。
潭水的清澈慢慢被血水染浑,朝闽身上的花纹更加妖艳,他能感受到自己的血肉裂开,又生长的过程。他开始用刀子,小心谨慎如同在雕刻艺术品的虔诚心态,去剥离自己的经脉,一条一条,带着金色的佛力。手指一丝颤抖都没有,就怕经脉多出一条刮痕,会不够完美。
花纹入肉入骨,痛不欲生。
朝闽却是笑着的,他的血液融入到叶宇的身体里,他经脉在叶宇身体里,他的血肉填补给叶宇,这种合二为一的痛苦伴随的是巨大的狂喜与快感。
他神经质地伸出满是血,也缠满花纹的手,捧着叶宇平静地沉眠的脸孔,听着他因为被禁锢在黑暗里而跳得缓慢的心跳,还有因为经脉入肉而开始畅通的内力欢腾,就好像听到竹笋破土,带着无限生机重生。
朝闽皮肤上的花纹开始出现裂缝,他的力量又要开始枯竭,所以外表终于撑不住呈现出丑态。
种子还在等着,就等着朝闽最后将它掏出来消化掉,它已经过熟,熟到快要爆发。
时间就像是潭里的血液一样,过去得越久越是粘稠。朝闽花了两天的时间,终于弄好最费时间的一道换脉工序。他慢慢将叶宇的伤口缝起来,为了怕痊愈后会给叶宇留下疤痕,他完全不敢松懈,手里的针线含着金色的力量,每没入一针就治疗一下。
经脉换好了,朝闽手指不稳地按着叶宇的丹田处。他破碎的脸孔,眼瞳由红变黑,一种贪婪而无理智的情绪出现,因为力量过度枯竭,他极度渴望叶宇体内的种子力量。
渴望到,恨不得用手穿过他的丹田,直接将那枚最美味的食物掏出来塞到嘴里。
沉睡的叶宇,就像一颗水灵灵的大桃子,让饥渴的野兽躁动不已。
吃了他吧……
朝闽的大脑被兽性控制,指甲已经快要插到叶宇的肚皮里。
把他吃了,他就是你的,谁也无法夺走他。
脑里一片空白,他的手指颤抖不已,就差一点将叶宇直接开膛破肚。朝闽突然停手,喘息着用手捂脸。他眼里闪过惊恐,又害怕的情绪。第一次无法把握自己能不能撑到最后,因为他渴望叶宇身体的血肉气息,已经渴望到快要发疯了。
如果他现在强撑着将种子掏出来,当种子离开叶宇身体的那瞬间,他会彻底发狂。他无法肯定到时候沉睡的叶宇会不会被自己撕成碎片。
现在还不行,至少让他恢复一点力量,再给叶宇进行最后的换丹田手术。
朝闽身上的皮肤已经烂得不像话,而且他拘束叶宇的神志,逼迫他沉睡的力量也在减弱。为了要压迫自己的兽性,朝闽浑身哆嗦得从水潭里爬出来,他不敢回头去看叶宇,就怕忍不住会吃了他。
跌跌撞撞地往更深的山洞里走,他知道怎么束缚自己,走到更深的洞里,彻底隔绝叶宇的血肉气息。血水从他身上流淌下来,在路过的地方留下明显的血路。
朝闽刚离开水潭不久,潭水就开始波动起来,一股黑色的力量慢慢从叶宇身上溢出来,似乎想要追随朝闽而去,可是却又找不到路。
叶宇似乎有所感觉,平静的睡容终于出现波动,他先是挣扎着想要睁开眼,挣扎了许久睫毛猛然颤抖,才像是从噩梦中醒过来一样喘息着睁开眼。
叶宇茫然地看着水潭上方的光线,总觉得自己忘记什么。沉默了一下,他突然跟只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从水里跳出来,生气地怒吼:“朝闽!”
声音轰然,内力爆发。
一块石头竟然被叶宇震动下来,叶宇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经脉尽通,丹田力量充沛得跟要爆炸一样。从水里跃出来,却不见朝闽的影子,本来想往外狂奔去寻找他。却看到自己脚下全是血,血迹断断续续从水潭延伸到更深的黑暗里。
叶宇脚步一顿,接着快速转身顺着血迹往前大步走过去。
“朝闽,朝闽你那里去了?”叶宇担心地低头看着血迹,往深洞里狂奔,就怕朝闽自己挖肉抽筋出了问题,不知道躺在哪里等死。
他是看透那个闷骚男了,有事从不说,吃苦受累一肩扛,明明是反派吧,深情起来就跟头大黄牛似的,脑筋当机的蠢货。
“朝闽。”叶宇鬼哭狼嚎。
深黑的洞窟里,朝闽似乎听到叶宇的声音,他轻轻睁开眼,在浓稠的黑暗里,纯黑色的眼瞳里爬满了裂痕,那是跟他身上花纹一模一样的图案。
无机质的眼瞳里,不见人性,只剩下无尽的贪婪食欲。
第73章 快吃吧
叶宇深深地吸气,他试着去嗅空气里微弱的新鲜血腥味,因为黑暗让他看不清楚血迹延伸到何处,只能靠这个笨办法。刚刚醒过来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劲,耳聪目明,神志清晰,内力通达,浑身都是劲。
他甚至能看到头顶岩石上那些细微的痕迹,还有水珠滴落,从空中到地上碎裂的全过程。这种感觉比他从洞仙派山洞里,第一次醒过来时还要美好。
可惜一想到自己现在这种健康得不像话的模样,是用朝闽的血肉换来的,叶宇就完全笑不出来。而且一定出问题了,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丹田里沉甸甸的,天池那朵花跟种子泾渭分明,互相憎恨地在他丹田里各自占据一半,都在想法子要怎么弄死对方。
种子还没有掏出来朝闽就遁了,不是做手术失败反噬自身,然后凄凄惨惨戚戚地不知道躲到哪里等死吧。叶宇其实最怕朝闽这种人了,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他最应付不来的就是什么事情都不说,累了不说,苦了不说,有困难不说,人前对你笑,人后自个舔伤口的闷骚家伙。
都是大男人,你倒是大方点,又不是小女生什么都要翘着兰花指让你猜猜猜。有什么搞不定的说一声会死吗?就是困难大到两个人搞不定,各自分一半死得也痛快点。
叶宇边鄙视朝闽的小女儿心态,边在山洞里快速地移动,他现在轻功恢复,就是目不能视也比武功尽失好一点。
顺着血腥味,叶宇好不容易走到山洞转弯处,脚下都是碎石头竟然摸不到路了。他在黑暗里,伸手摸了摸前方,全部都是石头,好像是被人打碎上方的岩石将前方的洞窟给堵塞起来,故意不让人过去。
叶宇摸了摸那些碎石块,手伸回来的时候,手掌黏糊糊一片,凑到鼻尖一闻,腥冷的铁锈味让他后颈部一寒。
血腥味。
叶宇手指忍不住攥起来,用力得将手里的血浆给碾挤出手指缝隙。到底流了多少血?得多少血才能这么洒满一路给人当路标。正常活人这么一桶一桶血地往外泼,早死了。
叶宇愤怒得差点咬碎自己的牙龈,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牙缝里都是血腥味。伸手就开始拼命地扒开碎石块,在黑暗中,他眼眶开始湿热,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因为还没有遇到一个能为你流血流成河的蠢男人。
“朝闽。”叶宇边抓开石头,边殷切地大喊。他怕自己慢了,朝闽就死在里面变成人干。
手指内劲缠绕,就跟小型挖掘机一样好使,可是对叶宇来说远远不够,也不知道朝闽打碎了多少石头,洞堵得特别严实。他都怀疑堵得这么深厚,空气能不能进入。
一想到朝闽在里面窒息地打滚着,痛苦而凄凉地挣扎着。叶宇两眼泪汪汪地刨石头,就跟在寻找地震后房子底下的爱人一个德行。刨了一会,叶宇突然听到一种怪异的声音,在石头缝隙那边,细细碎碎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指甲划过石缝的咯吱声。这种声音尖利无比,在黑暗中让人后背发麻。
就跟有人用坚硬的指甲在划玻璃,咯吱咯吱个不停,足以让人后背汗毛都齐齐出来跳舞。
叶宇立刻脑补出,朝闽很痛苦,可能是里面没有空气他又虚弱得出不来,所以在用手指拼命抓石头。一下心脏就疼得受不了,他立刻伸出袖子将眼里那些没有用的眼泪给蹭干净,然后丹田力一沉,手掌瞬间坚硬无比,就在叶宇正要在石头上打出一个大洞,将受苦受难的朝闽放出来的前一秒。
嘣!碎石堆在里面被轰出一个洞来。
几丝光线,虚弱苍白地从小洞那边飘落进黑暗里,投射到叶宇的身上。
叶宇手掌的力气因为被这个意外而惊散了,他立刻试着喊了一声,“朝闽,你在吗?”有光就代表那边有空气,那么短时间内倒是不用担心朝闽会闷死。
那个小洞白蒙蒙的,叶宇试着闭上一只眼睛去窥视里面的情况,他怕自己挖太急切会让碎石块倒塌,砸到朝闽身上就得不偿失。
小洞那边一片白光,因为长期黑暗的原因,这种白色的光芒一下就刺激到叶宇的眼睛,让他忍不住眼眶泛红。他不舒服地眨一下眼睛,再睁开眼的瞬间白光消失,一颗冰冷的,充满裂纹的黑色眼珠子骤然近在咫尺,几乎近到贴入叶宇的眼瞳深处,冰冷尖锐的目光仿佛要刺穿他的脑门,掏出他的脑髓。
叶宇一下就被吓到,他猛然往后退开,心跳急速跳动起来。后知后觉才发现是对面小洞的家伙跟他一个意思,想通过这个缝隙来看外面的情况,结果他们就斗鸡般地对上眼。
叶宇才觉得不对劲,后脑勺嘶嘶作响,一种本能的预警让他浑身冰凉起来。
他觉得那颗眼珠特别熟悉,也特别陌生。甚至都不像是人类的眼睛,叶宇再次回想起眼珠子的细节,非常……怎么形容来着,兽性。
一种锋利,冷酷,毫无人性,比玻璃珠子还要没有感情的视线。
突然间,叶宇突然想起朝闽第一次在月光下,那种形似野兽,破碎不堪的模样来。那时候他开始碎裂的眼眶里,那种黑暗也是这种无机质的光泽,无机质的渴求。
就跟要吃人一样。
这是力量枯竭到底了吗?叶宇停下刨石头的动作,据朝闽自己说,力量如果枯竭到一定程度就会六亲不认地开始杀人。这是朝闽在说起过往的时候,轻描淡写的描述。
可是朝闽可没有说,他是什么杀人法。
也许事情还没有糟糕到那种程度,叶宇忍不住声音放轻点,“朝闽,有困难你说句话吧。”不然他实在是担心到,五脏六腑都拧成一团了。
碎石堆那边的山洞静谧无比,就好像刚才对上眼只是叶宇的错觉。叶宇觉得也许朝闽已经虚弱到连话都不会说了,这一路的血迹跟下来,没有几个人能撑得过流失这么多血量。那掉落的血迹,毫升都能以万来作单位了。
叶宇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扒开剩下的石头,手刚摸到一块碎石,突然那种咯吱的声响又出现了。这种声音简直让人炸毛,折磨得听觉都快要打起滚来。
叶宇呼吸滞涩,他的动作停了一下,接着又挪开一块比较大的碎石。忍着咯吱声,将手伸入碎石缝隙里,刚要继续掏石头时,手腕突然被什么死死抓住。
叶轩几乎无法准确地形容这种触感,冰冷,干燥,粗糙,颤抖,比被蟒蛇缠身还要诡异。
“抓到了……”
一声嘶哑,贪婪并且阴沉的笑声响起。
与此同时,碎石堆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给掀开,石块四散,白色的微光随着四散的石块而全部流淌而出。叶宇只来得及单手挥开那些袭击而来的石头,手腕还被人紧紧地抓着。对方抓得那么紧,紧到掐肉,断血,入骨。
等到叶宇意识到山洞堵塞的碎石块,塌陷出一个能容忍进入的洞口时,他才顺着自己的手腕往上看,就看到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孔。
如果不是有心理准备,叶宇一定会被朝闽眼前这种破皮翻肉露骨的惨样给吓到。
他的脸几乎没有一块好肉,那些花纹已经撕裂他的脸孔,他的血肉,深深烙印进森白的骨头里,甚至锋利到想钻破白骨,将朝闽碎尸万段。
这种模样,让叶宇胸口发紧,实在是说心疼都嫌太少。
“朝闽……”你怎么弄成这样。
话还没有说完,叶宇就顿住,他一时都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得肩膀处一凉,空气中的血腥味更加浓重起来,什么液体在他肩膀处潺潺而流。
朝闽的指甲穿透叶宇的肩膀,指甲扎入肉里,一时遇到骨头有些费力,他努力掏了掏那片温热的血肉,手指终于穿过骨头,彻底在叶宇肩膀上开一个洞出来。
美味的……鲜血。
朝闽眼瞳里的破碎花纹,红艳无比,就如有一只凄丽的食人野兽蹲踞在里面。
叶宇鼻间都是血腥味,连口腔里都塞满了这种不舒服的味道。他似乎想对朝闽说些什么,却发现嗓子干涩,好像什么话都不足以让朝闽停止下来。
朝闽的手指又从他的肩膀抽出来,扯下一片温热的血肉来,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指甲上的碎屑。这个人太美味了,太好吃了。血液顺着他破碎的皮肤往下流淌,这是一种已经脱离人类范畴,只剩下食欲的兽性姿态。
叶宇突然平静地叫了他一声,“朝闽?”
这声音轻柔得就似在唤醒一个正在沉睡的婴儿。
朝闽嘴里含着手指,上面都是叶宇的血肉。他似乎是听到叶宇的叫声,奇怪地抬眼看他,一派天真无邪的模样。
叶宇再次叫了他一声,“朝闽,你痛不痛?”
身体都破烂成这样了,血还在拼命地流着,比起他,叶宇都不觉得自己身上这点伤口算什么。他也不知道朝闽还能不能听懂自己的话,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我说,就给你吃一只手,再多就不可以了。毕竟以后我们还要行走江湖,你吃太多我没有手拿剑怎么对付仇家,满江湖都要追杀我们的。”
叶宇也不捂着肩膀,任由那些血流淌着。他口气非常平淡,跟朝闽商量的时候,就如同在跟他说今天的晚饭要吃什么。
“一只手,我还能当杨过。给你吃完后,如果你还没有理智我就要开始反抗,所以你也要努力点,快点恢复原来的样子。”
叶宇将那只血淋淋的手抬起,伸到朝闽嘴边,“快吃吧,吃完后我们还要继续割阑尾手术。”
第74章 我爱你
血腥味就如同盛开到极致的罂粟花,浓郁的香气缠绕在四周,撕裂朝闽的理智。他的身体里空洞洞,只余下冰冷的食欲在叫嚣,这种中毒般的引诱,让他忍不住俯身,要去慢慢品尝这种丰盛的饕餮盛宴。
他觉得自己明明已经忍受不下去,可是脑子里却一直有根弦死死拉着他,绷到极致,就快要断裂地企图阻止他的动作。
不能吃……
朝闽狠狠抓住这个食物的手,满手都是芬芳香气的血液。
为什么不能吃?
他低头张嘴咬住这根手臂的血肉,瞬间到骨,鲜血涌出入喉带来甘甜无比的享受。丰盈的力量流转进来,让他破碎的身体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叶宇猛然转头,痛得龇牙咧嘴的。这家伙牙口也太好了吧,一口白牙堪拼大镰刀,咬下去骨头都要碎了。疼痛让叶宇的身体紧绷无比,避痛的本能让他很想将自己的手臂给夺回来。可是一想到朝闽都成这熊样了,惨得见者落泪,他怕自己再不给朝闽弄点人肉补肾,他就死翘翘。
耳边传来对方牙齿刮骨的碎响,叶宇都不敢回头去看自己的手臂,以身伺爱人,他实在太伟大了。他现在无比想念自己没穿越前的正常世界,至少在那个世界谈恋爱,最玄幻的事情顶多就是霸道总裁爱上我,也不至于沦落到掰手给人吃的地步。
不过就是有点痛,不过就是一只手,幸好递出去的是左手,不然以后连吃饭都成问题。
叶宇头扭到一边,根本不敢看朝闽怎么吃他的手,他不想以后看到朝闽的脸会做恶梦。被咬了一口后,他痛得脸色发白,虚汗直冒,只能祈祷朝闽吃快点,免得没吃完前他血流光,就翘辫子了。
可是等了好一会,只听到血水哗啦啦地往伤口处涌出来的声音,却不见对方接着咬。叶宇都快站不住了,他扭着头痛苦地思考,怎么朝闽这个混蛋还不吃呢?咬了一大口后,接着多咬几口他好解脱,难不成是牙齿松动,或者是他的肉太老太柴咬不动?
“快点吃。”叶宇忍着痛,忍到磨牙地催促着。要是早知道有一天要给朝闽吃肉,他就不跟这个家伙谈恋爱。这恋爱谈得好辛苦,叶宇在心里默默擦一把辛酸泪。可是床都上了,始乱终弃的邋遢事他又干不出来。不能娶个老婆回来,看到人家有病就不要吧,是男人总要负责任。
结果等了几秒,发现不对头的叶宇立刻将头转正,看到朝闽手里捧着一口血糊糊,低头默默地看着。
这不是他手臂上被咬下去的肉吗?搞不好还带点骨头。
叶宇完全不知道朝闽又怎么了,吃一半吐出来观察,难不成他肉里有蛔虫卵?
“叶……宇。”朝闽的声音带着漏风的嘶哑,他破碎的眼瞳深处血色蔓延而出,浓郁的血色占据了他的双眼,煞气妖娆,同时又疯狂痛苦。
叶宇还举着手,看到他这样惊喜地说:“你醒了,要不要多咬两口?”
朝闽看着他手臂上的血洞,那种无法抑制的食欲与心理的剧痛交织成恐怖的诅咒。无心无情,不得好死,注定孤独一生的怪物。
他手里紧紧攥着叶宇的血肉,突然跌跌撞撞地往后退。清醒与糊涂各占据半边江山,让他一时想冲过去将叶宇撕成碎片,一下又想杀死自己。
杀死伤害自己最想保护的人的自己。
朝闽突然无法承受眼前这种场景,无法承受自己竟然咬下叶宇身上的血肉。他以往杀过很多人,他也曾经力量枯竭掏出很多人的内脏,只是为了补充自己空虚的身体贪欲。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就像是占据高处的野兽,哪怕是吃人对他来说也毫无心里负担。
但是他看到叶宇身上的伤口与大片的鲜血时,惊恐竟然压过失去理智的欲望,他深怕自己陷入最深沉的兽欲本能中,将叶宇塞到自己的胃里。
叶宇往前一步,似乎想要抬手说什么,朝闽却突然张口对他嘶吼一声,那声音绝望到极点,“滚!”吼完手一挥,巨大的力量将叶宇狠狠拍到山洞的墙壁上,又发疯地轰落更多的碎石头,将整个山洞彻底封上。
朝闽踉踉跄跄地缩回洞窟里,洞窟上面的阳光散落下来,是他刚才想要挣扎出去的时候,一时受不了破坏出来的碎裂缝隙。这些阳光完全无法给予他一丝温暖,只有冰冷,无止尽的冰冷。
他伸手捂住自己的口鼻,眼里已经成为压抑与疯狂的厮杀战场,他还紧握着从叶宇身上咬下来的血肉,理智一时间占据上风,他立刻将那块肉给塞到自己嘴里,吞下去。
这是叶宇的,他要吃掉,不能浪费给失去理智的自己,叶宇的一切都是他的。
而叶宇被朝闽拍去贴墙壁,一时体内血气翻涌,差点没有喷出几口老血。他跌下来的时候,脚还磕到一块尖锐的碎石头,痛得他差点哭爹喊娘的。
可是见到洞窟又给封了,什么痛苦都先抛一边去,叶宇连滚带爬地跑到碎石堆前,满手是血地开始拼命刨石块。
“朝闽,有事大家一起解决,你这样关着自己流血会死的。你打算给自己建造坟墓也要问我愿不愿意守寡……呸,是当鳏夫啊。”
叶宇真是恨死朝闽这种鬼样子,有问题不快点解决只会虐待自己别人就不心疼吗?
心疼死了。真是心疼死了。
“你倒是告诉我,你要怎么能恢复,我给你吃只手也不碍事。对,种子,你的种子你自己掏,我自己掏怕掏坏掉,你就吃不上。”
叶宇眼眶发红,双手血肉模糊总算是掏出个小洞,他趴在洞边对里面大喊:“有种跟我上床,你倒是有种出来找我负责。是你男人给你吃块肉怎么了,我乐意。”
洞窟里安静无比。叶宇心里一悚,不是死了吧。
“朝闽……”叶宇使劲地掏石头,疼痛也没有知觉了,他就是怕自己见不到那个男人最后一面。好不容易终于爬进洞窟里,见到朝闽一团破烂地窝在角落里,避开阳光,拼了命地在颤抖。
就跟个中毒的瘾君子一样,在压抑毒瘾。
叶宇突然觉得那些将朝闽变成这样的人,真是死得太好了,他们就是一群禽兽。怎么能在一出生就将他扔到那么冷的水里泡着,怎么能割开他的皮肤,给他换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搞得他现在变成这种不人不鬼的模样。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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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直到有一天,我将手插到一个男人的心脏里,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他身体里的温度跟我不同,很热,我感到快要被烫伤了。”
叶宇嘴巴扭曲一下,想问什么,可是看着朝闽一副自聊自嗨的样子,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不过朝闽将他撂倒,放在床上只是为了给他讲床头故事?
“后来,他们让我开始杀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杀。”朝闽的情绪有些落寞,他对叶宇轻声地抱怨,“杀太多人了,我不喜欢。”
一下就变成小孩,身体又没有逆成长,完全不可爱。
“为什么要让你杀人?”叶宇实在是没事做,只能跟着朝闽编故事玩。
“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这什么烂梗?
“我是最好的杀人武器,我可以杀死任何人。”朝闽的手指已经解开叶宇的上衣,他眼里没有一丝欲望,只有清澈的水光。“可是他们又觉得不满意,将我重新囚禁起来,可能是我不听话,因为我谁都杀,只要是人无论敌我都杀。”
越听越不对劲,叶宇困惑地看着他,看不到他脸上的悲伤,愤怒,仇恨,连一点动容都没有。
就好像他就是在讲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我开始感觉到无聊,从洞窟里走出来将他们都杀了。”
这是变态进化史?充满了番茄酱的渲染效果。
“杀光所有人后,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所以我独自一个人走遍江湖,去拜师学艺。可是每个看到我身上花纹的老头子,都想杀了我。”
“你不是在讲故事?”叶宇突然问,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些猜测,连声音都不稳定地抖了一下,可是前期那些换东西的经历实在太挑战他的常识。
朝闽很有耐心地说:“是真的。”
是真的……
叶宇突然想起朝闽先前,在月光下那个破碎的样子。
那一切都是被人割下来,又换上去的吗?
眼眶转瞬一热,叶宇眨了眨眼,“他们,他们是谁?”
是什么丧心病狂的疯子,才会对刚出生的朝闽下那种死手。叶宇感到自己额头上的青筋都在暴跳,僵硬麻木的手指气得颤抖不止。
“照世俗的称呼,父亲,母亲,叔叔,表哥,或者还有祖父祖母之类的。”
朝闽好心地笑了笑,“没事,他们都不在了。”
卧槽你个大爷,得拉出鞭尸才能泄他心头之愤,一群畜生。
朝闽伸手安抚地顺了顺叶宇起伏的胸口,“我对什么都感到好奇,什么都想学习,后来一个厉害的老头骂我,无心无情,孤独一生,永受诅咒。他说我是一个死不掉的怪物,会不断再生,手被人剁掉只要养一些时间就能长出来,皮肤被割开,也很快就能好了,只不过心脏被人捏爆我就会死。”
什么玩意?这根本不是人吧。
叶宇眼里的震惊完全无法压抑下去,朝闽难不成是外星人?这是武侠变玄幻,玄幻完了还觉得不过瘾又要成科幻是不?
“我学习了很多,经历了很多,时间过得越是久走过的路就越是长,看过的风景就越是荒凉,认识的人都怕我。我开始觉得很无聊,无聊到又开始想杀人。”朝闽的表情有一种空白的茫然,但是慢慢的,他想到什么,虚无的眼神放在叶宇的脸上。
他脸上的空白鲜活起来,连眼睛都带上温暖的光,“直到遇到你,你对我很好,好到成为我的心魔。”
叶宇还在愤怒着,听到朝闽的形容,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复,心魔完全不是一个好词。
“我想要与你纠缠一辈子。”
纠缠也不是什么好词,叶宇觉得朝闽的中文课该去上上。
“可是你又不接受,我抓来的那些人。”朝闽有些可惜地说。
叶宇苦着脸,看样子朝闽还不死心想说服他,将那些人全砍了给他做药吃。“我们找别的法子吧。”
朝闽的手指已经滑到他的衣服下面,手指的冰凉让叶宇感受到战栗,最后终于停留在下腹的地方。“别的法子,生怕你受不了。”
“死人不?”这个还是问清楚点,免得到时候好几条冤魂吊在身后,叶宇睡觉都不安生。
“不死人。”朝闽笑着说,“有点痛。”
叶宇豁出去了,“忍忍就行。”一个大男人还怕那点痛。
“可能有点冷。”朝闽又想了想,才轻声说,说不出的贤良淑德。
“衣服多穿点就行。”叶宇连痛都不怕,还怕个毛冷。
朝闽凝视着叶宇,最终还是低头在他唇上留下一个冰冷的吻。“那么,我会将你浸入寒潭,割开你的四肢,重新换经脉,然后在割开你的肚子,将种子拿出来后,换一个新的丹田给你。还有血液也要换掉,跟我一样的,只要熬过那段时间,你就跟我一模一样了。”
叶宇,……
朝闽摸着他的脸,眼里都是浓浓的爱意。“多好啊,叶宇,我们能永远在一起,我是怪物,你也是。我寿命比先天体质的习武者还要高很多,你也会是。我不会放开你,你也别想放开我。我活着,你更不准一个人死去。”
叶宇大脑当机,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直到朝闽再次吻住他,他才听到朝闽轻声的喃语,如枷锁又如欣喜的宣告。
“真好,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第70章 分二为一
永远在一起。
叶宇再也无法正视这么可怕的一句话,因为说完这句话后朝闽就上了他。激烈的喘息与交缠,第一次让叶宇没有感受到温暖,而是窒息的冰冷,这种冷意一丝一丝地紧扣着骨头,在四肢里游动。
朝闽动情时,眉梢眼角都是浅色的红,黑色瞳孔如同掉入血湖里般,慢慢被浸染上一层炙热的色彩。
这样的他美得令人忍不住屏住呼吸,担心一不小心就吹散了他眼里的情动与嘴角精致的笑痕。
叶宇能感受到朝闽体内那种濒临崩溃的失衡,种子的力量开始苏醒,与天池圣物交缠搏斗。种子迫切得想要回到朝闽身体里,大量的黑色的力量借着交合的机会拼命地重回朝闽的身体里。
到最后,叶宇疼得受不了。他奇怪地看着朝闽,终于忍不住喘着粗气说:“你发什么疯?”他才发现朝闽正处于暴怒中,明明一张温和的面瘫脸,结果动作粗暴到要跟要肢解他差不多。
朝闽只是一言不发深深地看着他,四肢与他交缠,肌肤相贴,呼吸近在咫尺。
“你对我感到失望?”朝闽的声音空起来,空如覆雪的荒原,“你刚才走入地下囚牢的时候,看我的眼神特别失望。”
叶宇沉默起来,他是气昏了头,但与其说是对朝闽失望,不如说是对自己失望。
他对自己恨铁不成钢。当看到那笼孩子的时候,这种恨烧红了理智,踢崩了他脑子里一直岌岌可危的冷静。他脑子里一时间充满的念头竟然是,他为什么不够强。如果他强悍到就算种子离身也能活下去,那么就不需要朝闽去冒险,不需要他更加丧心病狂地去制造杀戮,制造仇恨。
朝闽这个男人已经够黑了,可是叶宇不希望自己是抹黑他的一个原因。他恨自己为什么要让朝闽去操心,去谋杀,去构思阴谋诡计,仅仅只是为了他活着。
弱到只能踩着自己爱人的血往上走,叶宇愤怒到几乎想用剑捅死自己一了百了。
“你放开我吧,朝闽。”叶宇无力地动了动自己的手指,朝闽这个男人就有这种本事,好好的两情相愿他总能搞得跟强x犯一样。
朝闽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惧的颤动,他似乎在惧怕叶宇会说出离开他的话。
有钱有势还长得跟天仙一样,怎么那么没有安全感?叶宇觉得自己不表个态,这家伙能让他残废一辈子,一定是打小缺爱才这么变态的。
“我有些怕冷,也蛮怕疼的,而且不太能熬得住寂寞,所以你在抽我的筋剥我皮割我的肉的时候,能轻点就轻点。我不需要变得像你这样天下无敌,天下第二就行了,所以过程能简约就简约,还有你换经脉换丹田总要有东西给我换吧,别告诉我你又要去随便拉个人,来给我当货源。”
朝闽的呼吸渐渐加重,他的目光是那么深沉,又是那么压抑,似乎在审视叶宇的话的真实度。
叶宇皱着眉头,脸色不太好看,因为下身黏糊糊一片,他很想清理一下。
“用我的。”朝闽轻声说,却又再次重复,“全部用我的。我将自己的经脉抽出来给你,我的血肉给你换,我把丹田一分为二,你身体里的一切都会是我给的。”
这是何等的惨绝人寰,叶宇听到朝闽去抓人来给他当药,以为自己已经能淡定地面对任何坑爹的事情了,没想到还有更坑爹的等着他。
叶宇喉咙颤抖一下,想要阻止朝闽这种完全不靠谱的互分血肉的想法。
“我能生出来,我能再生。”朝闽似乎是怕叶宇会拒绝,语气有些急切。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不知哪里就戳到叶宇泪点。他嗓子有些酸涩,最终脸上的挣扎终于化为平静,甚至他还试着苦笑地调侃朝闽,“分给我后,你就不是天下第一了吧。”
一分为二的丹田,血肉经脉能再生,丹田却不可以。所以朝闽这是放弃自己的内力,自己的武功,来成全他活下去的机缘。
“你跟我在一起,我们还是天下第一。”朝闽慢慢地俯下身体,将头贴在叶宇的胸口,他听到叶宇的心跳沉闷地跳动着。浓密的长发蔓延在这个青年白皙的身体上,仿佛锁链,想要将这具完美的身体永远囚困在自己身边。
朝闽能听到叶宇身体里的生机如花开荼蘼,快到了极限,只等着凋谢。
第71章 你貌美如花
叶宇觉得自己要淡定,必须淡定,不淡定不行。不过就是做一个小手术,而且还给全麻,割割肉,换换筋,再切除一个坏死的丹田什么的,听起来不就跟阑尾炎一样无风险。
当朝闽牵着他走到那条黑漆漆的山洞小道时,叶宇发现自己开始腿软,这地方跟他梦里一模一样。他嗅了嗅空气,连那种腥冷腥冷的味道都没有变。
有那么几秒,叶宇都以为自己在做梦。
“这是什么地方?”叶宇觉得自己还是问清楚好点,朝闽领着他来的时候,只是说要做手术。
其实叶宇是考虑了很久的,毕竟要拿朝闽的肉、筋、皮、丹田啊,零零碎碎的往自己身上安装,就算朝闽再会生听起来也疼得让人头皮发麻。他觉得就是两个人决定一起过日子,也没有这么剥削另一个人的,可是眼睁睁看着朝闽去杀一堆人来给自己续命,更是糟心得可以。
叶宇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站在悬崖高桥上,摇摇欲坠得胆战心惊。
朝闽似乎是察觉到他的犹豫,用力地握紧他的手,手指的冰凉更甚,也不知道是谁的温度降下来。
“这是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山洞里的寒潭能让你快速恢复身体。”朝闽面色平静,语气还带着点雀跃,似乎将自己的一切分给叶宇,是一件让他心潮澎湃的幸事。
“我梦过这个地方。”叶宇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做的梦告诉朝闽。
例如他被人吊起来抽筋剥皮,或者是他在这个洞里面当变态肢解狂,顺便也将那个莫名其妙的老头描述了一遍。无论那个老头是不是幻觉,叶宇还是觉得跟朝闽说一下比较好,免得将来朝闽会被暗算。
朝闽目光阴沉地看着山洞小道最蜿蜒黑暗的地方,他嘴角的微笑不变,连听到叶宇说起那个跟只苍蝇一样的糟老头,也无动于衷,只是领着叶宇一直往前走,走进最深沉之地,宛如踏入地狱中。
“那只是梦而已。”朝闽笑着说,他的声音奇异地与山洞里的阴寒和谐地融为一体,有种入骨入髓的阴凉。
叶宇并没有觉得朝闽的语气有什么不对,他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接下来的手术上。为了使他术前安心,朝闽已经将那些笼子里的人放了,据说有几个罪大恶极的,也顺手宰掉。
叶宇听后心情沉重,不是为了那几个死掉的坏人,而是朝闽本来就是最大的恶人,不知道哪个时候就被人抓住顺手宰掉,就跟他杀的那些人一样。
有时候多年来的三观竟然动摇起来,叶宇抬头看着先行几步的朝闽的背部,袍子的弧度很顺畅,可以隐约看到他走路的时候,衣袍上隐隐出现的背部轮廓。
如果有人要来报复,叶宇觉得自己会护住的人只有一个朝闽吧。
不管来杀他的人是坏人,还是好人。是有目的,还是有仇的。
一时间,叶宇竟然发现自己变得薄凉,兜兜转转一圈下来,满脑子竟然就剩下一个男人。
小路走到尽头,出现一个洞口,黑暗逐渐褪去,出现一层朦胧的白光。朝闽领着叶宇走进去,出现的场景熟悉得可怕。依旧是那个散发着寒气的水潭,水潭的水清冽暗蓝,深不见底,水潭上方有光从石头缝隙里投射而进,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叶宇敏锐地看到水潭旁边的石头上,有陈年血迹。他嗅觉里那种血腥味更加浓郁,明明潭子里全部都是水,叶宇却觉得以前这里全部都是血。
朝闽没有松开叶宇的手,他直接就走入水潭里,水潭中央下面有一道石梯,脚踩上去水漫过脚踝处,叶宇踩过潭水,鞋子顿时湿透了,一股尖锐的寒意从脚底板钻出来,他立刻打了个哆嗦。
朝闽似乎是立刻就感受到他的不舒服,回身拦腰一抱,将他横抱到自己怀里。
叶宇老脸一红,都什么年纪了,还被公主抱,没等抗议什么,朝闽已经脚步如飞,旋身上了水潭中间的石台上。将叶宇放上石台后,朝闽顺手将他的鞋子给脱开。
“冷吗?”朝闽低头伸手去触摸叶宇的脚踝,长发垂落在肩下,眼眸低垂的时候竟然能在他眉间看到温柔般的雾气。
叶宇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好看,墨发白衣,连朦胧的光线都只掉落在他身上。
看愣了一会,才有些尴尬地说:“我没有那么娇弱。”其实有时候朝闽还真把他当成瓷器了,刮蹭一下就急上心头,皱在眉间,他糙活了这么些年,连他上天堂的父母都没有这么娇生惯养他的。
朝闽温和地笑了笑,就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一套工具来,是手术刀。
看着他摊开布条,上面别着崭新锋利的刀子,叶宇感到自己的皮肉在疼。
朝闽似乎要安他的心,他拿出第一把小刀子说:“一点都不痛,我会先让你沉睡,再将你放入寒潭里,水会冻住你的知觉,在割除种子的时候,必须保证你的筋脉顺通,所以第一道工序是换脉。”
叶宇的身体已经拖太久了,久到各处经脉都在崩溃。朝闽不可能在他的身体这么糟糕的情况下,将种子拿出来。
叶宇拧着眉头看着那些可怕的刀子,见朝闽脸完全没有异色,突然问:“那你痛不痛?”
朝闽好像没想过他会这么问,手指一滞,上面的刀子隐约出现他的脸,他听到自己理所当然的回答:“我不怕痛。”痛这种感觉,反而是他最不敏感的。
叶宇看到他这种鬼样子,就跟心脏被人捅刀子一样,闷疼到抽筋。
“手术多久?”
朝闽认真想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从换脉到将种子离身,最后换上丹田的过程是三天。三天后你还必须在这个地方睡一个月,才能真正痊愈。”
叶宇用手指扣着石台的地面,不小心指甲就刮下一层血迹来。他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指甲每刮一下那些血迹,他自己的血就先冷一分。
一个月三天,听起来就是睡一觉而已。
不痛,什么也不用管,睡醒了这个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就成为自己的。
那朝闽自己呢,问他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怕痛。
谁不怕痛,怕痛是每个人的本能。不怕痛的人,不是死人就是有病。
叶宇突然伸出没有穿鞋的脚,去探了探潭水,刺骨的冷从他的脚趾瞬间窜上头顶,让他立刻打了一个哆嗦。不仅痛还冷得让人受不了,朝闽就打算让他睡觉,让他全麻一个多月,然后他自己痛不欲生个三天,再寂寞个一个月吗?
就是娶个老婆也没有这么贤惠的。叶宇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都决定娶他了怎么还怕冷怕痛怕吃苦呢?
什么难事都让朝闽自己做,这不是妥妥的渣男即视感?
叶宇边唾弃自己边下水,水潭非常深,脚根本踩不到底。朝闽伸手揪住叶宇的衣袍,他坐在石台上,袍衣逶迤一地,低垂着头对叶宇说:“我先让你沉睡。”
叶宇整个人已经浸入水里,而朝闽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放,叶宇皮肤全部起鸡皮疙瘩,他看到自己张口就是大雾,冻得受不了。也不知道朝闽出生就被人扔到这里,怎么还没有死。
叶宇下定决心要杜绝自己那种怕吃苦受累的坏毛病,现在不比以前他还在家里宅的日子,那时候单身一个人有存款有爱好还有一辆自行车,日子过得潇洒无比。
现在已经拖家带口了,再这么娇娇弱弱不堪重负的,将来怎么面对江湖险恶,怎么养家糊口,怎么让朝闽过上好日子。
要是满江湖都要追杀朝闽,他难不成还要躲着不成。
叶宇抬头的时候,刚好能看到朝闽低头的凝视,他暗沉的眼眸里红光隐隐,脸色洁白如玉,眼尾微微上勾出一抹精致的弧度,在大片黑暗中,唯独眼前这个男人会发光似的,光雾都围绕在他四周,美如幻境。
叶宇突然伸出手,湿漉漉地触摸到朝闽的脸,一寸一寸珍惜地抚摸过他的脸部皮肤,似乎想在上面寻找到上次看过的那些裂痕。
“别让我睡觉,朝闽。”叶宇说话时,磕碰颤抖得可以看到自己呼吸的雾气,真是冷到骨子里。
朝闽不赞同地沉下脸色。叶宇看了立刻开口解释,“我要变强……变变……变强。”
朝闽冷声道:“等你睡醒,就能变强。”他分一半给叶宇,包括自己的内力。
叶宇发现朝闽听不明白自己想表达什么,他耐心地解释,“不是这种强,而是心境,练武的心境。”
朝闽眸光里的红色更加浓郁,似乎已经捕捉到叶宇话里的意思。
叶宇光是在这里泡一会就痛得受不了,他边忍受寒潭的折磨边说:“你该清楚你给我的,跟我自己领悟的完全不同。根基不稳是大忌,我没有任何基础,所以哪怕我身体里的习武根骨再好,就是先天带属性的也没有用。如果我想要习武,那么我就得吃苦,让我醒着,朝闽。”
这具身体的前身,还不是在竹林里耗了几年,才硬生生将自己打磨成一把硬剑。习武的心境,永远重过习武的根骨。
朝闽眼瞳已经完全转红,他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低沉下声音说:“以后学习也不晚,你悟性不低,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叶宇嘴唇发白发抖,感觉自己快成冰棍了,朝闽还在他耳边拼命催眠。
“会非常冷,而且你不睡觉的话,我无法杜绝你的痛感,割肉抽筋的痛苦不是你能受的。”朝闽指缝突然闪出一把小刀,薄如蝉翼的刀片,握住他的手翻过来,刀子就贴着叶宇的手腕处,朝闽冷声说:“这种痛苦,你受不了。”
叶宇完全能感受到刀锋抵住自己皮肤的战栗感,绵长的,阴冷的,窒息的痛苦。
“你在这里呆了几年?”叶宇面无表情地问,伸手突然压住刀子,割入自己的手腕里,血顿时涌出来。
朝闽眼瞳紧缩,想要抽刀却犹豫,似乎想让叶宇感受到这种痛而退缩。
可惜叶宇没有接受他的好意,继续地压着刀子质问:“你被人割了多少刀?那群王八蛋将你泡在这里多久?你痛了多久?你冷了多久?”
血越流越多,落到朝闽的衣服上,沁开了大片的血迹触目惊心。
朝闽手里的刀子骤然消失,他表情冰冷地伸出手压住叶宇手腕上的伤口,叶宇却用手抓住他的手指,认真地继续说下去,“我不怕痛,朝闽。”说完,还笑了笑。
朝闽看着自己手指上的血迹,一种爆烈的怒气就快要疯涌而出。
叶宇却突然仰头,依旧是那种死不悔改的模样,“我们会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朝闽点头,他根本无法想象叶宇离开后的世界。
“那么就没有理由你自己一个人孤独的地割肉给我,而我却在呼呼大睡。要痛就一起痛,要冷就一起冷。”叶宇语气强硬,表情严肃,“我们也算是领证的,如果要在一起就要有在一起的觉悟。你承受的,我也要分担。”
朝闽心尖好像被扫过什么,一股暖流覆盖住他暴怒的情绪,他突然觉得不冷了,因为叶宇的话就如火焰一样燎原而起。
叶宇眼眸漆黑,却流转一种极其有生气的光亮,他唇色发白,笑容却非常灿烂。他满手血地抓着朝闽的衣服,自信满满地说:“等我变强了,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这才是男人过日子的态度,而且朝闽长得这么招人,整天出去抛头露面的,哪天要是被别的小妖精给勾搭走了怎么办。
朝闽却觉得,此时此刻的叶宇,非常好看,就如同他还在竹林里那样,坐在竹楼上倾听雨声,雨水落到他的手指上,也可能在那一瞬间,就落到自己的心头上。
第72章 换脉
朝闽眼里的阴冷隐去,他笑颜和熙,略带点孩子气,“好啊。”
这一笑倒真是容貌精致,称得上貌美如花。
叶宇还以为得撒泼耍赖,满地打滚才能让朝闽松口呢。其实他心里也是怕得可以,没有麻醉剂硬生生割肉,比关大爷的刮骨疗毒还要壮烈。可是话都说出去了,大男人爱面子,怎么也得撑下去。
就算疼到痛哭流涕,也好过畏畏缩缩不敢前进。
叶宇身体有些松懈,呼吸间都是雾气,他勉强笑了笑,“那就来吧。”早死早超生,能快一秒就是一秒。
说完,手猛然伸出去,上面的刀痕还在,血凝固了一些,衬托上他白惨惨的皮肤,吓人得可以。
朝闽笑颜还在,手指轻轻摸上叶宇手腕上的伤口,就如同在抚摸一朵花般小心。然后他突然俯身低头在叶宇耳边说:“等事情了了,我陪你回竹林好不好?”
叶宇觉得耳边一软,沾上的呼吸有些冰凉,却痒到心里去。“恩,好。”他有些迟钝地点头,却忽然发现眼睛睁不开,试着挣扎,想摆脱这种疲惫欲死的状态,意识却完全模糊起来。
最后的意识,只有手腕上冰凉的伤口再次被割开,疼痛袭来半秒不到,痛觉却突然失踪。
叶宇很想骂,朝闽你这个骗子。以后我不够强被那些所谓的正义人士群殴早死了,谁能撑到最后帮你收尸。
朝闽握着叶宇的手,他手腕上的血开始流淌出来,朝闽嘴边的笑容消失,眼里的煞气再次出现。他脸色骤然一沉,拈指成花,金色的莲花急速绽放,又急速凋谢,金色的粉末全部散入叶宇的身体里。
叶宇的呼吸声更加微弱,也更加稳定,他黑发散在寒潭里,墨色的发与惨白色的脸孔呈现出一种极端的对比。
红色的花纹出现在朝闽的后颈部,开始蔓延全身,朝闽的眼睛颜色也开始改变,由黑变红,兽性突显。
他浸入寒潭里,熟悉的冰冷勾起他熟悉的记忆,以往那些冰凉刺骨的画面都随着叶宇的到来而破碎开,他伸出自己的指甲,开始划裂开叶宇的衣服,露出青年健美赤裸的躯体。
花纹已经蔓延到手指上,朝闽伸出食指,薄薄的一层透明的指甲,闪着温润的光泽,指甲缓慢地从叶宇的脚底开始往脚踝,小腿,大腿,上身,划出一道循环全身的经脉图。
剥皮挖脉这种痛苦,他怎么可能让叶宇承受。就是因为自己经历过,才不愿意让自己唯一在乎的人再次经历那种地狱般惨痛。
朝闽手指出现一把银色的刀子,这套工具全是当年用在他身上的,就工艺与作用而言,几乎完美无缺。
金色的丝线全部缠绕上刀子,可以封血封魂,锁住叶宇的神识,让他彻底沉沦在黑暗的梦乡里无法苏醒。三天手术,一个月的休养,他都绝对不会让叶宇醒过来。他有更多温和的方式让叶宇变强,绝不容许他用这种方式。
潭水的清澈慢慢被血水染浑,朝闽身上的花纹更加妖艳,他能感受到自己的血肉裂开,又生长的过程。他开始用刀子,小心谨慎如同在雕刻艺术品的虔诚心态,去剥离自己的经脉,一条一条,带着金色的佛力。手指一丝颤抖都没有,就怕经脉多出一条刮痕,会不够完美。
花纹入肉入骨,痛不欲生。
朝闽却是笑着的,他的血液融入到叶宇的身体里,他经脉在叶宇身体里,他的血肉填补给叶宇,这种合二为一的痛苦伴随的是巨大的狂喜与快感。
他神经质地伸出满是血,也缠满花纹的手,捧着叶宇平静地沉眠的脸孔,听着他因为被禁锢在黑暗里而跳得缓慢的心跳,还有因为经脉入肉而开始畅通的内力欢腾,就好像听到竹笋破土,带着无限生机重生。
朝闽皮肤上的花纹开始出现裂缝,他的力量又要开始枯竭,所以外表终于撑不住呈现出丑态。
种子还在等着,就等着朝闽最后将它掏出来消化掉,它已经过熟,熟到快要爆发。
时间就像是潭里的血液一样,过去得越久越是粘稠。朝闽花了两天的时间,终于弄好最费时间的一道换脉工序。他慢慢将叶宇的伤口缝起来,为了怕痊愈后会给叶宇留下疤痕,他完全不敢松懈,手里的针线含着金色的力量,每没入一针就治疗一下。
经脉换好了,朝闽手指不稳地按着叶宇的丹田处。他破碎的脸孔,眼瞳由红变黑,一种贪婪而无理智的情绪出现,因为力量过度枯竭,他极度渴望叶宇体内的种子力量。
渴望到,恨不得用手穿过他的丹田,直接将那枚最美味的食物掏出来塞到嘴里。
沉睡的叶宇,就像一颗水灵灵的大桃子,让饥渴的野兽躁动不已。
吃了他吧……
朝闽的大脑被兽性控制,指甲已经快要插到叶宇的肚皮里。
把他吃了,他就是你的,谁也无法夺走他。
脑里一片空白,他的手指颤抖不已,就差一点将叶宇直接开膛破肚。朝闽突然停手,喘息着用手捂脸。他眼里闪过惊恐,又害怕的情绪。第一次无法把握自己能不能撑到最后,因为他渴望叶宇身体的血肉气息,已经渴望到快要发疯了。
如果他现在强撑着将种子掏出来,当种子离开叶宇身体的那瞬间,他会彻底发狂。他无法肯定到时候沉睡的叶宇会不会被自己撕成碎片。
现在还不行,至少让他恢复一点力量,再给叶宇进行最后的换丹田手术。
朝闽身上的皮肤已经烂得不像话,而且他拘束叶宇的神志,逼迫他沉睡的力量也在减弱。为了要压迫自己的兽性,朝闽浑身哆嗦得从水潭里爬出来,他不敢回头去看叶宇,就怕忍不住会吃了他。
跌跌撞撞地往更深的山洞里走,他知道怎么束缚自己,走到更深的洞里,彻底隔绝叶宇的血肉气息。血水从他身上流淌下来,在路过的地方留下明显的血路。
朝闽刚离开水潭不久,潭水就开始波动起来,一股黑色的力量慢慢从叶宇身上溢出来,似乎想要追随朝闽而去,可是却又找不到路。
叶宇似乎有所感觉,平静的睡容终于出现波动,他先是挣扎着想要睁开眼,挣扎了许久睫毛猛然颤抖,才像是从噩梦中醒过来一样喘息着睁开眼。
叶宇茫然地看着水潭上方的光线,总觉得自己忘记什么。沉默了一下,他突然跟只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从水里跳出来,生气地怒吼:“朝闽!”
声音轰然,内力爆发。
一块石头竟然被叶宇震动下来,叶宇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经脉尽通,丹田力量充沛得跟要爆炸一样。从水里跃出来,却不见朝闽的影子,本来想往外狂奔去寻找他。却看到自己脚下全是血,血迹断断续续从水潭延伸到更深的黑暗里。
叶宇脚步一顿,接着快速转身顺着血迹往前大步走过去。
“朝闽,朝闽你那里去了?”叶宇担心地低头看着血迹,往深洞里狂奔,就怕朝闽自己挖肉抽筋出了问题,不知道躺在哪里等死。
他是看透那个闷骚男了,有事从不说,吃苦受累一肩扛,明明是反派吧,深情起来就跟头大黄牛似的,脑筋当机的蠢货。
“朝闽。”叶宇鬼哭狼嚎。
深黑的洞窟里,朝闽似乎听到叶宇的声音,他轻轻睁开眼,在浓稠的黑暗里,纯黑色的眼瞳里爬满了裂痕,那是跟他身上花纹一模一样的图案。
无机质的眼瞳里,不见人性,只剩下无尽的贪婪食欲。
第73章 快吃吧
叶宇深深地吸气,他试着去嗅空气里微弱的新鲜血腥味,因为黑暗让他看不清楚血迹延伸到何处,只能靠这个笨办法。刚刚醒过来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劲,耳聪目明,神志清晰,内力通达,浑身都是劲。
他甚至能看到头顶岩石上那些细微的痕迹,还有水珠滴落,从空中到地上碎裂的全过程。这种感觉比他从洞仙派山洞里,第一次醒过来时还要美好。
可惜一想到自己现在这种健康得不像话的模样,是用朝闽的血肉换来的,叶宇就完全笑不出来。而且一定出问题了,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丹田里沉甸甸的,天池那朵花跟种子泾渭分明,互相憎恨地在他丹田里各自占据一半,都在想法子要怎么弄死对方。
种子还没有掏出来朝闽就遁了,不是做手术失败反噬自身,然后凄凄惨惨戚戚地不知道躲到哪里等死吧。叶宇其实最怕朝闽这种人了,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他最应付不来的就是什么事情都不说,累了不说,苦了不说,有困难不说,人前对你笑,人后自个舔伤口的闷骚家伙。
都是大男人,你倒是大方点,又不是小女生什么都要翘着兰花指让你猜猜猜。有什么搞不定的说一声会死吗?就是困难大到两个人搞不定,各自分一半死得也痛快点。
叶宇边鄙视朝闽的小女儿心态,边在山洞里快速地移动,他现在轻功恢复,就是目不能视也比武功尽失好一点。
顺着血腥味,叶宇好不容易走到山洞转弯处,脚下都是碎石头竟然摸不到路了。他在黑暗里,伸手摸了摸前方,全部都是石头,好像是被人打碎上方的岩石将前方的洞窟给堵塞起来,故意不让人过去。
叶宇摸了摸那些碎石块,手伸回来的时候,手掌黏糊糊一片,凑到鼻尖一闻,腥冷的铁锈味让他后颈部一寒。
血腥味。
叶宇手指忍不住攥起来,用力得将手里的血浆给碾挤出手指缝隙。到底流了多少血?得多少血才能这么洒满一路给人当路标。正常活人这么一桶一桶血地往外泼,早死了。
叶宇愤怒得差点咬碎自己的牙龈,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牙缝里都是血腥味。伸手就开始拼命地扒开碎石块,在黑暗中,他眼眶开始湿热,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因为还没有遇到一个能为你流血流成河的蠢男人。
“朝闽。”叶宇边抓开石头,边殷切地大喊。他怕自己慢了,朝闽就死在里面变成人干。
手指内劲缠绕,就跟小型挖掘机一样好使,可是对叶宇来说远远不够,也不知道朝闽打碎了多少石头,洞堵得特别严实。他都怀疑堵得这么深厚,空气能不能进入。
一想到朝闽在里面窒息地打滚着,痛苦而凄凉地挣扎着。叶宇两眼泪汪汪地刨石头,就跟在寻找地震后房子底下的爱人一个德行。刨了一会,叶宇突然听到一种怪异的声音,在石头缝隙那边,细细碎碎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指甲划过石缝的咯吱声。这种声音尖利无比,在黑暗中让人后背发麻。
就跟有人用坚硬的指甲在划玻璃,咯吱咯吱个不停,足以让人后背汗毛都齐齐出来跳舞。
叶宇立刻脑补出,朝闽很痛苦,可能是里面没有空气他又虚弱得出不来,所以在用手指拼命抓石头。一下心脏就疼得受不了,他立刻伸出袖子将眼里那些没有用的眼泪给蹭干净,然后丹田力一沉,手掌瞬间坚硬无比,就在叶宇正要在石头上打出一个大洞,将受苦受难的朝闽放出来的前一秒。
嘣!碎石堆在里面被轰出一个洞来。
几丝光线,虚弱苍白地从小洞那边飘落进黑暗里,投射到叶宇的身上。
叶宇手掌的力气因为被这个意外而惊散了,他立刻试着喊了一声,“朝闽,你在吗?”有光就代表那边有空气,那么短时间内倒是不用担心朝闽会闷死。
那个小洞白蒙蒙的,叶宇试着闭上一只眼睛去窥视里面的情况,他怕自己挖太急切会让碎石块倒塌,砸到朝闽身上就得不偿失。
小洞那边一片白光,因为长期黑暗的原因,这种白色的光芒一下就刺激到叶宇的眼睛,让他忍不住眼眶泛红。他不舒服地眨一下眼睛,再睁开眼的瞬间白光消失,一颗冰冷的,充满裂纹的黑色眼珠子骤然近在咫尺,几乎近到贴入叶宇的眼瞳深处,冰冷尖锐的目光仿佛要刺穿他的脑门,掏出他的脑髓。
叶宇一下就被吓到,他猛然往后退开,心跳急速跳动起来。后知后觉才发现是对面小洞的家伙跟他一个意思,想通过这个缝隙来看外面的情况,结果他们就斗鸡般地对上眼。
叶宇才觉得不对劲,后脑勺嘶嘶作响,一种本能的预警让他浑身冰凉起来。
他觉得那颗眼珠特别熟悉,也特别陌生。甚至都不像是人类的眼睛,叶宇再次回想起眼珠子的细节,非常……怎么形容来着,兽性。
一种锋利,冷酷,毫无人性,比玻璃珠子还要没有感情的视线。
突然间,叶宇突然想起朝闽第一次在月光下,那种形似野兽,破碎不堪的模样来。那时候他开始碎裂的眼眶里,那种黑暗也是这种无机质的光泽,无机质的渴求。
就跟要吃人一样。
这是力量枯竭到底了吗?叶宇停下刨石头的动作,据朝闽自己说,力量如果枯竭到一定程度就会六亲不认地开始杀人。这是朝闽在说起过往的时候,轻描淡写的描述。
可是朝闽可没有说,他是什么杀人法。
也许事情还没有糟糕到那种程度,叶宇忍不住声音放轻点,“朝闽,有困难你说句话吧。”不然他实在是担心到,五脏六腑都拧成一团了。
碎石堆那边的山洞静谧无比,就好像刚才对上眼只是叶宇的错觉。叶宇觉得也许朝闽已经虚弱到连话都不会说了,这一路的血迹跟下来,没有几个人能撑得过流失这么多血量。那掉落的血迹,毫升都能以万来作单位了。
叶宇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扒开剩下的石头,手刚摸到一块碎石,突然那种咯吱的声响又出现了。这种声音简直让人炸毛,折磨得听觉都快要打起滚来。
叶宇呼吸滞涩,他的动作停了一下,接着又挪开一块比较大的碎石。忍着咯吱声,将手伸入碎石缝隙里,刚要继续掏石头时,手腕突然被什么死死抓住。
叶轩几乎无法准确地形容这种触感,冰冷,干燥,粗糙,颤抖,比被蟒蛇缠身还要诡异。
“抓到了……”
一声嘶哑,贪婪并且阴沉的笑声响起。
与此同时,碎石堆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给掀开,石块四散,白色的微光随着四散的石块而全部流淌而出。叶宇只来得及单手挥开那些袭击而来的石头,手腕还被人紧紧地抓着。对方抓得那么紧,紧到掐肉,断血,入骨。
等到叶宇意识到山洞堵塞的碎石块,塌陷出一个能容忍进入的洞口时,他才顺着自己的手腕往上看,就看到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孔。
如果不是有心理准备,叶宇一定会被朝闽眼前这种破皮翻肉露骨的惨样给吓到。
他的脸几乎没有一块好肉,那些花纹已经撕裂他的脸孔,他的血肉,深深烙印进森白的骨头里,甚至锋利到想钻破白骨,将朝闽碎尸万段。
这种模样,让叶宇胸口发紧,实在是说心疼都嫌太少。
“朝闽……”你怎么弄成这样。
话还没有说完,叶宇就顿住,他一时都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得肩膀处一凉,空气中的血腥味更加浓重起来,什么液体在他肩膀处潺潺而流。
朝闽的指甲穿透叶宇的肩膀,指甲扎入肉里,一时遇到骨头有些费力,他努力掏了掏那片温热的血肉,手指终于穿过骨头,彻底在叶宇肩膀上开一个洞出来。
美味的……鲜血。
朝闽眼瞳里的破碎花纹,红艳无比,就如有一只凄丽的食人野兽蹲踞在里面。
叶宇鼻间都是血腥味,连口腔里都塞满了这种不舒服的味道。他似乎想对朝闽说些什么,却发现嗓子干涩,好像什么话都不足以让朝闽停止下来。
朝闽的手指又从他的肩膀抽出来,扯下一片温热的血肉来,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指甲上的碎屑。这个人太美味了,太好吃了。血液顺着他破碎的皮肤往下流淌,这是一种已经脱离人类范畴,只剩下食欲的兽性姿态。
叶宇突然平静地叫了他一声,“朝闽?”
这声音轻柔得就似在唤醒一个正在沉睡的婴儿。
朝闽嘴里含着手指,上面都是叶宇的血肉。他似乎是听到叶宇的叫声,奇怪地抬眼看他,一派天真无邪的模样。
叶宇再次叫了他一声,“朝闽,你痛不痛?”
身体都破烂成这样了,血还在拼命地流着,比起他,叶宇都不觉得自己身上这点伤口算什么。他也不知道朝闽还能不能听懂自己的话,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我说,就给你吃一只手,再多就不可以了。毕竟以后我们还要行走江湖,你吃太多我没有手拿剑怎么对付仇家,满江湖都要追杀我们的。”
叶宇也不捂着肩膀,任由那些血流淌着。他口气非常平淡,跟朝闽商量的时候,就如同在跟他说今天的晚饭要吃什么。
“一只手,我还能当杨过。给你吃完后,如果你还没有理智我就要开始反抗,所以你也要努力点,快点恢复原来的样子。”
叶宇将那只血淋淋的手抬起,伸到朝闽嘴边,“快吃吧,吃完后我们还要继续割阑尾手术。”
第74章 我爱你
血腥味就如同盛开到极致的罂粟花,浓郁的香气缠绕在四周,撕裂朝闽的理智。他的身体里空洞洞,只余下冰冷的食欲在叫嚣,这种中毒般的引诱,让他忍不住俯身,要去慢慢品尝这种丰盛的饕餮盛宴。
他觉得自己明明已经忍受不下去,可是脑子里却一直有根弦死死拉着他,绷到极致,就快要断裂地企图阻止他的动作。
不能吃……
朝闽狠狠抓住这个食物的手,满手都是芬芳香气的血液。
为什么不能吃?
他低头张嘴咬住这根手臂的血肉,瞬间到骨,鲜血涌出入喉带来甘甜无比的享受。丰盈的力量流转进来,让他破碎的身体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叶宇猛然转头,痛得龇牙咧嘴的。这家伙牙口也太好了吧,一口白牙堪拼大镰刀,咬下去骨头都要碎了。疼痛让叶宇的身体紧绷无比,避痛的本能让他很想将自己的手臂给夺回来。可是一想到朝闽都成这熊样了,惨得见者落泪,他怕自己再不给朝闽弄点人肉补肾,他就死翘翘。
耳边传来对方牙齿刮骨的碎响,叶宇都不敢回头去看自己的手臂,以身伺爱人,他实在太伟大了。他现在无比想念自己没穿越前的正常世界,至少在那个世界谈恋爱,最玄幻的事情顶多就是霸道总裁爱上我,也不至于沦落到掰手给人吃的地步。
不过就是有点痛,不过就是一只手,幸好递出去的是左手,不然以后连吃饭都成问题。
叶宇头扭到一边,根本不敢看朝闽怎么吃他的手,他不想以后看到朝闽的脸会做恶梦。被咬了一口后,他痛得脸色发白,虚汗直冒,只能祈祷朝闽吃快点,免得没吃完前他血流光,就翘辫子了。
可是等了好一会,只听到血水哗啦啦地往伤口处涌出来的声音,却不见对方接着咬。叶宇都快站不住了,他扭着头痛苦地思考,怎么朝闽这个混蛋还不吃呢?咬了一大口后,接着多咬几口他好解脱,难不成是牙齿松动,或者是他的肉太老太柴咬不动?
“快点吃。”叶宇忍着痛,忍到磨牙地催促着。要是早知道有一天要给朝闽吃肉,他就不跟这个家伙谈恋爱。这恋爱谈得好辛苦,叶宇在心里默默擦一把辛酸泪。可是床都上了,始乱终弃的邋遢事他又干不出来。不能娶个老婆回来,看到人家有病就不要吧,是男人总要负责任。
结果等了几秒,发现不对头的叶宇立刻将头转正,看到朝闽手里捧着一口血糊糊,低头默默地看着。
这不是他手臂上被咬下去的肉吗?搞不好还带点骨头。
叶宇完全不知道朝闽又怎么了,吃一半吐出来观察,难不成他肉里有蛔虫卵?
“叶……宇。”朝闽的声音带着漏风的嘶哑,他破碎的眼瞳深处血色蔓延而出,浓郁的血色占据了他的双眼,煞气妖娆,同时又疯狂痛苦。
叶宇还举着手,看到他这样惊喜地说:“你醒了,要不要多咬两口?”
朝闽看着他手臂上的血洞,那种无法抑制的食欲与心理的剧痛交织成恐怖的诅咒。无心无情,不得好死,注定孤独一生的怪物。
他手里紧紧攥着叶宇的血肉,突然跌跌撞撞地往后退。清醒与糊涂各占据半边江山,让他一时想冲过去将叶宇撕成碎片,一下又想杀死自己。
杀死伤害自己最想保护的人的自己。
朝闽突然无法承受眼前这种场景,无法承受自己竟然咬下叶宇身上的血肉。他以往杀过很多人,他也曾经力量枯竭掏出很多人的内脏,只是为了补充自己空虚的身体贪欲。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就像是占据高处的野兽,哪怕是吃人对他来说也毫无心里负担。
但是他看到叶宇身上的伤口与大片的鲜血时,惊恐竟然压过失去理智的欲望,他深怕自己陷入最深沉的兽欲本能中,将叶宇塞到自己的胃里。
叶宇往前一步,似乎想要抬手说什么,朝闽却突然张口对他嘶吼一声,那声音绝望到极点,“滚!”吼完手一挥,巨大的力量将叶宇狠狠拍到山洞的墙壁上,又发疯地轰落更多的碎石头,将整个山洞彻底封上。
朝闽踉踉跄跄地缩回洞窟里,洞窟上面的阳光散落下来,是他刚才想要挣扎出去的时候,一时受不了破坏出来的碎裂缝隙。这些阳光完全无法给予他一丝温暖,只有冰冷,无止尽的冰冷。
他伸手捂住自己的口鼻,眼里已经成为压抑与疯狂的厮杀战场,他还紧握着从叶宇身上咬下来的血肉,理智一时间占据上风,他立刻将那块肉给塞到自己嘴里,吞下去。
这是叶宇的,他要吃掉,不能浪费给失去理智的自己,叶宇的一切都是他的。
而叶宇被朝闽拍去贴墙壁,一时体内血气翻涌,差点没有喷出几口老血。他跌下来的时候,脚还磕到一块尖锐的碎石头,痛得他差点哭爹喊娘的。
可是见到洞窟又给封了,什么痛苦都先抛一边去,叶宇连滚带爬地跑到碎石堆前,满手是血地开始拼命刨石块。
“朝闽,有事大家一起解决,你这样关着自己流血会死的。你打算给自己建造坟墓也要问我愿不愿意守寡……呸,是当鳏夫啊。”
叶宇真是恨死朝闽这种鬼样子,有问题不快点解决只会虐待自己别人就不心疼吗?
心疼死了。真是心疼死了。
“你倒是告诉我,你要怎么能恢复,我给你吃只手也不碍事。对,种子,你的种子你自己掏,我自己掏怕掏坏掉,你就吃不上。”
叶宇眼眶发红,双手血肉模糊总算是掏出个小洞,他趴在洞边对里面大喊:“有种跟我上床,你倒是有种出来找我负责。是你男人给你吃块肉怎么了,我乐意。”
洞窟里安静无比。叶宇心里一悚,不是死了吧。
“朝闽……”叶宇使劲地掏石头,疼痛也没有知觉了,他就是怕自己见不到那个男人最后一面。好不容易终于爬进洞窟里,见到朝闽一团破烂地窝在角落里,避开阳光,拼了命地在颤抖。
就跟个中毒的瘾君子一样,在压抑毒瘾。
叶宇突然觉得那些将朝闽变成这样的人,真是死得太好了,他们就是一群禽兽。怎么能在一出生就将他扔到那么冷的水里泡着,怎么能割开他的皮肤,给他换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搞得他现在变成这种不人不鬼的模样。
第14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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