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节
推荐阅读:《玉壶传》【bg】【古言】【骨科】【结局不定】、【恐怖游戏】人家才没有开外挂(NP)、魔君与魔后的婚后生活、小说大纲里的女主觉醒后(NPH)、临时夫妻(nph)、【星际abo】洛希极限(H)、不情愿的新娘(1V1 西方罗曼)、檀宫情事(1v1 现代 gl 纯百)、【海贼王】金苹果、今天也想和死去的哥哥谈恋爱、
[童话]角色扮演 作者:顾青词
第19节
这间房间不算大,至少跟外头的空间比起来,确实算上小房间了。房间里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小心翼翼被摆放好的缝纫机,未完成的布偶娃娃,书桌上翻开了两三页的厚厚的书,织了一半的毛衣……
一个有着满头白发,但是看起来却依然精神奕奕的老妇人正用那双温柔慈祥的绿眼睛看着他们两个,对他们彼此牵着的手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
被这样一个老人盯着,万嘉袂有点不好意思,悄悄地把手从布兰克斯那里抽了出来。布兰克斯只是瞥了他一眼,然后大大方方的拖过两张椅子,自己坐了下来,拍了拍自己身边的那张,示意他也坐下。
万嘉袂抬头瞥了一眼,发现那个老人依然只是笑着看着自己,有点急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也跟着小心的坐下了。
相比较万嘉袂的小心不自在,布兰克斯相对随意很多,不过从他的神情来看,他其实也还是很尊敬这位老人的。
从他规规矩矩的摆放着的双腿就知道了。
老人看了他们一会后,终于开口了,“就是这个小家伙了,对吗?”
这话很明显是冲着布兰克斯去的,而万嘉袂之所以听得懂是因为这位老人很体贴的用了中文,虽然这句话中的“小家伙”让他各种别扭鸡皮疙瘩。
布兰克斯点点头,然后开口说:“他叫小万。”有扭头对万嘉袂说:“小万,这是玛莎姨妈。”
姨妈……
果然是长辈。
万嘉袂老老实实的对着老人点头,低声打招呼:“您好,玛莎姨、姨妈。”
看出了他的窘迫和别扭,玛莎和蔼的笑了笑:“不用紧张,孩子。布兰特这个小子让你吃了不少的苦吧?这孩子从小就是这样,你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
“姨妈——”布兰克斯在一边懒洋洋的开口,似乎是不太满意她诋毁自己。
玛莎姨妈也不搭理他,只是继续打量着万嘉袂,开口说:“对不起,孩子。我可以触碰一下你吗?”
“啊……好、好的。”因为玛莎实在是太温柔了,万嘉袂忍不住红着脸就应下了。
玛莎笑眯眯的伸出一只手,抚上了万嘉袂的头,在上面停留了一小会儿后,小幅度的揉了揉,把万嘉袂刚才被布兰克斯弄得服帖的头摆弄的有点乱。
“真是个温柔又乖巧的孩子。”玛莎这么说着,收回了自己的手。
放于自己脑袋上的温柔抽离,万嘉袂有点遗憾。
玛莎眯着安静坐在摇椅里,似乎是在怀念什么一般,叹了口气:“当年,我的洛桑也是一个和你一样英俊又温柔的青年呢。”
虽然不认识那个什么“洛桑”,但是万嘉袂可以猜得到一定是这位玛莎姨妈很重要的人,从她那略带着悲伤的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
布兰克斯安静了一会儿,打断了这种挺伤感的气氛,“姨妈,我带他来,主要是想知道在我们两个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的。”
“对对对,你看我的记性。”玛莎姨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敛去了满面的愁容,“是我让布兰特将你带过来的,这样的事情还是两个人一起知道比较好。”
嗯?
万嘉袂惊讶的看着身边的人,他来之前可完全没有提到这件事。
玛莎姨妈转头看向窗外,语气悠悠的叹息着。
“那可是一个很久很久之前的故事了。”
“我全名叫做,玛莎·格林。”
第91章 结局
这个故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了。
玛莎·格林出身于古老的b国的一个看似普通的家族,过着和其她女孩们一样普通的生活。但是,只有这个家族自己的成员知道他们的族姓存在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比b国这个国家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格林一组原本是不姓格林的,只是她们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漂流了太久太久,几经波折改了许多次姓氏后,渐渐地就没人记得自己最初的来源了。
玛莎就是在这个古老又神秘的家族长大的,她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别的人稍微有点不同,比如——
魔法。
虽然她们一族的魔法能力经过几千年的洗练已经远远不如从前那么强大了,但是祖先遗留给他们的东西依然可以让他们与众不同。
玛莎喜欢把魔法施展在各种物品身上,比如会飞的小茶杯,长腿会跑的花瓶姑娘,会跳舞的丝袜小姐……
她每天就在一种香甜幸福的氛围中长大,直到她遇上了那个来自于同样古老的异国的男子——洛桑。
认识洛桑并和他相爱,是玛莎这一生中做过的最美妙的梦境了。洛桑对于她的小魔法很感兴趣,两个人结婚后经常一起钻研一些有趣的魔法出来。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两盏,他们一起制作的小铜灯。
最开始做这两盏灯的初衷是因为两人偶尔会有一些小分离,比如洛桑出差之类的,为了不让彼此互相思念,他们合力做出了这两个小道具,促使他们在梦里也能会面。这样的日子过了差不多有十年。
十年后的某一天,洛桑在他自己的国土上出了车祸不幸去世了,而他随身携带的那盏灯也不知去向,想来可能是被哪个路人随手捡走了,玛莎只能带着他的骨灰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守着两个人唯一的孩子莫兰生活。
万嘉袂听到这里,很是为这位老人的爱情故事唏嘘感动,然后问道:“也就是说,我那个时候买的这盏灯,其实就是您当年的丈夫的,是吗?”
玛莎笑着点头:“没错,我没有想到我还会有再见到它的时候,虽然……虽然我确实每天都这么期盼着。”她说着说着,眼里已经隐约有了泪光,“看到你,我就想起了我那可怜的洛桑……”
万嘉袂默然,一时间找不到话来安慰她,只能转头去看布兰克斯。布兰克斯接收他的视线,把话题转移了:“本来这东西也不该是我的,不过莫兰不喜欢。”
玛莎果然就被转移了注意力,接着说:“那时候你这个小坏蛋才刚到我这里呢,一副担惊受怕的小可怜样,晚上连觉也睡不好,所以我就把陪伴我多年的灯送给你,哄着你说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玛莎笑了笑,“我没有骗你吧?虽然迟到了二十多年,但是它总算是为你带来了一个可爱的恋人,不是吗?”
布兰克斯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万嘉袂尴尬的咳了一声,然后继续问:“那也就说,我之所以做哪些奇奇怪怪的梦,都是因为我和他两个人同时拥有了这两盏灯,是吗?”
“是这样的,我的孩子。不过,如果你们当初有一个人下定决心不再将这个游戏进行下去的话,这个魔法早就终止了。”
她的意思是说,假如两个人在最初如果彼此没有好感,或者没有互相爱上的话,那么这个魔法的效力就会越来越弱,直到有一天消失。
万嘉袂有点汗颜,难道这个是暗示着,早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布兰克斯这个混账家伙了,在他还是假装成柔弱无辜小天使安东尼的时候?
这么一想的话……他斜斜的看了身边的人一眼,该不会就因为第一个梦境的原因,导致布兰克斯后来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这个调调的,所以就一直假扮着这个类型的路线,骗取他的好感度?
身边的金发混蛋冲他挑了挑眉,露出邪气的笑容,算是不要脸的承认了。
擦……
万嘉袂脸一抽,原来如此。
“但是,为什么会是童话故事呢?”他不搭理布兰克斯了,转头对玛莎姨妈接着说道。
听到这句话,布兰克斯的脸突然间就变了,“姨妈,如果没什么似的话,我就带着小万先走了,下次来拜访您。”说完他就扯着万嘉袂的袖子要走人。
玛莎闻言笑出了声来,“我和洛桑只是制作出了灯而已,梦境的内容可不是我们弄出来的。”说完看了一眼坐一边道貌岸然假装正经的某人。
万嘉袂细细咀嚼了这句话,琢磨着说:“您的意思是说,这个梦境的背景是我们自己决定的?”
玛莎点头。
“奇怪了,两个大老爷们为什么选这种小姑娘才喜欢的童话故事呢?”他嘀嘀咕咕自言自语,想不出头绪来。
“布兰特小时候最喜欢看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了,他觉得那样会让他有安全感。”玛莎漫不经心的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解释道。
……
万嘉袂古怪的转头去看身边的人:“所以,决定内容的人是你?你都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儿童故事?”
布兰克斯脸色有点不太好看,他想起了那天晚上,那个故事最开始的那个晚上,他确实是在洗完澡之后舒服的窝在床上翻童话书,看完后就塞进了枕头下面睡着了。
而那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做白雪公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想明白了事情缘由的万嘉袂毫不客气的笑起来,“亏你长的人高马大器宇轩昂,原来背地里喜欢像个小姑娘一样的抱着本童话书睡觉哈哈哈哈,那你是不是晚安前还要喝一杯牛奶再得到一个妈咪晚安吻才会睡觉啊?”
布兰克斯的脸色很难看,因为……除了没有妈咪晚安吻,他真的是每晚睡觉前喝杯甜牛奶的。
被喜欢的人毫不留情的嘲笑了,而且还发现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羞耻秘密,布兰克斯在心里暗暗地盘算着把人关起来的可行性。
笑完了以后,万嘉袂擦擦眼角流出来的泪,把话题扯回来:“我们最近没有再做那些梦了,是不是意味着魔法已经终止了?”
玛莎想了想说:“这个我也没法告诉你,孩子。我们当初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么多,不过这个灯既然被命名为‘情人灯’自然是有他的原因的,等到你们真心相爱,彼此之间没有嫌隙的时候,也许这个魔法就会消失了。”
“你知道,爱情这种东西时很奇妙的存在,它能改变一个人,由内而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玛莎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陶醉的表情,这让她看起来年轻了十岁。
“神祝愿你们,将来能够平平安安的走过一生。”
——————
从玛莎姨妈那里出来,两个人坐上了回程的车,万嘉袂扭头看着那栋城堡一样的别墅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了,才依依不舍的转过头来。
“我们以后还会来这里吗?”
布兰克斯在开车,闻言腾出一只手来摸摸他的头:“如果你想的话。”
汽车越来越远,万嘉袂坐在副驾驶上看着眼前一片开阔的平地,突然伸出一只手握上了布兰克斯放在方向盘上的手,一字一句的说:“我们就这么过下去吧,谁也不分手,好吗?”
布兰克斯轻声一笑,“你想离开我也不行,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我会杀了你。”
万嘉袂沉默不说话,“把我杀了,那你呢?”
“我?”布兰克斯诡异的笑了一下,“我杀了你以后,就跟着你一起死,这样咱们就永远在一起了。”
这回答尼玛真血腥啊……
万嘉袂脑子有点疼,本来挺温馨的情话时间硬生生变成重案六组画风,他叹口气,也不指望这家伙说什么好听的了。
“走吧,咱们回家去。”
越野车飞速的在荒野外疾驰,载着两个彼此相爱的年轻人,奔向了一个更加,明亮美好的未来。
————end————
第92章 番外一
叶书倒在血泊之中,眼前满是一片猩红,呼吸间也满满的腥甜味,他知道那全部都是自己身上流下来的血。
他狼狈的倒在地上,而那个那人,那个带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那个男人,则像是一个天神一样站在那里,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看,面带着蔑视的看着他,看他的表情和眼神就知道,他甚至不屑于杀死自己。
六颗子弹……硬是避开了可以直接打死他的部位,却每一枪都足以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但是他始终是没有如愿的发出一点声音。
“呵呵,你认为,你自己有什么资格和我抢人呢?”
那个金发的男人这么说着,像看一只蝼蚁一样的看着他,“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能给,甚至连他的感情都没有得到,你认为你凭什么跟我斗呢?”
叶书沉默不语,他想张嘴说些什么,可是又发现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说的是对的。
那个男人笑了笑,掏出皮衣里的墨镜,随手在皮以上蹭了蹭戴在了眼睛上,好看的唇角扬起一个笑来:“那么,再会了,小朋友。”
“希望十年之后再看到你,你已经足够强大了。”
他说完以后,头歪了一下,看起来似乎是有点天真无邪的样子,“哎呀,差点忘了……”
在叶书惊惧的目光中,布兰克斯掏出了那只打伤了他的黑色微型手枪,对着自己的身上开了一枪,然后抬起头来对着他眦牙一笑:“看,这样我也受伤了,小万会很心疼我吧?”
叶书就这么看着他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努力了半天,只能勉强支起自己的身体,他愣愣的看着自己正汩汩的流出来的鲜血,感受着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消失,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
他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像一只惨败的灰老鼠。
身后似乎是了什么人的喊声,可惜他大概是失血过多,模模糊糊的根本不能分辨来人是谁。
在这种时候,他又一次的被所有人抛弃的时候,还有谁会来呢?
他迟钝着想着。
“哥——!”声音越来越近,他也渐渐地能听得清了。
哥?谁是哥哥?我?
叶书越来越迟钝,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在来人飞奔到他身边之前就倒了下去,没有听到女孩那凄惨的叫声。
啊对了……原来是婷婷那个丫头啊,这世上,除了她,没人会再叫自己哥哥了。
可是,也不对,他和婷婷早就已经生分了,彼此都恨不得杀死对方才好,怎么可能还会听得见呢?
叶书闭上了眼睛,也许是快要死了,脑海里开始自动的回忆起以前许许多多的事情来。
二十多年前的某天,有一对豪门世家的金童玉女喜结连理,婚礼举办的十分盛大豪华,男的帅气女的美丽,原本是世人都很看好的一对璧人。然而在所有人祝福的背后,是两个人的一纸契约婚姻。
一年多以后,叶书和叶婷出生,更为王子公主的童话故事写了一个很美好的结局。
然而童话毕竟是童话。
叶书八岁的时候,那对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终于是撕破了最后一张面具,用一种堪称毁灭的方式宣告了自己婚姻的结束。而叶书,就在无措中,看着自己那美丽优雅的母亲,看也不看他,只是洒脱的带走了他同样美丽优雅的妹妹离开了他们的大宅子,只留给了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而父亲,他印象中风度翩翩的父亲,却只是温柔的摸摸他的脑袋,然后从沙发上站起来,拿过女仆手里的外衣出门去了,那以后几乎一年也不回来一次。
叶书被一个人丢在了那间大大的宅子里,他每天总抱着妹妹还在时喜欢的那个熊娃娃一间房一间房的敲门,希望能有某一扇门中出来某个人,可以是爸爸,可以使妈妈,可以是妹妹,随便谁都可以。然后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大人们开的玩笑,因为他十岁的生日快到了。
可是,一直到十岁的生日过了,叶书在那间大房子里待了两年了,都没有人出来。
妹妹的电话一开始还打得通,他在这边哭,妹妹在那边哭,双胞胎之间总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灵感应。
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十岁以后,妹妹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妹妹认识了一群新的朋友,有了更好玩的玩具,有了更喜欢的人,她把哥哥忘了。甚至在半夜接到哥哥的电话的时候,不耐烦的挂断了。
她认为哥哥实在是太软弱了,总找她哭诉,太丢脸了。
小小的叶书知道,妹妹不要他了,于是他在抱着自己的膝盖孤独的坐了一夜之后,把妹妹从他的心里划掉了。
十二岁,叶书开始知道这个世上有很多种放纵的方法,那可以带给自己一种不一样的生活,让他觉得舒服。
于是,叶书学会了打架,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跟一群混混撬车锁偷东西,学会了在一个又一个女人身上碾转,从欲望和性之间寻找某些东西,甚至学会了吸毒。
他的父亲在知道他的作为之后,并没有说什么,甚至也没有过于苛责的话,只是冷静的让人跟他身后为他尽职尽责的手势烂摊子。
叶书冷笑了一声,不再说话。
十四岁那年……
十四岁那年,他遇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人。
他是带着灿烂的笑容出现在他的身边的,虽然他一开始还挺讨厌他的,但是……但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但是。
万嘉袂的出现,将他带出了那个越陷越深的泥沼,是他告诉自己这这世上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美好。
“喂,你以后要不要跟我混?”
当时,他无意间路过那条黑黑的巷子,帮着他打赢了另一群挑事的不良少年,浑身挂彩之后对着他笑嘻嘻的伸出了双手。
那双手,和那个笑容,曾经是叶书小半生中最美丽的回忆。
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惹人眼的人呢?
叶书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抑或他也许并不是真的喜欢,只是出于一种单纯的古怪的变态的独占欲作祟,总之他开始变质,他开始变的朝着万嘉袂希望看到的那个方向发展。
他剪掉了自己过长的头发,拿掉了耳朵上的银色耳钉,戒掉了烟和毒,和以前的所谓兄弟们断绝关系,和所有的女人不再来往,乖巧的背上书包坐在温暖明亮的教室里,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的记笔记,就好像所有准备考高中的学生一样。
他最喜欢拿着本子坐在万嘉袂的身边听他讲习题,因为他身上总是有一种属于阳光的味道,虽然那其实只是这家伙打球时出的汗味,但是叶书却固执的认为那就是阳光的味道。
他知道自己不正常了,但是没有关系,人活一世,谁规定自己一定要正常?
但是,他的这种龌龊的心思不能让这个人知道,他知道了,就会离开自己了。于是,叶书选择沉默,安安分分的呆在他的身边,带着甜蜜的面具,掩盖了自己那些阴暗不得见人的东西,假装自己是一个风度翩翩温柔俊秀的好学生叶书,渐渐地连自己都骗过去了。
可是,他那么努力守护着的少年,那个他认为干干净净的少年,终究是被别人带走了。
叶书懵了,他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明明他已经很努力地在保护他了,为什么他最后选择的人却不是自己。
为了保护他,他将所有他认为配不上万嘉袂的女生全部用各种手段赶走了。他认为,他的竹马合该有个同样干净纯洁的女孩才行,那些女人哪一点配?
他甚至都想好了,假如没有选择,他准备“创造”出一个他认为配得上嘉袂的女孩出来,然后他继续生活在他的身边,这样他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
可是这一切,被那个突然杀出来的男人破坏了。
他带走了他的阳光。
叶书迷迷糊糊地听到了有人喊自己,真是烦人。努力了半天,他终于睁开了眼睛,身边正含着泪看着自己的,是叶婷。
看到了自己不想看到的人,他再度闭上了眼睛。
他想看到的不是这些人,一定是他还没睡醒,只要再睡一会儿,嘉袂就会来看他了。他想拉着他的手告诉他,其实,其实他是爱他的,虽然可能做错了一些事情。
他的爱,不比那个外国佬少。
叶婷看着他再度闭上了眼睛,伸出了一只手悄悄地握上了他的,眼泪滴了下来“哥哥,我们回家吧,好不好?”
这句话在他耳边响起,他想把自己的手从她的手里拽出来,却始终使不出劲来。
“哥哥,他……他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不会回来了。”
叶婷的话语再次的响了起来。
叶书的眼泪突然间就流了出来。
不会回来了。
我的小太阳,不会回来了。
——————
叶书站在万嘉袂面前,穿着一身呢大衣,衬得他更加的玉树临风,脸上挂着得体温柔的笑容,像是和往常一样笑着说:“好久不见,家妹。”
万嘉袂讷讷的点头,想说什么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总觉得叶书哪里不一样。
“我决定走了。”
“我出来玩太久了,家里人会想念,所以……我决定回家去。”叶书微笑着说,他抬起手拨了拨额前有点长的刘海,这么说着。
“啊……是吗,那你,那你要好好和家里人相处啊。”万嘉袂说道。
叶书笑着点头,然后犹豫了一会儿,走上前去伸出双手拥抱住了自己的阳光,“我走了,你要好好保重。”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万嘉袂闷闷的问道。
“啊,不知道,也许等我想回来就回来了。”叶书放开了他,然后潇洒的冲他挥挥手,转身就要上车。
万嘉袂怔怔的看着他,总觉得这一别似乎就再也看不到了,忍不住喊了出来:“叶子!”
叶书背对着他,面部表情在阳光的阴影处晦暗不明,他顿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坐进了车里,保镖从外头将车门关好,司机发动引擎,缓缓地从他身边开走。
叶书扭头去看上车后,那个人的身影越来越小。
他揉了揉自己发烫的眼角,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那个男人说得对,如今的他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即便能将人抢走,也完全没有保护他的力量。
权利,金钱,地位……
这些东西,才是叶书现在最需要的东西,而他,在未来的十年内,要为了这些东西而奋斗,这样他才有资格说话。
也许,在这十年里,他会慢慢的忘记这段少年时期的青涩暗恋,又或许,他会遇上一个他真正喜欢并且也真正喜欢他的人。
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总有一个人会是属于你的,或早或晚,但是他应会出现。
五年后——
“你叫什么?”
“叶书。”
“叶书?这名字不错,跟我的刚好可以凑成一对啊。”
“哦?”
“我叫沈画,书画的画。我老爸说希望我以后做个画家,可惜他失望了,我就是个俗气的搞建筑的,哈哈哈哈……”青年爽朗的笑声响了起来,带了一丝丝的得意。
叶书抿唇一笑,和这个认识不过三个月的青年肩并肩走在满是枫叶的公园里,渐渐地走远了。
空气开始慢慢的弥漫起一股暧昧,名字叫做爱情。
第93章 番外二
如果说,叶书童年时期是一本写满了悲剧的书的话,那么布兰克斯的童年就更加的惨烈一些。
童年时期的记忆和遭遇某些时候真的能够决定人的一声的命运。
布兰克斯的幼年记忆大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追杀与奔波,他永远都记得自己被母亲抱在怀里,游走在世界各个角落里时的日子,虽然未来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因素,但是母亲的存在给了他极大地安全感。
所以,在后来母亲把他塞到玛莎姨妈的怀里,自己转身纵入深不可见的湖底的时候,他安静了。他没有像其他的六岁孩子那样哭泣,只是用一种出奇的冷静眼神看着那再度平静下来的湖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现实也不容许他想什么,因为新一轮的追兵很快就会到了,玛莎姨妈没有多耽搁一秒钟,将他的小脑袋护到自己的怀里,转身隐没在了身后的小树林里。
玛莎身边有个叫做莫兰的小男孩,比他只大了三岁,有着一头乌黑的卷发,因为是混血儿的关系,总是让他的脸看上去神秘而又美丽。
初来到玛莎姨妈的家,布兰克斯有点不习惯,但是他却以一种小孩子不该有的成熟冷静将一切都埋藏了起来。这让玛莎有点担心,不停地给他做思想工作,然后让自己的儿子主动地接触这个可怜的孩子。
布兰克斯冷眼看着他们母子俩的行为,他觉得自己其实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玛莎太过紧张了。他只是睡不着而已,一闭上眼睛,好像总会觉得身后又聚集了一堆可怕的杀手,他们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身边,企图用各种方法将他杀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布兰克斯不想死,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他认为自己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完成,现在死了没有意义。
于是,他固执的睁着眼睛,抵抗着这个孩童身体与身俱来的困意,翻开了被他藏在枕头下面的童话书。他低着头,小手在已经不再全新的书皮上眷恋一般的摩挲着,他还记得每天晚上入睡前,母亲都会微笑着给自己朗读这些故事,好让自己快点睡着,做一个又乖又可爱的小天使。
母亲的声音低沉温柔,每每总是让他忘记了故事本身的内容而沉浸在她的嗓音里,然后在这种温柔的氛围中,沉沉的睡着,忘记了自己每时每刻都有可能被杀的处境。
只有那一刻,他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可如今,母亲沉在了那片黑黑的湖底,再没人来给他读这些故事了。他歪着头想了想,然后翻开了第一页。
他才六岁,此前的大半时间都在亡命天涯,还没有正式的上过学,除了母亲和几个旧部他没有接触过其他的人,因此他其实认识的字并不多,只能连蒙带猜的拼拼凑凑的去读一些自己认识的单词。
公主……王子……
这两个词他认识,因为他经常听到这个词,他的母亲就曾经是一位公主。至于为什么是“曾经”,他还太小了,弄不懂有什么缘由在里头。
那个夜晚,很小很小的布兰克斯自己学着,一个词一个词的念着童话故事书,拼凑着这个故事的原貌,直到天亮。
然而直到了天亮,他也还是没有把故事书念完,也就自然没有睡觉。
玛莎很是忧心,他觉得这个孩子的精神状态有点问题,她数次的想要开解他,但是对方的排斥心理太大,她无法走入那个小小孩童的世界。、“布兰特,我亲爱的,你该睡觉了。”玛莎走进了这件昏暗的屋子,打开了房间的灯,让整个房间都亮起来。
“好的,姨妈。”布兰克斯乖巧的回答,但是手上翻书的动作却根本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玛莎叹了口气来到他的床前,伸手想要抚摸一下这个孩子的头发,金灿灿的真是讨人喜欢。可惜布兰克斯却躲开了,“我不喜欢这样,姨妈。”
“杰希娅的事情我很抱歉,我来得太迟了没能帮的上忙,但是她既然把你交给了我,我就回一直一直的照顾你,直到你真的长大了。布兰特,你只有真的长大了,杰希娅才能真的放心。”
布兰克斯默不吭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人有的时候是很无奈的,当他弱小的时候,他保护不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当他强大了的时候,却发现想要保护的人早就已经不在了,这就是人的遗憾——你所能做的和你所想要做的,大部分时候并不对等。”玛莎这么说着,“不过,你还小,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你将来一定会遇上一个你想要保护的,并且真心喜欢的人。所以,从现在起,你就要变强大,在你遇到他之前就变的强大起来,这样你就有足够的力量去护住他,而不是等到你遇到他了,才感叹于自己的弱小。”
布兰克斯低着头,低声回答:“会有那么一个人吗?”
玛莎笑起来:“会有的,一定会有的,每个人的生命中,一点会出现一个让你觉得不一样的人,一个让你有想要和他走过一生的想法的人。”
“那他什么时候会出现?”
“这是秘密,布兰特。”玛莎扬起一个神秘的笑容,“这是一个很美妙的秘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但是相信我,他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以一种神奇的方式来到你的身边,我发誓。”
布兰克斯扬起脑袋看着这位美丽的姨妈,看着她从自己身边的一个小盒子里拿出一盏小灯给自己:“它可以帮助你找到那个你想要的人,让他走进你的梦境里,带到你身边。”
那盏灯很不起眼,布兰克斯看了一会儿伸手接了过来,小铜灯在他的手里颤了一下,忽然就不动弹了。
“我想要的人……”
那晚,布兰克斯抱着小铜灯蒙在被子里,期待着那个人的到来。
今晚,你来陪陪我,好吗?
第一天晚上,那个人没有出现。
好吧,我昨晚没有听姨妈的话把牛奶喝完,所以我不是一个好孩子,你不喜欢不听话的孩子是吗?所以,刚才睡觉前我已经把所有的牛奶都喝完了哦,你一定要来见我啊。
第二天他也没来。
你昨天为什么也没来呢?我已经做一个乖孩子了……
第三天,布兰克斯有点难过。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你陪陪我吧,好吗?
今天,今天我开始跟着姨妈学写字了,她说我写的很棒,你会喜欢吗?你喜欢的话,就出来吧。
我今天生病了很不舒服,你来抱抱我好吗?就只有今天,就只有今天,求求你了……
那个人一直都没有出现,而布兰克斯已经成为了一个礼貌听话又懂事的孩子,睡觉前还会自动自觉的喝一大杯他讨厌的牛奶。
可是,那个据说是他最想要的人,一直都不出现。
第一天的期盼,第二天的守望,第三天的失落,第四天的难过,第五天的流泪,第六天的绝望,第七天的憎恨。
既然你不出来,那我就主动去找。
布兰克斯小小的脸上泛出一个堪称诡异的笑容,姨妈说得对,一个人只有强大了菜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转身,将那盏灯踢到了床底下,然后一步一步的走出了这个房间。
首先,他要学会杀人。
十年后的他,将曾经一直追杀自己的所谓哥哥踩在了脚底下,用脚碾压着那个人的背,如愿的听着他凄厉的惨叫声,转头看着自己名义上的侄儿侄女惊恐的目光,扬唇一笑,陪着他那张犹如天使一般的面孔,莫名的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不会做什么疯狂的事情。
“哥哥,你很疼吗?”布兰克斯低声问着,脚下的那个原本英俊的男人脸上立刻惨白起来,“我以前也疼过,不过后来就好了。”他笑着说,“看到我你是不是有点惊讶?自从老头死了以后,你就再也没看到我啦,我还真的有点想念你呢。”
“哥哥,我小的时候你还抱过我呢,是不是?”
“别怕,我就是来送你去一个很好的地方,你会爱上那里的。”
他的大哥,那个叫做维恩的男人,那个他父亲前妻的儿子,被他冷笑着活埋了,耳边听着那个人不住哀求的声音,他惬意的喝了杯茶,让人把最后一捧土盖了上去,再也听不见一点声响了。
侄儿侄女被吓傻了,疯狂的骂着他是个魔鬼。布兰克斯不为所动,“放心,我会让你们下去颌大哥团聚的。”
两个刚满十四岁的孩子,被他绑着石块,沉在了一边的水塘里。
布兰克斯眯着眼睛愉快的哼着歌,看着打着水漂的湖面心情很好。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跳湖时候的样子,虽然年代久远了,但是那一幕一如昨天那般清晰,清晰到那天母亲身上穿的那件白色的裙子都记忆犹新。
妈妈,我送了两个孩子给你,你看到她们会很开心的,毕竟……那可是咱们仇人的血脉呢,不要放过他们啊妈妈。
那一天,沃克家族被彻底洗牌,布兰克斯用一种绝对强势的姿态入主这个地方,并且将自己母族姓氏诺曼带了进来。
“这是我的时代。”
他坐在红木椅上,悠闲自得的看着窗外的景象这么说着。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19节
恋耽美
第19节
这间房间不算大,至少跟外头的空间比起来,确实算上小房间了。房间里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小心翼翼被摆放好的缝纫机,未完成的布偶娃娃,书桌上翻开了两三页的厚厚的书,织了一半的毛衣……
一个有着满头白发,但是看起来却依然精神奕奕的老妇人正用那双温柔慈祥的绿眼睛看着他们两个,对他们彼此牵着的手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
被这样一个老人盯着,万嘉袂有点不好意思,悄悄地把手从布兰克斯那里抽了出来。布兰克斯只是瞥了他一眼,然后大大方方的拖过两张椅子,自己坐了下来,拍了拍自己身边的那张,示意他也坐下。
万嘉袂抬头瞥了一眼,发现那个老人依然只是笑着看着自己,有点急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也跟着小心的坐下了。
相比较万嘉袂的小心不自在,布兰克斯相对随意很多,不过从他的神情来看,他其实也还是很尊敬这位老人的。
从他规规矩矩的摆放着的双腿就知道了。
老人看了他们一会后,终于开口了,“就是这个小家伙了,对吗?”
这话很明显是冲着布兰克斯去的,而万嘉袂之所以听得懂是因为这位老人很体贴的用了中文,虽然这句话中的“小家伙”让他各种别扭鸡皮疙瘩。
布兰克斯点点头,然后开口说:“他叫小万。”有扭头对万嘉袂说:“小万,这是玛莎姨妈。”
姨妈……
果然是长辈。
万嘉袂老老实实的对着老人点头,低声打招呼:“您好,玛莎姨、姨妈。”
看出了他的窘迫和别扭,玛莎和蔼的笑了笑:“不用紧张,孩子。布兰特这个小子让你吃了不少的苦吧?这孩子从小就是这样,你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
“姨妈——”布兰克斯在一边懒洋洋的开口,似乎是不太满意她诋毁自己。
玛莎姨妈也不搭理他,只是继续打量着万嘉袂,开口说:“对不起,孩子。我可以触碰一下你吗?”
“啊……好、好的。”因为玛莎实在是太温柔了,万嘉袂忍不住红着脸就应下了。
玛莎笑眯眯的伸出一只手,抚上了万嘉袂的头,在上面停留了一小会儿后,小幅度的揉了揉,把万嘉袂刚才被布兰克斯弄得服帖的头摆弄的有点乱。
“真是个温柔又乖巧的孩子。”玛莎这么说着,收回了自己的手。
放于自己脑袋上的温柔抽离,万嘉袂有点遗憾。
玛莎眯着安静坐在摇椅里,似乎是在怀念什么一般,叹了口气:“当年,我的洛桑也是一个和你一样英俊又温柔的青年呢。”
虽然不认识那个什么“洛桑”,但是万嘉袂可以猜得到一定是这位玛莎姨妈很重要的人,从她那略带着悲伤的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
布兰克斯安静了一会儿,打断了这种挺伤感的气氛,“姨妈,我带他来,主要是想知道在我们两个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的。”
“对对对,你看我的记性。”玛莎姨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敛去了满面的愁容,“是我让布兰特将你带过来的,这样的事情还是两个人一起知道比较好。”
嗯?
万嘉袂惊讶的看着身边的人,他来之前可完全没有提到这件事。
玛莎姨妈转头看向窗外,语气悠悠的叹息着。
“那可是一个很久很久之前的故事了。”
“我全名叫做,玛莎·格林。”
第91章 结局
这个故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了。
玛莎·格林出身于古老的b国的一个看似普通的家族,过着和其她女孩们一样普通的生活。但是,只有这个家族自己的成员知道他们的族姓存在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比b国这个国家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格林一组原本是不姓格林的,只是她们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漂流了太久太久,几经波折改了许多次姓氏后,渐渐地就没人记得自己最初的来源了。
玛莎就是在这个古老又神秘的家族长大的,她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别的人稍微有点不同,比如——
魔法。
虽然她们一族的魔法能力经过几千年的洗练已经远远不如从前那么强大了,但是祖先遗留给他们的东西依然可以让他们与众不同。
玛莎喜欢把魔法施展在各种物品身上,比如会飞的小茶杯,长腿会跑的花瓶姑娘,会跳舞的丝袜小姐……
她每天就在一种香甜幸福的氛围中长大,直到她遇上了那个来自于同样古老的异国的男子——洛桑。
认识洛桑并和他相爱,是玛莎这一生中做过的最美妙的梦境了。洛桑对于她的小魔法很感兴趣,两个人结婚后经常一起钻研一些有趣的魔法出来。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两盏,他们一起制作的小铜灯。
最开始做这两盏灯的初衷是因为两人偶尔会有一些小分离,比如洛桑出差之类的,为了不让彼此互相思念,他们合力做出了这两个小道具,促使他们在梦里也能会面。这样的日子过了差不多有十年。
十年后的某一天,洛桑在他自己的国土上出了车祸不幸去世了,而他随身携带的那盏灯也不知去向,想来可能是被哪个路人随手捡走了,玛莎只能带着他的骨灰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守着两个人唯一的孩子莫兰生活。
万嘉袂听到这里,很是为这位老人的爱情故事唏嘘感动,然后问道:“也就是说,我那个时候买的这盏灯,其实就是您当年的丈夫的,是吗?”
玛莎笑着点头:“没错,我没有想到我还会有再见到它的时候,虽然……虽然我确实每天都这么期盼着。”她说着说着,眼里已经隐约有了泪光,“看到你,我就想起了我那可怜的洛桑……”
万嘉袂默然,一时间找不到话来安慰她,只能转头去看布兰克斯。布兰克斯接收他的视线,把话题转移了:“本来这东西也不该是我的,不过莫兰不喜欢。”
玛莎果然就被转移了注意力,接着说:“那时候你这个小坏蛋才刚到我这里呢,一副担惊受怕的小可怜样,晚上连觉也睡不好,所以我就把陪伴我多年的灯送给你,哄着你说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玛莎笑了笑,“我没有骗你吧?虽然迟到了二十多年,但是它总算是为你带来了一个可爱的恋人,不是吗?”
布兰克斯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万嘉袂尴尬的咳了一声,然后继续问:“那也就说,我之所以做哪些奇奇怪怪的梦,都是因为我和他两个人同时拥有了这两盏灯,是吗?”
“是这样的,我的孩子。不过,如果你们当初有一个人下定决心不再将这个游戏进行下去的话,这个魔法早就终止了。”
她的意思是说,假如两个人在最初如果彼此没有好感,或者没有互相爱上的话,那么这个魔法的效力就会越来越弱,直到有一天消失。
万嘉袂有点汗颜,难道这个是暗示着,早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布兰克斯这个混账家伙了,在他还是假装成柔弱无辜小天使安东尼的时候?
这么一想的话……他斜斜的看了身边的人一眼,该不会就因为第一个梦境的原因,导致布兰克斯后来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这个调调的,所以就一直假扮着这个类型的路线,骗取他的好感度?
身边的金发混蛋冲他挑了挑眉,露出邪气的笑容,算是不要脸的承认了。
擦……
万嘉袂脸一抽,原来如此。
“但是,为什么会是童话故事呢?”他不搭理布兰克斯了,转头对玛莎姨妈接着说道。
听到这句话,布兰克斯的脸突然间就变了,“姨妈,如果没什么似的话,我就带着小万先走了,下次来拜访您。”说完他就扯着万嘉袂的袖子要走人。
玛莎闻言笑出了声来,“我和洛桑只是制作出了灯而已,梦境的内容可不是我们弄出来的。”说完看了一眼坐一边道貌岸然假装正经的某人。
万嘉袂细细咀嚼了这句话,琢磨着说:“您的意思是说,这个梦境的背景是我们自己决定的?”
玛莎点头。
“奇怪了,两个大老爷们为什么选这种小姑娘才喜欢的童话故事呢?”他嘀嘀咕咕自言自语,想不出头绪来。
“布兰特小时候最喜欢看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了,他觉得那样会让他有安全感。”玛莎漫不经心的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解释道。
……
万嘉袂古怪的转头去看身边的人:“所以,决定内容的人是你?你都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儿童故事?”
布兰克斯脸色有点不太好看,他想起了那天晚上,那个故事最开始的那个晚上,他确实是在洗完澡之后舒服的窝在床上翻童话书,看完后就塞进了枕头下面睡着了。
而那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做白雪公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想明白了事情缘由的万嘉袂毫不客气的笑起来,“亏你长的人高马大器宇轩昂,原来背地里喜欢像个小姑娘一样的抱着本童话书睡觉哈哈哈哈,那你是不是晚安前还要喝一杯牛奶再得到一个妈咪晚安吻才会睡觉啊?”
布兰克斯的脸色很难看,因为……除了没有妈咪晚安吻,他真的是每晚睡觉前喝杯甜牛奶的。
被喜欢的人毫不留情的嘲笑了,而且还发现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羞耻秘密,布兰克斯在心里暗暗地盘算着把人关起来的可行性。
笑完了以后,万嘉袂擦擦眼角流出来的泪,把话题扯回来:“我们最近没有再做那些梦了,是不是意味着魔法已经终止了?”
玛莎想了想说:“这个我也没法告诉你,孩子。我们当初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么多,不过这个灯既然被命名为‘情人灯’自然是有他的原因的,等到你们真心相爱,彼此之间没有嫌隙的时候,也许这个魔法就会消失了。”
“你知道,爱情这种东西时很奇妙的存在,它能改变一个人,由内而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玛莎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陶醉的表情,这让她看起来年轻了十岁。
“神祝愿你们,将来能够平平安安的走过一生。”
——————
从玛莎姨妈那里出来,两个人坐上了回程的车,万嘉袂扭头看着那栋城堡一样的别墅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了,才依依不舍的转过头来。
“我们以后还会来这里吗?”
布兰克斯在开车,闻言腾出一只手来摸摸他的头:“如果你想的话。”
汽车越来越远,万嘉袂坐在副驾驶上看着眼前一片开阔的平地,突然伸出一只手握上了布兰克斯放在方向盘上的手,一字一句的说:“我们就这么过下去吧,谁也不分手,好吗?”
布兰克斯轻声一笑,“你想离开我也不行,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我会杀了你。”
万嘉袂沉默不说话,“把我杀了,那你呢?”
“我?”布兰克斯诡异的笑了一下,“我杀了你以后,就跟着你一起死,这样咱们就永远在一起了。”
这回答尼玛真血腥啊……
万嘉袂脑子有点疼,本来挺温馨的情话时间硬生生变成重案六组画风,他叹口气,也不指望这家伙说什么好听的了。
“走吧,咱们回家去。”
越野车飞速的在荒野外疾驰,载着两个彼此相爱的年轻人,奔向了一个更加,明亮美好的未来。
————end————
第92章 番外一
叶书倒在血泊之中,眼前满是一片猩红,呼吸间也满满的腥甜味,他知道那全部都是自己身上流下来的血。
他狼狈的倒在地上,而那个那人,那个带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那个男人,则像是一个天神一样站在那里,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看,面带着蔑视的看着他,看他的表情和眼神就知道,他甚至不屑于杀死自己。
六颗子弹……硬是避开了可以直接打死他的部位,却每一枪都足以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但是他始终是没有如愿的发出一点声音。
“呵呵,你认为,你自己有什么资格和我抢人呢?”
那个金发的男人这么说着,像看一只蝼蚁一样的看着他,“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能给,甚至连他的感情都没有得到,你认为你凭什么跟我斗呢?”
叶书沉默不语,他想张嘴说些什么,可是又发现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说的是对的。
那个男人笑了笑,掏出皮衣里的墨镜,随手在皮以上蹭了蹭戴在了眼睛上,好看的唇角扬起一个笑来:“那么,再会了,小朋友。”
“希望十年之后再看到你,你已经足够强大了。”
他说完以后,头歪了一下,看起来似乎是有点天真无邪的样子,“哎呀,差点忘了……”
在叶书惊惧的目光中,布兰克斯掏出了那只打伤了他的黑色微型手枪,对着自己的身上开了一枪,然后抬起头来对着他眦牙一笑:“看,这样我也受伤了,小万会很心疼我吧?”
叶书就这么看着他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努力了半天,只能勉强支起自己的身体,他愣愣的看着自己正汩汩的流出来的鲜血,感受着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消失,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
他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像一只惨败的灰老鼠。
身后似乎是了什么人的喊声,可惜他大概是失血过多,模模糊糊的根本不能分辨来人是谁。
在这种时候,他又一次的被所有人抛弃的时候,还有谁会来呢?
他迟钝着想着。
“哥——!”声音越来越近,他也渐渐地能听得清了。
哥?谁是哥哥?我?
叶书越来越迟钝,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在来人飞奔到他身边之前就倒了下去,没有听到女孩那凄惨的叫声。
啊对了……原来是婷婷那个丫头啊,这世上,除了她,没人会再叫自己哥哥了。
可是,也不对,他和婷婷早就已经生分了,彼此都恨不得杀死对方才好,怎么可能还会听得见呢?
叶书闭上了眼睛,也许是快要死了,脑海里开始自动的回忆起以前许许多多的事情来。
二十多年前的某天,有一对豪门世家的金童玉女喜结连理,婚礼举办的十分盛大豪华,男的帅气女的美丽,原本是世人都很看好的一对璧人。然而在所有人祝福的背后,是两个人的一纸契约婚姻。
一年多以后,叶书和叶婷出生,更为王子公主的童话故事写了一个很美好的结局。
然而童话毕竟是童话。
叶书八岁的时候,那对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终于是撕破了最后一张面具,用一种堪称毁灭的方式宣告了自己婚姻的结束。而叶书,就在无措中,看着自己那美丽优雅的母亲,看也不看他,只是洒脱的带走了他同样美丽优雅的妹妹离开了他们的大宅子,只留给了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而父亲,他印象中风度翩翩的父亲,却只是温柔的摸摸他的脑袋,然后从沙发上站起来,拿过女仆手里的外衣出门去了,那以后几乎一年也不回来一次。
叶书被一个人丢在了那间大大的宅子里,他每天总抱着妹妹还在时喜欢的那个熊娃娃一间房一间房的敲门,希望能有某一扇门中出来某个人,可以是爸爸,可以使妈妈,可以是妹妹,随便谁都可以。然后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大人们开的玩笑,因为他十岁的生日快到了。
可是,一直到十岁的生日过了,叶书在那间大房子里待了两年了,都没有人出来。
妹妹的电话一开始还打得通,他在这边哭,妹妹在那边哭,双胞胎之间总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灵感应。
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十岁以后,妹妹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妹妹认识了一群新的朋友,有了更好玩的玩具,有了更喜欢的人,她把哥哥忘了。甚至在半夜接到哥哥的电话的时候,不耐烦的挂断了。
她认为哥哥实在是太软弱了,总找她哭诉,太丢脸了。
小小的叶书知道,妹妹不要他了,于是他在抱着自己的膝盖孤独的坐了一夜之后,把妹妹从他的心里划掉了。
十二岁,叶书开始知道这个世上有很多种放纵的方法,那可以带给自己一种不一样的生活,让他觉得舒服。
于是,叶书学会了打架,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跟一群混混撬车锁偷东西,学会了在一个又一个女人身上碾转,从欲望和性之间寻找某些东西,甚至学会了吸毒。
他的父亲在知道他的作为之后,并没有说什么,甚至也没有过于苛责的话,只是冷静的让人跟他身后为他尽职尽责的手势烂摊子。
叶书冷笑了一声,不再说话。
十四岁那年……
十四岁那年,他遇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人。
他是带着灿烂的笑容出现在他的身边的,虽然他一开始还挺讨厌他的,但是……但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但是。
万嘉袂的出现,将他带出了那个越陷越深的泥沼,是他告诉自己这这世上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美好。
“喂,你以后要不要跟我混?”
当时,他无意间路过那条黑黑的巷子,帮着他打赢了另一群挑事的不良少年,浑身挂彩之后对着他笑嘻嘻的伸出了双手。
那双手,和那个笑容,曾经是叶书小半生中最美丽的回忆。
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惹人眼的人呢?
叶书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抑或他也许并不是真的喜欢,只是出于一种单纯的古怪的变态的独占欲作祟,总之他开始变质,他开始变的朝着万嘉袂希望看到的那个方向发展。
他剪掉了自己过长的头发,拿掉了耳朵上的银色耳钉,戒掉了烟和毒,和以前的所谓兄弟们断绝关系,和所有的女人不再来往,乖巧的背上书包坐在温暖明亮的教室里,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的记笔记,就好像所有准备考高中的学生一样。
他最喜欢拿着本子坐在万嘉袂的身边听他讲习题,因为他身上总是有一种属于阳光的味道,虽然那其实只是这家伙打球时出的汗味,但是叶书却固执的认为那就是阳光的味道。
他知道自己不正常了,但是没有关系,人活一世,谁规定自己一定要正常?
但是,他的这种龌龊的心思不能让这个人知道,他知道了,就会离开自己了。于是,叶书选择沉默,安安分分的呆在他的身边,带着甜蜜的面具,掩盖了自己那些阴暗不得见人的东西,假装自己是一个风度翩翩温柔俊秀的好学生叶书,渐渐地连自己都骗过去了。
可是,他那么努力守护着的少年,那个他认为干干净净的少年,终究是被别人带走了。
叶书懵了,他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明明他已经很努力地在保护他了,为什么他最后选择的人却不是自己。
为了保护他,他将所有他认为配不上万嘉袂的女生全部用各种手段赶走了。他认为,他的竹马合该有个同样干净纯洁的女孩才行,那些女人哪一点配?
他甚至都想好了,假如没有选择,他准备“创造”出一个他认为配得上嘉袂的女孩出来,然后他继续生活在他的身边,这样他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
可是这一切,被那个突然杀出来的男人破坏了。
他带走了他的阳光。
叶书迷迷糊糊地听到了有人喊自己,真是烦人。努力了半天,他终于睁开了眼睛,身边正含着泪看着自己的,是叶婷。
看到了自己不想看到的人,他再度闭上了眼睛。
他想看到的不是这些人,一定是他还没睡醒,只要再睡一会儿,嘉袂就会来看他了。他想拉着他的手告诉他,其实,其实他是爱他的,虽然可能做错了一些事情。
他的爱,不比那个外国佬少。
叶婷看着他再度闭上了眼睛,伸出了一只手悄悄地握上了他的,眼泪滴了下来“哥哥,我们回家吧,好不好?”
这句话在他耳边响起,他想把自己的手从她的手里拽出来,却始终使不出劲来。
“哥哥,他……他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不会回来了。”
叶婷的话语再次的响了起来。
叶书的眼泪突然间就流了出来。
不会回来了。
我的小太阳,不会回来了。
——————
叶书站在万嘉袂面前,穿着一身呢大衣,衬得他更加的玉树临风,脸上挂着得体温柔的笑容,像是和往常一样笑着说:“好久不见,家妹。”
万嘉袂讷讷的点头,想说什么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总觉得叶书哪里不一样。
“我决定走了。”
“我出来玩太久了,家里人会想念,所以……我决定回家去。”叶书微笑着说,他抬起手拨了拨额前有点长的刘海,这么说着。
“啊……是吗,那你,那你要好好和家里人相处啊。”万嘉袂说道。
叶书笑着点头,然后犹豫了一会儿,走上前去伸出双手拥抱住了自己的阳光,“我走了,你要好好保重。”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万嘉袂闷闷的问道。
“啊,不知道,也许等我想回来就回来了。”叶书放开了他,然后潇洒的冲他挥挥手,转身就要上车。
万嘉袂怔怔的看着他,总觉得这一别似乎就再也看不到了,忍不住喊了出来:“叶子!”
叶书背对着他,面部表情在阳光的阴影处晦暗不明,他顿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坐进了车里,保镖从外头将车门关好,司机发动引擎,缓缓地从他身边开走。
叶书扭头去看上车后,那个人的身影越来越小。
他揉了揉自己发烫的眼角,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那个男人说得对,如今的他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即便能将人抢走,也完全没有保护他的力量。
权利,金钱,地位……
这些东西,才是叶书现在最需要的东西,而他,在未来的十年内,要为了这些东西而奋斗,这样他才有资格说话。
也许,在这十年里,他会慢慢的忘记这段少年时期的青涩暗恋,又或许,他会遇上一个他真正喜欢并且也真正喜欢他的人。
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总有一个人会是属于你的,或早或晚,但是他应会出现。
五年后——
“你叫什么?”
“叶书。”
“叶书?这名字不错,跟我的刚好可以凑成一对啊。”
“哦?”
“我叫沈画,书画的画。我老爸说希望我以后做个画家,可惜他失望了,我就是个俗气的搞建筑的,哈哈哈哈……”青年爽朗的笑声响了起来,带了一丝丝的得意。
叶书抿唇一笑,和这个认识不过三个月的青年肩并肩走在满是枫叶的公园里,渐渐地走远了。
空气开始慢慢的弥漫起一股暧昧,名字叫做爱情。
第93章 番外二
如果说,叶书童年时期是一本写满了悲剧的书的话,那么布兰克斯的童年就更加的惨烈一些。
童年时期的记忆和遭遇某些时候真的能够决定人的一声的命运。
布兰克斯的幼年记忆大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追杀与奔波,他永远都记得自己被母亲抱在怀里,游走在世界各个角落里时的日子,虽然未来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因素,但是母亲的存在给了他极大地安全感。
所以,在后来母亲把他塞到玛莎姨妈的怀里,自己转身纵入深不可见的湖底的时候,他安静了。他没有像其他的六岁孩子那样哭泣,只是用一种出奇的冷静眼神看着那再度平静下来的湖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现实也不容许他想什么,因为新一轮的追兵很快就会到了,玛莎姨妈没有多耽搁一秒钟,将他的小脑袋护到自己的怀里,转身隐没在了身后的小树林里。
玛莎身边有个叫做莫兰的小男孩,比他只大了三岁,有着一头乌黑的卷发,因为是混血儿的关系,总是让他的脸看上去神秘而又美丽。
初来到玛莎姨妈的家,布兰克斯有点不习惯,但是他却以一种小孩子不该有的成熟冷静将一切都埋藏了起来。这让玛莎有点担心,不停地给他做思想工作,然后让自己的儿子主动地接触这个可怜的孩子。
布兰克斯冷眼看着他们母子俩的行为,他觉得自己其实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玛莎太过紧张了。他只是睡不着而已,一闭上眼睛,好像总会觉得身后又聚集了一堆可怕的杀手,他们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身边,企图用各种方法将他杀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布兰克斯不想死,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他认为自己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完成,现在死了没有意义。
于是,他固执的睁着眼睛,抵抗着这个孩童身体与身俱来的困意,翻开了被他藏在枕头下面的童话书。他低着头,小手在已经不再全新的书皮上眷恋一般的摩挲着,他还记得每天晚上入睡前,母亲都会微笑着给自己朗读这些故事,好让自己快点睡着,做一个又乖又可爱的小天使。
母亲的声音低沉温柔,每每总是让他忘记了故事本身的内容而沉浸在她的嗓音里,然后在这种温柔的氛围中,沉沉的睡着,忘记了自己每时每刻都有可能被杀的处境。
只有那一刻,他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可如今,母亲沉在了那片黑黑的湖底,再没人来给他读这些故事了。他歪着头想了想,然后翻开了第一页。
他才六岁,此前的大半时间都在亡命天涯,还没有正式的上过学,除了母亲和几个旧部他没有接触过其他的人,因此他其实认识的字并不多,只能连蒙带猜的拼拼凑凑的去读一些自己认识的单词。
公主……王子……
这两个词他认识,因为他经常听到这个词,他的母亲就曾经是一位公主。至于为什么是“曾经”,他还太小了,弄不懂有什么缘由在里头。
那个夜晚,很小很小的布兰克斯自己学着,一个词一个词的念着童话故事书,拼凑着这个故事的原貌,直到天亮。
然而直到了天亮,他也还是没有把故事书念完,也就自然没有睡觉。
玛莎很是忧心,他觉得这个孩子的精神状态有点问题,她数次的想要开解他,但是对方的排斥心理太大,她无法走入那个小小孩童的世界。、“布兰特,我亲爱的,你该睡觉了。”玛莎走进了这件昏暗的屋子,打开了房间的灯,让整个房间都亮起来。
“好的,姨妈。”布兰克斯乖巧的回答,但是手上翻书的动作却根本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玛莎叹了口气来到他的床前,伸手想要抚摸一下这个孩子的头发,金灿灿的真是讨人喜欢。可惜布兰克斯却躲开了,“我不喜欢这样,姨妈。”
“杰希娅的事情我很抱歉,我来得太迟了没能帮的上忙,但是她既然把你交给了我,我就回一直一直的照顾你,直到你真的长大了。布兰特,你只有真的长大了,杰希娅才能真的放心。”
布兰克斯默不吭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人有的时候是很无奈的,当他弱小的时候,他保护不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当他强大了的时候,却发现想要保护的人早就已经不在了,这就是人的遗憾——你所能做的和你所想要做的,大部分时候并不对等。”玛莎这么说着,“不过,你还小,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你将来一定会遇上一个你想要保护的,并且真心喜欢的人。所以,从现在起,你就要变强大,在你遇到他之前就变的强大起来,这样你就有足够的力量去护住他,而不是等到你遇到他了,才感叹于自己的弱小。”
布兰克斯低着头,低声回答:“会有那么一个人吗?”
玛莎笑起来:“会有的,一定会有的,每个人的生命中,一点会出现一个让你觉得不一样的人,一个让你有想要和他走过一生的想法的人。”
“那他什么时候会出现?”
“这是秘密,布兰特。”玛莎扬起一个神秘的笑容,“这是一个很美妙的秘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但是相信我,他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以一种神奇的方式来到你的身边,我发誓。”
布兰克斯扬起脑袋看着这位美丽的姨妈,看着她从自己身边的一个小盒子里拿出一盏小灯给自己:“它可以帮助你找到那个你想要的人,让他走进你的梦境里,带到你身边。”
那盏灯很不起眼,布兰克斯看了一会儿伸手接了过来,小铜灯在他的手里颤了一下,忽然就不动弹了。
“我想要的人……”
那晚,布兰克斯抱着小铜灯蒙在被子里,期待着那个人的到来。
今晚,你来陪陪我,好吗?
第一天晚上,那个人没有出现。
好吧,我昨晚没有听姨妈的话把牛奶喝完,所以我不是一个好孩子,你不喜欢不听话的孩子是吗?所以,刚才睡觉前我已经把所有的牛奶都喝完了哦,你一定要来见我啊。
第二天他也没来。
你昨天为什么也没来呢?我已经做一个乖孩子了……
第三天,布兰克斯有点难过。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你陪陪我吧,好吗?
今天,今天我开始跟着姨妈学写字了,她说我写的很棒,你会喜欢吗?你喜欢的话,就出来吧。
我今天生病了很不舒服,你来抱抱我好吗?就只有今天,就只有今天,求求你了……
那个人一直都没有出现,而布兰克斯已经成为了一个礼貌听话又懂事的孩子,睡觉前还会自动自觉的喝一大杯他讨厌的牛奶。
可是,那个据说是他最想要的人,一直都不出现。
第一天的期盼,第二天的守望,第三天的失落,第四天的难过,第五天的流泪,第六天的绝望,第七天的憎恨。
既然你不出来,那我就主动去找。
布兰克斯小小的脸上泛出一个堪称诡异的笑容,姨妈说得对,一个人只有强大了菜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转身,将那盏灯踢到了床底下,然后一步一步的走出了这个房间。
首先,他要学会杀人。
十年后的他,将曾经一直追杀自己的所谓哥哥踩在了脚底下,用脚碾压着那个人的背,如愿的听着他凄厉的惨叫声,转头看着自己名义上的侄儿侄女惊恐的目光,扬唇一笑,陪着他那张犹如天使一般的面孔,莫名的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不会做什么疯狂的事情。
“哥哥,你很疼吗?”布兰克斯低声问着,脚下的那个原本英俊的男人脸上立刻惨白起来,“我以前也疼过,不过后来就好了。”他笑着说,“看到我你是不是有点惊讶?自从老头死了以后,你就再也没看到我啦,我还真的有点想念你呢。”
“哥哥,我小的时候你还抱过我呢,是不是?”
“别怕,我就是来送你去一个很好的地方,你会爱上那里的。”
他的大哥,那个叫做维恩的男人,那个他父亲前妻的儿子,被他冷笑着活埋了,耳边听着那个人不住哀求的声音,他惬意的喝了杯茶,让人把最后一捧土盖了上去,再也听不见一点声响了。
侄儿侄女被吓傻了,疯狂的骂着他是个魔鬼。布兰克斯不为所动,“放心,我会让你们下去颌大哥团聚的。”
两个刚满十四岁的孩子,被他绑着石块,沉在了一边的水塘里。
布兰克斯眯着眼睛愉快的哼着歌,看着打着水漂的湖面心情很好。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跳湖时候的样子,虽然年代久远了,但是那一幕一如昨天那般清晰,清晰到那天母亲身上穿的那件白色的裙子都记忆犹新。
妈妈,我送了两个孩子给你,你看到她们会很开心的,毕竟……那可是咱们仇人的血脉呢,不要放过他们啊妈妈。
那一天,沃克家族被彻底洗牌,布兰克斯用一种绝对强势的姿态入主这个地方,并且将自己母族姓氏诺曼带了进来。
“这是我的时代。”
他坐在红木椅上,悠闲自得的看着窗外的景象这么说着。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19节
恋耽美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37519/6215697.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