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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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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不科学 作者:五色龙章

    第12节

    里面是光秃秃的石洞,地上堆了厚厚的尘埃,每走一步都要扬起一片尘土,有时候尘土中还夹杂着金色的粉末。扫开那些灰尘就能看到,地上横七竖八地划着粗大的爪印,清景拿尾巴比了比,人家一根爪子就有他的尾巴尖儿粗了。

    “这肯定是龙穴,想不到咱们运气这么好,随机传送也能传到这儿来!”清景激动地爬了几步,在体育馆般巨大的山洞里左看右看,除了爪痕,还找到了些烟火熏出来的黑印。他摸着那片焦黑的印记,老成地推断道:“这应该是烟火烤出来的印迹,不过没有油烟渍,看来当时那条龙做的是纯素食品。”

    沈老师趴在他肩膀上偷笑,等他过够了侦探瘾,便扔出一套尚贤阁出品的淡青色薄纱长袍给他。

    赞助商那位首席设计师苏真君最近忙着研究如何把小千世界和大千世界的流行结合到一起,顾不上做赞助的衣服了,这套是他们底下小设计师的作品。不过这小设计师的水平也不俗,道袍是鲛绡织成,如烟如雾,裁得格外合身,腰间用一条同色极光织成的宽带束住,将蛇精的纤腰完全衬托了出来。

    除了这套衣服和一双配套的皮靴,沈老师又给他胸前挂了副金璎珞,耳廓夹上金丝绕成、以红宝石做点缀的小树枝形耳饰,头发用一条金带松松束在脑后。幸好他天生轮廓立体、五官浓丽,再加上高大修长的身材,戴这么多首饰都撑得住,并不会有易装癖的感觉。

    沈老师站在洞壁一块突出的石头上欣赏他这副打扮,满意地眯起眼说笑:“这是薛从事新拉来的赞助商,就是你刚到元泱大世界时去过的那个千蜃阁,你还记得吗?她们是女修门派,首饰做得相当有水准,那天招生上见过你林真君看了你前几期圆光,想到你对千蜃阁那么向往,就劝说本派长老赞助了咱们的节目。”

    不……我真的不向往,我是被执天阁的修士忽悠过去的!

    清景想要解释,可一看到金乌眯起来的眼睛,顿时就明白了他是故意的,不乐意地哼了一声:“沈老师你又笑话我。我要早知道你是我爹地,我也是个仙二代,我早进万仙盟了,谁还会去那种要考试的地方啊。”

    他对考试的怨念,其实倒比被人当成母蛇的怨念更大。沈老师看他生气,便跳到他头上,身体倒挂下来,在他唇上轻轻啄了一口,温软的舌尖伸出舔过他的唇缝,留下一片金乌特有的清甜香气。

    这味道和从前的鹦鹉味不一样,更像爹地人身的味道,掺杂着鸟类特有的清淡香气,暖融融甜丝丝的。小蛇精的骨气也就这么点,让金乌舔了几下脸上就见了笑容,从那山洞里跳下去,顺着山路挨个儿探索着荒芜的龙穴。

    两人找得十分仔细,然而一路行来,别说是德拉贡所说的小龙,就连个龙蛋的蛋壳也没找到。倒是有不少人类留下的痕迹,某些洞里甚至出现了数具人类骸骨,山谷中也常常能见到大型动物和人类的脚印,像是常有人来往这里似的。

    他们落脚的地方黄金山谷边缘不远,向北走了几百米,荒谷便倒了尽头,视野中尽是浅浅深深的绿,苍翠的树森环绕着一汪冒着白气的清澈湖。湖水周围散落着些巨大的近似化石的碎蛋壳,正是德拉贡所说的那道温泉。

    清景这辈子也是头一次见到温泉,匆匆几步便跑到了湖边,看着湖面上氤氲的白气,激动地长啸一声,抓起沈老师的小身子,猛地来了个平沙落雁式,坐姿跳进了水里。

    湖水又热又深,还泛着刺鼻的硫磺味,并不是那种游客喜欢去的地方。然而清景还没到能挑捡温泉好坏的地步,泡在热水里就已经很满足了,不顾自己是条陆生蛇的事实,强行抱着沈老师在里面泡水。

    泡了许久,他终于心满意足地从水下浮了起来,把沈老师放在头顶,双手双脚拍打水面,试图游回岸上。可是还没游几下,身后就传来一声厉喝:“不要怕,不要随便挣扎,身体放松,努力趴平,我这就去救你!”

    什么?是谁在喊?清景下意识转身,眼角余光忽地扫到头顶一片黑影,如同乌云一样当头压了下来。

    “啪”地一声,水花四溅,一名穿着皮制软甲的金发少年不知从哪儿跳过来,当头砸到他这片水域,长长的胳膊横着伸出来,恰好卡着他的脖子将他拉进了水里。

    ☆、第67章

    水泡噗噜噜翻了上去,从湖面上照来的阳光把水照成透明的蓝色,上面满满是细碎的泡沫,水藻一样的长长黑发向上飘浮,和浓密卷曲的金发纠缠在一起。那些金发反射出剔透的光芒,金中微微透出炫丽的彩光,虽然颜色极浅,但在微蓝的水中看来却格外好看。

    好看也抵不过这小子忽然跳过来把他砸到水里的罪行!

    人类落进水里之后,可是要往下沉好长一段才能再浮上去,这段时间里清景就被勒着脖子浸在五六十度的热水里,差点烫成了涮蛇肉。幸好沈老师当时是在他头上,没被他抓在手里,不然也得进湖里泡一遭。

    那人类还挺有水下救援经验,是从背后勾着他的脖子和腋窝往上游的,足足游了几分钟,才把他从水里弄出来。他被砸进水时正在吸气,一时没反应过来呛了点水,刚浮出水面就狠狠咳了一顿。

    背后那人还挺关心他,拽着他的脖子边游边教育:“你也是来寻龙的?没人告诉你翡翠湖这边不能来吗?这里是孵育幼龙的地方,成年龙根本不能长时间呆在水底的,你就是急着找龙也不能拿生命开玩笑啊!你知不知道这座湖有多危险,这湖水越深水温就越高,底下有九十多度呢,你身上连个降温的魔法或者圣治愈术都没挂,要不是我来救你,现在你就在水底下烫熟了!”

    这人实在太能说了,饶是清景的言之大道翻译技能已经过了八级,听着也有点头晕脑涨的。沈老师拍着翅膀落到水面上,施法抽干了他气管呛里的水,然后翻译了这人的话传音给他。

    清景听罢,怒气槽顿时蓄到满点,拉开那人的胳膊,回过头横了他一眼:“我是怎么呛水的?你要是不砸过来我还进不了水呢!”

    两人在水里共患难了半天,这才头一次见到了对方的脸。

    见义勇为却把人砸水里的,其实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他一头纯金的短发被水打透了,湿漉漉地贴在头皮上;眼睛倒映着水天之色,蓝得透明;眨眼时有水滴从睫毛上滑下,在阳光映照下折射出淡淡的彩光。那张脸不知是被太阳晒的还是游泳时累着了,泛着浅浅的红晕,看起来像个不谙世事的贵族子弟,完全看不出是那么聒噪的人。

    他半张着嘴,迟疑地问道:“呃……你会游泳?刚才我看你拍水的样子挺狼狈的,还以为你马上要不行了。不过就算你会游泳也不能到这座湖里来啊,这里原来住过可怕的巨龙,龙威这么多年还没散尽呢,跳下去很容易出事。”

    清景忽然又有点后悔跟他吵了。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见义勇为下水救人,虽然是把他按水里了吧,但主观上都是好意,最后不是也给他从水里弄出来了?他一条三百多岁的老蛇,怎么能跟小朋友置这种气呢!

    他摸了摸鼻子,主动道了歉:“刚才我不该骂你,还要谢谢你拖着我游了这么远。我是旅游节目主持人,名叫清景。其实我也只是淹不死而已,游泳姿势很难看的。”

    少年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大度地原谅了他,摇着头笑道:“不要紧,长得好看就够了。我叫克里斯托,是红龙佣兵团的,现在已经考下七级剑士了。我的同伴都是有龙骑士资格的高阶骑士,我看你一定是个高阶法师,还带着兽宠,实力应该也不错。你要找龙的话,要不要跟我们佣兵团一起走?”

    清景惊讶道:“除了我还有人找龙?是谁委托你们的?”如果那位德拉贡族长还拜托了别人帮他们找孩子,那说不定他们还能遇到其他世界的同道呢。糟糕!他的毛笔签名还没练好,万一赶上有真粉丝求签名怎么办?

    他下意识用神识看了看停在头顶的沈老师,却发现金乌并没像平常那样全心全意地关注他,反倒盯着克里斯托,目中金芒流转。

    金发少年并没发现这点,身子猛地往后一躺,用仰泳的姿势朝岸边游去,边游边叫他们:“快点跟上来,我的同伴还在湖边等着我们呢!”

    清景瞅着他看不见自己,悄悄地把下半身化成尾巴,捞过尾巴尖儿自己看了一眼。颜色淡淡地,也不会发光,比不上人类一头亮闪闪的金发,简直亮得跟沈老师的羽毛似的。

    沈老师刚才就是看他的头发了吧?一定是觉得人类的金发好看……连他也觉得好看,可他的身体就是黄白交错的,颜色也不够正,又能怎么办呢?清景有点忧郁地放开尾巴,按着蛇精的本能划水游泳。

    沈屏山从他头上跳下到肩膀上,脖子伸得长长地,贴着他的脸蹭了蹭,温柔地安抚道:“他的头发是染的,还是天生的鳞片颜色更好看。”

    嗯,沈老师总是这么会说话。蛇精心满意足,拿手护着他,以防游泳时水花溅起来打湿他漂亮的羽毛,金乌张开翅膀碰着他的手掌,神识传音:“跟着他,加入他们的佣兵团,他就是我们要找的那条龙。”

    “他就是那条龙?他不是出壳才二百多年嘛,德拉贡族长说他应该是十岁出头的样子,怎么看着那么大了?看得出是个什么龙吗?”龙族性情粗疏,当初能数出龙蛋数不对都是个意外,更不知道丢的是哪一族的蛋了,所以他一直觉着找龙的任务特别艰具呢,想不到刚进这个小千世界就能遇到。

    不过一条龙混在佣兵团里跟着人家一起找他自己……这是图什么呢?清景惊讶过度,尾巴用力拍到了水面上,这一下拍水力度太大,他的身子被推着反超了克里斯托,尾巴落下去碰到了软软的泥地,竟是已经到了湖边。

    岸上站着一圈人,都是高鼻深目、肤色大多晒得通红,只有两个披斗篷的比较白,眼睛和头发五颜六色,衣着风格也是迥异。他悄悄地收起尾巴,踩着水底软泥出了水面,顺手拉了失踪儿童克里斯托一把,带着他上了岸。

    他身上穿的是鲛绡衣袍,料子有极强的疏水性,起身时大大小小的水珠便像珍珠般滚落,步步流光。衬着他浓黑如墨的眉眼、披在身后的湿润青丝,再加上满身珠宝,看得岸上那些人心头砰砰直跳。

    克里斯托甩了甩头发,水珠洒得到处都是,被沾湿的人都对他怒目而视。他却不在意地笑笑,自来熟地把胳膊搭在清景肩上,给他介绍自己的同伴们:“这是我们团长唐尼,副团长扎伊克,第一骑士费恩,厨师长戴安娜。他们都是已经考下了龙骑士资格的高级骑士,身手相当了不得!”

    这些人的衣着风格跟德拉贡族长差了很远,都是衬衫马裤外罩软甲的装扮,看起来比较清凉。团长唐尼是个高大的年轻人,留着棕色披肩长发,眉头微微拧着,看起来不太好相处;副团长扎伊克则是个看起来有点文气的年轻人,对着清景和气地笑了笑;第一骑士费恩身材粗壮,一派自信的风采,手里提着一把双手大剑;而唯一的女团员戴安娜则穿着不显身材的长袍,个子小小的,眉眼清秀灵动。

    这个世界灵气充沛,三千大道缺失的也不多,所以本地居民要修至元婴境界才会被世界排斥。几个人修为都差不多,好一点的在筑基顶峰徘徊,差一脚便能进入金丹;弱一点的也有中期以上修为。只除了那头混在人类当中的龙——那头龙的修为已突破了金丹,完全可以碾压其他人。

    清景偷眼看了看龙,主动对眼前的佣兵团介绍了自己:“我叫清景,我肩上的金色乌鸦是沈老师。克里斯托救了我,作为报答,我愿意留在佣兵团里跟着你们一起找龙。”

    克里斯托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同伴,拼命点头,恨不能把清景留下来。

    团长冷哼了一声,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眼皮都没抬起来。副团长扎克私下给团长一个眼神,看到对方抬了抬下巴,便热情地上前握住了清景的手。他有意多摇了几下,便忽然觉着背后生寒,似乎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似的,连忙放开手,抽出剑戒备着。

    然而转了几圈也没找到猛兽痕迹,他自己身上的危机感也淡了,回过头又露出了亲切的笑容:“我们团里除了克里斯托,都是合格的龙骑士,对龙族的生活习性十分了解,你跟着我们一定能如愿见到龙。”

    第一骑士费恩扛着大剑过来,也伸出手握了握,爽快地说道:“既然加入我们骑士团了,就是我们的同伴,今晚我请客,大家去老安德鲁的酒店喝几杯!”

    克里斯托和副团长扎伊克都很高兴,积极讨论起哪种酒最贵,哪种更好喝。戴安娜安安静静地跟在他身后,也跟清景握了一下手,然后抬起头,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清景大人,你的手好凉啊。”

    清景不知该说什么好,背后突然又砸来一个人。戴安娜握着他的手被人一砸顿时被迫放开,一个黑黑的布袋似的东西将他和沈老师一同罩了进去。那个布袋被人往下拉开,他的脸终于得以重见天光,连忙又想法伸出手,把头上的兜帽扯开,小心翼翼地捧出了沈老师。

    沈老师身上的毛儿都乱了!

    清景相当不高兴,回头瞟了肇事者一眼,只见那头金发小龙笑嘻嘻地站在他身后,就跟见义勇为了似的,满脸自豪地催促道:“快把衣服换上,你那身太贵了,到了酒馆会被人当成肥羊宰的。”

    他也不管衣服平不平,拽着清景就往外跑,翻身上马,把他抱到自己身前侧坐着。沈老师飞上飞下地给清景拉好了皱巴巴地下摆,一抬头发现那条小龙悄悄地把下巴搁在了他的蛇身上,忍不住一翅膀扇了过去。

    一股微风随着他的翅膀吹起,风力并不大,还带着初夏特有的柔和清凉,却像一只柔软有力的手,把小龙的头从清景肩上推开了。金乌施施然落下去,趴在属于自己的肩膀上,伸长颈子在蛇精眼角蹭了蹭,换来一个清凉甜美的吻。

    后面的小龙觉得自己的眼睛和心灵都受到了伤害。

    他在湖里时就略有感觉,眼前这个穿着怪异,不知是不是人类的存在身上有他熟悉的气息,而且比那道曾经伴它成长的气息更温柔更容易接近。就好像这个人其实是他的家人,本来就该和他在一起。可是他身边先有了只金鸟,还是只很受宠的鸟,有那只鸟儿在,那个人恐怕就不会注意到他。

    那只鸟还故意在他面前亲近清景,还占了他要趴的肩膀,真是……真是长了身好漂亮好纯正的金色羽毛啊,和金子一模一样……他也好想养一只!

    克里斯托没出息地抬手摸向金乌,握着缰绳的手臂也贴到蛇精纤细的腰上,感受着鲛绡衣特有的,如宝石一般凉滑的手感。

    下一刻他便僵直地坐在马上,身体离清景足有一拳,就像雕塑一样定住了。沈屏山跳到他肩头上,蹭着清景白嫩柔软的后颈说道:“克里斯托的身体不能动了,你试试控马,看那些人怎么做你就怎么做。”

    小龙无声地哀叫着,希望清景能把他从邪恶的束缚魔法里解救出来。可惜他祈求的对象现在还没炼出读心术来,正单纯地为了能独自骑马而高兴,回过头对着困住他的邪恶金乌露出了一抹明艳的笑容。

    ☆、第68章

    出了黄金山谷不远,便是一座人烟稠密的小镇,被称为冒险者小镇。据说当初龙族还在的时候,这里是一座拥有十多万人口的大城,可三百年前龙族举族迁走,这个依托着龙族贸易和龙骑士兴起的城市就渐渐衰落下来,最后只剩下一座不到千人的小镇。

    近几年来,大陆上的魔气渐渐增加,偶尔还能见到周身萦绕黑气,猴子一样的黑暗生物,也就预示着新一界的黑暗战争又要开始了。各大光明种族都开始筹备这次战争,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不死生物越来越多地现身大陆,一种恐惧和无力的情绪却萦绕在众人心中。

    希望大陆已经没有龙了。

    龙族是这个大陆的顶级强者,也是对抗黑暗军团的主力之一。没有了龙,还有谁能对抗可怕的骨龙和巨型骨兽呢?

    人们唯一的希望,就是龙族搬离这片大陆之前留下的一条信息:大陆上有一条极强大的龙,强大到他们这些普通龙族无法在他的威压下生活。那条龙,也是当初杀死巫妖王,结束大陆战争的真正英雄。

    清景一行刚迈进酒吧,就听到一群骑士在讨论当年龙族消失的问题。角落里一个露着大半个胸膛的剑士正端着酒高谈阔论,说他们家祖上出过龙骑士,所以知道内幕:“我曾曾曾……祖父的龙离开大陆之前曾留下一份书信,说希望大陆上存在着比他们更强大更可怕的龙,就在黄金山谷里!你们知道吗,上次黑暗战争胜得那么痛快,就是因为那头龙出现,杀了巫妖王!”

    “这消息有谁不知道,都说还有龙,可是龙在哪儿呢?”他身边的人狠狠灌了一杯酒,把杯子砸到桌上,高声说道:“我们这些龙骑士从前多么受尊重,现在呢?现在却只能骑些毫无智慧的土龙或者巨蛇龙,论战斗力还不及双头狮鹫呢!”

    清景侧耳听他们说话,这才明白别人要找的跟他要找的不是一条龙。费恩要了六人份的酒菜,托着酒瓶和杯子回来,先给清景倒了杯酒,问他:“你在黄金山谷找了多久了,有没有什么发现?”

    清景的收获大了,不过不能跟别人说,说出来节目就没悬念了。

    为了节目效果,这么正派的黄金蟒也被迫学说假话,端着杯子答道:“我才刚到山谷,什么都没找到。我也很想看看传说中的龙是什么样子的。”

    说到“龙”,他忍不住看了眼就坐在身边的幼龙。金发少年模样的龙也在看着他,露出一抹了然的笑容,见他看向自己又马上收敛去,拍着胸口保证:“我们团在黄金山谷找了很长时间了,对龙可能出现的地点都摸清了,你以后跟着我们,一定能最早看到龙的!”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就在蛇精和金乌之间游移,双手捧着酒杯也不安份,恨不能过去摸摸——不许他摸人,能摸摸鸟儿金黄色的羽毛也好。

    可惜蛇精比沈老师还会吃醋,克里斯托的手还没伸出来,他就已经摘下兜帽,把沈老师藏到背后的帽兜里,自己转过身挡住了金乌曼妙的身体,笑道:“我以前没来过这边,哪里都好奇,随便去哪儿都可以。”

    他摘下兜帽来,便露出一张标准的锥子脸,皮肤像鳞片一样光润,头上胸前都带着宝光流转的饰品,在这座小镇的酒馆里格外惹眼。才刚端起杯子喝了两口,远处便响起一道粗哑的声音:“嘿,伙计们,你们从哪儿找到这么位有钱的贵族老爷?他也是龙骑士吗?”

    “得了吧,这么个小白脸儿怎么可能通过龙骑士考验。这种贵族少爷见到只巨蜥就要吓晕了,更别提真正的龙了!”

    “嘿嘿嘿,说不定她根本是哪家的大小姐呢,男人哪儿会长这么尖的小脸。看她的领子,我识得货,那可是上好的丝绸呢!”

    小龙“啪”的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用少年特有的清澈嗓音叫道:“胡说什么,这位可是魔法师大人!”

    团长唐尼拧着眉环顾酒馆,冷冷地说了句:“多事!不想挨揍就闭嘴!”

    酒馆里的人性子都暴燥,被他们俩骂了几句,脸上挂不住,就把剑拍在桌上,气势汹汹地站了起来。副团长扎伊克放下杯子叹了口气,费恩却从椅子旁捞起大剑,庆幸地笑道:“幸好刚拿了两瓶酒过来,打起来损失也不大。一会儿收拾了他们,咱们还能接着喝。”

    团里唯一的女队员默默掏出匕首来,身子在空中无声隐去,竟然是学了隐身法的!清景自己还不会这种法术的,惊讶地扯了扯沈老师的尾羽,低声道:“这世界的法术真高级啊,比我们那儿的妖修懂得还多呢。”

    沈老师忆及地球上许多混吃骗喝的妖精,慈爱地伸出翅膀来摸了摸他的头,神识传音,给他讲了戴安娜隐身的科学依据。

    无效就是光的折射效应之类,事后还得找个执天阁的专家讲讲,单独剪出来穿插在节目里。

    小龙都抽出剑来了,正提着口气要跟人打架呢,一扭头看到正主儿正低着头逗金乌,眉目之间浅笑醉人,就好像天下间更没有比那只鸟更重要的东西。他握紧了剑柄,眼巴巴地看着那两妖怪,心里略有点寂寞。

    他出生很多年了,一直这么寂寞,可是从前他知道自己和那些人不是一个种族的,还能忍得住不和别人太亲近。这个漂亮的魔法师却不一样,他身上有他最熟悉的气息,就像是个很严厉,但是对他很好的老师,而且他还有一只金灿灿的漂亮鸟儿。

    如果他能拥有这个人和这只鸟,以后一定再也不会寂寞了。小龙握着剑走到清景身边,用胳膊肘碰了碰清景,低声提醒道:“马上就要打起来了,你不是会那个把人困住的无声魔法吗?施展出来给他们看看!”

    清景这才注意到周围——没打起来之前这酒馆就乱,现在打起来也不过就是再乱点而已。

    他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没有七八台机甲根本就懒得抬眼,这些人不过是用剑和拳头随便打打,根本没必要让沈老师出手。连他自己也不拿剑,撸起袖子,推开一个砍向小龙的壮汉,抬手捏住从背后劈开的大剑,淡淡开口:

    “我有一句话要问。”

    小酒馆里打得正热闹,拳来掌往、刀光剑影,没搅合进这事里的,也捧着酒杯大口喝酒、大声叫好,生怕打得不够激烈。清景的声音温温文文,也没特地扯着嗓子喊,却清清楚楚地传进了每个人耳朵里。

    众人的呼喝声、兵器交击声、加油声都被这道泉水般清冽的声音压了下去,就连心里的火都降下去了。不知多少双眼睛都盯在他身上,等着他说话。

    他放开手里的剑尖,盯着酒柜边的老板,认真地问道:“打坏了桌椅谁赔?”

    他身边的剑士们哄笑起来,那个说他像女子的剑士扯开胸前的马甲,露出一丛浓密的胸毛,咧嘴笑道:“这是哪家的贵族小妞儿这么天真,居然还问桌椅谁赔?这里规矩就是谁打输了谁赔,大小姐你身上的珠宝不少,不用怕赔不起!”

    小龙愤怒地喝道:“闭嘴!你这种弱鸡凭什么说他,他是大魔法师,会无声魔法,你不过是个七阶剑士证都没考到的废物罢了!长得壮有什么用,有本事你出来跟我单调,看我不打折你的胳膊!”

    他们的团长唐尼又是一皱眉,不耐烦地骂道:“闭嘴!”也不知是骂那个剑士还是自己的团员。

    清景把小龙拉到身边,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低声劝道:“别中了这些人的诡计。我以前在新闻上看过,好多人都这样故意引人打架,然后趁机偷店家的钱栽赃到你身上。你要是打伤了他,他们还会讹诈你……”

    就凭龙族和人类的体质差异,打伤是肯定的。这群团员看着都不富裕,他身上的首饰也是赞助商给的,说不定还得还给人家呢,就靠着卖玫瑰可未必卖得够赔偿款。

    他安抚住小龙,又向店家确认了一下赔钱的规则。

    店主见惯了大场面,这时候还在悠然擦着杯子,眼皮都不抬地说道:“你要是能撂倒这些人,当然不用赔桌椅钱,而且还能得到我店里最好的酒。我老乔治的酒馆最公平,胜者可以得到一钱,失败者负责赔偿。”

    “好!那我们就来打!我的剑早就想饮血了!”小龙跃跃欲试地站在清景前面,手里的长剑已经提了起来,细细的剑身反射着阳光,淡金流转,似乎真的正期待着饮血。

    酒馆老板却又加了一句:“只能一个动手!那么多人一起打,是想拆了我的酒馆吗?”

    清景抬手揉了揉小龙的头顶,对着老板微微一笑:“那就我来。谁赔得起桌椅的,自己站出来吧,我不希望大家现在打架打痛快了,赔桌椅费时又要难受。”

    小龙还想替他出手,却被副团长扯着领子拉到了后面。团长唐尼抱着剑冷冷看着他,冷硬地说:“这就算你加入佣兵团的试炼,能打到他们闭嘴,我们就带你去佣兵公会登记!”

    他们退开了,那群看着清景好欺负的战士就围得更多了,开着粗俗的玩笑,想吓得他自己放弃战斗。那个露胸毛的剑士笑道:“要不要我给你一把匕首,大小姐?您那细手腕恐怕拿不起剑吧?”

    清景确实没拿剑。对付这些人根本动用不到他的烛影,他一只手抬起身边的桌子,掰下一根桧桌腿,放在手里拍了两拍。

    桌子安安稳稳地立在原地,并没因为少了一条腿而倒下,可那群看他热闹的人却有不少已经闭嘴了。一根手腕粗的桌腿,那么软易就掰下来了,连点声音都没听到,就算是矮人族的大力士都不能做得这么轻巧。

    除非他是用了魔法切断木料……可是能不念咒语就放出风刃,精准地切下桌腿的人,该是多强大的魔法师?

    他对面那个胸毛大汉有些心虚,可是在看热闹的人的呼喊中又壮起了胆气,大剑在空中虚划了几下,脚下轻盈地跳着,觑准机会一剑砍了下去。

    清景右手执棍,用真元注入棍身,当作剑一样反撩上去。剑与木棍交击竟发出金玉之声,一掌宽的双手剑被磕得脱手而起,剑刃扎到了房顶上,深得只能看到剑柄和小半截剑身。

    那人也被反震的力道撞了出去,又砸碎几张桌椅。他的同伴们一拥而上,周围看客起哄得更厉害,登上桌子看这场战斗的胜负,有的喊着那些剑客的名字,还有的已经站在了清景这边,押下大把铜币买他胜。

    清景向左滑步避开一剑,用棍子挑开当头砸来的另一剑,再一个转身,便避开了背后偷袭的剑客。围住他的都是些穿着皮甲或粗布短衫的剑士,光比身材就能活埋了他。可他偏偏就能在这些人当中趋退自如,鲛绡长袖转起来有如碧水横流,手里的桌腿比掺了秘银的铁剑更结实,不知打飞了多少只剑。

    那群剑士最开始只是凭着剑招和自身的力气和他动手,到后来用上了剑气,却还是砍不断那团木头。一旁围观的人看得目瞪口呆,再也没人取笑他像个小白脸,也没人敢看他的笑话。

    在这种边陲小镇,唯一的规矩就是弱肉强食。强者,不管生成什么样,都是值得尊重的。

    酒馆里开始有了给清景加油的声音,这声音越呼越高,在最后一个挑战者也倒下的时候达到了顶点,几乎冲破了小酒馆破破烂烂的屋顶。

    红龙佣兵团的几个人都是一脸的与有荣焉,连团长拧着的眉头都舒开了。小龙更是没心没肺地张开手向他扑来,想让清景向上那股熟悉又有点怕人的气息包裹住自己,寻回当年还在蛋里时的温暖感受。

    清景并没推开他,而是扶着他的肩膀拍了拍,看向他通透的眸子——那双眼竟不是在湖里看到的蓝色了,而是带点琥珀色,随着角度变化而不停变幻着颜色。

    按照德拉贡族长的说法,龙的种族可以从眼睛和头发的颜色里看出来,这孩子染了头发,眸色又变化不定,到底是哪一族的龙?

    也没有变色龙这种龙吧?

    清景正在发愁小龙的身份,却忽然在满屋欢笑声中听出了一丝异样的声音。那是匕首出鞘的声音,是锐利的锋刃划开空气的声音,是……

    他一回手便握住了一柄冰冷的匕首,一股阴森的怨气从匕首尖袭上了他的手掌,侵蚀向皮肤。那身鲛绡织成的衣服却忽然无风自动,条条雾丝从衣服上脱离出来包住了匕刃,将那上面的亡者气息也一同包裹进去。

    更多丝线自动向持匕首的人身上缠裹过去,那人抛下匕首就要走,清景却快了他一步,手臂像蛇一样灵活地甩出去,紧紧抓住了那人的手腕,一道真气从指尖透体而出,穿透了对方的胸膛。

    “啊——”

    一声尖利的嘶吼在酒馆中响起,一名少女的身形在空中浮现出来,衣着打扮十分眼熟,正是红龙骑士团的戴安娜。刚刚她便是当着清景的面没入虚空,可是再出现时却已不是那个沉静的少女,而是个干尸般的妖物。

    “黑、黑暗生物!”酒馆老板第一个喊了出来,刚刚被打到地上的剑士们和看热闹的人都警醒了起来,纷纷拔出剑对着刺客少女。

    红龙骑士团的人脸色都不好看,小龙更是不敢相信地摇头:“怎么可能,我是能分辨出黑暗生物的,之前怎么没看出她的身份?”

    清景神色冷峻,死死抓着她的手,那具少女的身体却渐渐软了下来,双腿因为无力支撑而跪倒在了地上。从她脑中爬出一只长得像小蜥蜴,周身萦绕着黑气的怪物,张口发出了震得屋顶簌簌落土的尖利怪叫。

    这是人类听不懂的,黑暗生物特有的语言:【找到它了!找到那头龙了!】

    ☆、第69章

    【那头龙还活着!】

    大陆东部的茂密森林里,一名头戴王冠的金发精灵霍然起身,长袍随着他的步伐翻腾,匆匆走到精灵母树下。风中吹来母树沙沙的呢喃,他手贴在树身上,闭着眼细听,嘴角露出一丝安然的笑意:“那个说法果然是真的,这片大陆仍然受龙神庇护。”

    【那头龙出现了!】

    大陆中央最高的魔法塔中,一名法师摘下雪白的兜帽,露出满头白发和看不出年龄的面容。他推开高塔的顶窗,仔细聆听风中传来的魔族叫声,冷峻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明显的笑意,向空中打了个呼哨。

    他驯养的魔兽双头狮鹫从空中盘旋而下,兴奋地甩着尾巴,长啸一声,载着主人向大陆另一端飞去。

    【那头龙就在黄金山谷!】

    漫天风雨之中,高大的黑衣骑士挥剑纵马,斩杀围攻来的黑暗生物。脚下流淌的鲜血将整片战场染成了暗红。漫天大雨洗净了骑士脸上的血污,露出一张温雅贵气的面庞。他的目光穿透风雨,看向远处的地平线,双腿用力一夹飞马的腹部,拉着缰绳将马带向空中。

    【那头龙在冒险者小镇!】

    费提亚斯帝国宫廷中,闇魔诡异的叫声吓着了不少正在游园的贵族。国王却扔下金杯,朗声大笑起来,吩咐贴身侍从牵来他的坐骑土龙。

    皇后和大臣们都劝他留在王宫里,让擅战的臣子去处理那些恶魔,国王却只笑着摆了摆手,乘上龙仆牵来的土龙,向大陆西方飞驰而去。

    【那头龙就在这里!】

    声从小酒馆一层层递了出去。清景捏碎了那只小蜥蜴,刺耳的尖叫声却还在空中传递。

    别人听不出来,他却是学过翻译的,一听就听出了那东西的意思。门外还有同样阴森森的声音响起,他将神识放出,感应到离着自己十里之竟还有几个人身上也爬出了这种小怪物,呼应着把这句话传得更远,然后操纵着尸身向酒馆包围了过来。

    酒馆里一片沸腾,“恶魔”“小闇魔”“黑暗生物”之类的名字不绝于耳。红龙佣兵团的几个人都被人围了起来,当地治安队的人恰好在,就掣出剑来审问他们是怎么认识那女孩的。

    戴安娜加入佣兵团比小龙还早,为人一直很温柔体贴,团里几个大男人,只有这么一个女孩子,哪怕没有喜欢,也总会照顾一些。可这么个平常总是温柔地照顾大家,和他们一起期冀着成为龙骑士的未来的少女,却在他们眼前化成了黑暗生物……

    费恩的大剑狠狠插到地板里,瞪大眼环顾众人:“她是被黑暗生物杀害的,又不是本身就是黑暗生物,你们这样是什么意思!难道其他人就不会被这种小恶魔寄生吗?如果是你们的家人遇到这种事,你们也能这样对她吗?”

    “说得没错,再质问他们也没用。”酒馆老板从酒柜后出来,冷漠地看着地上的尸体:“黑暗生物已经寄生到人类当中了,这是大战开始的预兆。而且这场战争……恐怕会打得很艰难。”

    小龙蹲在地上,抬起眼来看着清景,那双眼因光照不足显得犹为黑沉,其中撒着星星点点灯光,渴盼的神情令人不忍心拒绝。

    清景拉了他起来,右手朝桌子上拍了一把,扬声喝道:“我们出去,还有几只黑暗生物正朝这边赶来,在这里动不开手!”

    而且那些黑暗生物的声音传了出去,后面追来的只能越来越多了。

    克里斯托抱上戴安娜的尸身,招呼团里剩下的三个人同行。团长手里的宽刃剑重新塞回剑鞘,冲着清景一挑眉:“走吧。你已经是我们佣兵团正式的团员了,还要去佣兵公会登记呢!”

    出了小酒馆,清景便感觉到那些黑暗生物聚上来的速度越来越快,于是提醒了众人一句:“镇子里还有五只那样的恶魔正冲着我过来,以后可能还会有更高阶的恶魔出现,如果你们想过安定的生活,我们就在这里告别吧。”

    小龙自然不肯,紧抓着他的袖口,一脸紧张委屈的神情,生怕被这个好容易才遇到的同族抛弃了。

    佣兵团的同伴们竟也没打算抛弃清景这个才见了一面的妖精,副团长扎伊克笑道:“难道不跟你一起走,外面就没有黑暗生物了?我们先去教堂净化戴安娜的尸体,免得她变成黑暗生物,然就就去红砂城的佣兵公会登记。”

    被黑暗生物侵蚀过的尸体,如果不立刻做处理的话,几天之后就会以骷髅的姿态复生。所以他们要带戴安娜先去镇中心的教堂做净化祭礼,然后再上路。

    短短几百米的路程,他们就遭受了两次闇魔攻击,有被黑暗生物寄生的半枯尸体,还有一种黑色的,类似剥了皮的小猴子的怪物。佣兵团的人对付这怪物竟也很熟练,费恩大剑一挥便将小恶魔拍飞,团长和副团长双剑交错,一下子就割下了黑暗生物的头。

    这两具尸体也被带到教堂净化。当地牧师召唤出小小的光团,落到那些尸体上,就像是火苗落在了汽油上,猛地爆出一团光焰,吞噬了那几具尸体。

    戴安娜是佣兵团里唯一的女性,和团员关系都处得极好,几名团员也垂首在那里为她祈祷。等了不久,那团雪白的光焰便熄灭了,戴安娜只留下一团小小的骨灰,被牧师装在盒子里,用神圣封印封住,送还给佣兵团。

    唐尼把她收进空间指环里,面沉如水,压抑地说:“我答应过她,如果她死了要送她回家。现在黑暗战争即将开始,再回去也来不及了,等到这场战争结束……谁还活着,谁就带剩下的人回家。”

    “回不去也无所谓,只要不变成恶魔,这片大陆……哪儿不家呢?”副团长幽幽望向远方——每年的圣魔之战都要从大陆中央开启,他们的埋骨之地终归是要在那里。

    费恩却不在乎地笑道:“想那么多干嘛,大家都活下去不就好了?”

    众人翻身上马,小龙还是跟清景同乘一骑。他的劲头倒很足,被沈老师定住一回也不长记性,光滑微凉的胸膛贴到清景背后,低声问道:“你喜欢他们吗?我觉得这个佣兵团里的人都不错,名字起得也挺好的,你要是肯留下来就好了。”

    留下来和他们订立契约,大家一起为了守护大陆而战。

    他在龙族里算是年幼,但在人类看来二百多岁已经够抱曾孙子的了。所以这些人类对他来说都是些孩子,现在大战将至,这些孩子肯定是要上前线的,如果能有一头龙,一头极为强大的,不出面便杀死了巫妖王的龙,这场战争就能早早结束,这些人类也就不会死了。

    他满怀期待地看着清景,终于也换来了他的一句回应。

    那句话并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直接响在他的脑海里,听得他心潮翻涌:“你想过要挑哪一个吗?”

    这种直接传到血脉里的声音,果然只有他的同族,真正的高等龙族才能使用!小龙激动地把胸口贴在清景背后,被沈老师的尾羽扫了一把也不放手,带着憧憬和些许敬畏问道:“可我太小了,还不到找骑士的时候吧?”

    在他血脉传承下的记忆里,龙族真正成年要到六百岁,在那之前都是幼龙,不能上战场的。清景却不知道龙族的这套规矩,比着自己以前的例子教育他:“我原来认识一只鸵鸟,不到六十岁就能跟着我杀丧尸了,还有一只才十二岁的羊驼,你都好几百岁,不算小了。”

    小龙也没听说过什么叫鸵鸟羊驼的,只当清景是前辈高龙,说的都是他没见过的高阶魔兽。丧尸什么的虽没听过但从词根上看就像是黑暗生物,于是听得也热血上头,紧紧搂住了清景的腰,信心满满地说:“那我也签契约!我跟着您打巫妖和骷髅!”

    沈老师“呵”了一声,将马上的空间拉长,外表仍是两人共乘一骑,实际上清景的身子却从小龙怀抱里滑了出去。克里斯托胳膊不够长,双脚又固定在马蹬上无法挪动,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偶像龙跑到够不着的地方去了!

    为什么老是这么对我,咱们才是同族不是吗?

    小龙心里悲愤地呐喊,期望通过龙族的血脉魔法传到清景脑子里。可惜他们之间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再隔着一只金灿灿、香喷喷、会吃醋、会施法的沈老师,别说他是在心底喊,就是真叫出声来也没人理的。

    这一路上并不太平,附近的黑暗生物都得到了“那只龙”出现在冒险者小镇的消息,前扑后继地来袭击他们。杀了五六只魔物后,团长原本就不算好看的脸色黑成了锅底,到晚上住宿的时候,就叫佣兵团的人连着清景都到他房间里开会。

    他坐在桌子上首,态度严肃,颇有几分领导的气度,说话也有种不允许反抗的气势:“黑暗生物出现得太密集了,我觉得这次大战可能会提前开启。我是费提亚斯帝国的人,这次战斗我要回费提亚斯参战,谁愿意跟我回去?”

    费提亚斯正在大陆中央,每次大陆两面通道开启,第一个直面战争冲击的都是这个国家。所以他们国家的龙骑士最多,哪怕在已经没有龙的这个时代,还有不少年轻人抱着找到传说中巨龙的梦想来到黄金山谷。

    副团长垂眸看着粗糙的手掌,第一个回答:“我去。”

    费恩笑了笑:“我去哪儿都一样。”

    小龙刚被清景说动了,开始考虑选择龙骑士的问题,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类朋友都要去战争前线,也跟着点了头。节目组的两人本就是为了龙来的,找到龙之后还要拍摄本地风光,不用问就主动表示要留下。

    也许这一路上会有越来越多的黑暗生物找他的麻烦,不过凭他的力量,还是能护住这么几个人类的。

    决定了行程之后,他们就各自回了房。佣兵团的人一起睡惯了,可清景那身衣服打扮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副团长细心地给他订了个单独的房间。

    费恩又想起戴安娜——那个女孩曾是团里唯一需要住单间的人,现在还是订一样的单间,却变成了给新加入的魔法师住住。他心里沉沉的,就拉了团长、副团长和唯一的普通团员去喝酒,其他三人只是闷头喝着,讲些戴安娜在时的美好回忆,而小龙克里斯托心里却总记挂着那条强大的族人,喝酒也喝得心不在焉。

    到了半夜里,其他三个人喝得醉熏熏地回房了,他却没随着费恩一起回去,而是绕了个弯,从走廊墙上拿了枝蜡烛,推开了清景的房门。

    他还想跟龙族的前辈探讨一下怎么和骑士一起战斗。

    房门无声无息地打开,里面露出的场景却严重地冲击了他的世界观。房里的单人床上坐着个不知哪儿来的男子,满头长发披在身后,身上只挂着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袍,露出一片润白结实的胸膛,身上还挂着他很是崇拜了一下午的那位龙族前辈。

    ——的确是挂着。从他的角度看去,传说中的巨龙前辈胳膊搂着那男人的脖子不算,细长的尾巴也从长袍下钻出来,一圈圈地缠在他脖子和臂膀上。

    魔法袍长长的下摆垂下来盖住了两人的腿,但很明显的,他的前辈的腿并没站在地上,也不是跪坐着,而是勾着人类的腰踏在床上。两人似乎正在接吻,长长的乌黑绞缠在一起,遮住了男人的脸庞。

    克里斯托在门口站了半天,不知是进还是出,最后终于等到那两人分开。从青丝后露出半张俊美的面孔,冷淡的目光在他脸上绕了一圈,落回前辈脸上时又化成了温暖的阳光,哑声说道:“你的小龙回来了。”

    “嗯……”

    克里斯托眼睁睁看着那条传说中的巨龙抽回了尾巴,双腿从男人背后划到床沿边上,拧过半个身子,露出红肿的红唇和半张格外艳丽的脸庞,对着他微微一笑。

    “有事吗?”

    小龙愣愣地看着他,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异感觉渐渐从心里漫出,激动得眼珠都红了。白衣男子抬手将人按到怀里,挑眉看着他,冰山融水一样冷冽的目光终于把他头上那把火浇灭,让他看出了这两人之间更多的东西。

    他倒退了两步,倚在不知什么时候关起的房门上,期期艾艾地问出了一句:“这是……你的龙骑士?龙和龙骑士之间是这样的关系吗?”

    ☆、第70章

    克里斯托想静静。他活了小半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颠覆的画面,光是出去静静已经安抚不了他的心了,所以他很想让清景把美貌的金乌借给他压惊。

    给不了一只,给几根毛让他收藏也是好的。

    他摸着自己受惊乱蹦的心脏说:“我想带黄金出去散散心。”

    这点要求受到了毫不留情的打击。沈老师从清景身后露出半张脸,用审视的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遍,用一种诡异的语气问道:“黄金?”是不是少说了个词?

    大陆的传说、他没见过面就开始憧憬的男神慵懒地倚在人类怀里,面色绯红,眯着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问道:“黄金是谁?”

    克里斯托在房里扫了一圈也没看到那只金光灿灿的漂亮鸟儿,有点失落地问道:“那只金黄的鸟儿不在吗?我觉得它长得就像一块金子,所以私下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黄金。”

    ……沈老师真会招蛇引龙!

    幸好这个小世界的龙都长得粗壮,还有四条大粗腿,沈老师肯定不会喜欢。清景小小地紧张了一下,也就放开心思,一手揽着沈屏山的脖子指给他看:“沈老师不就在这儿吗?他姓沈,可不叫黄金,你这么叫我还当是叫我呢。”

    黄金后面再跟个蟒字,可不就是叫他了嘛。

    这个人类、这个人类……怎么会是他心爱的黄金鸟儿?克里斯托再次受到了打击。他喜欢的金鸟其实是个冷峻可怕的兽人,还成了他最崇拜的传说之龙的龙骑士,这两个人半夜又在一起做这种事……他无法描述出此时惊涛骇浪的心情,舌头就好像中了禁言魔法一样,怎么努力也吐不出一个字来。

    他再也不要金鸟了!不,他再也不要黄金了!

    小龙转身跑出了房间,房里的空气顿时都甜美了不少。沈屏山终于打发了这个天天围着“他的蛇精”转的小龙,心满意足地锁上房门,把蛇精的尾巴重新挂到脖子上,宠溺地问他:“这回没人打扰了,想要怎么样都由着你。”

    蛇精勾了勾尾巴,尾尖在沈老师脸颊上乱蹭,咬着唇瓣撒娇:“我想看看你中间那条腿。”

    金乌和普通鸟类不同,天生便有三足,第三只腿是长在了稍靠前胸的地方,形成三点支撑,站得格外稳固。脚趾也是前三后二的五只趾头,有一只极小的趾头长在腿骨上,爪尖尖利光润,如同纯金打造成的。

    他既然说出想看,沈屏山就化出了金乌本相,变得比平常大了几倍,站在床上尾羽便铺到了墙边,中间那只爪子向前伸出,抬到清景下巴边,用爪尖勾了勾他,笑道:“你就是想吃凤爪了吧?明天叫几道本地特产的鸟类菜品,省得你整天馋了就想吃我。”

    清景一低头就叼住了中间最长的那根爪子,咬着且不撒嘴,坚决否认:“我要吃也吃翅尖、胸脯啊,爪子我根本不爱吃。当初营养师都说过让我少吃这种骨头硬的地方,会划破粘膜的。这要不是你的爪子,我肯定不啃!”

    他一边说着不啃,一边都快把爪尖啃破皮了。沈屏山偏过头蹭着他的脸颊,双翅张开扑楞了几下,整只鸟都倒在褥子上,让蛇精趴在自己柔软、毛绒绒的肚皮上,双翅和双腿拢起,把他护到了怀里。

    啃着啃着,那条腿就突然不见了。清景差点咬了舌头,身子也不稳当,一头扎到了坚硬光滑的人类胸膛上。那只正啃得香甜的爪子是再也找不回来了,只在他柔软的腹部顶着一条光滑硬实的小短腿。

    转天一早起来,清景果然向旅馆老板要了烤鸟肉。

    夜里光是尝到了点肉味,并没能痛痛快快地吃下肚,反倒被人吃得差点起不来床。这更勾起了他对鸟类的食欲,虽然吃不了金灿灿香喷喷的沈老师,来几只烤得金黄焦脆的家禽也不错。

    佣兵团的人刚刚下楼就闻到了餐厅里传来的烤鸡香气,进去一看,他们团新招的团员就坐在餐厅一角的桌子上,捧个比自己脸都大的鸡,啃得油光满面。那副足以被吟游诗人传唱的美貌面容被鸡皮蹭得油亮,大口大口吞吃着鸡肉,连骨头都舍不得吐。

    他肩上那只金乌鸦悠哉悠哉地趴着,时不时伸长脖子叼口鸡肉,和主人一样吃得欢快。

    它不是只鸟吗?一只鸟看到自己的同类被吃,就算不跟着难过,起码也不要吃得那么起劲儿吧!佣兵团的几位脸皮抽搐几下,不知该怎么面对这对破坏了自己强大、神秘形象的主宠。

    倒是清景没那么多念头,舔了舔嘴上的鸡油,朝他们招手:“来吃早餐吗?我还要了烤鸽子和鹁鸪、斑鸠、鹌鹑……这里的鸟真是太多了,而且便宜,我卖了他们几朵玫瑰就换了这么多。”

    玫瑰?这个世界当真没有这个词,清景把花拿出来给众人一看,他们的脸色就都变了:“龙血花!”

    这是当初龙族最喜欢的一种花,这种花能让龙族鳞片变得更光滑厚实,还能提高龙皮的防御力。虽然现在大陆上已经没有龙了,但那些龙骑士还是愿意收集这种花妆点门面,也盼着哪天大陆上最后一头龙突然出现,自己可以凭着这朵花讨好龙。

    旅店老板也做过许多年的龙骑士梦,现在年纪大了,骑不了龙,却也还愿意收集这种花摆在家里。他也不占便宜,大盘的烤鸟、炖鸟、炸鸟肉流水一般送上去,整个厨房都包给了清景,别人的早餐只有昨天剩的干面包。

    清景吃得十分满意,招呼他们同吃,可是佣兵团这些人哪儿吃得下?副团长看着烤小鸟就像看见金子一样心痛,幽怨地问他:“你知道龙血花多么珍贵吗?现在战争在即,大家都想要争得龙的垂顾,要是有这种花在,说不定那头传说中的巨龙就选你了知不知道?”

    不会,有沈老师在,只要能看到那头传说中的巨龙,它就得跟我走一趟。

    清景并不觉着这是浪费钱,一口咬断了鸡腿骨,臼齿咬着慢慢往里咽,拿沾满油的手撕着鹧鸪肉喂沈老师。那朵粉丝送的川棱花就像普通花草一样随手放在桌子上,浓郁芬芳的香气惹得克里斯托直流口水。

    可是看到那朵花旁边拖下的一抹金色尾羽,小龙什么念头就都消了,脑海中不由得又浮现了前一晚见到的画面。他有了龙骑士之后,也要那么骑吗?血脉传承的记忆里没有这个啊!

    可是这位清景前辈可是压得整个龙族都不敢生活在大陆上的强者,他说的肯定是没错的吧……忆起清景连尾巴都露出来,蛇一样缠在男人身上的模样,他不禁抬手捂住脸,从头顶一直红到了手指尖儿。

    那顿用龙血花换来的早餐,佣兵团的人终究是都吃了,多出来的清景收进了百宝囊里,顺便把那枝“玫瑰”送给了小龙。

    收拾完东西,红龙佣兵团再度踏上了旅程。他们要去的红砂城离黄金山谷并不远,骑马本该两三天便到,只是路途当中遇到许多前来刺杀龙的小恶魔,经历了几场恶战,把时间拖得长了。

    因为来的都是些小恶魔,没什么战斗力,清景连剑都没出,迈上前一把抓住了砸成齑粉便是,还省得这些东西没了脑袋也能再站起来。不过杀的黑暗生物多了,他私下也有些奇怪:“我金丹里虽然吸收了龙珠,可是跟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品种的龙啊。怎么那群魔物就像是盯准了我似的,前扑后继地来送死?原先在地球时,那些丧尸可没那么拼了命地要杀我。”

    沈屏山倒是猜测出真相,不过龙珠碎片的事说起来牵扯太多,他总不愿意提,也就只说了个结论:“既然他们把你当作那头龙,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样边走边除魔,剪出来也是一部有看点的战争纪录片了。”

    是啊,他们做节目的,最重视的就是拍出来的片子有没有可看性。别的节目还为了收视率打死嘉宾呢,他们打死的还只是当地反动份子,不是大事!

    清景就宽了心,进到红砂城后,跟着佣兵团的人去了佣兵公会——要在这里登记过才算是正式团员。佣兵团常常在这边交接任务,流程都熟了,进门先去任务大厅交了一个收集月夜魔狼皮的任务,再带着清景到公会二楼做登记。

    负责登记的是个年轻女性,见面就拿了张表格让清景填。表格上写满了弯弯曲曲的火星文,看得他脸色发白、嘴里发苦,握着羽毛笔的手都有些颤抖。

    这是什么世界?会说话还不行吗?会言之大道还不行吗?为什么非要学写字?为什么没有网络,不能让沈老师学会这些知识之后再给他灌顶?

    真是太欺负外星蛇了!

    他悲愤地拿着笔在表格上方空划,半天也下不去笔。小龙想起了自己刚刚进入人类世界时闹出的笑话,对这位传说级的前辈也生出了一丝亲近感,善体人意地拿过笔替他填了起来。

    他的字写得很流畅,一笔笔勾连着就像写病历一样,清景是一个字也看不懂。就连沈老师都看得吃力,边翻译边传声告诉他,这头龙是给他安了一个“费提亚斯帝国某郡魔法师”的身份,还在家属栏里写上了他自己和团里几个人的名字。

    沈老师对这头龙死性不改跟他的蛇精凑近乎的行为很不满意,于是飞下去夺过笔,在【已婚/未婚】一栏里划掉了“未婚”。

    登记的少女愣了一下,忙问道:“清景阁下,您结婚了吗?您的魔宠如果划错了,我就去给您重拿一张表格。”

    结婚?清景悄悄用神识碰了碰沈老师,得到他一句轻描淡写的回答:“你不是已经有了我?早点公布已婚也好让观众祝福我们。”顺便让那些看过圆光就喜欢上他的人都死心,这头蛇已经跟了他,也只能跟他了。

    真是的,沈老师真是太大胆了,当着这么多观众、最重要是当着领导的面出柜……清景装模作样地说了他一句,自己的嘴角也是翘得压不下来,低调地回答:“还没正式办婚宴呢。”

    登记员看着他明珠美玉一般的脸庞,还有身上价值连城的衣着首饰,心里一阵阵地可惜。

    有钱的美男子怎么能这么早结婚!

    佣兵团长唐尼也变了脸,双目炯炯地盯着他,略带紧张地问道:“你妻子在哪儿?”

    副团长扎伊克和费恩也一样惊疑,逼问他喜欢的人是哪族的,唯有克里斯托亲眼见过沈老师的人类形态,老老实实躲在桌子后面,什么都不问。

    清景颇有点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自己要出柜的感觉,不知该紧张还是坦然,双手在衣袖里握成了拳头,脸上的笑容却怎么压也压不下去,抬起头平视前方,深吸口气,用普通话朗声说道:“我已经和我的同事沈屏山沈老师在一起了,谢谢各位观众、各位道友关心。”

    他是向观众出柜的,为了这段镜头不被剪断也不能随便摸沈老师,便对这几个同伴含糊了一句:“他平常不出现,哪天见面了给你们指出来。”

    人类心里都压了个沉甸甸的疑问,但因知道逼问无用,只好强行压抑住了好奇心。登记员让他在最下方签名,并告诉他待会儿要到楼上做魔法等级测试。

    “魔法?我不会魔法。”一句话说得登记员差点噎死,不顾礼貌地指着他问道:“你你你……你不会魔法?不会魔法你的同伴怎么会在职业一栏里给你填上魔法师?”

    团长刚刚见点亮的脸色又挂上了寒霜,小龙更是眼瞪得跟灯笼一样,又震惊又担心,似乎还有些委屈。

    克里斯托自己就是龙,知道龙族在人类当中混个身份多难。幸好两百年过来,他在编写身份上也熟练了,提笔就给清景写了合适的年龄、藉贯之类。唯有魔法师一项不是编的,而是龙族特有的种族天份,想不到就只有这条被认成了错的。

    所以他格外想不通:龙族不都是大魔法师吗?前辈是传说级的神圣巨龙,随手就能捏爆闇魔的,怎么可能不会魔法?

    副团长也想不通:“你不是魔法师,克里斯托替你填那张表格时你怎么不说话?”

    那表上每句话不都是瞎填的吗?他根本就是外星来的,字都看不懂,管他填什么呢。清景瞥了小龙一眼,却看到对方一脸悲愤,似乎他不会魔法是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一样。他无奈地摸了摸小龙的头,惭愧地答道:“我不识字。我还没来得及学怎么认字呢。”

    安抚完了龙,他便从掌中抽出烛影剑,随手扔到空中。剑身上清光流丽,眨眼便从三尺小剑化成了七尺长剑,握在掌中挽了几个剑花。剑气吞吐,尺许长的青芒照得他周身衣袍如玉,脸庞荧荧生光,让人不敢逼视。

    众人都被剑光和他的凛冽的神情逼退了几步,清景忽地微微一笑,暖意驱散了那股俯视众生的威仪,抚着剑身自豪地说:“我是个剑士。”

    ☆、第71章

    直到他收了剑,众人的目光还落在他身上、手是收不回去。登记员更是恨不相逢未娶时,精心挑捡了个新做的考牌推了过去,恋恋不舍地说:“去七楼考核。”

    七楼是剑士的专用考场,整个一层被打通成巨大的试剑室,地面和墙面画了用于吸收多余能量的魔法阵,墙壁周围镶着通透的落地窗。从楼梯走上来便直接进了试炼场,楼梯边是一套登记用的桌椅,一名穿着敞怀衬衫和亚麻长裤的壮汉正趴在桌子上睡觉。

    清景拿着牌子过去敲了敲桌子,把那人弄醒,自豪地说道:“我要考试。”

    考核老师还趴在桌子上装睡,佣兵团的人便劝清景稍等一会儿,自己先活动活动热热身。可蛇精听呼吸就知道这人类醒了,就不惯这种坏毛病,敲着桌子威胁道:“你再装睡我就跟你们领导投诉了!”

    什么风气,什么态度!想当初他们动物园里的解说员哪个敢当着顾客睡觉的?就连他这种珍惜的保护动物,在游客来抱他时都要配合着在人类身上挂着,好让人家的钱花得物有所值呢。

    这种态度还当监考?

    桌边的大汉终于抬起头来,扯了扯差点开到肚脐的衣襟,露出结实黝亮的胸腹肌。他抬头看了看清景,咧咧嘴露出一抹邪笑:“这是谁家的大少爷,怎么到七楼来了?三楼的魔法师考场和五楼的骑士考场才是你们这种少爷去的地方,看你的小身板也当不了剑士。”

    “罗伊大师,他真的是剑士。”克里斯托刚从这里考下了七级剑士资格,跟这位考官关系还算熟,主动上前替清景说话:“他是一位比我强得多的剑士,也比你强,你试试就知道了。”

    “哦?”考官似信非信,仔细打量了清景一圈,又挑出了一堆毛病。

    他的手腕细得好像随手就能折断,手掌上没有剑士该有的厚茧,腰更是细得不盈一握。他们剑士最重要的就是力量,要发力的话必须从腿到腰全身用力,可这细得一用力就要断掉的腰,怎么可能承受得住大剑甩出的力道?

    他心里划下了许多个叉叉,不过看克里斯托的面子,随意指了指墙边:“去挑一把剑吧,能拿得起来我就给你正式考核。”

    这个态度,清景简直想投诉他。回头走到架子上随便挑了把剑,搁在掌心颠了颠,倒提着站在房间正中,问道:“现在能开始测试了吗?”

    那把剑足有六十几斤,和他侧身宽窄差不多。这么细条儿的妖精提着堪比自身厚度的黑色重剑,对比之下,视觉冲击不是一般的强。罗伊考官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神色,把腿从桌子上撂下来,起身走到他身边,点了点头:“还有点样子,去那边先测力量。”

    清景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见到房间里侧有块看起来黑黝黝不起眼的石头,便问道:“要把石头举起来?还是扔出去几米?”

    罗伊笑道:“你搬得起来吗?那是炼金术制品,试剑石,你用力砍上去,上面会显示你的力量大约在什么等级,然后我来给你做测试。”

    清景转了转身,抬手就劈,真气在剑身上凝出一道清光虚影,狠狠劈开了那块巨大的试剑石。剑气纵横,劈了石头还不算完,直接洞穿了房间里的防护魔法阵,将巨石后的玻璃窗整整齐齐地割成了两半儿。

    玻璃烂了,窗户开了,罗伊震惊地吼了一声:“防护阵打破了!”

    清景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这么大的窗户,这种考试用的石头,打坏了得赔多少钱?别说卖花,搞不好就是把沈老师当真金的卖也都不够填的。他握着剑看向罗伊,指责紧张又委屈地道:“是你让我用力砍的。我都按程序来的,这是你们测试的地方装得不牢,不是我的错!”

    他扔下铁剑,从掌心抽出自己的烛影扔到窗外,一丝真元缠上去,随时都能化成巨型飞剑。非叫他赔的话,就只能拉了这群人御剑跑了!

    罗伊神情恍惚,走过去摸着劈成两半的试剑石,喃喃自语:“大剑师、宗师……不,剑圣,至少也是剑圣,不然怎么能一剑劈开防护魔法阵?”

    再往上的剑神他是真的不敢想,自己神神叨叨地猜了半天,看见清景也急得原地转圈,伸手就把他拉了过来。

    清景正在逃跑和赔钱之间天人交战,被他拉了一下,猛地打了个冷战,眼珠红红地颇有些楚楚可怜。罗伊看着他的脸就不想相信自己的推理,可是身为红砂城佣兵公会的负责人之一,他更知道自己绝不能放过一名剑圣级别的高手,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拉住清景逼问道:“你是在哪儿学的剑法,以前没做过等级测试吗?”

    肌肤相贴的刹那,被生活逼到绝境的贫穷黄金蟒甚至生出了绑架他逃亡的罪恶念头。幸好沈老师及时推开罗伊,把蛇精从犯罪的深渊边上拉了回来。

    两人正在僵持,从楼下咚咚咚地跑上来个穿得清凉的年轻剑士,结实的胸肌几乎随着跑动颠了起来,气喘吁吁地叫罗伊:“老师,不好了,有黑、黑暗大军、攻打咱们的红砂城了!”

    “什么?”罗伊快步上去,攥住学生的领子逼问:“怎么会有黑暗大军,不是离通道正式打开还有几年吗?这次的战争居然开始得这么早……他们在攻打哪道城墙,哪种黑暗生物统军?来的都是什么魔物,有多少?”

    他也无暇细问,拎着弟子的领子就往外拖,路过清景时挥了挥手:“你们先等着吧,这场战斗结束再给你徽章。”

    还等什么?这么大的一座城,他的神识都笼罩不过来,等这群人类跑过去,那些魔物都能杀进城门了!现在没有给他们浪费的时间,清景一手抓住一个剑士,神识指挥着飞剑悬停在窗口,回头招呼团员:“谁要去杀黑暗生物就跟我来!”

    这个世界虽然魔法盛行,剑士也有斗气护身,可是真的没有这种能像魔毯一样载着许多人飞行的大剑。红龙佣兵团的人都快看傻了,罗伊导师激动得站都站不稳,拍着自己的脸叫道:“天啊!天啊!您一定是剑神阁下,不,您是真正的神明吧?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剑……”

    众人忍不住跪下摸了摸剑身,掏出鉴定道具查看剑身材料。可这把是清景用自身真元与外界日月星光炼成的,乃是神魂之剑,虽然能载人,本质上却是无法鉴定的能量材质。

    越是未知的事物,才越让人敬畏。

    虽然佣兵团的人都看过清景啃烤鸡啃一脸的模样。可此刻他的身影格外高大,当初啃鸡肉的模样被众人强行从脑子里抹去,只留下仙风道骨、御剑乘风而行的神仙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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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头龙已经到了这座城吗?】

    第1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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