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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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脸时代 作者:茵梦
第5节
幸好叶哲成事先订了座,穿着燕尾服系着领结的侍应生迎过来,把他们领到靠窗的景观座。
侍应生一边帮他们拉开座位,一边用英语对叶哲成道:“叶先生最近好吗?您好久不来这儿呢。”
叶哲成礼貌的笑道:“多谢你的关心,我很好。你呢?”
“我啊,老样子呗!”
兰煜如今英语已经不错了,虽然说得还不太流利,但听懂他们的话是没有问题的。看来侍应生跟叶哲成很熟悉,想必叶哲成以前是这间餐厅的常客。
侍应生拿来两份菜单,分别放在叶哲成和兰煜面前,问道:“请问两位想点什么?”
叶哲成看也没看菜单,直接道:“我还是老样子吧。”
“哦,我明白了,牛排,生一些,对吗?”
叶哲成点点头。
侍应生微笑着记下来,转而问兰煜:“先生,您呢?”
兰煜瞪着菜单上那贵得吓人的价格,顿时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果然不愧是伦敦,世界上物价最贵的城市之一啊!
侍应生见兰煜似乎有些为难,便主动给兰煜介绍起菜色来,每一道菜都讲解得很详尽,不过兰煜很少吃西餐,听得云里雾里,便求助的望向叶哲成。
“请给他来一份跟我同样的牛排,另外,再来一杯红酒,产地波尔多的。”
“哎,你开车来的,不能喝酒哦!”兰煜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酒是给你点的,这里的红酒很不错,吃牛排就该配点红酒,听我的推荐不会错。”
“哦。”兰煜不情不愿的应下,心里却在想,牛排已经那么贵了,酒肯定也不会便宜,这哪里是吃饭,根本就是挨宰啊!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餐厅的老板亲自送过来一瓶红酒,对叶哲成道:“难得叶先生回来,我正好从法国进了一批新酒,这瓶酒我请了。”
兰煜没想到叶哲成面子那么大,不过既然有人请客,不喝白不喝,兰煜甜甜的笑着感谢了老板。
很快冒着诱人香味儿的牛排端上来,兰煜切开牛肉,发现里面还有一点点血丝。他切下一小块肉塞到嘴里,那肉质鲜嫩爽滑,弹性十足,好吃得差点让他咬了舌头。
“这可是澳洲进口的特级牛排,怎么样,好吃吧?”叶哲成得意的问。
“好……好吃,太好吃了!”兰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怪不得这么贵还有那么多人排队呢,果然有道理!”
兰煜惬意的喝着波尔多干红,嚼着澳洲小牛排,欣赏着泰晤士河的美丽夜景,那滋味儿别提多美了!
可是,等吃完饭侍应生把账单拿上来,兰煜看到那惊人的数字,又不免肉痛了。
“我……”兰煜本来还想抢着付账,手刚伸出去,才突然想到,自己既没有换英镑,也没有国际信用卡,拿什么付款?
叶哲成把兰煜的手推回去:“这里是我的地盘,不许跟我抢。”
叶哲成从皮夹里抽出四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塞入账单夹,然后将西装外套搁在臂弯,牵着兰煜的手离开了餐厅。
走到门口,兰煜才忍不住小声问道:“明明账单金额是一百五十啊,为啥你给了两百?”
叶哲成失笑道:“傻瓜,这里是英国,吃饭要付小费的。”
兰煜反驳道:“那也不用付五十磅那么多啊!”
叶哲成今天心情不错,耐心的跟他解释道:“一般来说,小费是账单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你觉得服务好,就再往上加一些。他们家牛排好,服务也一流,还送了咱们一瓶红酒,你说该不该加?”
“虽然这么说没错,可还是好贵啊!这一顿饭的钱够我和哥哥吃一个月了呢。”
“又不是你付钱,我请你的,不用替我心疼,吃得开心就好。”
“那红酒我才喝了三分之一你就不许我喝了,浪费了好可惜,该打包带走的!”
兰煜不爽的嘟起嘴,那张俊美的脸因为饮了酒而微微潮红,嘴唇显得丰润而饱满,引得叶哲成忍不住低头偷了一吻。
叶哲成的吻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深入,抚摸着兰煜因饮酒而发烫的脸颊,柔声道:“就你那点酒量,还是少喝点吧,等会儿还有更精彩的节目,伦敦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呢!”
兰煜主动用手臂环住叶哲成的脖子,微微抬头,仰视着心爱的人。叶哲成的眼睛深邃有神,鼻梁挺直,侧脸到下巴的弧度几近完美,带着一种别样的性感。
兰煜心里一阵激荡,忍不住轻轻一口咬在男人性感的下颌上,听到叶哲成皱眉嘶了一声,他就立刻放开,讨好似的在咬过的地方舔了舔。
被柔软的舌尖舔过的下巴传来一阵入骨的酥麻,叶哲成的眸子顿时幽深起来,染上了一丝□□,哑声道:“你这是在勾引我?”
兰煜眨眨眼,湿润的黑眸带着天然的魅惑,挑眉坏笑道:“就勾引你,怎么样?”
叶哲成心中的火噌地一下被引燃,呼吸粗重起来,大手用力扣住兰煜的腰,将他狠狠压在河畔的铁栏杆上,咬牙道:“浪得我起火,就在这里办了你!”
兰煜感觉到叶哲成□□隆起的硬块,眼神也带着明显的侵略性,却还不知死活的继续挑逗他,竟然屈起膝盖,隔着裤子轻轻地摩擦叶哲成的下体。
兰煜轻笑道:“打野战么?听起来好像挺刺激的!”
叶哲成嘴上那么说,可到底这里是公共场合,他可没有办事的时候让人旁观的爱好,何况兰煜这副妖精似的勾人模样,他怎么舍得让别人看到?
虽然理智上这么想,可是下体硬胀得发疼,欲望被挑起却无法发泄,简直是一种煎熬。
“fuck!”叶哲成骂了一句,狠狠心将兰煜推开。
正在这时,叶哲成的手机响了起来,尖锐的铃声在寂静的夜色中格外刺耳,成功的将他从欲火焚身的焦躁中拉出来。
叶哲成深吸一口气,接通了电话。
兰煜其实也挺狼狈的,勾引叶哲成的时候,他自己也不免动了情,裆下硬硬的很难受,只能深呼吸努力克制。
兰煜扭头望去,叶哲成的脸又恢复了冷峻,清冷的声音对那头说:“好,我们马上就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echo乐队
半小时后,他们驱车来到位于soho区的一家地下酒吧。
对于土生土长的伦敦人来说,真正的伦敦不在新邦德街的名牌店里,不在游客如织的中国城,也不在挤满球星和美艳女郎的西区夜总会里。
真正的伦敦,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地下酒吧里。
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小巷,经过一扇扇半明半暗的小窗,里面不时飘出或激情澎湃或悠扬婉转的音乐。
叶哲成带着兰煜,轻车熟路的拐进一条小巷。
巷子幽深黑暗,带着几分神秘的气息,走到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两扇精致古朴的木门,上面绘着夜莺的图案,显然是这间酒吧的标志。
叶哲成推开门,顺着阴暗狭窄的楼梯往下走,兰煜犹豫了一下,便跟了上去。
下了逼仄的楼梯,眼前豁然开朗,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复古怀旧的气氛,带着颓废和优雅。舞台上有一名黑人女歌手轻轻摇摆丰满的身躯,低声吟唱着爵士。
烛光掩映,琉璃灯变幻着迷离的色彩,在闲散的氛围里,人们三五成群,或站在吧台饮酒,或围坐在桌边打牌。
“hey,charles,在这儿!”
一位英俊的黑发男子笑着站起身,热情的冲叶哲成招手,兰煜还在纳闷谁是charles,就见叶哲成愉悦的笑起来,快步走了过去。
兰煜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黑发男子热情的一把抱住叶哲成,而叶哲成竟然也不躲不闪,亲热的搂住他的肩膀,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笑,把兰煜晾在了一旁。
还是另外两个伙伴看出来兰煜的尴尬,给他解了围。
“charles,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身后这位帅哥吗?”说话的男人似乎有拉丁血统,棕色的眼睛,深麦色的皮肤,长至肩膀的褐色头发编成小辫子,粗壮的胳膊上纹满了粗犷的纹身,说话的嗓门很大。
在这位拉丁男子的身边,坐着一个黑发黑眸的亚裔男子,白净斯文的面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带着点书生气,低着头安静的喝酒。
叶哲成显得心情很愉悦,把兰煜拉到身前,给他逐一介绍起来。
他先指着拉丁男子,说道:“这是antonio,来自古巴。”然后指着亚裔男子:“他叫刘玉斌,沈阳人。”
最后一位是刚才跟叶哲成拥抱的英俊男人,从近处看,他的容貌越发俊美出众,眼珠子黑中泛蓝,五官比东方人深邃立体,又比西方人精致细腻,显然是个混血儿。
他不等叶哲成介绍,就主动的微笑道:“你就是兰煜吧?我经常听charles提起你。”
兰煜微微一愣,心里有点纳闷,这人怎么一副很了解自己的样子,可是自己从没听叶哲成提过他啊。
“你……你好!”
“呵,大家都叫我jon。”
兰煜点点头:“很高兴认识大家,我叫兰煜。”
兰煜礼貌的伸出手去跟大家一一握手。当轮到jon的时候,jon的表情却似乎有瞬间的不自然,不过旋即掩饰下去,也伸出手来,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挪开。肌肤相接触之时,兰煜感觉到jon的指尖冰凉。
jon的礼仪无可挑剔,笑容也非常得体,可是他明明是笑着的,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隐隐透出高人一等的矜持和傲慢。反观antonio和刘玉斌则亲切自然得多。
叶哲成跟他的这三位朋友,看起来国籍和背景各不相同,也不知道这看起来南辕北辙的四个人怎么会凑到一起的。
叶哲成似乎看出兰煜的疑惑,主动给他解释道:“你一定奇怪我们这伙人怎么会聚到一起的,实不相瞒,我们以前是同一个乐队的。”
“乐队?”兰煜惊讶的合不拢嘴。别的人也就罢了,他实在想象不了,长着一张冰山脸的叶哲成登台表演的情景。
兰煜眼中的怀疑被antonio看在眼里,他嚷嚷道:“嘿,你别小看我们,当年我们echo乐队在伦敦可是红透半边天,演出时万人空巷,一票难求呢!”
antonio的大嗓门引来了旁人的侧目,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转头望过来,看清他们的样貌后两眼放光。
“echo!天哪!你们是echo!啊啊啊!charles!charles!!”那金发妞激动得泪流满面,疯了一样尖叫着冲过来,与此同时,人群也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朝他们涌过来。
兰煜吓了一跳,心想这英国的追星族比国内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酒吧保安迅速行动,将热情的人群隔开,不过粉丝们显然不甘心就此错过偶像。
“echo,echo!我爱你!”
“echo,自从你们解散后,就再也没听过带劲的摇滚!”
“是啊是啊,既然来了,就给大家唱一首吧,求你们了!”
粉丝们的恳求一浪高过一浪,酒吧老板为难的看着他们四人,说道:“这可如何是好?”
antonio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对叶哲成道:“老大,盛情难却啊,不如咱们来一首呗?”
刘玉斌深情的望着舞台上的架子鼓,好像看着阔别已久的恋人。
jon则对着叶哲成微微一笑,轻声道:“charles,自从echo解散,我就没有再碰过吉他,可是当年……真让人怀念!”
所有人注视的焦点都落在了叶哲成脸上,叶哲成没有太多表情,只有意无意的看了兰煜一眼。兰煜也正望着他,乌黑明亮的眼眸闪动着一丝期待,还有一丝疑惑。
于是,叶哲成淡然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所谓天才
酒吧常年有乐队驻唱,各种乐器设备都很齐备,爵士歌手自觉的退至幕后,将舞台让给昔日闪亮的echo摇滚乐团。
叶哲成等四人到后台准备演出,观众们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
兰煜当仁不让的占了离舞台最近的位置,那个尖叫的金发洋妞,也是叶哲成的狂热粉丝,就站在他旁边。
兰煜看了那金发洋妞几眼,忍不住问道:“请问……他们当年真的有那么红吗?叶哲成……我是说charles,他在乐队里是什么角色?”
那洋妞用看外星人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兰煜一番,不可思议的问道:“你不是他的朋友吗?怎么连charles是主唱都不知道?”
“呃……我跟他认识也没多久,而且他在中国又不唱歌的。”兰煜顿了顿,不甘心的补充道,“他现在当导演了呢,很厉害的导演!”
“哦,那不奇怪,charles就是个天才!”洋妞两眼冒红心,见演出还没开始,索性跟兰煜聊起来,给他普及echo乐队的知识。
“说起echo乐队,他们每一个成员都很厉害呢!先说antonio,最开始他只是个街头卖艺的流浪艺人,但他对乐器天生非常擅长,据说可以娴熟的演奏几十种乐器,偶尔的机会被charles发现,拉他入伙做了贝斯手。”
“刘玉斌,就是那个中国小子,是echo的鼓手。别看他瘦不拉几的不起眼,你知道他是学什么的吗?”
“他学什么的?”
“他在布里斯托大学攻读空气动力学博士。”洋妞看了一头雾水的兰煜一眼,卖弄的问道,“你知道空气动力学是干什么的吗?”
“不,不知道。”兰煜老实的摇摇头,这专业名气好拗口的样子。
“笨!你们国家有一个两弹之父,叫钱学森的,知道吧?他就是学空气动力学的,现在懂了吗?”
钱学森不是造□□的嘛?所以说,空气动力学是研究核武器的,兰煜望着刘玉斌的目光立刻肃然起敬起来。
“学霸啊,好牛逼!”兰煜感叹道。
洋妞压低声音道:“听说他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呢,嘿嘿!”
兰煜崇拜的看了这位洋妞一眼,心想这位姐姐也太中国通了吧,连红三代都知道,追星追到这份上也是神了!
兰煜想了想,又问:“那位jon呢,他看起来不是普通人呢!”
“嗯,算你有点眼光,jon是正宗的英国贵族呢!他的爷爷是德文郡公爵,他父亲娶了一个中国女子为妻,生下独子jon。jon自小就深得老公爵的宠爱,毕业于剑桥法学院,不出意外的话,他将来会继承公爵之位。他也是个音乐天才,吉他弹得出神入化,被charles邀请加入了echo,担任首席吉他手。”
洋妞喝了一口鸡尾酒,继续道:“不过,他们仨跟charles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啦!”
“真的?”兰煜不由得瞪大了眼。
“门萨俱乐部知道吗?就是智商高于148的天才才能加入门萨,charles的智商是168。他年仅25岁就修完了哲学和音乐双博士学位,是剑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双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过,学业只是他一部分的成就,他在20岁组建了echo乐团,担任主唱,23岁又开始做戏剧编剧,他编写并导演的音乐剧曾经获得英国戏剧奥利弗奖,在莎士比亚戏院连映十来场,轰动英伦,连女王陛下看完后都赞不绝口呢!”
“三年前charles执意解散乐队,离开英国,大伙儿都非常惋惜呢,后来听说他转战大屏幕,做电影导演,想想也是蛮适合他的。总之,以他的天赋和才华,不管做什么,都能成功的吧。”
兰煜拿起手里的啤酒灌了一口,咂巴着嘴巴,心里又是骄傲又是纠结,一会儿想自己一定要抱紧叶导的大腿,一会儿又担心自己的男人这么出色会不会被人抢走。
没等兰煜纠结多久,舞台瞬间暗了下来,喧嚣的人群也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都屏息凝视,静静地等待着……
作者有话要说:
☆、他们曾经是一对
一线金色的光芒从天而降,黑暗中的舞台露出峥嵘一角。
echo乐队的四个人都换了装束,以黑色为基调,搭配着暗银色的金属配饰,显得几分神秘的气息。
兰煜的目光黏在叶哲成身上,他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皮裤,修长笔直的腿型尽显无遗,脚上穿着一双镶满铆钉的黑皮靴,上身则是一件银色衬衣,系着一条黑色丝光领带。
淡蓝色的灯光映在他冷峻的面容上,宛如一座玉雕,他半闭着眼,一动不动的站在舞台中央,只是静静的站着,却散发出致命般的诱惑。
突然,他双眸倏然睁开,手指微微扬起,激越的鼓点和华丽的吉他声骤然响起,宛如一道闪电劈开黑暗,令兰煜想起那一句诗“银瓶乍破水浆迸”。
在激动人心的前奏声中,叶哲成慢慢的拿起话筒……
兰煜素来知道叶哲成有一副好嗓音,他曾经如此着迷的听叶哲成念剧本,心中还暗暗惋惜,叶哲成不去做声优真是可惜。如今才知道,他以前见识的都太浅薄了。
耳边回荡着的歌声似乎是穿越时空而来的,是如此的迷人,竟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华丽而磁性,慵懒而神秘,尾音带着一点点沙哑,犹如小勾子般在心头挠着,让人心痒难搔。
兰煜好像被施了定身法,无法动弹丝毫,只能怔怔的望着舞台中央那光芒四射的男人。
歌曲渐入□□,曲声越发高亢狂烈,人群狂热的挥舞着手。
antonio甩着满头小辫,手指在吉他弦上以几乎超越肉眼可见的速度拨弄。
白面书生一般的刘玉斌完全想换了一个人似的,□□着上身,一边扭摆一边疯狂的敲打架子鼓,狂野之气尽显。
骄矜的贵族青年jon,也撕去了矜持的外袍,如痴如狂,抱着吉他,指尖花样百出,上下翻飞。
可是兰煜的眼里看不到别人,他的目光完全被主唱叶哲成所俘获。
此时的叶哲成跟平时判若两人,不再是冷若冰霜的面孔,他的眼睛亮得惊人,跳动着狂野的光芒。
歌曲进入□□,表演也趋于狂热,震耳欲聋的鼓声敲击在人们的心房,叶哲成性感的嗓音渐渐拉升,如满张的弓弦,高亢的几乎要掀翻屋顶,刺破耳膜。
叶哲成随着那狂热的鼓点激情的扭摆身体,动作刚劲矫健,宛如一头雄狮在舞动。
随着一个潇洒漂亮的转身,他突然猛地扯掉了脖子上的领带,在手里揉成一团,用力掷向狂欢的人群。
随着他的动作,衬衫的纽扣也迸开来,脖子上挂着一条窟窿吊坠的银色颈链,不时的跳动着,汗滴顺着结实的胸肌往下滑,一直淌到性感的小腹上。
人群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两个粉丝为了抢叶哲成的领带扭打起来,现场差一点失控。
兰煜微微恢复心智,观察了一番周围,发现有人挥着膀子狂舞,有人忘情跟唱,他身旁的金发洋妞泪流满面,激动得泣不成声。
兰煜算不得摇滚迷,但是在这样的气氛渲染下,也激动得浑身热血沸腾。echo的live演出实在是太有感染力,难怪粉丝会那么迷恋那么疯狂。
兰煜也曾被当做歌手培训过,教他唱歌的老师跟他说过,一个真正的歌手应该用灵魂去歌唱。这么多年以来,他都没能真正领悟到老师的意思,但是看着叶哲成的演唱,他突然明白过来其中的含义,因为叶哲成,正是在用灵魂歌唱!
一曲完毕,jon突然扔下吉他,又哭又笑的冲过去,跟叶哲成紧紧拥抱,台下的观众嗷嗷叫着,拼命的吹口哨。
兰煜感觉这一幕无端的刺目,也不解为何观众如此激动,便问旁边的洋妞:“观众为啥吹口哨?”
洋妞暧昧的笑笑:“因为……他们俩曾经是一对啊!”
“什么?”兰煜像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
“不信你看……”洋妞拿出手机,翻出相册里的一张echo的老照片给兰煜看。
兰煜忍着酸涩,凑过去仔细看,照片上的男人留着长头发,穿着满是破洞的牛仔裤,潇洒不羁的抱着把吉他,虽然他跟现在的样子差别很大,不过兰煜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叶哲成,只不过比现在更年轻一点。
洋妞又往后翻了一张,兰煜的脸色黑了起来。那是叶哲成和jon的合照,似乎是一场演出结束后,两人都□□着上身,脸上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搂在一起忘情的亲吻。
“那是他们的告别演出,最后一曲结束后,他们俩在台上当众拥吻了呢!”
“他们……他们感情很好吗?”兰煜喉咙发苦,声音发涩。
“应该是吧,不过……”洋妞俏脸微红,喃喃的道,“charles太受欢迎了,他有很多情人,男女都有,渴望跟他共度春宵的人估计可以绕白金汉宫好几圈呢!”
兰煜望着洋妞微红的脸蛋和憧憬的眼神,不用说这位姑娘也是渴望跟叶哲成共度春宵的其中之一吧。
兰煜抬头望着舞台,就看到好几位漂亮的姑娘争先恐后的冲上台去。
外国妞果然更加奔放,冲上去热情的给叶哲成献吻,丰满的胸脯在叶哲成身上蹭来蹭去,看着就火辣异常。
叶哲成也不拒绝,微笑着接受了她们的香吻,俊朗的侧脸上印上了数个唇印,显得十分香艳。
在粉丝们的强烈要求下,echo不得不再唱一首歌,来答谢粉丝的热情。
演出依旧精彩绝伦,他爱的男人光芒四射,性感万分,能引无数人为之疯狂,可是兰煜却觉得胸口越来越闷,憋得透不气起来。
酒吧里人声鼎沸,所有人都在为echo重返舞台演出而痴狂,兰煜却悄悄的拨开人群,推开侧门,跑到露台上透气。
露台的门对着酒吧,隔着透明的玻璃依然可以看到舞台上的演出,可是兰煜已经无心欣赏,他的心里乱成一团麻。
他不禁想起某一个晚上,无意间巧遇叶哲成跟影帝沈鸣宇在一块,后来发生很多事,导致他一直没来得及询问。其实他不是没有机会问,只是潜意识里有点怕,害怕问出来的结果让自己无法接受而已。
原来,他已经变成了这样一个懦夫了吗?兰煜烦躁的取出烟盒,抽出一根烟点燃,低头狠吸了几口,吸得太猛,竟被烟呛了一下,呛得眼泪都差点出来。
兰煜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突然感觉四周安静得诡异,一抬头,才发现叶哲成不知何时已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叶哲成的衬衫随意敞开着,结实的胸膛有透明的汗珠缓缓滚落,放荡不羁的模样说不出的□□。
兰煜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只是呆呆的看着他,嘴里还叼着烟,模样显得有几分滑稽和傻气。
叶哲成看着他,也不说话,只是微微一笑,伸手扣住兰煜的下巴,将他的脸扳过来迎向自己。
叶哲成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含在嘴里,缓缓的低下头去,将叼着的烟凑到兰煜燃烧的烟头上去。
兰煜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一动都不敢动,呆呆的看着叶哲成的脸在眼前逐渐放大,感觉到嘴唇上传来□□的触感,鼻端萦绕着男人混着汗水和古龙水的性感气味。
叶哲成就着兰煜的烟点燃了自己的烟,深深吸了一口,对着兰煜漂亮的脸,轻佻的吐出一团白色烟圈儿。
兰煜的脸刷地通红,烫得几乎能煮熟鸡蛋,小心肝儿扑腾扑腾的狂跳不已,几乎要跳出喉咙口。
兰煜呆了几秒,才意识到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叶哲成给调戏了。
他感觉四面八方而来的视线几乎把他射成刺猬,他的脸皮到底比不上叶哲成,终于受不住,一把推开叶哲成,狼狈的逃了出去……
叶哲成挑了挑眉,也紧紧的跟着兰煜出去。
在他们的身后,jon那张英俊的脸微微扭曲,露出既受伤又嫉妒的神情……
作者有话要说:
☆、擦你妹啊!(修)
夜已深,兰煜人生地不熟,也不敢往外面乱跑,跑到楼梯口看到洗手间的门开着,正好喝多了啤酒有点内急,就一头冲了进去。
叶哲成慢悠悠的跟在后面,见兰煜进了洗手间,他在门外吸了两口烟,然后熄灭烟头,一低头也跟进了洗手间。
兰煜解开裤链,闭着眼一边放水,一边想着刚才那羞人的一幕,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吓得他浑身一抖,差点尿到裤子上。
回头一看,却正是罪魁祸首叶哲成。
兰煜问道:“你怎么跟过来了?你不继续唱吗?”
叶哲成耸耸肩:“累了,不想唱了。”
事实上,多年以后再度跟昔日的伙伴同台演出,本来他还蛮激动的,可是当他唱完第二首歌,发现挤在前排看他表演的兰煜不知所踪,眼光扫了一圈,才看到兰煜孤零零一个人蹲在阳台上抽烟。
突然之间,叶哲成感到意兴阑珊,狂热的粉丝也好,默契的伙伴也好,都无法再激起他的热情。
他意识到,他之所以同意上台演出,并不是为了追忆往昔的辉煌,只是单纯的想在兰煜面前露一手,想让他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仅此而已。
原来不知不觉之间,已经那么的在意他了……
兰煜并不知叶哲成心中所想,只是抬眼望过去,发现叶哲成的脸颊和脖子上印了好几个鲜艳的唇印,显然是刚才那几位热情的女粉丝留下的。
兰煜忍不住酸溜溜的讽刺道:“你不唱了,那些哈你哈得要死的大胸妹怎么办?”
“什么大胸妹,胡说什么呢?”叶哲成皱眉。
“我胡说?”兰煜火冒三丈,用手指戳着叶哲成的胸,冷笑道,“刚才第一个冲上去给你献吻的妞儿,那胸得有e杯吧?”
叶哲成透过洗手间的镜子,看到自己脸上和脖子上的唇印,不慌不忙的拿纸巾擦起来,一边擦脸,一边漫不经心的笑道:“不对吧,那姑娘……怎么着也有f杯吧!”
“你!……你还真摸了?”兰煜简直快气疯了。
叶哲成一脸鄙视:“这还用摸?目测就知道了。”
兰煜想起刚才那位金发洋妞的话,说想跟叶哲成上床的男男女女可以绕白金汉宫几周,虽有点夸张,但叶哲成阅人无数、经验丰富,却是确凿无疑的。
叶哲成见兰煜气得脸色发白,才意识到玩笑有点开过了,便伸手去揉兰煜的头发,哄道:“逗你的呢,我不喜欢大胸妹的,就喜欢你这样的。”
兰煜哼了一声,头一偏,让叶哲成的手落了空,他低着头,不再看叶哲成,只集中精神尿尿,想赶紧尿完离开这里。
叶哲成也拉开裤链,掏出自己的玩意儿,跟兰煜并排站着放水,嘴里还轻轻哼着歌。
不知是刚才被打断,还是因为叶哲成在旁边让他感觉有压力,兰煜竟然怎么样也尿不出来了。相反,他身边的叶哲成却还在惬意的哼歌,同时传来响亮的水声,颇有气贯长虹的畅快。
兰煜忍不住把目光投过去,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
叶哲成刚唱完摇滚,精神和身体都处于亢奋状态,被兰煜这么直勾勾的盯着看,邪火一下子就窜了上来。
“怎么样,哥的宝贝还让你满意么?”叶哲成长眉微挑,似笑非笑的问道。
“啊?”兰煜偷看时冷不防被抓住,脸一下子滚烫起来,赶紧扭过头,装作不屑的道,“切,我自己又不是没有,有啥好看的!”
兰煜有种不好的预感,再不走就要有麻烦了,也顾不得才尿了一半,提上裤子就要跑出去,却被叶哲成一把拽住了胳膊。
叶哲成握住兰煜的手,带到自己的裆下,不知从哪儿抽了一张湿巾塞到兰煜的手里,轻笑道:“来,帮哥哥擦一擦。”
兰煜忍不住一下子怒了:“操,擦你妹啊!”
“不对,不是擦我妹,是擦我的弟弟哦!”
叶哲成的大手包住兰煜的手,带动他擦拭自己,明明是做着不要脸的事,偏偏他的表情还一本正经的。
“你个流氓……”兰煜的话刚说一半,就被叶哲成用力吻住,堵住了他的咒骂。
作者有话要说:
☆、商业志预售
…………………………螃蟹螃蟹螃蟹,省略省略省略……………………
激情过后,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缠绵的亲吻了一会儿,叶哲成才恋恋不舍的从兰煜温暖的里面抽出来。
兰煜只觉得后面湿乎乎的,不知道被射了多少进去,大量粘腻的液体顺着腿根往下滑,令他产生一种失禁的错觉。
兰煜赶紧扯了卫生纸,胡乱擦了擦,然后手忙脚乱的把裤子穿好。
兰煜因为太慌乱,差一点被裤脚绊得摔倒,叶哲成及时的扶了他一把,问道:“你还可以吗?”
“我没事……”兰煜面红耳赤,推了推叶哲成,“你……你先出去。”
要是让人看到他们两个大男人同时从隔间里出来,那真是没脸见人了。
叶哲成明白兰煜的顾虑,也没坚持,亲了亲兰煜的额头,道:“那我到下面开车,你收拾好出来找我。”
“嗯。”兰煜点点头。
等到叶哲成离开,过了两分钟,兰煜把自己收拾好,穿戴整齐,才做贼似的从洗手间溜出来。
刚走到门口,突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哎,charles去哪儿啦?”兰煜分辨出说话的应该是鼓手刘玉斌。
“哈哈,那还用说嘛,他不是追着那位东方小帅哥出去了?”大嗓门antonio的笑声透着暧昧,“啧啧,别说,那还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腰是腰屁股是屁股的,连我这样的直男看了都砰然心动呢,你说是不是啊,jon?”
兰煜下意识的屏住呼吸,躲在门背后,想听听叶哲成这位曾经的情人对自己的评价。
jon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洗手间裂开的门缝,微笑道:“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那家伙的脾性,每次在台上high完都要找人泄火的,以他的风流成性,不是美人能入他的眼吗?”
“嘿,到底还是你最了解charles!可是,那些美人们为什么只把眼睛盯在他身上,我也很帅啊,怎么就没人理我?”antonio不满的抱怨道。
“好了,走啦!”刘玉斌似乎推了antonio一把,jon则率先下了楼,三人就这么相继离去。
等他们走远,兰煜才从门后走出来,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当兰煜坐进了叶哲成的车里,脑子里还在不停的回荡着jon的那一番话,心里空落落的,好像悬挂在半空,随时都要摔下来,摔个粉身碎骨。
叶哲成只顾专注的开车,把兰煜的沉默当成了他还在害羞,回到家冲完澡,本想再来一发,可惜兰煜却不肯配合,叶哲成以为他累了,也不勉强,洗漱完就搂着他睡了。
☆、卑微到尘埃里
在伦敦某著名的录音棚里,《天路》剧组的男女主角以及几位重要的配角再度聚首,进行电影后期配音工作。
久别重逢,大伙儿都倍感亲切。不过随着配音工作的深入,细心的女主角德姬发现兰煜的情绪不太好。
在藏区拍戏的时候,兰煜是整个剧组的开心果,虽然不断的惹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祸事,三天两头被叶导训斥,但他却整日都乐呵呵的,脸上洋溢着无忧无虑的笑容。
然而,如今的兰煜却不再那么快乐无忧了,好像心事重重,德姬不止一次看到他默默一个人发呆,眼神甚至是忧郁的。那张俊美绝伦的脸,配上忧郁的眼神,特别容易激发女子的母性。
“阿煜啊,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某一日,德姬终于忍不住问道。
“啊……”兰煜愣了一愣,然后黯然的摇头,“没有,我没事。”
“嘴上说没有,可是你的眼睛不会撒谎哦!”德姬不留情面的揭破他,试探的问道,“是不是因为叶导啊?说起来,咱们来这里都一个星期了,叶导就第一天露了一下面,然后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兰煜被说中了心事,长长的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德姬诧异道:“你跟叶导吵架了?”
“没有。他现在对我倒是挺客气的,呵呵!”兰煜自嘲的笑笑,突然没头没脑的问道,“我问你啊,如果两个人刚开始谈恋爱,通常会做些什么啊?”
德姬被问得愣了一下,旋即羞涩的笑起来,乌黑的大眼睛闪闪发亮,像是回忆起什么甜蜜的往事。
“别人我不知道啦,但是我的话,其实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事啊,只要时时刻刻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够了。”
“是啊……如果真的相爱,就会想时时刻刻在一起,一刻也不想分开吧……”
兰煜喃喃低语,明亮的黑眸蒙上了一层忧伤。
自从酒吧那一晚之后,兰煜跟叶哲成相处的时间突然变得稀少起来。
叶哲成给了兰煜一张伦敦地图,告诉他怎么乘坐地铁往返录音室,又给了他一些英镑,让他自己解决吃饭问题。
叶哲成早出晚归,每天很早就离家,晚上很晚才回来,两人甚至没有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饭。叶哲成晚上回来的时候,脸色也不太好,总是显得很疲惫的样子。
两个人除了晚上在一张床上睡觉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交集。
兰煜自认为之前几次□□,两人的契合程度还挺高的,兰煜也食髓知味,慢慢的体会到了做那档子事的乐趣,特别是在酒吧的洗手间那一场偷情,更是激情四射,回味无穷,然而,叶哲成却似乎在一夕之间对他失去了兴趣。
在他们有限的相处时间里,叶哲成对他的态度依然很温柔,但却没有更多亲近的举动,连亲吻都只是蜻蜓点水一般,很敷衍的样子,有时候晚上兰煜故意穿得暴露,暗示叶哲成,但叶哲成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象征性的抱一抱他,然后拉过被子,倒头就睡。
兰煜毕竟还是脸嫩,叶哲成不想做,他也不好意思主动求欢,显得自己多饥渴似的。
可是叶哲成的冷淡到底还是让他心慌了,联想起在酒吧那晚的所见所闻,了解到叶哲成往日的风流艳史,兰煜不免渐渐有了怀疑。
疑心生暗鬼,一旦心中有了怀疑,那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兰煜趁叶哲成不备,偷偷翻过他的手机记录,发现每天那个jon都会给叶哲成打电话,有时候一天还不止一个,叶哲成偶尔也会打给jon。
就算是以前一起混过乐队,也不见得要亲密成这样吧?echo的其他两位成员就没有那么频繁的联系叶哲成啊!
叶哲成这么冷落自己,会不会是因为,他跟jon旧情复燃了呢?jon看叶哲成的模样,绝对不是普通朋友的眼神,分明是余情未了!
尽管不愿意,但兰煜也不得不承认,jon的长相无可挑剔,又跟叶哲成是剑桥的校友,天生一股子出身高贵的贵族气质,更是一般人难以比拟的。自己跟jon相比,除了一张脸蛋还过得去,其他都被甩出去几条街,兰煜沮丧的想,如果自己是叶哲成,很可能也会选择jon那样优秀的男人吧?
兰煜就不是一个能藏得住心事的人,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责问叶哲成,可是话到嘴边却又憋了回去,因为他生怕这话问出口,一旦叶哲成的回答印证了自己的猜想,那两个人就完全没有退路了。
明明叶哲成有了问题,可自己却还自欺欺人,连问也不敢问。兰煜深深的恨着自己的胆怯和懦弱,可是却始终不敢迈出这一步。
某位著名的民国女作家曾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以前兰煜不曾真的恋爱过,只觉得这话忒矫情,如今竟然深得其中滋味了。
然而世间的事,并非你退让隐忍,装作没有发生,就会无事的,该来的总会来,想躲也躲不掉。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呢确认下个月要出版了,根据跟出版社的协议,网络上不能贴实体书的结局,于是我就有两个选择:
1 贴到我不能贴的地方为止,然后可以买书看结局,结局必然是甜蜜的,没有误会的
2 我再写一个跟实体书结局不同的网络版结局,但是那将是一个开放结局,估计你们看了会有点郁闷
你们觉得哪种比较好?
☆、只是玩玩他而已!
电话的另一头,兰煜掐断了电话,越想越憋闷,对着松软的沙发垫子狠狠捶了几拳。
他仰面躺在华贵的波斯地毯上,脑海里不停的翻涌着和叶哲成相处的点点滴滴……
从一开始,叶哲成就是冷漠而刻薄的,可是他还是忍不住被他吸引,想方设法的想接近他,死乞白赖的求他给自己讲戏,哪怕被叶哲成挖苦和嘲讽,心里也是喜滋滋的,乐此不疲。
叶哲成的一个微笑、一句鼓励,都可以让他欢喜上半天。为了叶哲成一个肯定的眼神,他不惜拼尽全力。
杀青酒那晚,他借着酒劲跟叶哲成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才发现叶哲成也是凡人,也会对自己产生欲望。
从那一晚开始,他的内心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对叶哲成不再只是钦佩和崇拜,而是有了更深的情感,渴望走进他的心里,占据他的心房。
后来,因为韩涛的事件,他破釜沉舟的向叶哲成表白,怀着悲怆的心情主动向他献身。那时候,他真的觉得,如果那就是世界末日,他只想跟叶哲成一起渡过。
他知道自己彻底爱上了叶哲成,痴恋到无法自拔,当叶哲成答应他的求爱时,他是如此的狂喜。被叶哲成拥抱、疯狂占有,他只觉得无比甜蜜和满足。还有什么比你爱的人正好也爱着你更幸福的呢?
然而,兰煜直到今日才惊觉,所谓的相爱,或许只是假象,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
叶哲成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爱你”这句话,即使是在两人激情缠绵之时,也没有说过。别说爱了,连喜欢都没有说过,他只是被动的接受了自己的求爱。说的难听点,从始至终,都是他兰煜在倒贴叶哲成,叶哲成只是勉为其难的接受而已。
叶哲成是什么人?他什么时候缺过伴儿?有那么多俊男美女为他痴狂,旧爱新欢一大堆,都翘首以盼的等他临幸呢!
他兰煜除了一张脸过得去,其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
最开始叶哲成或许还被自己的容貌吸引,可是上过几次床,新鲜感过去之后,就把自己抛到脑后了!
叶哲成根本不爱他,只是玩玩他而已!
兰煜越想就越觉得这是真的,难过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他仰起头,狠狠的吸了吸鼻子,觉得在叶哲成的房子里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第5节
恋耽美
第5节
幸好叶哲成事先订了座,穿着燕尾服系着领结的侍应生迎过来,把他们领到靠窗的景观座。
侍应生一边帮他们拉开座位,一边用英语对叶哲成道:“叶先生最近好吗?您好久不来这儿呢。”
叶哲成礼貌的笑道:“多谢你的关心,我很好。你呢?”
“我啊,老样子呗!”
兰煜如今英语已经不错了,虽然说得还不太流利,但听懂他们的话是没有问题的。看来侍应生跟叶哲成很熟悉,想必叶哲成以前是这间餐厅的常客。
侍应生拿来两份菜单,分别放在叶哲成和兰煜面前,问道:“请问两位想点什么?”
叶哲成看也没看菜单,直接道:“我还是老样子吧。”
“哦,我明白了,牛排,生一些,对吗?”
叶哲成点点头。
侍应生微笑着记下来,转而问兰煜:“先生,您呢?”
兰煜瞪着菜单上那贵得吓人的价格,顿时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果然不愧是伦敦,世界上物价最贵的城市之一啊!
侍应生见兰煜似乎有些为难,便主动给兰煜介绍起菜色来,每一道菜都讲解得很详尽,不过兰煜很少吃西餐,听得云里雾里,便求助的望向叶哲成。
“请给他来一份跟我同样的牛排,另外,再来一杯红酒,产地波尔多的。”
“哎,你开车来的,不能喝酒哦!”兰煜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酒是给你点的,这里的红酒很不错,吃牛排就该配点红酒,听我的推荐不会错。”
“哦。”兰煜不情不愿的应下,心里却在想,牛排已经那么贵了,酒肯定也不会便宜,这哪里是吃饭,根本就是挨宰啊!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餐厅的老板亲自送过来一瓶红酒,对叶哲成道:“难得叶先生回来,我正好从法国进了一批新酒,这瓶酒我请了。”
兰煜没想到叶哲成面子那么大,不过既然有人请客,不喝白不喝,兰煜甜甜的笑着感谢了老板。
很快冒着诱人香味儿的牛排端上来,兰煜切开牛肉,发现里面还有一点点血丝。他切下一小块肉塞到嘴里,那肉质鲜嫩爽滑,弹性十足,好吃得差点让他咬了舌头。
“这可是澳洲进口的特级牛排,怎么样,好吃吧?”叶哲成得意的问。
“好……好吃,太好吃了!”兰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怪不得这么贵还有那么多人排队呢,果然有道理!”
兰煜惬意的喝着波尔多干红,嚼着澳洲小牛排,欣赏着泰晤士河的美丽夜景,那滋味儿别提多美了!
可是,等吃完饭侍应生把账单拿上来,兰煜看到那惊人的数字,又不免肉痛了。
“我……”兰煜本来还想抢着付账,手刚伸出去,才突然想到,自己既没有换英镑,也没有国际信用卡,拿什么付款?
叶哲成把兰煜的手推回去:“这里是我的地盘,不许跟我抢。”
叶哲成从皮夹里抽出四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塞入账单夹,然后将西装外套搁在臂弯,牵着兰煜的手离开了餐厅。
走到门口,兰煜才忍不住小声问道:“明明账单金额是一百五十啊,为啥你给了两百?”
叶哲成失笑道:“傻瓜,这里是英国,吃饭要付小费的。”
兰煜反驳道:“那也不用付五十磅那么多啊!”
叶哲成今天心情不错,耐心的跟他解释道:“一般来说,小费是账单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你觉得服务好,就再往上加一些。他们家牛排好,服务也一流,还送了咱们一瓶红酒,你说该不该加?”
“虽然这么说没错,可还是好贵啊!这一顿饭的钱够我和哥哥吃一个月了呢。”
“又不是你付钱,我请你的,不用替我心疼,吃得开心就好。”
“那红酒我才喝了三分之一你就不许我喝了,浪费了好可惜,该打包带走的!”
兰煜不爽的嘟起嘴,那张俊美的脸因为饮了酒而微微潮红,嘴唇显得丰润而饱满,引得叶哲成忍不住低头偷了一吻。
叶哲成的吻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深入,抚摸着兰煜因饮酒而发烫的脸颊,柔声道:“就你那点酒量,还是少喝点吧,等会儿还有更精彩的节目,伦敦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呢!”
兰煜主动用手臂环住叶哲成的脖子,微微抬头,仰视着心爱的人。叶哲成的眼睛深邃有神,鼻梁挺直,侧脸到下巴的弧度几近完美,带着一种别样的性感。
兰煜心里一阵激荡,忍不住轻轻一口咬在男人性感的下颌上,听到叶哲成皱眉嘶了一声,他就立刻放开,讨好似的在咬过的地方舔了舔。
被柔软的舌尖舔过的下巴传来一阵入骨的酥麻,叶哲成的眸子顿时幽深起来,染上了一丝□□,哑声道:“你这是在勾引我?”
兰煜眨眨眼,湿润的黑眸带着天然的魅惑,挑眉坏笑道:“就勾引你,怎么样?”
叶哲成心中的火噌地一下被引燃,呼吸粗重起来,大手用力扣住兰煜的腰,将他狠狠压在河畔的铁栏杆上,咬牙道:“浪得我起火,就在这里办了你!”
兰煜感觉到叶哲成□□隆起的硬块,眼神也带着明显的侵略性,却还不知死活的继续挑逗他,竟然屈起膝盖,隔着裤子轻轻地摩擦叶哲成的下体。
兰煜轻笑道:“打野战么?听起来好像挺刺激的!”
叶哲成嘴上那么说,可到底这里是公共场合,他可没有办事的时候让人旁观的爱好,何况兰煜这副妖精似的勾人模样,他怎么舍得让别人看到?
虽然理智上这么想,可是下体硬胀得发疼,欲望被挑起却无法发泄,简直是一种煎熬。
“fuck!”叶哲成骂了一句,狠狠心将兰煜推开。
正在这时,叶哲成的手机响了起来,尖锐的铃声在寂静的夜色中格外刺耳,成功的将他从欲火焚身的焦躁中拉出来。
叶哲成深吸一口气,接通了电话。
兰煜其实也挺狼狈的,勾引叶哲成的时候,他自己也不免动了情,裆下硬硬的很难受,只能深呼吸努力克制。
兰煜扭头望去,叶哲成的脸又恢复了冷峻,清冷的声音对那头说:“好,我们马上就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echo乐队
半小时后,他们驱车来到位于soho区的一家地下酒吧。
对于土生土长的伦敦人来说,真正的伦敦不在新邦德街的名牌店里,不在游客如织的中国城,也不在挤满球星和美艳女郎的西区夜总会里。
真正的伦敦,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地下酒吧里。
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小巷,经过一扇扇半明半暗的小窗,里面不时飘出或激情澎湃或悠扬婉转的音乐。
叶哲成带着兰煜,轻车熟路的拐进一条小巷。
巷子幽深黑暗,带着几分神秘的气息,走到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两扇精致古朴的木门,上面绘着夜莺的图案,显然是这间酒吧的标志。
叶哲成推开门,顺着阴暗狭窄的楼梯往下走,兰煜犹豫了一下,便跟了上去。
下了逼仄的楼梯,眼前豁然开朗,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复古怀旧的气氛,带着颓废和优雅。舞台上有一名黑人女歌手轻轻摇摆丰满的身躯,低声吟唱着爵士。
烛光掩映,琉璃灯变幻着迷离的色彩,在闲散的氛围里,人们三五成群,或站在吧台饮酒,或围坐在桌边打牌。
“hey,charles,在这儿!”
一位英俊的黑发男子笑着站起身,热情的冲叶哲成招手,兰煜还在纳闷谁是charles,就见叶哲成愉悦的笑起来,快步走了过去。
兰煜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黑发男子热情的一把抱住叶哲成,而叶哲成竟然也不躲不闪,亲热的搂住他的肩膀,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笑,把兰煜晾在了一旁。
还是另外两个伙伴看出来兰煜的尴尬,给他解了围。
“charles,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身后这位帅哥吗?”说话的男人似乎有拉丁血统,棕色的眼睛,深麦色的皮肤,长至肩膀的褐色头发编成小辫子,粗壮的胳膊上纹满了粗犷的纹身,说话的嗓门很大。
在这位拉丁男子的身边,坐着一个黑发黑眸的亚裔男子,白净斯文的面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带着点书生气,低着头安静的喝酒。
叶哲成显得心情很愉悦,把兰煜拉到身前,给他逐一介绍起来。
他先指着拉丁男子,说道:“这是antonio,来自古巴。”然后指着亚裔男子:“他叫刘玉斌,沈阳人。”
最后一位是刚才跟叶哲成拥抱的英俊男人,从近处看,他的容貌越发俊美出众,眼珠子黑中泛蓝,五官比东方人深邃立体,又比西方人精致细腻,显然是个混血儿。
他不等叶哲成介绍,就主动的微笑道:“你就是兰煜吧?我经常听charles提起你。”
兰煜微微一愣,心里有点纳闷,这人怎么一副很了解自己的样子,可是自己从没听叶哲成提过他啊。
“你……你好!”
“呵,大家都叫我jon。”
兰煜点点头:“很高兴认识大家,我叫兰煜。”
兰煜礼貌的伸出手去跟大家一一握手。当轮到jon的时候,jon的表情却似乎有瞬间的不自然,不过旋即掩饰下去,也伸出手来,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挪开。肌肤相接触之时,兰煜感觉到jon的指尖冰凉。
jon的礼仪无可挑剔,笑容也非常得体,可是他明明是笑着的,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隐隐透出高人一等的矜持和傲慢。反观antonio和刘玉斌则亲切自然得多。
叶哲成跟他的这三位朋友,看起来国籍和背景各不相同,也不知道这看起来南辕北辙的四个人怎么会凑到一起的。
叶哲成似乎看出兰煜的疑惑,主动给他解释道:“你一定奇怪我们这伙人怎么会聚到一起的,实不相瞒,我们以前是同一个乐队的。”
“乐队?”兰煜惊讶的合不拢嘴。别的人也就罢了,他实在想象不了,长着一张冰山脸的叶哲成登台表演的情景。
兰煜眼中的怀疑被antonio看在眼里,他嚷嚷道:“嘿,你别小看我们,当年我们echo乐队在伦敦可是红透半边天,演出时万人空巷,一票难求呢!”
antonio的大嗓门引来了旁人的侧目,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转头望过来,看清他们的样貌后两眼放光。
“echo!天哪!你们是echo!啊啊啊!charles!charles!!”那金发妞激动得泪流满面,疯了一样尖叫着冲过来,与此同时,人群也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朝他们涌过来。
兰煜吓了一跳,心想这英国的追星族比国内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酒吧保安迅速行动,将热情的人群隔开,不过粉丝们显然不甘心就此错过偶像。
“echo,echo!我爱你!”
“echo,自从你们解散后,就再也没听过带劲的摇滚!”
“是啊是啊,既然来了,就给大家唱一首吧,求你们了!”
粉丝们的恳求一浪高过一浪,酒吧老板为难的看着他们四人,说道:“这可如何是好?”
antonio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对叶哲成道:“老大,盛情难却啊,不如咱们来一首呗?”
刘玉斌深情的望着舞台上的架子鼓,好像看着阔别已久的恋人。
jon则对着叶哲成微微一笑,轻声道:“charles,自从echo解散,我就没有再碰过吉他,可是当年……真让人怀念!”
所有人注视的焦点都落在了叶哲成脸上,叶哲成没有太多表情,只有意无意的看了兰煜一眼。兰煜也正望着他,乌黑明亮的眼眸闪动着一丝期待,还有一丝疑惑。
于是,叶哲成淡然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所谓天才
酒吧常年有乐队驻唱,各种乐器设备都很齐备,爵士歌手自觉的退至幕后,将舞台让给昔日闪亮的echo摇滚乐团。
叶哲成等四人到后台准备演出,观众们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
兰煜当仁不让的占了离舞台最近的位置,那个尖叫的金发洋妞,也是叶哲成的狂热粉丝,就站在他旁边。
兰煜看了那金发洋妞几眼,忍不住问道:“请问……他们当年真的有那么红吗?叶哲成……我是说charles,他在乐队里是什么角色?”
那洋妞用看外星人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兰煜一番,不可思议的问道:“你不是他的朋友吗?怎么连charles是主唱都不知道?”
“呃……我跟他认识也没多久,而且他在中国又不唱歌的。”兰煜顿了顿,不甘心的补充道,“他现在当导演了呢,很厉害的导演!”
“哦,那不奇怪,charles就是个天才!”洋妞两眼冒红心,见演出还没开始,索性跟兰煜聊起来,给他普及echo乐队的知识。
“说起echo乐队,他们每一个成员都很厉害呢!先说antonio,最开始他只是个街头卖艺的流浪艺人,但他对乐器天生非常擅长,据说可以娴熟的演奏几十种乐器,偶尔的机会被charles发现,拉他入伙做了贝斯手。”
“刘玉斌,就是那个中国小子,是echo的鼓手。别看他瘦不拉几的不起眼,你知道他是学什么的吗?”
“他学什么的?”
“他在布里斯托大学攻读空气动力学博士。”洋妞看了一头雾水的兰煜一眼,卖弄的问道,“你知道空气动力学是干什么的吗?”
“不,不知道。”兰煜老实的摇摇头,这专业名气好拗口的样子。
“笨!你们国家有一个两弹之父,叫钱学森的,知道吧?他就是学空气动力学的,现在懂了吗?”
钱学森不是造□□的嘛?所以说,空气动力学是研究核武器的,兰煜望着刘玉斌的目光立刻肃然起敬起来。
“学霸啊,好牛逼!”兰煜感叹道。
洋妞压低声音道:“听说他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呢,嘿嘿!”
兰煜崇拜的看了这位洋妞一眼,心想这位姐姐也太中国通了吧,连红三代都知道,追星追到这份上也是神了!
兰煜想了想,又问:“那位jon呢,他看起来不是普通人呢!”
“嗯,算你有点眼光,jon是正宗的英国贵族呢!他的爷爷是德文郡公爵,他父亲娶了一个中国女子为妻,生下独子jon。jon自小就深得老公爵的宠爱,毕业于剑桥法学院,不出意外的话,他将来会继承公爵之位。他也是个音乐天才,吉他弹得出神入化,被charles邀请加入了echo,担任首席吉他手。”
洋妞喝了一口鸡尾酒,继续道:“不过,他们仨跟charles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啦!”
“真的?”兰煜不由得瞪大了眼。
“门萨俱乐部知道吗?就是智商高于148的天才才能加入门萨,charles的智商是168。他年仅25岁就修完了哲学和音乐双博士学位,是剑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双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过,学业只是他一部分的成就,他在20岁组建了echo乐团,担任主唱,23岁又开始做戏剧编剧,他编写并导演的音乐剧曾经获得英国戏剧奥利弗奖,在莎士比亚戏院连映十来场,轰动英伦,连女王陛下看完后都赞不绝口呢!”
“三年前charles执意解散乐队,离开英国,大伙儿都非常惋惜呢,后来听说他转战大屏幕,做电影导演,想想也是蛮适合他的。总之,以他的天赋和才华,不管做什么,都能成功的吧。”
兰煜拿起手里的啤酒灌了一口,咂巴着嘴巴,心里又是骄傲又是纠结,一会儿想自己一定要抱紧叶导的大腿,一会儿又担心自己的男人这么出色会不会被人抢走。
没等兰煜纠结多久,舞台瞬间暗了下来,喧嚣的人群也一下子安静下来,众人都屏息凝视,静静地等待着……
作者有话要说:
☆、他们曾经是一对
一线金色的光芒从天而降,黑暗中的舞台露出峥嵘一角。
echo乐队的四个人都换了装束,以黑色为基调,搭配着暗银色的金属配饰,显得几分神秘的气息。
兰煜的目光黏在叶哲成身上,他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皮裤,修长笔直的腿型尽显无遗,脚上穿着一双镶满铆钉的黑皮靴,上身则是一件银色衬衣,系着一条黑色丝光领带。
淡蓝色的灯光映在他冷峻的面容上,宛如一座玉雕,他半闭着眼,一动不动的站在舞台中央,只是静静的站着,却散发出致命般的诱惑。
突然,他双眸倏然睁开,手指微微扬起,激越的鼓点和华丽的吉他声骤然响起,宛如一道闪电劈开黑暗,令兰煜想起那一句诗“银瓶乍破水浆迸”。
在激动人心的前奏声中,叶哲成慢慢的拿起话筒……
兰煜素来知道叶哲成有一副好嗓音,他曾经如此着迷的听叶哲成念剧本,心中还暗暗惋惜,叶哲成不去做声优真是可惜。如今才知道,他以前见识的都太浅薄了。
耳边回荡着的歌声似乎是穿越时空而来的,是如此的迷人,竟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华丽而磁性,慵懒而神秘,尾音带着一点点沙哑,犹如小勾子般在心头挠着,让人心痒难搔。
兰煜好像被施了定身法,无法动弹丝毫,只能怔怔的望着舞台中央那光芒四射的男人。
歌曲渐入□□,曲声越发高亢狂烈,人群狂热的挥舞着手。
antonio甩着满头小辫,手指在吉他弦上以几乎超越肉眼可见的速度拨弄。
白面书生一般的刘玉斌完全想换了一个人似的,□□着上身,一边扭摆一边疯狂的敲打架子鼓,狂野之气尽显。
骄矜的贵族青年jon,也撕去了矜持的外袍,如痴如狂,抱着吉他,指尖花样百出,上下翻飞。
可是兰煜的眼里看不到别人,他的目光完全被主唱叶哲成所俘获。
此时的叶哲成跟平时判若两人,不再是冷若冰霜的面孔,他的眼睛亮得惊人,跳动着狂野的光芒。
歌曲进入□□,表演也趋于狂热,震耳欲聋的鼓声敲击在人们的心房,叶哲成性感的嗓音渐渐拉升,如满张的弓弦,高亢的几乎要掀翻屋顶,刺破耳膜。
叶哲成随着那狂热的鼓点激情的扭摆身体,动作刚劲矫健,宛如一头雄狮在舞动。
随着一个潇洒漂亮的转身,他突然猛地扯掉了脖子上的领带,在手里揉成一团,用力掷向狂欢的人群。
随着他的动作,衬衫的纽扣也迸开来,脖子上挂着一条窟窿吊坠的银色颈链,不时的跳动着,汗滴顺着结实的胸肌往下滑,一直淌到性感的小腹上。
人群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两个粉丝为了抢叶哲成的领带扭打起来,现场差一点失控。
兰煜微微恢复心智,观察了一番周围,发现有人挥着膀子狂舞,有人忘情跟唱,他身旁的金发洋妞泪流满面,激动得泣不成声。
兰煜算不得摇滚迷,但是在这样的气氛渲染下,也激动得浑身热血沸腾。echo的live演出实在是太有感染力,难怪粉丝会那么迷恋那么疯狂。
兰煜也曾被当做歌手培训过,教他唱歌的老师跟他说过,一个真正的歌手应该用灵魂去歌唱。这么多年以来,他都没能真正领悟到老师的意思,但是看着叶哲成的演唱,他突然明白过来其中的含义,因为叶哲成,正是在用灵魂歌唱!
一曲完毕,jon突然扔下吉他,又哭又笑的冲过去,跟叶哲成紧紧拥抱,台下的观众嗷嗷叫着,拼命的吹口哨。
兰煜感觉这一幕无端的刺目,也不解为何观众如此激动,便问旁边的洋妞:“观众为啥吹口哨?”
洋妞暧昧的笑笑:“因为……他们俩曾经是一对啊!”
“什么?”兰煜像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
“不信你看……”洋妞拿出手机,翻出相册里的一张echo的老照片给兰煜看。
兰煜忍着酸涩,凑过去仔细看,照片上的男人留着长头发,穿着满是破洞的牛仔裤,潇洒不羁的抱着把吉他,虽然他跟现在的样子差别很大,不过兰煜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叶哲成,只不过比现在更年轻一点。
洋妞又往后翻了一张,兰煜的脸色黑了起来。那是叶哲成和jon的合照,似乎是一场演出结束后,两人都□□着上身,脸上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搂在一起忘情的亲吻。
“那是他们的告别演出,最后一曲结束后,他们俩在台上当众拥吻了呢!”
“他们……他们感情很好吗?”兰煜喉咙发苦,声音发涩。
“应该是吧,不过……”洋妞俏脸微红,喃喃的道,“charles太受欢迎了,他有很多情人,男女都有,渴望跟他共度春宵的人估计可以绕白金汉宫好几圈呢!”
兰煜望着洋妞微红的脸蛋和憧憬的眼神,不用说这位姑娘也是渴望跟叶哲成共度春宵的其中之一吧。
兰煜抬头望着舞台,就看到好几位漂亮的姑娘争先恐后的冲上台去。
外国妞果然更加奔放,冲上去热情的给叶哲成献吻,丰满的胸脯在叶哲成身上蹭来蹭去,看着就火辣异常。
叶哲成也不拒绝,微笑着接受了她们的香吻,俊朗的侧脸上印上了数个唇印,显得十分香艳。
在粉丝们的强烈要求下,echo不得不再唱一首歌,来答谢粉丝的热情。
演出依旧精彩绝伦,他爱的男人光芒四射,性感万分,能引无数人为之疯狂,可是兰煜却觉得胸口越来越闷,憋得透不气起来。
酒吧里人声鼎沸,所有人都在为echo重返舞台演出而痴狂,兰煜却悄悄的拨开人群,推开侧门,跑到露台上透气。
露台的门对着酒吧,隔着透明的玻璃依然可以看到舞台上的演出,可是兰煜已经无心欣赏,他的心里乱成一团麻。
他不禁想起某一个晚上,无意间巧遇叶哲成跟影帝沈鸣宇在一块,后来发生很多事,导致他一直没来得及询问。其实他不是没有机会问,只是潜意识里有点怕,害怕问出来的结果让自己无法接受而已。
原来,他已经变成了这样一个懦夫了吗?兰煜烦躁的取出烟盒,抽出一根烟点燃,低头狠吸了几口,吸得太猛,竟被烟呛了一下,呛得眼泪都差点出来。
兰煜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突然感觉四周安静得诡异,一抬头,才发现叶哲成不知何时已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叶哲成的衬衫随意敞开着,结实的胸膛有透明的汗珠缓缓滚落,放荡不羁的模样说不出的□□。
兰煜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只是呆呆的看着他,嘴里还叼着烟,模样显得有几分滑稽和傻气。
叶哲成看着他,也不说话,只是微微一笑,伸手扣住兰煜的下巴,将他的脸扳过来迎向自己。
叶哲成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含在嘴里,缓缓的低下头去,将叼着的烟凑到兰煜燃烧的烟头上去。
兰煜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一动都不敢动,呆呆的看着叶哲成的脸在眼前逐渐放大,感觉到嘴唇上传来□□的触感,鼻端萦绕着男人混着汗水和古龙水的性感气味。
叶哲成就着兰煜的烟点燃了自己的烟,深深吸了一口,对着兰煜漂亮的脸,轻佻的吐出一团白色烟圈儿。
兰煜的脸刷地通红,烫得几乎能煮熟鸡蛋,小心肝儿扑腾扑腾的狂跳不已,几乎要跳出喉咙口。
兰煜呆了几秒,才意识到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叶哲成给调戏了。
他感觉四面八方而来的视线几乎把他射成刺猬,他的脸皮到底比不上叶哲成,终于受不住,一把推开叶哲成,狼狈的逃了出去……
叶哲成挑了挑眉,也紧紧的跟着兰煜出去。
在他们的身后,jon那张英俊的脸微微扭曲,露出既受伤又嫉妒的神情……
作者有话要说:
☆、擦你妹啊!(修)
夜已深,兰煜人生地不熟,也不敢往外面乱跑,跑到楼梯口看到洗手间的门开着,正好喝多了啤酒有点内急,就一头冲了进去。
叶哲成慢悠悠的跟在后面,见兰煜进了洗手间,他在门外吸了两口烟,然后熄灭烟头,一低头也跟进了洗手间。
兰煜解开裤链,闭着眼一边放水,一边想着刚才那羞人的一幕,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吓得他浑身一抖,差点尿到裤子上。
回头一看,却正是罪魁祸首叶哲成。
兰煜问道:“你怎么跟过来了?你不继续唱吗?”
叶哲成耸耸肩:“累了,不想唱了。”
事实上,多年以后再度跟昔日的伙伴同台演出,本来他还蛮激动的,可是当他唱完第二首歌,发现挤在前排看他表演的兰煜不知所踪,眼光扫了一圈,才看到兰煜孤零零一个人蹲在阳台上抽烟。
突然之间,叶哲成感到意兴阑珊,狂热的粉丝也好,默契的伙伴也好,都无法再激起他的热情。
他意识到,他之所以同意上台演出,并不是为了追忆往昔的辉煌,只是单纯的想在兰煜面前露一手,想让他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仅此而已。
原来不知不觉之间,已经那么的在意他了……
兰煜并不知叶哲成心中所想,只是抬眼望过去,发现叶哲成的脸颊和脖子上印了好几个鲜艳的唇印,显然是刚才那几位热情的女粉丝留下的。
兰煜忍不住酸溜溜的讽刺道:“你不唱了,那些哈你哈得要死的大胸妹怎么办?”
“什么大胸妹,胡说什么呢?”叶哲成皱眉。
“我胡说?”兰煜火冒三丈,用手指戳着叶哲成的胸,冷笑道,“刚才第一个冲上去给你献吻的妞儿,那胸得有e杯吧?”
叶哲成透过洗手间的镜子,看到自己脸上和脖子上的唇印,不慌不忙的拿纸巾擦起来,一边擦脸,一边漫不经心的笑道:“不对吧,那姑娘……怎么着也有f杯吧!”
“你!……你还真摸了?”兰煜简直快气疯了。
叶哲成一脸鄙视:“这还用摸?目测就知道了。”
兰煜想起刚才那位金发洋妞的话,说想跟叶哲成上床的男男女女可以绕白金汉宫几周,虽有点夸张,但叶哲成阅人无数、经验丰富,却是确凿无疑的。
叶哲成见兰煜气得脸色发白,才意识到玩笑有点开过了,便伸手去揉兰煜的头发,哄道:“逗你的呢,我不喜欢大胸妹的,就喜欢你这样的。”
兰煜哼了一声,头一偏,让叶哲成的手落了空,他低着头,不再看叶哲成,只集中精神尿尿,想赶紧尿完离开这里。
叶哲成也拉开裤链,掏出自己的玩意儿,跟兰煜并排站着放水,嘴里还轻轻哼着歌。
不知是刚才被打断,还是因为叶哲成在旁边让他感觉有压力,兰煜竟然怎么样也尿不出来了。相反,他身边的叶哲成却还在惬意的哼歌,同时传来响亮的水声,颇有气贯长虹的畅快。
兰煜忍不住把目光投过去,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
叶哲成刚唱完摇滚,精神和身体都处于亢奋状态,被兰煜这么直勾勾的盯着看,邪火一下子就窜了上来。
“怎么样,哥的宝贝还让你满意么?”叶哲成长眉微挑,似笑非笑的问道。
“啊?”兰煜偷看时冷不防被抓住,脸一下子滚烫起来,赶紧扭过头,装作不屑的道,“切,我自己又不是没有,有啥好看的!”
兰煜有种不好的预感,再不走就要有麻烦了,也顾不得才尿了一半,提上裤子就要跑出去,却被叶哲成一把拽住了胳膊。
叶哲成握住兰煜的手,带到自己的裆下,不知从哪儿抽了一张湿巾塞到兰煜的手里,轻笑道:“来,帮哥哥擦一擦。”
兰煜忍不住一下子怒了:“操,擦你妹啊!”
“不对,不是擦我妹,是擦我的弟弟哦!”
叶哲成的大手包住兰煜的手,带动他擦拭自己,明明是做着不要脸的事,偏偏他的表情还一本正经的。
“你个流氓……”兰煜的话刚说一半,就被叶哲成用力吻住,堵住了他的咒骂。
作者有话要说:
☆、商业志预售
…………………………螃蟹螃蟹螃蟹,省略省略省略……………………
激情过后,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缠绵的亲吻了一会儿,叶哲成才恋恋不舍的从兰煜温暖的里面抽出来。
兰煜只觉得后面湿乎乎的,不知道被射了多少进去,大量粘腻的液体顺着腿根往下滑,令他产生一种失禁的错觉。
兰煜赶紧扯了卫生纸,胡乱擦了擦,然后手忙脚乱的把裤子穿好。
兰煜因为太慌乱,差一点被裤脚绊得摔倒,叶哲成及时的扶了他一把,问道:“你还可以吗?”
“我没事……”兰煜面红耳赤,推了推叶哲成,“你……你先出去。”
要是让人看到他们两个大男人同时从隔间里出来,那真是没脸见人了。
叶哲成明白兰煜的顾虑,也没坚持,亲了亲兰煜的额头,道:“那我到下面开车,你收拾好出来找我。”
“嗯。”兰煜点点头。
等到叶哲成离开,过了两分钟,兰煜把自己收拾好,穿戴整齐,才做贼似的从洗手间溜出来。
刚走到门口,突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哎,charles去哪儿啦?”兰煜分辨出说话的应该是鼓手刘玉斌。
“哈哈,那还用说嘛,他不是追着那位东方小帅哥出去了?”大嗓门antonio的笑声透着暧昧,“啧啧,别说,那还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腰是腰屁股是屁股的,连我这样的直男看了都砰然心动呢,你说是不是啊,jon?”
兰煜下意识的屏住呼吸,躲在门背后,想听听叶哲成这位曾经的情人对自己的评价。
jon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洗手间裂开的门缝,微笑道:“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那家伙的脾性,每次在台上high完都要找人泄火的,以他的风流成性,不是美人能入他的眼吗?”
“嘿,到底还是你最了解charles!可是,那些美人们为什么只把眼睛盯在他身上,我也很帅啊,怎么就没人理我?”antonio不满的抱怨道。
“好了,走啦!”刘玉斌似乎推了antonio一把,jon则率先下了楼,三人就这么相继离去。
等他们走远,兰煜才从门后走出来,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当兰煜坐进了叶哲成的车里,脑子里还在不停的回荡着jon的那一番话,心里空落落的,好像悬挂在半空,随时都要摔下来,摔个粉身碎骨。
叶哲成只顾专注的开车,把兰煜的沉默当成了他还在害羞,回到家冲完澡,本想再来一发,可惜兰煜却不肯配合,叶哲成以为他累了,也不勉强,洗漱完就搂着他睡了。
☆、卑微到尘埃里
在伦敦某著名的录音棚里,《天路》剧组的男女主角以及几位重要的配角再度聚首,进行电影后期配音工作。
久别重逢,大伙儿都倍感亲切。不过随着配音工作的深入,细心的女主角德姬发现兰煜的情绪不太好。
在藏区拍戏的时候,兰煜是整个剧组的开心果,虽然不断的惹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祸事,三天两头被叶导训斥,但他却整日都乐呵呵的,脸上洋溢着无忧无虑的笑容。
然而,如今的兰煜却不再那么快乐无忧了,好像心事重重,德姬不止一次看到他默默一个人发呆,眼神甚至是忧郁的。那张俊美绝伦的脸,配上忧郁的眼神,特别容易激发女子的母性。
“阿煜啊,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某一日,德姬终于忍不住问道。
“啊……”兰煜愣了一愣,然后黯然的摇头,“没有,我没事。”
“嘴上说没有,可是你的眼睛不会撒谎哦!”德姬不留情面的揭破他,试探的问道,“是不是因为叶导啊?说起来,咱们来这里都一个星期了,叶导就第一天露了一下面,然后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兰煜被说中了心事,长长的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德姬诧异道:“你跟叶导吵架了?”
“没有。他现在对我倒是挺客气的,呵呵!”兰煜自嘲的笑笑,突然没头没脑的问道,“我问你啊,如果两个人刚开始谈恋爱,通常会做些什么啊?”
德姬被问得愣了一下,旋即羞涩的笑起来,乌黑的大眼睛闪闪发亮,像是回忆起什么甜蜜的往事。
“别人我不知道啦,但是我的话,其实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事啊,只要时时刻刻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够了。”
“是啊……如果真的相爱,就会想时时刻刻在一起,一刻也不想分开吧……”
兰煜喃喃低语,明亮的黑眸蒙上了一层忧伤。
自从酒吧那一晚之后,兰煜跟叶哲成相处的时间突然变得稀少起来。
叶哲成给了兰煜一张伦敦地图,告诉他怎么乘坐地铁往返录音室,又给了他一些英镑,让他自己解决吃饭问题。
叶哲成早出晚归,每天很早就离家,晚上很晚才回来,两人甚至没有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饭。叶哲成晚上回来的时候,脸色也不太好,总是显得很疲惫的样子。
两个人除了晚上在一张床上睡觉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交集。
兰煜自认为之前几次□□,两人的契合程度还挺高的,兰煜也食髓知味,慢慢的体会到了做那档子事的乐趣,特别是在酒吧的洗手间那一场偷情,更是激情四射,回味无穷,然而,叶哲成却似乎在一夕之间对他失去了兴趣。
在他们有限的相处时间里,叶哲成对他的态度依然很温柔,但却没有更多亲近的举动,连亲吻都只是蜻蜓点水一般,很敷衍的样子,有时候晚上兰煜故意穿得暴露,暗示叶哲成,但叶哲成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象征性的抱一抱他,然后拉过被子,倒头就睡。
兰煜毕竟还是脸嫩,叶哲成不想做,他也不好意思主动求欢,显得自己多饥渴似的。
可是叶哲成的冷淡到底还是让他心慌了,联想起在酒吧那晚的所见所闻,了解到叶哲成往日的风流艳史,兰煜不免渐渐有了怀疑。
疑心生暗鬼,一旦心中有了怀疑,那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兰煜趁叶哲成不备,偷偷翻过他的手机记录,发现每天那个jon都会给叶哲成打电话,有时候一天还不止一个,叶哲成偶尔也会打给jon。
就算是以前一起混过乐队,也不见得要亲密成这样吧?echo的其他两位成员就没有那么频繁的联系叶哲成啊!
叶哲成这么冷落自己,会不会是因为,他跟jon旧情复燃了呢?jon看叶哲成的模样,绝对不是普通朋友的眼神,分明是余情未了!
尽管不愿意,但兰煜也不得不承认,jon的长相无可挑剔,又跟叶哲成是剑桥的校友,天生一股子出身高贵的贵族气质,更是一般人难以比拟的。自己跟jon相比,除了一张脸蛋还过得去,其他都被甩出去几条街,兰煜沮丧的想,如果自己是叶哲成,很可能也会选择jon那样优秀的男人吧?
兰煜就不是一个能藏得住心事的人,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责问叶哲成,可是话到嘴边却又憋了回去,因为他生怕这话问出口,一旦叶哲成的回答印证了自己的猜想,那两个人就完全没有退路了。
明明叶哲成有了问题,可自己却还自欺欺人,连问也不敢问。兰煜深深的恨着自己的胆怯和懦弱,可是却始终不敢迈出这一步。
某位著名的民国女作家曾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以前兰煜不曾真的恋爱过,只觉得这话忒矫情,如今竟然深得其中滋味了。
然而世间的事,并非你退让隐忍,装作没有发生,就会无事的,该来的总会来,想躲也躲不掉。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呢确认下个月要出版了,根据跟出版社的协议,网络上不能贴实体书的结局,于是我就有两个选择:
1 贴到我不能贴的地方为止,然后可以买书看结局,结局必然是甜蜜的,没有误会的
2 我再写一个跟实体书结局不同的网络版结局,但是那将是一个开放结局,估计你们看了会有点郁闷
你们觉得哪种比较好?
☆、只是玩玩他而已!
电话的另一头,兰煜掐断了电话,越想越憋闷,对着松软的沙发垫子狠狠捶了几拳。
他仰面躺在华贵的波斯地毯上,脑海里不停的翻涌着和叶哲成相处的点点滴滴……
从一开始,叶哲成就是冷漠而刻薄的,可是他还是忍不住被他吸引,想方设法的想接近他,死乞白赖的求他给自己讲戏,哪怕被叶哲成挖苦和嘲讽,心里也是喜滋滋的,乐此不疲。
叶哲成的一个微笑、一句鼓励,都可以让他欢喜上半天。为了叶哲成一个肯定的眼神,他不惜拼尽全力。
杀青酒那晚,他借着酒劲跟叶哲成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才发现叶哲成也是凡人,也会对自己产生欲望。
从那一晚开始,他的内心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对叶哲成不再只是钦佩和崇拜,而是有了更深的情感,渴望走进他的心里,占据他的心房。
后来,因为韩涛的事件,他破釜沉舟的向叶哲成表白,怀着悲怆的心情主动向他献身。那时候,他真的觉得,如果那就是世界末日,他只想跟叶哲成一起渡过。
他知道自己彻底爱上了叶哲成,痴恋到无法自拔,当叶哲成答应他的求爱时,他是如此的狂喜。被叶哲成拥抱、疯狂占有,他只觉得无比甜蜜和满足。还有什么比你爱的人正好也爱着你更幸福的呢?
然而,兰煜直到今日才惊觉,所谓的相爱,或许只是假象,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
叶哲成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爱你”这句话,即使是在两人激情缠绵之时,也没有说过。别说爱了,连喜欢都没有说过,他只是被动的接受了自己的求爱。说的难听点,从始至终,都是他兰煜在倒贴叶哲成,叶哲成只是勉为其难的接受而已。
叶哲成是什么人?他什么时候缺过伴儿?有那么多俊男美女为他痴狂,旧爱新欢一大堆,都翘首以盼的等他临幸呢!
他兰煜除了一张脸过得去,其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
最开始叶哲成或许还被自己的容貌吸引,可是上过几次床,新鲜感过去之后,就把自己抛到脑后了!
叶哲成根本不爱他,只是玩玩他而已!
兰煜越想就越觉得这是真的,难过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他仰起头,狠狠的吸了吸鼻子,觉得在叶哲成的房子里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第5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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