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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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拯救世界时总把人设弄错 作者:春风遥
第14节
像棵沙漠中的仙人掌,很有意思。
原随云带着打趣的口吻道,“天知道我可是清白的,这两位公子可以作证。”
他手指的方向正是戚竹和阮清玉站着的地方。
金灵芝一双美眸瞪过来,戚竹只得道,“他说的是真的。”
☆、第40章 痴人说梦2
被随身携带的丁自明听到熟悉的声音立马虎躯一震,当然是以一条手绢的方式虎躯一震。不停扭动着身子,比这条街最有名的花巷最有名的姑娘见到最富贵的客人还要激动,要不是被别的太紧,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飞到戚竹身上。
恩人!救命啊,哪怕是一条手绢也是人命关天啊。
戚竹望着金灵芝的腰间目光一紧,尔后若无其事的移开。看来情况比他要想的好很多,原本还没来得及为这个游魂找身体,人就飞到不知名的时空,他做过最坏的打算,游魂早就被卷的魂飞魄散。
没想到这只生命力如此顽强,竟然附身在一块手帕上。
丁自明疯狂扭动着身体,看我,看我,快看我?
原随云看不见,感知确实很强烈,这手绢……怎么是逆风抖动的?
金灵芝没管这么多,担心手帕被风吹走,取下给收到怀里。
丁自明停止了挣扎抖动:好大,还挺软的。
早在金灵芝一出现,阮清玉就已经发现了丁自明的存在,他原本就是类似于活死人的存在,感受到一只游魂的简直在容易不过。
原随云道,“相逢即是缘,诸位不如去我的小庄休息一下。”
按常理,戚竹是要拒绝的,只是现在发现丁自明的存在,便不得不厚脸皮的留下。
至于娇弱守孝女,金灵芝抽出腰间的佩剑,给了她两个选择,滚或是尸体留下,人瞬间就跑没影了。
看上去扶风弱柳的女子,竟跑得比藏羚羊还快,可见求生之强烈。
山庄隐没在一片青翠欲滴的山脉当中,从远处看,白云和绿树似乎都要连在一起。
这里只是原随云买来用来落脚的一个地方,连庄名都没来的急起。但这不代表山庄里面乱七八糟,相反,还收拾的很有条理,连园中的花朵一看都是被刻意修剪过的。
古代的园林艺术讲究和谐,讲究一脉相连。花园的布景常常是绿荫鲜花掩盖下的羊肠小道,走在上面时不时还要拨弄一下垂在在头顶上方的柳枝。
这种意境被称作曲径幽深。
作为从现代穿越到古代,再从古代游移到另一个世界的天外来客,丁自明表示很不屑,等一阵子小爷让你们见识见识真正的园林艺术。
丁自明在成为一个地痞流氓前,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做园林艺术的,只是园丁这种职业,也是要熬资历的,甭管你手艺再高,资历不到那里,就没人请你。他那时急需钱,哪有那点尿性去慢慢熬,估计等到他熬到他爷爷那个资历,也就半身入土了。
原随云作为这里的主人,待客之道尽善尽美,既不会让人觉得热情的唐突,又不会让人有受到冷遇之感。
这里的仆役不是很多,只有一个厨子,两个打杂的,都是临时请来的。
一个大大的山庄幽美中渗出点点冷清寂寥。
晚饭后,原随云戚竹等人参观山庄,仔细接触下来,戚竹和阮清玉惊讶的发现,金灵芝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泼辣,相反,她很有趣,总喜欢一句话重复两遍,想来因为性子太急有时候嘴又笨,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很好的表达出来,索性多说一遍来加强它的情感色彩。
气氛很和谐,连剩下的一点寂寥都被人情味吹散。
原随云虽然话不多,不过却很有见解,往往是一针见血。
戚竹听到原随云的名字时,惊讶了一下,尔后道,“公子你虽然自幼双目失明,但对人生依然充满感激,对人充满爱。我们的梦想是一样的,让世界充满爱与和平,交个朋友怎么样?”
原随云:……
短短一秒钟,画风好像有些不同。
戚竹发表完自己的想法后,又想到那个世界的花满楼,但愿他放弃了为非作歹的恶念,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陆小凤和花满楼坐在百花楼上品茶赏花,跟以前一样。
花满楼打了个喷嚏,陆小凤打趣道“你这不会是花粉过敏了?”
花满楼笑笑,“我倒觉得一定是有个人再说我坏话。”
陆小凤听到这里,突然愣了一下,目光中闪过几分怀念,举起桌上的酒杯送至唇边,遮掩住脸上的神色,“你说这话,倒让我想到一个人。”
花满楼微怔,尔后一笑。
那是多少年前,一个俊美潇洒的年轻公子走到百花楼上,不等他反应,就道,“公子你文武双全,才高八斗为何想不开要去杀人放火,作奸犯科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夜叉岛和小丑之家的回忆,关于细节已经多少记不清了,只是再没有见过年轻公子和总是像一条尾巴跟在他身边的另一位公子。甚至连流骁也再没有出现过。
当日明明只是说去西北大漠看看,从此音迹全无。
那个第一次见面就坚定说喜欢他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只是那种认真的神情经久弥年,他竟没有忘记。
陆小凤饮尽杯中香茶,“我为人风流惯了,没有哪个女子敢嫁给我,倒是你,曾经深受广大少女倾慕的花家七公子,别说娇妻美妾,怎地还孤身一人?”
花满楼笑道,“谁知道呢?”
微风划过,吹起两人散落在鬓角的银发。
再续一杯温茶,相视一笑,举杯相碰。】
戚竹自然不知道这里仅仅是一天,那个世界已经过了半个百年,幸运也是不幸的地方,他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当做一个过客,走过就算过去了。
金灵芝,“厢房在哪里?”
原随云指了指中间的一个房间,“除了这个和最后两间杂役住的,其他全都是。”
金灵芝满意了,看来真的没有其他人,尤其是女人。
一夜很快过去,第二天众人醒来,原随云把饭局设在亭子里,众人跟着他到达的时候……傻眼了。
原随云感受到气氛的僵硬,看口问道,“怎么了?”
金灵芝,“园子里,园子里的花木……”
她含糊不清,原随云只得自己下了亭子,就近伸手摸了摸一棵树,树干还是粗壮的树干,只是——形状好像有些不对。
金灵芝组织好语言,简单描述了现在的状况,所有的树木都被修剪成椭圆形,还有中间的矮树呈正方形,上面还钻出几朵白色小野花。
原随云慢慢挨个摸过去,越到后面脸色越是阴沉如水。
躺在金灵芝怀里的丁自明:颤抖吧!凡人们,快点膜拜小爷的修剪技术,他可是忙活了一整晚。
庄里就这么几个人,杂役肯定是不敢这么做,何况修剪的这么圆滑,枝叶整齐,一看就是个有园艺经验的,戚竹等人更是不可能,一个人拿着剪刀在花园里走来走去,房间又不是离得太远,他怎么可能感觉不到。
金灵芝知道原随云平时最爱花艺,这里的花园也是他花了大心思把布局画下来,找人专门来布置得,花匠修剪完后,他还一个人慢慢手摸着检查,从清晨到黄昏,直到他满意了,事情才算告一段落。花匠估计也是没见过这么挑剔认真的客人,好在人家出了大价钱,他也就不在意多耗点时间。
她开口结结巴巴地安慰道,“其实……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看。”
这话说的是实话,虽然所有的东西都修剪的四四方方,要不就是些奇怪的形状,不过整体看上去还是很和谐的,特别是花朵和灌木的搭配,让人很有耳目一新之感。
只是,也许,大概,原随云绝对不会那么喜欢就对了!
丁自明不屑撇嘴,落后就是落后,小爷修剪的手艺那可是一等一的,给你修那是看得起你。
丁自明在现代时,糊饱肚子都成问题,更别提有时间看那些武侠,他自然也就不知道原随云是谁,如果知道,借他十个胆儿估计都不敢这么做。
原随云笑笑,“没什么,就当换个花样。”
一句话说的是云淡风轻,金灵芝却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还是很生气的那种,不仅替那个胆大包天的人捏了把汗,千万不要被抓住,要不绝对会被做成这园中的花肥。
已经变成手绢做不成花肥的丁自明表示毫无压力,依旧沉浸在自己高超的手艺当中。
手帕的表面有些淡淡的玫红色,但很快又消失了。
问:洁白的手绢哪里来的枚红色。
答:那是丁自明陶醉的神情。
等他们真正开饭的时候,午饭已经凉了,原随云让人换了一桌,又等了一阵众人才吃上饭。
不过戚竹压根不觉得饿,他现在一门心思都在怎么把金灵芝的手绢拿到手中。
阮清玉靠着桌子的掩护,手指在他腿上快速写了几个字。
偷过来,我帮你。
戚竹回以‘乖乖吃饭’几个字,打消他的念头。
吃饭的时候,金灵芝嘴角站了点油渍。女人最注意自己的仪表,哪怕自己的未婚夫看不见也不能有丝毫马虎。
她掏出怀里的手绢,把油渍轻轻拭去。
丁自明:“……”卧槽!
戚竹,……不忍直视。
擦完后把帕子对折,一块油渍映衬了两团,把帕子别再腰间,准备回去洗。
午饭后,金灵芝回到房间果然第一时间就是洗帕子,这里的杂役都是男人,女孩子这种私密的东西不好交给他们去处理。
手帕被揉搓成各种形状,丁自明,内心不断咆哮:卧槽!那个地方不能乱碰啊!卧槽,不要乱揉!
金灵芝洗的很认真,没一会儿,手帕洁白如新,还散着淡淡的玫瑰香味。
丁自明,“……”还是让我去死一死吧。
☆、第41章 痴人说梦3
下午的时候庄里的清幽被热闹劲打破,来来往往的脚步声穿梭在绿荫遮掩间。
原随云雇了百十号人。
戚竹,“这是要打算长期住下来?”
原随云摇头,“我眼睛不方便,之前灵芝不愿意雇这么多人,不过突然决定要在这里多留些日子,多些人总归方便些。”
他话里没有丝毫自艾自怜的味道,单纯的就事论事,你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瞎子。
他太惊才绝艳,太过优秀了,优秀到不能接受自己有任何的瑕疵,更何论一辈子看不见这样的缺憾。他背后是无争山庄,武林无人敢招惹的无争山庄,屹立百年,余威仍在,人们提到这里少庄主的时候,总是会赞叹他的聪慧,他敦厚的品性。
原随云看不见这世间的任何东西,但每当别人夸赞他的时候,他心里像明镜似的,甚至能够看到,清楚地看到,这些人眼底的惋惜,遗憾。
——啊!看,这就是无争山庄的庄主,他是多么可怜,多么令人同情。
没错,他很聪明,可是他看不见。
他家世也很好,但没有那个女人打从心眼里真正瞧得上他,要不是为了那些钱,谁愿意搭理一个瞎子呢?
他不服气!他要把那些同情通通踩在脚底下,他要抓住他们的把柄站在高地上,看着他们低头哈腰的丑陋嘴脸。
你瞧!蝙蝠岛不就是这样,我们都在黑暗中,却只有我可以看见你们,我是这里的主宰者,放任一场场肮脏的交易,看着你们你争我夺的丑陋嘴脸。
金灵芝把手帕晾在窗檐上,丁自明死了又死之后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哪怕被塞在怀里,有柔软的d罩杯靠着,也没这时的小风一阵来的清爽,他眯眯眼,伸个懒腰,决定小憩一会儿。
窗檐上的手绢靠上方的地方先是微微一皱,然后舒展开,随着微风舞动身子。
……他被吹跑了!
觉醒这个悲痛的事实后,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了,丁自明决定原地等着他那性格像的辣椒一样的主人来接他。他很确定金灵芝回来找他,那个女人的性格就是,我的东西只能我丢掉,毁掉,但绝对不能被拿走,偷走,哪怕是自己消失掉。
丁自明亲眼目睹过惨烈的一幕,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一只蓝色的蝴蝶停在金灵芝的肩头,颤抖的双翅,长长的触角很惹人垂爱,不过很快它就飞走了,金灵芝用了三天时间把它抓了回来,用剪刀剪断蝴蝶的双翅。
然后她捧着蝴蝶放到太阳光底下欣赏,自言自语道:这样就是我的了,再也跑不掉,谁也抢不走。
丁自明当时就惊悚了。
恩公你快来救我,这里的女人太可怕!
可惜丁自明的运气不是很好,这一次他足足等到了晚上。
金灵芝来的时候双目是红肿的,她拾起地上的手帕,眼泪地落在上面,咸嗒嗒的。
“他怀疑我,他竟然怀疑我。”她低低的哭泣着,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丁自明第一次见金灵芝这样哭泣,像是只受伤的幼崽,只能做着最原始的举动——靠偷躲起来哭来发泄心中的愤懑。只是这次,没有人来安慰她,领她回家。
既然我的主人这么伤心,就姑且原谅你把泪水洒了小爷一身。
他刚想感叹一下自己的大度,就听‘噗’的一声,他身上沾满了黏腻的不明液体。
金灵芝用着手帕狠狠擤了下鼻涕。
丁自明:……艹!
到了深夜,金灵芝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丁自明已经被洗干净,他耸拉在一边,还没缓过劲来。
从金灵芝断断续续自言自语外加神经质的叙述中,丁自明大概知道今天下午发生了什么。
串连在一起是这样的:有人死了,金灵芝被他男人怀疑了。
时间倒回到下午的时候,庄里的人员大致已经分配到自己的该干的工作,很快各司其职忙碌起来。
这些新入庄的人里面有男有女,最小的年纪才十四五岁,还是喜欢玩闹的年纪。
原随云对待下人的态度很温和,有个小女孩大着胆子猫着步子探上来问了一句——那我们可以扎个秋千吗?
原随云笑道,“当然可以。”
女孩们一阵欢呼雀跃,感激他的大度。
所以这个事件又可以叫做一场由扎秋千引发的血案。
几个小女孩忙完手头上的工作,挑了片视野开阔的好地方,尔后选了两棵又大又壮的老槐树,看样子少说些存活了有一百岁。
托厨房的两个杂役把麻绳系好,扎了个简易的秋千,杂役扎好之后便离开了,剩下的,便是姑娘们的世界了。
秋千被高高的推起,扎着可爱少女髻的女孩还嫌不够,大声喊道,“再高点!再高点!”
随着一声‘好嘞’,秋千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女孩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底下庄中的全景。
这里稍微矮一点的树木都被修成圆形和正方形,看上去好玩极了。
秋千高高的上去,有快速的低垂下来,这样的游戏,女孩好像百玩不厌似的。
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像是还不满意似的,高喊道“再高一点!”
底下推得两个女孩子有些不满意了,抱怨道,“都那么长时间了,该换我们了。”
女孩声音惊恐道,“不是的,不是的,再荡高一点!”
底下的两个女孩子疑惑的对望了一眼,然后如她所愿,使劲推了一下。
秋千高高荡起——
女孩尖叫一声,声音尖锐刺耳。
十根纤细的手指像是要嵌进绳子里,青筋暴起。
女孩拼进最后的力气叫出来,“死人了,死人了!”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是惊动了庄中的主人原随云,他和戚竹等人赶到的时候,女孩几乎是瘫坐到地上,被另外两个人搀扶着都无法直起身来。
粗重的喘息声说明女孩受的惊讶不轻,原随云放柔声音道,“别担心,已经过去了,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女孩一个劲的只会说‘死人了,死人了’,原随云也不急,在原地等她缓过劲来。过了好一阵儿,女孩才慢慢平复心跳,手指指着西面的方向,“厢房,厢房那里有人死了,两,两个人。”
往厢房走的时候,戚竹问了下西面的厢房可有人居住,原随云回以否决的答案,“在你们来之前,这里所有的人加起来不超过五个。”
那就是说明也有可能是以前死在这里的人,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等见到尸体才能做出判断。
这扇门没有合上,大大的敞开着,不知是被风吹得,还是本身就忘了合。
看过皮影戏吗?白色幕布后面戏曲人物被人操纵着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白色屏风后的两个人就像是皮影戏里的皮影,身上的血都被抽干了,只剩皮和一些青筋,整体看来平滑的像是一张纸,脸上上了妆容,化妆的人应该很用心,连眉角和发鬓都经过仔细的描修。
有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做出争吵的样子,一个伸手打了另一个一巴掌,手掌贴在被打的人脸上,脸上被扇打的印记还保留着。
戚竹尽量用简单的措辞来描述眼前的情景。
原随云听得微微蹙眉,却不说话。
阮清玉走上去,脸上有几分好奇,看样子像是要用手去触碰这两具干瘪的尸体。
戚竹,“碰一下这些东西你两个月内都别靠近我。”
阮清玉遗憾地收回手指头。
他走回到原地,对戚竹道,“挺有艺术感的。”
戚竹看着两具像是抹了石油一样光滑的尸体,斩钉截铁道,“完全看不出在哪里。”
阮清玉指着其中一个,“皮影的制作总结起来大约有八个步骤,:选皮,制皮,画稿,过稿,镂刻,敷彩,发汗熨平,最后才是缀结完成。在这个阶段,材料的挑选就显得尤为重要,选皮丝毫不能马虎。你看这个被打的人,生前应该是个病秧子,所以他的皮厚薄适中,且很柔软,青中透明,用来制作皮影再适合不过。”
戚竹对他超越常人的美学实在提不起兴趣,原随云则是听得饶有兴致,不时还插话进来问上两句。
这座山庄才买了不过七天,当时是金灵芝主动提议帮原随云挑地方,她表示一定会是个风景优美,环境清幽的的地方,还说自己已经仔仔细细地检查过。
连庄里不要放太多人都是她提出的,说是这里的人他们都不熟悉,万一欺负他看不见胡乱偷东西怎么办。
种种可疑的迹象让人无法不对她心生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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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自明已经被金灵芝哭天抢地的悲怆声吵到了半夜,在他看来,他这脾气火爆的主人落到这一步,都是自己作的。你说你没事帮人挑什么庄子,挑庄子也就算了,还不让人雇佣员工,这不是没事找事的典型吗?
无论金灵芝再委屈,再不愿意,第二天也不得不完完整整说出自己挑庄子的整个过程。
“我当时确实也听到这座庄子的一些不好的传闻。”
原随云叹气,“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买下呢?”
金灵芝一拧手帕(丁自明哭着脸,好疼!),“就是因为知道才买的,有传闻说住在这座山庄的女人都活不长的,少则三天,多则七天,便会暴毙身亡。”
丁自明突然领略到女人的凶残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恐怖一万倍。
原随云倒是很淡定,“知道之前这座山庄的主人是谁吗?”
金灵芝点点头表示知道。
☆、第42章 痴人说梦4
虽然说自己知道原主人是谁,但后面的情况就是金灵芝坐在那里不在出声,死活不肯说出原主人的身份。
原随云道,“灵芝。”
话语很温和,但金灵芝就是知道他生气了。
她犹豫了半天,才吞吞吐吐道,“要我说也可以,但你得先答应我不能亲自去见那个人。”
无理的要求原随云是不会轻易答应的。
金灵芝急了,“总之,总之就是不许你去见那个姑娘。”
丁自明默默抓住重点,‘姑娘’两个字上。
能让他这一向自恃甚高的主人如临大敌的女人,那该美成什么样啊,丁自明想着默默咽了口口水。
原随云叹气,“灵芝,人命关天,而且你也知道,我是看不见的。”
金灵芝手中的手帕都快拧成一条麻绳,可见她内心的挣扎,最终她默默道,“我带你们去。”
“等等,”阮清玉突然插话道,“很美吗?”
金灵芝想想,“不好说。”
“那你也不许去。”
戚竹无视他站起身来,“走吧。”
阮清玉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跟个无尾熊一样挂在那里,道,“不许去,不许去。”
原随云尴尬的咳嗽一声,他好像不经意间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
还是该说一扇新的大门被打开了。
这是巷尾的一间宅子,周围没几户人家,离得近的,门环上都积了一层厚厚的灰,看来已经长时间没人住了。
宅子大门外,只有几只麻雀在地上叽叽喳喳,见到来人也没飞走,可见这里确实已经很少有人出没,麻雀都失去了应该有的警惕心理。
戚竹看到地上有些小米正在被争抢着啄食,猜测主人应该时常会在门外洒些五谷来喂这些麻雀。
金灵芝走上前去敲门,阮清玉跟在戚竹后面一脸不乐意,不过在这时却很快站在了他面前,挡住他的视线。
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从门内传出,“来了。”
门打开的一瞬间,阮清玉有些微微晃神。
不是因为女子的美貌,而是这个女人一半边脸完全被火烧毁了,留下可怖的疤痕,不过从另一半边来看,这个女人以前一定是一个绝世美女。
见对方没有什么威胁,阮清玉这才侧开了身子。
戚竹再见到女子的一瞬间倒没什么震惊的反应,最多只是惋惜,他不是很注重人的外貌,再美丽的外表都会随着岁月腐朽,而每个人身边最后留下的,都是真性情的人。
女子先是疑惑的看了一眼众人,然后目光停留在金灵芝身上,开口道,“金姑娘,原来是你啊。”
她的笑容干净纯美,没有任何惺惺作态之感。
“快请进。”
丁自明已经被金灵芝收到怀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着声音干着急。
美女啊,听声音就是美女啊,放我出去,我要看美女!
庭院里说冷清也不冷清,说热闹又没有人气。
主人养了不少小猫小狗,看上去多数是流浪猫,流浪狗,只是每天到主人这里按时觅食。
戚竹有些能够理解为什么金灵芝会把眼前这个毁容的女子当做情敌。
对于一个看不见的人来说,剩下的就是感觉,这个女人虽然脸被毁了,但自然,温柔,有天下绝大多数男人所热爱的品质。
“那座山庄啊,”女子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茶,“确实不太吉利,我卖给金姑娘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过了,如果你们现在不想要,退过我也可以。”
她的话很善解人意,甚至可以允许他们退掉庄园,这倒叫想要来兴师问罪的金灵芝说不出话来。
原随云,“我们不会退庄子,不过如果可以的话,可否为我们讲一下那座庄里的事。”
女子微微一怔,尔后眼里闪过一抹悲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秘密,这里的人都知道。更何况我的脸,就是在那座山庄里毁了的。”
丁自明一听,顿感惋惜,美女竟然已经毁容了。
“大约是三年前,我的先夫原本是个地方官,告老还乡之后便在这里买下这座山庄,这座山庄周围风光秀丽,夏日还可以避暑,本以为这是幸福安宁生活的开始,谁知道却是一切不幸的开端。”
“先夫?告老还乡?”金灵芝忍不住提高嗓子重复道,话一出口才惊觉自己所说的近乎无礼。
女子淡淡一笑,表示不介意,“我们算是老夫少妻,我嫁给夫君的时候他已经六十岁了。”
“别人都以为我是图他的钱,图他的势,大概你们也是这样想的。”
金灵芝急忙道,“当然不会。”
“我不在乎,”女子深吸一口气,搭在腿上的手有些颤抖,“人生也就匆匆几十年,总不能指望着别人的眼光过日子。”
金灵芝感动于她的坚强,本想安慰她几句,哪知戚竹突然道,“后来呢,你们住在这座山庄后发生了什么事?”
金灵芝瞪了他一眼,这哪里来的不解风情的木头!
阮清玉在一旁美滋滋的想:愣头青也有愣头青的好处。
“这话还得从更久以前说起,这座山庄的第一任主人是个演皮影戏的,你们一定很好奇,一个表演皮影戏的哪来这么多钱,但他就是做到了。他的皮影戏不同于其他的街头艺人,尤其是那股侬而不腻的江南腔调,像是能把人的心都融化掉,听过一场的人往往是无法忘怀,还要再听下一场。很快,看过他皮影戏会成为一件可以拿来炫耀的事情,在他的巅峰时期,已经是一座难求,又过了几年,便建造了这座山庄。”
“他人很好,时不时会给邻接的小孩发发糖果,救济救济孤儿寡母或是一些街头乞丐;只是好景不长,没多久便传出他在自己的皮影上施了妖法蛊惑人心的传言,说有小孩吃了他的糖果被毒哑了,而他被人称作转世害人的妖孽,宅子被愤怒的人们闯入,又是砸又是抢。”
金灵芝娇眉一皱,“那可真是惨。”
“谁说不是呢,听说那些闯他宅子的人还有不少是他帮助过的。”女子轻轻叹息,“要是单就这样也就算了,到最后他连命都没保住,连同妻儿统统被冠以异端之名斩首示众。”
戚竹道,“这种荒唐的谣言竟会有人相信?”
女子苦笑,“那年是个大旱天,又赶上蝗灾,可以说是颗粒无收,朝廷拨下的救济粮早就被上面的人层层剥削,到这里的时候连百余人都救不上。”
她看向戚竹,“妖孽惑人不过是一个借口,抄家才是主要,当时的地方官既用了这些钱救了受灾民众升了官,自己还把这宅子收为己用,可谓是一时春风得意。”
金灵芝是个急性子,最看不惯这些糟心事,当下一拍桌子,“真该把那官员一刀杀了,不,一刀杀了都不解气!”
女子为她续了杯茶,让她平平火气。
“即便如此,也不一定非要要了他的命不可。”
女子摇头,“这里住的都是祖祖辈辈在这里定居的人,那年大旱,是大家聚在一起想出了这个法子,毕竟演皮影戏的是个外来的,事后为了灭口才出此下策。”
众人听了都有些愤愤不平,想要求生的心理没有错,只是这种做法未免太过让人寒心。
“不过不久后那座山庄就发生了怪事,先是住在里面的官员离奇暴毙,没过多久里面的人无一幸免,短短几天,全都死亡,最为恐怖的是,他们的身体被制作成了皮影的样子,两个两个吊在一起,一个人的手掌扇在另一个人脸上。”
“在那场旱灾中幸存下来的人都说这是报应,是冤魂索命,那个演皮影戏的人又回来了,他会一个一个复仇,没有人能幸免。”
金灵芝,“我看这里不是挺热闹繁华的,哪里有什么冤魂索命的样子。”
女子道,“那是后来大家集资请了个道士做了场法事,把冤魂困在了这座宅子里,事情才得以平息。”
阮清玉瞟了一眼戚竹,那意思很明显,把冤魂困在宅子里,可能吗?
戚竹的意思表达的更明显:可能性为零。
从女子的宅子出来时正好赶上日落,走到门口时戚竹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夕阳渲染下的宅子,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原随云道,“你应该也察觉到了。”
戚竹看他。
原随云,“表面上我们好像知道了很多事,实际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想必这些事我们找这里的老人给点钱也是可以打听出来的,但对自己的事,她总是浅浅代过。”
金灵芝,“也许她是不想再提起那些伤心事呢。”
原随云,“一个女人若是先后经历丧父毁容还能坚强活下去的,根本不会惧怕提起往事,因为她们多数已经看开了。”
金灵芝嚷道,“不过至少说明我和这件事没有关系,你不该怀疑我。”
原随云温和一笑,并不解释,也没有道歉。
他从来没有相信过任何人,又哪里来的怀疑。
☆、第43章 流骁番外
这里的黄沙就像北方冬天鹅毛的大雪,绵延万里。
流骁脚踩在沙地里,右手牵着一头骆驼。年幼时他曾问过那个人,西北的大漠都有什么?
那人目光中流露出悲哀和缅怀,“热情好客的部落居民,颗粒饱满的牛奶提子,有最烈的酒,最潇洒的男人,也有最美的女人。”
他曾因为这句话憧憬了很多年,可真正到达这里时,只有漫天的黄沙,陪伴他旅途的,是花十两银子租来的骆驼。
流骁原本还想学习一下那些隐士,他跟在戚竹身边的时候,偶然看到过一本诗集,里面有一句诗,说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旁边还配了精美的插图,大漠孤烟下,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身形很消瘦,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他双手托着竹笛放在嘴边,轻启双唇,你虽然听不到笛子奏响的声乐,但却能融入那种意境。
——无限遐思与美好。
流骁也试着跟着图上的人学做了一下。
结果一张口,黄沙就吹进了嘴里,坚持了一会儿,整个人口干舌燥,他愤恨地把笛子用力一甩,埋进黄沙里。
大沙漠里吹笛子,绝对是只有傻叉才会干的事情,没一会儿绝对会把自己渴死。
流骁觉得自己又一次被书上的插图骗很受伤。
上一次模仿书上的插图闹出大笑话是什么时候?流骁仔细回想了一下,记不起岁数了,总之不大就对了。
果然小孩子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
【小流骁最近爱上了看话本,坊间越是俗越是狗血的话本他越爱看,尤其是那些因为内容艳俗而被官府查禁的话本。
有一本书上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男主对一个欺男霸女的富家公子骂道,‘你头上的脑袋和你胯下的东西都是一个样。’
那富家公子还傻了吧唧的问道,‘什么样?’
男主邪魅狷狂一笑,“还能什么样,乌龟王八蛋,鸟样呗!”
流骁当时尚年幼,望着旁边的插图,上面花了一个长着乌龟脑袋的人,衣服上写着‘鸟样’两个字。
乌龟怎么会和鸟一个样呢?
流骁连续好几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观察自己的小海龟和笼子里的鸟。
明明长得不一样啊。
到了第六天,大国师来了,虽然已经流骁已经吩咐门口的侍卫谁都不许放进来,不过没人敢拦大国师,他畅通无阻的进来了。
一进来,就见到一个小屁孩像小狗一样趴在地上,面前摆着一只海龟和一个鸟笼,做出苦思冥想的样子。
海龟是拿尾巴对着流骁的,做出一副不待见的样子。
小流骁见大国师来了,先是内心小小的欢呼雀跃,然后抱着他的胳膊撒娇似的问道,“师父师父,为什么乌龟会和鸟长一个样?”
大国师回答的一本正经,“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
小流骁控诉,“你骗人,你造吗?书上是这样说的——”掏出自己私藏的小话本,给他指着上面的插图,“这里说乌龟和鸟长一个样。”
大国师,“书是哪里来的?”
小流骁心道:完了,暴露了。
大国师冷哼了一声,“怪不得最近和出去采购的小太监走这么熟。”
小流骁低头表示自己错了。
“知错就好。”说完,毫不留情没收了小话本。
小流骁还是抓着他的胳膊不放。
“师父师父,你还没说,乌龟为什么和鸟长得一样?”
大国师冷冷地看了一眼小流骁身下的小丁丁,小流骁竟然秒懂了。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那父皇的妃嫔经常在御花园里说要遛鸟,顺便赏赏风景。
原来鸟是要经常遛的。
于是第二天脱了裤子拎着小丁丁在花园里四处转悠的流骁成功挨了他父皇几板子。】
闭上眼睛是满眼的回忆,睁开眼睛又是漫天的黄沙。
流骁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他的脚印和骆驼的蹄印又被新一轮的黄沙覆盖住。
临走前,戚竹塞给他一个小木盒,“你如果想让那个人重新活下去,流骁,我可以帮你,只是你能承受的住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吗?”
死了的人就不该再活过来,哪怕是他自己,纵然命不该绝,也不应该重新回到这个世上。
但他心动了——可耻的心动
抛开所有的算计和伤害,如果能够重新来过,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被利用过,被背叛过,所以他向往一切美好的东西,越是纯真,越是蛊惑人心。
他取下骆驼背上的檀香盒子,打开后,是苍白的骨头,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抚摸,冰凉的触觉渗入人的骨髓。
第14节
恋耽美
第14节
像棵沙漠中的仙人掌,很有意思。
原随云带着打趣的口吻道,“天知道我可是清白的,这两位公子可以作证。”
他手指的方向正是戚竹和阮清玉站着的地方。
金灵芝一双美眸瞪过来,戚竹只得道,“他说的是真的。”
☆、第40章 痴人说梦2
被随身携带的丁自明听到熟悉的声音立马虎躯一震,当然是以一条手绢的方式虎躯一震。不停扭动着身子,比这条街最有名的花巷最有名的姑娘见到最富贵的客人还要激动,要不是被别的太紧,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飞到戚竹身上。
恩人!救命啊,哪怕是一条手绢也是人命关天啊。
戚竹望着金灵芝的腰间目光一紧,尔后若无其事的移开。看来情况比他要想的好很多,原本还没来得及为这个游魂找身体,人就飞到不知名的时空,他做过最坏的打算,游魂早就被卷的魂飞魄散。
没想到这只生命力如此顽强,竟然附身在一块手帕上。
丁自明疯狂扭动着身体,看我,看我,快看我?
原随云看不见,感知确实很强烈,这手绢……怎么是逆风抖动的?
金灵芝没管这么多,担心手帕被风吹走,取下给收到怀里。
丁自明停止了挣扎抖动:好大,还挺软的。
早在金灵芝一出现,阮清玉就已经发现了丁自明的存在,他原本就是类似于活死人的存在,感受到一只游魂的简直在容易不过。
原随云道,“相逢即是缘,诸位不如去我的小庄休息一下。”
按常理,戚竹是要拒绝的,只是现在发现丁自明的存在,便不得不厚脸皮的留下。
至于娇弱守孝女,金灵芝抽出腰间的佩剑,给了她两个选择,滚或是尸体留下,人瞬间就跑没影了。
看上去扶风弱柳的女子,竟跑得比藏羚羊还快,可见求生之强烈。
山庄隐没在一片青翠欲滴的山脉当中,从远处看,白云和绿树似乎都要连在一起。
这里只是原随云买来用来落脚的一个地方,连庄名都没来的急起。但这不代表山庄里面乱七八糟,相反,还收拾的很有条理,连园中的花朵一看都是被刻意修剪过的。
古代的园林艺术讲究和谐,讲究一脉相连。花园的布景常常是绿荫鲜花掩盖下的羊肠小道,走在上面时不时还要拨弄一下垂在在头顶上方的柳枝。
这种意境被称作曲径幽深。
作为从现代穿越到古代,再从古代游移到另一个世界的天外来客,丁自明表示很不屑,等一阵子小爷让你们见识见识真正的园林艺术。
丁自明在成为一个地痞流氓前,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做园林艺术的,只是园丁这种职业,也是要熬资历的,甭管你手艺再高,资历不到那里,就没人请你。他那时急需钱,哪有那点尿性去慢慢熬,估计等到他熬到他爷爷那个资历,也就半身入土了。
原随云作为这里的主人,待客之道尽善尽美,既不会让人觉得热情的唐突,又不会让人有受到冷遇之感。
这里的仆役不是很多,只有一个厨子,两个打杂的,都是临时请来的。
一个大大的山庄幽美中渗出点点冷清寂寥。
晚饭后,原随云戚竹等人参观山庄,仔细接触下来,戚竹和阮清玉惊讶的发现,金灵芝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泼辣,相反,她很有趣,总喜欢一句话重复两遍,想来因为性子太急有时候嘴又笨,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很好的表达出来,索性多说一遍来加强它的情感色彩。
气氛很和谐,连剩下的一点寂寥都被人情味吹散。
原随云虽然话不多,不过却很有见解,往往是一针见血。
戚竹听到原随云的名字时,惊讶了一下,尔后道,“公子你虽然自幼双目失明,但对人生依然充满感激,对人充满爱。我们的梦想是一样的,让世界充满爱与和平,交个朋友怎么样?”
原随云:……
短短一秒钟,画风好像有些不同。
戚竹发表完自己的想法后,又想到那个世界的花满楼,但愿他放弃了为非作歹的恶念,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陆小凤和花满楼坐在百花楼上品茶赏花,跟以前一样。
花满楼打了个喷嚏,陆小凤打趣道“你这不会是花粉过敏了?”
花满楼笑笑,“我倒觉得一定是有个人再说我坏话。”
陆小凤听到这里,突然愣了一下,目光中闪过几分怀念,举起桌上的酒杯送至唇边,遮掩住脸上的神色,“你说这话,倒让我想到一个人。”
花满楼微怔,尔后一笑。
那是多少年前,一个俊美潇洒的年轻公子走到百花楼上,不等他反应,就道,“公子你文武双全,才高八斗为何想不开要去杀人放火,作奸犯科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夜叉岛和小丑之家的回忆,关于细节已经多少记不清了,只是再没有见过年轻公子和总是像一条尾巴跟在他身边的另一位公子。甚至连流骁也再没有出现过。
当日明明只是说去西北大漠看看,从此音迹全无。
那个第一次见面就坚定说喜欢他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只是那种认真的神情经久弥年,他竟没有忘记。
陆小凤饮尽杯中香茶,“我为人风流惯了,没有哪个女子敢嫁给我,倒是你,曾经深受广大少女倾慕的花家七公子,别说娇妻美妾,怎地还孤身一人?”
花满楼笑道,“谁知道呢?”
微风划过,吹起两人散落在鬓角的银发。
再续一杯温茶,相视一笑,举杯相碰。】
戚竹自然不知道这里仅仅是一天,那个世界已经过了半个百年,幸运也是不幸的地方,他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当做一个过客,走过就算过去了。
金灵芝,“厢房在哪里?”
原随云指了指中间的一个房间,“除了这个和最后两间杂役住的,其他全都是。”
金灵芝满意了,看来真的没有其他人,尤其是女人。
一夜很快过去,第二天众人醒来,原随云把饭局设在亭子里,众人跟着他到达的时候……傻眼了。
原随云感受到气氛的僵硬,看口问道,“怎么了?”
金灵芝,“园子里,园子里的花木……”
她含糊不清,原随云只得自己下了亭子,就近伸手摸了摸一棵树,树干还是粗壮的树干,只是——形状好像有些不对。
金灵芝组织好语言,简单描述了现在的状况,所有的树木都被修剪成椭圆形,还有中间的矮树呈正方形,上面还钻出几朵白色小野花。
原随云慢慢挨个摸过去,越到后面脸色越是阴沉如水。
躺在金灵芝怀里的丁自明:颤抖吧!凡人们,快点膜拜小爷的修剪技术,他可是忙活了一整晚。
庄里就这么几个人,杂役肯定是不敢这么做,何况修剪的这么圆滑,枝叶整齐,一看就是个有园艺经验的,戚竹等人更是不可能,一个人拿着剪刀在花园里走来走去,房间又不是离得太远,他怎么可能感觉不到。
金灵芝知道原随云平时最爱花艺,这里的花园也是他花了大心思把布局画下来,找人专门来布置得,花匠修剪完后,他还一个人慢慢手摸着检查,从清晨到黄昏,直到他满意了,事情才算告一段落。花匠估计也是没见过这么挑剔认真的客人,好在人家出了大价钱,他也就不在意多耗点时间。
她开口结结巴巴地安慰道,“其实……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看。”
这话说的是实话,虽然所有的东西都修剪的四四方方,要不就是些奇怪的形状,不过整体看上去还是很和谐的,特别是花朵和灌木的搭配,让人很有耳目一新之感。
只是,也许,大概,原随云绝对不会那么喜欢就对了!
丁自明不屑撇嘴,落后就是落后,小爷修剪的手艺那可是一等一的,给你修那是看得起你。
丁自明在现代时,糊饱肚子都成问题,更别提有时间看那些武侠,他自然也就不知道原随云是谁,如果知道,借他十个胆儿估计都不敢这么做。
原随云笑笑,“没什么,就当换个花样。”
一句话说的是云淡风轻,金灵芝却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还是很生气的那种,不仅替那个胆大包天的人捏了把汗,千万不要被抓住,要不绝对会被做成这园中的花肥。
已经变成手绢做不成花肥的丁自明表示毫无压力,依旧沉浸在自己高超的手艺当中。
手帕的表面有些淡淡的玫红色,但很快又消失了。
问:洁白的手绢哪里来的枚红色。
答:那是丁自明陶醉的神情。
等他们真正开饭的时候,午饭已经凉了,原随云让人换了一桌,又等了一阵众人才吃上饭。
不过戚竹压根不觉得饿,他现在一门心思都在怎么把金灵芝的手绢拿到手中。
阮清玉靠着桌子的掩护,手指在他腿上快速写了几个字。
偷过来,我帮你。
戚竹回以‘乖乖吃饭’几个字,打消他的念头。
吃饭的时候,金灵芝嘴角站了点油渍。女人最注意自己的仪表,哪怕自己的未婚夫看不见也不能有丝毫马虎。
她掏出怀里的手绢,把油渍轻轻拭去。
丁自明:“……”卧槽!
戚竹,……不忍直视。
擦完后把帕子对折,一块油渍映衬了两团,把帕子别再腰间,准备回去洗。
午饭后,金灵芝回到房间果然第一时间就是洗帕子,这里的杂役都是男人,女孩子这种私密的东西不好交给他们去处理。
手帕被揉搓成各种形状,丁自明,内心不断咆哮:卧槽!那个地方不能乱碰啊!卧槽,不要乱揉!
金灵芝洗的很认真,没一会儿,手帕洁白如新,还散着淡淡的玫瑰香味。
丁自明,“……”还是让我去死一死吧。
☆、第41章 痴人说梦3
下午的时候庄里的清幽被热闹劲打破,来来往往的脚步声穿梭在绿荫遮掩间。
原随云雇了百十号人。
戚竹,“这是要打算长期住下来?”
原随云摇头,“我眼睛不方便,之前灵芝不愿意雇这么多人,不过突然决定要在这里多留些日子,多些人总归方便些。”
他话里没有丝毫自艾自怜的味道,单纯的就事论事,你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瞎子。
他太惊才绝艳,太过优秀了,优秀到不能接受自己有任何的瑕疵,更何论一辈子看不见这样的缺憾。他背后是无争山庄,武林无人敢招惹的无争山庄,屹立百年,余威仍在,人们提到这里少庄主的时候,总是会赞叹他的聪慧,他敦厚的品性。
原随云看不见这世间的任何东西,但每当别人夸赞他的时候,他心里像明镜似的,甚至能够看到,清楚地看到,这些人眼底的惋惜,遗憾。
——啊!看,这就是无争山庄的庄主,他是多么可怜,多么令人同情。
没错,他很聪明,可是他看不见。
他家世也很好,但没有那个女人打从心眼里真正瞧得上他,要不是为了那些钱,谁愿意搭理一个瞎子呢?
他不服气!他要把那些同情通通踩在脚底下,他要抓住他们的把柄站在高地上,看着他们低头哈腰的丑陋嘴脸。
你瞧!蝙蝠岛不就是这样,我们都在黑暗中,却只有我可以看见你们,我是这里的主宰者,放任一场场肮脏的交易,看着你们你争我夺的丑陋嘴脸。
金灵芝把手帕晾在窗檐上,丁自明死了又死之后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哪怕被塞在怀里,有柔软的d罩杯靠着,也没这时的小风一阵来的清爽,他眯眯眼,伸个懒腰,决定小憩一会儿。
窗檐上的手绢靠上方的地方先是微微一皱,然后舒展开,随着微风舞动身子。
……他被吹跑了!
觉醒这个悲痛的事实后,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了,丁自明决定原地等着他那性格像的辣椒一样的主人来接他。他很确定金灵芝回来找他,那个女人的性格就是,我的东西只能我丢掉,毁掉,但绝对不能被拿走,偷走,哪怕是自己消失掉。
丁自明亲眼目睹过惨烈的一幕,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一只蓝色的蝴蝶停在金灵芝的肩头,颤抖的双翅,长长的触角很惹人垂爱,不过很快它就飞走了,金灵芝用了三天时间把它抓了回来,用剪刀剪断蝴蝶的双翅。
然后她捧着蝴蝶放到太阳光底下欣赏,自言自语道:这样就是我的了,再也跑不掉,谁也抢不走。
丁自明当时就惊悚了。
恩公你快来救我,这里的女人太可怕!
可惜丁自明的运气不是很好,这一次他足足等到了晚上。
金灵芝来的时候双目是红肿的,她拾起地上的手帕,眼泪地落在上面,咸嗒嗒的。
“他怀疑我,他竟然怀疑我。”她低低的哭泣着,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丁自明第一次见金灵芝这样哭泣,像是只受伤的幼崽,只能做着最原始的举动——靠偷躲起来哭来发泄心中的愤懑。只是这次,没有人来安慰她,领她回家。
既然我的主人这么伤心,就姑且原谅你把泪水洒了小爷一身。
他刚想感叹一下自己的大度,就听‘噗’的一声,他身上沾满了黏腻的不明液体。
金灵芝用着手帕狠狠擤了下鼻涕。
丁自明:……艹!
到了深夜,金灵芝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丁自明已经被洗干净,他耸拉在一边,还没缓过劲来。
从金灵芝断断续续自言自语外加神经质的叙述中,丁自明大概知道今天下午发生了什么。
串连在一起是这样的:有人死了,金灵芝被他男人怀疑了。
时间倒回到下午的时候,庄里的人员大致已经分配到自己的该干的工作,很快各司其职忙碌起来。
这些新入庄的人里面有男有女,最小的年纪才十四五岁,还是喜欢玩闹的年纪。
原随云对待下人的态度很温和,有个小女孩大着胆子猫着步子探上来问了一句——那我们可以扎个秋千吗?
原随云笑道,“当然可以。”
女孩们一阵欢呼雀跃,感激他的大度。
所以这个事件又可以叫做一场由扎秋千引发的血案。
几个小女孩忙完手头上的工作,挑了片视野开阔的好地方,尔后选了两棵又大又壮的老槐树,看样子少说些存活了有一百岁。
托厨房的两个杂役把麻绳系好,扎了个简易的秋千,杂役扎好之后便离开了,剩下的,便是姑娘们的世界了。
秋千被高高的推起,扎着可爱少女髻的女孩还嫌不够,大声喊道,“再高点!再高点!”
随着一声‘好嘞’,秋千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女孩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底下庄中的全景。
这里稍微矮一点的树木都被修成圆形和正方形,看上去好玩极了。
秋千高高的上去,有快速的低垂下来,这样的游戏,女孩好像百玩不厌似的。
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像是还不满意似的,高喊道“再高一点!”
底下推得两个女孩子有些不满意了,抱怨道,“都那么长时间了,该换我们了。”
女孩声音惊恐道,“不是的,不是的,再荡高一点!”
底下的两个女孩子疑惑的对望了一眼,然后如她所愿,使劲推了一下。
秋千高高荡起——
女孩尖叫一声,声音尖锐刺耳。
十根纤细的手指像是要嵌进绳子里,青筋暴起。
女孩拼进最后的力气叫出来,“死人了,死人了!”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是惊动了庄中的主人原随云,他和戚竹等人赶到的时候,女孩几乎是瘫坐到地上,被另外两个人搀扶着都无法直起身来。
粗重的喘息声说明女孩受的惊讶不轻,原随云放柔声音道,“别担心,已经过去了,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女孩一个劲的只会说‘死人了,死人了’,原随云也不急,在原地等她缓过劲来。过了好一阵儿,女孩才慢慢平复心跳,手指指着西面的方向,“厢房,厢房那里有人死了,两,两个人。”
往厢房走的时候,戚竹问了下西面的厢房可有人居住,原随云回以否决的答案,“在你们来之前,这里所有的人加起来不超过五个。”
那就是说明也有可能是以前死在这里的人,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等见到尸体才能做出判断。
这扇门没有合上,大大的敞开着,不知是被风吹得,还是本身就忘了合。
看过皮影戏吗?白色幕布后面戏曲人物被人操纵着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白色屏风后的两个人就像是皮影戏里的皮影,身上的血都被抽干了,只剩皮和一些青筋,整体看来平滑的像是一张纸,脸上上了妆容,化妆的人应该很用心,连眉角和发鬓都经过仔细的描修。
有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做出争吵的样子,一个伸手打了另一个一巴掌,手掌贴在被打的人脸上,脸上被扇打的印记还保留着。
戚竹尽量用简单的措辞来描述眼前的情景。
原随云听得微微蹙眉,却不说话。
阮清玉走上去,脸上有几分好奇,看样子像是要用手去触碰这两具干瘪的尸体。
戚竹,“碰一下这些东西你两个月内都别靠近我。”
阮清玉遗憾地收回手指头。
他走回到原地,对戚竹道,“挺有艺术感的。”
戚竹看着两具像是抹了石油一样光滑的尸体,斩钉截铁道,“完全看不出在哪里。”
阮清玉指着其中一个,“皮影的制作总结起来大约有八个步骤,:选皮,制皮,画稿,过稿,镂刻,敷彩,发汗熨平,最后才是缀结完成。在这个阶段,材料的挑选就显得尤为重要,选皮丝毫不能马虎。你看这个被打的人,生前应该是个病秧子,所以他的皮厚薄适中,且很柔软,青中透明,用来制作皮影再适合不过。”
戚竹对他超越常人的美学实在提不起兴趣,原随云则是听得饶有兴致,不时还插话进来问上两句。
这座山庄才买了不过七天,当时是金灵芝主动提议帮原随云挑地方,她表示一定会是个风景优美,环境清幽的的地方,还说自己已经仔仔细细地检查过。
连庄里不要放太多人都是她提出的,说是这里的人他们都不熟悉,万一欺负他看不见胡乱偷东西怎么办。
种种可疑的迹象让人无法不对她心生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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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自明已经被金灵芝哭天抢地的悲怆声吵到了半夜,在他看来,他这脾气火爆的主人落到这一步,都是自己作的。你说你没事帮人挑什么庄子,挑庄子也就算了,还不让人雇佣员工,这不是没事找事的典型吗?
无论金灵芝再委屈,再不愿意,第二天也不得不完完整整说出自己挑庄子的整个过程。
“我当时确实也听到这座庄子的一些不好的传闻。”
原随云叹气,“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买下呢?”
金灵芝一拧手帕(丁自明哭着脸,好疼!),“就是因为知道才买的,有传闻说住在这座山庄的女人都活不长的,少则三天,多则七天,便会暴毙身亡。”
丁自明突然领略到女人的凶残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恐怖一万倍。
原随云倒是很淡定,“知道之前这座山庄的主人是谁吗?”
金灵芝点点头表示知道。
☆、第42章 痴人说梦4
虽然说自己知道原主人是谁,但后面的情况就是金灵芝坐在那里不在出声,死活不肯说出原主人的身份。
原随云道,“灵芝。”
话语很温和,但金灵芝就是知道他生气了。
她犹豫了半天,才吞吞吐吐道,“要我说也可以,但你得先答应我不能亲自去见那个人。”
无理的要求原随云是不会轻易答应的。
金灵芝急了,“总之,总之就是不许你去见那个姑娘。”
丁自明默默抓住重点,‘姑娘’两个字上。
能让他这一向自恃甚高的主人如临大敌的女人,那该美成什么样啊,丁自明想着默默咽了口口水。
原随云叹气,“灵芝,人命关天,而且你也知道,我是看不见的。”
金灵芝手中的手帕都快拧成一条麻绳,可见她内心的挣扎,最终她默默道,“我带你们去。”
“等等,”阮清玉突然插话道,“很美吗?”
金灵芝想想,“不好说。”
“那你也不许去。”
戚竹无视他站起身来,“走吧。”
阮清玉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跟个无尾熊一样挂在那里,道,“不许去,不许去。”
原随云尴尬的咳嗽一声,他好像不经意间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
还是该说一扇新的大门被打开了。
这是巷尾的一间宅子,周围没几户人家,离得近的,门环上都积了一层厚厚的灰,看来已经长时间没人住了。
宅子大门外,只有几只麻雀在地上叽叽喳喳,见到来人也没飞走,可见这里确实已经很少有人出没,麻雀都失去了应该有的警惕心理。
戚竹看到地上有些小米正在被争抢着啄食,猜测主人应该时常会在门外洒些五谷来喂这些麻雀。
金灵芝走上前去敲门,阮清玉跟在戚竹后面一脸不乐意,不过在这时却很快站在了他面前,挡住他的视线。
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从门内传出,“来了。”
门打开的一瞬间,阮清玉有些微微晃神。
不是因为女子的美貌,而是这个女人一半边脸完全被火烧毁了,留下可怖的疤痕,不过从另一半边来看,这个女人以前一定是一个绝世美女。
见对方没有什么威胁,阮清玉这才侧开了身子。
戚竹再见到女子的一瞬间倒没什么震惊的反应,最多只是惋惜,他不是很注重人的外貌,再美丽的外表都会随着岁月腐朽,而每个人身边最后留下的,都是真性情的人。
女子先是疑惑的看了一眼众人,然后目光停留在金灵芝身上,开口道,“金姑娘,原来是你啊。”
她的笑容干净纯美,没有任何惺惺作态之感。
“快请进。”
丁自明已经被金灵芝收到怀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着声音干着急。
美女啊,听声音就是美女啊,放我出去,我要看美女!
庭院里说冷清也不冷清,说热闹又没有人气。
主人养了不少小猫小狗,看上去多数是流浪猫,流浪狗,只是每天到主人这里按时觅食。
戚竹有些能够理解为什么金灵芝会把眼前这个毁容的女子当做情敌。
对于一个看不见的人来说,剩下的就是感觉,这个女人虽然脸被毁了,但自然,温柔,有天下绝大多数男人所热爱的品质。
“那座山庄啊,”女子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茶,“确实不太吉利,我卖给金姑娘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过了,如果你们现在不想要,退过我也可以。”
她的话很善解人意,甚至可以允许他们退掉庄园,这倒叫想要来兴师问罪的金灵芝说不出话来。
原随云,“我们不会退庄子,不过如果可以的话,可否为我们讲一下那座庄里的事。”
女子微微一怔,尔后眼里闪过一抹悲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秘密,这里的人都知道。更何况我的脸,就是在那座山庄里毁了的。”
丁自明一听,顿感惋惜,美女竟然已经毁容了。
“大约是三年前,我的先夫原本是个地方官,告老还乡之后便在这里买下这座山庄,这座山庄周围风光秀丽,夏日还可以避暑,本以为这是幸福安宁生活的开始,谁知道却是一切不幸的开端。”
“先夫?告老还乡?”金灵芝忍不住提高嗓子重复道,话一出口才惊觉自己所说的近乎无礼。
女子淡淡一笑,表示不介意,“我们算是老夫少妻,我嫁给夫君的时候他已经六十岁了。”
“别人都以为我是图他的钱,图他的势,大概你们也是这样想的。”
金灵芝急忙道,“当然不会。”
“我不在乎,”女子深吸一口气,搭在腿上的手有些颤抖,“人生也就匆匆几十年,总不能指望着别人的眼光过日子。”
金灵芝感动于她的坚强,本想安慰她几句,哪知戚竹突然道,“后来呢,你们住在这座山庄后发生了什么事?”
金灵芝瞪了他一眼,这哪里来的不解风情的木头!
阮清玉在一旁美滋滋的想:愣头青也有愣头青的好处。
“这话还得从更久以前说起,这座山庄的第一任主人是个演皮影戏的,你们一定很好奇,一个表演皮影戏的哪来这么多钱,但他就是做到了。他的皮影戏不同于其他的街头艺人,尤其是那股侬而不腻的江南腔调,像是能把人的心都融化掉,听过一场的人往往是无法忘怀,还要再听下一场。很快,看过他皮影戏会成为一件可以拿来炫耀的事情,在他的巅峰时期,已经是一座难求,又过了几年,便建造了这座山庄。”
“他人很好,时不时会给邻接的小孩发发糖果,救济救济孤儿寡母或是一些街头乞丐;只是好景不长,没多久便传出他在自己的皮影上施了妖法蛊惑人心的传言,说有小孩吃了他的糖果被毒哑了,而他被人称作转世害人的妖孽,宅子被愤怒的人们闯入,又是砸又是抢。”
金灵芝娇眉一皱,“那可真是惨。”
“谁说不是呢,听说那些闯他宅子的人还有不少是他帮助过的。”女子轻轻叹息,“要是单就这样也就算了,到最后他连命都没保住,连同妻儿统统被冠以异端之名斩首示众。”
戚竹道,“这种荒唐的谣言竟会有人相信?”
女子苦笑,“那年是个大旱天,又赶上蝗灾,可以说是颗粒无收,朝廷拨下的救济粮早就被上面的人层层剥削,到这里的时候连百余人都救不上。”
她看向戚竹,“妖孽惑人不过是一个借口,抄家才是主要,当时的地方官既用了这些钱救了受灾民众升了官,自己还把这宅子收为己用,可谓是一时春风得意。”
金灵芝是个急性子,最看不惯这些糟心事,当下一拍桌子,“真该把那官员一刀杀了,不,一刀杀了都不解气!”
女子为她续了杯茶,让她平平火气。
“即便如此,也不一定非要要了他的命不可。”
女子摇头,“这里住的都是祖祖辈辈在这里定居的人,那年大旱,是大家聚在一起想出了这个法子,毕竟演皮影戏的是个外来的,事后为了灭口才出此下策。”
众人听了都有些愤愤不平,想要求生的心理没有错,只是这种做法未免太过让人寒心。
“不过不久后那座山庄就发生了怪事,先是住在里面的官员离奇暴毙,没过多久里面的人无一幸免,短短几天,全都死亡,最为恐怖的是,他们的身体被制作成了皮影的样子,两个两个吊在一起,一个人的手掌扇在另一个人脸上。”
“在那场旱灾中幸存下来的人都说这是报应,是冤魂索命,那个演皮影戏的人又回来了,他会一个一个复仇,没有人能幸免。”
金灵芝,“我看这里不是挺热闹繁华的,哪里有什么冤魂索命的样子。”
女子道,“那是后来大家集资请了个道士做了场法事,把冤魂困在了这座宅子里,事情才得以平息。”
阮清玉瞟了一眼戚竹,那意思很明显,把冤魂困在宅子里,可能吗?
戚竹的意思表达的更明显:可能性为零。
从女子的宅子出来时正好赶上日落,走到门口时戚竹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夕阳渲染下的宅子,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原随云道,“你应该也察觉到了。”
戚竹看他。
原随云,“表面上我们好像知道了很多事,实际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想必这些事我们找这里的老人给点钱也是可以打听出来的,但对自己的事,她总是浅浅代过。”
金灵芝,“也许她是不想再提起那些伤心事呢。”
原随云,“一个女人若是先后经历丧父毁容还能坚强活下去的,根本不会惧怕提起往事,因为她们多数已经看开了。”
金灵芝嚷道,“不过至少说明我和这件事没有关系,你不该怀疑我。”
原随云温和一笑,并不解释,也没有道歉。
他从来没有相信过任何人,又哪里来的怀疑。
☆、第43章 流骁番外
这里的黄沙就像北方冬天鹅毛的大雪,绵延万里。
流骁脚踩在沙地里,右手牵着一头骆驼。年幼时他曾问过那个人,西北的大漠都有什么?
那人目光中流露出悲哀和缅怀,“热情好客的部落居民,颗粒饱满的牛奶提子,有最烈的酒,最潇洒的男人,也有最美的女人。”
他曾因为这句话憧憬了很多年,可真正到达这里时,只有漫天的黄沙,陪伴他旅途的,是花十两银子租来的骆驼。
流骁原本还想学习一下那些隐士,他跟在戚竹身边的时候,偶然看到过一本诗集,里面有一句诗,说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旁边还配了精美的插图,大漠孤烟下,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身形很消瘦,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他双手托着竹笛放在嘴边,轻启双唇,你虽然听不到笛子奏响的声乐,但却能融入那种意境。
——无限遐思与美好。
流骁也试着跟着图上的人学做了一下。
结果一张口,黄沙就吹进了嘴里,坚持了一会儿,整个人口干舌燥,他愤恨地把笛子用力一甩,埋进黄沙里。
大沙漠里吹笛子,绝对是只有傻叉才会干的事情,没一会儿绝对会把自己渴死。
流骁觉得自己又一次被书上的插图骗很受伤。
上一次模仿书上的插图闹出大笑话是什么时候?流骁仔细回想了一下,记不起岁数了,总之不大就对了。
果然小孩子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
【小流骁最近爱上了看话本,坊间越是俗越是狗血的话本他越爱看,尤其是那些因为内容艳俗而被官府查禁的话本。
有一本书上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男主对一个欺男霸女的富家公子骂道,‘你头上的脑袋和你胯下的东西都是一个样。’
那富家公子还傻了吧唧的问道,‘什么样?’
男主邪魅狷狂一笑,“还能什么样,乌龟王八蛋,鸟样呗!”
流骁当时尚年幼,望着旁边的插图,上面花了一个长着乌龟脑袋的人,衣服上写着‘鸟样’两个字。
乌龟怎么会和鸟一个样呢?
流骁连续好几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观察自己的小海龟和笼子里的鸟。
明明长得不一样啊。
到了第六天,大国师来了,虽然已经流骁已经吩咐门口的侍卫谁都不许放进来,不过没人敢拦大国师,他畅通无阻的进来了。
一进来,就见到一个小屁孩像小狗一样趴在地上,面前摆着一只海龟和一个鸟笼,做出苦思冥想的样子。
海龟是拿尾巴对着流骁的,做出一副不待见的样子。
小流骁见大国师来了,先是内心小小的欢呼雀跃,然后抱着他的胳膊撒娇似的问道,“师父师父,为什么乌龟会和鸟长一个样?”
大国师回答的一本正经,“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
小流骁控诉,“你骗人,你造吗?书上是这样说的——”掏出自己私藏的小话本,给他指着上面的插图,“这里说乌龟和鸟长一个样。”
大国师,“书是哪里来的?”
小流骁心道:完了,暴露了。
大国师冷哼了一声,“怪不得最近和出去采购的小太监走这么熟。”
小流骁低头表示自己错了。
“知错就好。”说完,毫不留情没收了小话本。
小流骁还是抓着他的胳膊不放。
“师父师父,你还没说,乌龟为什么和鸟长得一样?”
大国师冷冷地看了一眼小流骁身下的小丁丁,小流骁竟然秒懂了。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那父皇的妃嫔经常在御花园里说要遛鸟,顺便赏赏风景。
原来鸟是要经常遛的。
于是第二天脱了裤子拎着小丁丁在花园里四处转悠的流骁成功挨了他父皇几板子。】
闭上眼睛是满眼的回忆,睁开眼睛又是漫天的黄沙。
流骁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他的脚印和骆驼的蹄印又被新一轮的黄沙覆盖住。
临走前,戚竹塞给他一个小木盒,“你如果想让那个人重新活下去,流骁,我可以帮你,只是你能承受的住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吗?”
死了的人就不该再活过来,哪怕是他自己,纵然命不该绝,也不应该重新回到这个世上。
但他心动了——可耻的心动
抛开所有的算计和伤害,如果能够重新来过,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被利用过,被背叛过,所以他向往一切美好的东西,越是纯真,越是蛊惑人心。
他取下骆驼背上的檀香盒子,打开后,是苍白的骨头,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抚摸,冰凉的触觉渗入人的骨髓。
第14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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