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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理科生拯救世界 作者:烤翅店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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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理科生拯救世界 作者:烤翅店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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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还有比一大早见到太阳光更朝气蓬勃的事吗?
覃政甩掉了那颗泪珠,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跑到水坑去洗脸,带着那匹病狼上了路。
长路虽漫漫望不到尽头,可是一切希望,总归是有希望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一、葡萄酒
覃政在多年之后仍记得那天,天空非常的蓝,是真正的万里无云,配着一颗精神抖擞的圆球,有些燥热,但倘若泼一些水在身上却是非常舒适,像情人间一个肌肤相亲的吻。
可他那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捡到小鹿的骨头之后又过了十七天,在第五天的时候覃政就把骨头给扔了,毕竟派不上用场。
他解开围在腰间的衣服,把骨头丢到一旁,顺便闻了闻衣服,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各式各样不美好的味道糅合在一起,其中最呛鼻的是腥臭味。
是那具年轻残骸留下的味道。
他往前走了几步,发现病狼绕着骨头打转,骨头鲜活的香味已经很淡了,于是它就使劲的舔,可惜它口水不多,舔得自己口干舌燥那肉的香味还是模模糊糊,缠缠绵绵。
覃政催促了几声,它竖起耳朵瞧了他几眼又很快垂下头去,死命地舔着骨头。
覃政无法,只好把骨头给埋了,断了它的想念。
那病狼舔了舔湿润的土地,焦躁地在它上面踏来踏去,最终还是跟着覃政走了。因为衣服上有肉香,它便刻意的与覃政挨得很近,一旦他坐下休息更是腆着脸皮凑过来东嗅嗅西闻闻。
覃政已经不太思考生命的意义了,思考太累,生命的意义对他来说只是个负担。他把病狼的头推开,拿起衣服放到鼻尖又闻了闻,记住了那股混杂着汗臭草土和腐肉的味道。他把衣服丢开,没出息的病狼就像是抢飞盘的狗一样蹦了出去,留下他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地上,这里的地有些潮湿,阴冷的湿气从背上一直窜到后颈。
有那么好一会儿他什么也没想,只觉得困意铺天盖地的来,而神智殊死抵抗,他一会儿像是个战场的士兵感到焦虑和痛苦,一会儿又像是个看热闹的缺心眼发出了阵阵快意的嘲笑。
在他觉得自己快睡去的时候突兀的想起了被埋葬的骨头,真可怜,骨骸都没有了,没什么活过的凭证,只有衣服的腥臭味还残留着。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味道怕是去不掉了,它的生以这样一种奇特的形式保存了下来。
覃政心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他心里这么念叨着,慢吞吞的撑着地站了起来,也许是站得太快,眼前一片黑,他闭上眼几秒,才恢复了正常。
覃政没有在意,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发现了不对劲,他恐怕是发烧了。
糟糕透顶。不幸中的万幸是低烧,没有上升的趋势。
发烧之后他觉得自己一下子虚弱起来,非常想喝水,喉咙干的像火在烧,可是没有水,一路走来遇见了三个干涸的水坑和一点儿湿润的泥土。
覃政晚上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最终盯着蜷缩在一旁的病狼才进了梦乡。
第二天起床发现浑身酸痛,喉咙更加的干,不但干还疼,又疼又肿,刚睡醒分泌不出什么唾液,他使劲使得连喉咙的肌肉都酸了。覃政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没有一滴水,他走在路上的时候一心想着要把刀子伸进去,一刀削平扁桃体才好受了点。
那是遇见骨头的第六天。
之后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个松鸡窝。
四只光秃秃肉呼呼的小松鸡,它们面对这个世界一片茫然,况且按照松鸡的教育理论里也没有人类这一项,瞧见了他们叽叽喳喳的还不知道害怕。
粗心大意的松鸡妈妈在一旁睡着了,覃政看着这个场景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不,不是见过是读过,不过管它呢,病狼见了母松鸡一把扑了过去,可惜它身体情况愈下,居然只抓伤了它的翅膀,扑的第二下才扼住了喉咙,低下头欢快的吃了起来。
覃政看了它一眼,把目光投向四只小松鸡,他用火烧了一只,烧得油光闪亮外脆里嫩,塞进嘴里当然还是一股腥臭味儿,可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干,碰到了喉咙几乎让他疼得跳起来。
覃政实在咽不下去,吃了一半剩下一半扒拉着吐了出来。
病狼瞥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撕扯羽毛和肉,血浸透了羽毛蔓延到地上。
覃政看到暗红的血不自觉的紧了紧喉咙,他自己没注意到他面向的可怖,捉起两只一口气塞进嘴里,它们在他的嘴里还叽叽喳喳的尖叫,覃政把手伸进去调整了下位置,急迫地咬了下去,只听噗嗤一声,温热的血一下子弥漫在口腔里,还带着点咸甜混杂的奇妙香味,覃政用力的吮,把血吮的差不多了才嚼了嚼肉粗糙的咽了下去。
还有一只被病狼叼走了。
覃政鼓着腮帮子费劲的嚼,每嚼一下他都觉得花费了他许多力气,可他还是在嚼,拼了命的嚼,热腾腾的血不用吸就淌进喉咙里的感觉使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在这时候又再一次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
是血,血与水同在而永不止息。
那天他还吃了两条叫不出名字的银色小鱼,又痛饮了水,烧似乎也退了只是有时还是忍不住犯晕,就是鞋底已经报销用布条包了包,其他一切都好。
在那之后一切变得糟糕起来。
似乎提前透支了所有的好运气,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他只喝过四次水,吃过两次东西,一次是长在石头上的苔藓被他扒了个干净,还有一次是他吃了三条拇指粗中指长的小鱼。
那退下去的发热似乎又缠了回来,像歪歪腻腻的女人头发,热烘烘的捂在脖子上黏哒哒的浸着汗水,理了又乱没完没了。
覃政在捡到骨头的第十七天,他永远不会忘记的那天一大早就开始头晕犯困,脸上晒疼了他才起来。
病狼在他身边担心的不住舔他的手,覃政笑了笑拍了拍它的头:“省着点儿花吧。”你唾液也不多。
它在这一周里迅速的消瘦下来,腹部紧紧贴着脊背,因为太饿每次喘气的时候能看到胸口两块突出的骨头,背上的毛大把大把的掉隐约能看见粉色的皮肉,舌头从暗红转为了暗黄色,不是很潮湿,有点半干。
覃政觉得它大概是走不出这片荒野了,每次想到这里他就打住,它不是普通的狼,它存在着诸多古怪,它死亡的那一刻不知道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动。
覃政不愿想,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的东西不要想,毕竟思考浪费体力,浑浑噩噩是生存的最佳状态。
他起来,给脚上重新缠了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条,带着它上路,现在走过充满碎石的小路他并不会觉得痛。
那天天气很好,也许是没有云的缘故,显得太阳要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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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还有比一大早见到太阳光更朝气蓬勃的事吗?
覃政甩掉了那颗泪珠,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跑到水坑去洗脸,带着那匹病狼上了路。
长路虽漫漫望不到尽头,可是一切希望,总归是有希望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一、葡萄酒
覃政在多年之后仍记得那天,天空非常的蓝,是真正的万里无云,配着一颗精神抖擞的圆球,有些燥热,但倘若泼一些水在身上却是非常舒适,像情人间一个肌肤相亲的吻。
可他那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捡到小鹿的骨头之后又过了十七天,在第五天的时候覃政就把骨头给扔了,毕竟派不上用场。
他解开围在腰间的衣服,把骨头丢到一旁,顺便闻了闻衣服,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各式各样不美好的味道糅合在一起,其中最呛鼻的是腥臭味。
是那具年轻残骸留下的味道。
他往前走了几步,发现病狼绕着骨头打转,骨头鲜活的香味已经很淡了,于是它就使劲的舔,可惜它口水不多,舔得自己口干舌燥那肉的香味还是模模糊糊,缠缠绵绵。
覃政催促了几声,它竖起耳朵瞧了他几眼又很快垂下头去,死命地舔着骨头。
覃政无法,只好把骨头给埋了,断了它的想念。
那病狼舔了舔湿润的土地,焦躁地在它上面踏来踏去,最终还是跟着覃政走了。因为衣服上有肉香,它便刻意的与覃政挨得很近,一旦他坐下休息更是腆着脸皮凑过来东嗅嗅西闻闻。
覃政已经不太思考生命的意义了,思考太累,生命的意义对他来说只是个负担。他把病狼的头推开,拿起衣服放到鼻尖又闻了闻,记住了那股混杂着汗臭草土和腐肉的味道。他把衣服丢开,没出息的病狼就像是抢飞盘的狗一样蹦了出去,留下他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地上,这里的地有些潮湿,阴冷的湿气从背上一直窜到后颈。
有那么好一会儿他什么也没想,只觉得困意铺天盖地的来,而神智殊死抵抗,他一会儿像是个战场的士兵感到焦虑和痛苦,一会儿又像是个看热闹的缺心眼发出了阵阵快意的嘲笑。
在他觉得自己快睡去的时候突兀的想起了被埋葬的骨头,真可怜,骨骸都没有了,没什么活过的凭证,只有衣服的腥臭味还残留着。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味道怕是去不掉了,它的生以这样一种奇特的形式保存了下来。
覃政心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他心里这么念叨着,慢吞吞的撑着地站了起来,也许是站得太快,眼前一片黑,他闭上眼几秒,才恢复了正常。
覃政没有在意,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发现了不对劲,他恐怕是发烧了。
糟糕透顶。不幸中的万幸是低烧,没有上升的趋势。
发烧之后他觉得自己一下子虚弱起来,非常想喝水,喉咙干的像火在烧,可是没有水,一路走来遇见了三个干涸的水坑和一点儿湿润的泥土。
覃政晚上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最终盯着蜷缩在一旁的病狼才进了梦乡。
第二天起床发现浑身酸痛,喉咙更加的干,不但干还疼,又疼又肿,刚睡醒分泌不出什么唾液,他使劲使得连喉咙的肌肉都酸了。覃政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没有一滴水,他走在路上的时候一心想着要把刀子伸进去,一刀削平扁桃体才好受了点。
那是遇见骨头的第六天。
之后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个松鸡窝。
四只光秃秃肉呼呼的小松鸡,它们面对这个世界一片茫然,况且按照松鸡的教育理论里也没有人类这一项,瞧见了他们叽叽喳喳的还不知道害怕。
粗心大意的松鸡妈妈在一旁睡着了,覃政看着这个场景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不,不是见过是读过,不过管它呢,病狼见了母松鸡一把扑了过去,可惜它身体情况愈下,居然只抓伤了它的翅膀,扑的第二下才扼住了喉咙,低下头欢快的吃了起来。
覃政看了它一眼,把目光投向四只小松鸡,他用火烧了一只,烧得油光闪亮外脆里嫩,塞进嘴里当然还是一股腥臭味儿,可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干,碰到了喉咙几乎让他疼得跳起来。
覃政实在咽不下去,吃了一半剩下一半扒拉着吐了出来。
病狼瞥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撕扯羽毛和肉,血浸透了羽毛蔓延到地上。
覃政看到暗红的血不自觉的紧了紧喉咙,他自己没注意到他面向的可怖,捉起两只一口气塞进嘴里,它们在他的嘴里还叽叽喳喳的尖叫,覃政把手伸进去调整了下位置,急迫地咬了下去,只听噗嗤一声,温热的血一下子弥漫在口腔里,还带着点咸甜混杂的奇妙香味,覃政用力的吮,把血吮的差不多了才嚼了嚼肉粗糙的咽了下去。
还有一只被病狼叼走了。
覃政鼓着腮帮子费劲的嚼,每嚼一下他都觉得花费了他许多力气,可他还是在嚼,拼了命的嚼,热腾腾的血不用吸就淌进喉咙里的感觉使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在这时候又再一次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
是血,血与水同在而永不止息。
那天他还吃了两条叫不出名字的银色小鱼,又痛饮了水,烧似乎也退了只是有时还是忍不住犯晕,就是鞋底已经报销用布条包了包,其他一切都好。
在那之后一切变得糟糕起来。
似乎提前透支了所有的好运气,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他只喝过四次水,吃过两次东西,一次是长在石头上的苔藓被他扒了个干净,还有一次是他吃了三条拇指粗中指长的小鱼。
那退下去的发热似乎又缠了回来,像歪歪腻腻的女人头发,热烘烘的捂在脖子上黏哒哒的浸着汗水,理了又乱没完没了。
覃政在捡到骨头的第十七天,他永远不会忘记的那天一大早就开始头晕犯困,脸上晒疼了他才起来。
病狼在他身边担心的不住舔他的手,覃政笑了笑拍了拍它的头:“省着点儿花吧。”你唾液也不多。
它在这一周里迅速的消瘦下来,腹部紧紧贴着脊背,因为太饿每次喘气的时候能看到胸口两块突出的骨头,背上的毛大把大把的掉隐约能看见粉色的皮肉,舌头从暗红转为了暗黄色,不是很潮湿,有点半干。
覃政觉得它大概是走不出这片荒野了,每次想到这里他就打住,它不是普通的狼,它存在着诸多古怪,它死亡的那一刻不知道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动。
覃政不愿想,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的东西不要想,毕竟思考浪费体力,浑浑噩噩是生存的最佳状态。
他起来,给脚上重新缠了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条,带着它上路,现在走过充满碎石的小路他并不会觉得痛。
那天天气很好,也许是没有云的缘故,显得太阳要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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