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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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的秘密 作者:牛角弓
第26节
凌爸捏住了他的手,“这么大人了还哭……有什么不能跟爸爸说?”
“爸……”凌冬至抽噎了两声,越想忍就越是忍不住。
一旦开了头就再也刹不住车,凌冬至抓着凌爸的胳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凌爸被他哭懵了,“怎么了?”
厚实的大手在自己背上一下一下地顺着,小时候的冬至跟他哥哥打架,受了委屈之后就是这样跑来找凌爸求安慰的。
这种感觉甚至没有因为他长大就有所改变。
凌冬至把脑袋靠在了凌爸的肩膀上,哽咽着说:“爸,等你好了,我陪你回老家去。我陪你……”
凌爸的脸色变了,“回什么老家?!”
“我都知道。”凌冬至不敢抬头看他的脸,只能鸵鸟似的抱着他的胳膊,“我陪你回去……给冬至换个好一点儿的地方……免得你这么难过……”
凌爸的肩膀微微抖了起来。
“爸,”凌冬至在凌爸肩膀上蹭了蹭眼泪,“大夫说你精神压力太大,总这样对身体不好。”
凌爸的声音微微有点儿抖,“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跟同学打架的事儿吗?”
凌爸想了想,忽然失笑,“你说你听见树上有两只鸟在吵架。同学说你瞎编。”
“不是我瞎编的,都是真的。我真的能听懂动物们说话。冬至的事……也是我回老家的时候,姨姥家院子里的那只大鸟告诉我的。村子里还有一只老耗子,它也说它亲眼看见二十多年前冬至那个晚上发生的事。”
凌爸的脸色已经不能用奇幻来形容了,“那你……你……”
“我出生在深山里,那个村子里的人都已经没了。就在冬至那天晚上出的事,他们被偷猎者给害了。后来又赶上地震……”
凌爸长长叹了口气。
“我去那个村子看过了,大半个村子都被埋在山石的下面。什么都没了。”
凌爸摸了摸凌冬至的脑袋,“别哭。”
凌冬至本来已经不哭了,被凌爸这么一安慰,眼泪又掉了下来,“所以,爸爸,你可不能不要我。”
“我怎么会不要你,”凌爸被他说的眼圈也红了,“我把你抱回来的时候你才出生那么几天,小小的……”
“爸!”
“当初光想要防着被人看见,没想到天上地下还有眼睛。”凌爸说着脸上流露出感慨的神气,“防不胜防就是这个意思吧?”
“爸……”
凌爸揉了揉凌冬至的脑袋。自从这个儿子离家去上学,就很少在他面前撒娇了。这一刻,眼睛红通通的样子倒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别告诉你妈。”凌爸说:“别让她知道。”
凌冬至红着眼圈点点头,“嗯,不告诉她。”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小鱼,小鱼(六)
第二波震动的到来更为迅猛,山摇地动,巨大的石块自远处的山顶滚落,挟裹着惊天的气势,所过之处能把一人合抱的大树拦腰砸断。
荣伯带着几个人刚跑到林外的空地,刚才他们站立的地方就被山坡上滚落的石块泥土埋在了下面。空气里多出了一种呛人的气味,时浓时淡,像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正在这大山里一点一点蔓延开来。
“着火了!”一个小伙子惊叫起来,“是张村!”
荣伯回头,果然看见山坡后面亮起的红光已经染红了半边天。
“得过去看看。”荣伯看了看周围的人,“长山、阿佟、仲伯留下,剩下的人跟我走。”长山手里有孩子,阿佟和仲伯都受了伤,实在不能走了。
长山把手里的孩子塞进了阿佟手里,站起身对荣伯说:“我跟大家一起去。”
荣伯看了看他,没有再说什么,带着人匆匆朝着张村的方向跑去。
这一去,直到午夜时分才回来。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沾着血,而长山并没有跟着回来。
阿佟看着襁褓里哭累了沉沉睡去的孩子,结结巴巴地问荣伯,“长山呢?”
荣伯把脸扭向一边。
荣伯身后的男人一拳捣在了树干上,黯沉的眼瞳里翻腾着血气,铁打的汉子从嗓子里挤出呜咽的声音,“死了。张村这帮王八羔子趁火打劫。咱们的女人孩子老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杀了咱们的人,咱们屠了他们半个村,除了已经逃出山里的人,剩下的一个也没活着出去!”
阿佟茫然地看着他们,“张村的人为什么这么做?咱们的人……都没了?”
“就是他们把那帮偷猎的王八蛋带进山里的!”荣伯压着嗓子说:“还有几个咱们村的人从张村背面逃走了,张村的男人已经追出去了,咱们得快点儿去找。下一波地震还不知什么时候就发动,又有那样一群狼追着,咱们去晚了只怕这几个人都活不成了。”
“那……孩子怎么办?”
几个大男人把目光投注在他怀中的襁褓上,不约而同的沉默了。
仲伯叹了口气,“不能带着他,咱们去了还不知有没有命,他一个奶娃娃……”
荣伯当机立断,“仲伯和阿佟往山外走,过了山还有一个村子。打听打听……”他的声音停顿了一下,“找个好人家,把孩子留下。”
夜色昏黑,没人看见一滴浑浊的老泪顺着他的眼角流了下来。
或许他们山神一族注定活不过这个血腥杀戮的夜晚,然而这个孩子,或者还有其他得山神庇佑的孩子能够活下去。
将他们与生俱来的独一无二的血脉,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番外 小鱼,小鱼》就到此为止了,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仲伯和阿佟把孩子送到了石榴村,看着凌爸把孩子抱进屋就走了,去和他们的族人汇合。后来,他们都沉睡在了大山深处……
119、正文完结章
自从在医院里被凌冬至挑起了回老家的念头,凌爸的脑子里就一直在琢磨着这件事。越琢磨就越是丢不开手。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冬至的夜晚在他的心里拧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时间越长他就越是没有办法去面对。
然而老天开眼,竟让凌冬至通过那么不可思议的方式得知了当年的真相。凌爸心头的重压顿时被卸掉了一大半,而那个被他一直压在心底的隐秘的愿望也开始变得迫切了起来:他想修改当年仓促之中做出的安排,把那个命中注定没有缘分的儿子重新发葬。
那是他怀着热烈的情感期待过的孩子,他不能让他无声无息地躺在密林深处,连一块写着名字的墓碑都没有。
然而这件事最麻烦的地方就在于不能让凌妈知道,更不能让她起一丝一毫的疑心。早在凌爸把那个襁褓里的弃婴抱回屋里的时候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这件事一定要瞒到底,绝对不能让她知道真相。
时隔二十多年,凌爸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仍有种做梦似的不真实感。他记得自己是如何偷偷摸摸的把孩子抱进屋,又是如何手忙脚乱的给他换上家里的小衣服——柔软的棉布小衫,都是凌妈和姨姥她们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孩子受了冻,细嫩的皮肤泛着淡淡的青色,他一度怀疑这个孩子能不能救得活。幸好老天垂怜,婴孩慢慢缓了过来。
这孩子的眉眼长得十分漂亮,在给他换上衣服的时候,他甚至还嘟着粉嫩嫩的小嘴巴对着凌爸流露出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可爱的让他看了第一眼就知道自己绝对不舍得再丢掉他。凌爸抱着他,像抱着上天意外的恩赐,既心酸又满足。等到凌妈从昏睡中醒来,看着小婴儿露出一脸幸福满足的微笑时,凌爸觉得他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
然而那个心结却始终埋在他的心底。
二十多年过去了,凌爸觉得是时候回去面对曾经发生的那一切了。
就在南山中学放寒假的前几天,凌爸背着家里人给凌妈和凌立冬一家三口报了个旅行团,欧洲线,来回要半个多月。等到一堆单据带回来的时候,凌妈都傻眼了。凌爸祭出凌宝宝这面大旗,说孩子大了,需要到各地走走,开开眼界,又说他年轻时候跟着单位领导出国考察,这些地方都去过了,但是凌妈还没去过。正好跟着孩子一起开开眼。凌立冬和韩敏虽然觉得有点儿意外,但凌爸是好意,也就没有拒绝,反而帮着他一起劝凌妈。
等到凌妈一行人上了飞机之后,凌冬至也带着凌爸事先准备好的东西转道西安,回到了阔别多年的石榴村。
时间过去太久,石榴村变化太大,凌爸在村口转悠好半天才模模糊糊判断出一个大概的位置。姨姥一家也险些没认出来凌爸,要不是有凌冬至陪着,只怕真要闹出什么笑话了。送上带来的礼物,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饭,然后凌冬至就打着消食的名号陪着凌爸出门遛弯去了。
凌爸带着凌冬至在村子里来回绕了几圈才勉强唤回了昔时的记忆。所幸姨姥家虽然在原来的宅子旁边起了新房子,但整个院子的位置并没有改变,有了这个做基点,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容易了。
“就是这一片树林,”凌爸指着不远处的那片老林子,眼含泪花,“当时你妈妈昏睡着还没醒,屋里没有其他人,我也不敢走太远。当时天黑,到底是哪棵树……”即便是同一片树林,白天和黑夜看起来也是不同的。又隔了那么长的时间,记不清楚也正常。
凌冬至一下一下地顺着凌爸的后背,生怕他太过激动身体上又出现什么不舒服,“别急,我会给你问出来的。问麻点或者是米团,它们应该都知道。”
凌爸疑惑了,“谁?”
凌冬至指了指姨姥家院子里的那棵大树,“麻点就是那只大鸟,米团是这附近的耗子。都活了很久了。这个村子里发生的事情没有它们不知道的。”
凌爸,“……”
还是觉得儿子说的话好玄幻啊。
凌冬至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一袋没吃完的小麻花,零零散散地扔在了树下。
凌爸看着儿子的举动,觉得莫名其妙,“你这是……”
凌冬至回头冲他笑了笑,“找人打听消息自然要先给点儿好处了。”
过了一会儿,一只灰色的小耗子从树洞下面悄悄探出头,朝着麻花的方向耸了耸鼻子。紧接着它身后又窜出了一只耗子,飞快地跑了过去叼起一截麻花就往回跑。往返几次之后,大概是发现没有危险,小耗子们搬运的速度开始变慢。
凌冬至蹲在一边悄声问道:“米团在哪里?我找米团有点儿事。”
小耗子们冷不丁听到说话声,顿时炸了锅一样四下逃窜。一眨眼的功夫就跑的干干净净。
凌爸一头黑线地看着儿子。果然还是不该相信这个臭小子编出来的童话故事吧……
凌冬至也有些无奈,他之前被困在深山里的时候明明有一大群耗子来救他,怎么现在一个个都躲着他了呢?
一只圆嘟嘟的小耗子从树洞里探出头来,冲着凌冬至吱吱叫了两声。
凌冬至顿时喜出望外,“蛋蛋?!”
蛋蛋冲着他一溜小跑的过来了,“冬至,冬至,你是给我送蛋黄派来了吗?”
凌冬至,“……”
他能说不是吗?
凌冬至认命的开始翻兜,蛋黄派没带,但是口袋里还有一把牛奶糖两块威化饼干,“尝尝这个,比蛋黄派还好吃呢。”
蛋蛋撕开包装纸,低头大嚼,“唔,好吃,不过还是蛋黄派更好吃一点。”
“下次给你带。”凌冬至说:“我来这里是想找米团,它在吗?”
蛋蛋嘴里塞满了东西,腮帮子鼓溜溜的,“米团爷爷天黑才回来呐。它跟麻点爷爷一起去山里找干浆果去了。”
“那你转告它一声,说我们晚上来找它,还在这里碰头,行吗?”
“好。”蛋蛋乖乖点头,犹豫了一下又问他,“能给我带蛋黄派么?”
凌冬至对这个小吃货无奈了,“我给你带一盒。”
凌爸看着那只滚圆的小耗子跟儿子一问一答,整个人都有点儿不好了。他曾经是一个极其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老了老了,世界观整个崩塌了……
对人类来说困难的事情对于动物来说却易如反掌。
凌冬至陪着凌爸把婴儿的骨骸收进了提前准备好的小小木棺里,在夜色的掩护下送到了村里的墓地重新安葬,墓碑上写着一个新的名字:凌冬冬。
爱子凌冬冬。
凌爸抚着石碑,无声落泪。
凌冬至沉默的从背包里取出香烛果盘,一样一样摆了起来。乡里的人都是这么办丧事的,在他们看来,有了陵墓和香火的供奉,死去的人才会真正安息。
从墓地回去之后,凌爸就病倒了。姨姥说这是路上累着了,进了村又有点儿水土不服。凌冬至却觉得凌爸虽然病了,然而眉眼都舒展了开来,从神情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凌冬至不知道的是,凌爸在离开村子的时候还是把这件事悄悄告诉了大舅哥。他和自己的老伴儿都老了,不可能年年回来,但凌冬冬的墓是需要有人照顾的。
或许不会等太久了。凌爸望着远处的山峰,心中萦绕着绵长的惆怅。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他和凌妈迟早也会被孩子们送回这里来,长眠在这片大山里。
这里是凌爸和凌妈的出生地,也将是他们的长眠之地。
庄洲是在过小年那天赶到山上的,车里除了一堆礼物之外,还有一条甩着大尾巴的傻狗。
凌冬至刚一拉开门就看见狗爹带着傻狗从车上下来,吓了一大跳。他的一只手还握着大门的把手,瞪着眼睛看看他再看看脚边欢蹦乱跳的黑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你怎么过来了?事先也不知道说一声?”
庄洲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我心情不好,出来旅个行,不行吗?”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你有什么可心情不好的?”
庄洲捏捏他的脸,“这可得问问你了。本来说的好好的,要趁着过年的时间陪陪家里人,顺便旅个行,把咱们的婚结了。你可好,一竿子又给我支到明年去了。自己拐着咱爸跑到这么老远的地方,留下我孤家寡人……”
凌冬至哆嗦了一下,“你是在撒娇吗?二少?”
庄洲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你说这事儿怎么办?”
凌冬至被他磨的没办法,“怕了你了,改到暑假行不行?要不五一?”
庄洲达到目的,高兴地凑过来,“来,抱一个!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想我了。”
“有人看着呢,”凌冬至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当然想黑糖了。”
黑糖跳起来拿前爪扒住凌冬至的胳膊,乐呵呵地舔了舔凌冬至的脸,“当然想我啦,这还用说嘛。歌里都唱了:我又美,我又壮,哪个比我强……”
凌冬至嫌弃的把它扒拉下来,“哪儿学来的破歌?都唱错了!”
黑糖不服气,“和叔叔就是这么唱的!”
凌冬至,“……你和叔叔也是个二货!别学他!”
庄洲看看他手里提着的塑料袋,“干嘛去?”
凌冬至拉开袋子让他看里面的几盒蛋黄派,“送给蛋蛋它们去。之前帮了我们一个大忙,表示一下感谢。”
庄洲大概猜到一些,知道是凌家父子的秘密,也就没再细问。
跟着凌冬至到了树林,果然蛋蛋带着一群小耗子已经等在那里了。不过看见黑糖的时候还是出了点儿乱子,小耗子们吓得抱头乱窜,有一只还直眉楞眼的撞在了树根上,把自己给撞晕过去了。
凌冬至一边招呼庄洲把黑糖给拴上,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受了惊吓的小耗子们。直到他把那几盒蛋黄派都堆了出来,这一阵惊慌的浪潮才在食物的诱惑之下慢慢平息下去。
庄洲看着蹲在一边给老鼠们分蛋黄派的凌冬至,觉得这一刻眉眼温润的青年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让他心动。
他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盛满了对这世界的温情。
纤尘不染。
庄洲忽然觉得无比的幸运,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与他相遇,与他相爱,与他共度这绵长的岁月。
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完结——
120、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肉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肉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肉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
言归正传。第三等的食物是我后妈烧的排骨。其实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艺特别糟糕,根本比不上我爹地,但是任凭是谁,在吃了很久很久的白水煮肉骨头之后,冷不丁吃到放了酱油炖出来的东西,味蕾都会在一瞬间被惊艳到了吧。虽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我后妈的手艺也就只限于加点儿酱油炖一炖,但在当时,那一点点酱油给我的味蕾带来的震动却具有一种颠覆性的意义。
哦,上帝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上帝到底是谁,但是电视里的人在表示惊讶的时候总会这样喊一声,时间长了我也就学会了),我可是头一次发现肉骨头还能有这么香的味道,原来人类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吗?
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肉骨头里加点儿酱油就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事情又有了一个颠覆性的变化:我见到了后妈的妈妈!
那是一个……春天?秋天?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爹地带着我和后妈去了后妈的家。当我们站在房门口的时候,后妈还叮嘱我不要瞎闹腾,因为他们家从来没有养过狗狗,而且有老人有孩子,最怕会因为我闹腾出什么意外状况。我听的心不在焉,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闻到了从门缝里飘出来的浓郁的香味。
似乎有点儿像后妈炖的排骨,但是更香。哎呀,我形容不出那种浓厚诱人的味道,只知道要是乖乖的就会有的吃。
于是我一整晚都很乖。
他家里有一个总要张着小手抓我耳朵的小娃娃,为了肉骨头我也忍了。后妈的爸爸还总用不太放心的眼神打量我,我也忍了。我甩开那个小娃娃,偷偷溜到了厨房门口,看着里面正在做菜的两个女人,不知道跟她们要点儿吃的她们能不能听得懂呢?后妈就能听懂,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或许他的家人也同样神奇吧。
我试探的在厨房门口坐了下来,呜呜叫着跟她们要骨头吃。
后妈的妈妈看见我,夸了一句,“这大狗真乖。”
看来她们听不懂我说话。这让我有点儿沮丧。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以我的经验来看,每次出现这个词的时候,就表示事情有了令人高兴的转机。
后妈管她叫嫂子的那个女人笑着说:“它是不是饿了啊。”
后妈的妈妈尝了尝锅里的味道,点点头说:“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先给它挑几块骨头吃吧。反正我也做的多。”
后妈的嫂子赶紧找出来一个盆盆,让后妈的妈妈往里面盛了几块烧好的肉骨头,一边吹着上面的热气一边笑着安慰我,“烫,等一等再吃啊,乖。”
我已经可以证实,刚才在门外闻到的就是这个味道了!口腔里开始分泌唾液,我无意识的舔舔嘴巴,再舔舔嘴巴。口水太多,实在不好控制,虽然我已经很尽力的在表现我的风度气质了,可是……可是还是不小心发出了稀里哗啦的声音。而且还有几滴顺着舌头滴在了厨房门口浅色的地砖上。
后妈溜溜达达的跑到厨房来偷吃,他刚从盘子里拈了个肉丸子,就看见我蹲坐在厨房门口,还流着口水。他立刻挤出一脸嫌弃的表情数落我,“黑糖,你实在太丢脸了!”
我连忙舔了一圈嘴角。大概是真有点儿丢人吧,我自己都听到了口水四溅的声音。可是我没有办法啊。
“这是生物本能,”我不服气的反驳他,“不是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住的!”
“你的口水又滴下来了!”后妈嫌弃的不行。
但是后妈的妈妈和嫂子却笑了起来,他嫂子把装着肉骨头的盆盆递过来的时候还摸了摸我的脑袋说:“你叫黑糖呀,真可爱。”
我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对她笑一笑,说一句表示感谢的话。可是肉盆都放到我面前了,我哪里还能顾上那么多呢。我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舔了舔最上面的那块排骨。唔,什么味道……怎么会这么香啊……
我觉得我的灵魂都出窍了。接下来的时间在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到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的盆盆已经空了,连汤水都被舔的干干净净。
是我舔的吗?
可是……我还没尝出什么味道呢,怎么就没了呢?
我十分珍惜的把盆子又舔了一遍,一边呜呜叫着赞美她们的厨艺。
后妈笑着对他妈妈说:“黑糖在夸你手艺好呢。”
后妈的妈妈也笑了,“这小家伙真讨人喜欢。再给盛点儿吧。”
我立刻跳了起来,对这个提议表示赞同。
“好,好。多多益善。”我生怕我家后妈听不懂多多益善这个词儿,特意做了一些补充说明,“多多益善就是越多越好的意思。”
后妈木着脸看我。
我舔舔嘴唇,越过他直接开始向他妈妈卖萌。我已经看出来了,他也要听他妈妈的话。就像我也要听我爹地的话一样。在这个家里,他的妈妈要比他有地位的多啦。
后妈的妈妈果然又给我盛了一盆,她们怕我吃的太咸,还拌了一些米饭在里面。糯软的米饭沾着红亮的油汤,看着就觉得胃口大开。
我爹地说我出门的时候比进门的时候整个圆了一圈,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那天晚上告辞回家的时候,我爹地把我的牵引绳拴在了车门上。他们坐在车里,我跟在外面一溜小跑。这是何等悲惨的遭遇啊,路上的行人们纷纷对我投来了同情的目光。还有个小姑娘指指点点地说:“这一看就不是亲生的!”
好吧,就算我确实不是亲生的,可是你当着我的面这么戳人痛脚,真的厚道么?
我觉得这个言辞犀利的小姑娘将来一定嫁不出去——电视上说了,对一个小姑娘说她嫁不出去是一句十分十分恶毒的诅咒。
嗯,就跟诅咒我没有肉骨头吃差不多那么严重。
从那之后,我就迷上了后妈的妈妈……的手艺。就算回到山上的老宅,七伯也开始拿炖好的排骨喂我,我还是觉得这一切的美味都比不上我在后妈的妈妈那里吃到的一顿炖排骨。我开始磨着后妈带我回家,借口都是现成的:那个小娃娃喜欢跟我玩啊或者出去散步正好路过他家啊之类的。
不过后妈之所以被叫做后妈,就是因为他们都有一副硬心肠。我的后妈也不例外,他明明知道我迫切地想念着他家的……呃,他的妈妈,可是每次回家都不带我。有时候还背着我爹地说落我:“你是狗不是猪,总吃什么红烧排骨你是想得高血压吗?!猫猫狗狗是不能吃那么多有调料的东西的,损害健康!”
听听,说的多冠冕堂皇。其实还不是怕我跟他抢排骨吗?
虚伪。
我把后妈的妈妈做的红烧排骨排到了第二等,比后妈的手艺高出了一个等级。遗憾的是,这个等级的排骨离我太远了。偶尔过年过节才有机会解解馋。
唉。
就在我为这第二等排骨黯然神伤的时候,家里又出了一件大事,后妈离家出走了!而且还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爹地从上海赶了回来,一进家门就傻眼了。我扑在他身上告状,“都怪那个瘦高个的坏蛋!就是他把后妈赶走的!还跟我们厉害!可凶了!”
我爹地没听懂,他只是用一种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我,“咱们都被抛弃了吗?”
“才不会。就算抛弃也是抛弃你”我说:“我又美,我又壮……呃,谁会舍得抛弃我呀。后妈走之前还嘱咐我要好好照顾猫崽子们呢。”
我爹地发了一会儿愣,一咬牙,“走!咱找他去!”
我们坐着车走过好多地方,最后进了山。说起那次进山的经历,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期间还出了好大的事,后妈被坏人抓走了,一大群奇奇怪怪的动物都跑去山里救他,有豹子、有鹿、有耗子、还有好多我不认识的动物,那个场面真是太壮观了。
后来后妈被救出来了,他家里一个叫姨姥姥的老太太请来全村的人,在大院子里支起大锅,炖了好几锅野猪肉。当锅里冒出香味的时候,我又一次震惊了。
这个味道……这个味道……
有人在我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吃货!你的口水又流下来了!”
是后妈。
我冲着炖锅的方向耸了耸鼻子,没理他。哼,他也在咽口水呢,还好意思说别人是吃货。
我爹地在旁边说:“你别逗它,它是饿了。”
后妈冲着我扮个鬼脸,“我看是馋的吧,口水横流的。”
我才懒得理他,手艺那么差,还好意思在这里瞎挑衅。哼。
肉骨头终于炖好了,汤浓、肉香、筋骨酥烂,确实是我从来没有尝到过的美味。我决定把这个炖肉骨头定为第一等。
我听见后妈嘀嘀咕咕的跟我爹地说什么大铁锅山柴火炖的肉所以才会这么香。我觉得他说的什么锅啊火啊的都是借口。
真相就是他的手艺是真的不行。
有些美味吃过一次就让人再也忘不掉。
有些美味就算忘不掉也没机会再吃一遍。
我流着口水离开了这个可爱的小山村,开始盼望后妈什么时候才能再一次离家出走。
后来……
他果然又离家出走了!
爹地问我:“咱们还去追他吗?”
我的眼前飘过汤浓肉香的炖大骨头,口腔里瞬间分泌出口水。我跳起来斩钉截铁地支持他,“追!当然追!老婆跑了不追,那还叫老爷儿们吗?!”
爹地看着我,一脸疑惑地自言自语,“我能理解你是在对我的提议表示支持。可是为什么你会激动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呢?”
“真是……太奇怪了。”
作者有话要说:把黑糖拖出来给大家拜年~~
黑糖抱爪作揖,“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过年好!祝你们马年越长越漂亮,越过越顺心。上班的工作顺利,上学的学业顺利,爱情也如意,而且天天都能吃到好吃的肉肉哦~”
第121章 小样儿的番外
我是一只有身份的猫。
真的,不骗你们。
我爸爸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远离尘嚣的乡间别墅里,它的主人据说是当地最有名的珠宝商人。我妈妈是富商夫人的闺蜜精心豢养的爱宠,它和我爸爸在一次酒会上一见钟情,后来……咳……后来就有了我。
这些浪漫的过往都是我的第一任主人告诉我的。我已经不记得她的样子了,但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那种郑重其事的神情我却一直都记得。不过,当我跟冬至说起这段历史的时候,冬至斜着眼睛挖苦我说:“有个故事叫做《阿q正传》,你大概没听过。阿q是一个穷的叮当响的混混,好吃懒做,头顶上连块遮雨的瓦片都没有,平时就住在破庙里。他就最喜欢对别人说:我们家祖上比你阔的多啦。”他说着还捏着嗓子,挤出一副怪兮兮的腔调。
“那……是真的吗?”我好奇的问他。
凌冬至从鼻子里发出冷笑的声音,“当然是吹牛的啦,猫q。”
“我才不是猫q!”我反应过来他是在挖苦我,心里顿时又气又急,“我才不是吹牛!我的第一个主人就是这么跟我说的。她对我可好啦,才不会骗我!”
凌冬至笑着摸摸我的脑袋,“你是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不管你是一个阔气的小少爷,还是一个住在灌木丛里的小乞丐,我都一样爱你。”
我本来是打算接着跟他生气的,可是听他这么说,我心里的火气不知不觉就不见了。
等我长大一些之后,我也开始怀疑这段历史的真实性。因为我开始知道有钱人家是不大可能会养我这样的本地品种的。他们喜欢的是像小灰那样的血统珍稀的的类型,而不是像我这样长着虎斑纹的土猫。
这个认识让我稍稍有些沮丧。
不过冬至说过他爱我,这就比什么安慰都强。
我第一次见到冬至是在一个冬天的午后。
那时候我已经快满一岁了,会翻垃圾箱,从里面拣出能吃的东西养活自己。不过那年的冬天特别冷,即使我新长出了细密的绒毛,仍然难以抵御冬夜里骤降的温度。下水道里也不暖和,很多地方都结了冰。当我缩成一团躲在花坛下面的树洞里瑟瑟发抖的时候,一度怀疑自己活不过那个冬天了。
那天中午我运气很好,从垃圾箱里翻到了一个鱼头,鱼头上沾了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调料,味道很奇怪。但是午饭有了着落,我还是很高兴的。我正打算把它叼到树洞后面的时候,耳边响起一阵奇怪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被撕开。我知道这是有人在附近的动静,这预示着我或许又要挨打。可是寒冷和饥饿让我的反应变得迟钝。而且我的午饭还在这里,跑不跑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掉头跑走了,我还是要继续饿肚子的。
于是我破罐子破摔的傻站在那里没有动。如果真要挨打的话也没有办法,我已经饿得没有力气了。可是预想中的打骂始终没有出现。我迟疑地抬起头,还没看见人先看见了一个掀开盖子的铁皮盒子正顺着地面朝我推过来。
一股诱人的香味顿时弥散开来。
我知道那个东西叫做猫罐头。有一次在翻垃圾箱的时候,有只野猫不停的舔一个空罐子,空罐子里散发出来的就是这种味道。那只野猫告诉我,这个东西好吃的不得了,不过,只有有主人的猫猫才能够吃到。它还很大方的让我也舔了两口,其实那个时候铁皮罐子里已经被舔的很干净了,但是那种诱人的香气却固执的留了下来,久久不散。
我咽了一口口水,试图抵御这种诱惑。这天底下哪里会有白给吃罐头的好事儿呢?
我努力让自己的目光从罐头上面移开,那只拿着罐头的手属于一个年轻的男人。他的脸上带着笑容,像在看一个淘气可爱的小孩子。
可是我不认识他。
“小家伙疑心还挺重。”男人笑了起来,“吃这个,罐头食品虽然也不那么健康,但是总比你叼的那个鱼头要好。鱼头上沾着辣椒呢,辣椒刺激肠胃,你吃了会肚子疼的。”
我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两步,看看那个罐头再看看他。他脸上的笑容让我不那么害怕了,但我还是没法相信这么好的东西是给我的。
“让我吃的?”
男人点点头,唇边笑容扩大。
我试探的朝着罐头走了两步,男人大概看出我的戒备,主动向后退开。
我一头扎过去,捧住罐头狼吞虎咽起来。
直到现在我仍觉得那是我从小到大吃到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男人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一个旧的铁皮桶。他把这个铁皮桶小心地固定在灌木丛最茂密的地方。铁皮桶在背风的一侧打开了一个正好可以让我进出的开口,里面垫着一块对折起来的毛茸茸的毯子,趴在上面会觉得很暖和。
我知道,这个冬天我不会冻死了。
再后来我发现这附近流浪的猫猫狗狗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叫凌冬至。他住在被大树围起来的那个院子里,就是花坛附近的那幢楼。猫猫们都说,他家的阳台有一扇窗户是一年四季都开着的,天气不好的时候可以躲进去,他还会准备很多好吃的东西。不过,知道这件事的猫猫很多,但是主动上门的却很少。在流浪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太多的伤害和算计,就算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好的人,我们也不相信。
天气暖和起来的时候,我离开了那片灌木丛,跟着隔壁那条街的一只黑猫出了一趟远门。爷们儿么,总要出去闯荡闯荡,冒冒险、打打架、见见世面。不过那次不巧的是,我刚刚回到市区就和一只新来的公猫起来冲突。那里曾经是我的地盘,但是我走之后就被它据为己有了,现在它正以主人的姿态想将我驱逐出去。
这一战是无法避免的。不幸的是,我的一只前爪被抓伤了。这只公猫比我想象的还要壮实。我沿着一道院墙拼命往前跑,公猫在我身后穷追不舍。慌不择路之下,我一头扎进了半开的铁栅门。
门后是一个很安静的小区,景物似曾相识。我一瘸一拐的沿着小径溜达了一会儿,突然反应过来这就是传说中……凌冬至住的那幢楼。
我在楼下等了好久才看见他开车回来。还是那张让人看见了会觉得暖洋洋的脸,看见我趴在花坛边上也没觉得有什么意外,好像我就该在那个时刻,以那样一种寻求帮助的姿态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第一个主人曾经把我抱在怀里自言自语地说“看你这个可爱的小样儿”,那是我短短的猫生之中最温情的回忆。于是我舔了舔嘴巴说:“小样儿,我叫小样儿。”
凌冬至捏住我的后颈,用一种很不温柔的方式将我拎上楼,放在他家的阳台上。阳台上铺着暖和的毯子,还摆着许多漂亮的花盆。一只断了半截尾巴的老猫正趴在角落里晒太阳,呼噜呼噜的打着鼾。
凌冬至说:“它叫小灰。”
他给我的爪子消毒上药的时候小灰一直在睡觉,直到凌冬至端着一个冒着香气的盆子进来它才醒过来。小灰很漂亮,但是它一直板着脸,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年龄赋予它的那种莫名的威严让我有点儿怕它。
“嗨,”我试着跟它攀攀交情,“你好。我是小样儿。”
小灰淡淡瞥了我一眼,没有出声。
凌冬至蹲在旁边,把盆子里拌着鱼肉和蔬菜泥的米饭分别放进两个小盆里,然后推到我们面前,“小灰你也别那么矜持了,有个小家伙跟你作伴儿不是很好吗?”
小灰又瞥了我一眼,好像在斟酌他的话。
好像哪里有点儿不对劲……
凌冬至又说:“白天我要去上班,就你自己在家,多无聊。正好跟它聊聊天。你们是同类,肯定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我看看他,再看看神情若有所思的大灰猫,突然间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了:他在跟它说话!不是我之前的主人那种旁若无人的自说自话,而是他真的在和它说话!
我被这个发现吓到了,觉得万分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会有人能够跟猫说话呢?他真的能够听懂吗?
小灰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一种看土包子似的戏谑的神色,“神奇吧?他是真的能够听懂我们的话哦。”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凌冬至笑着说:“小家伙,我跟你打了那么久的交道,你难道一直没发现吗?”
我当然发现了。可是发现归发现,谁会往那个方向去想呢?
凌冬至摸了摸我的脑袋,“好好吃饭吧,我也要忙去了。”
他离开的时候拉上了玻璃门。我看见他穿过小小的客厅,走进了厨房。
灰猫在我身后淡淡说道:“里面是他的地盘。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不洗澡是不许我们进去的。”
我虽然对凌冬至的地盘很感兴趣,但是洗澡的话……还是算了吧。
“那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听得懂我们说话呢?”
“不知道。”
“你来这里很久了吗?”
灰猫不客气地说:“比你要久一些。”
“你也……没有家吗?”
灰猫奇怪地看着我,“当我需要自由的时候就离开,当我需要一个熟悉的地方休息的时候就回来这里。无论什么时候,冬至都不会赶我走。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有点儿羡慕它。
灰猫大概看出了我的想法,晃了晃尾巴说:“你也可以的。”
“什么?”
“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留在这里。冬至很会照顾小动物,但是很多时候他也需要我们的陪伴。如果阳台一直空着,他会很失落。”
我瞥了一眼客厅的方向,心头莫名的暖了一下。
“他是个很好的朋友,”灰猫说:“但他不是我们的主人。他不会限制我们的自由,也从来不强求我们听他的话。小东西,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了。他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
他给过我罐头吃,还在那个寒冷的冬天给我留下一个可以躲避风雪的小窝,当我受了伤的时候他主动带我回家,给我的伤口上药,还给我晚饭吃。有这么多的证据摆在眼前,我一点儿也不怀疑灰猫话里的真实性。
我想,他或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后来,我知道了他确实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开始觉得小灰曾经说过的话是对的:他不是我们的主人。或许也不完全是朋友、是伙伴。他的身份要复杂的多。
他是我们的家人。
第122章 小灰的番外
四月天,阳光正好。
我躺在花园角落的西府海棠树下打瞌睡,一睁眼就能看见满树粉粉白白的花朵摇曳在暖洋洋的微风里。
春天的景色最美不过繁花似锦。难怪会有那样的一句诗说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唉,一不留神又文艺了。大概是因为我年纪大了,动不动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这句诗是我以前的主人念给我听的。她总是说只有把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才会知道生活真正的味道。
或许,这句话对一只猫也同样适用吧。
跟小样儿那个冒牌货不同,我的主人是真正的大家出身。她家祖上在乾隆年间曾经出过一位榜眼,后来做官做到三品大员。刚解放的时候老家那边还有一座大宅子,大门口挂着一块黑沉沉的木匾,上书“薛府”两个大字。我曾经在主人的相册里看到过这张老照片,黑白图案的,显得很旧。她说相片也是她家里的老辈们传下来的,这座宅子已经不在了。
我的主人出生在乡下,十多岁的时候从乡下来到这座城市上学,后来就留在这里工作,在这里成家立业,又在这里送走了自己相伴半生的爱人。她经常说当她以为自己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她而去的时候,我来到了她身边。
我对小时候的事情已经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知道她总是抱着我,很温柔的跟我说话,给我做好吃的东西,还花很多的时间陪我玩耍。在后来的岁月中,我见过很多很多的人,但我始终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也最有耐心的人。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会一直生活在一起。
我的主人那时候已经退休了,但是她的情况跟同龄人不同。她的同事朋友们偶尔聚会说的都是儿子女儿,或者孙子孙女一类的话题,她没有家人,也没有子女,慢慢的,这样的场合她也不再参加了。后来她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书店里看店的工作给她,工作不累,她只需要每天整理整理书架,顺便收收钱就可以了。书店离学校很近,店里经常有年轻人出来进去,有时候也会跟我的主人聊聊天。我觉得她在书店工作以后变得比以前更爱笑了。这让我也觉得很高兴。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我一起去书店,她工作的时候我就躺在书店的窗台上晒太阳。阳光很暖,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墨香,身边就是我的主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书店每天早上十点钟开门,晚上打烊的时间会晚一些。有时候要拖到九十点钟。因为书店附近有一所中学,那些学生经常在下了晚自习的时候跑来找一些资料或者试卷。我的主人要等他们都走了之后才能关门落锁。然后带着我穿过小半个城区回到我们自己家里去。
那条路距离主干道很远,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些散步的人,但是到了冬天的晚上行人就变得很少了。天气不好的时候,我的主人赶着带我回家,总是会抄这条近路走。书店的老板,一个中年妇女曾经劝她早点打烊,回家的时候别走那条路。但她觉得那帮孩子大冷天的跑过来买试卷,如果看见书店已经关门,不是会白跑一趟吗?至于抄近路的问题,她说自己一个老婆子,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抢劫的人也不会选她下手的。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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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凌爸捏住了他的手,“这么大人了还哭……有什么不能跟爸爸说?”
“爸……”凌冬至抽噎了两声,越想忍就越是忍不住。
一旦开了头就再也刹不住车,凌冬至抓着凌爸的胳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凌爸被他哭懵了,“怎么了?”
厚实的大手在自己背上一下一下地顺着,小时候的冬至跟他哥哥打架,受了委屈之后就是这样跑来找凌爸求安慰的。
这种感觉甚至没有因为他长大就有所改变。
凌冬至把脑袋靠在了凌爸的肩膀上,哽咽着说:“爸,等你好了,我陪你回老家去。我陪你……”
凌爸的脸色变了,“回什么老家?!”
“我都知道。”凌冬至不敢抬头看他的脸,只能鸵鸟似的抱着他的胳膊,“我陪你回去……给冬至换个好一点儿的地方……免得你这么难过……”
凌爸的肩膀微微抖了起来。
“爸,”凌冬至在凌爸肩膀上蹭了蹭眼泪,“大夫说你精神压力太大,总这样对身体不好。”
凌爸的声音微微有点儿抖,“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跟同学打架的事儿吗?”
凌爸想了想,忽然失笑,“你说你听见树上有两只鸟在吵架。同学说你瞎编。”
“不是我瞎编的,都是真的。我真的能听懂动物们说话。冬至的事……也是我回老家的时候,姨姥家院子里的那只大鸟告诉我的。村子里还有一只老耗子,它也说它亲眼看见二十多年前冬至那个晚上发生的事。”
凌爸的脸色已经不能用奇幻来形容了,“那你……你……”
“我出生在深山里,那个村子里的人都已经没了。就在冬至那天晚上出的事,他们被偷猎者给害了。后来又赶上地震……”
凌爸长长叹了口气。
“我去那个村子看过了,大半个村子都被埋在山石的下面。什么都没了。”
凌爸摸了摸凌冬至的脑袋,“别哭。”
凌冬至本来已经不哭了,被凌爸这么一安慰,眼泪又掉了下来,“所以,爸爸,你可不能不要我。”
“我怎么会不要你,”凌爸被他说的眼圈也红了,“我把你抱回来的时候你才出生那么几天,小小的……”
“爸!”
“当初光想要防着被人看见,没想到天上地下还有眼睛。”凌爸说着脸上流露出感慨的神气,“防不胜防就是这个意思吧?”
“爸……”
凌爸揉了揉凌冬至的脑袋。自从这个儿子离家去上学,就很少在他面前撒娇了。这一刻,眼睛红通通的样子倒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别告诉你妈。”凌爸说:“别让她知道。”
凌冬至红着眼圈点点头,“嗯,不告诉她。”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小鱼,小鱼(六)
第二波震动的到来更为迅猛,山摇地动,巨大的石块自远处的山顶滚落,挟裹着惊天的气势,所过之处能把一人合抱的大树拦腰砸断。
荣伯带着几个人刚跑到林外的空地,刚才他们站立的地方就被山坡上滚落的石块泥土埋在了下面。空气里多出了一种呛人的气味,时浓时淡,像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正在这大山里一点一点蔓延开来。
“着火了!”一个小伙子惊叫起来,“是张村!”
荣伯回头,果然看见山坡后面亮起的红光已经染红了半边天。
“得过去看看。”荣伯看了看周围的人,“长山、阿佟、仲伯留下,剩下的人跟我走。”长山手里有孩子,阿佟和仲伯都受了伤,实在不能走了。
长山把手里的孩子塞进了阿佟手里,站起身对荣伯说:“我跟大家一起去。”
荣伯看了看他,没有再说什么,带着人匆匆朝着张村的方向跑去。
这一去,直到午夜时分才回来。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沾着血,而长山并没有跟着回来。
阿佟看着襁褓里哭累了沉沉睡去的孩子,结结巴巴地问荣伯,“长山呢?”
荣伯把脸扭向一边。
荣伯身后的男人一拳捣在了树干上,黯沉的眼瞳里翻腾着血气,铁打的汉子从嗓子里挤出呜咽的声音,“死了。张村这帮王八羔子趁火打劫。咱们的女人孩子老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杀了咱们的人,咱们屠了他们半个村,除了已经逃出山里的人,剩下的一个也没活着出去!”
阿佟茫然地看着他们,“张村的人为什么这么做?咱们的人……都没了?”
“就是他们把那帮偷猎的王八蛋带进山里的!”荣伯压着嗓子说:“还有几个咱们村的人从张村背面逃走了,张村的男人已经追出去了,咱们得快点儿去找。下一波地震还不知什么时候就发动,又有那样一群狼追着,咱们去晚了只怕这几个人都活不成了。”
“那……孩子怎么办?”
几个大男人把目光投注在他怀中的襁褓上,不约而同的沉默了。
仲伯叹了口气,“不能带着他,咱们去了还不知有没有命,他一个奶娃娃……”
荣伯当机立断,“仲伯和阿佟往山外走,过了山还有一个村子。打听打听……”他的声音停顿了一下,“找个好人家,把孩子留下。”
夜色昏黑,没人看见一滴浑浊的老泪顺着他的眼角流了下来。
或许他们山神一族注定活不过这个血腥杀戮的夜晚,然而这个孩子,或者还有其他得山神庇佑的孩子能够活下去。
将他们与生俱来的独一无二的血脉,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番外 小鱼,小鱼》就到此为止了,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仲伯和阿佟把孩子送到了石榴村,看着凌爸把孩子抱进屋就走了,去和他们的族人汇合。后来,他们都沉睡在了大山深处……
119、正文完结章
自从在医院里被凌冬至挑起了回老家的念头,凌爸的脑子里就一直在琢磨着这件事。越琢磨就越是丢不开手。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冬至的夜晚在他的心里拧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时间越长他就越是没有办法去面对。
然而老天开眼,竟让凌冬至通过那么不可思议的方式得知了当年的真相。凌爸心头的重压顿时被卸掉了一大半,而那个被他一直压在心底的隐秘的愿望也开始变得迫切了起来:他想修改当年仓促之中做出的安排,把那个命中注定没有缘分的儿子重新发葬。
那是他怀着热烈的情感期待过的孩子,他不能让他无声无息地躺在密林深处,连一块写着名字的墓碑都没有。
然而这件事最麻烦的地方就在于不能让凌妈知道,更不能让她起一丝一毫的疑心。早在凌爸把那个襁褓里的弃婴抱回屋里的时候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这件事一定要瞒到底,绝对不能让她知道真相。
时隔二十多年,凌爸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仍有种做梦似的不真实感。他记得自己是如何偷偷摸摸的把孩子抱进屋,又是如何手忙脚乱的给他换上家里的小衣服——柔软的棉布小衫,都是凌妈和姨姥她们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孩子受了冻,细嫩的皮肤泛着淡淡的青色,他一度怀疑这个孩子能不能救得活。幸好老天垂怜,婴孩慢慢缓了过来。
这孩子的眉眼长得十分漂亮,在给他换上衣服的时候,他甚至还嘟着粉嫩嫩的小嘴巴对着凌爸流露出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可爱的让他看了第一眼就知道自己绝对不舍得再丢掉他。凌爸抱着他,像抱着上天意外的恩赐,既心酸又满足。等到凌妈从昏睡中醒来,看着小婴儿露出一脸幸福满足的微笑时,凌爸觉得他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
然而那个心结却始终埋在他的心底。
二十多年过去了,凌爸觉得是时候回去面对曾经发生的那一切了。
就在南山中学放寒假的前几天,凌爸背着家里人给凌妈和凌立冬一家三口报了个旅行团,欧洲线,来回要半个多月。等到一堆单据带回来的时候,凌妈都傻眼了。凌爸祭出凌宝宝这面大旗,说孩子大了,需要到各地走走,开开眼界,又说他年轻时候跟着单位领导出国考察,这些地方都去过了,但是凌妈还没去过。正好跟着孩子一起开开眼。凌立冬和韩敏虽然觉得有点儿意外,但凌爸是好意,也就没有拒绝,反而帮着他一起劝凌妈。
等到凌妈一行人上了飞机之后,凌冬至也带着凌爸事先准备好的东西转道西安,回到了阔别多年的石榴村。
时间过去太久,石榴村变化太大,凌爸在村口转悠好半天才模模糊糊判断出一个大概的位置。姨姥一家也险些没认出来凌爸,要不是有凌冬至陪着,只怕真要闹出什么笑话了。送上带来的礼物,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饭,然后凌冬至就打着消食的名号陪着凌爸出门遛弯去了。
凌爸带着凌冬至在村子里来回绕了几圈才勉强唤回了昔时的记忆。所幸姨姥家虽然在原来的宅子旁边起了新房子,但整个院子的位置并没有改变,有了这个做基点,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容易了。
“就是这一片树林,”凌爸指着不远处的那片老林子,眼含泪花,“当时你妈妈昏睡着还没醒,屋里没有其他人,我也不敢走太远。当时天黑,到底是哪棵树……”即便是同一片树林,白天和黑夜看起来也是不同的。又隔了那么长的时间,记不清楚也正常。
凌冬至一下一下地顺着凌爸的后背,生怕他太过激动身体上又出现什么不舒服,“别急,我会给你问出来的。问麻点或者是米团,它们应该都知道。”
凌爸疑惑了,“谁?”
凌冬至指了指姨姥家院子里的那棵大树,“麻点就是那只大鸟,米团是这附近的耗子。都活了很久了。这个村子里发生的事情没有它们不知道的。”
凌爸,“……”
还是觉得儿子说的话好玄幻啊。
凌冬至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一袋没吃完的小麻花,零零散散地扔在了树下。
凌爸看着儿子的举动,觉得莫名其妙,“你这是……”
凌冬至回头冲他笑了笑,“找人打听消息自然要先给点儿好处了。”
过了一会儿,一只灰色的小耗子从树洞下面悄悄探出头,朝着麻花的方向耸了耸鼻子。紧接着它身后又窜出了一只耗子,飞快地跑了过去叼起一截麻花就往回跑。往返几次之后,大概是发现没有危险,小耗子们搬运的速度开始变慢。
凌冬至蹲在一边悄声问道:“米团在哪里?我找米团有点儿事。”
小耗子们冷不丁听到说话声,顿时炸了锅一样四下逃窜。一眨眼的功夫就跑的干干净净。
凌爸一头黑线地看着儿子。果然还是不该相信这个臭小子编出来的童话故事吧……
凌冬至也有些无奈,他之前被困在深山里的时候明明有一大群耗子来救他,怎么现在一个个都躲着他了呢?
一只圆嘟嘟的小耗子从树洞里探出头来,冲着凌冬至吱吱叫了两声。
凌冬至顿时喜出望外,“蛋蛋?!”
蛋蛋冲着他一溜小跑的过来了,“冬至,冬至,你是给我送蛋黄派来了吗?”
凌冬至,“……”
他能说不是吗?
凌冬至认命的开始翻兜,蛋黄派没带,但是口袋里还有一把牛奶糖两块威化饼干,“尝尝这个,比蛋黄派还好吃呢。”
蛋蛋撕开包装纸,低头大嚼,“唔,好吃,不过还是蛋黄派更好吃一点。”
“下次给你带。”凌冬至说:“我来这里是想找米团,它在吗?”
蛋蛋嘴里塞满了东西,腮帮子鼓溜溜的,“米团爷爷天黑才回来呐。它跟麻点爷爷一起去山里找干浆果去了。”
“那你转告它一声,说我们晚上来找它,还在这里碰头,行吗?”
“好。”蛋蛋乖乖点头,犹豫了一下又问他,“能给我带蛋黄派么?”
凌冬至对这个小吃货无奈了,“我给你带一盒。”
凌爸看着那只滚圆的小耗子跟儿子一问一答,整个人都有点儿不好了。他曾经是一个极其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老了老了,世界观整个崩塌了……
对人类来说困难的事情对于动物来说却易如反掌。
凌冬至陪着凌爸把婴儿的骨骸收进了提前准备好的小小木棺里,在夜色的掩护下送到了村里的墓地重新安葬,墓碑上写着一个新的名字:凌冬冬。
爱子凌冬冬。
凌爸抚着石碑,无声落泪。
凌冬至沉默的从背包里取出香烛果盘,一样一样摆了起来。乡里的人都是这么办丧事的,在他们看来,有了陵墓和香火的供奉,死去的人才会真正安息。
从墓地回去之后,凌爸就病倒了。姨姥说这是路上累着了,进了村又有点儿水土不服。凌冬至却觉得凌爸虽然病了,然而眉眼都舒展了开来,从神情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凌冬至不知道的是,凌爸在离开村子的时候还是把这件事悄悄告诉了大舅哥。他和自己的老伴儿都老了,不可能年年回来,但凌冬冬的墓是需要有人照顾的。
或许不会等太久了。凌爸望着远处的山峰,心中萦绕着绵长的惆怅。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他和凌妈迟早也会被孩子们送回这里来,长眠在这片大山里。
这里是凌爸和凌妈的出生地,也将是他们的长眠之地。
庄洲是在过小年那天赶到山上的,车里除了一堆礼物之外,还有一条甩着大尾巴的傻狗。
凌冬至刚一拉开门就看见狗爹带着傻狗从车上下来,吓了一大跳。他的一只手还握着大门的把手,瞪着眼睛看看他再看看脚边欢蹦乱跳的黑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你怎么过来了?事先也不知道说一声?”
庄洲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我心情不好,出来旅个行,不行吗?”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你有什么可心情不好的?”
庄洲捏捏他的脸,“这可得问问你了。本来说的好好的,要趁着过年的时间陪陪家里人,顺便旅个行,把咱们的婚结了。你可好,一竿子又给我支到明年去了。自己拐着咱爸跑到这么老远的地方,留下我孤家寡人……”
凌冬至哆嗦了一下,“你是在撒娇吗?二少?”
庄洲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你说这事儿怎么办?”
凌冬至被他磨的没办法,“怕了你了,改到暑假行不行?要不五一?”
庄洲达到目的,高兴地凑过来,“来,抱一个!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想我了。”
“有人看着呢,”凌冬至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当然想黑糖了。”
黑糖跳起来拿前爪扒住凌冬至的胳膊,乐呵呵地舔了舔凌冬至的脸,“当然想我啦,这还用说嘛。歌里都唱了:我又美,我又壮,哪个比我强……”
凌冬至嫌弃的把它扒拉下来,“哪儿学来的破歌?都唱错了!”
黑糖不服气,“和叔叔就是这么唱的!”
凌冬至,“……你和叔叔也是个二货!别学他!”
庄洲看看他手里提着的塑料袋,“干嘛去?”
凌冬至拉开袋子让他看里面的几盒蛋黄派,“送给蛋蛋它们去。之前帮了我们一个大忙,表示一下感谢。”
庄洲大概猜到一些,知道是凌家父子的秘密,也就没再细问。
跟着凌冬至到了树林,果然蛋蛋带着一群小耗子已经等在那里了。不过看见黑糖的时候还是出了点儿乱子,小耗子们吓得抱头乱窜,有一只还直眉楞眼的撞在了树根上,把自己给撞晕过去了。
凌冬至一边招呼庄洲把黑糖给拴上,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受了惊吓的小耗子们。直到他把那几盒蛋黄派都堆了出来,这一阵惊慌的浪潮才在食物的诱惑之下慢慢平息下去。
庄洲看着蹲在一边给老鼠们分蛋黄派的凌冬至,觉得这一刻眉眼温润的青年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让他心动。
他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盛满了对这世界的温情。
纤尘不染。
庄洲忽然觉得无比的幸运,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与他相遇,与他相爱,与他共度这绵长的岁月。
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完结——
120、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肉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肉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肉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
言归正传。第三等的食物是我后妈烧的排骨。其实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艺特别糟糕,根本比不上我爹地,但是任凭是谁,在吃了很久很久的白水煮肉骨头之后,冷不丁吃到放了酱油炖出来的东西,味蕾都会在一瞬间被惊艳到了吧。虽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我后妈的手艺也就只限于加点儿酱油炖一炖,但在当时,那一点点酱油给我的味蕾带来的震动却具有一种颠覆性的意义。
哦,上帝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上帝到底是谁,但是电视里的人在表示惊讶的时候总会这样喊一声,时间长了我也就学会了),我可是头一次发现肉骨头还能有这么香的味道,原来人类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吗?
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肉骨头里加点儿酱油就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事情又有了一个颠覆性的变化:我见到了后妈的妈妈!
那是一个……春天?秋天?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爹地带着我和后妈去了后妈的家。当我们站在房门口的时候,后妈还叮嘱我不要瞎闹腾,因为他们家从来没有养过狗狗,而且有老人有孩子,最怕会因为我闹腾出什么意外状况。我听的心不在焉,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闻到了从门缝里飘出来的浓郁的香味。
似乎有点儿像后妈炖的排骨,但是更香。哎呀,我形容不出那种浓厚诱人的味道,只知道要是乖乖的就会有的吃。
于是我一整晚都很乖。
他家里有一个总要张着小手抓我耳朵的小娃娃,为了肉骨头我也忍了。后妈的爸爸还总用不太放心的眼神打量我,我也忍了。我甩开那个小娃娃,偷偷溜到了厨房门口,看着里面正在做菜的两个女人,不知道跟她们要点儿吃的她们能不能听得懂呢?后妈就能听懂,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或许他的家人也同样神奇吧。
我试探的在厨房门口坐了下来,呜呜叫着跟她们要骨头吃。
后妈的妈妈看见我,夸了一句,“这大狗真乖。”
看来她们听不懂我说话。这让我有点儿沮丧。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以我的经验来看,每次出现这个词的时候,就表示事情有了令人高兴的转机。
后妈管她叫嫂子的那个女人笑着说:“它是不是饿了啊。”
后妈的妈妈尝了尝锅里的味道,点点头说:“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先给它挑几块骨头吃吧。反正我也做的多。”
后妈的嫂子赶紧找出来一个盆盆,让后妈的妈妈往里面盛了几块烧好的肉骨头,一边吹着上面的热气一边笑着安慰我,“烫,等一等再吃啊,乖。”
我已经可以证实,刚才在门外闻到的就是这个味道了!口腔里开始分泌唾液,我无意识的舔舔嘴巴,再舔舔嘴巴。口水太多,实在不好控制,虽然我已经很尽力的在表现我的风度气质了,可是……可是还是不小心发出了稀里哗啦的声音。而且还有几滴顺着舌头滴在了厨房门口浅色的地砖上。
后妈溜溜达达的跑到厨房来偷吃,他刚从盘子里拈了个肉丸子,就看见我蹲坐在厨房门口,还流着口水。他立刻挤出一脸嫌弃的表情数落我,“黑糖,你实在太丢脸了!”
我连忙舔了一圈嘴角。大概是真有点儿丢人吧,我自己都听到了口水四溅的声音。可是我没有办法啊。
“这是生物本能,”我不服气的反驳他,“不是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住的!”
“你的口水又滴下来了!”后妈嫌弃的不行。
但是后妈的妈妈和嫂子却笑了起来,他嫂子把装着肉骨头的盆盆递过来的时候还摸了摸我的脑袋说:“你叫黑糖呀,真可爱。”
我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对她笑一笑,说一句表示感谢的话。可是肉盆都放到我面前了,我哪里还能顾上那么多呢。我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舔了舔最上面的那块排骨。唔,什么味道……怎么会这么香啊……
我觉得我的灵魂都出窍了。接下来的时间在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到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的盆盆已经空了,连汤水都被舔的干干净净。
是我舔的吗?
可是……我还没尝出什么味道呢,怎么就没了呢?
我十分珍惜的把盆子又舔了一遍,一边呜呜叫着赞美她们的厨艺。
后妈笑着对他妈妈说:“黑糖在夸你手艺好呢。”
后妈的妈妈也笑了,“这小家伙真讨人喜欢。再给盛点儿吧。”
我立刻跳了起来,对这个提议表示赞同。
“好,好。多多益善。”我生怕我家后妈听不懂多多益善这个词儿,特意做了一些补充说明,“多多益善就是越多越好的意思。”
后妈木着脸看我。
我舔舔嘴唇,越过他直接开始向他妈妈卖萌。我已经看出来了,他也要听他妈妈的话。就像我也要听我爹地的话一样。在这个家里,他的妈妈要比他有地位的多啦。
后妈的妈妈果然又给我盛了一盆,她们怕我吃的太咸,还拌了一些米饭在里面。糯软的米饭沾着红亮的油汤,看着就觉得胃口大开。
我爹地说我出门的时候比进门的时候整个圆了一圈,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那天晚上告辞回家的时候,我爹地把我的牵引绳拴在了车门上。他们坐在车里,我跟在外面一溜小跑。这是何等悲惨的遭遇啊,路上的行人们纷纷对我投来了同情的目光。还有个小姑娘指指点点地说:“这一看就不是亲生的!”
好吧,就算我确实不是亲生的,可是你当着我的面这么戳人痛脚,真的厚道么?
我觉得这个言辞犀利的小姑娘将来一定嫁不出去——电视上说了,对一个小姑娘说她嫁不出去是一句十分十分恶毒的诅咒。
嗯,就跟诅咒我没有肉骨头吃差不多那么严重。
从那之后,我就迷上了后妈的妈妈……的手艺。就算回到山上的老宅,七伯也开始拿炖好的排骨喂我,我还是觉得这一切的美味都比不上我在后妈的妈妈那里吃到的一顿炖排骨。我开始磨着后妈带我回家,借口都是现成的:那个小娃娃喜欢跟我玩啊或者出去散步正好路过他家啊之类的。
不过后妈之所以被叫做后妈,就是因为他们都有一副硬心肠。我的后妈也不例外,他明明知道我迫切地想念着他家的……呃,他的妈妈,可是每次回家都不带我。有时候还背着我爹地说落我:“你是狗不是猪,总吃什么红烧排骨你是想得高血压吗?!猫猫狗狗是不能吃那么多有调料的东西的,损害健康!”
听听,说的多冠冕堂皇。其实还不是怕我跟他抢排骨吗?
虚伪。
我把后妈的妈妈做的红烧排骨排到了第二等,比后妈的手艺高出了一个等级。遗憾的是,这个等级的排骨离我太远了。偶尔过年过节才有机会解解馋。
唉。
就在我为这第二等排骨黯然神伤的时候,家里又出了一件大事,后妈离家出走了!而且还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爹地从上海赶了回来,一进家门就傻眼了。我扑在他身上告状,“都怪那个瘦高个的坏蛋!就是他把后妈赶走的!还跟我们厉害!可凶了!”
我爹地没听懂,他只是用一种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我,“咱们都被抛弃了吗?”
“才不会。就算抛弃也是抛弃你”我说:“我又美,我又壮……呃,谁会舍得抛弃我呀。后妈走之前还嘱咐我要好好照顾猫崽子们呢。”
我爹地发了一会儿愣,一咬牙,“走!咱找他去!”
我们坐着车走过好多地方,最后进了山。说起那次进山的经历,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期间还出了好大的事,后妈被坏人抓走了,一大群奇奇怪怪的动物都跑去山里救他,有豹子、有鹿、有耗子、还有好多我不认识的动物,那个场面真是太壮观了。
后来后妈被救出来了,他家里一个叫姨姥姥的老太太请来全村的人,在大院子里支起大锅,炖了好几锅野猪肉。当锅里冒出香味的时候,我又一次震惊了。
这个味道……这个味道……
有人在我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吃货!你的口水又流下来了!”
是后妈。
我冲着炖锅的方向耸了耸鼻子,没理他。哼,他也在咽口水呢,还好意思说别人是吃货。
我爹地在旁边说:“你别逗它,它是饿了。”
后妈冲着我扮个鬼脸,“我看是馋的吧,口水横流的。”
我才懒得理他,手艺那么差,还好意思在这里瞎挑衅。哼。
肉骨头终于炖好了,汤浓、肉香、筋骨酥烂,确实是我从来没有尝到过的美味。我决定把这个炖肉骨头定为第一等。
我听见后妈嘀嘀咕咕的跟我爹地说什么大铁锅山柴火炖的肉所以才会这么香。我觉得他说的什么锅啊火啊的都是借口。
真相就是他的手艺是真的不行。
有些美味吃过一次就让人再也忘不掉。
有些美味就算忘不掉也没机会再吃一遍。
我流着口水离开了这个可爱的小山村,开始盼望后妈什么时候才能再一次离家出走。
后来……
他果然又离家出走了!
爹地问我:“咱们还去追他吗?”
我的眼前飘过汤浓肉香的炖大骨头,口腔里瞬间分泌出口水。我跳起来斩钉截铁地支持他,“追!当然追!老婆跑了不追,那还叫老爷儿们吗?!”
爹地看着我,一脸疑惑地自言自语,“我能理解你是在对我的提议表示支持。可是为什么你会激动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呢?”
“真是……太奇怪了。”
作者有话要说:把黑糖拖出来给大家拜年~~
黑糖抱爪作揖,“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过年好!祝你们马年越长越漂亮,越过越顺心。上班的工作顺利,上学的学业顺利,爱情也如意,而且天天都能吃到好吃的肉肉哦~”
第121章 小样儿的番外
我是一只有身份的猫。
真的,不骗你们。
我爸爸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远离尘嚣的乡间别墅里,它的主人据说是当地最有名的珠宝商人。我妈妈是富商夫人的闺蜜精心豢养的爱宠,它和我爸爸在一次酒会上一见钟情,后来……咳……后来就有了我。
这些浪漫的过往都是我的第一任主人告诉我的。我已经不记得她的样子了,但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那种郑重其事的神情我却一直都记得。不过,当我跟冬至说起这段历史的时候,冬至斜着眼睛挖苦我说:“有个故事叫做《阿q正传》,你大概没听过。阿q是一个穷的叮当响的混混,好吃懒做,头顶上连块遮雨的瓦片都没有,平时就住在破庙里。他就最喜欢对别人说:我们家祖上比你阔的多啦。”他说着还捏着嗓子,挤出一副怪兮兮的腔调。
“那……是真的吗?”我好奇的问他。
凌冬至从鼻子里发出冷笑的声音,“当然是吹牛的啦,猫q。”
“我才不是猫q!”我反应过来他是在挖苦我,心里顿时又气又急,“我才不是吹牛!我的第一个主人就是这么跟我说的。她对我可好啦,才不会骗我!”
凌冬至笑着摸摸我的脑袋,“你是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不管你是一个阔气的小少爷,还是一个住在灌木丛里的小乞丐,我都一样爱你。”
我本来是打算接着跟他生气的,可是听他这么说,我心里的火气不知不觉就不见了。
等我长大一些之后,我也开始怀疑这段历史的真实性。因为我开始知道有钱人家是不大可能会养我这样的本地品种的。他们喜欢的是像小灰那样的血统珍稀的的类型,而不是像我这样长着虎斑纹的土猫。
这个认识让我稍稍有些沮丧。
不过冬至说过他爱我,这就比什么安慰都强。
我第一次见到冬至是在一个冬天的午后。
那时候我已经快满一岁了,会翻垃圾箱,从里面拣出能吃的东西养活自己。不过那年的冬天特别冷,即使我新长出了细密的绒毛,仍然难以抵御冬夜里骤降的温度。下水道里也不暖和,很多地方都结了冰。当我缩成一团躲在花坛下面的树洞里瑟瑟发抖的时候,一度怀疑自己活不过那个冬天了。
那天中午我运气很好,从垃圾箱里翻到了一个鱼头,鱼头上沾了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调料,味道很奇怪。但是午饭有了着落,我还是很高兴的。我正打算把它叼到树洞后面的时候,耳边响起一阵奇怪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被撕开。我知道这是有人在附近的动静,这预示着我或许又要挨打。可是寒冷和饥饿让我的反应变得迟钝。而且我的午饭还在这里,跑不跑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掉头跑走了,我还是要继续饿肚子的。
于是我破罐子破摔的傻站在那里没有动。如果真要挨打的话也没有办法,我已经饿得没有力气了。可是预想中的打骂始终没有出现。我迟疑地抬起头,还没看见人先看见了一个掀开盖子的铁皮盒子正顺着地面朝我推过来。
一股诱人的香味顿时弥散开来。
我知道那个东西叫做猫罐头。有一次在翻垃圾箱的时候,有只野猫不停的舔一个空罐子,空罐子里散发出来的就是这种味道。那只野猫告诉我,这个东西好吃的不得了,不过,只有有主人的猫猫才能够吃到。它还很大方的让我也舔了两口,其实那个时候铁皮罐子里已经被舔的很干净了,但是那种诱人的香气却固执的留了下来,久久不散。
我咽了一口口水,试图抵御这种诱惑。这天底下哪里会有白给吃罐头的好事儿呢?
我努力让自己的目光从罐头上面移开,那只拿着罐头的手属于一个年轻的男人。他的脸上带着笑容,像在看一个淘气可爱的小孩子。
可是我不认识他。
“小家伙疑心还挺重。”男人笑了起来,“吃这个,罐头食品虽然也不那么健康,但是总比你叼的那个鱼头要好。鱼头上沾着辣椒呢,辣椒刺激肠胃,你吃了会肚子疼的。”
我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两步,看看那个罐头再看看他。他脸上的笑容让我不那么害怕了,但我还是没法相信这么好的东西是给我的。
“让我吃的?”
男人点点头,唇边笑容扩大。
我试探的朝着罐头走了两步,男人大概看出我的戒备,主动向后退开。
我一头扎过去,捧住罐头狼吞虎咽起来。
直到现在我仍觉得那是我从小到大吃到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男人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一个旧的铁皮桶。他把这个铁皮桶小心地固定在灌木丛最茂密的地方。铁皮桶在背风的一侧打开了一个正好可以让我进出的开口,里面垫着一块对折起来的毛茸茸的毯子,趴在上面会觉得很暖和。
我知道,这个冬天我不会冻死了。
再后来我发现这附近流浪的猫猫狗狗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叫凌冬至。他住在被大树围起来的那个院子里,就是花坛附近的那幢楼。猫猫们都说,他家的阳台有一扇窗户是一年四季都开着的,天气不好的时候可以躲进去,他还会准备很多好吃的东西。不过,知道这件事的猫猫很多,但是主动上门的却很少。在流浪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太多的伤害和算计,就算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好的人,我们也不相信。
天气暖和起来的时候,我离开了那片灌木丛,跟着隔壁那条街的一只黑猫出了一趟远门。爷们儿么,总要出去闯荡闯荡,冒冒险、打打架、见见世面。不过那次不巧的是,我刚刚回到市区就和一只新来的公猫起来冲突。那里曾经是我的地盘,但是我走之后就被它据为己有了,现在它正以主人的姿态想将我驱逐出去。
这一战是无法避免的。不幸的是,我的一只前爪被抓伤了。这只公猫比我想象的还要壮实。我沿着一道院墙拼命往前跑,公猫在我身后穷追不舍。慌不择路之下,我一头扎进了半开的铁栅门。
门后是一个很安静的小区,景物似曾相识。我一瘸一拐的沿着小径溜达了一会儿,突然反应过来这就是传说中……凌冬至住的那幢楼。
我在楼下等了好久才看见他开车回来。还是那张让人看见了会觉得暖洋洋的脸,看见我趴在花坛边上也没觉得有什么意外,好像我就该在那个时刻,以那样一种寻求帮助的姿态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第一个主人曾经把我抱在怀里自言自语地说“看你这个可爱的小样儿”,那是我短短的猫生之中最温情的回忆。于是我舔了舔嘴巴说:“小样儿,我叫小样儿。”
凌冬至捏住我的后颈,用一种很不温柔的方式将我拎上楼,放在他家的阳台上。阳台上铺着暖和的毯子,还摆着许多漂亮的花盆。一只断了半截尾巴的老猫正趴在角落里晒太阳,呼噜呼噜的打着鼾。
凌冬至说:“它叫小灰。”
他给我的爪子消毒上药的时候小灰一直在睡觉,直到凌冬至端着一个冒着香气的盆子进来它才醒过来。小灰很漂亮,但是它一直板着脸,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年龄赋予它的那种莫名的威严让我有点儿怕它。
“嗨,”我试着跟它攀攀交情,“你好。我是小样儿。”
小灰淡淡瞥了我一眼,没有出声。
凌冬至蹲在旁边,把盆子里拌着鱼肉和蔬菜泥的米饭分别放进两个小盆里,然后推到我们面前,“小灰你也别那么矜持了,有个小家伙跟你作伴儿不是很好吗?”
小灰又瞥了我一眼,好像在斟酌他的话。
好像哪里有点儿不对劲……
凌冬至又说:“白天我要去上班,就你自己在家,多无聊。正好跟它聊聊天。你们是同类,肯定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我看看他,再看看神情若有所思的大灰猫,突然间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了:他在跟它说话!不是我之前的主人那种旁若无人的自说自话,而是他真的在和它说话!
我被这个发现吓到了,觉得万分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会有人能够跟猫说话呢?他真的能够听懂吗?
小灰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一种看土包子似的戏谑的神色,“神奇吧?他是真的能够听懂我们的话哦。”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凌冬至笑着说:“小家伙,我跟你打了那么久的交道,你难道一直没发现吗?”
我当然发现了。可是发现归发现,谁会往那个方向去想呢?
凌冬至摸了摸我的脑袋,“好好吃饭吧,我也要忙去了。”
他离开的时候拉上了玻璃门。我看见他穿过小小的客厅,走进了厨房。
灰猫在我身后淡淡说道:“里面是他的地盘。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不洗澡是不许我们进去的。”
我虽然对凌冬至的地盘很感兴趣,但是洗澡的话……还是算了吧。
“那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听得懂我们说话呢?”
“不知道。”
“你来这里很久了吗?”
灰猫不客气地说:“比你要久一些。”
“你也……没有家吗?”
灰猫奇怪地看着我,“当我需要自由的时候就离开,当我需要一个熟悉的地方休息的时候就回来这里。无论什么时候,冬至都不会赶我走。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有点儿羡慕它。
灰猫大概看出了我的想法,晃了晃尾巴说:“你也可以的。”
“什么?”
“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留在这里。冬至很会照顾小动物,但是很多时候他也需要我们的陪伴。如果阳台一直空着,他会很失落。”
我瞥了一眼客厅的方向,心头莫名的暖了一下。
“他是个很好的朋友,”灰猫说:“但他不是我们的主人。他不会限制我们的自由,也从来不强求我们听他的话。小东西,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了。他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
他给过我罐头吃,还在那个寒冷的冬天给我留下一个可以躲避风雪的小窝,当我受了伤的时候他主动带我回家,给我的伤口上药,还给我晚饭吃。有这么多的证据摆在眼前,我一点儿也不怀疑灰猫话里的真实性。
我想,他或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后来,我知道了他确实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开始觉得小灰曾经说过的话是对的:他不是我们的主人。或许也不完全是朋友、是伙伴。他的身份要复杂的多。
他是我们的家人。
第122章 小灰的番外
四月天,阳光正好。
我躺在花园角落的西府海棠树下打瞌睡,一睁眼就能看见满树粉粉白白的花朵摇曳在暖洋洋的微风里。
春天的景色最美不过繁花似锦。难怪会有那样的一句诗说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唉,一不留神又文艺了。大概是因为我年纪大了,动不动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这句诗是我以前的主人念给我听的。她总是说只有把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才会知道生活真正的味道。
或许,这句话对一只猫也同样适用吧。
跟小样儿那个冒牌货不同,我的主人是真正的大家出身。她家祖上在乾隆年间曾经出过一位榜眼,后来做官做到三品大员。刚解放的时候老家那边还有一座大宅子,大门口挂着一块黑沉沉的木匾,上书“薛府”两个大字。我曾经在主人的相册里看到过这张老照片,黑白图案的,显得很旧。她说相片也是她家里的老辈们传下来的,这座宅子已经不在了。
我的主人出生在乡下,十多岁的时候从乡下来到这座城市上学,后来就留在这里工作,在这里成家立业,又在这里送走了自己相伴半生的爱人。她经常说当她以为自己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她而去的时候,我来到了她身边。
我对小时候的事情已经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知道她总是抱着我,很温柔的跟我说话,给我做好吃的东西,还花很多的时间陪我玩耍。在后来的岁月中,我见过很多很多的人,但我始终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也最有耐心的人。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会一直生活在一起。
我的主人那时候已经退休了,但是她的情况跟同龄人不同。她的同事朋友们偶尔聚会说的都是儿子女儿,或者孙子孙女一类的话题,她没有家人,也没有子女,慢慢的,这样的场合她也不再参加了。后来她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书店里看店的工作给她,工作不累,她只需要每天整理整理书架,顺便收收钱就可以了。书店离学校很近,店里经常有年轻人出来进去,有时候也会跟我的主人聊聊天。我觉得她在书店工作以后变得比以前更爱笑了。这让我也觉得很高兴。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我一起去书店,她工作的时候我就躺在书店的窗台上晒太阳。阳光很暖,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墨香,身边就是我的主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书店每天早上十点钟开门,晚上打烊的时间会晚一些。有时候要拖到九十点钟。因为书店附近有一所中学,那些学生经常在下了晚自习的时候跑来找一些资料或者试卷。我的主人要等他们都走了之后才能关门落锁。然后带着我穿过小半个城区回到我们自己家里去。
那条路距离主干道很远,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些散步的人,但是到了冬天的晚上行人就变得很少了。天气不好的时候,我的主人赶着带我回家,总是会抄这条近路走。书店的老板,一个中年妇女曾经劝她早点打烊,回家的时候别走那条路。但她觉得那帮孩子大冷天的跑过来买试卷,如果看见书店已经关门,不是会白跑一趟吗?至于抄近路的问题,她说自己一个老婆子,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抢劫的人也不会选她下手的。
第26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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