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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恋曲 作者:司马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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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恋曲 作者:司马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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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米等他,问他还好吗,到邓特风再爬不动,弯下腰撑着膝盖喘气,陈一平就退回几步,牵着他的手慢慢爬。
邓特风那一瞬间想到了自己四十岁,或五十岁的样子。如果陈一平还愿意牵他手——世上没有法律规定人到了四五十岁不可以再拖手——他对自己最闪耀青春光辉的年华终将逝去没有任何恐惧。而陈一平,当然,陈一平爱着他,他一定愿意拖他的手。
然后邓特风放心地肚子饿了。
没有想到taka's 外排队的人更多。应该在那个小小的前台登记的日裔老板娘也繁忙着,连拿预约号码都需要排队。他们等到八点,这间店晚九点半关门,询问等位情况时老板娘翻着本册点数:“你们之前还有二十人。”
陈一平问邓特风:“是不是很饿,换一家,我们下次再来。”
邓特风却很固执地要留下。
他们在夜幕降临的店外,坐在长椅上,为吃一家寿司等到九点。邓特风提前要了一罐健怡可乐,咬着长吸管吸。陈一平递给他两颗糖果,他只吃一颗,又递回。街尽头转角处一座小的双层房屋旁有一棵树冠很大的树,树冠上挂满小灯,代替了漫天繁星。
他们在那时想到一起。陈一平想,我不喜欢吃,只是喜欢带几颗在身上给他;邓特风想,我不喜欢吃,只是喜欢他给我。
有一回在地铁站,陈一平偶遇一个同样低血糖的女孩,伏着头棕色卷发乱乱地盖住脸与肩,他蹲低身递糖给她,说抱歉我希望我此刻有纸巾和甜饮。邓特风就在身边,他一点也没有吃醋。他一直确信自己没必要吃任何人的醋。在那个陌生女孩说谢谢时,邓特风望着陈一平的侧面,心里一个声音毫不掩饰地说:看。他这么好,他属于我。
22【番外】lover's&(下。
他们最后赶上了taka's 当晚的last call。
很多人不会想到,这家主厨其实是个上海人的小寿司店,会比若干从上到下全是日裔的料理店味道更好。
这样的寿司店,主厨总会在寿司台后问你,刺身与寿司有什么忌口,有什么想吃。不必一道道点菜,若是相信他,全都交给主厨,他会根据食材新鲜程度及食客的口味喜好安排。
刺身拼盘里,他们点了米雪推荐的比目鱼和缟鲹,其余交给主厨;寿司也任由主厨配八件炙寿司。
吃,是一件有心就会收获惊喜的事,前提是交给主厨足够多的尊重,信任他也将同等礼遇作为食客的你。那晚的刺身十分美味,都是当季鲜鱼,主厨体贴地由淡到浓排列口味,最外侧白而半透的比目鱼切成薄片平刺身,已经在刺身上洒了少许葱,淋一点酱汁调味,不必另外蘸酱油芥末。薄切让新鲜比目鱼肉更加鲜美。缟鲹、蓝鳍金枪,和红甘鱼都是厚切,粉白看得出纹路的缟鲹口感柔和细腻,殷红的金枪厚实沉重一些,而红甘鱼,粉色的鱼肉在贴近鳞与皮的地方呈现绛红,带一点点酸味,脂肪丰富粘着牙齿。唯一糟糕的是希鲮鱼籽,只是个名称,根本不是希鲮鱼,而由青鱼配合鲜黄的蟹籽合成,一如既往令人难以接受。他们不常吃刺身,许多店的刺身做得不好吃。邓特风对生鱼有抵触,他根本没有去碰希鲮鱼籽,决心记住它,以后不要碰见。
炙寿司里有蓝旗金枪鱼腩,鹅肝,鲽鱼,和牛,龙虾,黑鳕鱼,太平洋鲱鱼腩,以及黑睦鱼。每种两件。做成手握寿司后,用火喷枪在表面炙烤,再加以调味,火候掌握全看主厨,口感比全生手握寿司更有层次,也更好接受。
这一餐微微炙烤过的鱼腩好像要融化却又将融未融,鹅肝肥美到如同一口酥而焦香的油脂。鲽鱼边缘层层卷起,包在寿司上,烤过后带着一股鱼类的香味。黑睦鱼肉色雪白,比鱼腩更肥美,但是清爽不觉腻。
原本以为吃完会不够,结果分量刚好。陈一平多点一份减量的刺身与炙寿司,外卖回去给米雪。鱼生和寿司绝不能放久,她是会为taka's放弃今晚节食的。
他们与主厨道别,开车回家,这回是陈一平坚持要开,毕竟夜路。回程邓特风要是还困,可以睡一会儿。
邓特风乖乖上了副驾驶座,抱着封得很好,棱角分明的打包纸盒。他之前在店里,有一个问题,被许多人在周围无法问陈一平,这时问他:“我们是不是不会结婚?”
陈一平第一反应,男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以反问去反诘。“你不是知道吗?”“你为什么要结婚?”之类。但面对邓特风,他答:“不会。我不想。”停顿后又说:“我做不到。”
一个答案比一个答案更接近核心。他承认他恐婚,不是恐惧责任,他知道婚姻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只是单纯地,无法接受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大众可以接受一个不曾接触过毒蛇和蜘蛛的人超出合理范围地惧怕毒蛇和蜘蛛,却难以接受一个人把自己的婚姻视为毒蛇和蜘蛛,陈一平总以为这是个谬论。
即使不恐婚,他也不认为选择婚姻是一种必然性。那只是一条,绝大多数人会踏上的路。而陈一平自己,不常扮演那大多数之一。
所以前女友对他放手得很彻底,一个有自尊也尊重伴侣的人绝不会勉强从第一天在一起,就知道他不愿面对什么的伴侣,去面对他完全可以不去经受的事。她爱他,她自爱,因此知道这样的感情绑架有多可耻,即使许多正这样做的人为之冠以“为你好”或“假若你爱我就可以克服”之名。
邓特风眨眼,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答案。他们的关系在发生微妙改变,陈一平愿意在他面前坦承怯懦。邓特风说:“我没有,我没有想逼你和我结婚。我只想弄清这一点。这样很好,我可以和你谈一辈子恋爱。”
陈一平还没发动车,他怔了怔,控制不住笑。
邓特风想,我还没有好好表白过。既然今生注定不会进入婚姻礼堂,那我要对他说更多的我爱你。本来就被晒伤的脸颊更红了,他抱住外卖盒坐着,很久才说:“我刚想到好多。等我想清楚,就告诉你。”
他有千言万语,却拙于言辞。假若能用信写下来,大概是说婚姻与年龄都没有什么要紧。我们无需婚姻,我们总要老去。我很乐意一世伴随你谈恋爱直到八十岁,不追求婚姻,不涉及财产,不需要子女。——当然到八十岁我还要继续保有你恋人的头衔,只要我的寿命允许。
他以为他害怕的是衰老和衰老带来的丑陋变化,可今天想到四十岁、五十岁,他明白他并不介意。邓特风,或许不会有人相信,他唯一一次感谢外表,是在泰国,庆幸自己不算难看,还可以尝试诱惑中意的人。他不怕变老,他想告诉陈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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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恋曲 作者:司马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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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米等他,问他还好吗,到邓特风再爬不动,弯下腰撑着膝盖喘气,陈一平就退回几步,牵着他的手慢慢爬。
邓特风那一瞬间想到了自己四十岁,或五十岁的样子。如果陈一平还愿意牵他手——世上没有法律规定人到了四五十岁不可以再拖手——他对自己最闪耀青春光辉的年华终将逝去没有任何恐惧。而陈一平,当然,陈一平爱着他,他一定愿意拖他的手。
然后邓特风放心地肚子饿了。
没有想到taka's 外排队的人更多。应该在那个小小的前台登记的日裔老板娘也繁忙着,连拿预约号码都需要排队。他们等到八点,这间店晚九点半关门,询问等位情况时老板娘翻着本册点数:“你们之前还有二十人。”
陈一平问邓特风:“是不是很饿,换一家,我们下次再来。”
邓特风却很固执地要留下。
他们在夜幕降临的店外,坐在长椅上,为吃一家寿司等到九点。邓特风提前要了一罐健怡可乐,咬着长吸管吸。陈一平递给他两颗糖果,他只吃一颗,又递回。街尽头转角处一座小的双层房屋旁有一棵树冠很大的树,树冠上挂满小灯,代替了漫天繁星。
他们在那时想到一起。陈一平想,我不喜欢吃,只是喜欢带几颗在身上给他;邓特风想,我不喜欢吃,只是喜欢他给我。
有一回在地铁站,陈一平偶遇一个同样低血糖的女孩,伏着头棕色卷发乱乱地盖住脸与肩,他蹲低身递糖给她,说抱歉我希望我此刻有纸巾和甜饮。邓特风就在身边,他一点也没有吃醋。他一直确信自己没必要吃任何人的醋。在那个陌生女孩说谢谢时,邓特风望着陈一平的侧面,心里一个声音毫不掩饰地说:看。他这么好,他属于我。
22【番外】lover's&(下。
他们最后赶上了taka's 当晚的last call。
很多人不会想到,这家主厨其实是个上海人的小寿司店,会比若干从上到下全是日裔的料理店味道更好。
这样的寿司店,主厨总会在寿司台后问你,刺身与寿司有什么忌口,有什么想吃。不必一道道点菜,若是相信他,全都交给主厨,他会根据食材新鲜程度及食客的口味喜好安排。
刺身拼盘里,他们点了米雪推荐的比目鱼和缟鲹,其余交给主厨;寿司也任由主厨配八件炙寿司。
吃,是一件有心就会收获惊喜的事,前提是交给主厨足够多的尊重,信任他也将同等礼遇作为食客的你。那晚的刺身十分美味,都是当季鲜鱼,主厨体贴地由淡到浓排列口味,最外侧白而半透的比目鱼切成薄片平刺身,已经在刺身上洒了少许葱,淋一点酱汁调味,不必另外蘸酱油芥末。薄切让新鲜比目鱼肉更加鲜美。缟鲹、蓝鳍金枪,和红甘鱼都是厚切,粉白看得出纹路的缟鲹口感柔和细腻,殷红的金枪厚实沉重一些,而红甘鱼,粉色的鱼肉在贴近鳞与皮的地方呈现绛红,带一点点酸味,脂肪丰富粘着牙齿。唯一糟糕的是希鲮鱼籽,只是个名称,根本不是希鲮鱼,而由青鱼配合鲜黄的蟹籽合成,一如既往令人难以接受。他们不常吃刺身,许多店的刺身做得不好吃。邓特风对生鱼有抵触,他根本没有去碰希鲮鱼籽,决心记住它,以后不要碰见。
炙寿司里有蓝旗金枪鱼腩,鹅肝,鲽鱼,和牛,龙虾,黑鳕鱼,太平洋鲱鱼腩,以及黑睦鱼。每种两件。做成手握寿司后,用火喷枪在表面炙烤,再加以调味,火候掌握全看主厨,口感比全生手握寿司更有层次,也更好接受。
这一餐微微炙烤过的鱼腩好像要融化却又将融未融,鹅肝肥美到如同一口酥而焦香的油脂。鲽鱼边缘层层卷起,包在寿司上,烤过后带着一股鱼类的香味。黑睦鱼肉色雪白,比鱼腩更肥美,但是清爽不觉腻。
原本以为吃完会不够,结果分量刚好。陈一平多点一份减量的刺身与炙寿司,外卖回去给米雪。鱼生和寿司绝不能放久,她是会为taka's放弃今晚节食的。
他们与主厨道别,开车回家,这回是陈一平坚持要开,毕竟夜路。回程邓特风要是还困,可以睡一会儿。
邓特风乖乖上了副驾驶座,抱着封得很好,棱角分明的打包纸盒。他之前在店里,有一个问题,被许多人在周围无法问陈一平,这时问他:“我们是不是不会结婚?”
陈一平第一反应,男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以反问去反诘。“你不是知道吗?”“你为什么要结婚?”之类。但面对邓特风,他答:“不会。我不想。”停顿后又说:“我做不到。”
一个答案比一个答案更接近核心。他承认他恐婚,不是恐惧责任,他知道婚姻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只是单纯地,无法接受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大众可以接受一个不曾接触过毒蛇和蜘蛛的人超出合理范围地惧怕毒蛇和蜘蛛,却难以接受一个人把自己的婚姻视为毒蛇和蜘蛛,陈一平总以为这是个谬论。
即使不恐婚,他也不认为选择婚姻是一种必然性。那只是一条,绝大多数人会踏上的路。而陈一平自己,不常扮演那大多数之一。
所以前女友对他放手得很彻底,一个有自尊也尊重伴侣的人绝不会勉强从第一天在一起,就知道他不愿面对什么的伴侣,去面对他完全可以不去经受的事。她爱他,她自爱,因此知道这样的感情绑架有多可耻,即使许多正这样做的人为之冠以“为你好”或“假若你爱我就可以克服”之名。
邓特风眨眼,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答案。他们的关系在发生微妙改变,陈一平愿意在他面前坦承怯懦。邓特风说:“我没有,我没有想逼你和我结婚。我只想弄清这一点。这样很好,我可以和你谈一辈子恋爱。”
陈一平还没发动车,他怔了怔,控制不住笑。
邓特风想,我还没有好好表白过。既然今生注定不会进入婚姻礼堂,那我要对他说更多的我爱你。本来就被晒伤的脸颊更红了,他抱住外卖盒坐着,很久才说:“我刚想到好多。等我想清楚,就告诉你。”
他有千言万语,却拙于言辞。假若能用信写下来,大概是说婚姻与年龄都没有什么要紧。我们无需婚姻,我们总要老去。我很乐意一世伴随你谈恋爱直到八十岁,不追求婚姻,不涉及财产,不需要子女。——当然到八十岁我还要继续保有你恋人的头衔,只要我的寿命允许。
他以为他害怕的是衰老和衰老带来的丑陋变化,可今天想到四十岁、五十岁,他明白他并不介意。邓特风,或许不会有人相信,他唯一一次感谢外表,是在泰国,庆幸自己不算难看,还可以尝试诱惑中意的人。他不怕变老,他想告诉陈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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