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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绪 作者:弥生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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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绪 作者:弥生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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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抬头,对上他极尽温煦的目光,心神一荡,便没了动作,怔怔的看着他。
看她发傻的样子,林冬绪笑了,“有件事情我要跟你澄清一下,伯母跟我爸的事情,我和远城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大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就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所以你不要总以为是我算计你,还用那种不屑和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沈暮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否则昨:“我怎么好像没看出来老师你反对你爸跟我妈结婚……”
“我为什么要反对,他娶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暮纳闷了,“那你刚才明明就是不赞同的啊。”
“是啊。”林冬绪只是笑,笑得意味深长,这让沈暮更加纳闷了,她g本看不透这个男人啊。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跟我拌嘴的时候还挺可爱。走吧,送你回家。”
于是,沈暮的脸蛋华丽丽的绯红了一片。
至于林冬绪为什么明明不反对,却在林安国问起的时候说不赞同呢?因为沈暮肯定不赞同,所以他也就不赞同。若是没有顺着沈暮的意思,这丫头恐怕又得仇视他了。况且他说什么多不能改变林安国的决定,那当然是讨好心上人比较重要。
大家都没想到,林安国对于婚礼的安排速度十分惊人,没几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 />了 />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
秦玉和林安国的婚礼定在八月底,一直到婚礼那一:“小少爷回来了。”
沈暮在一边听得一清二楚,兀得,这么些了句“你姐姐她没事”便去打水了。
他的懊悔不亚于秦征,比起秦征,他错的更多。他是一个成年人,做了这样幼稚的事情,还差点误杀了沈暮,想起沈暮那时候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模样他就浑身冰冷,后怕无比。
他还记得秦玉哭的很伤心,她谁也没怪,就是在沈暮床边狠狠的抽自己耳光,说:“这孩子跟着我就没有过一话,只是轻轻摇头。
“不回去你还想干什么?”
秦征终于开口:“我想陪你一会儿。”
“不用你陪,快回去。”
秦征沉默了一会儿,以为她生气了,他慢慢抬起眼睛看向沈暮受伤的手,她的手腕上裹着厚厚的纱布,搭在床边,一动也不能动,秦征倏地红了眼睛,哽咽了:“姐,对不起……”
沈暮听着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你过来。”
秦征听话的走到她床边,沈暮抬起未受伤的手握住了秦征的手,“要不是我受伤,那么后果肯定不堪设想,不是你死就是远城死。你看到我受伤很担心很难过是不是?将心比心,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妈妈就不要活了,我也不要活了。下回做事情不要冲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跟我商量商量,你又不是一个人……”
秦征跪在床边,抱住沈暮的腰身,抑制不住的闷声哭了出来。他的情绪太复杂,委屈、难过、害怕、后悔、恐慌,万一姐姐死了怎么办?
他混乱不堪的身世比起姐姐的x命,微不足道的都可以直接忽视了。他无法想象从小保护他疼爱他的姐姐忽然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甚至还是他杀死的。他守在病房外的这几十个小时里,每次想到这里,自责难过的快要崩溃。
沈暮让秦征陪了她两个小时就勒令他回去休息了,她还记得秦征明:“这个是秦征的,你帮我给他吧。”
林远城一把接过来,没好气的说:“这么重,没看见她手不方便么。”
谁都看得出来齐欢颜的眼睛又红了一圈,可她还死要面子的瞪了林远城一眼,然后回头对着那白色贵宾狗喊道:“小橙子,给我死过来!”
小狗一愣,蹭了蹭咚咚,屁颠屁颠的跑回齐欢颜身边跟着她走了。
沈暮扑哧一声笑出来,小橙子……是不是每个女人给宠物起名字的时候都喜欢用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的名字?
“有什么好笑的!”林远城莫名其妙。
沈暮一本正经的说:“你看不出来她喜欢你?”
“那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林远城反问她。
沈暮被噎住,白了他一眼径自往前走。
:“你别这样弄它啊,它很难受的。”
林冬绪抬头看是她,于是把咚咚抱起来丢进她怀里,自顾自的往回走。
她跟在他后面,追到他身边,绞尽脑汁不知道怎么开口,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她就问:“你不是说带我去电视台的晚宴么?什么时候啊?”
林冬绪说:“早就结束了。”
沈暮傻掉,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生气了:“哎,你明明说好带我去的!你怎么说话不算数?你耍我呢?”
林冬绪停下来看着她,扯了扯她的右手,“就你这样还指望着去哪儿?”
他居然敢正大光明的歧视受伤人士!“你……”
林冬绪打断她,冷冷笑了一下:“说话不算数的好像是你吧?耍我好像也是你吧?少来恶人先告状,不服气就快点把伤养好,到时候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跟我也没关系。”
沈暮诧异的看着他,她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什么时候耍他了?他是不是白日做梦,怎么睁着眼睛说瞎话哪!
林冬绪绕过她径直往屋里走,g本就是无视她的存在。
沈暮气呼呼跑回房间里,往床上一躺,举起咚咚蹂躏它,“你有病吧!我哪里招惹你了啊!一是女孩才对,那女孩是彤彤,竟然是彤彤……我的妹妹啊,她才多大……居然学人当小三。”
沈暮震惊的捂住嘴,居然是彤彤!怎么会是彤彤?她的脑子里忽然想起关越婚礼上,表妹彤彤看着关越羡慕的目光,甚至失神的说:“有比姐夫还要好的男人么?”
原来如此……原来那个时候情窦初开的彤彤已经爱上关越的丈夫陈友文了!
关越接着说:“彤彤她跪下来抱着我的腿哭的很伤心,她跟我说对不起,跟我忏悔,我说你们不能在一起,谁都能爬上我丈夫的床,就是你不行。她是我妹妹啊,她才十几岁啊?她那么点大什么都不懂!她要被男人骗的!但是她拼命跟我摇头,她跟我说,她怀孕了……”
沈暮下意识的动了动,她换了个姿势,有点听不下去了。她想不到事情竟是这样糟糕,怪不得她生病那段日子,沈家没有一个人来看过她。
真是跟电视剧里演的差不多呢。用她的专业知识,她都可以列出一个劲爆的新闻标题了——丈夫出轨,对象竟是小姨子。
“姐……”沈暮想安慰她,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婚也离了,气也撒了,剩下的还有什么呢?
“说了别同情我。”关越笑着说,“我好着呢,这样我妈就能意识到她当初替我做主的这门婚事有多么糟糕。她还总是跟小姨炫耀说她女婿怎么怎么好,看吧,到家的女婿飞了,飞到我们最看不起的小姨家去了。呵,他们生孩子也好,等彤彤长大了结婚也好,都是他们的事情。我要重新开始,做我想做的事情。这种久违了的,为自己而活的感觉还真不赖。”
与关越告别之后,沈暮的心情一直很低落。她坐在路边的石凳上等林冬绪来接她,想着表姐最后跟她说,你若遇上你爱的人,千万不要轻易错过,女人就那么几年青春,要懂得为自己而活。
面前停下一辆宝蓝色的车,林冬绪走下来把她从凳子上拉起来:“别坐石凳上,太凉了。”
“……恩。”
林冬绪驱车把她带到一段繁华地带,沈暮趴在车窗上,“你带我去哪儿?”
“换衣服做头发,难道你打算就这样去?”
沈暮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针织外套和牛仔裤,心不在焉的低声“哦”了一声。
林冬绪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你今天怎么了?”
沈暮把关越的事情跟他说了,谁知林冬绪不以为然,“你就因为这个心情不好?”
“难道还能开心的起来么?你不觉得这件事情对表姐的伤害很大?”
“那也是她的事情。”
沈暮很不赞同:“可是她是我的亲人!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如果你的亲人出事了你能任之不管?”
林冬绪想了想说:“我为什么要管?他们本就可以自己解决。”
沈暮觉得不可思议,“好吧,你的叔叔伯伯阿姨姑姑你不管,那林远城呢?他是你弟弟,你难道也冷眼旁观?”
林冬绪抿了抿唇:“沈暮,我今天不是来跟你吵架的,你心情不好也不要拿我说事儿。还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因为别人的事情而让自己不开心或者受到伤害,我很不喜欢你这样。”
说完,他还有意看了眼沈暮受伤的右手。
她白了他一眼,嘟起嘴不理他,这人的家庭观念怎么这么淡薄?难道因为林安国对他不好,他心里就不平衡了?
林冬绪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拿开,发型都乱了。”
到了美容会所,造型师给沈暮选了一套红色的礼服。结果林冬绪淡淡看了眼,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说:“换一件。”
沈暮想,他可能是想起了婚礼那天惨烈的情景。
“那天谢谢你啊。”
“……”林冬绪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就婚礼那天啊。”
她还好意思说,逼他表白了,现在又跟没事儿人一样装模作样。他林冬绪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这样被人当猴耍,估计林远城背地里要笑死了吧,自信满满的说要公平竞争,结果还是被林远城抢了个先,吻了她。最可恨的是,她居然不知道反抗!
想起这个,林冬绪就一肚子火。
林冬绪冷冷“恩”了一声,并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多说。
可是沈暮还在继续:“如果那天我说了什么……你不要当真啊,我脑子有点记不清楚……”
林冬绪倏地火大了,“别当真?沈暮,你翅膀硬了是不是?行,我不当真!我说了什么你也别当真!”
沈暮怔住了,眨了眨眼:“你……你说什么?”
林冬绪冷笑一声,进了更衣室换衣服。
沈暮皱眉想了想,那天他果然说什么了?然后她没听到……可是他说什么了嘛,好想知道啊!
她跑到他门外,敲了两下,说:“哎哎,你那天说了什么啊?我真没听见。很重要么?”
“……”他不应她。
“你能不能再说一次?我真没听见啊……”
林冬绪手里捏着衣服,指骨咯咯作响,他深吸一口气,无奈的笑起来,没听见是么?
“林冬绪!你说不说?”
“好话不说第二遍。”
“……”
最后,林冬绪给她挑了一件宝蓝色的v领裙子,衬得她的肌肤雪白,锁骨分明。他还特意选了一套首饰,刚好能盖住她右手腕上那道没有完全消退的疤痕。
“我要换一件,我不喜欢这个颜色。”沈暮说。
“为什么。”
“跟你的车一样……都是宝蓝色,闷骚,看着就讨厌!”
“……”林冬绪牵了她的手就往外头走,走了几步他不解气的偏头看着她说:“换掉也行,那别去了,我们现在就回家。”
“……那不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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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否则昨:“我怎么好像没看出来老师你反对你爸跟我妈结婚……”
“我为什么要反对,他娶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暮纳闷了,“那你刚才明明就是不赞同的啊。”
“是啊。”林冬绪只是笑,笑得意味深长,这让沈暮更加纳闷了,她g本看不透这个男人啊。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跟我拌嘴的时候还挺可爱。走吧,送你回家。”
于是,沈暮的脸蛋华丽丽的绯红了一片。
至于林冬绪为什么明明不反对,却在林安国问起的时候说不赞同呢?因为沈暮肯定不赞同,所以他也就不赞同。若是没有顺着沈暮的意思,这丫头恐怕又得仇视他了。况且他说什么多不能改变林安国的决定,那当然是讨好心上人比较重要。
大家都没想到,林安国对于婚礼的安排速度十分惊人,没几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 />了 />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
秦玉和林安国的婚礼定在八月底,一直到婚礼那一:“小少爷回来了。”
沈暮在一边听得一清二楚,兀得,这么些了句“你姐姐她没事”便去打水了。
他的懊悔不亚于秦征,比起秦征,他错的更多。他是一个成年人,做了这样幼稚的事情,还差点误杀了沈暮,想起沈暮那时候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模样他就浑身冰冷,后怕无比。
他还记得秦玉哭的很伤心,她谁也没怪,就是在沈暮床边狠狠的抽自己耳光,说:“这孩子跟着我就没有过一话,只是轻轻摇头。
“不回去你还想干什么?”
秦征终于开口:“我想陪你一会儿。”
“不用你陪,快回去。”
秦征沉默了一会儿,以为她生气了,他慢慢抬起眼睛看向沈暮受伤的手,她的手腕上裹着厚厚的纱布,搭在床边,一动也不能动,秦征倏地红了眼睛,哽咽了:“姐,对不起……”
沈暮听着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你过来。”
秦征听话的走到她床边,沈暮抬起未受伤的手握住了秦征的手,“要不是我受伤,那么后果肯定不堪设想,不是你死就是远城死。你看到我受伤很担心很难过是不是?将心比心,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妈妈就不要活了,我也不要活了。下回做事情不要冲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跟我商量商量,你又不是一个人……”
秦征跪在床边,抱住沈暮的腰身,抑制不住的闷声哭了出来。他的情绪太复杂,委屈、难过、害怕、后悔、恐慌,万一姐姐死了怎么办?
他混乱不堪的身世比起姐姐的x命,微不足道的都可以直接忽视了。他无法想象从小保护他疼爱他的姐姐忽然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甚至还是他杀死的。他守在病房外的这几十个小时里,每次想到这里,自责难过的快要崩溃。
沈暮让秦征陪了她两个小时就勒令他回去休息了,她还记得秦征明:“这个是秦征的,你帮我给他吧。”
林远城一把接过来,没好气的说:“这么重,没看见她手不方便么。”
谁都看得出来齐欢颜的眼睛又红了一圈,可她还死要面子的瞪了林远城一眼,然后回头对着那白色贵宾狗喊道:“小橙子,给我死过来!”
小狗一愣,蹭了蹭咚咚,屁颠屁颠的跑回齐欢颜身边跟着她走了。
沈暮扑哧一声笑出来,小橙子……是不是每个女人给宠物起名字的时候都喜欢用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的名字?
“有什么好笑的!”林远城莫名其妙。
沈暮一本正经的说:“你看不出来她喜欢你?”
“那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林远城反问她。
沈暮被噎住,白了他一眼径自往前走。
:“你别这样弄它啊,它很难受的。”
林冬绪抬头看是她,于是把咚咚抱起来丢进她怀里,自顾自的往回走。
她跟在他后面,追到他身边,绞尽脑汁不知道怎么开口,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她就问:“你不是说带我去电视台的晚宴么?什么时候啊?”
林冬绪说:“早就结束了。”
沈暮傻掉,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生气了:“哎,你明明说好带我去的!你怎么说话不算数?你耍我呢?”
林冬绪停下来看着她,扯了扯她的右手,“就你这样还指望着去哪儿?”
他居然敢正大光明的歧视受伤人士!“你……”
林冬绪打断她,冷冷笑了一下:“说话不算数的好像是你吧?耍我好像也是你吧?少来恶人先告状,不服气就快点把伤养好,到时候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跟我也没关系。”
沈暮诧异的看着他,她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什么时候耍他了?他是不是白日做梦,怎么睁着眼睛说瞎话哪!
林冬绪绕过她径直往屋里走,g本就是无视她的存在。
沈暮气呼呼跑回房间里,往床上一躺,举起咚咚蹂躏它,“你有病吧!我哪里招惹你了啊!一是女孩才对,那女孩是彤彤,竟然是彤彤……我的妹妹啊,她才多大……居然学人当小三。”
沈暮震惊的捂住嘴,居然是彤彤!怎么会是彤彤?她的脑子里忽然想起关越婚礼上,表妹彤彤看着关越羡慕的目光,甚至失神的说:“有比姐夫还要好的男人么?”
原来如此……原来那个时候情窦初开的彤彤已经爱上关越的丈夫陈友文了!
关越接着说:“彤彤她跪下来抱着我的腿哭的很伤心,她跟我说对不起,跟我忏悔,我说你们不能在一起,谁都能爬上我丈夫的床,就是你不行。她是我妹妹啊,她才十几岁啊?她那么点大什么都不懂!她要被男人骗的!但是她拼命跟我摇头,她跟我说,她怀孕了……”
沈暮下意识的动了动,她换了个姿势,有点听不下去了。她想不到事情竟是这样糟糕,怪不得她生病那段日子,沈家没有一个人来看过她。
真是跟电视剧里演的差不多呢。用她的专业知识,她都可以列出一个劲爆的新闻标题了——丈夫出轨,对象竟是小姨子。
“姐……”沈暮想安慰她,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婚也离了,气也撒了,剩下的还有什么呢?
“说了别同情我。”关越笑着说,“我好着呢,这样我妈就能意识到她当初替我做主的这门婚事有多么糟糕。她还总是跟小姨炫耀说她女婿怎么怎么好,看吧,到家的女婿飞了,飞到我们最看不起的小姨家去了。呵,他们生孩子也好,等彤彤长大了结婚也好,都是他们的事情。我要重新开始,做我想做的事情。这种久违了的,为自己而活的感觉还真不赖。”
与关越告别之后,沈暮的心情一直很低落。她坐在路边的石凳上等林冬绪来接她,想着表姐最后跟她说,你若遇上你爱的人,千万不要轻易错过,女人就那么几年青春,要懂得为自己而活。
面前停下一辆宝蓝色的车,林冬绪走下来把她从凳子上拉起来:“别坐石凳上,太凉了。”
“……恩。”
林冬绪驱车把她带到一段繁华地带,沈暮趴在车窗上,“你带我去哪儿?”
“换衣服做头发,难道你打算就这样去?”
沈暮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针织外套和牛仔裤,心不在焉的低声“哦”了一声。
林冬绪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你今天怎么了?”
沈暮把关越的事情跟他说了,谁知林冬绪不以为然,“你就因为这个心情不好?”
“难道还能开心的起来么?你不觉得这件事情对表姐的伤害很大?”
“那也是她的事情。”
沈暮很不赞同:“可是她是我的亲人!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如果你的亲人出事了你能任之不管?”
林冬绪想了想说:“我为什么要管?他们本就可以自己解决。”
沈暮觉得不可思议,“好吧,你的叔叔伯伯阿姨姑姑你不管,那林远城呢?他是你弟弟,你难道也冷眼旁观?”
林冬绪抿了抿唇:“沈暮,我今天不是来跟你吵架的,你心情不好也不要拿我说事儿。还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因为别人的事情而让自己不开心或者受到伤害,我很不喜欢你这样。”
说完,他还有意看了眼沈暮受伤的右手。
她白了他一眼,嘟起嘴不理他,这人的家庭观念怎么这么淡薄?难道因为林安国对他不好,他心里就不平衡了?
林冬绪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拿开,发型都乱了。”
到了美容会所,造型师给沈暮选了一套红色的礼服。结果林冬绪淡淡看了眼,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说:“换一件。”
沈暮想,他可能是想起了婚礼那天惨烈的情景。
“那天谢谢你啊。”
“……”林冬绪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就婚礼那天啊。”
她还好意思说,逼他表白了,现在又跟没事儿人一样装模作样。他林冬绪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这样被人当猴耍,估计林远城背地里要笑死了吧,自信满满的说要公平竞争,结果还是被林远城抢了个先,吻了她。最可恨的是,她居然不知道反抗!
想起这个,林冬绪就一肚子火。
林冬绪冷冷“恩”了一声,并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多说。
可是沈暮还在继续:“如果那天我说了什么……你不要当真啊,我脑子有点记不清楚……”
林冬绪倏地火大了,“别当真?沈暮,你翅膀硬了是不是?行,我不当真!我说了什么你也别当真!”
沈暮怔住了,眨了眨眼:“你……你说什么?”
林冬绪冷笑一声,进了更衣室换衣服。
沈暮皱眉想了想,那天他果然说什么了?然后她没听到……可是他说什么了嘛,好想知道啊!
她跑到他门外,敲了两下,说:“哎哎,你那天说了什么啊?我真没听见。很重要么?”
“……”他不应她。
“你能不能再说一次?我真没听见啊……”
林冬绪手里捏着衣服,指骨咯咯作响,他深吸一口气,无奈的笑起来,没听见是么?
“林冬绪!你说不说?”
“好话不说第二遍。”
“……”
最后,林冬绪给她挑了一件宝蓝色的v领裙子,衬得她的肌肤雪白,锁骨分明。他还特意选了一套首饰,刚好能盖住她右手腕上那道没有完全消退的疤痕。
“我要换一件,我不喜欢这个颜色。”沈暮说。
“为什么。”
“跟你的车一样……都是宝蓝色,闷骚,看着就讨厌!”
“……”林冬绪牵了她的手就往外头走,走了几步他不解气的偏头看着她说:“换掉也行,那别去了,我们现在就回家。”
“……那不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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