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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此爱你 作者: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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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此爱你 作者: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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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好啊。
可是这个世界,容得下你的拥抱,却容不下我们厮守。如果来生还是今生的重复,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纵然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偏见,我还是要跟你携手并肩,走过山山水水,走过每一个明天。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付出全部
看着左无尘离去的背影,老荀摇了摇头,轻轻点开了校园网的主页,那上面有今年所有应届生今年国考的分数,他盯着无尘的,叹了口气,又笑了一下。
回忆慢慢浸染了他,他想起了那天,他从小林子的嘴里听到的那句试探和确认的话。
“无尘喜欢你,对不对?”小林子盯着老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老荀也摇了摇头,叹口气,没有说话。
“你放心,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我只是担心他。”小林子望着老荀,除了叹气和摇头,没有多余的举动了。
老荀望着他,讪讪的。
“我也担心他。”老荀在心里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老荀,我的老荀,今夜请你来入梦。我在梦里等着你,哪里也不去。
我轻轻的走了出去,关上了门。
如果不够悲伤,就无法飞翔,可没有梦想,何必远方
谁离开之后,却把灯忘了关,让梦做得太辉煌。
年轻的时候,我们以为错过,只需要一次转身的距离便可以重逢。
等到慢慢的长大,我才渐渐的知晓,原来有时候错过,就是一辈子。
老荀,我错过了你的少年,青年,中年,生命的长河静静的流转。
且容我偷来时光与你的过去重逢。
☆、第五十八章
老荀消失在安检门白色的护栏旁边,飞机起飞的声音轰隆隆的。坐上飞机,我的手机关机了。
抬头仰望白色的南航飞机,我要离开了,永远的离开了。
我想起了硬币寄给我的那束玫瑰,鲜艳欲滴,枝繁叶茂。原来我从来不懂老荀,原来他是如此多情浪漫的一个人。也许,只有通过虚拟的网络,你才敢于表达你对我最深的爱。其实,老荀,我的老荀,我一直以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收到一束玫瑰,是你,满足了我毕生的愿望。
我想起了《放牛班的春天》里面,佩皮诺每个周五准时去校门口等待他的父亲。他的父亲许诺说,会在某一个周五过去找他,带他走。佩皮诺没有想到的是,当经过校门的公交车越走越远,最后却停在了那条铺满树叶的林荫小道,而走下车门的,却是他的老师马修。当马修双手环抱着佩皮诺登上公交,他这一辈子,就注定跟着马修漂流一生。
如此温暖的结局,注定永远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找不到我的周演,更找不到我的代正坤。我找不到我的老荀,更找不着我的老谢。时光没有带走我,是我选择了困在原地,画地为牢。
《死亡诗社》里面,当niel举起了左轮手枪,当keating踏出教室,当所有的学生站上了课桌,我已是泪流满面。不是因为剧情的狗血,而是为了那些正确的相逢,和那些错误的告别。
生命是由无数的道别拼凑而成,我们口口声声说着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心中却舍不得喝下手中的酒。
两个小时前。
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擦亮黑皮鞋,我拿着一束玫瑰,轻轻的敲着了老荀的家门。
春天和煦的阳光照在我的侧脸,我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白皙的侧脸轮廓分明。不知道为了什么,手心里沁出了许些汗水,渗透在玫瑰花束的塑胶包装纸上,烙下鲜明的五个手指。
门里传来了脚步声,我知道是老荀。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已经能分辨出老荀走路的声音了。那般不疾不徐,稳重淡定。我知道,那步子的节奏,是与我的心跳保持一致的。
吱嘎,开门的声音,老荀站在门口。
我朝他笑着。
老荀看着我,楞了一下。
然后笑着。
老荀关上门。
我们两个紧紧抱在一起。
红色的玫瑰掉在了地上,花瓣散了一地。
我将右侧的脸靠在了老荀的脸庞上,鼻息轻轻落在他花白的鬓发上面。
两个人静静搂在一起,窗台上落下几许光线。一只野猫将爪子趴在玻璃窗上,仰着脑袋,盯着逼仄尘世里那紧紧依偎的两人。
“我爱你,老荀。”我轻轻说道。
“我知道!”老荀点了点头。
“老荀,我好爱你!”我轻轻的吻了一下老荀的鼻尖。
“我一直都知道!”老荀如是说道,他笑着。
我轻轻搂着老荀的腰背,屁股,盯着他的眸子。
我拉住时间,它却不理会。风停了又吹,我忽然想起谁。天亮了又黑,我又过了好几岁。世界,有时候孤单得很需要另一个同类。
“我先走了,爸!十一点的飞机。”我往门口走去,老荀跟在我的身后。
我拉着门把手,老荀却靠在了门框上,门关不上。
我转过身,向外走。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手心里的汗水越来越浓,我挥了挥手,努力甩掉那些汗滴。
我站住,回过头,老荀立在门口,静静的看着我。
“爸!”我朝他喊道。
老荀点了点头。
“你一定要想我,爸!”我朝他大声喊道。
老荀看着我,笑了笑:“我会想你的,尘儿!”
“我爱你,爸!”
“我知道。”老荀轻声说道,看着我,又加了一句。
“我一直都知道!尘儿!”
全书终。我们仍需共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
☆、完结了,真的完结了~
结尾了。请原谅我,本来想写一本自传体的小说,纪念我曾经疯狂爱了十年的大学教授。写到后来,加入了一些工作之后碰到的人事。其实,老荀,聂局,老谢都是有真人模型的。不过,在这我得坦诚,小说中工作之后的人事,很多都是杜撰的。不过也有少数是真实的。
无法割舍,或者说熬不过体内天生恋老的血液,所以,工作这几年来,去过深圳那个著名的公园,去过浴室,甚至一直筹划着去会所,不过最后还是没去成。
我很庆幸,我碰到了一些善良的人。一次出差去上海,第一次去浴室,碰到一个白须白发的老者,跟他聊了一会,饥渴得欲火焚身的我剥光了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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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此爱你 作者: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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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好啊。
可是这个世界,容得下你的拥抱,却容不下我们厮守。如果来生还是今生的重复,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纵然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偏见,我还是要跟你携手并肩,走过山山水水,走过每一个明天。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付出全部
看着左无尘离去的背影,老荀摇了摇头,轻轻点开了校园网的主页,那上面有今年所有应届生今年国考的分数,他盯着无尘的,叹了口气,又笑了一下。
回忆慢慢浸染了他,他想起了那天,他从小林子的嘴里听到的那句试探和确认的话。
“无尘喜欢你,对不对?”小林子盯着老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老荀也摇了摇头,叹口气,没有说话。
“你放心,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我只是担心他。”小林子望着老荀,除了叹气和摇头,没有多余的举动了。
老荀望着他,讪讪的。
“我也担心他。”老荀在心里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老荀,我的老荀,今夜请你来入梦。我在梦里等着你,哪里也不去。
我轻轻的走了出去,关上了门。
如果不够悲伤,就无法飞翔,可没有梦想,何必远方
谁离开之后,却把灯忘了关,让梦做得太辉煌。
年轻的时候,我们以为错过,只需要一次转身的距离便可以重逢。
等到慢慢的长大,我才渐渐的知晓,原来有时候错过,就是一辈子。
老荀,我错过了你的少年,青年,中年,生命的长河静静的流转。
且容我偷来时光与你的过去重逢。
☆、第五十八章
老荀消失在安检门白色的护栏旁边,飞机起飞的声音轰隆隆的。坐上飞机,我的手机关机了。
抬头仰望白色的南航飞机,我要离开了,永远的离开了。
我想起了硬币寄给我的那束玫瑰,鲜艳欲滴,枝繁叶茂。原来我从来不懂老荀,原来他是如此多情浪漫的一个人。也许,只有通过虚拟的网络,你才敢于表达你对我最深的爱。其实,老荀,我的老荀,我一直以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收到一束玫瑰,是你,满足了我毕生的愿望。
我想起了《放牛班的春天》里面,佩皮诺每个周五准时去校门口等待他的父亲。他的父亲许诺说,会在某一个周五过去找他,带他走。佩皮诺没有想到的是,当经过校门的公交车越走越远,最后却停在了那条铺满树叶的林荫小道,而走下车门的,却是他的老师马修。当马修双手环抱着佩皮诺登上公交,他这一辈子,就注定跟着马修漂流一生。
如此温暖的结局,注定永远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找不到我的周演,更找不到我的代正坤。我找不到我的老荀,更找不着我的老谢。时光没有带走我,是我选择了困在原地,画地为牢。
《死亡诗社》里面,当niel举起了左轮手枪,当keating踏出教室,当所有的学生站上了课桌,我已是泪流满面。不是因为剧情的狗血,而是为了那些正确的相逢,和那些错误的告别。
生命是由无数的道别拼凑而成,我们口口声声说着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心中却舍不得喝下手中的酒。
两个小时前。
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擦亮黑皮鞋,我拿着一束玫瑰,轻轻的敲着了老荀的家门。
春天和煦的阳光照在我的侧脸,我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白皙的侧脸轮廓分明。不知道为了什么,手心里沁出了许些汗水,渗透在玫瑰花束的塑胶包装纸上,烙下鲜明的五个手指。
门里传来了脚步声,我知道是老荀。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已经能分辨出老荀走路的声音了。那般不疾不徐,稳重淡定。我知道,那步子的节奏,是与我的心跳保持一致的。
吱嘎,开门的声音,老荀站在门口。
我朝他笑着。
老荀看着我,楞了一下。
然后笑着。
老荀关上门。
我们两个紧紧抱在一起。
红色的玫瑰掉在了地上,花瓣散了一地。
我将右侧的脸靠在了老荀的脸庞上,鼻息轻轻落在他花白的鬓发上面。
两个人静静搂在一起,窗台上落下几许光线。一只野猫将爪子趴在玻璃窗上,仰着脑袋,盯着逼仄尘世里那紧紧依偎的两人。
“我爱你,老荀。”我轻轻说道。
“我知道!”老荀点了点头。
“老荀,我好爱你!”我轻轻的吻了一下老荀的鼻尖。
“我一直都知道!”老荀如是说道,他笑着。
我轻轻搂着老荀的腰背,屁股,盯着他的眸子。
我拉住时间,它却不理会。风停了又吹,我忽然想起谁。天亮了又黑,我又过了好几岁。世界,有时候孤单得很需要另一个同类。
“我先走了,爸!十一点的飞机。”我往门口走去,老荀跟在我的身后。
我拉着门把手,老荀却靠在了门框上,门关不上。
我转过身,向外走。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手心里的汗水越来越浓,我挥了挥手,努力甩掉那些汗滴。
我站住,回过头,老荀立在门口,静静的看着我。
“爸!”我朝他喊道。
老荀点了点头。
“你一定要想我,爸!”我朝他大声喊道。
老荀看着我,笑了笑:“我会想你的,尘儿!”
“我爱你,爸!”
“我知道。”老荀轻声说道,看着我,又加了一句。
“我一直都知道!尘儿!”
全书终。我们仍需共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
☆、完结了,真的完结了~
结尾了。请原谅我,本来想写一本自传体的小说,纪念我曾经疯狂爱了十年的大学教授。写到后来,加入了一些工作之后碰到的人事。其实,老荀,聂局,老谢都是有真人模型的。不过,在这我得坦诚,小说中工作之后的人事,很多都是杜撰的。不过也有少数是真实的。
无法割舍,或者说熬不过体内天生恋老的血液,所以,工作这几年来,去过深圳那个著名的公园,去过浴室,甚至一直筹划着去会所,不过最后还是没去成。
我很庆幸,我碰到了一些善良的人。一次出差去上海,第一次去浴室,碰到一个白须白发的老者,跟他聊了一会,饥渴得欲火焚身的我剥光了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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