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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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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了。但是同时,jacky也发现严欢眼中缺少了一些什么。当年那个天真热情、一往无前的少年,现在却好像背负着沉重的负担,他的眼神里有着太多的东西,多到jacky不忍心去看懂。

    许久,轻轻抚上封面,jacky,于成功的手微微颤抖。这么多年,究竟是经历了哪些事,才让当初那个笑起来总是带着顽皮的朋友,变成了如今这幅模样。

    虽然他更沉稳了,也变得成熟英俊,但是于成功知道在这些成长背后,一定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痛苦。

    那个以前总是站在他背后,需要他保护的严欢,已经不在了。他背着于成功留给他吉他,走上了更遥远的道路。一时间诸多心虚涌上心头,于成功喉头哽咽,倒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突然,他猛地一拍脑袋。

    “这个专辑你们是在哪里买的?”于成功问:“还有没有存货!”

    “哈哈,你也想买是不是?”他朋友道:“告诉你,现在我们这边还没有货!这是我网购的!听说是一个礼拜前在美国芝加哥刚刚发售的专辑,现在店里的现货已经兜售一空,我这份还是好不容易抢到的。”

    美国……

    于成功一愣,那可是隔着遥远距离的美国啊,仅仅一周的时间,严欢的专辑就从北美漂洋过海来到了欧洲,还得到这么多人的认同,这简直就是奇迹。但是于成功关心的是另外一些问题:严欢是怎么跑到美国去的?他一个人吗?他后来的那些乐队伙伴们呢?

    由于身在国外消息滞涩,他只能打听到严欢后来又进了一支乐队,对于后续发展却是毫无所知。于成功知道,严欢只身一人跑到国外来,绝对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脑中寻思着,这个假日要不要抽空回国一趟呢?去问问认识严欢的朋友,这几年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专辑风波席卷到另一个大陆的时候,当事人严欢自己还有些懵懵懂懂。

    “脱、脱销?”

    他听着胡克汇报的成绩,有些不敢置信。“你确定?”

    胡克笑道:“当然!很多家店都来问我们有没有存货?不过很可惜,发售的时候出于谨慎考虑,第一批我们只制作了五千张cd。”说到这里他脸色一沉,哼哼道:“都是策划部的那群家伙,我说直接出一万张他们不答应,这下后悔了吧。”

    严欢觉得一切恍如在梦中,那天他看到的评语难道是假的吗?怎么人们一下子都这么喜欢上了他的专辑?不过,即使是处于这样的狂喜中,他还是保持着一份冷静。心里有个声音在说:这样的成功才是应该的!悼亡者的歌,绝对配的上这优秀的成绩!

    与付声一起编曲,与向宽、阳光一起弹奏的歌,能够获得这么多的认同,严欢心里高兴之余,也觉得有些心酸。在这种时候他才明白,成功有时候也是一种失落,因为该陪伴你的人都不在身边。

    “不过,不要高兴地太早,这只是第一阶段的成功。”胡克郑重提醒他。“接下来,要想让你真正博得名气,还需要看各大排行榜的排位。”

    一张专辑、一首好歌,不仅需要乐迷的喜爱,更需要业内人士的认同。而排行榜,就是dj和乐评家们评价歌曲的重要载体。不过要想在排行榜上获得名次,可不像发售专辑那么简单,它综合诸多因素――歌手的名气、发行公司、乐评家的主观态度,有时候甚至还有政治因素。在这里面,实力能够起到的作用却是最小的。

    严欢初来乍到,要想在这潭深水中捞上一笔,难比登天。

    “做好心理准备。”胡克道:“接下来有的你忙。”

    严欢看着他,认真地道:“我早已经做好一切准备了。”

    专辑发售两周后,《小王子》席卷更多欧美国家的摇滚市场,也开始在一些小型排行榜上初露峥嵘。而等到这个消息传到国内,却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了。

    直到来年春天,国内的摇滚乐队和乐迷们,才得知竟然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国内乐手在北美出道发售专辑。

    这个神奇的家伙,叫做严欢。

    作者有话要说:  请注意,请注意,一大批【虐】即将来袭,请各单位和组织做好防控准备。

    请让我们高歌一曲:“阳光总在风雨后~~”

    ☆、流浪的梦

    “你说什么?”

    严欢双眼瞪大,质问着眼前那人。

    那人被他看得退了一步,有些惊吓。

    “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严欢站起身,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再说一遍!”

    “我……国内有乐手因为帮忙贩毒吸毒,进监狱了。”被他抓住的人脸色苍白,被严欢狰狞的表情吓到了。“我都说了,你放、放手!”

    “那人是谁?”

    “什么?”

    “我再问你一遍,那人的名字!被抓进去的那个乐手!”

    “好像叫什么付、付声来着,对了,就叫付声!”

    哐当一声,手中的吉他砸在地上,发出令人心疼的重响。然而严欢却一点都没察觉,他只觉得呼吸都快停止,空气火辣辣地从气管内钻了进来。

    “严欢,严欢!”

    周围响起模糊的喊声,严欢已经什么都听不见。

    一天前,国内。

    付声刚刚交了最后一批货,靠在阴暗的小道内,看着漆黑的天空。云层很厚,没有露出一颗星星。他丢下烟头,心想国外的天空是不是也如此呢?黑暗无光,好像永远不会有天明。不过想了想,他自嘲地笑了。

    那边和这里不一样,那个人也和自己不一样,他在国外,应该能过的更好。

    “喂,你小子。”

    后面有人走了过来,是个籍籍无名的乐手,在圈子里这种人不少,大多数人生活得都不怎么样,但是这个却不同,他穿金戴银,左拥右抱,过得很是惬意。

    付声知道他是从哪里捞钱的,因为他自己也在干这种勾当。

    “刚才那批货你赚了多少?”胡子邋遢的男人挑衅地看着他。“年轻人,知不知道吃独食不是一件好事,啊?”

    付声看都没看他一眼。

    “喂!我说你呢!你这家伙!”后面的男人忍不住一把拉住他。“别以为在圈内有点名气你就是天王老子!告诉你,走上了这条路,你就什么都不是!你还敢跟我横,你――!”

    “在这里!”

    弄堂对面突然窜出一个人来,指着他们俩。

    “就是他们,逮住!”

    “不许动!”

    一瞬间,一大堆明亮的光线照进来,迷乱人眼。

    付声和他身后的人都被强力压倒在墙上,脸贴在冰冷的墙壁上。当被拷上冰冷的手铐的那一刻,他心里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来得及最后看一眼头顶的夜空,便被押上了警车。

    这个夜晚,没有星星。

    严欢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一天后了。当时他正在和嚎叫唱片商量国内宣传的事情,却突然听到门外的工作人员的议论声。不知为何,有一瞬间他的心停跳了一下,然后在听到是滨海市逮捕了几个参与贩毒的摇滚乐手后,严欢就再也坐不住。

    当得知付声被抓的消息,他再次拨通那个已经有一年多没有拨的号码,然而对面却传来一阵忙音。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严欢愣愣地听着这个声音,好半晌回不过神来。

    “你怎么了?”

    刚才被他勒着脖子的工作人员提心吊胆地看着严欢,他看着这个年轻人,在看清他的表情时十分惊讶。“你、你干嘛哭了,我没这么着你吧!喂喂!”

    哭?

    这个词多久没听到了,上次流泪又是在什么时候?

    严欢看着手机,大脑一片空白。这一瞬,全世界都被他抛在脑后,心里只有那个人的名字。

    付声,如果你早知道有这一天,会不会后悔!

    后悔当日揽下一切,后悔放我离开,后悔因爱上摇滚而陷入这片沼泽!

    严欢无法见到付声,但是,还是能猜到他的回答。

    那个人什么都不会说,从始至终,他都只会用行动来表达自己。有些事物,一旦爱上,便没有回头路。

    比如摇滚,比如某个人。

    根本没有人拦得住严欢,听到付声落网的消息后,他立刻就要抛下手中的所有工作,赶回国内。所有人的劝阻都没有效果,最后在即将登上飞机回国前,胡克丢下一句话给他。

    “你想前功尽弃,浪费付声为你付出的一切,你就回去吧!”

    就这一句话,让严欢义无反顾的脚步,第一次出现了停顿。

    “你……”他转身看向胡克。“你知道付声?”

    胡克苦笑。“谁会不知道他?国内脾气最大的吉他手,竟然和一个毛头小子组成了乐队,几年前,这个新闻可是轰动圈内。你们悼亡者在国内弄出那么大的名堂,我想要装作听不见也不可能啊。”

    严欢皱眉。“你认识付声,也认识我。那为什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却装作不认识?”

    “你也说了是第一次见面。如果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就表现得过于热情,还对你所有的事情无所不知。你会怎么看?”胡克道:“我当时只是想获取你的信任,才装作不认识你。这么长时间合作下来,你也应该知道,我并没有打算对你不利。”

    “你阻止我回去救付声!”

    对于严欢的指控,胡克先是苦笑,随即冷下一张脸。

    “你也好意思说是救!?你拿什么救他?你是认识哪个高官知道□□,还是拥有滔天的权利可以藐视法律?”胡克高声道:“付声因为贩毒被逮捕,这是做坐实了的犯罪。你个一无权二无势的小子还想回去救他?你是想劫狱不成?”

    严欢还是不甘心。“那总也比白白待在这里好!在这里,我什么都做不了!”

    “什么都做不了?”胡克气得发抖,一把将一张专辑扔到他面前。“那这是什么?我们一群人忙得天昏地暗,好不容易赶制出来的这些又是什么?你以为只要你随随便便一张口,专辑就从天上掉下来了?你以为没有营销人员帮你事先铺好关系,就能这么容易上市吗?”

    “还是你以为,只是成功卖出了第一张专辑,你就已经是天王老子、大牌巨星,可以将付声不惜一切将你送来的努力,亲自付诸一炬!”

    严欢被骂得愣住,然而听见最后一句话,一下子上前抓住胡克的衣领。“你果然知道事情的□□!”他抓着胡克的领子。“付声究竟怎么出事的,为什么要把我赶到国外,你都知道是不是!”

    果然是个愣头青。被严欢抓着衣领的胡克无语,勉强拽回自己的领子。“你不是要回国吗?回国啊,问这么多干嘛!到时候去看守所看望付声,看他肯不肯见你!”

    严欢沉默了。许久,出声。

    “他知道我在国外?”

    自从那个雪夜以后,严欢就再也没有付声几个人的消息。想要打听伙伴们的信息却是四处无门,此时,他才从胡克的话中听出一些端倪。

    似乎,他的出国并不是蓝翔的好心安排,付声也有份。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胡克看了这蔫了下来的小子,叹气。

    “我只知道,他此时绝不希望你回国去趟一滩浑水。严欢。”胡克看向严欢手边的吉他。“从把这个留给你的那一刻,付声就已经把他的摇滚梦寄托在你身上。”他拍着严欢的肩膀,语重心长道:“留下吧。”

    “不要让付声的梦,就这么碎了。”

    从头到尾,这一句话最戳中严欢的心扉。他猛地抬起头来,眼角已经泛起泪水。

    那个倔强的吉他手,那个将摇滚当成生命的吉他手。那个总是站在他面前,为他挡下一切风雨的付声。他的摇滚梦想,不能碎!

    最终严欢还是留了下来,没有踏上回国的班机。他和胡克走出机场,看着头顶上升空的一架客机,沉默无声。

    “迟早会回去。”一直没出声的john,此时淡淡道:“等你攒够了力量,就回去吧。”

    听见这句话的严欢一下子挺直了背脊,他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紧紧背着付声的吉他,走向了外面宽敞的街道。

    付声的摇滚之梦不会碎!因为他要亲自,替付声实现这个梦想。

    两个月后,严欢在美国发行第二张专辑。

    《梦》

    梦啊,魂归的地方。

    我无时无刻,思念的故乡。

    它远在天涯,又近在咫尺,

    只能在夜晚拥抱念想。

    唱啊,拨动的吉他。

    你声嘶力竭,留下的希望。

    它旋律飞扬,却寂寞流浪,

    是心里最深的一道伤。

    啊,梦想,一个最暖的怀抱,

    永远不忘的歌唱!

    啊,梦想,一个最冷的拒绝,

    放纵无声的流亡。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梦中弹奏的曲,如今无人来唱。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那小小的梦想,它流浪在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  将上一章补全,三千字凑成一个完整的情节,声嚣会继续更新。

    放心,我没有虐,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重逢

    一名外国乐手要想在摇滚王国美国发展,绝对不是一简单的事情!

    尤其是在他还是单枪匹马一个人,没有乐队的支持的情况下。

    当然,国外乐队也有在美国窜红的,但是那大多数欧洲乐队,亚洲乐手要想在白人与黑人占据统治地位的摇滚乐坛,闯出一片天地,简直就是难上加难。

    早几年有几支还算成功的亚洲乐队,不过都是特殊案例。比如,一支蒙古的乐队曾经火了一阵,但是欧美人喜欢的是他们的民族特色,抱着看猴戏一样的心理,很少有人关注这支乐队的音乐本身。比如,□□十年代,中国大陆的乐队也曾在欧美引起过一阵波澜。但是究其原因,是当时外界对于尚封闭的这个国家的好奇,出名的摇滚乐曲也基本都是一些反?党、反?共的内容。为此,当时的某位乐手――国内的摇滚之父,还因此遭到封杀,终身不得再上国内任何一家媒体。

    而到了新时期,一名亚洲乐手要想在欧美闯出名堂来,就更加是难上加难。虽然已经有日本乐队在前面开路,但是对于严欢来说,这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歧视,在一个仍旧以白皮肤为主的行业里,它隐藏在每一个角落。有时候它并不是某种明显的厌恶或者拒绝,单单是再提及一个亚洲乐手时所表现出来的诧异,那就隐隐显现出,这个摇滚王国对于外来者的排斥。

    严欢的第二张专辑,就遭遇到了这种门槛。他的音乐被人质疑了。

    有乐评家声称,虽然摇滚是年轻人的呐喊,但是这位亚洲乐手却总是在表达这一种孤独的情绪,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江郎才尽。

    也有人称,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的排名,仅仅是大家对于乐手的好奇,并不意味着对音乐本身的认可,而是一种奇货可居的心理。君不见,当年鸟叔的音乐还总是占据各大排行榜,但是谁都不会认为它有任何艺术价值。

    严欢的问题就是,他的音乐虽然在乐迷中获得了一定的口碑,但是确没有得到任何一个高端乐评家的认可。

    “这也不是一件坏事。”胡克拍着他的肩膀道:“最起码这说明那些人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了。要让这些老顽固们改变一直以来的想法,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欧美乐坛,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就是,完全纯血统的亚洲乐手,根本无法在这里做到真正的大红大紫。欧美的音乐可以轻而易举在亚洲引起波澜,但是亚洲的音乐却很难打进欧美。因为这帮自视甚高的家伙们,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好了。

    “他们是在嫉妒。”胡克说:“这正是害怕你的抢夺他们的席位,所以才纷纷出口攻击你。这是一种畏惧的表现,你不用在意。”

    虽然周围的人都这么安慰,专辑的销售量也没有因此减少,但是严欢心底总是不踏实。他想要获得更多的认可,不仅仅是普通乐迷的,也包括这些顽固的乐评家!

    “你问我有什么办法?”胡克听到他的疑问,皱眉。“这可就难了。一般而言,高贵的乐评家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越是受大众欢迎的歌曲越是要挑剔,以此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所以要打动他们,比打动乐迷是难多了。除非……”

    “除非什么?”严欢问。

    “除非,在这场战争中,你能获得压倒性的胜利。”胡克道:“再孤高的乐评家,也不能将自己和大众完全切割。如果你能在一百个乐迷中获得八十个人的认可。那么,乐评家也不能再拿你来说什么闲话。除非他不想混了,完全将自己归入到另类当中。”

    百分之八十的认可!

    这个和获得百分之五十的人的认可,完全是天差地别。别小看这几十的比例,但是在乐迷中,往往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会各种挑剔歌曲,也会听信谗言拒绝去听一首歌而从一开始就否定它。所以,想要获得这么高的支持率,只有一个办法。

    “全美巡演。”

    胡克兴奋道:“只有你转遍了整个美国,让所有乐迷都亲耳听到你的歌声,才能彻底说服他们!”他手舞足蹈,显然沉浸在一种兴奋的情绪中。“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完全可以!我这就去和house的人商议,让他们来帮你办这件事!”

    “等、等等……”严欢伸出手,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看见胡克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就这么相信我?”严欢哑然:“我还没说什么呢,就让我去全美巡演?”

    john道:“你不是和贝维尔他们巡演过一次吗?有什么了不起?”

    “那不一样,那次我只是打酱油的!”严欢抗议道:“而这次我是主角,所有人的目光都将盯着我一个人。如果有什么差错,就全都毁了!”

    “你压力太大了,欢。”john安慰他:“你应该相信自己的实力。而且过了一这次,你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好的机会。”

    出人头地,将悼亡者的梦想实现的机会,这是最接近梦想的一次了。

    严欢没有再出声,之后胡克回来告诉他已经安排好了巡演的计划,他的回应就是加倍训练,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泡在练习室。这又让其他人担忧起来。

    “你瘦了很多。”胡克道:“我知道你紧张,但是再这么累下去,你会支撑不到巡演结束。”

    就连house的诺曼先生也过来劝解严欢。

    “我不知道你在焦躁什么。”这位打造了无数巨星的幕后人道:“但是我知道你们中国有一句谚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要让自己毁在一切开始之前。”

    但是,他们的劝解似乎都没有效果。

    悼亡者的重担都在自己身上,付声的梦想再自己身上,一旦失败就全都完蛋了!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其后果就是适得其反。严欢的练习越来越糟,水平还没有之前的好。最后,胡克强制给他放了一个礼拜的假!

    “你的任务就是休息,不准再摸吉他!”

    被没收了吉他,并且被禁止出入练习室,严欢只能幽灵一样地在芝加哥的街头游荡起来。他每天一大早就起床,有时候会坐在广场一下午,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却不说一句话。

    john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导过他,因为他知道,有些事情只能让严欢自己去想通。

    这天,又在外面晃荡了一下午,严欢刚刚回来就接到胡克的一个神秘电话。

    “我有一个礼物给你!”电话里,胡克显得神秘兮兮。“保准能调解好你糟糕的心情,快点过来!”

    严欢挂断电话,就向事务所走去。

    其实他对这些所谓的惊喜根本不抱期待,两天前胡克就开始策划这些所谓的惊喜活动。事实证明,严欢对他的礼物是完全免疫。无论是身材妖娆的美女,还是迪斯尼的游乐卷,或者是传奇乐队的签名专辑,这些都无法打动严欢。

    用旁人的话来说,严欢现在就像是一个苦修士,除了心中的神――摇滚,他心里已经装不下任何事物了。

    来到胡克的办公室,奇怪的是他本人并不在这里。严欢坐在会客的沙发上待了一会,就实在忍不住困倦地开始打起瞌睡,他已经连续失眠了好几天了。

    半梦半醒之间,他听见开门的声音。

    是胡克进来了?

    他想要睁眼,却被人一下子遮住了眼睛。

    “猜猜我是谁?”来人捂住他的眼,玩着一个幼稚的游戏。

    然而,严欢一听见这个声音就僵住了。他半天没说话,屋子内只有两人的呼吸声。

    进屋的人正以为是不是自己哪里搞差了,却突然感觉到掌心一片湿意。接着,他看见这个已经二十岁的青年,像个小孩一样大声哭了起来。吓得他连忙松开手,慌张地手足失措。

    “你怎么哭了!是不是谁欺负你?我去帮你报仇!”他挽起袖子正要起身离开,却被身后的人紧紧地抱住了腰。

    严欢抱着他,像是一只雏鸟一样簌簌发抖,却只是默默哭泣,没有说一句话。

    看着他这幅模样,来人渐渐安静下来,他回搂住严欢的肩膀。

    许久,道:“对不起,让你一个人寂寞。”

    来人抱着他,像安慰孩子一样拍打着他的肩膀。

    这两年来一直伪装着的坚强,终于在此刻悄然破碎!严欢擦干眼泪,看着很久不见,变得胡子邋遢的鼓手。他摸着鼓手满是老茧的双手,又哭又笑。

    最后,他狠狠咬牙道:“既然回来了,不准再丢下我!”

    向宽哈哈一笑,用一脸的胡茬去蹭他。

    “不然你以为我来干嘛?你这个臭小子,几年不见,脾气见涨啊!”

    严欢紧紧握着他的手,感觉一直干枯的心总算是被浸润了一些。

    他的伙伴,回来了。

    不再是一个人奋斗,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鉴于大家的热情,中中的火热催更,还有严欢那楚楚可人的泪脸。

    俺决定不再大虐,重逢就将开始了!

    20章内完结倒计时。

    感动~

    ☆、一起

    “你最近跟他们都没有联系?”

    听见严欢这么问,向宽掐灭了手中的烟,道:“事实上从那天以后,我也无法联系上他们两个。”

    “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严欢追问。

    向宽沉默几秒,终于还是缓缓道出真相。

    在那次音乐节上,其实悼亡者早就被人给盯上了。或者说在丽江的时候,就有一双躲藏在黑暗中的眼睛一直在窥视着他们。

    “阳光离队以后一直隐姓埋名,不断换着地方打工,就是为了要躲一个人。这个人你也能猜到,就是刘正。”向宽道:“而那次音乐节,其实不只是我们在等阳光出现,刘正也在舞台附近布置了人手,准备一旦阳光出现在现场,立即就将他带走。”

    严欢脸色一变。

    那次滨海音乐节,他费尽心思期待阳光能到现场,没想到这其中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阴谋。他随即想到什么,脸色难看。“难道阳光被他抓住了……是因为他去看了我们的演出……是因为我。”

    向宽连忙安慰他:“不,不关你的事!毕竟去不去是阳光事前就做好的决定,和你那天的表演没有关系。而且,刘正也不仅仅是冲着阳光来的。”

    “什么?”

    向宽脸色变得沉重。“其实刘正他们早就预计到阳光会去看我们的演出,却没有先一步将他劫走。而是在我们演出结束后才准备动手。这是为什么?他就是想把事情闹大让我们发现,然后引诱我们去救阳光。付声他……明知道这是中计,但还是去了。我因为不放心,所以跟在他身边。后来……”他顿了一顿。“后来付声答应了刘正的条件,我被放回来了,但是却一直联系不到他们俩个。”

    付声答应了刘正什么条件?严欢到现在哪还能不知道,想起听到付声被抓时的震惊与心痛,他胸中的怒火就无法熄灭。

    “所以就去帮他贩毒!”严欢双手握拳,忍不住大声道:“这种事能做吗,能做吗!什么办法想不到,却偏偏要用最绝的方法!还瞒着我,他以为这样我就能开心?他以为……我在外面获得再多人的认可,我就真的开心了?你们一个都不在,我要那些荣誉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他颓靡地坐下,双手捂住眼。“我的梦想,是和你们一起去世界最大的舞台啊!不是我一个人去!”

    “严欢……”向宽拉着他的肩膀,严欢却死死地捂住脸,怎么都不肯松手。像是在最初见面的那次嚎啕大哭之后,他就再也不愿意让向宽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拿他没有办法,向宽只能在他身边坐下。

    “其实我最开始也很不理解付声的做法。哪怕去报警,都比妥协刘正好。但是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要想真的解决这件事并且不连累到阳光,恐怕这是付声当时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看见严欢抬起头来看自己,向宽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阳光为什么要一直躲着刘正,但他肯定是有把柄在刘正手里。即使这一次我们报了警,可是我们用什么理由报警?非法拘禁,那能关刘正多久?他随时可以找个人顶替,也会因此更加记恨我们。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出阳光在他手中的把柄,并且反抓住刘正的把柄,将他一招致死。”向宽道:“而且我猜,这一次付声被捕,也许早就在他本人的计算之中。”

    “你的意思是,付声是故意被抓的?”

    “我不确定。”向宽摇了摇头。“但是我来这里,不仅是为了和你谈论这些事。毕竟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向前看。既然付声已经做了这么大的牺牲,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们可以做的?严欢,我就是为这而来。”他抓住严欢的双肩,眼睛中放出光芒。

    “我就是为这而来!严欢,应该有什么事,是我们也能做的!”向宽道:“既然付声牺牲了他的梦想,那我们就要替他缔造梦想。创造一个舞台吧,严欢!创造一个足够大足够高的舞台,让付声回来之后,可以用最夺目的方式站在世人眼前!”

    他说:“一起去巡演吧!严欢。”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有点发低烧,今天先更这么多吧。

    接下来就是全美巡演了,然后,回国!

    ☆、随它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配乐。

    本杰明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看着屋内正伺候着小孙女换尿布的女儿,忙着做饭的老婆,砰砰地修着桌子的女婿,深深地感觉到自己老了。

    在六十五岁之前,本杰明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老人。他能吃能干,还能去牧场里牧牛,根本不认为自己和年轻人有什么区别。可是今年他不得不承认,岁月不饶人,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一家人吃完晚饭,女儿教训大孙女,孙子听着不知哪里的流行歌,老婆忙着去收拾。他叼了根烟,发现家里现在似乎没有人有时间搭理自己。

    还是出去转一转吧。

    这么想着,本杰明起身,准备去镇上的酒馆小喝几杯。

    走在夜路上,他看着几十年未变的小镇景色,却深深地再次感到自己的青春不再。曾几何时,他也和一群伙伴打骂嬉笑走在街头,也狼狈地躲过老妈怒气腾腾的手,半夜还和一群人在郊外大肆载歌载舞。然而如今,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已经化成风,不在了。

    心中莫名有种伤怀,本杰明带着一点点抑郁,推开了酒馆的门。

    “这是……”

    一进屋,一股热火朝天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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