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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前奏已经结束,主唱轻轻凑近话筒。
“wheis of trouble
当我发现自己陷在泥泽中时
mother mary es to
圣母玛丽来到我的身旁
speakg words of wisdo,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低压磁性的嗓音,娓娓唱来。
“andy hour of darkness
当我在黑暗中彷徨时
&andg rightfront of
她站在那里,面对着我
speakg words of wisdo,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简单的歌词,平缓的曲调,却一下直击灵魂。本杰明木木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 be
顺其自然,让一切去吧,因为这就是生活。
不需因为生活的苦难而嗟叹,
不用因为青春的逝去而苦恼,
让它去吧,让它离开吧。
总会有种种的原因,人们被迫分离,陷入困厄。
不要担心,不用害怕。
就让它这样吧。
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希望所在。
即使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别,即使因为岁月流逝而失去,却不妨碍我们等待希望。
“ahe night is cloudy,
在乌云密布的黑夜
&ill a light that shes on ,
仍然有一束光在我身上闪亮
&oorrow,
& be
闪亮着直到天明,
――随它去吧。”
台上的青年仍旧在歌唱,本杰明却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另一个人站在舞台最中央的模样。他又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年轻气盛,跟着痴迷的乐队流浪过一站又一战。又看到几十年后白发皑皑的自己,经受着时光无情的磨砺。
苍老的手,不复青春的容颜。
是的,一切已经不再。
就像有相聚就有离别,有出生就有死亡。这是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理,却不必太过挂怀。
& be
就这样吧。
它给你磨难,给你痛苦,夺走你的青春,让你经受无数的分离。
但它却同样给予你成长,给与你磨练,让你看到希望。
这就是生活。
短短简单的几句歌词,却让本杰明回忆起了自己的大半辈子。他想起当年第一次听这首歌时,自己还是个懵懂青年,不懂其滋味。他想起披头士最后唱这首歌时,是在伦敦的屋顶上。
狂风吹乱了他们的长发,歌声从屋顶幽幽传下,让路人驻足。他们似乎在唱着一切的离别,唱着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同时又在轻轻劝慰,别太伤心,别太难过。
生活总是这样,有分别有离去,却不意味着终结。
因为,即使是在最深的夜里,也有星星在我们头顶闪耀。
轻轻诉说:随它去吧,随它去吧,这就是生活。
那是披头士最后一次团体演奏,在伦敦古宅的屋顶,顶着咧咧寒风,唱着他们离别的歌。
路过的人驻足仰望,附近的住户有的爬上屋顶,静静地倾听着这支传奇乐队最后一次的表演。
那一年,披头士解散。
那一年,本杰明从摇滚小子做回了本本分分的农场主。
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回忆起过往的时候,然而这一刻却被一个年轻人的嗓音,轻而易举地唤醒了尘封的记忆。
“哦,这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
老人声音颤抖着,轻轻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他只能不断说着这句话,再也说不出其他。
严欢结束了最后一首的演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此时,胸中仿佛有无数情感在沸腾燃烧,最后却只凝聚成一句话。
& be
这首歌,也算是他唱给自己听的。
曾经在最绝望的时候,john轻轻地给他哼着这首歌。没有劝解,没有抚慰,却仿佛仅仅靠着这些旋律,将一切伤痛都淡去。
严欢轻轻地笑了,正如歌词里说说的。
即使是在最无助的夜晚,也总能等来黎明。
让一切,随风而去。
然后,开始新的征程。
“john。”
“恩?”
“我有没有说过,你真的是一个出色的乐手。”
john笑。“还用你说吗?”
当晚的演出出乎意料的成功,这一晚临时演出的效果,就是第二天在酒吧正式表演时,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听众。比起预想中,这是一个从未预料到的好的开始。
“记得下次再来。”离开时,旅店老板拍着严欢的肩膀,大胡子一抖一抖。“你们非常棒,真的!”
严欢笑了。这些老外的情感表达总是很直接,无论是厌恶还是喜欢,都一目了然。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老板问。
“全美……”严欢顿了顿,重新道:“全世界!”
他说:“我要带着我的伙伴,去全世界的舞台演唱。”
☆、酝酿
七月的太阳毫不留情,毒辣地啃噬着每个人的皮肤。
一个多月下来,严欢晒黑了一倍,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不过倒是双目熠熠,显得精神许多。以前也许有人还会把他当做小毛孩,然而现在看到他的人,都会觉得这真是一个精神的小伙子。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着,大半天也不会看到一个人。除了偶尔一瞥而逝的野生动物,这整个北部高速上就只有他们一行人。本来北美就是地广人稀,会在大热天出来赶路的人就更少了,他们行走了半天遇不上一个人也很正常。
严欢看了下日期,七月十四号,离他们出来巡演已经整整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内,严欢从美国小镇来到大都市,又从大都市驶向另一个小镇,他们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开着一辆破房车在这路上颠簸。
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这一个多月来,就是这一行人在北美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风。
一开始,谁都没有想到声势会这么浩大。
他们本来只把这个当做是一次牛刀小试的巡演,并不希望能获得太多的成就,然而一站站走下来,名气却在不知不觉间酝酿开来。现在大半个美国摇滚界,都知道有这么一伙摇滚乐手正在路上。
严欢想,只是有些可惜,现在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少了最关键的那两个。不过,也正是为此,他才要这么努力拼搏。
“唔……”
车子一个趔趄,将向宽晃醒。
“到了?”
睡得有些迷糊的鼓手问。
“没有。”严欢好笑地看着他。“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到那边就是下午了。”
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北美的一个工业小城,也是摇滚的发源地之一,算是巡演路上比较重要的一站。
向宽打了个哈欠。“那我再睡会,到了喊我啊。”
严欢只能无奈地看着他继续睡,而他自己则是看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下午三点,太阳最毒的时间,他们终于抵达了市区中心。随着房车缓缓驶进城区,严欢敏感地发现,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回事?”
他看着空荡荡的马路,几乎没有几个人影。
“就算是大夏天,也不至于外出的人这么少吧?”严欢问:“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他问的是前面两个本土的摇滚乐手,其中一个人摇了摇头,有些困惑道:“不是啊。”
向宽睡醒了。“难不成都过鬼节去了?不对,是七月半啊,而且是农历。”
严欢白了一眼他,不想理睬这个睡迷糊的家伙。
一行人对于这个出气寂静的城市,都感觉有些不对头。然而,随着车逐渐驶近目标地,他们总算是觉察出滋味来了。越是接近演出地,人就越多。再仔细看,路边挂着一些宣传横幅,似乎是和演出有关。这一切都让他们越来越摸不着头脑。
直到抵达了演出地,严欢他们张大嘴,看着面前那个高高搭起的舞台。还有舞台外围的草地上,一顶顶显然是刚刚搭起来的小帐篷,最外围则是听着许多私家车。看一些牌照,有些车还是南部开过来的!
严欢一行人张着下巴下车,这才终于在接待人员的口中,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哦,天,难道这几天你们都没有上网吗?”负责接待的人怜悯地看着他们。
“什、什么意思?”严欢结巴了。
接待员掏出平板,点开某个视频网页给他们看。严欢首先看到的是那个视频令人吃惊的播放量,随即才注意到这个视频的内容――这竟然是他们的巡演演出!
接待员解释道:“一周以前,网上就陆陆续续地传出了一些你们的演出视频。一开始还只有几个人关注,后来却越来越受欢迎!”
从他接下来的话中,严欢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一切,都源于他们有了一个狂热的粉丝!
这个粉丝一路跟着严欢他们的踪迹,从开始的几站一直追到最近几站,而且每一次演出都必然会拍下他们的视频。最后整理下来,上传到网站上。如果只是普通的演出视频,或许不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可关键在于发布这个视频的家伙,他不是一般人!
视频的发布者是几大门户网站的老牌会员,也就是国内所说的大神,不仅如此,听说他还是某个摇滚俱乐部的元老级人物,发动了俱乐部几乎所有的成员帮他转载、宣传,短短几天,严欢他们的演出视频就在各网站上获得了令人吃惊的播放量。
发布者还为这一系列视频取了个夺人眼球的名字――摇滚巡礼!新一代传奇!
自从视频火了之后,严欢他们的巡演也就火了。打听到他们下一站巡演地的人们,有闲有空有兴趣的,都纷纷组织起自驾游,准备亲自前往目睹他们的巡礼风范。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小城上有这么多人聚集在他们的演出地附近的原因了。
“不、不、不、不会这么轰动吧。”向宽听完,说话都结巴了。“是哪位高人,这么给我们捧场?”
“哈哈哈,是我。”
说曹操,曹操到。就在说话间,这位传说中一手打造出如此声势的狂热粉丝,出现在他们面前。
严欢等人回头一看,眼睛都要瞪出眼眶了。这个传说中的狂热粉,竟然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
本杰明呵呵笑着,走近这帮小伙子,尤其是在看到严欢时更是眼前一亮。
“不要辜负我的期待啊!”他笑道:“真的是,从上个世纪以来,我就没有做过这么疯狂的事情了。你们可要好好演出,不要让外面的那些年轻人失望。”
本杰明见严欢还在愣神,又笑眯眯地丢下一个大消息。“对了,听说这次还有附近的电视台买下了你们演出的直播权。这下可更要好好表现了,小伙子们!”
“大、大、大爷……”向宽哭笑不得。“您太抬举我们了吧。”
“年轻人!”本杰明皱眉。“没有一些干劲,怎么能闯出一片天地?”
“可是这也太突然了。”
“老先生。”一直沉默的严欢,此时突然开口。“您为什么要帮我们做这么多宣传?”
“为什么?”本杰明吹胡子瞪眼道:“难道我还能图你们什么好处吗?我只不过,不想有才华的年轻人被埋没了!好的歌就应该让所有人都听见才对!怎么,难道你害怕了?”
严欢笑了笑。
“你刚才说有电台直播?”
“是又怎么着?”
“可以让全世界都看见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没想到严欢竟然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半晌,本杰明放声大笑。“全世界!你小子野心真不小。”他哈哈笑着。
“可惜,这次只是一个地方电视台的直播。”本杰明看向严欢,狡黠一笑。“如果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名字,那就得看你能不能抓住这次的机会了。”
严欢看着他,真心地笑了。
“我会的。”
当晚,严欢带着向宽,第一次踏上了真正的大舞台。
电视台的摄像机,台下数千的观众,露天的豪华音响,所有的一切都在等待着他献上最完美的演出!
我会做到的!严欢在心里道,从今天开始让世界知道知道我们的名字。
所以,付声,你给我乖乖等着。
我要带着一切荣誉,回去接你。
舞台灯光骤亮!乐声响起。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晚,属于严欢,属于悼亡者的传奇,终于开始。
向世界呐喊!
我们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快到高潮了!
还有十章完结了,买定离手啊,买定离手。
☆、回国
七月末,夏天带着炎炎的热气,隐藏在七月的尾巴里。
滨海市,难得的一阵暴雨,给闷热了两个月的市民们带来一阵阵舒爽。
萧候刚刚结束了一场演出,夜鹰乐队从外地归来,还没有来得落脚休息,他就对经纪人提出要出门一趟。
“去哪?”
萧候笑笑。“去看一个老朋友。”
驾车开了三个小时,他才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你要找哪个?”
负责接待外客的人翘着腿问他。
“一个叫付声的男人,几个月前刚刚进来。”
接待翻了翻簿子。“哦,他啊,那个家伙的案子现在还没审呢!你不是他律师,照理说见不到人。”
萧候不是傻瓜,当即递上一包烟。上等的软中华,里面还塞了一些红票。接待接过来,裂开嘴笑了笑。
“十分钟啊!不能多待。”
于是萧候就如愿见到了他想见的那个人。
即使是隔着一层玻璃,他依旧能够看出付声的消瘦。衣服在他身上,就像是穿在骷髅身上一样。脸颊瘦的凹进去,还泛着不正常的白。手放在身后,不受控制地一颤一颤。
这是吸毒人的典型特征,他们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看着这样的付声,原本心里再恨他,萧候此时也不免有些兔死狐悲之感。付声的那双手,怕是再也弹不了吉他了。他不知说是松了口气,还是遗憾。
“我来看看你。”萧候道:“看看你过得怎么样。”
付声没有抬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他半边脸。
看着原来趾高气扬的人如今落得这幅模样,萧候叹道:“要不是你以前太过孤高,怎么会沦落到今天。”
“与你有关吗?”
萧候一顿,抬头。只见那双他痛恨了无数次的黑眸,依旧是冷冷地看着自己,不把自己放在眼中。
付声说:“我过的怎样,和你无关。”
“你!”萧候气急。“你这是什么口气?付声,你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天才吉他手?别忘记你早已经身陷囹圄,一文不值!现在谁还记得你?歌迷,还是你的队友?我告诉你,你以前的那些队友恐怕一个都不记得你了,他们过得好着呢!在美国混得顺风顺水,谁会想起你这个废物!”
付声的眼睛亮了亮。
“谁?”
“什、什么?”
“在国外的那个。”
似乎是想要借此来多打击付声,萧候冷冷道:“还能是谁?当然是你当年照顾的那个小鬼,严欢是吧?现在人家在国外有不少人捧着,不知道有多少出色的乐手与他合作。你以为他还会记得你这个小人物?”
他见付声不出声,得意地继续道:“要我说,像那样的小鬼也就是运气好。要真是在国内混,怎么死的他都不知道,就只能去国外骗一骗图新鲜的外国佬。那种……”
“萧候。”付声突然开口了,声音冷冷淡淡。“知道我为什么一直瞧不起你?”
萧候顿住,错愕地看着他。
“你总是嫉妒别人,不顾一切地磨灭其他人的成就。”付声看着他,道:“其实,你自己比谁都明白。正因为你一点才华都没有,才会嫉妒比你出色的人。”
“付声!”萧候涨红了脸,恨不得敲碎玻璃过去揍人。
“时间到了。”
却在此时,看守的人过来要将付声带回监所。
“付声!”萧候不甘心地吼着。“我哪怕再没用也比你好!比你这个困在监狱里,连吉他都弹不了的废物好!”
一直无动于衷的付声,却在他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后,跟着看守走回看押的住所。
萧候气愤不已,狠狠地踢了下桌子,才离开看守所。
八月初,正是国内下半年的音乐节开始筹备的时候。
蓝翔和赞助方的人商量了一上午,有些疲惫地出来松口气。他揉着太阳穴试图缓解一下头疼,最终发现毫无用处,起身准备去自动售货机那里买罐咖啡来解疲。蓝翔摸了摸裤兜,悲剧地发现竟然没有带钱!
最后他只能恼恨地瞪着自动售货机,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就在他放弃准备回屋时,却听到身后一阵轻笑。
“怎么,翔哥还准备踢它一脚不成?”
这个熟悉的声音,蓝翔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带着墨镜的高挑青年正站在他身后,一身干练时尚的装扮,将他托得十分醒目。而最令人注目的,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仿佛无人可挡,随时随地都可以吸引千万人的视线。
“你是……”蓝翔惊喜道:“严欢!你回来了!”
严欢摘下墨镜,冲蓝翔笑出酒窝。这一笑,刚才那个冷酷帅就又变回了当年的邻家小少年。
“我回来了,翔哥。”
“来来来,坐坐坐。”蓝翔将严欢拉到一边椅子上坐下。“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刚回。”严欢道:“暂时保密,还没有对外公布。”
“你小子。”蓝翔笑道:“还保密……你该不会是,回来参加音乐节的!?”
“我是要参加音乐节。”严欢露齿一笑。“不过,却不是国内的。”
蓝翔一顿,须臾,他只听见严欢道:
“我受到邀请参加国外的一场音乐节,今年八月正好是它的第四届,也是四五十周年纪念。”
蓝翔咽了口口水,隐约有些预感。“你说的不会是……”
“今年举办第四届,时隔十五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受到了演出邀请。”严欢收敛了笑意,严肃道:“正是为此,我才回来找他们。”他说:“我要带悼亡者所有人一起,站到伍德斯托克的舞台上。”
“……”
“翔哥?”
“刚才我好像有点耳鸣,”蓝翔道:“我没听清,你能再说一遍吗?”
“我说,我受邀请参加今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伍德斯托克?”
“恩。”
“那个连披头士都没有参加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恩。”
“那个每隔几十年才偶尔举办一次,被称为传奇,名留青史的伍德斯托克?”
“好像……是。”
“那个让无数摇滚大腕扼腕,让无数后背奉为传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严欢挠了挠脑袋。“原来它还有这么多名号啊。”
蓝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看着他。“这可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标志着摇滚里程碑的传说!每次有几十万人到场的巨型音乐节!上次举办还是在上个世纪末,半个世纪多只有三次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严欢,你没有在跟我开玩笑?”
严欢正色道:“需要我给你看一下合约书吗?翔哥?”
“不,不用了。”蓝翔颤颤巍巍,摇了摇手,又坐下。“它今年要召开第四届,为什么外面一直没有消息?”
“我想要等到明天才会开始正式宣传。”严欢道:“之前因为场地没有商量下来,一直是在做准备工作。”
“什么时候开始?”
“八月中旬吧。”
“那就只有半个月时间了。”蓝翔皱眉道:“在这半个月,你要找齐原悼亡者的队员,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严欢说:“如果不是和他们一起去,我宁愿不去。”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蓝翔瞪眼看他。“那可是伍德斯托克!”
“我知道,所以我才回来。”严欢看向蓝翔。“离开的时候你们不告诉我原因,因为那时候我还什么都做不到。现在我回来了,我要带着付声和阳光一起去,我一定要找到他们。”
蓝翔看着他,几年过去,严欢变得成熟许多,但是唯一没有变的是他那份自始至终的执着。许久,他轻叹一口气。
“好吧,我会帮助你找到阳光。”
“还有付声。”
“……”
“付声呢!”严欢见他沉默,敏锐地察觉到一丝不对劲。“我愿意等他!你告诉我他在哪里?”
蓝翔被逼急了,忍不住吼道:“等等等!你等得及吗?只有半个时间你要去哪找他!难道要为了一个不知道去了哪的人,白白浪费这可能是一生唯一一次的机会!”
严欢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不知道去了哪?他不是在看守所吗?”
“他……”蓝翔苦笑。“我实话跟你说吧,现在没有人知道付声在哪。”
“告诉我原因。”
“将近一个月前,付声被无罪释放,具体过程我不清楚,只知道他大概是替警察做了暗线,帮助收集了刘正贩毒集团的罪证。但是,从那天开始就谁也找不到他。”蓝翔说:“无论是刘正的手下,还是我们的人,没有一个能找到他。”
蓝翔苦涩道:“付声他……失踪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了不虐的……哎呀,再虐一会会嘛,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q(s3t)r
三千大章!
☆、找寻
树上的知了声声叫着,令人心浮气躁。
阳光刚刚出门接了个快递,回来就看到同屋的舍友带着一身臭汗,瘫倒在简易钢床上!
“啊,你回来了。”
这人翻了个身,恹恹地抬起手,算是和他打了个招呼。
“我实在是太累了,借你的床躺一会啊。”
阳光放下包裹,上去拽着他往旁边一扔。
“躺自己的床上去。”
“喂喂喂,你还有没有点同情心啊!”被他扔到一边的舍友哀嚎道:“大热天的,我好不容易跑完活回来,你就不能体谅体谅我?非要折腾地我爬到上铺去吗?”
“可以,躺一分钟十块钱。”
“没人性,财迷!丧心病狂!”
“谢谢。”
阳光掀起床单扔到对方头上。“床单被你的汗弄湿了,去帮我洗。”
“……”
舍友已经对他无语了,只能认命地捡起床单。
“阳光,不是我说你,你说说你这么刻薄,怎么能交到朋友?”他说着,瞥到阳光新买的包裹。“哎,这还是航空快递?你哪来那么多钱买国外的东西?”
阳光还没来得及阻止,快递就已经被他抢了过去。
“哼哼,一定是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好玩意大家一起拿出来分享嘛!”舍友忙不迭地拆开包装,在除去层层的垫物后,到手里的竟然是一张薄薄的cd。
“给我!”阳光隐约有些怒意,一把抢了回来。
“你这是……你特地买的航空件,竟然只为了一张cd”舍友瞠目结舌。“阳光,不要告诉我,你前几个月省吃节用,就是为了买这么个没用的玩意。”
“这是我的事。”阳光一脚踹开他。“洗你的床单去。”
舍友被他踢了一脚,揉了揉屁股,突然觉得不对。“哎,我怎么觉得,刚才cd封面上的那个人有些眼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阳光把他的话当做耳边风,不打算理会。可是舍友却是一拍大腿,兴奋道:“给我看看,再让我看一眼!嘿,阳光,我真见过这小子!就在今天上午,你出门的时候,这人还来找过你呢!”
正在收拾快递包装的阳光一僵,缓缓转过身来。“你说什么?”
nn,却在此时,敲门声响起。
“有人吗?”
一个阳光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我来找阳光。”
门没有关严,就在阳光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的时候,有人推门而进。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面容,阳光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严欢?”
严欢一笑,望着两年未见的伙伴。
“好久不见。”
两年岁月匆匆而逝,物是人非。严欢看着晒黑了又消瘦许多的阳光,脑中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贝斯手给自己弹奏的那曲钢琴曲,以及他最后离开时的背影。严欢吸了吸鼻子,突然只觉得喉头有些哽咽。
“我来接你了。”
他说:“和我一起重组悼亡者吧,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 半更,下半章见付声。有要事去外地一天,回来继续!
☆、毒
作者有话要说:
听伴奏,风味佳。
下着雨,雨点从窗口飘进,像一个无处不钻的小人,打湿地板、桌面,沾染了屋内几乎所有的事物。
屋里唯一不会被雨水淋到的角落,有一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已经有数个小时。细雨飘到他的眉眼上,闭着的眼睛微微颤了颤,没有睁开。
雷雨渐大,屋外的雨水倾盆一样浇落进来,让地板变成一片汪洋。然而这个人似乎并不想去关上窗户,或者说,他不能动弹。从心底蔓延出来的疼痛正像毒虫一样啃噬着他的身体,他的神经、他的每一寸皮肤,都在这种痛苦之下微微抽搐。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疼,它不嚣张,不明显,却像是一只恶鬼慢慢侵蚀人体,让整个人从内到外地腐坏。
椅子上的男人紧紧闭着眼,没有吭声,疼痛却从身体的每一处表现了出来。实在忍无可忍时,他的眉头会微微皱起,双手握拳,青筋外露,似乎要与某个无形的敌人战斗。然而他十分清楚,这个敌人并不是其他人,而正是自己。
这是毒瘾。
犹如魔鬼的诱惑,一旦沾染了,别想能轻易地摆脱。
这个人也会是如此吗?
雨一滴滴地下着,时间也一分一秒地走过。
然而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移动一下,单单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魔鬼进行一场残酷的拉力赛。汗水逐渐浸湿了他的后背,双手忍不住颤抖。当他试着去拿一杯开水时,水杯从手中掉落,砰地摔碎一地。
一直沉默忍耐的男人,看见这一幕竟突然发起怒来
恋耽美
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前奏已经结束,主唱轻轻凑近话筒。
“wheis of trouble
当我发现自己陷在泥泽中时
mother mary es to
圣母玛丽来到我的身旁
speakg words of wisdo,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低压磁性的嗓音,娓娓唱来。
“andy hour of darkness
当我在黑暗中彷徨时
&andg rightfront of
她站在那里,面对着我
speakg words of wisdo,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简单的歌词,平缓的曲调,却一下直击灵魂。本杰明木木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 be
顺其自然,让一切去吧,因为这就是生活。
不需因为生活的苦难而嗟叹,
不用因为青春的逝去而苦恼,
让它去吧,让它离开吧。
总会有种种的原因,人们被迫分离,陷入困厄。
不要担心,不用害怕。
就让它这样吧。
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希望所在。
即使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别,即使因为岁月流逝而失去,却不妨碍我们等待希望。
“ahe night is cloudy,
在乌云密布的黑夜
&ill a light that shes on ,
仍然有一束光在我身上闪亮
&oorrow,
& be
闪亮着直到天明,
――随它去吧。”
台上的青年仍旧在歌唱,本杰明却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另一个人站在舞台最中央的模样。他又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年轻气盛,跟着痴迷的乐队流浪过一站又一战。又看到几十年后白发皑皑的自己,经受着时光无情的磨砺。
苍老的手,不复青春的容颜。
是的,一切已经不再。
就像有相聚就有离别,有出生就有死亡。这是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理,却不必太过挂怀。
& be
就这样吧。
它给你磨难,给你痛苦,夺走你的青春,让你经受无数的分离。
但它却同样给予你成长,给与你磨练,让你看到希望。
这就是生活。
短短简单的几句歌词,却让本杰明回忆起了自己的大半辈子。他想起当年第一次听这首歌时,自己还是个懵懂青年,不懂其滋味。他想起披头士最后唱这首歌时,是在伦敦的屋顶上。
狂风吹乱了他们的长发,歌声从屋顶幽幽传下,让路人驻足。他们似乎在唱着一切的离别,唱着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同时又在轻轻劝慰,别太伤心,别太难过。
生活总是这样,有分别有离去,却不意味着终结。
因为,即使是在最深的夜里,也有星星在我们头顶闪耀。
轻轻诉说:随它去吧,随它去吧,这就是生活。
那是披头士最后一次团体演奏,在伦敦古宅的屋顶,顶着咧咧寒风,唱着他们离别的歌。
路过的人驻足仰望,附近的住户有的爬上屋顶,静静地倾听着这支传奇乐队最后一次的表演。
那一年,披头士解散。
那一年,本杰明从摇滚小子做回了本本分分的农场主。
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回忆起过往的时候,然而这一刻却被一个年轻人的嗓音,轻而易举地唤醒了尘封的记忆。
“哦,这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
老人声音颤抖着,轻轻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他只能不断说着这句话,再也说不出其他。
严欢结束了最后一首的演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此时,胸中仿佛有无数情感在沸腾燃烧,最后却只凝聚成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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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也算是他唱给自己听的。
曾经在最绝望的时候,john轻轻地给他哼着这首歌。没有劝解,没有抚慰,却仿佛仅仅靠着这些旋律,将一切伤痛都淡去。
严欢轻轻地笑了,正如歌词里说说的。
即使是在最无助的夜晚,也总能等来黎明。
让一切,随风而去。
然后,开始新的征程。
“john。”
“恩?”
“我有没有说过,你真的是一个出色的乐手。”
john笑。“还用你说吗?”
当晚的演出出乎意料的成功,这一晚临时演出的效果,就是第二天在酒吧正式表演时,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听众。比起预想中,这是一个从未预料到的好的开始。
“记得下次再来。”离开时,旅店老板拍着严欢的肩膀,大胡子一抖一抖。“你们非常棒,真的!”
严欢笑了。这些老外的情感表达总是很直接,无论是厌恶还是喜欢,都一目了然。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老板问。
“全美……”严欢顿了顿,重新道:“全世界!”
他说:“我要带着我的伙伴,去全世界的舞台演唱。”
☆、酝酿
七月的太阳毫不留情,毒辣地啃噬着每个人的皮肤。
一个多月下来,严欢晒黑了一倍,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不过倒是双目熠熠,显得精神许多。以前也许有人还会把他当做小毛孩,然而现在看到他的人,都会觉得这真是一个精神的小伙子。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着,大半天也不会看到一个人。除了偶尔一瞥而逝的野生动物,这整个北部高速上就只有他们一行人。本来北美就是地广人稀,会在大热天出来赶路的人就更少了,他们行走了半天遇不上一个人也很正常。
严欢看了下日期,七月十四号,离他们出来巡演已经整整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内,严欢从美国小镇来到大都市,又从大都市驶向另一个小镇,他们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开着一辆破房车在这路上颠簸。
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这一个多月来,就是这一行人在北美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风。
一开始,谁都没有想到声势会这么浩大。
他们本来只把这个当做是一次牛刀小试的巡演,并不希望能获得太多的成就,然而一站站走下来,名气却在不知不觉间酝酿开来。现在大半个美国摇滚界,都知道有这么一伙摇滚乐手正在路上。
严欢想,只是有些可惜,现在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少了最关键的那两个。不过,也正是为此,他才要这么努力拼搏。
“唔……”
车子一个趔趄,将向宽晃醒。
“到了?”
睡得有些迷糊的鼓手问。
“没有。”严欢好笑地看着他。“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到那边就是下午了。”
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北美的一个工业小城,也是摇滚的发源地之一,算是巡演路上比较重要的一站。
向宽打了个哈欠。“那我再睡会,到了喊我啊。”
严欢只能无奈地看着他继续睡,而他自己则是看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下午三点,太阳最毒的时间,他们终于抵达了市区中心。随着房车缓缓驶进城区,严欢敏感地发现,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回事?”
他看着空荡荡的马路,几乎没有几个人影。
“就算是大夏天,也不至于外出的人这么少吧?”严欢问:“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他问的是前面两个本土的摇滚乐手,其中一个人摇了摇头,有些困惑道:“不是啊。”
向宽睡醒了。“难不成都过鬼节去了?不对,是七月半啊,而且是农历。”
严欢白了一眼他,不想理睬这个睡迷糊的家伙。
一行人对于这个出气寂静的城市,都感觉有些不对头。然而,随着车逐渐驶近目标地,他们总算是觉察出滋味来了。越是接近演出地,人就越多。再仔细看,路边挂着一些宣传横幅,似乎是和演出有关。这一切都让他们越来越摸不着头脑。
直到抵达了演出地,严欢他们张大嘴,看着面前那个高高搭起的舞台。还有舞台外围的草地上,一顶顶显然是刚刚搭起来的小帐篷,最外围则是听着许多私家车。看一些牌照,有些车还是南部开过来的!
严欢一行人张着下巴下车,这才终于在接待人员的口中,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哦,天,难道这几天你们都没有上网吗?”负责接待的人怜悯地看着他们。
“什、什么意思?”严欢结巴了。
接待员掏出平板,点开某个视频网页给他们看。严欢首先看到的是那个视频令人吃惊的播放量,随即才注意到这个视频的内容――这竟然是他们的巡演演出!
接待员解释道:“一周以前,网上就陆陆续续地传出了一些你们的演出视频。一开始还只有几个人关注,后来却越来越受欢迎!”
从他接下来的话中,严欢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一切,都源于他们有了一个狂热的粉丝!
这个粉丝一路跟着严欢他们的踪迹,从开始的几站一直追到最近几站,而且每一次演出都必然会拍下他们的视频。最后整理下来,上传到网站上。如果只是普通的演出视频,或许不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可关键在于发布这个视频的家伙,他不是一般人!
视频的发布者是几大门户网站的老牌会员,也就是国内所说的大神,不仅如此,听说他还是某个摇滚俱乐部的元老级人物,发动了俱乐部几乎所有的成员帮他转载、宣传,短短几天,严欢他们的演出视频就在各网站上获得了令人吃惊的播放量。
发布者还为这一系列视频取了个夺人眼球的名字――摇滚巡礼!新一代传奇!
自从视频火了之后,严欢他们的巡演也就火了。打听到他们下一站巡演地的人们,有闲有空有兴趣的,都纷纷组织起自驾游,准备亲自前往目睹他们的巡礼风范。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小城上有这么多人聚集在他们的演出地附近的原因了。
“不、不、不、不会这么轰动吧。”向宽听完,说话都结巴了。“是哪位高人,这么给我们捧场?”
“哈哈哈,是我。”
说曹操,曹操到。就在说话间,这位传说中一手打造出如此声势的狂热粉丝,出现在他们面前。
严欢等人回头一看,眼睛都要瞪出眼眶了。这个传说中的狂热粉,竟然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
本杰明呵呵笑着,走近这帮小伙子,尤其是在看到严欢时更是眼前一亮。
“不要辜负我的期待啊!”他笑道:“真的是,从上个世纪以来,我就没有做过这么疯狂的事情了。你们可要好好演出,不要让外面的那些年轻人失望。”
本杰明见严欢还在愣神,又笑眯眯地丢下一个大消息。“对了,听说这次还有附近的电视台买下了你们演出的直播权。这下可更要好好表现了,小伙子们!”
“大、大、大爷……”向宽哭笑不得。“您太抬举我们了吧。”
“年轻人!”本杰明皱眉。“没有一些干劲,怎么能闯出一片天地?”
“可是这也太突然了。”
“老先生。”一直沉默的严欢,此时突然开口。“您为什么要帮我们做这么多宣传?”
“为什么?”本杰明吹胡子瞪眼道:“难道我还能图你们什么好处吗?我只不过,不想有才华的年轻人被埋没了!好的歌就应该让所有人都听见才对!怎么,难道你害怕了?”
严欢笑了笑。
“你刚才说有电台直播?”
“是又怎么着?”
“可以让全世界都看见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没想到严欢竟然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半晌,本杰明放声大笑。“全世界!你小子野心真不小。”他哈哈笑着。
“可惜,这次只是一个地方电视台的直播。”本杰明看向严欢,狡黠一笑。“如果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名字,那就得看你能不能抓住这次的机会了。”
严欢看着他,真心地笑了。
“我会的。”
当晚,严欢带着向宽,第一次踏上了真正的大舞台。
电视台的摄像机,台下数千的观众,露天的豪华音响,所有的一切都在等待着他献上最完美的演出!
我会做到的!严欢在心里道,从今天开始让世界知道知道我们的名字。
所以,付声,你给我乖乖等着。
我要带着一切荣誉,回去接你。
舞台灯光骤亮!乐声响起。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晚,属于严欢,属于悼亡者的传奇,终于开始。
向世界呐喊!
我们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快到高潮了!
还有十章完结了,买定离手啊,买定离手。
☆、回国
七月末,夏天带着炎炎的热气,隐藏在七月的尾巴里。
滨海市,难得的一阵暴雨,给闷热了两个月的市民们带来一阵阵舒爽。
萧候刚刚结束了一场演出,夜鹰乐队从外地归来,还没有来得落脚休息,他就对经纪人提出要出门一趟。
“去哪?”
萧候笑笑。“去看一个老朋友。”
驾车开了三个小时,他才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你要找哪个?”
负责接待外客的人翘着腿问他。
“一个叫付声的男人,几个月前刚刚进来。”
接待翻了翻簿子。“哦,他啊,那个家伙的案子现在还没审呢!你不是他律师,照理说见不到人。”
萧候不是傻瓜,当即递上一包烟。上等的软中华,里面还塞了一些红票。接待接过来,裂开嘴笑了笑。
“十分钟啊!不能多待。”
于是萧候就如愿见到了他想见的那个人。
即使是隔着一层玻璃,他依旧能够看出付声的消瘦。衣服在他身上,就像是穿在骷髅身上一样。脸颊瘦的凹进去,还泛着不正常的白。手放在身后,不受控制地一颤一颤。
这是吸毒人的典型特征,他们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看着这样的付声,原本心里再恨他,萧候此时也不免有些兔死狐悲之感。付声的那双手,怕是再也弹不了吉他了。他不知说是松了口气,还是遗憾。
“我来看看你。”萧候道:“看看你过得怎么样。”
付声没有抬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他半边脸。
看着原来趾高气扬的人如今落得这幅模样,萧候叹道:“要不是你以前太过孤高,怎么会沦落到今天。”
“与你有关吗?”
萧候一顿,抬头。只见那双他痛恨了无数次的黑眸,依旧是冷冷地看着自己,不把自己放在眼中。
付声说:“我过的怎样,和你无关。”
“你!”萧候气急。“你这是什么口气?付声,你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天才吉他手?别忘记你早已经身陷囹圄,一文不值!现在谁还记得你?歌迷,还是你的队友?我告诉你,你以前的那些队友恐怕一个都不记得你了,他们过得好着呢!在美国混得顺风顺水,谁会想起你这个废物!”
付声的眼睛亮了亮。
“谁?”
“什、什么?”
“在国外的那个。”
似乎是想要借此来多打击付声,萧候冷冷道:“还能是谁?当然是你当年照顾的那个小鬼,严欢是吧?现在人家在国外有不少人捧着,不知道有多少出色的乐手与他合作。你以为他还会记得你这个小人物?”
他见付声不出声,得意地继续道:“要我说,像那样的小鬼也就是运气好。要真是在国内混,怎么死的他都不知道,就只能去国外骗一骗图新鲜的外国佬。那种……”
“萧候。”付声突然开口了,声音冷冷淡淡。“知道我为什么一直瞧不起你?”
萧候顿住,错愕地看着他。
“你总是嫉妒别人,不顾一切地磨灭其他人的成就。”付声看着他,道:“其实,你自己比谁都明白。正因为你一点才华都没有,才会嫉妒比你出色的人。”
“付声!”萧候涨红了脸,恨不得敲碎玻璃过去揍人。
“时间到了。”
却在此时,看守的人过来要将付声带回监所。
“付声!”萧候不甘心地吼着。“我哪怕再没用也比你好!比你这个困在监狱里,连吉他都弹不了的废物好!”
一直无动于衷的付声,却在他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后,跟着看守走回看押的住所。
萧候气愤不已,狠狠地踢了下桌子,才离开看守所。
八月初,正是国内下半年的音乐节开始筹备的时候。
蓝翔和赞助方的人商量了一上午,有些疲惫地出来松口气。他揉着太阳穴试图缓解一下头疼,最终发现毫无用处,起身准备去自动售货机那里买罐咖啡来解疲。蓝翔摸了摸裤兜,悲剧地发现竟然没有带钱!
最后他只能恼恨地瞪着自动售货机,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就在他放弃准备回屋时,却听到身后一阵轻笑。
“怎么,翔哥还准备踢它一脚不成?”
这个熟悉的声音,蓝翔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带着墨镜的高挑青年正站在他身后,一身干练时尚的装扮,将他托得十分醒目。而最令人注目的,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仿佛无人可挡,随时随地都可以吸引千万人的视线。
“你是……”蓝翔惊喜道:“严欢!你回来了!”
严欢摘下墨镜,冲蓝翔笑出酒窝。这一笑,刚才那个冷酷帅就又变回了当年的邻家小少年。
“我回来了,翔哥。”
“来来来,坐坐坐。”蓝翔将严欢拉到一边椅子上坐下。“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刚回。”严欢道:“暂时保密,还没有对外公布。”
“你小子。”蓝翔笑道:“还保密……你该不会是,回来参加音乐节的!?”
“我是要参加音乐节。”严欢露齿一笑。“不过,却不是国内的。”
蓝翔一顿,须臾,他只听见严欢道:
“我受到邀请参加国外的一场音乐节,今年八月正好是它的第四届,也是四五十周年纪念。”
蓝翔咽了口口水,隐约有些预感。“你说的不会是……”
“今年举办第四届,时隔十五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受到了演出邀请。”严欢收敛了笑意,严肃道:“正是为此,我才回来找他们。”他说:“我要带悼亡者所有人一起,站到伍德斯托克的舞台上。”
“……”
“翔哥?”
“刚才我好像有点耳鸣,”蓝翔道:“我没听清,你能再说一遍吗?”
“我说,我受邀请参加今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伍德斯托克?”
“恩。”
“那个连披头士都没有参加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恩。”
“那个每隔几十年才偶尔举办一次,被称为传奇,名留青史的伍德斯托克?”
“好像……是。”
“那个让无数摇滚大腕扼腕,让无数后背奉为传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严欢挠了挠脑袋。“原来它还有这么多名号啊。”
蓝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看着他。“这可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标志着摇滚里程碑的传说!每次有几十万人到场的巨型音乐节!上次举办还是在上个世纪末,半个世纪多只有三次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严欢,你没有在跟我开玩笑?”
严欢正色道:“需要我给你看一下合约书吗?翔哥?”
“不,不用了。”蓝翔颤颤巍巍,摇了摇手,又坐下。“它今年要召开第四届,为什么外面一直没有消息?”
“我想要等到明天才会开始正式宣传。”严欢道:“之前因为场地没有商量下来,一直是在做准备工作。”
“什么时候开始?”
“八月中旬吧。”
“那就只有半个月时间了。”蓝翔皱眉道:“在这半个月,你要找齐原悼亡者的队员,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严欢说:“如果不是和他们一起去,我宁愿不去。”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蓝翔瞪眼看他。“那可是伍德斯托克!”
“我知道,所以我才回来。”严欢看向蓝翔。“离开的时候你们不告诉我原因,因为那时候我还什么都做不到。现在我回来了,我要带着付声和阳光一起去,我一定要找到他们。”
蓝翔看着他,几年过去,严欢变得成熟许多,但是唯一没有变的是他那份自始至终的执着。许久,他轻叹一口气。
“好吧,我会帮助你找到阳光。”
“还有付声。”
“……”
“付声呢!”严欢见他沉默,敏锐地察觉到一丝不对劲。“我愿意等他!你告诉我他在哪里?”
蓝翔被逼急了,忍不住吼道:“等等等!你等得及吗?只有半个时间你要去哪找他!难道要为了一个不知道去了哪的人,白白浪费这可能是一生唯一一次的机会!”
严欢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不知道去了哪?他不是在看守所吗?”
“他……”蓝翔苦笑。“我实话跟你说吧,现在没有人知道付声在哪。”
“告诉我原因。”
“将近一个月前,付声被无罪释放,具体过程我不清楚,只知道他大概是替警察做了暗线,帮助收集了刘正贩毒集团的罪证。但是,从那天开始就谁也找不到他。”蓝翔说:“无论是刘正的手下,还是我们的人,没有一个能找到他。”
蓝翔苦涩道:“付声他……失踪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了不虐的……哎呀,再虐一会会嘛,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q(s3t)r
三千大章!
☆、找寻
树上的知了声声叫着,令人心浮气躁。
阳光刚刚出门接了个快递,回来就看到同屋的舍友带着一身臭汗,瘫倒在简易钢床上!
“啊,你回来了。”
这人翻了个身,恹恹地抬起手,算是和他打了个招呼。
“我实在是太累了,借你的床躺一会啊。”
阳光放下包裹,上去拽着他往旁边一扔。
“躺自己的床上去。”
“喂喂喂,你还有没有点同情心啊!”被他扔到一边的舍友哀嚎道:“大热天的,我好不容易跑完活回来,你就不能体谅体谅我?非要折腾地我爬到上铺去吗?”
“可以,躺一分钟十块钱。”
“没人性,财迷!丧心病狂!”
“谢谢。”
阳光掀起床单扔到对方头上。“床单被你的汗弄湿了,去帮我洗。”
“……”
舍友已经对他无语了,只能认命地捡起床单。
“阳光,不是我说你,你说说你这么刻薄,怎么能交到朋友?”他说着,瞥到阳光新买的包裹。“哎,这还是航空快递?你哪来那么多钱买国外的东西?”
阳光还没来得及阻止,快递就已经被他抢了过去。
“哼哼,一定是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好玩意大家一起拿出来分享嘛!”舍友忙不迭地拆开包装,在除去层层的垫物后,到手里的竟然是一张薄薄的cd。
“给我!”阳光隐约有些怒意,一把抢了回来。
“你这是……你特地买的航空件,竟然只为了一张cd”舍友瞠目结舌。“阳光,不要告诉我,你前几个月省吃节用,就是为了买这么个没用的玩意。”
“这是我的事。”阳光一脚踹开他。“洗你的床单去。”
舍友被他踢了一脚,揉了揉屁股,突然觉得不对。“哎,我怎么觉得,刚才cd封面上的那个人有些眼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阳光把他的话当做耳边风,不打算理会。可是舍友却是一拍大腿,兴奋道:“给我看看,再让我看一眼!嘿,阳光,我真见过这小子!就在今天上午,你出门的时候,这人还来找过你呢!”
正在收拾快递包装的阳光一僵,缓缓转过身来。“你说什么?”
nn,却在此时,敲门声响起。
“有人吗?”
一个阳光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我来找阳光。”
门没有关严,就在阳光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的时候,有人推门而进。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面容,阳光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严欢?”
严欢一笑,望着两年未见的伙伴。
“好久不见。”
两年岁月匆匆而逝,物是人非。严欢看着晒黑了又消瘦许多的阳光,脑中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贝斯手给自己弹奏的那曲钢琴曲,以及他最后离开时的背影。严欢吸了吸鼻子,突然只觉得喉头有些哽咽。
“我来接你了。”
他说:“和我一起重组悼亡者吧,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 半更,下半章见付声。有要事去外地一天,回来继续!
☆、毒
作者有话要说:
听伴奏,风味佳。
下着雨,雨点从窗口飘进,像一个无处不钻的小人,打湿地板、桌面,沾染了屋内几乎所有的事物。
屋里唯一不会被雨水淋到的角落,有一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已经有数个小时。细雨飘到他的眉眼上,闭着的眼睛微微颤了颤,没有睁开。
雷雨渐大,屋外的雨水倾盆一样浇落进来,让地板变成一片汪洋。然而这个人似乎并不想去关上窗户,或者说,他不能动弹。从心底蔓延出来的疼痛正像毒虫一样啃噬着他的身体,他的神经、他的每一寸皮肤,都在这种痛苦之下微微抽搐。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疼,它不嚣张,不明显,却像是一只恶鬼慢慢侵蚀人体,让整个人从内到外地腐坏。
椅子上的男人紧紧闭着眼,没有吭声,疼痛却从身体的每一处表现了出来。实在忍无可忍时,他的眉头会微微皱起,双手握拳,青筋外露,似乎要与某个无形的敌人战斗。然而他十分清楚,这个敌人并不是其他人,而正是自己。
这是毒瘾。
犹如魔鬼的诱惑,一旦沾染了,别想能轻易地摆脱。
这个人也会是如此吗?
雨一滴滴地下着,时间也一分一秒地走过。
然而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移动一下,单单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魔鬼进行一场残酷的拉力赛。汗水逐渐浸湿了他的后背,双手忍不住颤抖。当他试着去拿一杯开水时,水杯从手中掉落,砰地摔碎一地。
一直沉默忍耐的男人,看见这一幕竟突然发起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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