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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透明的大厅玻璃照了进来,打在身上给人度了一层浅金色的光晕,像是金色大舞台上的特殊光幕。
严欢看着,回头对付声道:“看看老天都给我们布置的出场光效,最好的!”自从付声回来后,他的心情就一直高涨,看什么都顺眼。
付声看着他,无奈地笑了笑。
“是的。”他握紧了与严欢交握的手,心想,最好的在自己手里。
两人相视一笑,抬脚就要踏出机场。
“嘿,等一等,等等我!”
一个人喘着气跑了过来,含住了他们。严欢回头一看,竟然是刚才的那个安检员。
“总算找到你们了!”这个看起来像是临时翘班的安检员喘着气对两人道:“你们刚才说的话,都是真的吗?你们俩真的要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表演吗?”
付声脸色暗了下来。自从出了刘正的事情以后,他对陌生人就更加防备。平时对着严欢还能笑几下,在生人面前可是连嘴角都不会抬高几分。此时,看着这个打扰了他与严欢相处时间的人,付声冷道:“和你有关吗?”
安检员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冒昧,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
“抱、抱歉,我只是太激动了。你要知道,自从第四届音乐节举办消息放出来后,大家都疯狂了!我只是想如果你们真的是表演的乐队,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严欢扑哧一笑。“即使你根本就不认识我们是谁?”
安检员不在意地挥了挥手。“那有什么,等音乐节过后,全世界都会知道你们是谁!好了,现在让我们来谈签名的事吧。请相信我诚恳的……”
最后实在是耐不住他磨人的功夫,严欢只能拿着对方递出的笔,在纸上签了名字。他写的是悼亡者的名字,想了想,又对这个安检员道:“这可能是全世界第一份签名,你可要收好了。”
安检员张着嘴巴,显然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离开时,严欢想起对方震惊狂喜的表情,嗨是忍不住笑。付声瞥了他一眼。“很好玩?”
“好玩,但我也没有骗他。”严欢笑说:“这的确是乐队重组后签出去的第一份签名,很有纪念意义嘛。”说着,又对付声挤眉弄眼。“要不我也给你签一份?”
付声发现,自从自己不再对这个小子摆脸色后,他是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了。以前看见自己冷着脸还会有几分害怕,现在不上赶着过来蹭就算好了。付声想,自己是不是有必要重整一下大家长的威严?想想又算了,其实严欢主动蹭过来,他也挺满意的。
出了机场后,到目的地还有几小时的车程,两人为了节省时间就直接找了辆的士。用严欢的话来说,反正是举办方报销,不用白不用。他在美国的头一年实在是穷怕了苦累了,现在就想着法占人家美国佬的便宜。付声对此不发表意见。
晚上九点多,的士从高速上下来,开始向小镇驶去。这时候音乐节举办地附近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一路上他们看到的车,十辆车中有八辆都是和他们同一个目的地。
的士司机是个中年大叔,而且还是祖传开的士。
他说:“这场面已经好几十年没有啦。”
司机大叔一开口,就停不下来,一直唠叨着。
“几十年前,六十年代末吧,这里还只是个小镇。当时镇上有个农场主,对,就是他把场地借给了举办方,这才有了1969年第一次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当时摇滚歌手和嬉皮士们的名声可不好,为了这件事附近的居民不知道来找他抗议好多次。要不是农场主顶得住压力,恐怕后来就没有伍德斯托克了!哈哈,忘记跟你们说,这位农场主是我叔叔的表姐的外公。”司机话音里带着一丝淡淡的自豪与炫耀。
虽然严欢不知道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有什么好炫耀的,但是他也能理解当地人对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特殊感情。
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举办地,只是纽约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在1969年以前,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在意这个小镇,但是在那年八月以后,这个小镇红遍了全世界。
四十万嬉皮士聚集在此,创造了为期三天的狂欢。为了抗议越战呼唤和平,他们提出“□□不作战”的口号。三天时间内,这帮年轻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们不是垮掉的一代,不是毫无大脑的叛逆青年。四十万人聚集在一个小小的农场,竟然没有发生任何流血和斗殴事件。唯二的两例死亡,一个是因为意外事故,还有一个……呃,是吸毒过多致死。
摇滚青年和毒品,从来就是两个互不分割的词汇。严欢想到此,瞥了眼身边的付声,心想,也许经此一遭,付声能更加体会到当年那些前辈们的感悟?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毒品迫害嘛。
可是下一秒,他立马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去去去,想什么呢,毒品这种玩意儿,还是别碰的好!
大叔还在夸夸其谈,一路上为两个来自中国的摇滚乐手,栩栩如生地描绘出当年的盛况。
“你们知道吗?本来音乐节是卖门票的,可是后来人实在太多了,而且许多人提早到场,舞台都没布置好,举办方只好不收门票了!哈哈,可是谁知道这样引来了更多人。”
“当年到纽约州伯特利的高速上,都堵满了车,到后来政府不得不下令封堵高速,禁止人们继续前往音乐节。听说,当时有一百万人被堵在高速公路上,而抵达现场的四十多万人也远远超过了预计。”
“那时候大家都在关心和越南打仗的事情,谁会想到有一帮不服管教的小伙子大老远跑过来参加摇滚音乐节。这么一搞,招兵处的那帮官员们不知道少招了多少大兵!全美的青年,心思都在这里啦!还有,听说后来当地的政府官员,还因为这事被拉下台,嘿,你说他倒霉不倒霉。”
随着他的描述,严欢在心里勾勒出一个画面。
在二战结束后,刚刚和平了二十多年的那个年代。二战末期长大的青年们,被主流媒体斥责为不思进取、不会吃苦,生来就享福的垮掉的一代。然而,就是这样一群被认为毫无用处的青年,用他们的热情撑起了一个音乐史上的奇迹。
在那之前,从来没有哪个音乐节有这么大的影响力,震撼世界地喊:不要战争,要爱与和平!虽然“做/爱不作战”的宣言有点大胆和超前,但是却赤/裸裸地将年轻人们的感情呈现在世人面前。
这就是伍德斯托克,铭刻了摇滚的灵魂,深深地融入所有摇滚乐手的血脉之中。
在1969年之后,每隔十几年或者几十年,都有人陆陆续续地重办了几次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但是所取得到效果都远远比不上最初的那次。1969注定是个神话,不能被超越,也不能被模仿。
这一次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依旧是对第一届的致敬,时隔二十年再次举办,在全世界都掀起了巨大的浪潮。打个比方,相当于教徒心中的圣地,伍德斯托克就是摇滚迷心中的圣域。
“到了。”
司机将车停了下来,回头看向两人。
“祝你们的摇滚之旅一路顺利,小伙子们。”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们,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最近的风声了。
现在无论言情还是【纯爱】(哎呦,别扭)都不能有脖子以下的亲密描写哈,所以小欢和付声只能亲亲了。么么哒q(s3t)r
最后四章,还是五章?
想想,日更算了。
要记得每天来刷哦!
ps:感谢风竟鸢亲爱的地雷q(s3t)r
☆、伍德斯托克(二)
严欢和付声小心翼翼地护着吉他,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
此时,已是当地时间晚上十点,照理来说人们早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可是在农场外围,却有一大群的年轻人聚集在附近。这帮青年打地铺、扎帐篷,聚在一起嘻嘻呵呵。
宿营地内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帐篷跟痘痘似的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密密麻麻,一眼看去就像是撒多了豌豆的披萨,连一块平整地儿都看不到。
严欢只是目测了一下,便觉得有些头晕。聚集在外围的最起码有数万人吧,这还只是他视野内可见的人数,整个农场周围还有许多其他宿营地,加起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这帮摇滚嬉皮士们似乎有着用不完的热情,篝火下爆发出了一阵阵的笑声。火光映照在每个人脸上,没有一张面容上不带着笑容。严欢看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站在人群外听着年轻人们的摇滚,眼中流露出怀念的神色。
他心下一动,想到了john。如果老鬼现在也在现场,是不是和那些老人一样带着一股怅然,看着又一批年轻的嬉皮士,回忆起自己的年轻时代呢?他的想法还没在脑海里转一圈,就遭到了john的无情嘲讽。
“怀念?”john道:“摇滚乐手就应该永远走在最潮流,被时代甩下是种耻辱,怀念是败者才有的情感。”
严欢无语。“是啊是啊,如果你还活着,这帮人还指不定要被你怎么折腾呢。”
话一出口,严欢就知道糟了。当着老鬼的面这么说,这不是戳人心口吗?
还好,老鬼对他的话没有什么特别反应,只是淡淡道:“世上没有如果,假设不成立。”
严欢连连点头,乖乖受教,一点都不敢再反驳,生怕什么时候再一不留神戳了老鬼的旧伤。
“发什么呆呢?”付声伸手拉了他一下。
严欢这才从脑内交流中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差点直接从一个人的身上踩过去。他连忙对人家道歉,语气诚恳,表情真挚。正准备发火的受害者看着真诚道歉的严欢,想了想还是把举起的拳头放下了。可人心里却憋屈,尼玛,差点被踩到的是我好吗!后面那黑脸大汉,你为啥还要那么凶狠地瞪着我,我才委屈好吗!
严欢浑然不知自己在付声的庇佑下,躲过了一次小纠纷。他心里还很开心地想,谁说玩摇滚的人都冲动好事,这位不就挺好说话的嘛。黑脸大汉付声将人拽了过来,带着他继续走。
“刚才想什么出神?”付声问。他很早就发现严欢有走神的毛病,和乐队的大家待在一起的时候还好,一人待着的时候经常是双目放空,望着某处念念叨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撞鬼了。
可不就是撞鬼了么!这鬼还在身上住了三年呢。严欢有些纠结,他现在最不愿意欺骗的人就是付声,可偏偏在john的这件事上,又不得不继续隐瞒。说是被鬼附身了,而且这鬼魂还是大名鼎鼎的那谁谁,想必就算是付声也会认为他是精神错乱了。
严欢不想被人当成精神病,所以他暂时还不能说,对付声的疑问只能支支吾吾地敷衍过去。可又想到每次和付声亲密接触的时候,都有个老鬼在一旁如影随形地盯着,他心里也}的慌。这事可真难办。
老鬼笑了两声,幸灾乐祸的。
而这个时候,整整在宿营地步行了快半小时的两人,总算是走到会场的正式入口了。栅栏里三层外三层,将嬉皮士们拦在外面。可就是这样还是挡不住这群人的热情,有人靠在栅栏边,冲着里面的工作人员打着呼哨,还有人使劲地往里面瞅,想试试能不能看到一两个摇滚大咖。
付声和严欢两人远远走来,老早就被这帮人给盯上了。直到他们俩走到入口处,火热的视线几乎快把两人点燃。付声对着守门的保安说了一句话,那边人群就骚动了起来。不知是谁最先行动,所有人都冲着两人挤了过来,张牙舞爪的,神情激动,看起来就像是要把两人给活吞了。
严欢下巴掉在地上,愣是被吓在原地不能动弹。危急时刻,保安机智地开了门,有人飞快地伸出手将付声和严欢两人拽了进去。砰地一声,铁栏杆又在后面阖上。严欢回头看去,看到几十个摇滚青年和十几个保安正隔着一条铁门互相对抗,挤得面红耳赤。那场面太激烈,让人不忍直视。
“万幸万幸,总归是没有被他们抓住。”拉住严欢的是向宽,鼓手庆幸道:“你不知道昨天b入口,有一群乐手进来的时候被人扒得只剩内裤了。”
严欢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捂住裆部。
“这么热情?”
“嘿嘿,这帮嬉皮恨不得将每个进来的乐队都扒干净。”向宽感叹,“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
这是怎样的一种神经病啊。严欢再次意识到,听摇滚的人都有点不正常,他不幸也属于其中。
“走吧,带你们去睡觉的帐篷。”阳光在前面开路。“凌晨有一场排练,得抓紧时间休息。”
至此,悼亡者一行四人,总算是在美国聚齐。
帐篷不大,只能睡两个人,四个人挤在里面就显得闷热。可是严欢却乐意挤在一块,和向宽插科打诨,被阳光吐槽,再顺便被付声拍两下脑袋。自从和付声有了不可说的关系后,这拍脑袋也和以前不一样,有技术含量了。如果说以前拍,那是前辈对不争气的晚辈的恼怒。那么现在拍,就是年长的恋人对年轻情人的一种溺爱。这两人一个你拍一下我笑一下,你拍一下我笑一下……简直闪瞎向宽和阳光两人的眼。
“行了!能不腻歪了吗?”最后向宽终于受不了了,将付声和严欢两个人踢出帐篷。“回自己帐篷秀恩爱去!”
正在傻笑的严欢迎面着冷冷夜风,看着向宽毫不留情拉上了帐篷的帘子。
“他这是怎么了?”
“嫉妒。”付声握紧他的手,为他取暖。“别理他。”
严欢又乐了,付声这种我就是在秀恩爱你拿我怎样的表情,要是向宽见到了,估计又要吐血三升。
“回去吧。”付声领着严欢走回他们自己的帐篷,严欢心里乐颠颠的,正寻思着怎么再说几句肉麻情话。可后脖子突然一凉,汗毛嗖嗖地竖了起来。
他站住不动,疑惑地向身后看去。
“怎么了?”付声问。
茂密的小树林在夜色下微微摇摆着枝叶,月光幽静,树影深深,不见半个人影。严欢回头,困惑道:“没什么,也许是我错觉。”
怎么刚才有种被人狠狠盯着的感觉,难道是被那群嬉皮士被吓怕了?
凌晨,乐手们都纷纷走出了帐篷,开始准备为明日的正式开幕做彩排。悼亡者的一群人被分在第三舞台,同舞台的有许多乐队,严欢都能耳熟能详。其中一支乐队,严欢看见他们的时候舌头都打结了。
“你、你、你……”他很不礼貌地指着对方,因为惊讶过度而忘记说话。
“我、我、我,晚上好啊,小伙子。”年长的乐手善意地取笑他,走过来道:“两年不见,你当年说的话兑现了。了不起,年轻人。”
一群花白头发的乐手看着惊呆的严欢,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mrbig!当初在滨海酒吧做过现场演出,当时彻底震撼了严欢的那支乐队!记得那时还是高中生的严欢追着他们就跑了出去,对着几个跨世纪的老乐手高喊――我会成为你们那样的人!
一转眼两年过去,悼亡者和mrbig真的站在了同一个舞台。而其中经历的风风雨雨,又不是时光可以轻易道出的。老前辈们善意的取笑,让严欢有一种感觉――啊,我真的到了这里,来到这世上最辉煌的摇滚舞台,和我的伙伴们!
群星的大门,在这一刻向他打开。他看见那夜空亿万颗星辰,而悼亡者也将成为其中一个。
付声在他身后,轻声道:“这一切,只是开始。”
初窥这座星空,才是他们踏进宇宙的第一站。
轰哒哒哒哒――
突然吹起一阵狂风,席卷地面,剧烈的轰鸣声仿佛要撕裂每个人的耳膜。严欢错愕地抬头看,只见夜空中,几架打着大灯的直升飞机正在缓缓降落。那上面搭载着本次音乐节最大牌的几支乐队,为了不引起摇滚乐迷的骚乱,特地调用美国军方直升机将人护送过来。
漆黑的夜色下,闪烁着白芒的直升机缓缓降落。
那一刻,严欢仿佛看见一颗炙热的星辰向自己坠来。
摇滚青年的史诗,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拉开帷幕!
作者有话要说: 说日更就日更!威武~
ps:对了,最近纯爱站不是被屏蔽了吗,这都找不到文了。我看到许多作者会在问下推荐一下自己追的文,和读者交换一下收藏夹。一拍大腿,多好的办法啊!最起码肯追你文的读者,口味都是类似的。
亲爱的们,有什么存货交一下吗?
我先来,首先,母鸡大大的《金牌m友》不对,《金牌助理》,真爱。
然后是一篇无cp文,男主,基本无女性配角,《造纸纪》,非常牛逼的背景设定,非常酷的世界观,设定虽然有点类似《是ze》,但是绝对是一篇独创新意的好文。
(说到异能,就想到被我坑了的《幻絮行》,一样是现代异能,一样是以纸为媒介。怎么人家就写得那么好,我就坑了呢……)
阿歪推荐这两篇,一篇完结,一篇够肥,其他还在连载的就先不拖累大家掉坑了哈。
好了,到你们啦!
☆、伍德斯托克(三)
音乐节开幕前最后三小时,乐队在进行最后的彩排。
“严欢!”
正在排练的悼亡者听到近处有人呼唤。严欢转身一看,一个金发碧眸的熟悉人影窜进视线。
“贝维尔!”
他高兴地招手。“你来了,怎么没有提前告诉我?”
贝维尔笑道:“你都能单枪匹马地把悼亡者带来,我们kg要是不能来,岂不是太丢脸?话说这么长时间,亲爱的,你没有有想我啊?”
这支现今最当红的英伦乐队的主唱,号称下到少女上到师奶,无所不杀的贝维尔?帅毙?丹尼森,此时正努力散发着自己全身的荷尔蒙,对严欢使出必杀灿烂笑容。
即使是阴天,严欢也被对方身上好像具现化出来的闪光给刺了一下。他下意识地瞥了眼身后的付声,见吉他手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依旧低头拨弄着琴弦,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
严欢不知是松了口气,还是隐隐感到失望。他离人型发光体贝维尔稍微远了一些,才开始回他的话。
“跟着kg乐队巡演我学到了很多,分别之后我很想念大家在一起的时光。”
贝维尔还是有些失望,但是不甘心地道:“想我们,那你有没有特地享年某个人呢?恩?”他上下忽闪着眼睛,利用种族优势长睫毛频频放电,势要将严欢这座久攻不下的堡垒给动摇。
跟在他身后的kg乐队队长,已经手扶着额头,一副不忍目睹的模样。严欢也被贝维尔销魂的尾音寒了一下,摸了摸手臂上起的鸡皮疙瘩,正要说些什么。
“曾经……”
然而却在开口之时,他听见了一句轻柔的歌声。所有人都在向他身后看去,严欢回过身,看见捧着吉他的付声正在轻声歌唱。
这是严欢第一次听见他唱歌。
付声的声音,说话时低沉,唱歌却显得沙哑,像是秋天穿过厅堂的风,让人茫然又无法抓住。他的双眼轻闭,手指在琴弦上自由翻转,熟稔得好像这首歌已经在他心中轻唱了无数遍,早已铭刻在心。
【曾经未来不知在哪里,
火花点亮却又被吹熄,
漂泊的船,何处停泊,
孤独的风,流无方向。】
沙哑的声线,淡淡的情感,却酝酿着看不见的深渊,将人拉进那迷惘绝望的世界。
吉他配合着他的歌声,节奏减慢,但是每一个颤音都能引起人们一阵战栗,仿佛孤独无助就快要将他们吞噬,窒息。
【我不知梦在哪里,
也不知心去何方,
我坐在孤寂夜里,
等谁为我撑起,
――一片天明。】
如果在这漆黑的夜里,有谁能点燃一片光,为他取得哪怕片刻的温暖,那这人是谁?会是谁?
【出现在梦里的是你,
一身尘土,铅华却洗净,
黑白无声,时间流离,
熄灭的光,又再燃起,
――是你唯一。】
是你!
付声在此时抬头,正对上严欢的眼睛。吉他手的那双黑眸将严欢紧紧钉在原地。明明视线没有实体,无影无形,严欢却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笼罩住。那股占有的力量,将他每一丝皮肤都给包裹。紧缠住他,让他再也不能动弹,就像最后一句歌词里唱得那样――
【……
这个世界,无法逃离。】
歌手在此刻停下,严欢却被付声的视线捕获,不能移开分毫。时间仿佛在他们之间停滞,哪怕是风声、阳光、虫鸣,都在这一瞬禁止。整个世界,只剩下相望的两人。
严欢突然觉得心脏猛烈跳动了一下,砰砰,静止的魔法消除。他看见一片落叶打着旋飞过两人之间,然后,付声笑了。那笑容带着势在必得的意味,以及破釜沉舟的决心。
无法逃离!就像歌词里暗示的那样,严欢明白自己下半辈子,是别想从那人身边离开了。
这甚至不能说是一首歌,只是简单的一个小曲,但是付声却用比歌声还要夺目的吉他,弹奏了出来。没有特别的炫技,没有激昂的起伏,却让人身临其境,犹如梦中。
这几乎是另一个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付声的吉他,又上了一层。
严欢和众人还未从歌曲中回神,付声已经放下了吉他,大步向他走来。
“你……唔!”
根本不给他时间出口询问,付声搂住他的后脑勺,以吻封缄。而他的眼睛,就像在燃烧着黑色的火焰。他看着严欢,没有说话,两人却心意相通。
世上最幸运的事,就是你爱的人和你,都有一样仅次于彼此最爱的事物。对于严欢和付声来说,这就是摇滚。他们因此相识,因此分离。摇滚之重,是生命中无法隔离的血脉。
而现在付声用一首精心准备的歌曲,填补了两人从未正式说出口的告白。用摇滚,来宣示他们的爱。
这是融入骨髓的爱,你,还有摇滚乐。
在场的人都大声地起哄,为两人庆贺鼓掌吹口哨,气氛一时间攀升到最□□。就连贝维尔在看见眼前这一幕后,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插足。他恹恹地叹了口气,kg队长在一旁安慰这个刚刚失恋的家伙。
“我有一种错觉。”向宽一边鼓掌,一边用吃醋的口吻道:“这两人根本不是来参加音乐节,他们是来度蜜月的吧!”还老是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刺激他这个与女友相隔两地的男人。
阳光微微一笑,不做表示。
然而在场所有人,包括付声在内都没有想到,严欢在幸福之外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麻烦。
“你就不能闭上眼睛吗!”严欢恼怒地痛斥。正和付声吻到高/潮,却被某老鬼突然冒出的笑声扫了兴,他觉得自己都快要不举了!
“年轻人真是按捺不住。”john调侃道:“你以为我想看你俩亲嘴,你以为我愿意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监视你?你以为我不想在你撸……”
“够了够了!快闭嘴!”严欢连忙制止他,防止他暴露更多自己的隐私。“我错了,我再也不嫌您烦了。可是下次,我希望你能安静一点,行吗?”
john哼哼两声,“别只顾着谈情说爱,别忘接了你们是来干嘛的。”
经他这么一提醒,严欢看了下天色,这才意识到他们这是在准备音乐节的排练中。
“那个,现在几点了?”他犹豫了一下,问。
这么一问,在场所有乐手脸色都一白。
“啊啊啊!已经九点十分,离开场不到一个小时!”有人惨叫起来。“我还没有调音!”
一时之间,现场一片慌乱。
“我的谱子!”
“谁看见了我的鼓槌,谁看见了我的鼓槌?”
有人在找装备,还有人在寻人。
“知情者有赏,谁知道我们主唱去哪了?我从早上来就没看到他人!”
之前光顾着看戏,不少人都忘了正事。经严欢这么提醒,乐手们手忙脚乱地做开幕前最后的准备。向宽看了眼鸡飞狗跳的人们,在看了看站在自己身旁,从头至尾都保持着清醒的阳光,疑惑道:“你没有看时间?怎么不提醒我们?”
阳光眨着眼,无辜地笑道:“我也忘了。”
向宽发誓,信他才有鬼!
在一场意想不到的慌乱中中,第三舞台的乐手们终于完成了他们最后的准备工作。
上午十点,音乐节正式开幕。
组织方鸣十二响礼炮,彩花从天空中缓缓飘落。一直被堵在门外的乐迷们,终于被允许进场。那一刻,简直是猛龙过江,黑压压的人群犹如一条巨龙向会场四个舞台涌来。严欢仿佛听到脚下的大地都震动了一下。
第三舞台,可以容纳五万人的现场,开幕十分钟,人群已经陆陆续续到来,占据了整个空地。最先热场的是美国本土老牌乐队,兼有说唱风格的主唱挑动着人们兴奋的情绪。站在后台的严欢,只感觉一阵一阵的热浪袭来。
那不是太阳炙烤的热度,而是数万人齐声欢呼散发出来的二氧化碳。人潮已经high翻到如此地步,如果此刻在人群上空收集人们蒸腾出的热气,估计不出一会就能收集满满一车的水!
在这个最炎热的夏日,带来了最火热的音乐节。
悼亡者排在下午第七个出场,不前不后的位置,只有两首歌。在他们登台之前,台下的乐迷们一直在喊着前一支乐队的安可。对于后面的乐队,这可说是不小的压力。因为如果你的表现不比之前的人出色,那就会被乐迷们毫不留情地赶下台。
而排在悼亡者之前的乐队,正是mrbig。
严欢深吸一口气,握紧自己手中的吉他,只觉得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场演出都还要紧张。他的心脏在胸腔里不安分地跳动着,仿佛随时都要跳出来。
台上,现场dj已经在报幕了。
“下一支乐队!让我们期待来自遥远中国的――the prayer!”
作者有话要说: 再想歌词我就剁手!gt_lt
甜吧甜吧,使劲甜吧,嘿嘿。
ps:感谢大家的推书。这里纠正我昨天犯的愚蠢的错误,正确的书名是《造纸纪》而我打成了折纸orz
☆、伍德斯托克(四)
登上舞台的感觉,只有站在台上的人才能体会。
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被数万人高呼着名字,那一刻就像是全世界都在属于你,你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宠儿,众生之王。
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会让人上瘾。
严欢几乎觉得耳鸣,初上台的那一秒,他耳朵里只听见嗡嗡的声音。万人一起呐喊的声音,好像一个迫近在耳边的暴风,将他投掷到一个纷杂繁乱的世界!
等到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场的嘈杂后,严欢发现,自己此刻正站在万人阵的最中心――全世界最大的舞台之一。台下,无数双眼睛就像是高能的聚光灯,炙热地照耀着舞台上的乐手们,紧盯着他们每一个动作,从中找出每一丝细小的纰漏。
即使是见惯了大场面,在那一瞬,严欢在这一刻还是犯了个老毛病――他怯场了。轻抚着琴弦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但是他自己却没有注意到。
别紧张,这是你等了三年的舞台,这是证明悼亡者实力最好的舞台!你不能将他搞砸。
严欢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却没发现他的紧张早已经被另一个人看在眼里。
付声上前一步,悄悄握住他的右手。
“你可以。”
严欢回头,望进他黑色眼睛里。那眼中只有信任和信
恋耽美
透明的大厅玻璃照了进来,打在身上给人度了一层浅金色的光晕,像是金色大舞台上的特殊光幕。
严欢看着,回头对付声道:“看看老天都给我们布置的出场光效,最好的!”自从付声回来后,他的心情就一直高涨,看什么都顺眼。
付声看着他,无奈地笑了笑。
“是的。”他握紧了与严欢交握的手,心想,最好的在自己手里。
两人相视一笑,抬脚就要踏出机场。
“嘿,等一等,等等我!”
一个人喘着气跑了过来,含住了他们。严欢回头一看,竟然是刚才的那个安检员。
“总算找到你们了!”这个看起来像是临时翘班的安检员喘着气对两人道:“你们刚才说的话,都是真的吗?你们俩真的要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表演吗?”
付声脸色暗了下来。自从出了刘正的事情以后,他对陌生人就更加防备。平时对着严欢还能笑几下,在生人面前可是连嘴角都不会抬高几分。此时,看着这个打扰了他与严欢相处时间的人,付声冷道:“和你有关吗?”
安检员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冒昧,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
“抱、抱歉,我只是太激动了。你要知道,自从第四届音乐节举办消息放出来后,大家都疯狂了!我只是想如果你们真的是表演的乐队,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严欢扑哧一笑。“即使你根本就不认识我们是谁?”
安检员不在意地挥了挥手。“那有什么,等音乐节过后,全世界都会知道你们是谁!好了,现在让我们来谈签名的事吧。请相信我诚恳的……”
最后实在是耐不住他磨人的功夫,严欢只能拿着对方递出的笔,在纸上签了名字。他写的是悼亡者的名字,想了想,又对这个安检员道:“这可能是全世界第一份签名,你可要收好了。”
安检员张着嘴巴,显然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离开时,严欢想起对方震惊狂喜的表情,嗨是忍不住笑。付声瞥了他一眼。“很好玩?”
“好玩,但我也没有骗他。”严欢笑说:“这的确是乐队重组后签出去的第一份签名,很有纪念意义嘛。”说着,又对付声挤眉弄眼。“要不我也给你签一份?”
付声发现,自从自己不再对这个小子摆脸色后,他是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了。以前看见自己冷着脸还会有几分害怕,现在不上赶着过来蹭就算好了。付声想,自己是不是有必要重整一下大家长的威严?想想又算了,其实严欢主动蹭过来,他也挺满意的。
出了机场后,到目的地还有几小时的车程,两人为了节省时间就直接找了辆的士。用严欢的话来说,反正是举办方报销,不用白不用。他在美国的头一年实在是穷怕了苦累了,现在就想着法占人家美国佬的便宜。付声对此不发表意见。
晚上九点多,的士从高速上下来,开始向小镇驶去。这时候音乐节举办地附近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一路上他们看到的车,十辆车中有八辆都是和他们同一个目的地。
的士司机是个中年大叔,而且还是祖传开的士。
他说:“这场面已经好几十年没有啦。”
司机大叔一开口,就停不下来,一直唠叨着。
“几十年前,六十年代末吧,这里还只是个小镇。当时镇上有个农场主,对,就是他把场地借给了举办方,这才有了1969年第一次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当时摇滚歌手和嬉皮士们的名声可不好,为了这件事附近的居民不知道来找他抗议好多次。要不是农场主顶得住压力,恐怕后来就没有伍德斯托克了!哈哈,忘记跟你们说,这位农场主是我叔叔的表姐的外公。”司机话音里带着一丝淡淡的自豪与炫耀。
虽然严欢不知道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有什么好炫耀的,但是他也能理解当地人对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特殊感情。
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举办地,只是纽约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在1969年以前,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在意这个小镇,但是在那年八月以后,这个小镇红遍了全世界。
四十万嬉皮士聚集在此,创造了为期三天的狂欢。为了抗议越战呼唤和平,他们提出“□□不作战”的口号。三天时间内,这帮年轻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们不是垮掉的一代,不是毫无大脑的叛逆青年。四十万人聚集在一个小小的农场,竟然没有发生任何流血和斗殴事件。唯二的两例死亡,一个是因为意外事故,还有一个……呃,是吸毒过多致死。
摇滚青年和毒品,从来就是两个互不分割的词汇。严欢想到此,瞥了眼身边的付声,心想,也许经此一遭,付声能更加体会到当年那些前辈们的感悟?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毒品迫害嘛。
可是下一秒,他立马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去去去,想什么呢,毒品这种玩意儿,还是别碰的好!
大叔还在夸夸其谈,一路上为两个来自中国的摇滚乐手,栩栩如生地描绘出当年的盛况。
“你们知道吗?本来音乐节是卖门票的,可是后来人实在太多了,而且许多人提早到场,舞台都没布置好,举办方只好不收门票了!哈哈,可是谁知道这样引来了更多人。”
“当年到纽约州伯特利的高速上,都堵满了车,到后来政府不得不下令封堵高速,禁止人们继续前往音乐节。听说,当时有一百万人被堵在高速公路上,而抵达现场的四十多万人也远远超过了预计。”
“那时候大家都在关心和越南打仗的事情,谁会想到有一帮不服管教的小伙子大老远跑过来参加摇滚音乐节。这么一搞,招兵处的那帮官员们不知道少招了多少大兵!全美的青年,心思都在这里啦!还有,听说后来当地的政府官员,还因为这事被拉下台,嘿,你说他倒霉不倒霉。”
随着他的描述,严欢在心里勾勒出一个画面。
在二战结束后,刚刚和平了二十多年的那个年代。二战末期长大的青年们,被主流媒体斥责为不思进取、不会吃苦,生来就享福的垮掉的一代。然而,就是这样一群被认为毫无用处的青年,用他们的热情撑起了一个音乐史上的奇迹。
在那之前,从来没有哪个音乐节有这么大的影响力,震撼世界地喊:不要战争,要爱与和平!虽然“做/爱不作战”的宣言有点大胆和超前,但是却赤/裸裸地将年轻人们的感情呈现在世人面前。
这就是伍德斯托克,铭刻了摇滚的灵魂,深深地融入所有摇滚乐手的血脉之中。
在1969年之后,每隔十几年或者几十年,都有人陆陆续续地重办了几次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但是所取得到效果都远远比不上最初的那次。1969注定是个神话,不能被超越,也不能被模仿。
这一次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依旧是对第一届的致敬,时隔二十年再次举办,在全世界都掀起了巨大的浪潮。打个比方,相当于教徒心中的圣地,伍德斯托克就是摇滚迷心中的圣域。
“到了。”
司机将车停了下来,回头看向两人。
“祝你们的摇滚之旅一路顺利,小伙子们。”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们,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最近的风声了。
现在无论言情还是【纯爱】(哎呦,别扭)都不能有脖子以下的亲密描写哈,所以小欢和付声只能亲亲了。么么哒q(s3t)r
最后四章,还是五章?
想想,日更算了。
要记得每天来刷哦!
ps:感谢风竟鸢亲爱的地雷q(s3t)r
☆、伍德斯托克(二)
严欢和付声小心翼翼地护着吉他,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
此时,已是当地时间晚上十点,照理来说人们早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可是在农场外围,却有一大群的年轻人聚集在附近。这帮青年打地铺、扎帐篷,聚在一起嘻嘻呵呵。
宿营地内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帐篷跟痘痘似的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密密麻麻,一眼看去就像是撒多了豌豆的披萨,连一块平整地儿都看不到。
严欢只是目测了一下,便觉得有些头晕。聚集在外围的最起码有数万人吧,这还只是他视野内可见的人数,整个农场周围还有许多其他宿营地,加起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这帮摇滚嬉皮士们似乎有着用不完的热情,篝火下爆发出了一阵阵的笑声。火光映照在每个人脸上,没有一张面容上不带着笑容。严欢看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站在人群外听着年轻人们的摇滚,眼中流露出怀念的神色。
他心下一动,想到了john。如果老鬼现在也在现场,是不是和那些老人一样带着一股怅然,看着又一批年轻的嬉皮士,回忆起自己的年轻时代呢?他的想法还没在脑海里转一圈,就遭到了john的无情嘲讽。
“怀念?”john道:“摇滚乐手就应该永远走在最潮流,被时代甩下是种耻辱,怀念是败者才有的情感。”
严欢无语。“是啊是啊,如果你还活着,这帮人还指不定要被你怎么折腾呢。”
话一出口,严欢就知道糟了。当着老鬼的面这么说,这不是戳人心口吗?
还好,老鬼对他的话没有什么特别反应,只是淡淡道:“世上没有如果,假设不成立。”
严欢连连点头,乖乖受教,一点都不敢再反驳,生怕什么时候再一不留神戳了老鬼的旧伤。
“发什么呆呢?”付声伸手拉了他一下。
严欢这才从脑内交流中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差点直接从一个人的身上踩过去。他连忙对人家道歉,语气诚恳,表情真挚。正准备发火的受害者看着真诚道歉的严欢,想了想还是把举起的拳头放下了。可人心里却憋屈,尼玛,差点被踩到的是我好吗!后面那黑脸大汉,你为啥还要那么凶狠地瞪着我,我才委屈好吗!
严欢浑然不知自己在付声的庇佑下,躲过了一次小纠纷。他心里还很开心地想,谁说玩摇滚的人都冲动好事,这位不就挺好说话的嘛。黑脸大汉付声将人拽了过来,带着他继续走。
“刚才想什么出神?”付声问。他很早就发现严欢有走神的毛病,和乐队的大家待在一起的时候还好,一人待着的时候经常是双目放空,望着某处念念叨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撞鬼了。
可不就是撞鬼了么!这鬼还在身上住了三年呢。严欢有些纠结,他现在最不愿意欺骗的人就是付声,可偏偏在john的这件事上,又不得不继续隐瞒。说是被鬼附身了,而且这鬼魂还是大名鼎鼎的那谁谁,想必就算是付声也会认为他是精神错乱了。
严欢不想被人当成精神病,所以他暂时还不能说,对付声的疑问只能支支吾吾地敷衍过去。可又想到每次和付声亲密接触的时候,都有个老鬼在一旁如影随形地盯着,他心里也}的慌。这事可真难办。
老鬼笑了两声,幸灾乐祸的。
而这个时候,整整在宿营地步行了快半小时的两人,总算是走到会场的正式入口了。栅栏里三层外三层,将嬉皮士们拦在外面。可就是这样还是挡不住这群人的热情,有人靠在栅栏边,冲着里面的工作人员打着呼哨,还有人使劲地往里面瞅,想试试能不能看到一两个摇滚大咖。
付声和严欢两人远远走来,老早就被这帮人给盯上了。直到他们俩走到入口处,火热的视线几乎快把两人点燃。付声对着守门的保安说了一句话,那边人群就骚动了起来。不知是谁最先行动,所有人都冲着两人挤了过来,张牙舞爪的,神情激动,看起来就像是要把两人给活吞了。
严欢下巴掉在地上,愣是被吓在原地不能动弹。危急时刻,保安机智地开了门,有人飞快地伸出手将付声和严欢两人拽了进去。砰地一声,铁栏杆又在后面阖上。严欢回头看去,看到几十个摇滚青年和十几个保安正隔着一条铁门互相对抗,挤得面红耳赤。那场面太激烈,让人不忍直视。
“万幸万幸,总归是没有被他们抓住。”拉住严欢的是向宽,鼓手庆幸道:“你不知道昨天b入口,有一群乐手进来的时候被人扒得只剩内裤了。”
严欢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捂住裆部。
“这么热情?”
“嘿嘿,这帮嬉皮恨不得将每个进来的乐队都扒干净。”向宽感叹,“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
这是怎样的一种神经病啊。严欢再次意识到,听摇滚的人都有点不正常,他不幸也属于其中。
“走吧,带你们去睡觉的帐篷。”阳光在前面开路。“凌晨有一场排练,得抓紧时间休息。”
至此,悼亡者一行四人,总算是在美国聚齐。
帐篷不大,只能睡两个人,四个人挤在里面就显得闷热。可是严欢却乐意挤在一块,和向宽插科打诨,被阳光吐槽,再顺便被付声拍两下脑袋。自从和付声有了不可说的关系后,这拍脑袋也和以前不一样,有技术含量了。如果说以前拍,那是前辈对不争气的晚辈的恼怒。那么现在拍,就是年长的恋人对年轻情人的一种溺爱。这两人一个你拍一下我笑一下,你拍一下我笑一下……简直闪瞎向宽和阳光两人的眼。
“行了!能不腻歪了吗?”最后向宽终于受不了了,将付声和严欢两个人踢出帐篷。“回自己帐篷秀恩爱去!”
正在傻笑的严欢迎面着冷冷夜风,看着向宽毫不留情拉上了帐篷的帘子。
“他这是怎么了?”
“嫉妒。”付声握紧他的手,为他取暖。“别理他。”
严欢又乐了,付声这种我就是在秀恩爱你拿我怎样的表情,要是向宽见到了,估计又要吐血三升。
“回去吧。”付声领着严欢走回他们自己的帐篷,严欢心里乐颠颠的,正寻思着怎么再说几句肉麻情话。可后脖子突然一凉,汗毛嗖嗖地竖了起来。
他站住不动,疑惑地向身后看去。
“怎么了?”付声问。
茂密的小树林在夜色下微微摇摆着枝叶,月光幽静,树影深深,不见半个人影。严欢回头,困惑道:“没什么,也许是我错觉。”
怎么刚才有种被人狠狠盯着的感觉,难道是被那群嬉皮士被吓怕了?
凌晨,乐手们都纷纷走出了帐篷,开始准备为明日的正式开幕做彩排。悼亡者的一群人被分在第三舞台,同舞台的有许多乐队,严欢都能耳熟能详。其中一支乐队,严欢看见他们的时候舌头都打结了。
“你、你、你……”他很不礼貌地指着对方,因为惊讶过度而忘记说话。
“我、我、我,晚上好啊,小伙子。”年长的乐手善意地取笑他,走过来道:“两年不见,你当年说的话兑现了。了不起,年轻人。”
一群花白头发的乐手看着惊呆的严欢,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mrbig!当初在滨海酒吧做过现场演出,当时彻底震撼了严欢的那支乐队!记得那时还是高中生的严欢追着他们就跑了出去,对着几个跨世纪的老乐手高喊――我会成为你们那样的人!
一转眼两年过去,悼亡者和mrbig真的站在了同一个舞台。而其中经历的风风雨雨,又不是时光可以轻易道出的。老前辈们善意的取笑,让严欢有一种感觉――啊,我真的到了这里,来到这世上最辉煌的摇滚舞台,和我的伙伴们!
群星的大门,在这一刻向他打开。他看见那夜空亿万颗星辰,而悼亡者也将成为其中一个。
付声在他身后,轻声道:“这一切,只是开始。”
初窥这座星空,才是他们踏进宇宙的第一站。
轰哒哒哒哒――
突然吹起一阵狂风,席卷地面,剧烈的轰鸣声仿佛要撕裂每个人的耳膜。严欢错愕地抬头看,只见夜空中,几架打着大灯的直升飞机正在缓缓降落。那上面搭载着本次音乐节最大牌的几支乐队,为了不引起摇滚乐迷的骚乱,特地调用美国军方直升机将人护送过来。
漆黑的夜色下,闪烁着白芒的直升机缓缓降落。
那一刻,严欢仿佛看见一颗炙热的星辰向自己坠来。
摇滚青年的史诗,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拉开帷幕!
作者有话要说: 说日更就日更!威武~
ps:对了,最近纯爱站不是被屏蔽了吗,这都找不到文了。我看到许多作者会在问下推荐一下自己追的文,和读者交换一下收藏夹。一拍大腿,多好的办法啊!最起码肯追你文的读者,口味都是类似的。
亲爱的们,有什么存货交一下吗?
我先来,首先,母鸡大大的《金牌m友》不对,《金牌助理》,真爱。
然后是一篇无cp文,男主,基本无女性配角,《造纸纪》,非常牛逼的背景设定,非常酷的世界观,设定虽然有点类似《是ze》,但是绝对是一篇独创新意的好文。
(说到异能,就想到被我坑了的《幻絮行》,一样是现代异能,一样是以纸为媒介。怎么人家就写得那么好,我就坑了呢……)
阿歪推荐这两篇,一篇完结,一篇够肥,其他还在连载的就先不拖累大家掉坑了哈。
好了,到你们啦!
☆、伍德斯托克(三)
音乐节开幕前最后三小时,乐队在进行最后的彩排。
“严欢!”
正在排练的悼亡者听到近处有人呼唤。严欢转身一看,一个金发碧眸的熟悉人影窜进视线。
“贝维尔!”
他高兴地招手。“你来了,怎么没有提前告诉我?”
贝维尔笑道:“你都能单枪匹马地把悼亡者带来,我们kg要是不能来,岂不是太丢脸?话说这么长时间,亲爱的,你没有有想我啊?”
这支现今最当红的英伦乐队的主唱,号称下到少女上到师奶,无所不杀的贝维尔?帅毙?丹尼森,此时正努力散发着自己全身的荷尔蒙,对严欢使出必杀灿烂笑容。
即使是阴天,严欢也被对方身上好像具现化出来的闪光给刺了一下。他下意识地瞥了眼身后的付声,见吉他手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依旧低头拨弄着琴弦,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
严欢不知是松了口气,还是隐隐感到失望。他离人型发光体贝维尔稍微远了一些,才开始回他的话。
“跟着kg乐队巡演我学到了很多,分别之后我很想念大家在一起的时光。”
贝维尔还是有些失望,但是不甘心地道:“想我们,那你有没有特地享年某个人呢?恩?”他上下忽闪着眼睛,利用种族优势长睫毛频频放电,势要将严欢这座久攻不下的堡垒给动摇。
跟在他身后的kg乐队队长,已经手扶着额头,一副不忍目睹的模样。严欢也被贝维尔销魂的尾音寒了一下,摸了摸手臂上起的鸡皮疙瘩,正要说些什么。
“曾经……”
然而却在开口之时,他听见了一句轻柔的歌声。所有人都在向他身后看去,严欢回过身,看见捧着吉他的付声正在轻声歌唱。
这是严欢第一次听见他唱歌。
付声的声音,说话时低沉,唱歌却显得沙哑,像是秋天穿过厅堂的风,让人茫然又无法抓住。他的双眼轻闭,手指在琴弦上自由翻转,熟稔得好像这首歌已经在他心中轻唱了无数遍,早已铭刻在心。
【曾经未来不知在哪里,
火花点亮却又被吹熄,
漂泊的船,何处停泊,
孤独的风,流无方向。】
沙哑的声线,淡淡的情感,却酝酿着看不见的深渊,将人拉进那迷惘绝望的世界。
吉他配合着他的歌声,节奏减慢,但是每一个颤音都能引起人们一阵战栗,仿佛孤独无助就快要将他们吞噬,窒息。
【我不知梦在哪里,
也不知心去何方,
我坐在孤寂夜里,
等谁为我撑起,
――一片天明。】
如果在这漆黑的夜里,有谁能点燃一片光,为他取得哪怕片刻的温暖,那这人是谁?会是谁?
【出现在梦里的是你,
一身尘土,铅华却洗净,
黑白无声,时间流离,
熄灭的光,又再燃起,
――是你唯一。】
是你!
付声在此时抬头,正对上严欢的眼睛。吉他手的那双黑眸将严欢紧紧钉在原地。明明视线没有实体,无影无形,严欢却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笼罩住。那股占有的力量,将他每一丝皮肤都给包裹。紧缠住他,让他再也不能动弹,就像最后一句歌词里唱得那样――
【……
这个世界,无法逃离。】
歌手在此刻停下,严欢却被付声的视线捕获,不能移开分毫。时间仿佛在他们之间停滞,哪怕是风声、阳光、虫鸣,都在这一瞬禁止。整个世界,只剩下相望的两人。
严欢突然觉得心脏猛烈跳动了一下,砰砰,静止的魔法消除。他看见一片落叶打着旋飞过两人之间,然后,付声笑了。那笑容带着势在必得的意味,以及破釜沉舟的决心。
无法逃离!就像歌词里暗示的那样,严欢明白自己下半辈子,是别想从那人身边离开了。
这甚至不能说是一首歌,只是简单的一个小曲,但是付声却用比歌声还要夺目的吉他,弹奏了出来。没有特别的炫技,没有激昂的起伏,却让人身临其境,犹如梦中。
这几乎是另一个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付声的吉他,又上了一层。
严欢和众人还未从歌曲中回神,付声已经放下了吉他,大步向他走来。
“你……唔!”
根本不给他时间出口询问,付声搂住他的后脑勺,以吻封缄。而他的眼睛,就像在燃烧着黑色的火焰。他看着严欢,没有说话,两人却心意相通。
世上最幸运的事,就是你爱的人和你,都有一样仅次于彼此最爱的事物。对于严欢和付声来说,这就是摇滚。他们因此相识,因此分离。摇滚之重,是生命中无法隔离的血脉。
而现在付声用一首精心准备的歌曲,填补了两人从未正式说出口的告白。用摇滚,来宣示他们的爱。
这是融入骨髓的爱,你,还有摇滚乐。
在场的人都大声地起哄,为两人庆贺鼓掌吹口哨,气氛一时间攀升到最□□。就连贝维尔在看见眼前这一幕后,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插足。他恹恹地叹了口气,kg队长在一旁安慰这个刚刚失恋的家伙。
“我有一种错觉。”向宽一边鼓掌,一边用吃醋的口吻道:“这两人根本不是来参加音乐节,他们是来度蜜月的吧!”还老是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刺激他这个与女友相隔两地的男人。
阳光微微一笑,不做表示。
然而在场所有人,包括付声在内都没有想到,严欢在幸福之外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麻烦。
“你就不能闭上眼睛吗!”严欢恼怒地痛斥。正和付声吻到高/潮,却被某老鬼突然冒出的笑声扫了兴,他觉得自己都快要不举了!
“年轻人真是按捺不住。”john调侃道:“你以为我想看你俩亲嘴,你以为我愿意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监视你?你以为我不想在你撸……”
“够了够了!快闭嘴!”严欢连忙制止他,防止他暴露更多自己的隐私。“我错了,我再也不嫌您烦了。可是下次,我希望你能安静一点,行吗?”
john哼哼两声,“别只顾着谈情说爱,别忘接了你们是来干嘛的。”
经他这么一提醒,严欢看了下天色,这才意识到他们这是在准备音乐节的排练中。
“那个,现在几点了?”他犹豫了一下,问。
这么一问,在场所有乐手脸色都一白。
“啊啊啊!已经九点十分,离开场不到一个小时!”有人惨叫起来。“我还没有调音!”
一时之间,现场一片慌乱。
“我的谱子!”
“谁看见了我的鼓槌,谁看见了我的鼓槌?”
有人在找装备,还有人在寻人。
“知情者有赏,谁知道我们主唱去哪了?我从早上来就没看到他人!”
之前光顾着看戏,不少人都忘了正事。经严欢这么提醒,乐手们手忙脚乱地做开幕前最后的准备。向宽看了眼鸡飞狗跳的人们,在看了看站在自己身旁,从头至尾都保持着清醒的阳光,疑惑道:“你没有看时间?怎么不提醒我们?”
阳光眨着眼,无辜地笑道:“我也忘了。”
向宽发誓,信他才有鬼!
在一场意想不到的慌乱中中,第三舞台的乐手们终于完成了他们最后的准备工作。
上午十点,音乐节正式开幕。
组织方鸣十二响礼炮,彩花从天空中缓缓飘落。一直被堵在门外的乐迷们,终于被允许进场。那一刻,简直是猛龙过江,黑压压的人群犹如一条巨龙向会场四个舞台涌来。严欢仿佛听到脚下的大地都震动了一下。
第三舞台,可以容纳五万人的现场,开幕十分钟,人群已经陆陆续续到来,占据了整个空地。最先热场的是美国本土老牌乐队,兼有说唱风格的主唱挑动着人们兴奋的情绪。站在后台的严欢,只感觉一阵一阵的热浪袭来。
那不是太阳炙烤的热度,而是数万人齐声欢呼散发出来的二氧化碳。人潮已经high翻到如此地步,如果此刻在人群上空收集人们蒸腾出的热气,估计不出一会就能收集满满一车的水!
在这个最炎热的夏日,带来了最火热的音乐节。
悼亡者排在下午第七个出场,不前不后的位置,只有两首歌。在他们登台之前,台下的乐迷们一直在喊着前一支乐队的安可。对于后面的乐队,这可说是不小的压力。因为如果你的表现不比之前的人出色,那就会被乐迷们毫不留情地赶下台。
而排在悼亡者之前的乐队,正是mrbig。
严欢深吸一口气,握紧自己手中的吉他,只觉得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场演出都还要紧张。他的心脏在胸腔里不安分地跳动着,仿佛随时都要跳出来。
台上,现场dj已经在报幕了。
“下一支乐队!让我们期待来自遥远中国的――the prayer!”
作者有话要说: 再想歌词我就剁手!gt_lt
甜吧甜吧,使劲甜吧,嘿嘿。
ps:感谢大家的推书。这里纠正我昨天犯的愚蠢的错误,正确的书名是《造纸纪》而我打成了折纸orz
☆、伍德斯托克(四)
登上舞台的感觉,只有站在台上的人才能体会。
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被数万人高呼着名字,那一刻就像是全世界都在属于你,你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宠儿,众生之王。
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会让人上瘾。
严欢几乎觉得耳鸣,初上台的那一秒,他耳朵里只听见嗡嗡的声音。万人一起呐喊的声音,好像一个迫近在耳边的暴风,将他投掷到一个纷杂繁乱的世界!
等到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场的嘈杂后,严欢发现,自己此刻正站在万人阵的最中心――全世界最大的舞台之一。台下,无数双眼睛就像是高能的聚光灯,炙热地照耀着舞台上的乐手们,紧盯着他们每一个动作,从中找出每一丝细小的纰漏。
即使是见惯了大场面,在那一瞬,严欢在这一刻还是犯了个老毛病――他怯场了。轻抚着琴弦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但是他自己却没有注意到。
别紧张,这是你等了三年的舞台,这是证明悼亡者实力最好的舞台!你不能将他搞砸。
严欢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却没发现他的紧张早已经被另一个人看在眼里。
付声上前一步,悄悄握住他的右手。
“你可以。”
严欢回头,望进他黑色眼睛里。那眼中只有信任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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