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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当家 作者:谦少
分卷阅读60
大当家 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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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王府的案子,已经逃出生天的蔺君竹以杀手白泽的身份意外现身,南门钦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诱杀,利用龙髓功在受到重伤时会进入龟息状态的奥秘,把他从琅琊王府的案子里面拖了出来,然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消除他的记忆,送到和南安王府交好的江湖势力崔魏里面。
他以雷霆手段做完这一切,避免了蔺君竹出现在皇上的视野里——为了掩盖惨绝人寰的“蔺项之案”,蔺君竹出现在皇上视野里的唯一下场,就是被从这个世上彻底抹去。
这就是南门钦的行事风格,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也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
就连北静问起这件事的时候,他也只是说:“我才不是我父亲那种滥好人,我只是喜欢有始有终而已,我父亲牺牲了仕途救出的人,我怎么会让他轻易死掉。”
北静仍然记得他在说这句话时骄傲的神态,明明是书生一样瘦弱的人,在那一刻,却比任何人都有担当。
北静知道,这世上的人有两种。
一种是像他自己这样扮成好人的坏人,明明什么都没做,世人却以为他做了很多。
一种,是像南门钦一样扮成坏人的好人,他可以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为你把所有事都做了,你还将他当成仇敌。
他背负了全天下的误解,却不屑于替自己辩解一句。
所以,自己这种坏人,就是为了保护他那种傻子而生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恩,这章是片段式的,后面会有很温情的无责任番外。
☆、狂澜
天渐渐黑了。
南门钦还在看案卷,大理寺卿政务向来繁重,他又向来是好强的人,做什么事都要比别人好上一倍,自然更是呕心沥血……
但是那个人却是做什么事都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到头来又做得比所有人的好……
南门钦不自觉地走了神。
他总是喜欢走神……在朝堂上,在御书房,甚至在大理寺的刑堂上。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梦见自己的父亲了。
在他记忆里,在蔺家的事发生之前,他的父王也曾是温和而坚韧的,他的母妃也曾是温婉娴淑的,他也曾有过被簇拥着的少年,就像曾经的北静一样。
但是蔺项之案,将一切摧毁了。
他的父亲,才华横溢,温和而坚韧的父亲,渐渐颓废,他的母亲,在自己丈夫的冷落和王府势力衰微的无奈中,开始整日诵经念佛,而他,一个十岁出头的少年,过早地面对了世态炎凉,人间冷暖。
那时候的他,一夕之间,从云端跌下,他还是天才,还是能作出好文章,但是在上书房上课时,先生念的不在是他的文章,放学之后,也不再有大堆的王孙公子,簇拥着他这位“南安小王爷”。
唯一对南门钦的态度不变的,是北静——那时候他还是北静小世子,长得粉雕玉琢,有不少人想要讨好他,他却整天跟在南门钦后面,叫“钦哥哥”。
但是那时的他,深痛恶绝。
他觉得这是一种讽刺,他厌恶这个跟在自己后面的小世子,所以他常常一放学就到处乱绕——有很多地方,是他这个年纪的少年能去而小孩去不了的。他常常爬到屋顶上,让北静在下面眼巴巴看着,只有那时候他是惬意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身后就没有那个小尾巴了呢?
大概是考上状元的那段时间吧。
蟾宫折桂、游街、赐宴,衣锦荣归,连升三级,十四岁成为正三品大员。那段日子过于辉煌,又过于繁忙,以至于自己某天忽然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人,不见了。
再见到北静,是在他父亲的丧礼上。
十岁出头的少年,穿着惨白的孝衣,像一个纸扎成的人一样,跪在灵前,原本精致的脸瘦得两颊都陷下去……
在那之后,就没有尾巴了,也没有北静世子了。
第一次在朝堂上见到北静,穿着白色蟒袍,戴玉冠,对自己拱手,自称为弟,恭恭敬敬,彬彬有礼。
第一次和北静争论,是为了一个官员的升迁,看着那个慷慨陈词反驳自己的少年,自己左心口蔓延的痛感,又是什么呢?
第一次在私底下和北静会面,是大显九年的秋狩,自己十九岁,北静十五岁,在猎场深处追逐一头鹿,意外相遇,没有朝臣的众目睽睽,没有皇帝的欲擒故纵,没有官职,没有朝服,没有日月两派……
那个美玉一般的少年,在马上朝自己笑得耀眼:“钦哥哥,我们又见面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叫北静的人,已经可以和自己并肩了?
在皇上的纵容和推波助澜下,日月两派已然势同水火,自己所承担的,并不是一人的性命,也不是一个南安王府的荣辱,而是一种政见,一股替这社稷江山打算的势力,和所有月派官员的生死荣辱。
相信北静也一样。
于是就这样吧。
琅琊案也好,蔺项之的儿子也好,虎贲卫和缇骑的竞争也好……
我们都是站在浪尖的人,不能风平浪静,就只能力挽狂澜。
南门钦揉了揉眉心,放下案卷。
一旁的伺墨连忙伸手取下屏风上的白貂皮大氅:
“爷,外面下雪粒了,仔细着凉。”
作者有话要说:那什么,没标无责任番外的就是事实,接下来我要放无责任番外了。
☆、拼命三郎
天已经断黑了。
书房窗外北风呼啸,吹得竹子飒飒乱响,伺墨守在窗边,听得窗上“叩叩”两声响,知道是“客人”来了,躬身在犹在看案卷的南门钦耳边道:“爷,来了。”
南门垂下眼睛,示意知道了。
伺墨屏息静气地开了书房的门,垂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地出了门,和程风一起站在门口侍立着。程风抱着一件白貂皮的大氅,仍然是那副乐呵呵的样子,对着伺墨傻笑,伺墨白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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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当家 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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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王府的案子,已经逃出生天的蔺君竹以杀手白泽的身份意外现身,南门钦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诱杀,利用龙髓功在受到重伤时会进入龟息状态的奥秘,把他从琅琊王府的案子里面拖了出来,然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消除他的记忆,送到和南安王府交好的江湖势力崔魏里面。
他以雷霆手段做完这一切,避免了蔺君竹出现在皇上的视野里——为了掩盖惨绝人寰的“蔺项之案”,蔺君竹出现在皇上视野里的唯一下场,就是被从这个世上彻底抹去。
这就是南门钦的行事风格,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也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
就连北静问起这件事的时候,他也只是说:“我才不是我父亲那种滥好人,我只是喜欢有始有终而已,我父亲牺牲了仕途救出的人,我怎么会让他轻易死掉。”
北静仍然记得他在说这句话时骄傲的神态,明明是书生一样瘦弱的人,在那一刻,却比任何人都有担当。
北静知道,这世上的人有两种。
一种是像他自己这样扮成好人的坏人,明明什么都没做,世人却以为他做了很多。
一种,是像南门钦一样扮成坏人的好人,他可以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为你把所有事都做了,你还将他当成仇敌。
他背负了全天下的误解,却不屑于替自己辩解一句。
所以,自己这种坏人,就是为了保护他那种傻子而生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恩,这章是片段式的,后面会有很温情的无责任番外。
☆、狂澜
天渐渐黑了。
南门钦还在看案卷,大理寺卿政务向来繁重,他又向来是好强的人,做什么事都要比别人好上一倍,自然更是呕心沥血……
但是那个人却是做什么事都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到头来又做得比所有人的好……
南门钦不自觉地走了神。
他总是喜欢走神……在朝堂上,在御书房,甚至在大理寺的刑堂上。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梦见自己的父亲了。
在他记忆里,在蔺家的事发生之前,他的父王也曾是温和而坚韧的,他的母妃也曾是温婉娴淑的,他也曾有过被簇拥着的少年,就像曾经的北静一样。
但是蔺项之案,将一切摧毁了。
他的父亲,才华横溢,温和而坚韧的父亲,渐渐颓废,他的母亲,在自己丈夫的冷落和王府势力衰微的无奈中,开始整日诵经念佛,而他,一个十岁出头的少年,过早地面对了世态炎凉,人间冷暖。
那时候的他,一夕之间,从云端跌下,他还是天才,还是能作出好文章,但是在上书房上课时,先生念的不在是他的文章,放学之后,也不再有大堆的王孙公子,簇拥着他这位“南安小王爷”。
唯一对南门钦的态度不变的,是北静——那时候他还是北静小世子,长得粉雕玉琢,有不少人想要讨好他,他却整天跟在南门钦后面,叫“钦哥哥”。
但是那时的他,深痛恶绝。
他觉得这是一种讽刺,他厌恶这个跟在自己后面的小世子,所以他常常一放学就到处乱绕——有很多地方,是他这个年纪的少年能去而小孩去不了的。他常常爬到屋顶上,让北静在下面眼巴巴看着,只有那时候他是惬意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身后就没有那个小尾巴了呢?
大概是考上状元的那段时间吧。
蟾宫折桂、游街、赐宴,衣锦荣归,连升三级,十四岁成为正三品大员。那段日子过于辉煌,又过于繁忙,以至于自己某天忽然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人,不见了。
再见到北静,是在他父亲的丧礼上。
十岁出头的少年,穿着惨白的孝衣,像一个纸扎成的人一样,跪在灵前,原本精致的脸瘦得两颊都陷下去……
在那之后,就没有尾巴了,也没有北静世子了。
第一次在朝堂上见到北静,穿着白色蟒袍,戴玉冠,对自己拱手,自称为弟,恭恭敬敬,彬彬有礼。
第一次和北静争论,是为了一个官员的升迁,看着那个慷慨陈词反驳自己的少年,自己左心口蔓延的痛感,又是什么呢?
第一次在私底下和北静会面,是大显九年的秋狩,自己十九岁,北静十五岁,在猎场深处追逐一头鹿,意外相遇,没有朝臣的众目睽睽,没有皇帝的欲擒故纵,没有官职,没有朝服,没有日月两派……
那个美玉一般的少年,在马上朝自己笑得耀眼:“钦哥哥,我们又见面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叫北静的人,已经可以和自己并肩了?
在皇上的纵容和推波助澜下,日月两派已然势同水火,自己所承担的,并不是一人的性命,也不是一个南安王府的荣辱,而是一种政见,一股替这社稷江山打算的势力,和所有月派官员的生死荣辱。
相信北静也一样。
于是就这样吧。
琅琊案也好,蔺项之的儿子也好,虎贲卫和缇骑的竞争也好……
我们都是站在浪尖的人,不能风平浪静,就只能力挽狂澜。
南门钦揉了揉眉心,放下案卷。
一旁的伺墨连忙伸手取下屏风上的白貂皮大氅:
“爷,外面下雪粒了,仔细着凉。”
作者有话要说:那什么,没标无责任番外的就是事实,接下来我要放无责任番外了。
☆、拼命三郎
天已经断黑了。
书房窗外北风呼啸,吹得竹子飒飒乱响,伺墨守在窗边,听得窗上“叩叩”两声响,知道是“客人”来了,躬身在犹在看案卷的南门钦耳边道:“爷,来了。”
南门垂下眼睛,示意知道了。
伺墨屏息静气地开了书房的门,垂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地出了门,和程风一起站在门口侍立着。程风抱着一件白貂皮的大氅,仍然是那副乐呵呵的样子,对着伺墨傻笑,伺墨白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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