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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教父 作者:唇亡齿寒0
本电脑,狗认出那是“外星人”牌的,当初斯科特眼馋这个型号好久,被主人一句“天天在家吃白食还想换新电脑?做梦!”无情地驳回了。
戴口罩的人从电脑桌下面拉出一只箱子,在里面翻翻找找半天,最终找出了两个肉罐头和一只精美的瓷盘。他拉开罐头,将里面的肉倒进瓷盘里,招呼狗过来。狗一闻到罐头的味道,尾巴便不受控制地开始摇晃。
“吃吧。”那人类将瓷盘放在地上,狗“嗷呜”一声扑了过去。
“慢点吃,慢点吃,不要啃盘子,这盘子是从俄罗斯流传来的古董,沙皇才用得起懂吗?”
狗根本不想懂这些,只想大快朵颐。那人类退后几步,叹了口气,摘下口罩。
他年纪不大,狗不擅辨认人类的年龄,在它看来,这人的年纪大约介于沃尔夫冈和多米尼克之间。但他看起来比他们两个都要瘦削和阴暗,眼睛幽深,不知是不是由于睡眠不足,显得十分憔悴。
不过狗顾不上评判此人的外貌,此时此刻,填饱肚子最重要。它狼吞虎咽,根本没注意那人类又搬出了一只大箱子,在里面翻找着些什么。
等它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时,人类已经从箱子里翻出了一柄古旧的军刀!
他拔刀出鞘,锐利的刀锋在节能灯的照耀下闪着令人心惊胆寒的银光,刀刃上挑,直逼狗的咽喉!
狗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然而刀锋并未刺进它的身体,而是挑断了它的项圈!
――这他妈才真叫大事不妙啊!!!狗心中万马奔腾。
它的力量不受控制地涌出,身体也随着迸发的能量而发生着变化,骨骼弯曲变形,朝另一种形态生长,肌肉随之拉伸,黑色的毛皮逐渐退化,变成了光裸的皮肤。不到一分钟,它就完成了变形,从狗的形态变成了人的形态!
“我果然没猜错,项圈是个封印,解除它,你就能变成人类的样子。”那人垂下刀尖,幽暗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狗――狗所变成的人类――眼瞳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你叫什么名字?”
狗所变成的人类气愤地瞪着他。他竟然破坏了主人设下的封印!完蛋了,要是主人知道,肯定会大发雷霆砍掉它一个脑袋的!
“我凭什么要告诉你!”狗所变成的人类说。许久没有用人类的形态生活,他的人话说得还是挺顺溜的。
“那我们公平交换吧。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也告诉我你的?我叫维尔纳?韦尔夫,你呢?”
“……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
“……呃刚刚那个是名字吗?”
“你没记住吗愚蠢的人类?”
名叫维尔纳?韦尔夫的男子挠了挠头:“好像就听懂了最后两个字。那我叫你‘贝伦’吧。”
“不准随便给我起奇怪的昵称!”
作者有话要说:
☆、地狱犬流浪记(2)
“不是挺好听的么。”维尔纳?韦尔夫收起刀,又从堆积如山的箱子里找出一个,打开它埋头翻找着什么。
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昵称“狗”或“贝伦”,四肢着地,龇牙咧嘴地对着维尔纳。这个表情放在狗身上很有威慑力,放在人身上却只会让人觉得“这孩子没病吧”。
“你是什么人!”
维尔纳整个人都快埋进箱子里了。“我是个商人,专门卖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里是我的仓库之一。”
他从箱子里拽出一件黑色风衣和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丢给贝伦,“试试这个。”
贝伦低头看了看自己。变成人类形态之后他油光水滑的黑色毛皮不见了,只剩下人类光秃秃的、毫无美感的皮肤。他从前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把一堆或天然或人造的纤维制品甚至动物毛皮穿在身上,现在他才稍微理解了一点:肯定是人类自惭形秽,才需要那些东西装饰自己!
“我才不要穿这种东西!”
“干净的,我洗过了。”
“我有自己的毛皮就足够了!再说你们人类当初就是因为学会了穿衣服才会被赶出伊甸园的,穿衣服就是原罪!原罪!”
“……你把这话对皮尔?卡丹再说一遍,我保证他不打断你的狗腿。”
贝伦最终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不得不穿上衣服。那堆布料套在身上让他难受极了,就像被套进了麻袋里。人类难道不觉得衣服这东西束手束脚吗?
当他努力地将自己的脚塞进靴子里的时候,仓库里突然响起了尖锐的铃声,类似学校的上课铃。贝伦下意识地伸长脖子。多米尼克和斯科特还在枫树岭镇上小学的时候,他每天都会去学校门口等他们放学。
维尔纳?韦尔夫“嘁”了一声,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手机,扔到地上踩碎,又拔出刀,砍向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贝伦瞠目结舌,完全不明所以。他刚才看起来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发神经了?
维尔纳将电脑砍成碎片,就算“外星人”的售后人员来了也绝对认不出这是他们家的产品。消灭完手机和电脑,维尔纳提着刀转向贝伦。
“你在干什么!”贝伦吓得四肢着地。他发现人类的骨骼和体型不太适合四肢行走,这样的直接结果就是人类跑得很慢――真是太原始太落后了!
“他们追来了。我们必须赶快逃走。”
“他们?谁们?”
“阴魂不散的家伙。”
维尔纳推开他,依依不舍地望了一眼仓库中数不清地箱子,拉开移门,走了出去。
“等、等我一下!”
贝伦慌忙跟上。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说上几句话的人,虽然是个怪人,但他还是觉得仿佛遇见了救星。他还得靠这个家伙返回枫树岭呢,可不能让他逃了!
他迈开人类的腿跟上维尔纳,才走到仓库门就一头撞上了对方。这家伙怎么搞的!明明是他说要逃走的,现在怎么又不走了?
他越过维尔纳的肩膀看向外面一瞥,明白了商人止步的理由――仓库已然被一群黑衣人包围,瞧他们那统一的着装、凶恶的眼神和手中的霰弹枪就知道他们绝非善类。
黑衣人中有个秃头的,看上去是这群人的领袖。只有他没端着枪。
“韦尔夫先生,您可让我们好找啊。”秃头男笑着说。
维尔纳双手背在背后,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贝伦会意地后退,蹲在仓库的角落,背靠成堆的箱子。
维尔纳走出仓库。他能听见外面的说话声。
“我跟你们没什么好说的。”维纳尔道。
“别这样。多亏了您,吾主才能重返人世,他交待我们必须好好招待您,千万不能怠慢。”
“下地狱去吧。”
“嗯嗯,我们的确要去地狱,吾主正等着您呐!更何况,您不是故意把魔典卖给那魔法师的吗?您肯定也期盼吾主归来吧!既然如此,又何必推辞呢?瞧您这几天东躲西藏,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虐待您呢!”
“我只是个做买卖的,哪里有稀罕玩意儿我就去收购,哪里有合适的买家我就脱手。没有什么期盼不期盼的。我根本不知道那位买家就是能够解放阿巴顿的稀世魔法师。”
贝伦莫名其妙。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什么买来卖去的?阿巴顿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他没记错,阿巴顿是地狱大公之一,至少他跟随主人来到人间的时候是这样。难道几百年的时间,阿巴顿那里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吾主请您务必去家中作客,倘若您不愿意,我们可以使用强制手段。您看,是乖乖跟我们走呢,还是……?”
维尔纳又“嘁”了一声,丢下手中的军刀。“我跟你们走。”
“那就好,我最喜欢识时务的人了。”
他转身关上仓库大门。外界的声音顿时隔绝,贝伦再也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了。过了一会儿,刺耳的警报铃声停止了。铃声似乎预示着那群黑衣人的到来,既然铃声停下,是不是说明他们已经离开了?
贝伦谨慎地摸到门边,将移门拉开一条细缝,向外窥视。外头的确空无一人,维尔纳的刀就丢在地上,很远的地方有流浪汉升起的火堆。
贝伦将门完全拉开,跳出仓库。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他根本搞不清状况,只能推测出那群黑衣人是地狱大公阿巴顿的手下,而阿巴顿不知和维尔纳有什么过节,要绑架他。或许主人知道其中的内情吧,毕竟主人也曾经是……
他捡起维尔纳的军刀,揣在怀里。世界险恶,他需要武器保护自己,还得想办法回到枫树岭镇。但他觉得不应该丢下维尔纳。也许过不了多久维尔纳就会回来呢。
他返回仓库,在那张行军床上躺下。床又窄又硬,翻身的时候还会咯吱咯吱响,但比睡在大街上舒服百倍。他不知不觉便睡着了,醒来时已是下午时分。他又觉得饿了。他踢开地上手机的残骸,从之前维尔纳翻找过的箱子里找出两个罐头,当作自己的晚餐。
维尔纳还没回来。当然了,去地狱大公家“作客”可没那么容易回来。贝伦挖着罐头里的肉,忽然有些伤心地想:也许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吃完简陋的一餐,用袖子擦擦嘴,最后环视了一圈仓库,打开门走了出去。他关上门,密码锁“哔”了一声,自动锁上了。他不希望维尔纳离开的时候有人进来偷东西。
贝伦知道人类的世界里有种叫“火车站”的东西,在那里能坐上通往全国各地的列车。也许有一趟车能带他回枫树岭。他现在是人类形态,能够与人类交谈,这就方便多了。
他走向远方流浪汉的营地,向无家可归之人打听火车站的地址。流浪汉们见他带着刀,不敢造次,老实地给他指了方向。他朝着流浪汉所指的方向走了好几个小时,途中数次停下来问路,终于在午夜时分抵达了火车站。
他听主人讲过,坐车必须买票,可他一分钱也没有。不过他又不是人类,不需要遵守人类的规则,只要能登上正确的车就行了。
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有一块大型屏幕,上面不是轮播“湖滨市欢迎您”的广告就是播放新闻。现在上面正播着有关海桐镇地震的报道。画面中有个一闪而过的镜头,贝伦自信自己的眼力绝对不会看错――那居然是多米尼克和他男朋友!
他们为什么会在那个发生地震的小镇?难道出了什么事吗?主人知道这事吗?那里很危险,他们去干什么?
贝伦又想,他们肯定惹上了大麻烦,否则为什么会丢下他跑去海桐镇呢?那里的事肯定比他更紧急。这样一切就能说通了!
他很是为自己的逻辑能力沾沾自喜了一番。既然多米尼克和克里斯有麻烦,那他必须去帮助他们。主人当初让他跟着他们俩,就是为了保护他们呀!
他立刻去售票处打听了去往海桐镇的车次,得知并没有直达的列车,只有先到附近的城市,再转乘别的交通工具。巧合的是,那趟列车马上就要发车了。
贝伦没钱买车票,所以他决定“逃票”。他跑出火车站,找到了出站的铁轨,等在一旁。当售票员所说的那趟列车驶出车站时,他奋力一跃,轻松跳上车顶。上面风很大,而且有点冷,过隧道的时候必须卧倒,否则就会一头撞上山洞,不过贝伦还是觉得坐火车挺新奇的。
――多米尼克,克里斯,等着我啊!他激动地想。
☆、续?苍白之女(1)
根据美国著名工程师爱德华?墨菲提出的著名不科学论断:当事情有可能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时,它一定会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多米尼克觉得人生大抵如是。
“多米尼克我从来不知道你家的狗还会变成人……”
“别说你了,我也从来不知道啊!”
几分钟前,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犹如天降神兵出现在他们面前,挥舞一柄银色军刀,砍瓜切菜般将围攻的丧尸斩于刀下。多米尼克这才明白一个非比寻常的事实:靠我家的狗竟然能变成人?!
“此言差矣。”地狱犬说,“不是‘我能变成人’,而是‘人类形态本来就是我的基本形态之一,先前因为力量被封印,我才不得不屈尊以低等犬科生物的形态生存。所以不是‘我变成人’,而是‘我恢复了以往的模样’才对。”
――你说这个谁懂啊!多米尼克内心呐喊。
“呃……那、那现在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叫‘狗’好像不太对……”多米尼克期期艾艾地问。平时在家中教父一向称呼自家的地狱犬为“狗”,两个教子有样学样,也这么叫,现在狗不再是狗了,他觉得不能继续管人家叫“狗”,但是如果要他每次都重复那么长的名字……他觉得还不如继续叫“狗”算了。名字太长真的很影响人际关系啊地狱犬先生!
地狱犬歪着头想了想。“你们可以叫我贝伦。”
克里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掀起贝伦的风衣,贝伦直挺挺地站着,脸上流露出“哼,果然是低等人类”的傲慢表情。
“克里斯你干什么?!”多米尼克大惊失色。
“没什么。”克里斯拍去手上的灰尘,“我看他穿了件这么长的衣服,还以为下面藏着尾巴呢,结果什么都没有。”
――你的语气听起来好失望啊!克里斯我真看不出你原来是这样的人!
“不过,话说回来,贝伦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在海桐镇?”
贝伦理都不理克里斯,反而对着多米尼克露出狂热的表情,犹如狂信徒见到了至高无上的教宗。“我在新闻里看见您了!”他背后仿佛有条隐形的尾巴正甩来甩去,“我知道您肯定遇上麻烦了,所以就过来帮助您!”
“什么新闻?!”
“就是……报道海桐镇地震的新闻啊……”
“我们上新闻了?!”
多米尼克想起他们在军营外刺探时曾见过一大群记者像被牧人赶着的鸭子一样乱哄哄地离开营地。或许其中有个摄像头刚好对准了他们吧。
“你在哪儿看到的新闻?你……自己找回家了吗?”
多米尼克越说越心虚。他全然忘记了狗这回事,压根儿没想起他们把贝伦一个狗丢在了湖滨市,直到克里斯提起地狱犬那长得令人发指的名字,他才意识到自己家还养了条狗。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就连贝伦的饲主沃尔夫冈都没想起这回事,那他更不可能想起来了。
默默将责任全部推到教父身上后,多米尼克不禁多了几分自信。
“不。我是在湖滨市看到新闻的。”
“你……没回家?”
“我迷路了。”
贝伦垂头丧气,多米尼克几乎能想象出他耳朵耷拉下来、尾巴无精打采摇晃的模样。
“不过没关系!现在我又找到您了!我知道您遇上了麻烦,我一定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您的!”
多米尼克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真是条好狗啊!这么好的狗怎么会遇上沃尔夫冈(及其家人)那样不负责任的饲主!不过现在没关系了,他一定会好好对待狗的!
“很好!有你在我们就不用害怕那些丧尸了!”他摩拳擦掌。
“是的主人!而且我知道这古怪的白雾是怎么回事!”
“什么?”多米尼克与克里斯同时瞪大眼睛。
“这不是普通的雾,而是‘白马’。”
“等等……马?雾怎么会是马?”
“只是个称呼而已,就好比我是地狱犬,但我也不总是保持地狱犬的模样。这雾能自由变换形态,有时也会变成马匹的样子,不过它最主要的功能是帮助它的主人随意移动,当它的主人乘着‘白马’,便所向披靡。”
多米尼克诧异地环顾四周浓重的白雾。虽然他早就料到这雾来头不小,但万万没想到它居然是一种……生物?不,说生物也不确切,应该说是一种生命的形态。他可以想象出狗变成人的情形,却万万想不出雾变成马的过程。
“那它的主人是谁?”克里斯问。
贝伦对他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克里斯的嘴角往上一提,冷冷地笑了出来。
“我差不多已经猜到了。如果把丧尸视作某种病毒传播的后果,那么提到疾病和白马,最先想到的自然是……”
提示如此明显,就连思维一向比克里斯慢半拍的多米尼克也立即明白了。
“你是说――瘟疫骑士!”
天启四骑士中的瘟疫骑士,骑乘白马,传播疫病,所过之处唯剩哀哭与枯骨。如今科技与医学发达,传染病似乎没那么可怕了,但在过去,它曾经让半个世界都陷入无边无际的恐慌。即使在今天,那些肉眼不可见的病毒和细菌依然令人闻风丧胆。不,应该说正是在今天,传染病才更加可怕,因为人类已经突破了自然的限制,能够随心所欲地制造病毒了!多米尼克几乎可以想象出这样一幅画面:无垠的黑夜中雾气弥漫,白雾中传来nn的马蹄声,身着白衣的骑士头戴冠冕,手持长弓,将无形的疫病传播到人世的每个角落,其所过之处,人声绝迹,繁华萧条,人类只能躲在蛮荒的一角,祈求厄运不要降临到自己头上……
“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瘟疫骑士造成的?”多米尼克望着不远处被贝伦砍倒的丧尸,它们已经腐败朽坏,但几分钟之前,它们还渴望着鲜活的血肉,循着生命的气息,遵照本能而行动。这都是某种未知的丧尸病毒造成的?而传播可怕病毒的就是《启示录》中带来末日的瘟疫骑士?
“这个瘟疫骑士在哪儿?我们必须找到他,阻止他!”
“没问题,主人!我能闻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那既非人类的气息,也非恶魔的气息,我想,那一定就是天启骑士的味道!”
多米尼克心想你居然连这个都能闻出来?下次应该让你闻闻海伦,看能不能闻出什么“不同寻常的气息”来。
作者有话要说:
☆、续?苍白之女(2)
浓雾中隐隐约约可见一栋建筑,不过影影绰绰的,看不真切。走近后才发现那是一座谷仓。周围的白雾仿佛有了生命,正如沸腾的海水般此起彼伏,围绕谷仓流动旋转。贝伦没带错路,白雾的源头肯定就在这座谷仓里。
三个人(姑且把人形地狱犬算作人好了)蹲伏在谷仓远处的树丛里。多米尼克扒开树枝,从枝叶间露出一只眼睛。
“就是那里?”
“错不了的!那里的气息最为浓厚。瘟疫骑士肯定就藏在谷仓里。”
“但是接下来怎么办?那可是瘟疫骑士诶!我们连趁手的武器都没有,进去了岂不是白白送死?”
贝伦的黑眼睛变得湿漉漉的:“主人!您忘记我了吗?我就是您的武器啊!”
趴在树丛中的克里斯“嗤”了一声。贝伦怒瞪他一眼。多米尼克无力地捂住眼睛。他从来没想过居然有一天会遇到“自家的男人和自家的狗不对付”这种棘手状况。
“呃,贝伦啊,我相信你实力不俗,但那是天启骑士诶,你还是不要轻易出手为好……”
“没关系的主人!天启骑士来到人间,实力会大大削弱,说不定我可以应付!而且我就算死了也没关系,我随时愿意为您牺牲生命!”
“呃,贝伦啊,你是我们家的――”他想说“我们家的狗”,但又觉得这听起来像在骂人,于是改口道,“我们家重要的一份子,我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送你去冒险的。”
贝伦睁大了眼睛,多米尼克险些以为他下一刻就要开始在草地上打滚了,幸好他没那么干。
“呜呜呜主人!贝伦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嘘!嘘!小声点!”多米尼克赶紧把贝伦的脑袋按进草丛里。
谷仓的门向外打开,两个人影闪身而出。他们端着冲锋枪,身上所穿的正是普林公司的制服。多米尼克不用想就知道,这两人一定是马奇他们所说的“叛变者”。“叛变者”中包括两名保安和一名科学家。不难推测,科学家八成也在谷仓里。虽然多米尼克此刻还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但他知道这三人同瘟疫骑士一定关系匪浅。
两名保安在仓库门口左顾右盼一番,其中一人指着距离谷仓不远的农场,另一人点点头,接着两人迈步走向农场方向。
多米尼克耳语道:“他们走了,我们现在潜入谷仓里吧!”
克里斯脸色凝重:“不要轻举妄动。他们敢放着谷仓不管跑去别的地方,要么是因为谷仓里没有什么值得看守的东西,要么是因为谷仓里的东西过于强大,即使无人看守也十分安全。如果是前者,我们进去了也是扑个空,如果是后者……”
那我们等于自投罗网。多米尼克在心中替他说完。
“我们可以从那两个保安身上下手。”他建议,“绑住他们,打探清楚谷仓中的虚实。”
克里斯点点头,同意了他的计划。
“但不能让他们出声和开枪,农场和谷仓很近,让谷仓里的人听见动静就糟了,必须……”克里斯边说边打手势,示意他们如何侵入农场小屋,多米尼克连连点头,贝伦虽然很不想搭理克里斯,但为了计划,他不得不按照克里斯的指示去做。他看起来快气炸了。
布兰特?奥尼将冲锋枪夹在腋下,拉开冰箱,拿出一瓶牛奶,拧开瓶盖嗅了嗅,发出作呕的声音。
“东西都坏完了!”他大声对另一个房间中的同伴说,“停电了,冰箱里的东西已经全部坏了。”
“肯定有些能保存很长时间的食物!”他的同伴尤利塞斯?洛克说,“真空包装食品啦,罐头啦……”
“上次我们已经把这儿翻了个底朝天了。”布兰特?奥尼用脚踹上冰箱的门,“必须去其他地方找,比如镇上的超市。妈的,早知道我们应该在一开始就囤积一堆食物。拉撒路那个狗娘养的东西,他自己不需要饮食,完全没考虑我们的需求。”
“你小声点!拉撒路耳朵很灵,说不定能听见你在骂他。”
布兰特?奥尼啐了一口,“这么远他也能听见?那他还真是个怪物――哼,反正他本来就是。”
他继续在厨房的众多橱柜中搜寻食物,全然没有察觉危险正从背后悄然靠近。一瞬间,背后有人捂住了他的嘴,将一只袜子塞进他嘴里。他本能地举起枪,想开枪示警,至少提醒同伴有危险,但一道疾风般的黑影从窗户跃进屋内,银光一闪,他的冲锋枪便断成两截,一截还握在手里,一截循着地心引力的呼唤向下坠去。在它落地之前,那道黑影便蹿进了洛克所在的屋子,不用想也知道,洛克也与他遭遇了同样的事。背后的人踢了他膝窝一脚,奥尼吃痛跪下,几秒钟后,两个人从隔壁房间走出,一人是金发的青年,看起来有墨西哥人的血统,一人是黑发黑眼的少年,手里拎着一柄军刀,刚才削断冲锋枪的就是他手中的刀。
金发青年走到他面前蹲下,好言相劝道:“我会把你嘴里的袜子拿出来,但你得答应我决不喊叫,否则你将性命不保。如何?”
奥尼哪里还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点头。金发青年抽出他嘴里的袜子,他痛快地吸了口新鲜空气,问:“你们把洛克怎么了?”
“只是打昏了而已,没要他的命。”
“你们想干什么?”
“这个问题应该我问你才对。你们到底想干什么?镇上的一切都是你们造成的吧,你们这么做究竟有什么目的?”
奥尼嘴唇颤抖,“不关我们的事……我和洛克只负责保卫希尔博士而已!”
“你们杀了普林公司的护卫人员,还偷走了装病毒的容器和重要的患者!”
“不是的!不是我们偷走的!”奥尼连忙澄清,“是那个实验体……拉撒路!一切都是他计划好的!希尔博士与他共谋,我和洛克只是听令行事罢了。如果我们拒绝,拉撒路就会杀了我们!我们也没的选啊!”
“你说一切都是拉撒路的计划?难道不是希尔博士在幕后主使吗?”
“拉撒路才是主谋,希尔博士是他的部下。拉撒路企图在运送途中逃脱,于是希尔博士命令我们在海桐镇袭击其他人,然后护卫他和拉撒路,带着容器逃走。”
金发青年同背后押着奥尼的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拉撒路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你们是怎么让镇上的人变成丧尸的?”
“具体的我也、我也不大清楚,希尔博士叫我们做什么,我们就照做。我和洛克把拉撒路的血液散播到镇上,比如混进饮用水和食物里,还有洒在死人身上,那些人接触了血液就会变成丧尸。”
“拉撒路的血液?难道拉撒路就是丧尸病毒的源头?”金发青年皱着眉头,喃喃自语,接着又凶狠地注视着奥尼,“那瘟疫骑士呢?瘟疫骑士是不是也在谷仓里?”
“什、什么瘟疫骑士?我不知道……”
“休想骗我!快说!要是你不说,那你就没有利用价值了,我正好叫醒你的同伴,在他面前杀鸡儆猴,想必他会知无不言的。”
奥尼哭丧着脸,“我真的不知道啊!只有我、洛克、希尔博士和拉撒路住在谷仓里,没有什么骑士!你说的瘟疫骑士,是不是指博士或拉撒路?”
金发青年望着执刀的黑发少年。少年耸耸肩:“或许吧。天启骑士能变身成各种相貌,说不定就变成那个博士或是拉撒路了呢。”
“这么说,我们还是必须进谷仓一探……”
金发青年有些不满,似乎很不情愿进入谷仓,他看着黑发少年,又想说什么,但意外在此刻发生了。奥尼看得一清二楚――少年的眉间突然出现了一个红点,那是被狙击手瞄准的标志。普林公司为押运队伍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武器,狙击枪也列席其中,他们离开车队时,带走了那些武器。
远处传来“砰”的一声枪响,小屋窗户的玻璃“哗啦”碎裂,少年的脑袋向后一仰,爆出灿烂的血花。
☆、续?苍白之女(3)
多米尼克张大嘴,发出无声的尖叫。贝伦竟然在他面前就这么被一枪爆头了?这算什么?这到底算什么?!
“趴下!”
克里斯大喊,推开奥尼,飞身扑倒多米尼克。奥尼见束缚已除,当即脚底抹油,朝门口奔去。他打开小屋的木门,还没来得及跨出一步,又一声枪响传来,他的眉间便多了个深不见底的血洞。他的身体像只瘪口袋一样瘫了下来,成为地上一堆毫无生气的血肉。
那开枪的人疯了!多米尼克惊惧地想。他击毙了贝伦,这说明他是我们的敌人,是拉撒路、瘟疫骑士那边的人,可是他为什么要杀身为自己同伴的奥尼?灭口吗?连同伴都不放过,一定是疯了!
“克里斯,怎么办……”多米尼克发出蚊子般嘤嘤的叫声。
“我也没头绪啊!”克里斯有些烦躁,“雾这么大,那人还能击中贝伦,说明他的位置离我们很近……”他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解释当下的状况给多米尼克听,“不不,如果他离我们很近,那就没必要使用狙击枪了。这么说对方应该在远处?可他的视线不会被大雾遮蔽吗?难道说他有办法能看穿雾气?”
“那他肯定不是人!”
“对,没错,”克里斯的声音听上去无比沉重,“有可能是拉撒路,甚至是瘟疫骑士本人,他们两个都不能算作是‘人’了。”
多米尼克发起抖来。他曾不止一次见过天启骑士,但都是在和平的状况下,莫伊拉就算了,海伦甚至出手帮过他们。但瘟疫骑士就不同了。他根本不认识他/她,在这遍布死亡的小镇上,瘟疫骑士是猎手,而他们则是在雾中躲躲藏藏的猎物。现在他们已经被发现了,死亡正在逐步逼近。
恋耽美
本电脑,狗认出那是“外星人”牌的,当初斯科特眼馋这个型号好久,被主人一句“天天在家吃白食还想换新电脑?做梦!”无情地驳回了。
戴口罩的人从电脑桌下面拉出一只箱子,在里面翻翻找找半天,最终找出了两个肉罐头和一只精美的瓷盘。他拉开罐头,将里面的肉倒进瓷盘里,招呼狗过来。狗一闻到罐头的味道,尾巴便不受控制地开始摇晃。
“吃吧。”那人类将瓷盘放在地上,狗“嗷呜”一声扑了过去。
“慢点吃,慢点吃,不要啃盘子,这盘子是从俄罗斯流传来的古董,沙皇才用得起懂吗?”
狗根本不想懂这些,只想大快朵颐。那人类退后几步,叹了口气,摘下口罩。
他年纪不大,狗不擅辨认人类的年龄,在它看来,这人的年纪大约介于沃尔夫冈和多米尼克之间。但他看起来比他们两个都要瘦削和阴暗,眼睛幽深,不知是不是由于睡眠不足,显得十分憔悴。
不过狗顾不上评判此人的外貌,此时此刻,填饱肚子最重要。它狼吞虎咽,根本没注意那人类又搬出了一只大箱子,在里面翻找着些什么。
等它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时,人类已经从箱子里翻出了一柄古旧的军刀!
他拔刀出鞘,锐利的刀锋在节能灯的照耀下闪着令人心惊胆寒的银光,刀刃上挑,直逼狗的咽喉!
狗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然而刀锋并未刺进它的身体,而是挑断了它的项圈!
――这他妈才真叫大事不妙啊!!!狗心中万马奔腾。
它的力量不受控制地涌出,身体也随着迸发的能量而发生着变化,骨骼弯曲变形,朝另一种形态生长,肌肉随之拉伸,黑色的毛皮逐渐退化,变成了光裸的皮肤。不到一分钟,它就完成了变形,从狗的形态变成了人的形态!
“我果然没猜错,项圈是个封印,解除它,你就能变成人类的样子。”那人垂下刀尖,幽暗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狗――狗所变成的人类――眼瞳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你叫什么名字?”
狗所变成的人类气愤地瞪着他。他竟然破坏了主人设下的封印!完蛋了,要是主人知道,肯定会大发雷霆砍掉它一个脑袋的!
“我凭什么要告诉你!”狗所变成的人类说。许久没有用人类的形态生活,他的人话说得还是挺顺溜的。
“那我们公平交换吧。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也告诉我你的?我叫维尔纳?韦尔夫,你呢?”
“……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
“……呃刚刚那个是名字吗?”
“你没记住吗愚蠢的人类?”
名叫维尔纳?韦尔夫的男子挠了挠头:“好像就听懂了最后两个字。那我叫你‘贝伦’吧。”
“不准随便给我起奇怪的昵称!”
作者有话要说:
☆、地狱犬流浪记(2)
“不是挺好听的么。”维尔纳?韦尔夫收起刀,又从堆积如山的箱子里找出一个,打开它埋头翻找着什么。
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昵称“狗”或“贝伦”,四肢着地,龇牙咧嘴地对着维尔纳。这个表情放在狗身上很有威慑力,放在人身上却只会让人觉得“这孩子没病吧”。
“你是什么人!”
维尔纳整个人都快埋进箱子里了。“我是个商人,专门卖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里是我的仓库之一。”
他从箱子里拽出一件黑色风衣和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丢给贝伦,“试试这个。”
贝伦低头看了看自己。变成人类形态之后他油光水滑的黑色毛皮不见了,只剩下人类光秃秃的、毫无美感的皮肤。他从前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把一堆或天然或人造的纤维制品甚至动物毛皮穿在身上,现在他才稍微理解了一点:肯定是人类自惭形秽,才需要那些东西装饰自己!
“我才不要穿这种东西!”
“干净的,我洗过了。”
“我有自己的毛皮就足够了!再说你们人类当初就是因为学会了穿衣服才会被赶出伊甸园的,穿衣服就是原罪!原罪!”
“……你把这话对皮尔?卡丹再说一遍,我保证他不打断你的狗腿。”
贝伦最终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不得不穿上衣服。那堆布料套在身上让他难受极了,就像被套进了麻袋里。人类难道不觉得衣服这东西束手束脚吗?
当他努力地将自己的脚塞进靴子里的时候,仓库里突然响起了尖锐的铃声,类似学校的上课铃。贝伦下意识地伸长脖子。多米尼克和斯科特还在枫树岭镇上小学的时候,他每天都会去学校门口等他们放学。
维尔纳?韦尔夫“嘁”了一声,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手机,扔到地上踩碎,又拔出刀,砍向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贝伦瞠目结舌,完全不明所以。他刚才看起来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发神经了?
维尔纳将电脑砍成碎片,就算“外星人”的售后人员来了也绝对认不出这是他们家的产品。消灭完手机和电脑,维尔纳提着刀转向贝伦。
“你在干什么!”贝伦吓得四肢着地。他发现人类的骨骼和体型不太适合四肢行走,这样的直接结果就是人类跑得很慢――真是太原始太落后了!
“他们追来了。我们必须赶快逃走。”
“他们?谁们?”
“阴魂不散的家伙。”
维尔纳推开他,依依不舍地望了一眼仓库中数不清地箱子,拉开移门,走了出去。
“等、等我一下!”
贝伦慌忙跟上。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说上几句话的人,虽然是个怪人,但他还是觉得仿佛遇见了救星。他还得靠这个家伙返回枫树岭呢,可不能让他逃了!
他迈开人类的腿跟上维尔纳,才走到仓库门就一头撞上了对方。这家伙怎么搞的!明明是他说要逃走的,现在怎么又不走了?
他越过维尔纳的肩膀看向外面一瞥,明白了商人止步的理由――仓库已然被一群黑衣人包围,瞧他们那统一的着装、凶恶的眼神和手中的霰弹枪就知道他们绝非善类。
黑衣人中有个秃头的,看上去是这群人的领袖。只有他没端着枪。
“韦尔夫先生,您可让我们好找啊。”秃头男笑着说。
维尔纳双手背在背后,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贝伦会意地后退,蹲在仓库的角落,背靠成堆的箱子。
维尔纳走出仓库。他能听见外面的说话声。
“我跟你们没什么好说的。”维纳尔道。
“别这样。多亏了您,吾主才能重返人世,他交待我们必须好好招待您,千万不能怠慢。”
“下地狱去吧。”
“嗯嗯,我们的确要去地狱,吾主正等着您呐!更何况,您不是故意把魔典卖给那魔法师的吗?您肯定也期盼吾主归来吧!既然如此,又何必推辞呢?瞧您这几天东躲西藏,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虐待您呢!”
“我只是个做买卖的,哪里有稀罕玩意儿我就去收购,哪里有合适的买家我就脱手。没有什么期盼不期盼的。我根本不知道那位买家就是能够解放阿巴顿的稀世魔法师。”
贝伦莫名其妙。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什么买来卖去的?阿巴顿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他没记错,阿巴顿是地狱大公之一,至少他跟随主人来到人间的时候是这样。难道几百年的时间,阿巴顿那里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吾主请您务必去家中作客,倘若您不愿意,我们可以使用强制手段。您看,是乖乖跟我们走呢,还是……?”
维尔纳又“嘁”了一声,丢下手中的军刀。“我跟你们走。”
“那就好,我最喜欢识时务的人了。”
他转身关上仓库大门。外界的声音顿时隔绝,贝伦再也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了。过了一会儿,刺耳的警报铃声停止了。铃声似乎预示着那群黑衣人的到来,既然铃声停下,是不是说明他们已经离开了?
贝伦谨慎地摸到门边,将移门拉开一条细缝,向外窥视。外头的确空无一人,维尔纳的刀就丢在地上,很远的地方有流浪汉升起的火堆。
贝伦将门完全拉开,跳出仓库。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他根本搞不清状况,只能推测出那群黑衣人是地狱大公阿巴顿的手下,而阿巴顿不知和维尔纳有什么过节,要绑架他。或许主人知道其中的内情吧,毕竟主人也曾经是……
他捡起维尔纳的军刀,揣在怀里。世界险恶,他需要武器保护自己,还得想办法回到枫树岭镇。但他觉得不应该丢下维尔纳。也许过不了多久维尔纳就会回来呢。
他返回仓库,在那张行军床上躺下。床又窄又硬,翻身的时候还会咯吱咯吱响,但比睡在大街上舒服百倍。他不知不觉便睡着了,醒来时已是下午时分。他又觉得饿了。他踢开地上手机的残骸,从之前维尔纳翻找过的箱子里找出两个罐头,当作自己的晚餐。
维尔纳还没回来。当然了,去地狱大公家“作客”可没那么容易回来。贝伦挖着罐头里的肉,忽然有些伤心地想:也许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吃完简陋的一餐,用袖子擦擦嘴,最后环视了一圈仓库,打开门走了出去。他关上门,密码锁“哔”了一声,自动锁上了。他不希望维尔纳离开的时候有人进来偷东西。
贝伦知道人类的世界里有种叫“火车站”的东西,在那里能坐上通往全国各地的列车。也许有一趟车能带他回枫树岭。他现在是人类形态,能够与人类交谈,这就方便多了。
他走向远方流浪汉的营地,向无家可归之人打听火车站的地址。流浪汉们见他带着刀,不敢造次,老实地给他指了方向。他朝着流浪汉所指的方向走了好几个小时,途中数次停下来问路,终于在午夜时分抵达了火车站。
他听主人讲过,坐车必须买票,可他一分钱也没有。不过他又不是人类,不需要遵守人类的规则,只要能登上正确的车就行了。
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有一块大型屏幕,上面不是轮播“湖滨市欢迎您”的广告就是播放新闻。现在上面正播着有关海桐镇地震的报道。画面中有个一闪而过的镜头,贝伦自信自己的眼力绝对不会看错――那居然是多米尼克和他男朋友!
他们为什么会在那个发生地震的小镇?难道出了什么事吗?主人知道这事吗?那里很危险,他们去干什么?
贝伦又想,他们肯定惹上了大麻烦,否则为什么会丢下他跑去海桐镇呢?那里的事肯定比他更紧急。这样一切就能说通了!
他很是为自己的逻辑能力沾沾自喜了一番。既然多米尼克和克里斯有麻烦,那他必须去帮助他们。主人当初让他跟着他们俩,就是为了保护他们呀!
他立刻去售票处打听了去往海桐镇的车次,得知并没有直达的列车,只有先到附近的城市,再转乘别的交通工具。巧合的是,那趟列车马上就要发车了。
贝伦没钱买车票,所以他决定“逃票”。他跑出火车站,找到了出站的铁轨,等在一旁。当售票员所说的那趟列车驶出车站时,他奋力一跃,轻松跳上车顶。上面风很大,而且有点冷,过隧道的时候必须卧倒,否则就会一头撞上山洞,不过贝伦还是觉得坐火车挺新奇的。
――多米尼克,克里斯,等着我啊!他激动地想。
☆、续?苍白之女(1)
根据美国著名工程师爱德华?墨菲提出的著名不科学论断:当事情有可能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时,它一定会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多米尼克觉得人生大抵如是。
“多米尼克我从来不知道你家的狗还会变成人……”
“别说你了,我也从来不知道啊!”
几分钟前,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犹如天降神兵出现在他们面前,挥舞一柄银色军刀,砍瓜切菜般将围攻的丧尸斩于刀下。多米尼克这才明白一个非比寻常的事实:靠我家的狗竟然能变成人?!
“此言差矣。”地狱犬说,“不是‘我能变成人’,而是‘人类形态本来就是我的基本形态之一,先前因为力量被封印,我才不得不屈尊以低等犬科生物的形态生存。所以不是‘我变成人’,而是‘我恢复了以往的模样’才对。”
――你说这个谁懂啊!多米尼克内心呐喊。
“呃……那、那现在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叫‘狗’好像不太对……”多米尼克期期艾艾地问。平时在家中教父一向称呼自家的地狱犬为“狗”,两个教子有样学样,也这么叫,现在狗不再是狗了,他觉得不能继续管人家叫“狗”,但是如果要他每次都重复那么长的名字……他觉得还不如继续叫“狗”算了。名字太长真的很影响人际关系啊地狱犬先生!
地狱犬歪着头想了想。“你们可以叫我贝伦。”
克里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掀起贝伦的风衣,贝伦直挺挺地站着,脸上流露出“哼,果然是低等人类”的傲慢表情。
“克里斯你干什么?!”多米尼克大惊失色。
“没什么。”克里斯拍去手上的灰尘,“我看他穿了件这么长的衣服,还以为下面藏着尾巴呢,结果什么都没有。”
――你的语气听起来好失望啊!克里斯我真看不出你原来是这样的人!
“不过,话说回来,贝伦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在海桐镇?”
贝伦理都不理克里斯,反而对着多米尼克露出狂热的表情,犹如狂信徒见到了至高无上的教宗。“我在新闻里看见您了!”他背后仿佛有条隐形的尾巴正甩来甩去,“我知道您肯定遇上麻烦了,所以就过来帮助您!”
“什么新闻?!”
“就是……报道海桐镇地震的新闻啊……”
“我们上新闻了?!”
多米尼克想起他们在军营外刺探时曾见过一大群记者像被牧人赶着的鸭子一样乱哄哄地离开营地。或许其中有个摄像头刚好对准了他们吧。
“你在哪儿看到的新闻?你……自己找回家了吗?”
多米尼克越说越心虚。他全然忘记了狗这回事,压根儿没想起他们把贝伦一个狗丢在了湖滨市,直到克里斯提起地狱犬那长得令人发指的名字,他才意识到自己家还养了条狗。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就连贝伦的饲主沃尔夫冈都没想起这回事,那他更不可能想起来了。
默默将责任全部推到教父身上后,多米尼克不禁多了几分自信。
“不。我是在湖滨市看到新闻的。”
“你……没回家?”
“我迷路了。”
贝伦垂头丧气,多米尼克几乎能想象出他耳朵耷拉下来、尾巴无精打采摇晃的模样。
“不过没关系!现在我又找到您了!我知道您遇上了麻烦,我一定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您的!”
多米尼克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真是条好狗啊!这么好的狗怎么会遇上沃尔夫冈(及其家人)那样不负责任的饲主!不过现在没关系了,他一定会好好对待狗的!
“很好!有你在我们就不用害怕那些丧尸了!”他摩拳擦掌。
“是的主人!而且我知道这古怪的白雾是怎么回事!”
“什么?”多米尼克与克里斯同时瞪大眼睛。
“这不是普通的雾,而是‘白马’。”
“等等……马?雾怎么会是马?”
“只是个称呼而已,就好比我是地狱犬,但我也不总是保持地狱犬的模样。这雾能自由变换形态,有时也会变成马匹的样子,不过它最主要的功能是帮助它的主人随意移动,当它的主人乘着‘白马’,便所向披靡。”
多米尼克诧异地环顾四周浓重的白雾。虽然他早就料到这雾来头不小,但万万没想到它居然是一种……生物?不,说生物也不确切,应该说是一种生命的形态。他可以想象出狗变成人的情形,却万万想不出雾变成马的过程。
“那它的主人是谁?”克里斯问。
贝伦对他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克里斯的嘴角往上一提,冷冷地笑了出来。
“我差不多已经猜到了。如果把丧尸视作某种病毒传播的后果,那么提到疾病和白马,最先想到的自然是……”
提示如此明显,就连思维一向比克里斯慢半拍的多米尼克也立即明白了。
“你是说――瘟疫骑士!”
天启四骑士中的瘟疫骑士,骑乘白马,传播疫病,所过之处唯剩哀哭与枯骨。如今科技与医学发达,传染病似乎没那么可怕了,但在过去,它曾经让半个世界都陷入无边无际的恐慌。即使在今天,那些肉眼不可见的病毒和细菌依然令人闻风丧胆。不,应该说正是在今天,传染病才更加可怕,因为人类已经突破了自然的限制,能够随心所欲地制造病毒了!多米尼克几乎可以想象出这样一幅画面:无垠的黑夜中雾气弥漫,白雾中传来nn的马蹄声,身着白衣的骑士头戴冠冕,手持长弓,将无形的疫病传播到人世的每个角落,其所过之处,人声绝迹,繁华萧条,人类只能躲在蛮荒的一角,祈求厄运不要降临到自己头上……
“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瘟疫骑士造成的?”多米尼克望着不远处被贝伦砍倒的丧尸,它们已经腐败朽坏,但几分钟之前,它们还渴望着鲜活的血肉,循着生命的气息,遵照本能而行动。这都是某种未知的丧尸病毒造成的?而传播可怕病毒的就是《启示录》中带来末日的瘟疫骑士?
“这个瘟疫骑士在哪儿?我们必须找到他,阻止他!”
“没问题,主人!我能闻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那既非人类的气息,也非恶魔的气息,我想,那一定就是天启骑士的味道!”
多米尼克心想你居然连这个都能闻出来?下次应该让你闻闻海伦,看能不能闻出什么“不同寻常的气息”来。
作者有话要说:
☆、续?苍白之女(2)
浓雾中隐隐约约可见一栋建筑,不过影影绰绰的,看不真切。走近后才发现那是一座谷仓。周围的白雾仿佛有了生命,正如沸腾的海水般此起彼伏,围绕谷仓流动旋转。贝伦没带错路,白雾的源头肯定就在这座谷仓里。
三个人(姑且把人形地狱犬算作人好了)蹲伏在谷仓远处的树丛里。多米尼克扒开树枝,从枝叶间露出一只眼睛。
“就是那里?”
“错不了的!那里的气息最为浓厚。瘟疫骑士肯定就藏在谷仓里。”
“但是接下来怎么办?那可是瘟疫骑士诶!我们连趁手的武器都没有,进去了岂不是白白送死?”
贝伦的黑眼睛变得湿漉漉的:“主人!您忘记我了吗?我就是您的武器啊!”
趴在树丛中的克里斯“嗤”了一声。贝伦怒瞪他一眼。多米尼克无力地捂住眼睛。他从来没想过居然有一天会遇到“自家的男人和自家的狗不对付”这种棘手状况。
“呃,贝伦啊,我相信你实力不俗,但那是天启骑士诶,你还是不要轻易出手为好……”
“没关系的主人!天启骑士来到人间,实力会大大削弱,说不定我可以应付!而且我就算死了也没关系,我随时愿意为您牺牲生命!”
“呃,贝伦啊,你是我们家的――”他想说“我们家的狗”,但又觉得这听起来像在骂人,于是改口道,“我们家重要的一份子,我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送你去冒险的。”
贝伦睁大了眼睛,多米尼克险些以为他下一刻就要开始在草地上打滚了,幸好他没那么干。
“呜呜呜主人!贝伦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嘘!嘘!小声点!”多米尼克赶紧把贝伦的脑袋按进草丛里。
谷仓的门向外打开,两个人影闪身而出。他们端着冲锋枪,身上所穿的正是普林公司的制服。多米尼克不用想就知道,这两人一定是马奇他们所说的“叛变者”。“叛变者”中包括两名保安和一名科学家。不难推测,科学家八成也在谷仓里。虽然多米尼克此刻还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但他知道这三人同瘟疫骑士一定关系匪浅。
两名保安在仓库门口左顾右盼一番,其中一人指着距离谷仓不远的农场,另一人点点头,接着两人迈步走向农场方向。
多米尼克耳语道:“他们走了,我们现在潜入谷仓里吧!”
克里斯脸色凝重:“不要轻举妄动。他们敢放着谷仓不管跑去别的地方,要么是因为谷仓里没有什么值得看守的东西,要么是因为谷仓里的东西过于强大,即使无人看守也十分安全。如果是前者,我们进去了也是扑个空,如果是后者……”
那我们等于自投罗网。多米尼克在心中替他说完。
“我们可以从那两个保安身上下手。”他建议,“绑住他们,打探清楚谷仓中的虚实。”
克里斯点点头,同意了他的计划。
“但不能让他们出声和开枪,农场和谷仓很近,让谷仓里的人听见动静就糟了,必须……”克里斯边说边打手势,示意他们如何侵入农场小屋,多米尼克连连点头,贝伦虽然很不想搭理克里斯,但为了计划,他不得不按照克里斯的指示去做。他看起来快气炸了。
布兰特?奥尼将冲锋枪夹在腋下,拉开冰箱,拿出一瓶牛奶,拧开瓶盖嗅了嗅,发出作呕的声音。
“东西都坏完了!”他大声对另一个房间中的同伴说,“停电了,冰箱里的东西已经全部坏了。”
“肯定有些能保存很长时间的食物!”他的同伴尤利塞斯?洛克说,“真空包装食品啦,罐头啦……”
“上次我们已经把这儿翻了个底朝天了。”布兰特?奥尼用脚踹上冰箱的门,“必须去其他地方找,比如镇上的超市。妈的,早知道我们应该在一开始就囤积一堆食物。拉撒路那个狗娘养的东西,他自己不需要饮食,完全没考虑我们的需求。”
“你小声点!拉撒路耳朵很灵,说不定能听见你在骂他。”
布兰特?奥尼啐了一口,“这么远他也能听见?那他还真是个怪物――哼,反正他本来就是。”
他继续在厨房的众多橱柜中搜寻食物,全然没有察觉危险正从背后悄然靠近。一瞬间,背后有人捂住了他的嘴,将一只袜子塞进他嘴里。他本能地举起枪,想开枪示警,至少提醒同伴有危险,但一道疾风般的黑影从窗户跃进屋内,银光一闪,他的冲锋枪便断成两截,一截还握在手里,一截循着地心引力的呼唤向下坠去。在它落地之前,那道黑影便蹿进了洛克所在的屋子,不用想也知道,洛克也与他遭遇了同样的事。背后的人踢了他膝窝一脚,奥尼吃痛跪下,几秒钟后,两个人从隔壁房间走出,一人是金发的青年,看起来有墨西哥人的血统,一人是黑发黑眼的少年,手里拎着一柄军刀,刚才削断冲锋枪的就是他手中的刀。
金发青年走到他面前蹲下,好言相劝道:“我会把你嘴里的袜子拿出来,但你得答应我决不喊叫,否则你将性命不保。如何?”
奥尼哪里还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点头。金发青年抽出他嘴里的袜子,他痛快地吸了口新鲜空气,问:“你们把洛克怎么了?”
“只是打昏了而已,没要他的命。”
“你们想干什么?”
“这个问题应该我问你才对。你们到底想干什么?镇上的一切都是你们造成的吧,你们这么做究竟有什么目的?”
奥尼嘴唇颤抖,“不关我们的事……我和洛克只负责保卫希尔博士而已!”
“你们杀了普林公司的护卫人员,还偷走了装病毒的容器和重要的患者!”
“不是的!不是我们偷走的!”奥尼连忙澄清,“是那个实验体……拉撒路!一切都是他计划好的!希尔博士与他共谋,我和洛克只是听令行事罢了。如果我们拒绝,拉撒路就会杀了我们!我们也没的选啊!”
“你说一切都是拉撒路的计划?难道不是希尔博士在幕后主使吗?”
“拉撒路才是主谋,希尔博士是他的部下。拉撒路企图在运送途中逃脱,于是希尔博士命令我们在海桐镇袭击其他人,然后护卫他和拉撒路,带着容器逃走。”
金发青年同背后押着奥尼的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拉撒路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你们是怎么让镇上的人变成丧尸的?”
“具体的我也、我也不大清楚,希尔博士叫我们做什么,我们就照做。我和洛克把拉撒路的血液散播到镇上,比如混进饮用水和食物里,还有洒在死人身上,那些人接触了血液就会变成丧尸。”
“拉撒路的血液?难道拉撒路就是丧尸病毒的源头?”金发青年皱着眉头,喃喃自语,接着又凶狠地注视着奥尼,“那瘟疫骑士呢?瘟疫骑士是不是也在谷仓里?”
“什、什么瘟疫骑士?我不知道……”
“休想骗我!快说!要是你不说,那你就没有利用价值了,我正好叫醒你的同伴,在他面前杀鸡儆猴,想必他会知无不言的。”
奥尼哭丧着脸,“我真的不知道啊!只有我、洛克、希尔博士和拉撒路住在谷仓里,没有什么骑士!你说的瘟疫骑士,是不是指博士或拉撒路?”
金发青年望着执刀的黑发少年。少年耸耸肩:“或许吧。天启骑士能变身成各种相貌,说不定就变成那个博士或是拉撒路了呢。”
“这么说,我们还是必须进谷仓一探……”
金发青年有些不满,似乎很不情愿进入谷仓,他看着黑发少年,又想说什么,但意外在此刻发生了。奥尼看得一清二楚――少年的眉间突然出现了一个红点,那是被狙击手瞄准的标志。普林公司为押运队伍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武器,狙击枪也列席其中,他们离开车队时,带走了那些武器。
远处传来“砰”的一声枪响,小屋窗户的玻璃“哗啦”碎裂,少年的脑袋向后一仰,爆出灿烂的血花。
☆、续?苍白之女(3)
多米尼克张大嘴,发出无声的尖叫。贝伦竟然在他面前就这么被一枪爆头了?这算什么?这到底算什么?!
“趴下!”
克里斯大喊,推开奥尼,飞身扑倒多米尼克。奥尼见束缚已除,当即脚底抹油,朝门口奔去。他打开小屋的木门,还没来得及跨出一步,又一声枪响传来,他的眉间便多了个深不见底的血洞。他的身体像只瘪口袋一样瘫了下来,成为地上一堆毫无生气的血肉。
那开枪的人疯了!多米尼克惊惧地想。他击毙了贝伦,这说明他是我们的敌人,是拉撒路、瘟疫骑士那边的人,可是他为什么要杀身为自己同伴的奥尼?灭口吗?连同伴都不放过,一定是疯了!
“克里斯,怎么办……”多米尼克发出蚊子般嘤嘤的叫声。
“我也没头绪啊!”克里斯有些烦躁,“雾这么大,那人还能击中贝伦,说明他的位置离我们很近……”他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解释当下的状况给多米尼克听,“不不,如果他离我们很近,那就没必要使用狙击枪了。这么说对方应该在远处?可他的视线不会被大雾遮蔽吗?难道说他有办法能看穿雾气?”
“那他肯定不是人!”
“对,没错,”克里斯的声音听上去无比沉重,“有可能是拉撒路,甚至是瘟疫骑士本人,他们两个都不能算作是‘人’了。”
多米尼克发起抖来。他曾不止一次见过天启骑士,但都是在和平的状况下,莫伊拉就算了,海伦甚至出手帮过他们。但瘟疫骑士就不同了。他根本不认识他/她,在这遍布死亡的小镇上,瘟疫骑士是猎手,而他们则是在雾中躲躲藏藏的猎物。现在他们已经被发现了,死亡正在逐步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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