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阅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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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定点/Fix 定点 作者:Asherah/asherahduan/爱别离
分卷阅读29
亚当见鸿睿不说话,他舔了舔嘴唇,飞快地开口:“我其实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动,我就只加了一丁点糖,和麦芽酒,其他什么都没有加,我没有糟蹋你的高汤!我的想法是,如果不能浓缩麦芽酒,那我应该可以浓缩高汤。我可以利用麦芽酒里的液体来稀释高汤的浓度。麦芽酒的处理也不是很复杂。我把酒放置在室温下,等气泡走光以后便拿来兑浓缩过的高汤——稍微加热不要煮沸就可以上桌了。我想空口喝都不觉得苦的东西,拿来做菜,还兑了味道那么丰富的高汤,大家应该都尝不出来里面的苦味吧?至少我没尝出苦味……杜卡斯博士,还是……你仍然觉得苦?”
即使是鸿睿,也没尝出一丁点的苦味。
这就是鸿睿一直想要的酱汁,这就是他花了好几个礼拜所寻找的味道。鸿睿原本已经很接近了,他能看到成品的雏形,却始终停滞不前,不能将它带入最完美的状态。正在他苦闷得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亚当拿过他手中的凿子,揭开最后一层面纱。成品终于被展示在鸿睿面前,纤毫毕现。
鸿睿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又尝了一口。在他吞咽时,像有电流窜过全身,堵滞已久的细胞为此刻骤然的舒畅颤栗不已。
亚当是个天才,毫无疑问。
然而更让鸿睿震惊的是,亚当所理解的风味,和鸿睿真正想要的酱汁风味,重合得丝丝入扣。
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味蕾,也没有任何词汇可以精确地描述每一个人所品尝到的味道,描述理想的味道结构更是难上加难。
鸿睿什么也没有对亚当说,而亚当洞悉了他。
鸿睿盯着亚当。他的胸膛起伏,呼吸急促,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亚当一愣,站在原地掐断了自己的话。
“你做到了!亚当。”鸿睿说,他起身将亚当按到自己的怀中,重重地亲吻亚当的右脸。
亚当停滞了半秒后,他偏转头颅,胶住他们的嘴唇。
他们啃咬着,牙齿撞上嘴唇,争夺彼此的呼吸——更像是一场搏斗。他们从没有哪一个亲吻如眼下这般热烈。亚当扯紧了鸿睿羊毛衫的布料,手指抠挖一般深陷在他的背部肌肉里。也许亚当会在他背上留下淤青指痕,但鸿睿毫不在乎。他以能拦腰截断亚当的力度,牢牢束着亚当的腰。他们碾压着彼此的衣物,胸腔,恨不得把肋骨折断好更靠近彼此。
亚当的温度,力量,气味,亚当所带来的舒畅和震撼,渗入他每一个细胞之中。这一刻,鸿睿就像是坐上了火箭,直达天堂门前。
他们谁也没听见汀诺叉子跌落到桌面的那一声响。
注一:鸽肉一开始是来自hb的histori,其中鸽肉的熟成,烟熏的的处理手段来自我很喜欢的餐馆ledbury的做法。图片也是ledbury家的,他们家的鸽腿,鸽肝,鸽心都串成了串,一口一个质感和味道,真是美的没边了。那串肉的枝还是甘草梗。
ps:直达天堂是bk的一款香水,是木香,酒香,以及巧克力的气味。设计师bk出了不少香水,他本人最常用的是直达天堂,天堂之味,回归黑暗。我也是很喜欢回归黑暗的,但是名字和题材不完全搭配。香水在最后会出现的。直达天堂有三个部分,三个场景。我本来没有想到要分开发的,但是我卡在第二个场景上卡的特别厉害(其实第一个场景我也重写了78遍吧),所以想想还是先发出来。省的我灰心丧气没有动力继续写。
chapter 28 直达天堂(二)
鸿睿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时,他在和亚当徒步。
他记得亚当花了很多时间在计划路线上。鸿睿从未徒步过,亚当不知道鸿睿的体力极限。但亚当做了大量的研究,确保即使鸿睿体力不支,他们也能有一条风景漂亮的后备路线。
亚当喜爱户外运动,他爬上过勃朗峰和阿空加瓜山,他背后的世界地图里还记录了一些不那么出名的山峰和国家公园。亚当甚至也当过徒步的向导——他解释向导的报酬其实比帮厨要高得多,尤其是像他这样户外经验丰富,又能说多国语言的向导。他给客人推荐过不少装备,也为订制过线路,已经是非常熟络。
即便如此,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徒步。不管是装备和路线,亚当都准备的格外用心。
鸿睿看着亚当给他挑外衣。在这之前鸿睿看过一些介绍,户外运动的装备挑始祖鸟总是没有错的。但亚当看也没看始祖鸟,而是拿起一件鸿睿从未听说过看起来像是北欧的品牌让他换上。亚当一面看鸿睿试衣服,一面解释:“很多人都觉得要goretex才专业,事实上那个布料透气性能并不好,移动摩擦的时候响动很大,你听力敏锐可能不会喜欢。我更推荐这个,这是英国制造的(注一),布料又轻又安静,还防风防水,爬山时不会过热。你如果在雨中慢跑的话,也可以用的。”
鸿睿一向很有主见,但他没有反对,买下了这件衣服。他们又一起去买了高帮登山鞋。亚当包办了剩下的所有装备,登山包,抓绒罩衣,速干裤子,帽子,甚至是袜子,护膝等小物件。亚当将鸿睿的装备打包得整整齐齐,等鸿睿下班之后他们就可以提着包一起离开。
他们将乘飞机到格拉斯哥,在那里租车前往本尼维斯山峰,开始两天一夜的徒步旅行。
七月的苏格兰高地天气晴朗。这个时节不再下雨,山尖的白雪也完全融化,是一个适合徒步的好季节。早上的空气仍然有些冷,鸿睿看见远处黄绿色的草甸里湿漉漉的,小路边长了几棵树,叶子的边缘挂着露珠。
他呼出一口气,泛着白雾。
他们牵着对方的手一路往上,手指冰冷,掌心火热。脚下细碎的石子发出沙沙的声响。走到更高一点地方的时候,风萦绕在他们的身边,哗哗作响。他们脖子上刚冒出一点汗意,就被冷风吹得干干净净。亚当停下来,替鸿睿戴好冲锋衣的帽子。
“冷吗?要把抓绒内衬穿上吗?”亚当又问。鸿睿摇了摇头。
鸿睿穿了一身崭新的行头,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他面前的亚当穿着及膝短裤,像随随便便的罩了一件冲锋衣就跑了出来。那件暗红色的冲锋衣上还有不少划痕,连品牌的名字都有些模糊,看得出来有些年头。和亚当相比,鸿睿装备齐全得像是要去珠穆朗玛峰。
但看得出来,亚当才是更有经验的那个。亚当的脚下像是踩了弹簧一般地在石头路上跨跃腾挪,步伐轻巧如履平地。鸿睿避开凸起的石头,小心爬升时,他就跟在一边。当鸿睿试着加快步伐后,亚当踩了几步,追赶上来。
他们走得很快,在午饭前就爬上了山顶。他们找了块石头坐下来吃午饭。他们背靠着岩石,脚下不远处就是刀削一样的的崖壁,好好享受开阔的风景。
山顶只听得到呼啦啦的声响——那是风刮过山石的声音。他们坐在群山之巅。脚下嶙峋的山脉宛如伏趴的巨人,恰好定格在即将站起来的瞬间。巨人的骨刺灰白,脊椎高拱,蜿蜒向下直至完全被绿色草甸包裹。羊群像是珍珠一样四散落在上面。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他们看到一条拦腰截断山脉的大河——鸿睿后来才知道那是分割岛屿的峡湾,湛蓝水面上映着一朵朵的白云,流向他们看不到的远方。
亚当棕色眼睛里的金光和和河流的粼光相互辉映,深红色的外套让他成为这画面中最引人注意的存在。
亚当吃完午饭后,有一下没一下地抖着腿,近乎懒散地靠着石头眯着眼睛晒太阳。鸿睿仔细地打量着亚当,他有些吃惊。只是些许阳光,亚当就看起来和平日如此不同。亚当鼻翼两边的雀斑更加淡了,颜色像是细碎的金箔。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他的皮肤几乎是半透明的,细小的绒毛上笼着一层光晕——像是一个吸饱了阳光雨露的精灵。
亚当眯了一会眼睛,睁眼笑着看向鸿睿说:“我最喜欢高处,那让我感觉自由。当然风景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哎,鸿睿,你觉得怎么样?”
“很漂亮。”鸿睿点点头,记下他所见到的亚当,想着哪一天可以画出来。这样仔细地去了解一个人,一点点地发掘另一个人的新奇有趣之处,这让他感觉生活中充满惊喜。和亚当在一起之后,他像是过上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他自觉自己过去十几年的日子都只能被称作生存。
到晚饭的时候,亚当在一个背风的山谷中选了一个靠水的地方扎营。他的动作很快,几下就打好桩子,支起帐篷后他又开始用煤气炉做饭。鸿睿本想帮忙,又觉得自己反而会拖慢亚当的进度,便坐在一边陪他聊天。
亚当说他曾经在野外打猎野兔,有的地方管理不如苏格兰这么严格,他可以生明火烤兔肉。有的时候也会剥树皮捡松枝放入篝火中增加烟熏的风味。在徒步的过程中他也会采集蘑菇和可食用的果子香料作为配菜。
亚当边说边做,很快就把他们的晚餐分装在两个盘子里,那是意大利面配功封鸭腿和羊肚菌。功封鸭腿是一道很家常的法式菜,并不难做,但非常耗时。鸭腿首先要在香料中腌制一夜,然后被完全浸泡在鸭油里低温烘烤一夜。做完了这些以后,鸭腿被封在鸭油中保存至少一个月才拿出来使用。每一个人都会在鸭油之中放签名般独特的香料,熟悉的厨师一吃就知道出自哪里。亚当喜欢用胡椒,迷迭香和蒜泥,而他把鸭肉做的非常好。
鸭腿肉质酥烂,不需要用刀,用叉子就可以把肉分开。长时间的浸泡让香料的香气完全渗入肉中,每一次咀嚼都有芬芳的气味冲入鼻子里。而鸭皮酥脆,油脂的厚重感被面条冲淡了。而面条又吸收了鸭油,配合着羊肚菌大地一样的气味——这并不是精致的味道,它们粗犷和原始,象征着能量。在这样寒冷的山里,吃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让人舒服得只想眯着眼睛叹气。
这肯定不是亚当平常野营的配置,鸿睿想。亚当怕他吃不习惯,一直都在偷偷看他。他朝着亚当笑了笑,把那一大盘子的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
倒是他们晚上准备休息的时候出了一些变故。他们准备脱下靴子,进入帐篷。亚当解开了鞋带,又重新系好起身。
“怎么了?”鸿睿问。
亚当支支吾吾,没有说原因。他们两人交往了大半年,对彼此的身体都再了解不过,因此亚当此刻的样子反而不寻常。在鸿睿的逼问下,他才说出了原因,亚当出发前忘记剪脚趾甲,走了一天之后右脚嵌甲。一旦他脱下鞋子进入帐篷,那里面就会充满让人不快的异味,所以他想要去外面先洗脚再进来。
外面已经是3度,鸿睿当然不会让他在冰冷的溪水里洗脚,再光着脚走回来。更别提亚当脚上现在还有伤口。
“把鞋子和袜子脱了。”
亚当咬着下唇,脸涨得通红。他意识到他不可能违抗鸿睿,但他仍在试图拖延时间。鸿睿去溪边打水的时候,亚当趁机脱下了鞋袜,饶是如此,空气中仍然有一股特殊的酸味。
鸿睿就着头灯,用亚当做饭的煤气炉烧了一壶热水。他示意亚当坐近一些,用兑好的温水和肥皂清洁亚当的伤口。化脓的伤口通常都不会很好看,更别提还在脚上捂了一天。鸿睿毫不介意,他的脸贴的很近,戴着眼镜和头灯,把亚当右脚每一个趾头,每一个角落都洗得干干净净。
“鸿睿,你……你让我自己来,好吗?”亚当仍然在试图说服鸿睿。
鸿睿从自己的洗漱包里拿出一把剪刀和镊子,在火上烘烤消毒,他说:“你要是没处理干净就会恶化,我这样看的比较清楚。亚当,你既然记得提醒我剪脚趾甲,怎么自己反而会忘了?”没有回应。
他抬头看亚当,亚当正弓着身体,试图把自己蜷入黑暗里。而即使在这样的光线下他也看清楚了亚当发红的耳朵。鸿睿突然就明白了。他把亚当的脚掌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心生爱怜,俯身吻了吻他的脚背说:“亚当,你的脚一直都很漂亮,现在你也仍然很可爱。”
他洗干净手,把长入肉里面的那块指甲用镊子提起来,剪去。血流了出来,亚当一声也没哼。鸿睿挤干脓血再次清洗。他用纱布擦干净伤口后,把剩下的脚趾甲也一并修剪好。
亚当一言不发地让鸿睿把他没受伤的左脚也给洗干净,修整趾甲。鸿睿对他顺从的样子很是满意,但鸿睿能感觉到亚当正凝视着他,亚当的眼里有种光芒,有种难驯的野性,又有一种幼鹿般天真无邪的力量。那股热力能隔着空气一直传到他的皮肤上。
所以他一直都知道亚当频繁的凝视。亚当看着他的目光里充满渴望和热切。他原本以为年轻人的热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最多三个月之后,亚当就会趋于平静。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大半年了,而亚当从未停止过凝视他。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仍然在吸引亚当那样看着他。
这个疑问终于在第二天得到了解答。
他们走过山谷,爬到另外一个山尖,对面是苏格兰延展开去的北部山脉。他们隔着山谷,面对着向南的山坡,之前站得远还不觉得,走进了一看才发现山脉上的植被并不是完全的绿色。阳光茂盛的地方长出了黄色秋草,其中还夹杂着紫色的石楠。山脉起伏,即使是同一个颜色也会因为地势变化呈现不同的色调。太阳高挂,下一秒钟,风把云吹过来遮住太阳。云朵在地表投下硕大的,持续移动的阴影。这是一副是精巧的,时时刻刻都在变化的艺术作品。
鸿睿站在风中,仔细欣赏了一会。亚当一言不发地站在他身边,似乎和他一起沉浸在自然之力中。
亚当看了一会,说:“鸿睿,我突然明白了你做菜的方式。你对味道层次和平衡的讲究真是登峰造极。你的菜就像是我们眼前这块土地一样,不同的色彩代表不同的风味,色彩的深浅对应味道浓淡,总体是和谐而优美的。不管天气如何,食客们总能品味到其中差异,普通人感觉到的少一些,专业的品尝到的丰富一些,只有你纵观全貌。你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真是美丽极了。”
鸿睿骤然一惊,之前他觉得亚当洞悉了他,现在亚当完全解构了他。亚当那些长久的凝望,让他读懂了鸿睿。现在亚当明白了他的思维运作方式,有一天亚当将会了解他的过去,有一天亚当将能预测他的行为。把自己完全暴露给另一个人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亚当将会有能力伤害鸿睿。他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亚当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有些慌乱,试图为他自己找些借口:“你曾说我所看到的是杜卡斯这个神像,我想要向你证明并不是那样的。我看到的是鸿睿这个人,我一开始就对你着迷,而现在我对你知道的越多,就越为你着迷……”
“亚当。”鸿睿叹息,吻住了亚当未说尽的话语。这个吻很轻,就连山风刮过人脸的力度都比这个吻要重。他捧着亚当的头,抵着另一个人的嘴唇轻声说:“你说我讲究平衡,但我的天平早就已经为你倾倒,连一丝的公正都没有了。”
亚当低低地笑了,明亮而又爽朗。他的心里也满是温柔地欢喜。他被了解,也在了解亚当,他被亚当喜爱,也喜爱亚当。快乐和痛苦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只有他所喜爱的人,才可以真正地伤害他,然而也只有他所喜爱的人才能让为他带来快乐。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他们在山顶上温柔地亲吻,并不觉得冷。此刻云顶上的天堂已在他们身边降落,等他推门而入。
注一:亚当推荐的是jottnar的asund,冲锋衣所使用的布料neoshell轻薄透气性好,但不如老牌布料goretex那么耐磨,防水性能也差一点。但是他俩不会在倾盆大雨里面走一整天,所以亚当不认为鸿睿需要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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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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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见鸿睿不说话,他舔了舔嘴唇,飞快地开口:“我其实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动,我就只加了一丁点糖,和麦芽酒,其他什么都没有加,我没有糟蹋你的高汤!我的想法是,如果不能浓缩麦芽酒,那我应该可以浓缩高汤。我可以利用麦芽酒里的液体来稀释高汤的浓度。麦芽酒的处理也不是很复杂。我把酒放置在室温下,等气泡走光以后便拿来兑浓缩过的高汤——稍微加热不要煮沸就可以上桌了。我想空口喝都不觉得苦的东西,拿来做菜,还兑了味道那么丰富的高汤,大家应该都尝不出来里面的苦味吧?至少我没尝出苦味……杜卡斯博士,还是……你仍然觉得苦?”
即使是鸿睿,也没尝出一丁点的苦味。
这就是鸿睿一直想要的酱汁,这就是他花了好几个礼拜所寻找的味道。鸿睿原本已经很接近了,他能看到成品的雏形,却始终停滞不前,不能将它带入最完美的状态。正在他苦闷得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亚当拿过他手中的凿子,揭开最后一层面纱。成品终于被展示在鸿睿面前,纤毫毕现。
鸿睿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又尝了一口。在他吞咽时,像有电流窜过全身,堵滞已久的细胞为此刻骤然的舒畅颤栗不已。
亚当是个天才,毫无疑问。
然而更让鸿睿震惊的是,亚当所理解的风味,和鸿睿真正想要的酱汁风味,重合得丝丝入扣。
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味蕾,也没有任何词汇可以精确地描述每一个人所品尝到的味道,描述理想的味道结构更是难上加难。
鸿睿什么也没有对亚当说,而亚当洞悉了他。
鸿睿盯着亚当。他的胸膛起伏,呼吸急促,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亚当一愣,站在原地掐断了自己的话。
“你做到了!亚当。”鸿睿说,他起身将亚当按到自己的怀中,重重地亲吻亚当的右脸。
亚当停滞了半秒后,他偏转头颅,胶住他们的嘴唇。
他们啃咬着,牙齿撞上嘴唇,争夺彼此的呼吸——更像是一场搏斗。他们从没有哪一个亲吻如眼下这般热烈。亚当扯紧了鸿睿羊毛衫的布料,手指抠挖一般深陷在他的背部肌肉里。也许亚当会在他背上留下淤青指痕,但鸿睿毫不在乎。他以能拦腰截断亚当的力度,牢牢束着亚当的腰。他们碾压着彼此的衣物,胸腔,恨不得把肋骨折断好更靠近彼此。
亚当的温度,力量,气味,亚当所带来的舒畅和震撼,渗入他每一个细胞之中。这一刻,鸿睿就像是坐上了火箭,直达天堂门前。
他们谁也没听见汀诺叉子跌落到桌面的那一声响。
注一:鸽肉一开始是来自hb的histori,其中鸽肉的熟成,烟熏的的处理手段来自我很喜欢的餐馆ledbury的做法。图片也是ledbury家的,他们家的鸽腿,鸽肝,鸽心都串成了串,一口一个质感和味道,真是美的没边了。那串肉的枝还是甘草梗。
ps:直达天堂是bk的一款香水,是木香,酒香,以及巧克力的气味。设计师bk出了不少香水,他本人最常用的是直达天堂,天堂之味,回归黑暗。我也是很喜欢回归黑暗的,但是名字和题材不完全搭配。香水在最后会出现的。直达天堂有三个部分,三个场景。我本来没有想到要分开发的,但是我卡在第二个场景上卡的特别厉害(其实第一个场景我也重写了78遍吧),所以想想还是先发出来。省的我灰心丧气没有动力继续写。
chapter 28 直达天堂(二)
鸿睿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时,他在和亚当徒步。
他记得亚当花了很多时间在计划路线上。鸿睿从未徒步过,亚当不知道鸿睿的体力极限。但亚当做了大量的研究,确保即使鸿睿体力不支,他们也能有一条风景漂亮的后备路线。
亚当喜爱户外运动,他爬上过勃朗峰和阿空加瓜山,他背后的世界地图里还记录了一些不那么出名的山峰和国家公园。亚当甚至也当过徒步的向导——他解释向导的报酬其实比帮厨要高得多,尤其是像他这样户外经验丰富,又能说多国语言的向导。他给客人推荐过不少装备,也为订制过线路,已经是非常熟络。
即便如此,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徒步。不管是装备和路线,亚当都准备的格外用心。
鸿睿看着亚当给他挑外衣。在这之前鸿睿看过一些介绍,户外运动的装备挑始祖鸟总是没有错的。但亚当看也没看始祖鸟,而是拿起一件鸿睿从未听说过看起来像是北欧的品牌让他换上。亚当一面看鸿睿试衣服,一面解释:“很多人都觉得要goretex才专业,事实上那个布料透气性能并不好,移动摩擦的时候响动很大,你听力敏锐可能不会喜欢。我更推荐这个,这是英国制造的(注一),布料又轻又安静,还防风防水,爬山时不会过热。你如果在雨中慢跑的话,也可以用的。”
鸿睿一向很有主见,但他没有反对,买下了这件衣服。他们又一起去买了高帮登山鞋。亚当包办了剩下的所有装备,登山包,抓绒罩衣,速干裤子,帽子,甚至是袜子,护膝等小物件。亚当将鸿睿的装备打包得整整齐齐,等鸿睿下班之后他们就可以提着包一起离开。
他们将乘飞机到格拉斯哥,在那里租车前往本尼维斯山峰,开始两天一夜的徒步旅行。
七月的苏格兰高地天气晴朗。这个时节不再下雨,山尖的白雪也完全融化,是一个适合徒步的好季节。早上的空气仍然有些冷,鸿睿看见远处黄绿色的草甸里湿漉漉的,小路边长了几棵树,叶子的边缘挂着露珠。
他呼出一口气,泛着白雾。
他们牵着对方的手一路往上,手指冰冷,掌心火热。脚下细碎的石子发出沙沙的声响。走到更高一点地方的时候,风萦绕在他们的身边,哗哗作响。他们脖子上刚冒出一点汗意,就被冷风吹得干干净净。亚当停下来,替鸿睿戴好冲锋衣的帽子。
“冷吗?要把抓绒内衬穿上吗?”亚当又问。鸿睿摇了摇头。
鸿睿穿了一身崭新的行头,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他面前的亚当穿着及膝短裤,像随随便便的罩了一件冲锋衣就跑了出来。那件暗红色的冲锋衣上还有不少划痕,连品牌的名字都有些模糊,看得出来有些年头。和亚当相比,鸿睿装备齐全得像是要去珠穆朗玛峰。
但看得出来,亚当才是更有经验的那个。亚当的脚下像是踩了弹簧一般地在石头路上跨跃腾挪,步伐轻巧如履平地。鸿睿避开凸起的石头,小心爬升时,他就跟在一边。当鸿睿试着加快步伐后,亚当踩了几步,追赶上来。
他们走得很快,在午饭前就爬上了山顶。他们找了块石头坐下来吃午饭。他们背靠着岩石,脚下不远处就是刀削一样的的崖壁,好好享受开阔的风景。
山顶只听得到呼啦啦的声响——那是风刮过山石的声音。他们坐在群山之巅。脚下嶙峋的山脉宛如伏趴的巨人,恰好定格在即将站起来的瞬间。巨人的骨刺灰白,脊椎高拱,蜿蜒向下直至完全被绿色草甸包裹。羊群像是珍珠一样四散落在上面。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他们看到一条拦腰截断山脉的大河——鸿睿后来才知道那是分割岛屿的峡湾,湛蓝水面上映着一朵朵的白云,流向他们看不到的远方。
亚当棕色眼睛里的金光和和河流的粼光相互辉映,深红色的外套让他成为这画面中最引人注意的存在。
亚当吃完午饭后,有一下没一下地抖着腿,近乎懒散地靠着石头眯着眼睛晒太阳。鸿睿仔细地打量着亚当,他有些吃惊。只是些许阳光,亚当就看起来和平日如此不同。亚当鼻翼两边的雀斑更加淡了,颜色像是细碎的金箔。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他的皮肤几乎是半透明的,细小的绒毛上笼着一层光晕——像是一个吸饱了阳光雨露的精灵。
亚当眯了一会眼睛,睁眼笑着看向鸿睿说:“我最喜欢高处,那让我感觉自由。当然风景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哎,鸿睿,你觉得怎么样?”
“很漂亮。”鸿睿点点头,记下他所见到的亚当,想着哪一天可以画出来。这样仔细地去了解一个人,一点点地发掘另一个人的新奇有趣之处,这让他感觉生活中充满惊喜。和亚当在一起之后,他像是过上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他自觉自己过去十几年的日子都只能被称作生存。
到晚饭的时候,亚当在一个背风的山谷中选了一个靠水的地方扎营。他的动作很快,几下就打好桩子,支起帐篷后他又开始用煤气炉做饭。鸿睿本想帮忙,又觉得自己反而会拖慢亚当的进度,便坐在一边陪他聊天。
亚当说他曾经在野外打猎野兔,有的地方管理不如苏格兰这么严格,他可以生明火烤兔肉。有的时候也会剥树皮捡松枝放入篝火中增加烟熏的风味。在徒步的过程中他也会采集蘑菇和可食用的果子香料作为配菜。
亚当边说边做,很快就把他们的晚餐分装在两个盘子里,那是意大利面配功封鸭腿和羊肚菌。功封鸭腿是一道很家常的法式菜,并不难做,但非常耗时。鸭腿首先要在香料中腌制一夜,然后被完全浸泡在鸭油里低温烘烤一夜。做完了这些以后,鸭腿被封在鸭油中保存至少一个月才拿出来使用。每一个人都会在鸭油之中放签名般独特的香料,熟悉的厨师一吃就知道出自哪里。亚当喜欢用胡椒,迷迭香和蒜泥,而他把鸭肉做的非常好。
鸭腿肉质酥烂,不需要用刀,用叉子就可以把肉分开。长时间的浸泡让香料的香气完全渗入肉中,每一次咀嚼都有芬芳的气味冲入鼻子里。而鸭皮酥脆,油脂的厚重感被面条冲淡了。而面条又吸收了鸭油,配合着羊肚菌大地一样的气味——这并不是精致的味道,它们粗犷和原始,象征着能量。在这样寒冷的山里,吃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让人舒服得只想眯着眼睛叹气。
这肯定不是亚当平常野营的配置,鸿睿想。亚当怕他吃不习惯,一直都在偷偷看他。他朝着亚当笑了笑,把那一大盘子的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
倒是他们晚上准备休息的时候出了一些变故。他们准备脱下靴子,进入帐篷。亚当解开了鞋带,又重新系好起身。
“怎么了?”鸿睿问。
亚当支支吾吾,没有说原因。他们两人交往了大半年,对彼此的身体都再了解不过,因此亚当此刻的样子反而不寻常。在鸿睿的逼问下,他才说出了原因,亚当出发前忘记剪脚趾甲,走了一天之后右脚嵌甲。一旦他脱下鞋子进入帐篷,那里面就会充满让人不快的异味,所以他想要去外面先洗脚再进来。
外面已经是3度,鸿睿当然不会让他在冰冷的溪水里洗脚,再光着脚走回来。更别提亚当脚上现在还有伤口。
“把鞋子和袜子脱了。”
亚当咬着下唇,脸涨得通红。他意识到他不可能违抗鸿睿,但他仍在试图拖延时间。鸿睿去溪边打水的时候,亚当趁机脱下了鞋袜,饶是如此,空气中仍然有一股特殊的酸味。
鸿睿就着头灯,用亚当做饭的煤气炉烧了一壶热水。他示意亚当坐近一些,用兑好的温水和肥皂清洁亚当的伤口。化脓的伤口通常都不会很好看,更别提还在脚上捂了一天。鸿睿毫不介意,他的脸贴的很近,戴着眼镜和头灯,把亚当右脚每一个趾头,每一个角落都洗得干干净净。
“鸿睿,你……你让我自己来,好吗?”亚当仍然在试图说服鸿睿。
鸿睿从自己的洗漱包里拿出一把剪刀和镊子,在火上烘烤消毒,他说:“你要是没处理干净就会恶化,我这样看的比较清楚。亚当,你既然记得提醒我剪脚趾甲,怎么自己反而会忘了?”没有回应。
他抬头看亚当,亚当正弓着身体,试图把自己蜷入黑暗里。而即使在这样的光线下他也看清楚了亚当发红的耳朵。鸿睿突然就明白了。他把亚当的脚掌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心生爱怜,俯身吻了吻他的脚背说:“亚当,你的脚一直都很漂亮,现在你也仍然很可爱。”
他洗干净手,把长入肉里面的那块指甲用镊子提起来,剪去。血流了出来,亚当一声也没哼。鸿睿挤干脓血再次清洗。他用纱布擦干净伤口后,把剩下的脚趾甲也一并修剪好。
亚当一言不发地让鸿睿把他没受伤的左脚也给洗干净,修整趾甲。鸿睿对他顺从的样子很是满意,但鸿睿能感觉到亚当正凝视着他,亚当的眼里有种光芒,有种难驯的野性,又有一种幼鹿般天真无邪的力量。那股热力能隔着空气一直传到他的皮肤上。
所以他一直都知道亚当频繁的凝视。亚当看着他的目光里充满渴望和热切。他原本以为年轻人的热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最多三个月之后,亚当就会趋于平静。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大半年了,而亚当从未停止过凝视他。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仍然在吸引亚当那样看着他。
这个疑问终于在第二天得到了解答。
他们走过山谷,爬到另外一个山尖,对面是苏格兰延展开去的北部山脉。他们隔着山谷,面对着向南的山坡,之前站得远还不觉得,走进了一看才发现山脉上的植被并不是完全的绿色。阳光茂盛的地方长出了黄色秋草,其中还夹杂着紫色的石楠。山脉起伏,即使是同一个颜色也会因为地势变化呈现不同的色调。太阳高挂,下一秒钟,风把云吹过来遮住太阳。云朵在地表投下硕大的,持续移动的阴影。这是一副是精巧的,时时刻刻都在变化的艺术作品。
鸿睿站在风中,仔细欣赏了一会。亚当一言不发地站在他身边,似乎和他一起沉浸在自然之力中。
亚当看了一会,说:“鸿睿,我突然明白了你做菜的方式。你对味道层次和平衡的讲究真是登峰造极。你的菜就像是我们眼前这块土地一样,不同的色彩代表不同的风味,色彩的深浅对应味道浓淡,总体是和谐而优美的。不管天气如何,食客们总能品味到其中差异,普通人感觉到的少一些,专业的品尝到的丰富一些,只有你纵观全貌。你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真是美丽极了。”
鸿睿骤然一惊,之前他觉得亚当洞悉了他,现在亚当完全解构了他。亚当那些长久的凝望,让他读懂了鸿睿。现在亚当明白了他的思维运作方式,有一天亚当将会了解他的过去,有一天亚当将能预测他的行为。把自己完全暴露给另一个人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亚当将会有能力伤害鸿睿。他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亚当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有些慌乱,试图为他自己找些借口:“你曾说我所看到的是杜卡斯这个神像,我想要向你证明并不是那样的。我看到的是鸿睿这个人,我一开始就对你着迷,而现在我对你知道的越多,就越为你着迷……”
“亚当。”鸿睿叹息,吻住了亚当未说尽的话语。这个吻很轻,就连山风刮过人脸的力度都比这个吻要重。他捧着亚当的头,抵着另一个人的嘴唇轻声说:“你说我讲究平衡,但我的天平早就已经为你倾倒,连一丝的公正都没有了。”
亚当低低地笑了,明亮而又爽朗。他的心里也满是温柔地欢喜。他被了解,也在了解亚当,他被亚当喜爱,也喜爱亚当。快乐和痛苦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只有他所喜爱的人,才可以真正地伤害他,然而也只有他所喜爱的人才能让为他带来快乐。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他们在山顶上温柔地亲吻,并不觉得冷。此刻云顶上的天堂已在他们身边降落,等他推门而入。
注一:亚当推荐的是jottnar的asund,冲锋衣所使用的布料neoshell轻薄透气性好,但不如老牌布料goretex那么耐磨,防水性能也差一点。但是他俩不会在倾盆大雨里面走一整天,所以亚当不认为鸿睿需要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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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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