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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彼旷野(蛮荒)/原始印痕 作者:巫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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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被火烧伤了鹿角,跪地悲鸣,它是如此神奇的生灵,踏着火光而来,逃出了生天。

    夜辰伸手去抚摸它的脸庞,它的眼睛显得很温柔,它看着夜辰,夜辰也在看它,夜辰喃语:“你要和我们一起走吗?”火角鹿鸣叫了一声,仿佛它真能听懂。

    雍易见到它毫不惊讶,他说:“夜辰,它是我们见过的那头火角鹿。”

    连同这次,雍易见过它三次,而夜辰见过它两次。

    火角鹿从地上站了起来,它偎依在夜辰的身边,它竟像是不惧怕人类。夜辰发现它的身上有道旧伤,已经溃烂,受伤应该是在数日前,它怕是曾被蓝脸人的长矛射伤。

    “别害怕……”夜辰低声安抚它,摸着它的脖子。

    雍易回望火光中的惊慌逃窜的动物,他希望那头屡次帮他解围的巨犀早已逃离。

    长脚亦上来催促他们两人快走,吃惊说:“这是火角鹿吗?啊,快走吧。”

    三人一鹿走向等候他们的族人,众人见到火角鹿都十分惊喜,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们今天见到了永生难忘的事,火烧南鹿谷,烧掉了蓝脸人的威胁,还捡到了一头只听说过的火角鹿。

    “不就是一头鹿,有什么好看,跟上!”朱矛向在前方继续催促,他急着和朱矛崖他们汇合。

    雍易和夜辰走在一起,快步跟上前面的队伍,火角鹿起先还跟在夜辰身边,走出南鹿谷后,它突然消失不见了。众人很惊讶,夜辰说:“它可能是人世间最后一头火角鹿,它特意让我们看见。”

    “以前的猎人将它们猎杀光了,夜辰,人们对猎物做的事,和蓝脸人想对我们做的事,似乎也没有不同。”雍易执着朱矛,陪伴在夜辰身边,他的话语颇让人深思。

    直到后来,去了南方,落日林人才知道,他们就像仅剩的火角鹿一样稀罕,原来他们是为数不多的穴居人。

    南鹿谷在身后远去,从未走出过南鹿谷的落日林人,见到在前方招手,等待已久的伙伴们,纷纷欢呼。他们的背后,一团团烟雾腾起,百兽奔逃向四方。

    当草木化为灰土,一场雨过后,会长出嫩绿的叶芽,一切还会焕发出生机。

    也许有天,人类退去的落日林、白湖,南鹿谷会再次有众多的野鹿群,犀群,那些庞大、令人惊叹的巨犀和巨象,它们的身影还会再出现吗?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没想到你还真是个纵火犯啊。

    雍易:一切要怪长弓觋。

    第48章 云野

    往南走, 越走森林越茂密, 广袤无垠, 在摆脱蓝脸人后,落日林人放慢了他们的脚步。

    一日,他们来到一座大山下, 年轻的猎人们上山探查,他们发现了能容身的山洞。有些人觉得这里就能居住了,虽然四周没有大型的猎物, 可是林中有野羊、野猪, 水中有鱼。

    巫采让众人暂时在此居住,让伤者养伤, 老弱得歇息,到秋时, 他们还是必须南下。巫采坚持南下,猎人们也都支持, 因为这里的猎物并不足以养活他们一大群人,到冬日仍是要挨饿。

    登上高山,落日林人才发现他们身处于谷地, 便就将这里唤座落日谷, 让熟悉的故土地名,跟随着他们的迁徙而迁徒。

    这座葱郁的大山内部,藏着深不可测的溶洞,落日林人居住在昏暗的洞穴主厅,采光来自洞口。在洞穴里, 他们再也看不到星辰,晨曦也不会从头顶倾洒下来。

    受伤的猎人们,到这里才得到真正的休养,他们或躺卧在主厅烤着火,或坐在洞口,身披阳光,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雍易和夜辰喜欢坐在洞口晒太阳,以致采集的人们,远远看到他们俩的身影就感到安心。执朱矛的雍易,已是一位朱矛勇士,在率领族人迁徒的路上,他起到领导的作用。连可怕至极的蓝脸人他都能打败,何况是路上偶遇的几头不知好歹的猛兽,但凡遇到朱矛易,都成为了烤肉和肉羹,皮子制革。

    夜辰的射术也是相当惊人,有次他就这么坐在洞口养伤,见到远远的山腰上一头野猪在撵人,他拉动长弓射出一箭,直中野猪的心脏,一箭毙命。

    不知不觉间,落日林的人们习惯了他们俩人总在一起,也很欣慰有他们的庇护。

    一路上,雍易的伤好得快,夜辰的伤好得慢,只因夜辰是脚伤,他拖着伤腿一直跟随队伍赶路。暂居落日谷后,夜辰才逐渐康复。

    受伤的人中,伤势最严重的当属狗牙,他卧在主厅里,身边总有他的妻子在照顾。狗牙那条狗来到落日谷后,便就满山乱跑,跟在黑獾或者长脚亦身旁,协助捕猎。

    朱矛崖的伤情恢复缓慢,但他的身姿依旧英拔,他常在洞穴中走动,有时晒晒太阳,有时陪伴巫采。曾经两人遵守西山洞的习俗,因个自身份在外人面前得疏远,但离开西山洞后,两人总相伴在一起,相互照顾。

    灰鸦来到落日谷后,身体彻底康复,他常护送采集队伍。迁徒路上,受伤的他,得到朵朵的照顾,简直幸福得不行,后来两人果然在一起了。

    天近黄昏,夜辰单独一人坐在洞口,他见狩猎的队伍回来,立即起身,迎了上去。雍易执着朱矛走在队伍前头,肩上还扛着一头野猪,他的身后是长脚亦和羽环虎等人。

    猎人们总能猎到猎物,虽然时常要走很远的路。

    夜晚,一大群人聚集在火坑边进餐,落日林人将庞大洞厅充斥,他们是个人口众多的族群。有不少孩子,也有几个女人有身孕,在冬日或者明年会生产,日后将有更多张口。

    莫蒙的妻子也怀孕了,她常跟在阿桑身边,照顾小孩,或者烹饪食物,不必出去采集。她有个死在虎王岩的丈夫,落日林人很感激莫蒙,由此也特别善待她,她的食物不曾匮乏过。

    快到秋日时,巫采和朱矛崖等人,开始商议继续南下的事,雍易和夜辰认为可以先派支小队去前方打探,找寻到长弓族人的居住地,并且在大河之畔觅得一处适合部族聚集的地方。

    探路小队最终决定由夜辰和黑獾带队,队中有羽环虎、狗牙、黄鱼,总计五人。迷茫的前路,夜辰的预知能力,能让同伴们躲避灾难,而黑獾在野外的勘察能力无人能及。

    要是换做以前的雍易,大概会闹着要跟随,他不要和夜辰分离,但这次夜辰的出行,他却是同意的。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夜辰外出探路,他则是留守部族,他们承担着各自的职责。

    出发前夜,夜辰和雍易待在山顶,坐于火堆旁,他们头顶是璀璨的星光,静静相伴,没有任何族人会上来打扰他们。

    夜深人静,山顶呼啸的风声盖过了虫鸣声,还有沉沉的喘息声,虎皮下的两人未着片缕,如胶似漆相缠。夜辰抓住雍易的绷紧的手臂,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天上的星辰,他的意识似被吹散的沙尘。

    汗水涔涔的两人,将对方勒进怀里,直到夜风吹走了他们额上的汗水,带来几分凉意和清明。夜辰从雍易的身下爬起,他背火坐着,任由月光倾洒在他身上,他垫在地面的皮子拧成了一团,仿佛在倾诉这两人适才何等的激情。

    雍易跟着起身,他从背后将夜辰抱住,如以往那般将下巴支在对方身上,这是他的一个习惯,他从不遮掩他对夜辰的迷恋。夜辰垂眸,抬手去摸雍易的脸,两人耳鬓厮磨,嘴角轻轻蹭碰,感受着对方的气息。

    “山上的树木落光叶子时,我们会回来。”夜辰呢喃。

    雍易拉来虎皮,将夜辰裹住,山风快速吹干了他们身上的汗水,带来寒意。

    “要好好回来。”雍易搂住夜辰的腰身,这一路会有野兽,甚至有敌对部族,“你要是不回来,我会去找你。”

    夜辰笑了,回道:“我会回来。”

    经过了蓝脸人带来的劫难后,眼前的任何困难,都已不算是困难。

    “我们到了南方,会有自己的房屋,住在地面上,种着谷物,养着猪牛和狗。”夜辰描述他对南方生活的想象,有些他听来的,有些他“见到”了。

    雍易啄着夜辰脖子,哑笑:“夜里也不用到山顶上。”

    来落日林后,他们想找个亲热的地方,得去潮湿的洞穴深处、草丛、山顶。南方的人住在地面上,有自己的房子,雍易也有耳闻。

    夜辰嘴角带笑,他仰望夜空,虽然山顶风大,可是他觉得夜色很美,不知从何时起,他再不惧怕黑夜,不惧怕夜幕降临的黑林子。

    也许是从这人将他带回西山洞那天起,他不再孤独,他有属于自己的伙伴和族人。

    “易,我和你会一直到老,我‘见到’了。”夜辰预见了未来的情景,那是很美好的情景,有他和雍易,大家也都在,过着安乐的日子。

    火光下夜辰的笑容特别美,雍易凑过去亲夜辰,拉着他的手,顺势将他压倒在地,夜辰搂住雍易脖子,很主动。这段日子,他们路途劳累,且身上有伤,几乎没怎么亲昵过,真正舒心不过是这几日的事情,眼下又将分离,趁着这夜,好好缠绵。

    天蒙蒙亮,黑獾上山顶喊夜辰,他将身子背对两人。

    熄灭的火堆旁,雍易正光着上身,在帮夜辰绑腰带,神色淡定。想也知道,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好事。

    清早,雍易和朱矛向率领部族的猎人,将探路小队送出落日谷,送至曲溪,目送他们划船沿水而下。他们的身影,缓缓消失于茂密的树林中。

    落日林之外,还是森林,而在森林之外,有河流湖泊,有大山,探路小队要一直往南走,直到他们见到一块平原,见到奔流声如雷的大河。

    日子过得很快,树叶在雍易的留意下变黄,掉落,已是秋高气爽的天,落日谷到处是飞舞的枯叶。落日林人已经对所居的谷底探索得十分清楚,探索在他们捕猎和采集时进行。人们发现这里没有大型的猎物,甚至渐渐连野兽都少,野兽遇着团结的落日林猎人,只能沦为食物。

    深秋到了,林地里的落叶树,掉得一片叶子也不剩,早晚也能感受到寒风的凌冽。雍易有时会到这曲溪的水畔来,在这里驻足,眺望。淙淙流淌的曲溪在深林里如蛇般蜿蜒,流向遥远的远方。

    水畔的草木枯黄,让人倍感深秋的荒寂,秋风吹过,卷起地上的枯叶草絮,萧萧作响。采集的女人们,偶尔会提着篮子,驻足张望,那位执朱矛的英俊勇士,伫立在木桥旁,望向南方。

    他在等他的所爱之人。

    对于雍易的痴情,长脚亦偶尔会揶揄他,说他比阿柳还思念狗牙。

    一日早上,雍易狩猎路过曲溪,在溪对岸那处开满兰花的草坡上,他见到了一头高大的火角鹿。晨光下,它雄壮的鹿角莹光,身体健美而流畅。哪怕它改变了模样,再不似逃出火海时的狼狈和羸弱,雍易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相识的那头火角鹿。

    雍易内心感到一阵喜悦,他莫名觉得这是种征兆,是夜辰即将回来的征兆。

    火角鹿的身影忽然出现,很快又消逝,它是有灵性之物,它自在而恣意,像山林的风般,来无影去无踪。

    这日的午后,在曲溪采集的一位孩子气喘吁吁奔回山洞,他是毛虫,他边跑边大叫:“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雍易和族人一起赶往曲溪,那时是黄昏,他们在半道上,遇见了披着晚霞归来的五位远行族人。他们穿着轻巧的衣物——那材质显然不是兽皮,脚踩皮革缝制的鞋子,每人身上都携带着新奇的物品,他们笑容满面。

    在五人之中,那个用红羽装饰了长发,穿着一件绛色衣服,挎长弓的俊逸男子,让雍易移不开眼睛,这是他日思夜想的夜辰啊。

    夜辰排开围绕在身旁,好奇雀跃的孩子们,朝雍易走去,他眉眼含笑,温声:“雍易,我回来了。”雍易上前一步,大力将他死死抱住,他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探路小队回来,带给族人好消息,他们找到了长弓族,也找到了大河畔一块能繁衍生息的地方。他们带来南方新奇有趣的见闻,像似那儿的部族人口非常多,足足三倍于落日林人,可是猎人很少,他们播种耕耘,他们不打猎也不会饿肚子。

    不用和猛兽互搏,不用冒着性命获取食物,人们寿命还很长,那里是个好地方。

    在秋风萧瑟中,落日林人开始迁徙,他们在朱矛向和雍易的带领下,浮舟沿曲溪南下,越过大山,路途迢迢,来到了长弓族人生活的林地。

    长弓族的首领穹申接待了他们,一切仿佛长弓觋所言,当你们到来时,我已经老逝。穹申没有觋的能力,但是和他的妹妹穹絮将族群治理得很好。长弓族人半渔半猎,少量种植,仍旧过着祥和的生活,他们是个性情温和的族群,不好争斗。

    辞别长弓族人,落日林的迁徒仍在继续,他们如愿来到了大河畔一处平坦而地势高的土地。那时,天空飘着薄雪,四望是茫茫的宁静大地,落日林人便将这里唤为云野。

    他们在云野居住下来,学习当地的部族营建长屋,小屋,容纳族人居住。大河畔的野兽很少,它们遭到了附近部族的驱逐,落日林人在这里居住,最大的威胁是敌对族群。

    然而落日林人有群剽悍的猎人,攻打他们的部族,反而被打怕了,只得选择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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