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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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 作者:奚光舒

    第10节

    如同欧阳少恭一样,再也不可能是往日瑶山的太子长琴。

    扯得有些远了,贪兽的到来让他们穿越各自的世界,同时能终结贪兽的所谓鸿蒙紫气也在他们成功穿越时空之后,这几个所谓与天道有缘的人被赐予了一丝。

    对!你没有看错,就是被赐予了一丝,天道就是这么抠。

    不是每人发一缕,而是几人分那三千分之一,所谓的一丝。

    一丝足以刺穿贪兽力量之源的鸿蒙紫气!

    贪兽的力量不属于这个世界,又高出这个世界,白子画与众仙围杀肯定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力量不在一个等级上。

    长留大殿中众仙吵得不可开交,一个说妖魔性情多狡,妖神不可信,一个说正好借贪兽杀了妖神,也有正义凛然坚持妖神可信,以六界为重先杀了贪兽。

    白子画端坐上方,看着一堂吵闹不休,直到众仙察觉到他太过的沉静,渐渐安静下来,看着白子画,仙界中当今最强者。

    “神界是不是强于仙界?你们是不是有把握能在杀死妖神之后,在贪兽嘴下保住六界?我们与妖神是不是同为六界众灵?”

    仙界自然是比不上万万年前的神界,至少神界能将妖神分成十二份封印在神器之中,而他们一群人围上妖神都仍有些惴惴不安。

    保住六界?别开玩笑了,贪兽无物不吞,任是你修为滔天,若是仍是这六界的力量就抵不过贪兽一张巨口。

    现在也只能寄希望于与贪兽同出一源的妖神,是真心帮助他们杀死贪兽的。

    白子画清冷的双眸略过殿内众仙,他主六界公正杀伐多年,法力威压之下,有些私心的众仙受不住,皆有些羞愧地低下头。

    众仙很快就达成了共识,联合妖魔与妖神共抗贪兽。

    杀阡陌率领的妖魔在七杀殿中却和谐得多,妖魔臣服于武力强于他们的杀阡陌,哪怕他千年也不露一面,满世界寻找他的美容神方。

    杀阡陌的修为比胡歌高得多,早在很早以前就机缘巧合,隐约触及到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真相,只是因为某些原因他放弃了继续探寻。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就是我怕以后编不下去了,先扯一个大方向,(/w\)捂脸,一本正经填些坑

    ☆、四海平

    世间有三苦,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胡歌也演过不少这样的情节,为天下苍生而奉献自己的生命,最终与爱人生离,或是,爱上仇人之女相爱相杀,最后相遇只剩怨怼,再或者求而不得,暗恋成瘾,最后守着一颗红心看着心上人,婚宴盛大以求卿。

    胡歌叹了一口气,随后又慢慢笑起来,他的笑容明媚而灿烂,如同一个小太阳,带着温暖。

    很多人都喜欢胡歌的笑容,带着小小的、大男孩的、阳光的味道,给人以一种正能量。

    做对的事,做正面的偶像,引导他的胡椒向着树立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正确的三观。

    经历过痛苦依旧能笑对生活。

    这样有颜值又有正能量的胡歌没有人不会喜欢他的。

    而胡歌却知道自己也曾怯弱害怕过,这没有什么不对的,没有畏惧的人是很可怕的。

    也因此能战胜心中畏惧的人才令我们感到崇敬。

    “等到我们杀了贪兽,师尊,你带我看尽六界山水可好。”

    “好。”

    “我们如果看累了就找个风景不错的地方结庐而居,过一过凡间日子。我可以酿一些桃花酒,朔风与杀阡陌都挺喜欢喝的,若是他们知道,肯定要过来喝上几杯。”

    “轻水和小骨都是大姑娘了,真是不知道那两个小子哪来这么好的福气,我的妹妹可是值得最好的。”

    殿中青年絮絮叨叨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知道再无声息。

    胡歌刚刚就很害怕,这个世界都将毁灭了,死亡是每个人逃不开的宿命,但他又觉得轻松,他双手环上白子画纤细的腰,将脸贴在那人的背后,闻着鼻尖熟悉的气息,发出一声长长的喟叹。

    纵使他什么也没说,白子画也知道这人对他的心意。他回抱住青年,第一次这么忠诚地遵循本心。

    无言的气氛流淌在俩人之间。

    “子画,不论明天如何,我都感谢上苍,能让我遇到你。”

    胡歌轻轻吻上怀中人的额角,沉睡过去的人睫毛微垂,有些凌厉的眉眼从这个角度看去柔软且温柔。

    胡歌心下涌上一股酸涩,为一个人无惧生死的感情有多难得,或许他再也不会遇见这样一个美好的人了。

    那么这样的人还是不要沾染这场不必要的浩劫吧。

    腾云而出绝情殿,胡歌来到与人约好的浮岛。

    “终于出来了。”杀阡陌依旧靠在那张柔软的靠背沙发上,鲜红的绒面映着他美冠六界的容颜,如诗如画。

    “你呢?当真舍得。”

    “我同你一样。”杀阡陌的答非所问。

    “你们凡人就是喜欢这样婆婆妈妈。”一头红发的魔尊大人,坐在树上,眉间满是烦躁。

    他从怀中掏出一块玉色石头,扔给胡歌,“我去你说的那地方找了,只找到这个,这石头小子能剩这么些许ji,ng魄,怕是你从中做了些手脚吧。”

    胡歌小心地接下朔风的魂石,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朔风的魂魄安好,遂收进鼎。“十方神器齐聚,他作为炎水玉归位,灵智消散,作为好友,我能帮还是要帮一场。”不然轻水的眼泪可要把长留山也淹了。

    “我已经感应到神魔之井的力量了,怕是没有几天能留在这里。”

    “你带着景天吧,他的神魂归位,紫气已经被我抽出,再强留在这一界,天道怕是不会罢休。”

    “你们这些人!何苦婆婆妈妈!我又不是带不走你们。”魔尊大人显然不是个脾气好的,当他们发现神界碎片,就察觉到神器可能是他们回到原本世界的契机,便暗中相助欧阳少恭,太白塔下的神之血就是胡歌留下的。

    如今十方齐聚,妖神出世,时空的限制果然在神器齐聚之时被打破,魔尊也能穿越时空回到之前的世界。

    然而,这一系列的事情中多了贪兽这个不确定因素。

    “因果循环,我与杀阡陌早已入局,哪有这般容易?”

    “也只是不易罢了。”

    “虽然我不想承认,还有不愿啊。”

    胡歌从墟鼎中取出一壶酒,仰头满饮一大口,将剩余的酒扔给重楼,“这算是与你道别了,祝你与景兄弟一世安康,再无分离。”

    “哼!我的人我自然会护好。”重楼接住酒壶,同样满饮一口,再次扔给杀阡陌,“小白脸你也来一口不!”

    “红毛怪,叫什么小白脸,要叫我美人姐姐!”杀阡陌秀眉一挑,似怒似嗔,仰头饮尽壶中酒,“痛快!今日一别,若有缘再见,我们再喝过。”

    将手中的酒壶一摔,几人对视一笑,奔赴各自决定的远方。

    神界碎片漂浮在虚空中,金色的符文静静漂浮,与结界之外金色的符文遥相呼应,神树生长又衰落。

    树下的儒雅青年眉眼温柔地梳理着少侠的头发,长发如瀑,偶尔会有一片片神树的叶子落下,青年很自然地抚开。

    虚空中的巨兽嘶吼依旧,两人却好似毫不在意,珍惜着这段宁静时光。

    欧阳少恭与百里屠苏就这般安安静静地守着神界与被封住的贪兽。

    当胡歌到的时候,百里屠苏正靠在欧阳少恭身上,杏黄衣衫的青年腿上放着那把凤来琴,弹奏着胡歌从未听过的动人琴曲。

    琴声靡靡,回响不朽。

    胡歌有些不忍心打搅。

    “你来了。”琴声一顿,青年温润的声音如清泉流淌。

    “我来取一件不得不取的东西。”

    “好,你拿去就是。”没有争辩,没有反抗,我经历了所能经历的苦楚,疯狂过,堕落过,也后悔过,最后重遇痛失的所爱。

    胡歌向着神树下的两人躬身一礼,离开了神界。

    之后,他去了仙界的长留,去了凡间的蜀国,也去了蜀山崇明的高殿,他经过很多地方,但是很快都离开了,最后他到了人人畏之不及的莽荒。

    没有谁知道,人人喊打的妖神与上古最后的神祇火神祝融都在此,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等着一个人来。

    而这个人确实如同约定来了,

    而到了一月之期,莽荒出来的只有火神祝融与妖神南无月。

    当日,妖神以一根紫色长箭,一箭洞穿被众仙阵法困住的贪兽眉心,贪兽灭亡,众生得存。

    困了六界万万年的妖神就此消弭,四海升平。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胡歌扑

    ☆、虚空一境

    当白子画接过火神祝融递给他的长剑时,他仍然觉得不真实。

    剑光冽冽如逐月星光,一如某个人。

    剑者,君子之器也。

    桃花树下青年曾舞剑如涛,动之惊鸿,侧头一笑间,清朗的男声问道。

    “师尊,我日后保护你好吗?”

    这是胡歌的长剑。

    “他呢?他在哪?”

    经过一场激战的白子画气息有些不稳,他的双手微微发抖,他下意识想要回避他的脑中的可怕念想。

    红发大神祝融微微叹了一口气,带着些悲悯看着白子画,“胡小哥剜心取魄,散尽神魂,舍自身救苍生,真是令人敬佩。”

    “剜心取魄。”白子画苍白着唇呢喃,一字一句好似不可置信,浑身上下更像瞬间被抽离了所有力气。

    剜心,隔断灵魂与r_ou_体的联系,让已经修成神身的胡歌神魂分离,裂魂取魄。

    再得火神锻造,方得可破贪兽的致命一箭。

    “平常人的视野,只是眼睛所看到的景物,但是,修道人的视野,却是大脑所捕捉到的,心中所感念到的。比起你自身生存所能体验到的狭小空间,例如绝情殿,例如长留山,更应该心怀万物,包容整个世间的广阔风景,把它看作是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去感悟它,保护它。”

    "我不管什么万物,心中只装得下我在意的人与物,若是为了他们,偶尔才装一装万物。"

    青年后来说了些什么,白子画觉得自己有些记不太清了。

    火神被笙萧默送走了,他依旧拿着那把剑,带着迷茫与哀伤。

    笙萧默只看到过这样的白子画一次,就是师父过世当天,白子画顾忌从师父手中接下的长留,心中再有悲痛也保持着镇定,安定下长留,众人都只看到长留尊上沉稳有度,若他在,则万事都安。

    笙萧默却看到自己一向清清冷冷,没有太大感情起伏的上仙师兄在那个夜里,在没有人的灵堂静默地哭泣,在那一刻,他不是能够支撑起长留,需要将悲痛咽下的长留之主。

    他只是一个失去亲人的人。

    可就是如此,他的悲痛,他的哭泣都是克制压抑,没有半分声息的。

    而如今的白子画好像回到了那天,生死无力,痛失所爱。

    “子画,胡歌不愧是你的徒弟,舍身取义,他的心愿已了,你应该为他高兴,切勿不要太悲痛。”摩严有些担心白子画会因为胡歌的死做出一些他不能接受的事。

    白子画

    白子画闭上眼,将身后绝情殿的大门重重合上。

    百年间,再不出一步。

    六界传说,尊上为修复世界本源,以己身修为镇压时空裂缝,直至六界如初。

    虚空之中。

    一个发着紫光的光点飘飘荡荡,无着无倚。

    四周是不知何处而来的光影,斑驳交错。

    偶尔有一两点发亮的小光点嬉嬉闹闹地追逐,跳跃。

    更多的事寂静,荒寂无声,没有半点活人气息的寂静。

    什么是活人呢?

    一个比那些小亮点都要大得多的紫色光点这般想,它与这里的所有光点不同,或者说他与这里的所有一切都不同。

    迷茫,欢喜,愤怒。

    他能够在这一片寂静中发出声音。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不同。

    这样的不同让他看上去很明亮,很吸引光点。

    那些光点不自觉地凑了上去,大光点一闪,下意识的将那些凑近的小光点一口吞下,浑身变得暖洋洋的,很舒服,然后,他就发现他好像比之前变得更明亮了。

    他觉得这样做会对他有很大的好处,于是他便这样做了,然后继续迷茫地飘荡。

    日复一日,他不知飘荡了多久,吞了多少靠近他的光点。

    他已经变得很亮了,就像一个发光的大灯泡。

    灯泡又是什么?

    他的脑子里总是会蹦出一些很奇怪的东西,比如灯泡,聚拢在一个台子上的光,挥舞着的长长的剑,再比如一些“人”,一些会让他感到伤心难过,也会让他无限欢喜的人。

    他不知道作为一个光点,他为何有这样丰富的情感。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与他一样发着紫光的光点,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和他一样紫色的光点,他能感觉那个光点散发着熟悉的气息,闻上去有点像是玛格丽特小饼干。

    玛格丽特小饼干那东西很好吃呢!

    他下意识有些饿,作为一个发光的小点点他竟然会饿。

    他一张嘴就将那团光球吞了下去。

    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感觉到暖洋洋的舒服,相反,周围原本接纳他的空间开始排斥他,像是蚌壳中的沙子,密密麻麻的光点汇聚而来,将他紧紧地包裹起来,狠狠挤压着他。

    他要被扔出去了。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他这般想到。

    他也真的被扔出去。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周围已经没有了什么光点,大片大片地阳光不要钱似的洒在他身上。

    青草绿树,碧海青天。

    还有块巨大的石头,石头上罩着一个阵法,勾转六合,道法自成。

    一股玄而又玄的气息汇集在石头正中,正中正是一块玉色的小石头。

    小石头像是感觉到他的气息,微微颤动,在他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化为一个瘦削修长的身躯。

    人!

    这是人!

    “朔风!胡师兄!你们终于回来了。”重物碰的一声落地,一个妹子边哭边跑,直至扑向他。

    等到接住了那个小姑娘,小姑娘扯着他埋头就哭,他觉得自己整个光点都要被她的泪水浇灭了。

    他下意识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小姑娘的后背,安慰似的成功让小姑娘抽噎声低了下去。

    麻麻~他竟然有手。

    作为一个光点,他怎么会有手?

    他真的有手,一双修长纤细的男人的手,玉色白皙,绝对能让手控嗷嗷叫的手。

    而阵法中的男人此时也睁开了眼睛,清澈明晰,他能在他的眼睛中看到无数他曾经看到过的光点,一瞬间那些光点就全熄灭了,剩下的只有那双黑如寒星的眸子,带些温柔与欣喜。

    “我回来了。”

    是呀,我也回到这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时光大法好呀,感觉应该把前半段挪到前章,然额~懒~就这样吧~

    (o)/~

    反正虐不过三秒,总会被自我安慰到心情无波无澜

    ☆、回到长留

    长留山。

    仙气氤氲成雾,盘绕在遍植灵草奇花,仙人洞府缥缈神秘的气息扑面而来。

    仙界尊上所居之地,无人敢放肆的长留就是如此这般浮于东海之上,如同九穹之上的仙境一般,让人心生向往之。

    “长留这几年倒是好了,落十一这小子越发会来事了。”一个络腮胡的大汉手提着一壶酒,不顾周围一众长留弟子不善的目光,颇为豪迈地坐在长留的石阶上,一口一口灌着酒。

    洛河东砸吧砸吧了嘴,好不见外地蹲在长留殿外,将来来往往的长留新晋弟子当做下酒菜看。

    没办法自己的小徒弟当了蜀国的国君之后,积威越甚,洛河东撇撇嘴,真是半分没有小时候可爱,哎,原本那么活泼的一个娃,如今对着他一本正经喊师父真是受不住。

    轩辕朗在位四十年就退位了,太子长成,他也不是贪恋权势之人,卸了位他毕竟曾是修仙之人,如今依旧是年岁四十左右的美大叔,几日前到了洛河东所住之地。

    “师父,您别到处乱跑了,这么大年纪,也时候让徒弟给你养老了。”

    “哎哎哎,臭小子哪有徒弟这般管着、说着师父的,真是的,越大越不可爱。”

    “阿朗也是为了你好。”一个与轩辕朗有七八分相似的俊美青年走了进来。

    当年胡歌去蛮荒前就曾去蜀国,用神果滋养轩辕朗大哥的魂魄,炎水玉聚魂,神果滋养,轩辕朗的大哥才有机会从悯生剑的诅咒下醒来。

    饶是如此,轩辕朗的大哥也堪堪在五十年前醒来,醒来更是什么也不记得,只有一些和轩辕朗相处的模糊记忆。

    历经生死忘记一切,也不会忘却一个人。

    这便是人的执念,念念不忘,如同刻在魂魄深处的印痕,简简单单地记住一个人,无端让人感动。

    也是如此,轩辕朗第二日就将皇位丢给了太子,带着大哥满六界跑。

    “真是烦死人的徒弟。”洛河东抱怨了一声,却不见他有多烦恼自己的徒弟,他洛河东向来就是说不出那些话的糙大汉,脉脉温情也不过死犟着嘴的一句抱怨。

    只是是个人都看的出当他想着自己家的倒霉徒弟,眼中总是不自觉闪过一抹温暖。

    洛河东坐着继续喝着酒,却在看到新弟子中那个熟悉的人,一口酒吓得直接喷来出来,让周围一向气质高华的长流弟子嫌弃地远远避开。

    “他回来了!?他竟然回来。”

    洛河东一跃而起,大步上前到那个熟悉的青年身前,一只大手如同从前一般无二揽过青年的后背,给了大大的拥抱,粗犷的声音响彻在空旷的广场。

    “胡小哥你回来了?尊上与三尊见了一定会开心不得了!呀呀呀~你的气色不错呀,看来身体恢复的不错。”

    “这位···这位大叔,你是?”一不小心被负责招新的长留弟子当做拜师的弟子,一路引导到这的胡歌一脸蒙圈,这大叔好热情啊。

    呐?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做什么?

    “我?我洛河东呀!你伤糊涂了吗?怎么连我也不认得了?”

    “大叔,看来你也是我的故人,抱歉,我没有之前的记忆,不记得了。”胡歌有些歉意地开始不知道多少次的解释。

    他对于自己连朋友们都记不住,感到一阵歉疚。

    洛河东显然更关心其他的。

    “哎哎哎,胡小哥你还好吗?其他的地方伤到没有?怎么就失忆了?快让我看看。”洛河东担心地攥住胡歌的手,法力一动流遍胡歌周身,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古怪起来。

    胡歌的体内竟然什么灵力都没有,空空荡荡,仔细查看眼前的青年,竟然如同一个凡人,半分修真者的气息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这人百年前就修成了仙身,更是身具神骨,一身力量可是连他都觉得奇特有趣。

    如今怎么如同普普通通三十岁的俗世凡人。

    偏偏这样的身体能够进入长留,须知长留山上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这里充溢着灵气,呆上一会儿尚且没有什么事,灵力滋补身体,多有助益。

    若是呆得久了,虚不受补,反而会被灵气所伤。

    胡歌怎么看也不像强忍痛苦的样子。

    “怪哉怪哉~”洛河东还在思索胡歌身上的异状,远远走来一个青年。

    “洛前辈。”落十一抱着一沓书经过,冲着洛河东俯身一礼,也是因此没有看到胡歌。

    待他重新站起来时,一时不慎,一张纸从书中掉了出来。

    落十一急忙去捡,却见一双白净的手将他的新手涂鸦递到他眼前。

    “多谢这位小兄弟了,你!你是!”落十一手中的书稀稀拉拉地全摔在了地上。

    “胡师弟!胡师弟你回来了!”

    原本死的渣都不剩的胡师弟竟然完完整整地回来。

    落十一一度为胡歌的死伤心不已,此时见到活生生的胡歌,也没有世尊弟子的矜持,忍不住狠狠地拥抱住胡歌。

    胡歌知道这位他颇有好感的青年同样是他的故人,这般模样怕是当年他出事时,没少为他伤心。

    “哎,这么大人了,这位师···师兄也平复下心情,我回来了,真的回来了。”

    “对对对!师弟回来了就好,我要赶紧去禀告师尊与尊上。”

    落十一也顾不得地上的书,这消息他要赶快告诉师尊他们。

    尊上,尊上定然会很开心。

    洛河东看着没有半分冷静自持的落十一,知道他这般心情为何,不由乐了乐,“这小子。”

    “这位是?”胡歌一头雾水,只好求助身旁的洛河东。

    “他叫落十一,拜在长留世尊摩严那个老顽固门下,同样顽固得很,他与你算得是同门师兄弟。”

    “我也是世尊门下弟子?”

    “哈哈,不,你是尊上的弟子,说来,这长留山可是你的地头。”

    胡歌被洛河东颇为匪气的一句话逗乐,顺着他的话道,“可惜,我都忘了,这地头怕是不好占。”

    “哈哈`你还怕占不住,有尊上,他怎会让你受欺负。”

    “尊上,他是我师父。”胡歌低低地念了一遍那个称呼,一种莫名情感弥漫在他心头,暖暖地,有些奇妙。

    看来尊上对我这个弟子很好,是个好师父,我就算忘了他,再喊他时,也是这样的真心诚意,充满濡慕。

    “哎,我和你说,尊上真是六界少有的好师父,巴拉巴拉巴拉巴拉,还有六界中,我从来不佩服任何人,除了尊上,想当年尊上···巴拉巴拉。”

    听着洛河东说的当年白子画对于他的种种相护,对于六界苍生所为所做,胡歌隐隐期待起自己这个不知名的师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白头老师傅:我徒弟死了一百年,回来把我忘得干干净净,说好的相伴一生走天涯呢?我好烧心

    景区老师傅;我徒弟跳海假死,和一个比我年轻比我会来事的小白脸亲亲我我,我更烧心

    同为多章不出现,出现只露名字的老师傅们今天依旧没有正面出镜==

    ☆、师徒相见

    胡歌在多年之后重新踏上长留,长留依旧是灵气萦绕,如梦如幻。

    他很深吸了一口气,周身像是被浸入了一泡温暖的热水。

    “呼~”小弟子看着胡歌舒服地眯起了眼,阳光下青年的眉眼柔和俊逸,带着几分难言的魅力。

    他微微有些脸红,这位师兄长得真好,与其他师兄们完全不一样。

    听闻这位胡师兄是上仙尊上的唯一弟子,百年前还跟随尊上杀贪兽,最后不知怎么的,重伤失踪,偶然听辈分极高的几位师叔师伯们提起他,还有些伤感与惋惜。

    他今日被落师叔分来接待他,还有些受宠若惊。

    胡歌也不在意这个小弟子时不时地偷看,有时还会冲他一笑,展开一个迷人的笑容,他好像很习惯这种追随的目光,甚至就算是十万甚至更多的人看着他,他都能很从容很习惯。

    他之前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连万众瞩目都毫不畏缩,甚至还会有点喜欢。

    “师兄,这边。”小弟子小声道,这小弟子刚入门不久,还未拜入那个长老的门下,胆子小的很,这几日被师兄们安排接待客人,未尝不是锻炼他的意思。

    “好的,别这么紧张,我可不吃人。”

    “啊,恩,师兄。”小弟子的脸都快红了。

    他们一前一后,攀着石阶而上,去往据说是他与尊上居住的绝情殿。

    在某一阶石阶上,他下意识抬起头来,远处山间隐隐有一方石台,石台平平整整,上无一物。

    那里应该站着一个人,那个人会有一身寂寞的白色长袍,一头长发如同抹在山间的一抹淡墨,独自一个人俯瞰,他看山下的芸芸众生,也看自己曾经走过的一方天地。

    天地空旷而寂寞。

    “师兄!小心台阶。”一旁的小弟子低呼了一声。

    “多谢。”胡歌淡淡一笑,很快从自己突如其来的失神清醒。

    长留山临海高絶,越往上,便越觉山风冽冽,寒气侵体,胡歌此时没有半分修为,越往上走,这种寒意便更加清晰。

    这种寒意直到他的面前出现一座恢弘的宫殿时,达到了极致。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这里却并没有什么烂漫的山花灼灼,枝头只有零星几朵桃花,凋零又枯黄。

    树下一方青石石桌,上面摆着一方棋盘,黑白交错,棋还未下完,

    这里的寒冷却与他所认知的气温完全不同。

    一袭白衣如画立在不远处,不屈不移,唯有一脉清澈目光犹如清泉作响,久久回荡在他的心头。

    泠泠泠。

    听说,长留上仙,风霜一剑,白衣描似画,横霜染风华,相貌俊美无瑕。

    听说,长留上仙是这六界中修为最高的人,击杀贪兽,守护六界,枯坐长留百年。

    胡歌将眼前的男人与其他人口中的白子画比较,眼前的男人一身白衣,长发披肩,周身别无他饰,高大修长,削瘦如柴,脸颊凹陷,只有那双眼睛在看到他时,变得神光湛湛,嘴角带上一抹浅浅的微笑,温暖又僵硬,似是许久没有笑过。

    一股无边的欢喜涌上心头。

    “师尊,弟子回来了。”口中的话不自觉而出,犹如等待了多年,他弯下腰虔诚地一礼。

    “你回来了。”白子画清冷的声线回荡在绝情殿前,隐隐有些发抖,似是激动不能自己。

    白子画闭上眼睛,随即又舍不得似的睁开,盯着眼前的青年。

    胡歌直起身来,脸上不自觉地带上濡慕,犹如每一个受到师尊爱护而感动不已的徒弟一般无二,目光尊敬而谦卑。

    尊敬而谦卑?!

    白子画意识到了哪里不对。

    他的弟子从来没有用过这样的目光看过他,胡歌看向白子画的眼神从来都是带着炽烈的爱慕与隐忍。

    暗恋一个人,深爱一个人,到两情相悦,胡歌的眼中只有白子画。

    胡歌对于白子画从来都是爱慕,而非尊敬与谦卑。

    白子画上前抓住胡歌的手,仙力顺着经脉游走全身,胡歌没有半分反抗,越是检查,白子画的脸上表情越平静,他努力想扯开一个笑容,“胡小猫,你···”

    “师尊,弟子忘却了前尘。”没有了与你,与所有人的记忆。

    “也没有一身法力,弟子如今就是一个凡人,师尊可莫要嫌弃弟子。”胡歌的眼神依旧是濡慕的,带着阳光与豁达。

    胡歌自一见到白子画,就确定了白子画是他师尊,没有了半分怀疑,他与白子画一定是关系很好的师徒,不然师尊怎么会激动得声音都发抖。

    师尊虽然看上去好憔悴,但是师尊好帅哦。

    师尊一定很爱我,哦,我是师尊唯一的弟子,师尊还说只收我一个弟子,果真爱我这个小徒弟。

    每天都被师尊的宠溺刷新世界观。

    师尊对我这么好,我以后一定好好给他养老。

    思及此,胡歌对于白子画师尊的关怀越发濡慕与感激。

    “罢了,回来便好,这样也好。”白子画低喃了几句,周身因为胡歌出现舒缓下来,又变得冰凉而冷漠,不过,这本来就应该是他白子画应有的样子。

    “你的房间为师已经吩咐弟子,今日,你先好好休息。”

    胡歌恭敬一礼,跟着小弟子下去休息。

    浑然未觉身后那人深沉如海的目光有多复杂。

    作者有话要说:  应你们的要求,再写下去o(╥﹏╥)o暂定再来二十章,多不退少会补,更新每天一点前(深夜阿光你值得拥有)

    小剧场

    某白头老狮虎:我和我徒弟明明情定三生,缠缠绵绵,现在他转脸却叫我师尊,且让我自重。

    某徒弟:今日又感受到师尊对我的关爱,我以后一定要好好给狮虎养老。

    ☆、重聚长留

    这几日,胡歌在绝情殿住的格外舒心。

    每日都能看见美人师尊端着清冷不食烟火的皮子,做着不自觉关心他的事,这样的师尊请给我来一打,我不嫌多。

    第一日清晨醒来,胡歌出门就看见师尊大人从隔壁出来,在白子画平静无波的目光中,他当时就感到不好意思。

    哎呀,说好的服侍师尊呢?他竟然起晚了还被师尊抓个正着,现在主动认错还有没有救。

    师尊能不能再爱我一次。

    嘤嘤嘤,肯定不行,师尊皱眉了,师尊的目光好可怕。

    “头发都不梳好,成什么样子?”白子画稳了稳声音,转身进了胡歌的房间。

    “师尊我错了,我不该睡得这么···啊,师尊。”

    “还不过来,我为你束发。”青年拿起案台上的梳子,回头看着胡歌,一副等着青年的模样,倒是没有什么生气的意思。

    胡小哥一脸懵逼地坐了下来,顺利接收到师尊略带指点,却温柔的不像话的束发后,被递了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粥。

    同样懵懵地把粥喝完,直到看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师尊带着空碗离开,他脑中才蹦出一句话。

    这粥很好吃,能不能再来一碗。

    答案当然是不行。

    再比如,胡歌发现自己房间里的物品一应俱全,无半分尘埃,床头还摆着一本旧书,旧书中的书签夹在一半,像是被人读了一半,信手放在床头,打算日后再读。

    像这样的东西,房间里还有很多,这个房间就像是定格在了某一刻,自那之后再无改变。

    房间里的衣柜中摆满了他喜欢颜色的长袍,每一件摸上去手感都很不错,当然身为凡人的他自然不知道这些衣服是少有的法器。

    白子画每日还会教他剑法,虽然白子画脸上平静无波,动作却耐心无比,一套剑法一个教,一个认真学也是舒心得很。

    他很快就融入了绝情殿与白子画同居的生活中,十分自得。

    他将这些习以为常的舒心归咎于他从前与师尊的相处,有一种人际交往的现象叫做嗅觉适应现象,长久的相处中,习惯于一个人的味道无所察觉,但是这种味道却被记录在我们深层的记忆里,于是,我们会下意识认为喜欢彼此的味道,非常投缘合得来。

    这是现代心理学范畴中的一个心理现象,能解释很多人际交往中的行为,也同样能解释此时胡歌的状态。

    第10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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