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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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 作者:奚光舒

    第12节

    他脑子中都是白子画俊美的脸,带着深情的眸子会认真地看着他,专注而虔诚。

    那般专注,不像是什么关心弟子的师父,倒像是看着深爱的爱人的目光,温柔而虔诚。

    白子画,他的师尊爱他。

    心中的猜测委实惊人,他却好似没有任何犹豫地得出这个观点。

    他手中一个没抓稳,石块摔在地上。

    四分五裂的石块中掉出一本本子,上面用现代汉语写着,“长留日记”。

    胡歌下意识翻开这本长留日记。

    “我爱上一个人,那个人不论站在何处,都是耀眼如九天之上的星辰,而我却只是一个凡间的砂砾。

    他答应一个人要守护天下苍生,而他的苍生里没有我。”

    呐?!

    exce ?

    这是什么鬼?

    这是那个玛丽苏文中出来的痴汉!?

    老兄,你这样是要搞事情的!?

    作者有话要说:  搞事情吧

    依旧短小

    ☆、“我”的长留日记

    七月初七,情人节。

    可惜长留没有玫瑰花,如若是能有一朵灿烂绽放的玫瑰花,我一定会克制不住将它送到我的爱人面前,哪怕他并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八月十五,月很远。

    我带小骨去了三生池,绝情,绝贪,绝欲,果然她进入池水中与我一样,没有任何损伤。

    那道神念又出现了。

    我听到他说,转世的神灵被我剥夺了身体,唯有灵体落进长留化为三生池水,绝贪,绝情,绝欲。

    三生池是上神的情魄。

    九月二十,雨。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个世界的事了,镁光灯的光芒耀眼得让人沉醉,到最后,我只记得那个雪后,我和老干部一起喝茶,看着窗外白茫茫的银色世界,回过头却是那个人清冷的侧脸,带着一丝冷峻的温柔。

    突然想要抛弃一个世界去爱一个人。

    正月初七,很冷。

    修成仙身之后,我再也没有下过长留,杀阡陌说他想回去,已经找到回去的办法,很难,我却想到那个人很寂寞,想陪着他。

    ·

    ·

    ·

    二月十二,摔伤。

    他的体温偏冷,很想抱着他为他取暖,只是不能,我能做的就是站在他身后,为他挡一挡身后的风。

    九月初八,凶,宜赴死。

    最后一次写日记了吧,第一次主动去死,我有些害怕,再也不能见到他了。

    希望他活在没有我的世界,一切安好,不老不死,无泪无伤。

    这是什么?

    胡歌有些茫然地看着其中夹杂着的爱意,如同痴汉一般记录那个人的点点滴滴。

    写这本日记的人是他。

    那日记中每一日都会出现的那个人,明显是白子画。

    百年之前的他喜欢自己的师尊白子画,白子画呢?

    他的师尊也喜欢他吗?脑子中乱成一团,一下又是欢喜,一下又是惆怅。

    门被人推开,熟悉的冷香让他僵在了原地,他下意识将手中的日记塞进怀里,却被衣襟一钩,直接摔了出去,摔在白子画的面前,摊了开。

    他机械地低下头看去,只见那一页写着。

    “十月初三,知微。

    今日终于学会了知微,原打算看看他在哪里,却不知道于庆池池水清澈见底,而他赤身坐在水中,让人不胜欢喜。”

    那页还配了一行小字,温泉水滑洗凝脂。

    当真是···尴尬。

    “师尊,我可以解释的。”胡歌捡起地上的日记,和上,严严实实地放进怀里,动作一气呵成。

    沉稳的青年变得有些无措,逻辑有些混乱地想解释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白子画将手中的白瓷碗放下,碗中是轻轻浅浅的一碗碧粳米粥,粘稠得当,让人看着就很有食欲。

    那本长留日记的一角还露在外面,随着青年的动作一颤一颤,白子画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他帮胡歌整理了下衣襟,恍若未觉他的异常,“徒弟大了,为师也不会事事都管着你。”

    “我··只是···我不是···于庆池,哎。”

    “你若是想要去于庆池沐浴,这几日等仙剑大会结束便去吧。”

    “咳咳咳,那事不急,我先吃饭,先吃饭。”

    白子画的话让胡歌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他有些不敢看白子画的眼睛,端起碗,一大口一大口喝粥。

    他的速度虽然快,却也并不难看,白子画就这么盯着他将一碗粥喝完,胡歌冷静下来后,看去,发现师尊的心情似是不错。

    “师尊,你当年喜欢过胡歌吗?”

    “我允了他相随一生。”只是他最后还是背弃了他的承诺。

    仙剑大会最后一天,是决出榜首的日子。

    据说,今年的榜首能成为长留尊上白子画的弟子,入住绝情殿。

    众弟子叽叽喳喳,这几日长留真是热闹非凡,弟子们编著的特别刊长留志远销各大门派,成功将八卦进行到每个门派。

    胡歌这几日听得也是多了。

    这次一决胜负的其中之一出自蓬莱,正是霓漫天带来的弟子,好似叫长卿,眉目俊美,带着几分稳重与侠气,御剑之术当真也是了得。

    另一个则是长留门下的一个女娃,使的是一条紫色的长鞭,她本家姓林,单名一个萱,紫色的萱草倒是有几分意思。

    比试台在海上,一片汪洋中,如虹的剑光与紫气的鞭影纠缠在一起,各式招数层出不穷,两人直斗得难分难舍。

    那日白子画说完那些话,胡歌辗转反侧许久,他仔细想了想他对白子画的感情,可能先入为主,第一个感觉便是濡慕,随即便是有些澎湃的爱意,陌生又没由来。

    他失去了记忆,也失去了爱白子画的能力,就像是完全陌生的另一个人,白子画是否爱的还是他。

    或者,白子画根本没有爱过胡歌,无论是百年前,又或是百年后。

    这段时间,白子画对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举动,就像是一般的师尊对待弟子,只是盯得有些牢,甚至称得上偷窥的关注。

    胡歌揉了揉头,一点也不想再想下去。

    这会儿,台上的比试已经进行到尾声了。

    那名叫林萱的小姑娘后继无力,手中的长鞭也没有之前那般灵活,一个空隙就被长卿挑了去,落进海里。

    “姑娘,抱歉,我不是有意的。”

    “哼!一句不是有意的就能抵消我的鞭子吗?等着!”她气恼道。

    “我赔你一根就是了。”

    “这天下只有这么一根。”

    小姑娘恶狠狠道,手中指影变幻,口中吐出一串古怪的音符,似是向天祷告。

    随着她的咒语不断说出,四周的海水随之沸腾起来,如碎玉一般翻滚破碎。

    在胡歌眼中,那个文文弱弱地小姑娘随着白茫茫的海水慢慢上升到半空,下身慢慢虚化,一条紫色的蛇尾出现在原本大腿的位置。

    一条人身蛇尾的紫色长蛇!

    作者有话要说:  别看我,编不下了。

    ☆、收徒

    一条丈余粗的紫色大蛇搅动着东海海水,大浪迎风而起。

    飞jian起的水花扑了一旁的弟子一脸水,那些维护阵法的弟子抹了把脸,手中的指诀变幻不休,感觉到比试台上升腾起的灵力被压制回去,他们咬咬牙,还是将台子上的法阵再次加固,直将阵法强度提高到最强,他们才脱力地退开。

    这一届的新人真是了不得,不过,让你们闹,能出来算我输,刚刚狠狠输了一把灵力的弟子们咬牙想。

    试剑台上紫色的巨蛇周身没有半分妖类的邪气,紫色的鳞片如同一块块通透的紫色水晶,散发了圣洁的气息,女孩睁开之前禁闭的双眼,双眼中带着沧桑与无穷的天地奥妙。

    相传,上古有大神女娲,蛇身人面,与其兄相恋结为夫妇,抟土成人,为人族始祖,庇护人族,后居于三十三重天上,不知其踪。

    小姑娘化为的紫色长蛇倒是很像传说中的女娲大神。

    “这小女娃的来历不一般啊。”太白的长老感叹一声。

    “长留门人果然不同凡响,看来今日又是长留摘得第一。”

    胡歌肃立高台之上,耳边隐隐传来长老们的议论,目光却牢牢钉在台上另一个瘦弱身影。

    他觉得另一个身影不会这般简单落败,那位少年看上去可是心志坚定得很。

    果然,少年手中长剑动如惊虹。

    提剑的少年逆流而上,水流被直直地劈开,犹如分流而去,水流如四散的粉尘。

    少年一身狼狈,白衣早已满是伤痕,惨白的脸上一双寒眸却犹如明星,坚定而澄澈,犹如道心坚不可摧,一往无前。

    胡歌一时失神,真是像。

    “你觉得他能赢?”

    “师尊?”胡歌楞了一下,不知道白子画说着,难道师尊更看好那个小姑娘。

    “只是觉得这个小道长眼神清明,道心坚定,必定不会轻易认输。”

    “不会轻易认输,就不会输。”白子画抚了抚杯沿,也并不喝杯中的水。

    “师尊怎么了?”随即又觉得失言,白子画必定是想起百年前他的离去,只是他如今记忆全无,一点不知道当时的自己为何脑子一抽就去赴了死,他想他向来是个很惜命的人,就算是现在,他被草叶划伤留了点血都要疼得要死。

    又是怎么有勇气,以身炼器,这该有多疼。

    只是想不起来的终究想不起来,他所能做地只有陪在这个失去了爱人的男人身边,给他些安慰,余下其他,他也无法保证。

    紫色长蛇翻滚不休,巨大的蛇尾动如闪电,少年单薄的身影在水浪与蛇影中犹如飘零的小舟,随时就会倾覆。

    只是无论周围的巨浪有多凶险,蛇尾的劲风有多激烈,他都稳稳地执着剑,走向巨浪中的紫色身影。

    最后,长卿确实是胜了,浑身是血地站在力竭倒地的小姑娘身前,横剑所指。

    “你输了。”

    直到他听到长老判定他赢了,强撑的一口气散去,便昏了过去。

    “天不亡蓬莱。”笙萧默喟叹一声。

    “师弟慎言。”摩严瞪了笙萧默一眼。

    笙萧默以扇遮唇,掩住笑意,“是是是,是某无状了,师兄教训得是。”

    百年前妖神出世后,蓬莱的掌门与大部分门中弟子一样横死,众派人心浮动,都想着从蓬莱分得一杯羹,。

    然,蓬莱毕竟是传承悠久的大派,就算是经了这么一遭,也能收到心性这般坚韧的弟子,这位名叫长卿的弟子百年后必定又是一代人杰。

    霓漫天口中谦虚地推说着侥幸侥幸,可是任谁都能看出她眉间的得意。

    这姑娘还是这般直率,这般争强好胜。

    胡歌脑海中蹦出这么一句话,随即失笑,看来他也不是全然不记得过往的事。

    视线扫过白子画的侧颜,若是能记得当然与师尊的过往,那该是再好不过的事。

    随着仙剑大会第一名的决出,喧闹一时的仙剑大会便到此落幕,重中之重的收徒大典于明日举行。

    胡歌跟在白子画的身后,颇为好笑地看着同时拜在白子画身前的两人,长卿与林萱。

    收徒大典既是长老挑选合心的弟子,同样也是弟子挑选适合自己的弟子,只是今年收徒大典,竟然又是这般,第一与第二同时拜了同一位师傅,这两人竟然是同一时间跪在了白子画的面前。

    小姑娘还气鼓鼓地瞪着规规矩矩跪着的长卿,咬牙切齿,活似要咬死他。

    “你昨日毁了我的鞭子,今日还要与我争师父!”

    “仙剑大会第一的弟子才能拜在尊上门下。”长卿跪着时脊背也是挺得直直的,声音中不带褒贬,只是平和地说出让小姑娘恼怒的话。

    胡歌看得出这少年是真的不将这世间其他的东西放在心上,坦诚到近乎是直接,道心坚韧而纯粹,真是让人动容,但是,同样也太单纯了些。

    “昔日胡师兄拜入尊上门下时也不过仙剑大会前五,我如何不能拜在尊上门下?”林萱向着白子画恭敬一抱拳,“南疆林萱愿拜于尊下门下,潜心修炼,以成大道。”

    “世尊所说,仙剑大会第一能拜入尊上门下,可当真?”长卿亦是朗声问道,目光灼灼直视白子画。

    场面一时有些微妙。

    站在一旁的笙萧默抿着唇幸灾乐祸,刚要开口打趣“师兄不如都收了,左右不过是个徒弟,老了养老,还能多个端洗脚水的。”,便对上白子画投过来古井无波的眼神,下意识住了口,一个字都不说了。

    师兄平常开些小玩笑还好,若是拿胡小猫开玩笑,怕是真的要生气,若是真的生起气来,还是颇为吓人,他又何必寻这不痛快。

    “胡歌。”清冷的声音让众人不自觉都注意到这边,看到白子画开口竟是要收下两人,都不由屏住呼吸,等着最后的结果。

    他们这几日早就听得消息,长留尊上的弟子胡歌百年前并没死去,虽然如今归来,但可惜被贪兽蚀去一身修为,这也是他们认为尊上会收下此时仙剑大会第一为徒的原因。

    此时见他唤到胡歌,还以为是让作为大师兄的胡歌,为小师弟小师妹们授礼,却没曽想白子画让出一步,立于一旁道,“我百年前就已说过,我此生只收一个徒弟,你们若是执意拜入我门下,可拜入我弟子胡歌门下,若是不愿可自由选择其他长老。”

    众人脸上的笑容都是一滞,没有想到尊上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这?师尊!”胡歌脚步一僵,回头呆呆地看着师尊,师尊你在整什么幺蛾子,我这样失忆的半残人士如何能收徒?

    “勿需多言。”

    “子画,你在说什么?这次如何是胡歌收徒!”摩严厉声道。

    “师兄,我意已决,我此生只愿收胡歌一个弟子,这是我对天下人的承诺,也是我对他的承诺。”白子画的话一字一句地敲在大殿所有人的心上。

    笙萧默连忙打圆场,“师兄师兄,掌门师兄也只是说只收一徒,我觉得这两娃娃拜入胡歌门下挺好,这师祖教导徒孙,这不更好。”

    听得笙萧默的话,世尊的脸色才好了些,众人此时也重新附和应是。

    白子画向来就是一个说一是一,从不轻言的人,他牵起胡歌的手,在他手心放上两枚宫铃,“去吧,你也应该收个弟子了。”

    白子画本来没有这个想法,只是这几日看到胡歌异状,他如何不知胡歌已经发现他的感情,可是胡歌什么也不记得,自然也不会爱他,不会如当年站在他身后一样,带着温暖,带着坚定。

    他可以陪在一个懵懂无知的胡歌身边,却不能接受青年逃避或者厌恶的眼神。

    毕竟他曾这样爱他。

    毕竟他曾是他爱过的人,终归情深难以凑合敷衍,若是回不到曾经,那不如,让他过得和乐自在。

    比如胡歌收个弟子,教导他,看护他,进入另一个人的生命中,不再被他死死抱着不放,全无记忆地接受他的爱,这对他实在是不公平。

    “我这样如何能收弟子?”胡歌露出一抹苦笑,最终还是在白子画的注视与众仙的目光中,走到长卿与林萱身前。

    等到真的站在两人面前,面对小小的两只少年,露出的诧异与惊愕,胡歌不免被逗得一笑,心中的情绪倒是一下消散了一干二净,这两个少年的性格都颇对他的胃口,若是真的能拜入他的门下,教导他们倒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左右若是他教不会法诀之类,不是还有师尊。

    胡歌很是笃定,师尊肯定愿意帮他这个弟子教导一下门下徒孙。

    “你们可愿拜入我的门下,修身问道,不易本心。”

    他又重复了一次,“你们可愿意?”

    不得不说,认真起来的胡歌总是散发着一种迷之气场,一副我很可靠,我很靠谱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补上,哈哈哈,我又来骗点击了,斜眼笑

    ☆、长留山那群熊孩子

    两个小徒弟让从未收过徒的胡歌十分新奇,像个新手爸爸兴奋且忐忑,回绝情殿的路上,胡歌一手牵着一个,时不时低头询问两个新出炉的小弟子。

    长卿话少,往往回答得一板一眼。

    林萱从小娇宠长大,平素就是个活泼可爱的性子,不过几句就和胡歌混得熟,连长留饭堂师兄的饭菜常常放她讨厌的青椒,都和胡歌抱怨起来。

    她原本就是一时意气,和小面瘫脸争一争尊上,拜谁为师,她倒是没有深想过,此时拜入了胡歌门下,她略是一想,竟然是有些开心。

    无他,小姑娘本来就喜欢漂亮的东西,胡歌长得不错且温柔,每日能看看他的脸,就觉得不错,所以说,林萱小姑娘大体在现代也能称得上一只颜狗。

    长卿却相反,他一直都想拜入尊上门下,追求道法与修行,对于拜入胡歌门下,他是有些失望,但是他明显能看得出尊上无意收徒。

    他早已听门内其他弟子说过,尊上收胡歌为弟子的时候,就扬言此生唯有一位弟子,心中早有准备,被尊上拒绝,他也不觉意外。幸而尊上有意教养徒孙,拜胡歌为师也是算是求仁得仁。

    然而,当他面对来自师父的日常关怀,没有丝毫经验的他只有不知所措。

    新手“爸爸”胡歌几乎是瞬间放下心中的忐忑,轻松的模样完全不像和两个小孩子刚见面。

    白子画听着身旁一大两小一路上叽里咕噜,脚步不知不觉就放慢了,他有些后悔,当年没有陪这个青年这样散步,轻松得如同家人一般。

    当年,他在前面走得太快,青年跟在他的身后,步步紧趋,深怕一个松懈就再也没办法跟上他,如此紧逼自己,又怎么会像如今这般闲适开怀。

    青年时不时会展开笑容,似是小姑娘说了什么有趣的话,看上去就是很开心,很愉悦。

    这样的日子真的不错,他抿了抿嘴,薄薄的嘴唇颜色浅淡得近乎于无色。

    胡歌下意识偏过头看了一眼他的师傅,正好看到师尊大人清浅的笑容,他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丝欢喜,也露出笑来。

    胡歌收下两个小徒弟的后果就是,原本安静平和的绝情殿快被两个小家伙翻了天。

    林萱是上古神族女娲的后人,天生控水能力,对水有异于常人的亲和度,长卿心无旁骛,至纯至性。

    换句话说,天分太高的两个人杀伤力也是惊人的,特别这两个还是两个半大孩子,这可苦了来往于绝情殿的一众弟子。

    落十一自不必说,他现在已经接替了世尊大部分的工作,甚至于培养了几个弟子帮着他分担门中庶务,也有时间修炼,修为日益ji,ng进,长留二代弟子中他是当之无愧的大师兄。

    其他弟子也甚少会上到绝情殿,唯有落十一的小弟子时常会借着帮师傅跑腿的名目上到绝情殿来。

    落十一新收的小弟子叫做齐牧,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家中有位长辈是世尊的至交,几年前那位长辈闭关失败,陨了命,只余下这么个小孙儿,便托付给了世尊,辗转拜在落十一门下,他师兄师姐与他年龄相差十余岁,说是师弟,更像是养着儿子般宠着这个小师弟。

    他嘴甜面嫩,一张娃娃脸配着他偶尔撒娇的小眼神,深受门中一众弟子们的喜爱,在门中颇为吃得开,在长留山上他最喜欢的就是绝情殿,无他,绝情殿前的药田里种着六界少有的珍惜仙草灵芝,他颇为喜欢这些奇花灵植,时常会去看看,摸摸叶子除除草。

    长卿与林萱练习仙术的地方正好在药田前,小家伙照着往常那般,溜溜达达到了药田前,还未走近便被一道水箭s,he个正着,如不是退得快,就不是隔断一角衣袍那么容易。

    他抬眼看去,便一白一紫两道身影你来我往,水箭与剑光齐飞,偶有一两道剑光或者水箭落在药田的禁制上,发出叮叮咚咚的撞击声,煞是好听。

    “乖乖,哪个不长眼的怎么在这里动手?这姑娘的鞭子耍得真狠。”随机,回过神来的齐牧大声喝道,“哪里来的熊孩子,竟然敢在绝情殿动手!快把武器放下,双手抱头蹲下,现在认错,小爷还能给你们求个情。”

    一阵水球与剑光四jian,齐牧下意识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待巨响停歇,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地面出现一个大坑,像是找回神志,他抚了抚起伏不定的小胸膛,才发现自己竟然后退了十余步,跌坐之地已是药田禁制之内。

    待胡歌柔声安慰好受了惊吓的齐牧回了贪婪殿后,还附送了几株灵花灵草,权当做他这个师傅代弟子做的赔罪。

    胡歌回了绝情殿,林萱和长卿正跪在阶前,双手举着各自的武器,小姑娘还冲着长卿瞪眼睛,长卿却跪的笔直,相当一丝不苟,倒像是故意无视小姑娘,有些别别扭扭。

    胡歌的怒气不由消散不少,这两个弟子还和小孩子一般,他作为师傅一定要好好教导,今日之事他要好好与他们说。

    话虽如此,他拉着两个弟子说半天,两个弟子也应下以后绝不伤人,隔天,他们练习法术依旧是风风火火,真的是风风火火加水水。

    风雷术,水诀火咒齐飞。

    胡歌不知道是多少次躲过突如其来的水柱,而扔在他脚边的火球一次比一次大,虽然一次也没有打中他。

    这到底是要哪样?

    不知道为师的修为低下吗?

    不怕伤到你们可爱的师傅吗?

    “这两孩子怎么这么难管?师尊我当初拜入你门下也是这般吗?”胡歌自我放弃地伏在案上,嘟嘟囔囔地絮叨着。

    其实,他也知道两个孩子为什么会这样,仙剑大会那一战,小姑娘明显对着自己的严肃师兄有些不服,就像你抢了我一口糖,我虽然因为你是我师兄,我不要回来,但是我也要扯扯你的小揪揪开心下。

    长卿自然是不愿意,他把小姑娘的这些行为看成是修为上的较量,十分认真,长留门内弟子们间也时有这样的竞争,他年纪小,自然有些小孩子的执拗意气。

    其实,胡歌也知道两个都是好孩子,时间长了处出感情便会好了,心中还是有些担心,时常去看看。

    白子画放下手中的书,将说着说着便睡了过去的人揽进怀里,睡着的青年眉眼和缓,带着一股安乐自在。

    白子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发出一声轻轻的喟叹。

    青年却浑身一哆嗦,眉眼还是安乐自在没有半点痛处,手脚却幻化虚无,有些透明,内里有莹白的光芒上下浮动在经脉中。

    白子画脸色一变,手中法力汇聚,一颗白色的光球出现在他的手心,待光球聚成,他的嘴唇血色全无,双手甚至微微颤抖了一下。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托起胡歌的下巴一送,光球没入胡歌的口中,透明的筋骨重新凝实,青年浅浅的呼吸声重新出现在安静的房间。

    “我该拿你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别打我,老是懒得码字,嘤嘤嘤

    ☆、魂灵为依

    静寂的虚空没有生命,散发着微ru光芒的小白点上下漂浮,带着几分简单与纯粹。

    这无边的虚空也不像是它看上去那么冰冷,相反温暖犹如冬日的太阳,柔和而包容。

    胡歌有些舒服地喟叹一声,周身像是皮球一般撑大,吐息间收缩。

    他从未像此刻舒服过,浑身都是轻飘飘的,能够去到任何地方,凭虚而风行。

    胡歌一反从前的沉稳,像个孩子一般东晃晃西荡荡,摸摸周围那些明明暗暗的小光点,看着他们汇聚又分散,像一群孩子打打闹闹。

    而他有些诧异的是,与这些小点点接触的时候,一股意识从接触的地方传递回来,或是欢喜或是悲伤,每个小光点都传来的情绪都不同,他百无聊赖一个个点过去,这般短短时刻仿佛就尝尽了人生百种滋味。

    他能感觉自己已经化作了虚空中的无,但他又确实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什么是存在呢?

    活着吗?以一种大家都知道方式活着,有r_ou_体有灵魂吗?

    那现在的他是死了吗?

    死亡的感觉是这么温暖吗?

    他点着那些小点点,颇为无聊地想着。

    他能感觉自己每接触一个光点,自己在这一片黑黢黢的的空间便更加自如。

    或许,他能在这一片虚无中再看看,正当他飘飘荡荡,还想再玩耍的时候,一团冷冰冰的大白团突然飞了出来,糊了他一脸,冷的直接将他从那种玄妙至极的状态中惊醒。

    “阿嚏。”

    胡歌抓起脸上的那片桃花瓣,露水微shi,他的床榻靠着窗台,窗户开着,一枝桃花斜斜地探进来,那片扰人清梦的桃花瓣正是从这一枝上落下来。

    而他抬头向外望去,他的师尊坐在院中的石桌前,白衣素袍,执子的手如玉通透,而他正好也看着他,淡漠的双眼中倒映完整他。

    胡歌的心砰砰砰剧烈地跳动起来,觉得自己要完,师尊的美貌六界无人能及,再多被他这般看上几次,自己就算不恢复记忆,也被他吃得死死的,满心满眼被他所迷。

    美色误人啊美色误人。

    胡小歌啊胡小哥,你要坚持住,一定要先恢复记忆再恋爱,这男人这般好,一定要给他最好的。

    此时梦中的一切都被他抛在了脑后。

    他又想起自己写的那本长留日记,每一篇日记记录了他在长留的点点滴滴,但他的点点滴滴又都存在这个男人的身影。

    自遇上他,他的人生处处便都有他。

    不知多少岁的青年皮老人家思及此脸上一红,被这样的举动s_ao得脸红,百年前的自己真是闷s_ao的可以。

    心中吐槽着自己,实际上暗搓搓地掏出那本日记,提笔写下。

    五月十五,桃花入户,抬头见君,不胜喜之,余生皆如此,当是吾之大幸。

    惜,记忆仍不可得。

    胡歌心满意足地将它收好。

    “师傅师傅,你也是懒,都是午时了,你怎么还不起来。”小林萱蹦蹦跳跳,趴在窗户口,探着头问得胡歌老脸一红。

    他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是怎么了,竟是趴在师尊身边就睡着了,如何回的房间也不知道,。

    “萱儿,今日术法学得如何?怎么不见你长卿师兄?”

    小姑娘显然遇上和长卿相关的事,总是特别在意,一撇嘴道,“他才不是什么师兄呢?呆得很,如今还在练着御剑,这般劳劳碌碌有什么意思,摔得一身伤还要我帮着擦药,擦个药还活似被调戏的小媳妇一般,羞羞答答。”

    胡歌被小姑娘故作老成的口吻逗得发笑,心道,小姑娘你这样也是傲娇得可以,再者,不提你回回擦药使的手劲有多疼,但就你豪放不羁,扯着人家男孩子的衣襟要脱,哪个小男孩受得了。

    当然,胡歌很体贴地没有说出来,相反笑眯眯地不管小长卿的求救,在一旁看戏。

    哎,小年轻嘛,就是这样蓬勃有生气,让他们闹闹也好。

    总比他们拆了绝情殿的好。

    “小萱儿,怎么能说你师兄小媳妇呢?你师兄芝兰玉树,应当是翩翩佳郎,我可是听齐牧说,门内不少女弟子都向他打听长卿的喜好。”

    齐牧自从那次被吓到以后,躺在床上整整养了三天,才把自己的小心脏安放好,胡歌本来以为这孩子短期内是绝对要绕着绝情殿走,谁知道,这小孩隔天就上了绝情殿依旧是恭恭敬敬地向着他问好,并征得同意后,去了药田。

    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与这两个孩子交上了朋友,时常来找小林萱玩耍,这门中大大小小的事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他凑在一旁听过几次,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这小家伙在现代绝对是情报局的好手啊,当倒卖情报的间谍头子绰绰有余。

    “是谁呀?竟是这般不开眼?瞧上那么个呆瓜。”林萱气鼓鼓道,颇有若是胡歌说出那人名字,她便,她便如何呢?

    小林萱有些卡壳,打一顿人小姑娘,她肯定是动不了这个手的,但是说教一番还是可以的,再比如将这呆瓜鼻青脸肿的样子让她们知道知道。

    她皱着眉头思索起要如何教育那些春心萌动但是有些眼瞎(并不)的小姑娘如何提高自身审美与自身思想素质,从他人皮相的追求提高到对大道的热爱。

    胡歌不由轻笑,伸手摸摸林萱的小脑瓜,这姑娘脑中不知道又在脑补些什么。

    而此时,新神界中。

    神界碎片崩裂,火神与妖神重聚新神界,居于虚空之中,镇守虚空已近百年。

    “哎哎,你这老头怎么又将我的院子烧成这样?”妖神几乎想要跳脚,他的发发哟,这可是他的小骨姐姐特意带给他的,早在五六十年前,小骨得成神身,就不再受体内异香的束缚,跟着蜀山的师兄弟师姐妹们在各界历练。

    有时遇上些好玩好吃的东西都会捎一份给他与杀阡陌他们,这几株异植就是在鬼界遇上,特意捎给他的,因为数量少,连杀阡陌都没有,他一直ji,ng心侍弄,谁知被这终日玩火的烧了个干净。

    “哼哼,不就几株破花吗?过几日,我去鬼界一趟,为你寻个千百株赔你。”火神老脸一红,有些羞恼。

    “这能一样嘛!不与你辩了,还是做过一场。”

    两人刚要动手,虚空之中轰隆隆一阵巨响,在他们两人惊讶的目光中,虚空裂开了一道大口子。

    作者有话要说:  大脸滚键盘中(/w\)

    ☆、神界异变

    妖神拉住火神,原来邪魅的脸上凝重万分,没有往常嬉笑打闹的样子,百年前的裂口带来了虚兽,百年后的虚空裂缝后面他不能断定是否还有像虚兽那样凶狠的生物,但是很明显,他不能让火神就这么一个人进去。

    南无月不是什么好神,他的三观从来都没有正到哪里去,行走于世间的岁月里,他没有如同朔风一样,尘世中沉浮仍然犹如是过客,匆匆而过,对人性都懵懂无知,连自己的面目都模糊不清。

    南无月自出生时,就知道自己是这六界的灾祸之源。

    看遍人间善恶,便无任何得失是非之心,说得便是他。

    这样的他竟然还会关心这六界的生死。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一声很轻的喟叹,让他清秀的脸上带上一丝轻愁。

    神力在他体内缓缓流淌,无尽的神识向四周扩散。

    察觉到妖神神识的几人心中也是暗惊。

    果然是上古的神界都无法奈何的存在,与虚兽同出一源,这样强大的神识六界之内少有人及。

    流光修为耗损得严重,但他对于声音的确实分外敏感,这是流光琴的特性,不会因为修为而改变。

    他敏感地察觉到妖神的这片刻间的不同。

    而随着妖神神识的扩散,神界像是被惊扰了般,一圈圈金光激s,he而出,将妖神的神识统统打回。

    虚空生长的神树枝叶摇曳,100年的时间让神树逐渐恢复生机,它的叶子青翠欲滴,枝叶层层叠叠,无数神力弥散在空气之中,似真似幻,莹莹生辉。

    只是可惜,神树虽经历百年休养,但是任凭它如何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树上都没有再长出一枚神果。

    就如这神界碎片被重新汇聚,又居住着四个神力无边的上神,南天门依旧是空空荡荡,颓圮残迹。

    欧阳少恭闻声而来,玄衣少年身负长剑,紧紧跟在长琴身后,安静如同一尊雕塑,唯有凝视那人的墨瞳中情绪翻涌,深如幽潭。

    他们看到正在神树前的父神和妖神一脸凝重,突如其来的时空裂缝张着巨大的口子,无数雪白的光点,从裂缝中飘出,却在脱离虚空的瞬间被神树一口尽数吸收。

    “这?这是?”眼前大口吞吃光点,活像个饿死鬼的神树让一行人呆立当场,半响后才问出口。

    “我光听说走兽飞禽要吃东西,没想到神树这等天地灵物也需要进食。”南无月低低喃喃,“它这般吃下去,不会撑死吗?”

    欧阳少恭握住身后青年的手,“不管如何,这里都有我们在,我们在自然是死也不能再发生万万年前那场神界浩劫。”

    “且看看,若是。”祝融拍了拍流光的肩膀,低垂着眼盯着神树。

    心中想让自己的两个儿子退去,这事也应该由着他们这些老的担着。

    但这话又是说不出口。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他的孩子们也不是毫无力量的弱者。

    神树凭空生长,枝叶也越发茂密蓬勃,转眼枝叶间冒出了芽,花芽成苞,花苞像是吹了气的皮球,散发着耀眼的金光不断胀大。

    而同时,几人察觉到虚空里令人心悸的能量慢慢被神树吸收,神树的花苞散发的金光越发炽烈,几人甚至无法看清那金光中究竟是什么东西。

    几个人的修为本就六界少有,就算是放到神界最昌盛时,也是少有人及,如今竟然无法看透那团金光。

    火神祝融毕竟涉猎的多些,看了金光许久,似是想到了什么,大惊失色,“快往后退!神树还没有吃够!他要吞了我们!”

    说着运起神力拉着几人,飞速地往金光之外飞。

    犹如一团火云堪堪撤到新旧神界边界。

    金光一瞬间强烈得刺目,将整个新神界都笼罩进去。

    几人被激荡的光芒生生挤出了十余里之外。

    待几人站定,神界已经被强烈的光芒笼罩,南无月试了几次,都无法在进入神界,甚至透过这金光想要看清神界究竟发生什么都不能。

    突然间,一股奇异的花香从神界中飘出,金光从花香传出的那刻达到极致,几人都未曾闻到过这花香,这花香似香似麋,如一阵青烟不过在鼻尖一扫而过,便消失得一干二净,再不可寻。

    体内的神力却随着这花香一荡,几人体内的暗伤竟是隐隐被治愈,都觉得神魂一阵轻松。

    第1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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