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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宿舍集体招亲计划 作者:九五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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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宿舍集体招亲计划 作者:九五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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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洁的额头,细腻的像是奶油般的肌肤触感,秀挺的鼻梁骨,以及浅粉的唇瓣。

    因为年纪太小五官还没有张开的原因,这男孩丝毫没有属于男人的英气俊朗,漂亮,纯粹的漂亮。

    “真好看”路添麒单手撑着下颌盯着男孩喃喃自语。

    这一晚路添麒都是昏昏沉沉的,他好像做了一个很有颜色的春梦,只记得早上起来的时候,怀中的漂亮男孩已经不在,而自己则需要再换一条内裤。

    也正是从那一晚开始,那个男孩成了他梦中的常客,伴随着这快感的那一种梦。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真的存在吧,过了很多天才后知后觉的路添麒思索。

    他开始打听那个男孩的信息,知道了一些基本信息,他叫秦如初,是个成绩超级差的差等生,但奈何家里超级有钱,给学校捐了栋楼转入a大附中初中部,是让老师很头疼很嚣张跋扈的那种学生,幸好此人平时不怎么上课,大多数时候只是爱来不来,一学期能在学校出现上一个月已经是极限。

    至于那一晚,纯粹是因为舍友误以为秦如初已经回了宿舍,就将宿舍门反锁,睡得太熟也没有听见敲门声,所以穿着睡袍进不去宿舍的男孩随便找了一间没上锁的宿舍随便上了一个陌生人的床睡了一觉而已。

    后来,他偷偷地跟踪这个男孩,知道了他的住处,那是一幢带有落地窗的别墅,但他总是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痴痴的看着门口,一坐一天,怀里抱着一个又脏又破的独眼小熊,好像在等什么人回来。

    看着在宽宽大大的水手服衬托下细瘦的像个骷髅架子一般的男孩静静趴在落地窗上,没有开灯的客厅漆黑一片,这场面这是从小过着幸福生活的路添麒心中有些疼痛。

    再后来的某一天,习惯性的想去他暗恋的男孩那偷窥的路添麒再也没看见他的男孩,那幢别墅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整个房子的装潢也完全改变,大大的落地窗窗明几净,从落地窗前可以看见一个漂亮美妇和一个陌生且神情兴奋少年,一个完全不认识英俊的中年男人满脸笑容,唤那个少年的名字“如戈”

    他搬走了么.....就这么一声不吭的搬走了....我除了他的名字和住址其他的一无所知.....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我的名字.......我有多喜欢他.....还有我暗恋他三年...

    我可能再也找不到我的男孩......

    一向冷淡的路添麒此时觉得天都塌了....

    与此同时附近中央公园的长椅上,一个像是被赶出来只穿着睡衣的男孩将脸埋进膝盖默默流泪,双眼通红,冰冷凛冽的寒风吹在单薄如他的身上。

    他像极了一直流血的小兽,开始的时候还默默舔舐自己汩汩流血的伤口,后来发现伤口开裂的越来越大,里面白色的骸骨和红色的血肉完全暴露在气里,生命力在渐渐流逝,他发出细弱的哀鸣想向周围求助,可是,没人关心那个看起来脏兮兮流血的小兽,最后,连眼泪都流不出来的它用尽最后的力气爬到一个避风的角落等死。

    它拼尽全力爬向那个堆积腐烂发臭垃圾的墙角,那个此时它来说仅有的避风港湾,一路上淅淅沥沥淌着鲜血,那些鲜血形成的线路像极了蜗牛爬过形成的那条在阳光下发亮的粘液纹路,只不过是黑红而已。

    从来都没人关心我,就算我真的死了也没有人会在乎吧。

    其实从出生到死亡,我都不是一个被人请期待的存在吧,要不然为什么从来都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我其实很想见一见那个从未谋面的母亲,我最大的希望就是父亲能像对如戈弟弟那样对我微笑。

    最后一滴晶莹的眼泪从它的眼角划过,还是没人关注它,就像没人会理会一堆垃圾。

    之后的几年,路添麒无论多少次走过心爱的男孩曾经走过的地方,都再也见不到那个人。

    “我想再见你,我想亲亲你”坐在中央公园长椅上年满十八岁手上拿着a大录取通知书的路添麒在生日那天对天许愿。

    作者有话要说:  已更

    ☆、第五十六章    我们的过去

    其实神佛和上帝这种东西,路添麒一直不相信,但是,在那个暖洋洋甜腻腻没有一丝风的下午,他的愿望被神实现了。

    那个带着棒球帽脸被晒得通红的男生手提着行李箱来到111宿舍门口,低低的帽檐下露出精致的眉眼,粉的像初春第一片樱花瓣的嘴唇微勾,眼神清澈透亮,乖巧的像一只猫咪。

    我得到了救赎,我死死盯着门口,神情恍惚好像要哭出来。

    我的男孩,四年没见,你还是回到了我的身边,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

    他跟四年前比,变了太多,但我依然第一眼就可以认出他,他比四年前长高了不少,五官也因为年龄舒展开来,已经不像小时候那种像女孩一般纯粹的漂亮,他变得无比俊秀,眉宇间多了一丝男儿的英气,不过,还是一样的好看,我依然疯狂的迷恋着他,即使他从来都不知道我是谁。

    四年的时间冲刷着无数的棱角分明的嶙峋怪石,将它们变得圆润剔透,正如我的男孩当年身上的桀骜嚣张目中无人,现在也被磨洗的只剩温顺乖巧呆呆蠢蠢。

    他比以前变得太多,可我好像比以前还爱他。

    我在心里对他的称呼从来都不是季如初或者是如初,而是初初,宝贝,媳妇,亲爱的。

    我讨厌任何靠近我未来媳妇的人,自从我媳妇被评上城花之后我愈发暴躁,因为我媳妇各种被偷拍的照片都会传上贴吧,bbs,微博,我每天都会多一大波儿的情敌,男男女女都有!

    于是我每天都在媳妇身边宣誓主权,但没用,看着全大学城十几万的情敌,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我对如初一直都不是好兄弟该有的距离,我给他买饭,给他晒被子,牵着他去上课,替他挡掉身边的桃花,期末给他复习专业课,还时不时的暗示我喜欢他的信息,但是,媳妇神经大条全然不曾领会我的意思,他不喜欢我,这是我得出的结论。

    对于赵谷雨那些小心思我一直是知道的,但我并不在意,因为如果世界上还有人能站在初初的身边,那么那个人一定会是我!

    何况我相信赵谷雨不是那种会撬墙角的人!

    至于那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同样优秀的路添麟,我觉得很恐惧,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却喜欢上了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陌生人。

    我很讨厌路添麟,他也同样讨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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