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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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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渣攻要奋起 作者:沈如

    会觉得两人之间飘荡着似有似无的粉红气息。

    咝,我眼花了?

    陈圆揉揉眼睛。不会啊!

    “咳,注意影响啊!刚哥,你怎么老是改不了护着小林子的习惯,以后他有了老婆,你也这样,人家小姑娘不得掐你啊。”陈圆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赵刚给林枫剥虾壳,虾仁送进林枫碗里,擦擦手,笑道:“怕什么?我给林子当老婆,不就没人掐了。”

    赵刚说得挺轻松,像用玩笑回应玩笑。可陈圆听了心里“咯噔”一声,再仔细观察,还什么好像啊,对面的两人已经一副即成事实,生米做成了熟饭的坦荡样子,人家根本不怕你猜,是怕你猜不着,在那儿狂秀恩爱呢。

    林枫嚼了虾仁,也给赵刚剥了一下,捏着虾尾喂他吃,“谁要你当老婆啊?又凶又不会说好听的话哄我,还长得比我高。我才不要!”

    赵刚傻乎乎地张大嘴巴,咬住虾,含糊着说:“那你给我当老婆,也一样。我喜欢,我疼你。”

    陈圆呵呵呵干笑,这哪还是以前那个见人就瞪眼,说话就打人的刚哥啊?他现在这副样子,看了简直伤眼睛。幸亏没让从前那些兄弟看见,不然都得哭。

    陈圆无话可说,只好发狠地扯下条鸡腿塞进嘴里,一口肉含着,上不去下不来,噎他够呛。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啦~

    停更这么久,抱歉!今天加更一章番外。

    ☆、番外

    街角不知何时开了一家情趣用品店。擦拭明亮的玻璃橱窗里,摆了花花绿绿的各式盒子。

    用品店开在林枫和赵刚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每天上学放学,两个人都要经过一回。

    林枫开始在意起这家店,还是最近几天的事情。事情的起因其实很简单,还要从一次去药店买药说起。

    赵刚一向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也不太懂得照顾自己的身体,他年纪正轻,又贪凉,大冬天的打完篮球,也只是飞快的冲个冷水澡就出来了,身体也不擦干,被风扑了也没理会,正赶上寒流来袭,天气乍寒乍暧,没过几日他就感冒发烧。

    赵刚过去生病都是自己扛着,实在严重才找药来吃,能够走得动路,对他来说那就不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病。

    他清早起来,照样准时去接林枫上学。

    赵刚谈笑如常,林枫就没多想,等他上了公交车,两个人被挤得靠在一起,林枫才发现赵刚身上烧得滚烫,依偎上去,像靠在小火炉上,热乎乎的。

    林枫吓坏了,摸着赵刚脑门急道:“你发烧了?怎么不吱声?”

    赵刚只要被林枫关心就高兴,这点小病痛微不足道。

    他握住林枫的手,说:“没事,着凉了,回去吃点药就好了。”

    林枫摩挲着赵刚脸颊,心疼的问:“难不难受,头疼吗?”

    赵刚趁机撒娇,“疼,哎哟,可疼了,你给我揉揉。”

    林枫胳膊搭在赵刚肩膀上,伸出手掌按在他的太阳穴上,轻轻压着。

    赵刚顺势搂住林枫,旁若无人的抱着他,脸埋进他的胸口,呼吸着他的味道。

    林枫觉得胸前的皮肤都被赵刚的呼吸灼得滚烫起来,他朝左右看看,幸好没人注意。林枫放下心来,安心的体验那种心动和兴奋的一点点燃烧起来的感觉。

    放学后林枫押着赵刚去药店,买了一大堆内服外用的感冒药给他,光是儿童用的物理退烧贴,林枫就买了一打。

    “好娃娃退烧,这个好。”林枫拿起一片儿,细看包装上标明的功效和禁忌症。

    赵刚对“好娃娃”三个字十分头疼,他抚额小声建议,“其实吃药就行了,退烧贴就别买了。”

    这可是专给儿童用的呀!只有喂不进西药的儿童才用的呀!

    “不行!”

    林枫根本不听,他挑得正兴起,转过这一排,又跑到另一边药架前,拿起一个明蓝色烟盒大小的东西,念道:“杜蕾斯,超薄版,十八只装。这么多,一回用不完呢。”

    赵刚差点栽倒。

    也难怪林枫不认识,孩子还没用过嘛,怎么会认识那种东西。

    赵刚抢上前去,要夺林枫手里的盒子,“那个,林子,咱去那边看看,那边。这个不,不好看。”

    “别抢呀,我还没看懂呢,都是英文,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好像不是退烧贴吧,什么呀,打开了圆圆长长的,好像套子,上面还有螺纹和一个一个小突起,什么……”

    赵刚赶紧捂住林枫的嘴,不让他再说了。

    林枫瞪着眼睛,眨了又眨,奇怪的看着赵刚。

    怎么了?

    赵刚望着林枫惊奇又无辜的小眼神,心里直喊可爱。要不是现在他们正在公共场合里,他早抱住林枫亲吻。

    赵刚左右瞄瞄,附近没人,这才小声告诉林枫,他手里的盒子是什么。

    “安,安全……”

    林枫惊呼一声,像烫着了似的,甩了盒子,在衣襟上蹭了蹭手。

    走出药店,赵刚还在笑,林枫气得揍他,“别笑!”

    “唔……,我没笑,我就是觉得你可爱来着!”赵刚觉得他的病都要好了,为了这可爱的人。

    “我知道你笑什么。你笑我都这么大的人了,连那个都不认识嘛。才不是不认识呢,我见过的,还知道那个怎么用咧。”林枫愤愤的,嘟哝着。

    赵刚不想拆穿他,偶尔逞强的林枫才更像个孩子,他不该总是一副“我懂事”的表情和行为,像现在这样会和赵刚逗气,会对他发脾气的林枫,才更让赵刚喜欢。

    有林枫照顾,赵刚的病很快就好了。药店里的事,也被赵刚抛在脑后,忘得干净。

    赵刚没想到,林枫会为这事这么介怀,竟然还跑到情趣用品店里观摩。

    林枫就是觉得自己被小看了,他是男人了,不是小孩子。他要堵一口气,下次再有这种事,他也可以很大人样儿的拿起一盒安全套,然后平静自然的告诉赵刚,那是什么,是要怎么用的。

    林枫在偷偷观察了几天后,悄悄甩掉赵刚,溜进了情趣用品店。林枫拿出无限的求知欲,来这里探索新世界。

    情趣用品店里并不像林枫想像中的那样神秘、怪异,和普通的商店一样,有玻璃柜台和包装漂亮的商品。只是店员差强人意,出乎林枫意料的,竟然是个年近五十的胖大婶。

    这个,这里不是该有漂亮的姐姐做店员嘛,然后穿着各种制服,手里拿着小皮鞭,那样的么?

    林枫疑惑着,在店里四处打量。

    胖大婶长着一张和善的圆脸,笑眯眯的打过招呼后,细细看了看林枫,皱眉道:“孩子,你走错地儿了,旁边才是文具店。”

    林枫努力平静着心跳,绷着脸说:“我,没走错。我,我要买……”

    实在说不出口,林枫的脸都憋红了。

    “买,买那,那个……”

    胖大婶是个明白人,林枫的眼神直往柜台里飘,他看的是什么,胖大婶早看明白了。

    既然是顾客,那就要服务周到。胖大婶掏出一个盒子,笑容和蔼,介绍道:“这个?要是头一次,我建议你还是别用超薄的,容易早泄。”

    早,早泄……

    林枫连脖子都烧起来了,结巴着:“不,不是,我不用,就是看,看看。”

    看看研究一下而已。

    胖大婶一脸“我懂”,又摸出一个四方盒子,上面明晃晃的画着一个粉红颜色的模拟阳/具,“要不要试试这个?电动的,保证……”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门外飞进来的一记恶狠狠的眼刀砍得闭了嘴。

    赵刚从店外飞跑进来,拖着林枫往外走。

    “哎,这个还要嘛?”胖大婶喊道。

    “不要!”赵刚吼一声。

    赵刚拖着林枫回家,关上屋门,将他扑倒在床上。

    “胆肥了啊你,还敢进那种店。买那个做什么?”赵刚眼睛里闪着危险的光。

    林枫脸上烧得通红,心也有点虚,嘟哝着,“不,不做什么。就是,看看嘛,好奇。”

    赵刚轻轻碰触着林枫的嘴唇,舔舐着他的唇瓣,霸道地对他说:“不许看!我绝不许除我以外的任何东西碰你!”

    “唔……”

    “啊……,别,别碰……”

    林枫拉着赵刚的手腕,不让他的手掌滑动。

    赵刚往林枫口腔深处进攻,卷着他的舌头纠缠、吸吮。

    林枫在赵刚的上下夹攻中溃不成军,白光涌动,脑中一片空白,本就被吻得零星破碎的声音全被赵刚堵在口中,他甚至来不及多做呻/吟,就泄了出来,白色的浊液喷溅在赵刚手里。

    赵刚抽出手掌,举在林枫面前,笑声:“好快!”

    林枫咬着嘴唇,喘着气瞪他。

    “饶不了你!”林枫恨恨地说。

    他翻转身体,整个人扑上去压住赵刚,摁住他,扒衣服。

    “该我了!”林枫说。

    “今晚我一定要叫你求我饶你!”林枫补充。

    赵刚笑着看林枫气鼓鼓的小模样,心想,“你对我做什么都行,随你意。就算你说想要上我,我也高高兴兴躺平了等你。”

    想到这儿,赵刚自己也好笑,他可想像不出那样的林枫是个什么样子。不过,总归都是可爱的,都是他心爱的林枫。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喽~

    还是保证隔日更新,每晚大概七点左右。

    ☆、去向

    “叶子哥现在可厉害了,听说他单枪匹马在城南码头和程异的羿飞帮打擂台,一个人挑了程异手下八员勇将。程异爱才,当时就起了收拢的心思,连着给叶子哥下拜贴,结果都让叶子哥给撕了。”

    陈圆喝一口水润喉,接着说道:“人啊,就是越得不到的越值钱。程异几次拉拢不成,就亲自上门去请,连请了六回,那架势比当初三顾茅庐还心诚,叶子哥这才归到程异手下。不过提前说好了,人能归他,但是行动要凭自己,程异不能命令他,要叶子哥自己乐意,才帮程异办事。”

    赵刚听了这些话,心里满是复杂,他太了解叶思晨混的那个世界,他前一世就在那个世界里讨生活,结果落得死于非命的下场。他不想前一分钟还听见叶思晨风生水起,后一分钟就要为他到聊城湾里收尸。

    那是个太过凶残的世界,如果可能赵刚不想再听到有关那里的任何消息。他已经逃离了,就不想再沾水。

    “你见过小叶?”赵刚问陈圆。

    “没有,自从叶子哥搬家,我们谁也没再见过他,这些消息都是从咱们以前那些兄弟那里听来的,零零碎碎拼起来后,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自从上一次在阳台与叶思晨长谈了一回,赵刚再没有见过他。叶思晨带着母亲突然搬离了西厂区,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还是赵刚几个月来第一次听到有关叶思晨的消息。

    “谁能想到啊,肖冬鸣和叶子哥那么好,最后却没跟着走,倒是核桃讲义气,跟着叶子哥去了。核桃现在管着聊城码头边上的一溜商铺,听说混得可好了。”陈圆感叹两声,语气里也不乏羡慕。

    年轻的男孩总有英雄情结,他们总以为不被常规所挟,能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是人生乐事。可是隐藏在非常规背后的风险,却往往被他们忽视。

    陈圆跃跃欲试地提议去找叶思晨,“咱们去聊城码头看看吧,也许能遇见叶子哥,或者找到核桃也行。”

    赵刚摇摇头,冷下声音告诉他:“不去!”

    “为什么?你不想他啊?不担心他现在过的好不好?我知道叶子哥搬家了,再也联系不上的时候,哭了几晚呢。刚哥,你心咋这么狠!”陈圆眼圈都红了。

    赵刚握紧拳头,仍然摇头道:“不许去!”

    陈圆当时就急了,蹿起来,“你们不去我去!我知道,你们现在是名牌高中的好学生,将来都是要上大学的,所以瞧不上我们这些兄弟了。”

    赵刚也站起来,眼里冒火:“你说什么?我瞧不起人?我瞧不起你会坐一个小时的车跑到这荒郊野地里看你?我瞧不起人我心里会像刀剜似的,我……”

    陈圆也气急了,瞪着大眼珠子,气鼓鼓地说:“你要真为叶子哥好就该去找他,他现在肯定特难。程异手下尽是亲兵,他们容不下叶子哥的,会想方设法除了他。叶子哥手底下只有核桃一个贴心的,能斗得过那么多人吗?我要去帮他!”

    “你以为你有几两重,去了也是送死!”

    “我送死也比你当孬种强!”陈圆吼道。

    赵刚实在不是个擅于用语言表达思想的人,他说急了就会动手,陈圆敢吼他,赵刚心里一下火起来,抬手就要打。

    林枫赶紧拉住赵刚,“刚子,你俩都冷静点!慢慢说!”

    赵刚颓然坐下,压住自己的手,向陈圆道歉,“是我不好。圆子,你认识我的时间不短了,我对兄弟的事上什么时候怂过?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别去,真的,给小叶惹祸。”

    “为啥?”陈圆哽咽着,“我就想看看叶子哥好不好,惹啥祸啦?”

    赵刚无从解释,只得求助似的看向林枫。

    林枫安抚的拍拍赵刚后背,让他别急。

    林枫问陈圆:“小叶搬家时一句话也没给我们留,甚至到现在也不跟我们联系,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啥?他心狠!你们都一样,心狠!”陈圆的眼泪啪嗒落下,砸在手背上。

    “不是的。我,刚子,小冬,我们都想小叶,也担心他,可是不能去见他,如果在马路上遇见,也许也要装作不认识。”

    林枫说着,心里也酸了,他咬咬嘴唇,继续道:“小叶怕连累我们,他知道他走的路危险,所以提前割断了从前的关系。”

    “为啥呀,我又不给他添乱,看看也不行啊,说话又怎么了?”陈圆还是想不开。

    “那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说的那些看小叶不顺眼的人抓了你去威胁他,小叶要怎么办?”

    陈圆愣一愣,嘟哝一句:“我才没那么笨,哪儿会那么容易就被人抓住。”

    林枫看赵刚一眼,又说:“我虽然和小叶接触的时间不长,也知道他看重你们这些兄弟。你们要是因为他出了什么事,他真的会跟人拼命。我,我羡慕他,活得潇洒,也坦荡磊落。小叶他,真的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陈圆是聪明人,心也热。聪明人一点就灵,他一听林枫的话就明白林枫说的对。叶思晨是不想让他们跟黑道扯上关系,哪怕只是多虑,他的叶子哥也想为他们这些兄弟免去不必要的伤害。

    所以叶思晨才一个人走了,真的是斩断了一切,连个招呼都没打,好像过去的那些好都是假的一样,竟没有一点舍不得。

    真是个狠心绝情的人,陈圆想。

    叶思晨失踪后,赵刚四处找寻无果,曾去见过一回肖冬鸣。赵刚觉得他一定知道叶思晨的下落。

    见到肖冬鸣后,赵刚就知道白来了,肖冬鸣像离了魂的鬼魅一样,整个人浑身上下都阴森森的,生人勿近。

    肖冬鸣看见赵刚,连话都没有,只递过一瓶酒来,让赵刚陪他喝。

    赵刚与肖冬鸣在仲夏的夜晚里席地而坐,肖冬鸣喝酒如喝水,一瓶烈酒转眼就喝干了。

    他拿空酒瓶指着赵刚,问赵刚说:“你凭什么?我哪里不如你?”

    赵刚顺下一口酒,挑眉看他,“要打?”

    肖冬鸣呸了一声,骂道:“手下败将,打个屁!”

    赵刚笑了声,“上次我是觉得心里有愧,所以让着你。我要还手,你真以为我打不过你?”

    肖冬鸣不信。他踉跄着站起来,还没拉开架势,人就倒了,麻袋一样歪了下来。

    赵刚架住他,掰开手拿下他手里的酒瓶,“别喝了。”

    肖冬鸣倚着赵刚,勉强站直,他对赵刚说,“我说我爱他,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

    肖冬鸣痛苦地捂住脸,“他说:如果想要他的身体,随时都可以。可是心,他已经给了别人,给不了我了。”

    “我不在乎,没有心我也不在乎,我只想跟在他身边。我爱他,你懂吗?”肖冬鸣嘶吼着,喊叫着。

    “为什么不带着我走?为什么?”

    看着铁骨铮铮的汉子流泪,实在不是件好受的事,可是肖冬鸣,他需要一场痛快淋漓的眼泪。

    赵刚搂住肖冬鸣,说:“哭吧。”

    肖冬鸣紧攥着赵刚的胳膊哭泣,哭到痛处就用牙咬住赵刚的手腕。他死命撕咬着,放开时赵刚手腕上已经没有好肉,边缘处甚至见了骨头。

    赵刚太明白失去爱人的滋味,他手腕上的这点疼痛远远比不上肖冬鸣心里的,那是种撕裂心灵的疼痛,会疼得人裂成两半,一半沉入水中,一半投入烈火,让人久久受着煎熬。

    要怎么走出去,谁也帮不了他,只有肖冬鸣自己才能解开这个迷局。

    陈圆为自己的态度自责,他向赵刚陪不是,然后保证了他一定不会去找叶思晨。

    兄弟之间哪有隔夜愁,赵刚也是怕他脑子一热就去找叶思晨,给叶思晨添乱不说,还会坏了他的事。

    赵刚一直猜测叶思晨离开和他父亲有关,他想到上回陈圆和叶思晨被局子抓了,来保他们的人给过的那张名片。仔细想来,那张名片上清楚的写着,朱律师是在程氏律师事务所上班的,而他又口称是叶思晨的父亲派他来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现在,恐怕也只有叶思晨知道事情的原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专心点

    金莎莎是个典型的女汉子型的姑娘,她人缘极好,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有事都喜欢找她商量。

    金莎莎性格爽朗,又是热心肠,做起知心姐姐来,得心应手。

    “莎莎,你就答应吧,赵刚这种类型的男人,你不是最喜欢了?”魏青书趴在金莎莎书桌边,双手扒着桌沿,下巴抵在手掌上,睁着一双大眼,无辜可怜的看着她。

    魏青书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特别深,眼睫长而卷翘,双目眨动的时候,好像挥着两把小扇子。

    金莎莎看着,当时就萌了,好可爱,真想摸一把。

    “咳!”

    金莎莎咳嗽一声,勉强维持着冷脸,她仰起头问:“我凭什么要去和赵刚拉关系?又不是我求他!”

    魏青书蹲着,转转身子,扭扭腰,说:“去嘛!我和你什么交情,我都求你了,你忍心拒绝我?”

    金莎莎还真不忍心,她喜欢魏青书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上幼儿园时,她替魏青书赶走了欺负他的恶婆娘,小魏童鞋拉着她,软糯的叫姐姐开始,她就喜欢他了。

    只可恨两个人同学、同班了这么久,这个魏青书愣是不开窍,没发现她的心意就算了,还一有机会就把她和别人往一块儿捏,好像生怕她嫁不出去一样。

    怎么可能。金莎莎一甩披在肩上的长发,高傲地想:追我的人不要太多好吧,我会嫁不掉?

    抚摸着手里的玫瑰花,金莎莎笑了,抬手指指魏青书,说:“过来。”

    “唉。”

    魏青书乐颠颠凑过去,眉眼挤在一块儿,“你答应啦?”

    “嗯,答应了。不过你得为我做件事。”

    “什么事啊?”

    魏青书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金莎莎脸上诡异的笑容吓得倒退几步。

    “你,你又要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当然是疼!你!啦!”

    “不,不用。救,救命啊!!”

    金莎莎搓搓手掌,带着吃大餐的雀跃心情,一步一步地靠近魏青书。

    可怜的小魏童鞋,请节哀。

    金莎莎心满意足,第二天下了课,就去找赵刚。

    赵刚不在班里,问过他班里的同学后才知道,他和林枫出去了。

    校园里转了一圈都没找到,倒是发现了委屈的小魏同学一枚,默默地跟在她后面。

    “过来。我又没强/奸你,干嘛一副良家妇女受尽凌/辱的模样?怎么,有那个想法?早说嘛,姐姐我可以牺牲一下,给你开个苞。”金莎莎说着,揽住魏青书的肩头。

    魏青书脸一下臊红了,连脖子都泛起红潮,一把甩开她,吼道:“金莎莎,你是不是女人?怎,怎么说话呢你?”

    “切,姐是不是女人你不知道?小时候不是一起洗过澡吗?我有那玩意儿吗?”

    魏青书算是服了,他拿这个青梅竹马没法子了。嘴大口敞,什么话都敢往外倒,就没她不敢说的。

    想想昨天的事,自己现在还有把柄攥在人家手里,他要被她拿捏一辈子了。

    魏青书叹一声老天不公,他一朵还未开花的狗尾巴草,就被一只母老虎给啃了。

    唉,让我为命运无常一哭。

    赵刚和林枫并没走远。他俩上了顶楼上的天台。

    林枫最近心情不大好,赵刚知道他在为去不去见他父亲烦恼。

    “林子,别想那么多,想多了自己的心就乱了。随意就好,你要犹豫,就说明你不想去;你要心里期盼,或是想他,那就去看他。我陪你去。”

    林枫背靠着赵刚,摇头说,“我要是能看清自己的心,那就好了。”

    林枫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对父亲是个什么心情。憎恶、害怕、想念,还是别的什么。

    他在很长时间里都刻意的遗忘自己还有个父亲,和奶奶不同,奶奶在伤心绝望过后,情感很快就被思念代替了。她担心她的儿子,盼着他能早日出狱,能再过上正常的生活。

    林枫却不能,他不敢去想。父亲这样本是充满慈爱温暖的词句,已经被刀尖上冰冷的触感取代。他能想起的,只有父亲呆滞的眼神和母亲躺在太平间里的苍白的尸体。

    林枫回过身,他不想再谈这个话题了,太沉重。

    他回头搂住赵刚,问他:“你和魏青书打架了?”

    林枫的身体柔软温暖,总带着一股清爽的味道。

    赵刚回抱住他,笑说:“没有。”

    “骗人!我都知道啦。你给他绊了个跟头,还打掉了他的牙。”

    赵刚一口气噎住,这都是谁传的瞎话?

    魏青书那个不让人的性子,除了金莎莎能制住他,谁能制得了他?他真要被赵刚打了,能饶得了赵刚?世界还能是这么安静的?

    “我脾气这么好,怎么会打人?别听别人胡说。”赵刚辩解。

    林枫瞪着赵刚,张大嘴巴,想:原来他还会睁眼说瞎话啊。

    赵刚低头吻住林枫,对他说:“专心点,你还欠我一百个吻呢。”

    林枫推赵刚一把,红了脸,“那是你赖皮,耍诈!唔……”

    不管耍没耍诈,反正昨天玩牌,林枫是输了。

    输了,就得罚!

    学校离家太远,赵刚和林枫中午就在学校吃食堂。

    学校食堂的饭菜,吃多了总会让人凭空生出一股绝望来,贵不说,没油少盐也就算了,竟然还都是一个味儿的。

    赵刚吃了两顿就摔了筷子,林枫就开始每天做饭盒,打成包袱带来两个人吃。

    “你还带汤了?”赵刚帮林枫摆饭盒。

    “嗯,豆腐汤。”

    林枫拧开保温壶,试了试,“还行,温的,正好喝。”

    “以后别弄了,多麻烦!”

    “挺好做的,拿豆腐熬汤,熬的时间长点,然后加些虾米皮就行。”

    林枫把汤倒在壶盖里,递给赵刚,“尝尝。”

    “好喝,味道挺鲜的。”赵刚双手捧着,喝了一口。

    “林子,我有事想跟你说,晚上……”

    赵刚犹豫一下,决定还是算了,等回来再跟林枫说吧,省得他担心。

    “什么?有事?”林枫见赵刚说话留了半句,追问道。

    “没,没事,晚上我妈让我早点回去,今天我就不去你家了。”

    “哦。”林枫闷闷地点头。

    “怎么?舍不得我啦?”

    “谁,谁舍不得。我一个人才好呢,多自在,睡觉也不会有人跟我抢枕头了!”林枫扭脸不看赵刚。

    赵刚笑着看他,林枫揍赵刚一拳,“吃饭。”

    赵刚扒一口饭,又看一眼林枫,吃得香。

    “哎呀,可算找着你们了,跑哪去了?”金莎莎吼一嗓子,全食堂的人都看过来了。

    魏青书耷拉着脑袋跟在她后面,看见林枫就坐在他旁边。

    金莎莎挨着赵刚坐下,酝酿了一下词句,盘算着怎么开口。

    赵刚不等她说话,就堵住她的话头,“别说了,那事我答应了。”

    谁让赵刚现在的心情好呢,他看什么都顺眼,自然好说话。不过是打场篮球赛,只当锻炼身体了。

    金莎莎拍拍赵刚肩膀,“好哥们,够意思!”

    魏青书不干了,指着赵刚的鼻子,喊道:“你,你这典型的重色轻友啊!”

    赵刚斜他一眼,“我认识你?谁和你是友?”

    魏青书被噎得没话,他和赵刚之间的确没交情,算不上朋友,赵刚说的没错。

    可是当着女人,男人都要个面子,他愤怒地站起来,叉着腰就要跟赵刚吼。

    金莎莎拍他一把,“坐下,别人都看呢。”

    魏青书憋屈极了,闷声不语坐下,跟着就拿桌上的饭菜撒气,咬一口菜心,喝一口汤,表情一下子又变得明朗起来,叫声:“呀,真好吃。”

    没出息!金莎莎抚额。

    赵刚和林枫也被他说变就变的表情弄得无语,好笑地看他吃。

    呼噜呼噜,魏青书一顿风卷残云,把其余三人都看愣了。这孩子几顿没吃了?怎么跟饿死鬼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码头

    天色已经全黑了,华灯初上,夜晚正式拉开了帷幕。

    也许夜晚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天的终止,然而赵刚却知道,对于那个世界来说,夜晚才是一天真正的起点。

    换上易于奔跑跳跃的衣服,赵刚走出家门。他特意穿了能与夜色融为一体的咖色长裤和迷彩色的夹克,裤脚扎进军靴里,行走时更加轻巧便利。

    聊城地势一面临海,其余均与内陆相接。东南方向的码头,从古至今都是航运的重要枢纽。

    夜晚的码头仍然十分繁忙,有靠岸的商船过来,马上就会有装卸工人过来抢活儿。在任何一个圈子里都存在着竞争,越是底层,也就越是激烈残酷。

    在码头上,要想讨一口饭吃,没有强壮的体格和随时与人争斗的心态是绝对活不下去的。

    赵刚在嘈杂的码头边转悠,目光扫过每个角落。

    高高的装卸桥上灯光闪烁,远远望去,像巨人举着闪光的手臂。码头上有一道浮桥伸入河口,浮桥上不时有人走过。

    过去都把码头上装卸工的头儿叫把头。一个把头手下有几个或几十个装卸工,他们吃住都在码头边上,在货物堆场旁边搭起的简易棚子,就是他们的家。

    聊城码头是出口大港,往来客船商船不断,一年四季,码头边上都是忙碌的。在这里,装卸工们只要肯吃苦,是不愁没有钱赚的。

    如今,把头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装卸工们也被一家家国际货代公司聘用,成为了正经的聘用工人。

    当然,别处的码头不敢说,但是在聊城湾里,能在这南码头上承揽货代的,自然就只有程氏一家。

    鸿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是程氏旗下最早开发的公司之一,也是整个程氏集团的风向标,能够拥有这家货代公司的管理权,也就意味着他会是下一代程家的当家。

    树大招风,利益被独吞也同样招人妒恨。程家独霸码头近百年,不服气的人多得数不过来。

    被黑白两道盯着,码头上出现事故就变成最平常的事,轻则有人到码头来挑衅,重则在运输货物里夹带私藏,走私都是轻的,更有甚者,还在运输货物里被查出过轻型武器和毒品。

    出了事就要平事,久而久之,码头旁边出现了一家鸿运货代公司的子公司,名为祥瑞物流。

    表面上这家物流公司是管理码头货物运输、装卸和看管货物堆场的,事实上却是专门为防止有人在码头上闹事而设立的。

    现在这家物流公司的总经理就是程家的长公子,程异。

    今晚正有一艘商船到港,船舶靠岸,马上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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