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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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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文读史 作者:肉书屋

    第 9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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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居易在那组《秦中吟》诗的序言中,谈到了他的创作背景:“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而“贞元”,就是唐德宗李适的年号。于是,我们知道这位伟大的唐代诗人,是与时代同步的作家,是与社会现实密切相关的作家,也是一位现在进行时干预生活的作家。

    在这组诗中,有一首(轻肥),从最高的皇帝起,到最低的里正止,层层盘剥,税赋无穷,对百姓造成的苦难。“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的残酷,“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的凶狠,“岁暮天地闭,y风生破村”的贫寒,“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的悲惨,因此诗的结尾两句,“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绝对是这个政权行将末日的描写。一个国家,到了人相食的地步,可想而知,这个最高统治者已经昏聩到什么程度!

    难逃中国帝王聪昏周期率的李适,既然已经在小人的包围下,不可救药地堕落下去,那么陆贽,这个正直有为的,不阿群邪的臣下,这个有着抱负的文人,这个写了许多精彩文字的政论家,这个有想法的知识分子,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君上不亮其诚,群小共攻其短,欲无放逐,其可得乎?”陆贽被逐边陲十年,直到德宗死后,他儿子顺宗接位,才体会到当年陆贽对他老子的拒绝,具有多么了不起的价值和意义。来不及地下诏书,让他回到长安,在朝廷任职。

    可是,诏未至,贽死,享年五十二岁。一代良臣,就以这样一个拒绝邪恶的形象,长存于史册之中。

    唐朝的不死药(1)

    唐代上层社会,服长生之药、求不死之风甚盛。

    人岂有不死之理,但不想死之心,人皆有之。明知其绝不可能,可没有一个人碰到有这种可能性的时候,会放弃的。哪怕百分之百的荒谬,也不肯失之交臂。即使科学发达至今天,不也有过这种功,那种功,弄得一帮愚民膜拜崇信,成为现代白痴么?

    何况,一千年前的唐朝。

    在中国,怕也不只是唐代,有钱的,有名的,有权的,有势的,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的那些人,以及没钱的,没名的,没权的,没势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舒坦快活,而在孜孜奋斗,企冀改变的那些人,都在千方百计地延年益寿,寻丹觅药地争取不死。

    再则,最好的死,也不如最不好的不死。于是,可想而知,唐朝人吃不死药,比当代人吃补药的积极性高上十倍,不以为奇。当时的长安,恰逢盛世,人们自在得简直不知所以,便想办法要长久的快活,想办法能取得长久快活的灵丹妙药。于是,来自西域南洋的胡僧,来自道教名山的方士,最吃香,因为他们能炼不死神药。皇帝下帖诚邀,名流登门求教,官员趋前问候,小民望风追随。有一个名叫“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高僧,是从印度尼西亚的婆罗门岛,渡海来到大唐,那就更是不得了。最后,他混到了李世民的高级医药顾问一职,负责监制御用的长生不老之药。

    在太极宫的金飚门,为他建造一座炼丹的冲天炉,白天火光熊熊,夜晚耀如白昼。

    同是洋人,这个“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胡僧,可比当今瑞典科学院专管诺贝尔文学奖的院士来到中国,要神气得多,牛皮得多。人称“天可汗”的万世之尊,亲下丹墀,合十礼敬。因为这位外国和尚,能让你不死,活八百岁,活一千岁,能让你与你的重孙子,一块儿再娶媳妇,能让你与你的灰孙子,一块儿重做新郎,那是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的福气啊!至于挟重金而来华的洋院士,相比之下,那诺贝尔奖的区区五十万美金,就不免有点赧颜了。

    唐朝的不死药,种类繁多,系统不一,方剂互异,用药有别,冶炼炮制的方法手段,也各有各的高招,通常都秘而不宣。若像做豆腐、炸油饼那么简单,那些卖野人头的胡僧,那些推销狗皮膏药的方士,还能骗谁去?这也是时下文学界经常被几个故作高深的假洋鬼子,唬得一愣一愣的原因。这也不稀奇,自有人类,就有骗子,正如盖了房子,人住进去,必然会有耗子、蟑螂一样,是不受时间控制和空间影响,是防不胜防的。

    唐朝的不死药,大致有两个来源,一是魏晋时文人服用的五石散;一是域外传进中土的炼丹术。有一位名叫高罗佩的荷兰人,在他的专著《房内考》中,认为有关长生不老之术,永寿不死之药,无论在印度的,还是中国的古老性文化里面,都是作为与房中术(sexology)相关连的一门学问。

    但无论什么事情,一落到中国的犬儒主义者手里,就常常学招变样,偷换概念,形同实异,荒腔走板。狸猫换太子,化严肃为粗鄙;挂羊头卖狗r,认真求实被油腔滑调代替。《淮南子》曾云“橘逾淮为枳”,而被他们捣弄折腾以后,过了淮水,橘就变为驴粪蛋,为屎蜣螂,令人啼笑皆非。

    因此,在李唐王朝,别看成了一个不死药的泛滥成灾的世界,其实,更是一帮骗子兴风作浪、得其所哉的世界。尼采说过,上帝要你灭亡,先让你疯狂。唐朝人攀死吃河豚地服不死药,为之命丧黄泉者,不知几许?其中包括帝王,包括诗人,但没有一个清醒的人站出来喝止这种狂热,一直到唐亡以后,不死药才在中国基本绝迹。

    这就是说,人要是愚执不悟到底,必然出现蛮可怕的精神症状。就看神勇义和团攻打东交民巷时,坚信刀枪不入,一排排走向死亡的誓不回头;就看“文革”期间那班造反派和红卫兵,在武斗中打红了眼的视死如归;就看近些年来,这个功或那个功的信众,念经除病,坐地升天,吞符作法,顶礼膜拜的死不改悔,便可领教了。一千年前唐朝人,对不死药的虔信不疑,坚定不二,死也要吃,吃死不悔的铁定了心,你能说些什么呢?

    唐朝的不死药(2)

    唐太宗都吃的呀!武则天都吃的呀!据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说,“惟武后时,张昌宗兄弟,亦曾为之合丹药,萧至忠谓其有功于圣体,则武后之饵药之可知。然寿至八十一,岂女体本y,可服燥烈之药,男体则以火助火,必至水竭而身槁耶?”不知道这种女宜服男不可服的说法,是否具有某种科学道理?但唐王朝最杰出的这两位男女,都在为他们的子民率先垂范,起到推广宣传的作用,能不教全体公民追随、步其后尘么?

    所以,唐朝的不死药,几乎成为全民参与的群众运动。

    在服药而死的人当中,最令人喷饭的,莫过于在代宗朝,曾为怀泽潞观察使留后,在德宗朝,曾为检校工部尚书的李抱真了。他大概可以算得上唐代服不死药而死的最为典型的人物了。

    李抱真到了晚年,“好方士,以冀长生”。一个名叫孙季长的江湖骗子,投其所好,登门兜售其不死之药。说,只要服了他炼出来的金丹,短期内可以祛病延年,久服后必然成仙升天。这等绝顶的荒唐,李抱真竟被蛊惑得深信不疑。遂邀他入幕为宾,礼敬备至。给他发高薪,配助手,还拨出大批银两,供他建炉烧丹。结果弄得满院子烟熏火燎,云缠雾绕,以致居宅所在街坊,笼罩在一片乌焦难闻的气味之中,路人皆掩鼻疾走,不敢停留。

    李抱真却兴奋之极,因为,对他而言,不死已不是问题,而是要得道成仙,指日升天,与大家要再见的事情了。见到同僚平辈,部属下司,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来不及地珍重道别,因为很快就要大功告成了:“此丹秦皇、汉武皆不能得,唯我遇之,他年朝上清,不复偶公辈矣。”那意思是,他要先行一步,再也见不到诸位了。

    据《旧唐书》,此人先后一共“服丹二万丸,腹坚不食”,最后,服到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服到如同死鱼缺氧一样直翻白眼。至此,“不知人者数日矣!”全家束手无策,只好准备办后事。有一个道士叫牛d玄者,出了一个恶招,死马权当活马医,“以猪肪、谷漆下之。”猪肪者,即猪油,谷漆者,即泻药,经灌肠润滑,加之浚泻药物,积痞排泄出去,才算缓过气来,睁开眼睛,略晓人事。

    但那个江湖骗子却跑来对他说,眼看成功在望,翩然飞升,大人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这个白痴,想想在理,怪罪家人救活了他,反而更为增加药量。结果,“益服三千丸,顷之卒。”这回,真是神仙也救不活了。

    人,怎么能不死呢?不过早晚而已,可一根筋到底,坚信服了不死药就会不死,你对这等傻b,只有敬谢不敏。但是,一个人,两个人,这样疯疯癫癫,只不过是饭后茶余的新闻。可在唐朝,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内,整个社会,都这样疯疯癫癫,以致成为时尚,时髦,流行,新潮,那可就当真是病态,当真成问题了。

    风气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对社会而言,风气一旦形成,会产生正面效应,也会出现负面效果。好的风气所至,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坏的风气所至,如污泥浊水,不堪收拾。一般来说,良好的风气;向上的风气;循循善诱,使人心理健康的风气;洁净自好,懂得礼义廉耻的风气,都是腿短的,很难推广,更难实行。相反,浮躁的风气;邪恶的风气;推波助澜,制造盲动混乱的风气;薄幸谗险,绝不与人为善的风气,总是不胫而走。只要蛊惑起来,煽动起来,前面有人带头,后边一定就有起哄架秧者流,接着,像滚雪球似的,一股奈何不得,邪乎得厉害,足以裹挟一切的力量,有时真会搅得天下不宁,日月无光。

    说起唐朝的不死药,领风气之先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李世民啊!

    这透得有点滑稽,一位英主,一位明主,一位封建社会中称得上为样板的帝王,他知道服药不对,求仙不对,他当然更知道人总是要死的,不过是死得重如泰山,还是轻如鸿毛的分别而已。这位大政治家,大军事家,却选择了比鸿毛还轻的让人笑话他,蔑视他,看不起他的死法。服那位名叫“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来自印度尼西亚婆罗门群岛的南洋高僧,所炼成的金丹,而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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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的不死药(3)

    旧时的历史学家,编撰正史的史官们,哪敢如此直书乾陵毒毙的死因,那是大不敬呀!要知道,皇帝永远是对的,这是绝对真理。即使陛下错了,也是错得伟大光荣,错得英明正确的。可要是只字不提吧,为史官者,又觉得憋闷,又觉得对不住历史。

    于是,《旧唐书》的作者,含着骨头露着r,在《太宗纪》里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贞观二十二年五月,使方士那罗迩娑寐依于金飚门,造延年之药。”在《郝处俊传》里拐弯抹角地又说了一句,“先帝令婆罗门僧那罗迩娑寐依其本国旧方合长生药。胡人有异术,征求灵草异石,历年而成,先帝服之,竟无异效。大渐之际,名医莫知所为。时议者归罪于胡人,将申显戮,又恐取笑狄夷,法遂不行。”在《宪宗纪》里额外补充地说了一句,“李藩亦谓宪宗曰,文皇帝服胡僧药,遂致暴疾不救。”这样,总算让我们在这位大人物头顶上闪亮炫目的光环里,看到一个其实也并不怎么样的晦暗缺口。

    也许上帝不给人百分之百,也许我们不该求全责备,也许,瑕不掩瑜,这是一个手指头与九个手指头的关系。还是尽善尽美的天可汗,还是永垂青史的贞观之治,这是毫无疑义的。但要听他公元628年(贞观二年),在御前会议上的一次极其冠冕堂皇的训话,与他本人实际上的所作所为,你就会觉得他的伪善,表演得不免太过分了。他说:

    神仙事本是虚妄,空有其名。秦始皇非分爱好,为方士所诈,乃遣童男童女数千人,随其入海求神仙。方士避秦苛虐,因留不归,始皇犹海侧踟蹰以待之,还至沙丘而死。汉武帝为求神仙,乃将女嫁与道术之人,事既无验,便行诛戮。据此二事,神仙不烦妄求也。(唐?吴兢《贞观政要》)

    若以这些记录在案的话,你不能不承认李世民,具有相当程度的唯物主义观点和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的进步思想。还颇有一点反权威的精神,敢于对秦始皇、汉武帝发难。可据《资治通鉴》,这位陛下,却是一直没有断了服种种延年益寿,壮体强身的不死药。

    开府仪同三司高士廉,崩。上(李世民)将往哭之。房玄龄以上疾新愈,固谏,上曰:“高公非徒君臣,兼以故旧姻戚,岂得闻其丧不往哭乎?”帅左右自兴安门出。长孙无忌在士廉丧所,闻上将至,辍哭,迎谏于马首曰:“陛下饵金石,于方不得临丧,奈何不为宗庙苍生自重!”上不听,无忌中道伏卧,流涕固谏,上乃还入东苑。

    看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两位臣下的坚定态度,这种因服药而有所禁忌的干预,既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而且,还由此判断,唐太宗服的药,是中国古方,当为发轫于汉,滥觞于魏晋,至南北朝,至隋而泛滥,至唐代便大行其道的“五石散”。

    读鲁迅先生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我们知道,服了这种药以后,痛苦难耐,非常人所能忍受。因其所含药物成分,《抱朴子》为丹砂、白石英、紫石英、雄黄、白矾、曾青、磁石;《诸病源候论》为石钟r、硫磺、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尽管自魏至唐,其配伍方剂,至少不下十余种,莫衷一是,但都离不了以上所列硫化物及矿石等燥热上亢类药。所以服药以后,要行散,要挥发,要冷食,要静息,纯系自虐,不得安宁,否则,药性散发不出,就会出大问题,这才使得长孙无忌,敢抱住唐太宗的坐骑,要陛下回宫将养。

    既然服药如受罪,为什么还自讨苦吃?因为,在古籍《神农本草经》中,这些药石被视为“轻身益气,不老延年”的上品。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等传统医学书籍中,更认为具有壮阳及治疗阳痿的功效。所以,古人服用“五石散”,实际上是看重其所能起到的“伟哥”作用。唐代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中,有“贪饵五石,以求房中之乐”的说法,也证明了当时人服药风气所为何来。

    而据荷兰人高罗佩的研究,在其《印度和中国的房中秘术》一文中,性行为和延长生命力的依存关系,这两种古老文化是相互影响着的。对李世民来说,当然中西合璧,各取其长。一方面,魏晋时何晏、王衍的“五石散”及其衍生产品,得以再度弘扬;一方面,胡僧那罗迩娑寐、卢伽阿逸多的金丹,得以成气候而光大,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不死药,本土的也好,进口的也好,不但起到长生不老的作用,还能具有壮阳固本的作用,这正是李世民对付三宫六院所求之不得的。

    唐朝的不死药(4)

    唐太宗的后宫里,有多少佳丽,已不知其详,但其建制,肯定要较他为秦王时,大大扩编。然而,这好像还不能满足他的性需求,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载:“太宗杀弟元吉,即以元吉妻为妃。”玄武门之变后,他很快将他的弟媳,那位漂亮的小杨妃,纳入他的后宫,宠爱有加。显然他早就垂涎这位婀娜多姿的原教坊的舞伎,很快生了一个儿子李明,封曹王,倘不是受到阻拦,甚至要立她为皇后呢!

    同是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载:“庐江王瑗以反诛,而其姬又入侍左右。”庐江王李瑗系李渊兄之子,因从李建成谋反伏诛,他马上将李瑗身边最美丽的侍姬,收之内廷,归为己有。一次,还向黄门侍郎王珪炫耀,问他知道这个美人是谁?“李瑗杀其夫而纳之。”下面没有说出来的话,就是如今我杀了李瑗,她复又归之于朕。王硅能对这位好色的帝王说什么呢?

    而据《资治通鉴》载:“故荆州都督武士彟女,年十四,上闻其美,召入后宫为才人。”看来,他对于女人,是采取多多益善的政策。结果这个才人,在后宫三千粉黛中,并不能时常受到宠幸,她就瞟上了他的儿子李治,后来成为他的老婆。所以,民间遂有“脏唐臭汉”甚为不雅的负面评价,应该是和这些宫廷秽闻分不开的。

    从这位具有胡人血统的李世民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原始民族的性习惯、性观点看,仍保留着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述及的早期社会形态的“普那路亚婚”和“劫掠婚”的野蛮性风俗,大概不错。因此,他特别不在意,不在乎中原地区的家族辈次、姻亲血缘的伦常。这种l伦行为,他是不以为意的。所以,他活了五十岁,以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却高频率地生育出十四位皇子,二十一位公主,若夭殇计算在内,当更多一些。

    所以,他声讨秦皇汉武求仙长生的同时,半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地求助于不死药。

    看来,一九四二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时,所批评过的马列主义施之于别人,自由主义行之于自己的现象,也不仅仅是今天才有、过去绝无的事情。在唐代,雄才大略如李世民者,一面唱高调,大批判,一面犯糊涂,做蠢事,说一套,做一套,最终死于饵食丹药上。而且,他开了这个头以后,他的继承人,宪宗,穆宗,敬宗,武宗,宣宗等帝,几占唐朝二十二帝的四分之一,一个接一个地走上他的这条饵药致死之路。

    由于求不死而死,由于饵药石而亡,几乎成为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高祖朝的杜伏威,瓦岗寨式的枭雄,“好神仙术,饵云母被毒暴卒”;肃、代宗朝的李泌,一个聪明透顶的政客,因“服铒过当,暴成狂躁之疾,以至弃代”;宪宗朝的李道古,一个方士掮客,逢人推销不死之药,他自己也“终以服药,呕血而卒”。(《旧唐书》)

    作为整个社会中最不安生的一群,最敏感,最激情,最冲动的一群,文人怎么不为风气所动,怎么能自外于这个大潮流呢?公元八四○年(文宗开成五年),白居易写过一首《戒药诗》,既描写上层人士求不死的痴迷狂热,也反映了那时文人热衷此道的趋之若鹜:

    暮齿又贪生,服食求不死。朝吞太阳精,夕吸秋石髓。徼福反成灾,药误者多矣。以之资嗜欲,又望延甲子。天人y骘间,亦恐无此理。城中有真道,所说不如此。后身如身存,吾闻诸老氏。

    白香山的这首《戒药诗》,别看他站得很高,想得很开,说得漂亮,唱得好听,其实诗人本人,也是服食不死药的坚定分子。公元八三七年(开成二年),老先生的一首《烧药不成命酒独醉》五律,就是诗人的不打自招了。实际上,他和李抱真、杜伏威、李道古、李泌一样,也曾经在自家院子里炼丹熬药的,不过规模要小一点罢了。如果说大臣们是工厂化生产,诗人们就是小作坊作业,而且因为烧丹不成,诗人很感郁闷,只好靠家乡的河东桑落酒,给自己增加一点残剩之爱,一点败破之情,和坚壮不起的一点阳刚之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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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的不死药(5)

    老文人的可怜挣扎啊!这些年来,一些文章过气,风流已逝,岁月不再,齿豁脸皱的老前辈,老名流,老领导,老作家,看红颜别抱,忍欢场冷落,那一对酸出醋汁来的昏花老眼里,流露出相当难熬的痛苦光景。可文人,只要上了文坛这辆公共汽车,就是到站了,也不肯下车,还努力朝齿白唇红、胸丰臀满的美女作家那边凑过去。白居易的诗,就是这种心态了。

    白发逢秋短,丹砂见火空。不能留姹女,争免作衰翁。赖有杯中渌,能为面上红。少年心不远,只在半酣中。

    宋人叶梦得的《避暑录话》,提到白乐天,揭了老诗人的一点底。说他“未能全忘声色杯酒之累,赏物大深,犹有待而后遣者,故小蛮樊素每见于歌咏。”白居易自分司洛阳以后,在履道里定居下来,为了自娱自乐,府邸里还设了一个私家歌舞伎班。叶梦得提到的这两位漂亮小女子,一位叫小蛮的,善歌,一位叫樊素的,善舞,既是班中主要演员,更是老先生晚年的钟爱。

    我想,诗人比不上唐太宗,可以延请外来的和尚炼丹,只好自己点火添柴,配药加料,察看火候,围炉巡视,为这些歌舞班里的红粉知己,老先生也必须要造药,要服药,以便贴身呵护,老树开花。

    虽然累一点,可自有古代“伟哥”所提供的乐趣。老实说,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快乐生活,远非当代那些高收入作家所能做到的。如今文人有钱者虽然很多,但要让他办一个只侍候自己的文工团,恐怕还没有这等气魄。第一,中国当代富翁级作家,多为农民出身,很难领会,更难学会白居易这种贵族式的精神享受;第二,虽然卷起的裤脚是放下来了,但是腿杆上的泥巴尚未洗净,小农经济思想也不是三朝两夕就能根除。在他们看来,如果公家不肯出钱,自掏腰包,还不如多找几位三陪小姐,打打茶围,来得经济实惠呢。

    他在写《戒药诗》的前一年,公元八三九年(开成四年),诗人这年六十八岁,患了风痹症,估计当为帕金森氏综合症。终于万般无奈,忍痛割爱,将这些青春貌美,鲜活高丽的小女子,一一送出履道里他的公馆,垂泪而别。因此,在放遣诸妓以前,年近古稀的老爷子,欲望未减,雄心不已,恐怕离不开这种“资嗜欲”和“延甲子”的壮阳药。

    由于朝野上下求不死药的风气盛行,由于文人学士服强壮剂的时尚大兴,相对来说,因为服药而送命者也大有人在。七十岁时的白居易,有一首《思旧》诗,一下子让我们看到,至少他的朋友,如元稹,如杜元颍,如崔群,如韩愈,耽迷斯道而撒手西去,成为不死药的牺牲品,从此人鬼异途,y阳阻隔。这位老人家不禁为自己幸而解散了私家堂会班子,放走那几位小姐,而能苟存下来,自然要额手称庆的了。

    闲日一思旧,旧游如目前。

    再思今何在?零落归下泉。

    退之服硫磺,一病讫不痊。

    微之炼秋古,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

    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

    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

    唯余不服食,老命反迟延。

    况在少壮时,亦为嗜欲牵。

    但耽荤与血,不识汞与铅。

    饥来吞热面,渴来饮寒泉。

    诗役五藏神,酒汩三丹田。

    随日合破坏,至今粗完全。

    齿牙未缺落,肢体尚轻便。

    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

    且进杯中物,其余皆付天。

    有人说服硫磺的退之,不是韩愈,因为韩愈是个圣人,圣人不干这种非圣人的事。但据近人陈寅恪考证:

    如元稹杜元颍崔群,皆当时宰相藩镇大臣,且为文学词科之高选,所谓第一流人物也。此诗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属矣。考陶谷《清异录》载昌黎以硫磺饲j男食之,号曰“火灵库”。陶为五代时人,距元和长庆时代不甚远,其说当有所据。至昌黎何以如此言行相矛盾,则疑当时士大夫为声色所累,即自号超脱,亦终不能免。

    唐朝的不死药(6)

    其实,也不必为圣人讳,圣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这一点,陈寅恪的见解,十分精辟。且不论中国文人的矫情伪饰,佯狂张致,心口相忤,言行不一,心,口,手,笔之四点不能成一线,从来就是如此这般。若以总体而论,当这些文人处于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除具特别异秉的极个别者,几乎无一能在风气之裹挟下,开顶风船,逆行不止;同样,也几乎无一能在潮流之冲决中,砥柱中流,悖势而动。“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踟蹰前行的韩愈,能有这种大智大勇吗?

    以今度古,或以古度今,本来,孔孟之道,讲求中庸,但中国人要是一窝蜂起来,常常是相当不中庸的,尤其被蛊惑到集体无意识的程度,往往歇斯底里到无所不用其极,往往偏激别扭到毫无理性可言。所以,风气这东西,潮流这东西,引导得好,有助于社会进步,引导得不好,变成一股祸水,那一定会贻害无穷的。

    唐朝的不死药,虽然已是陈年往事,一个历史的笑话而已。但为什么兴起之勃,势头之盛,邪恶之广,为患之深,确是令人禁不住要多想想的。

    唐末食人考(1)

    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r。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r宴席,也是常见的。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殿上去。

    暴虐的纣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个家伙,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一个儿子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r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r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r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呢!

    想不到进入九世纪以后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轻肥》,竟出现了“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国人愈益文明发达的同时,将人食人的丑恶现象写到了诗里,那真是够吓人一跳的。

    《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痍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饷,坐者皆泣。巡疆(强)令食之。[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

    无论有多么正当理由,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地之感,压迫得连血管里的血y,都会凝滞住的。可在史官笔下,一声“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们能以如此平静的笔调,写出这段惨绝人寰的悲剧,真让人为之气殪。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流芳,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以人果腹的现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绝不能视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做法。

    因为具有“正义”的堂皇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作出反人类的罪行吗?《资治通鉴》卷220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说明当时,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说:张巡“捐生殉国,血战以保障江、淮”的功绩,“出颜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认为,“守孤城,绝外援,粮尽而馁,君子于此,唯一死而志事毕矣”,“过此者,则愆尤之府矣,适以贼仁戕义而已矣,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

    所以,他的结论:“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读通鑑论》卷23)王夫之发出这样正义的呼声,对这位远遁湘西四十年,筑石室著书而不仕清的明遗民,更多了一份崇敬。坚贞不屈的他,似乎应该赞赏这种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而作出的牺牲。但他却谴责了这种贼仁戕义的食人现象。如果连最起码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话,人性泯灭,兽性张扬,这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呢?

    但是,回顾历史,唐以后的宋,宋以后的元……人食人的可怕事件,仍是层出不穷,这实在是中华文明中极不光彩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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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末食人考(2)

    北宋末,“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r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宋?庄绰《j肋编》卷中)

    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双r。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r。”(元?陶宗仪《南?肌肪砭牛?/p》明末,“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荞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蒿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清?彭遵泗《蜀碧》卷四)

    一直到清末,食人风仍不绝如缕,20世纪初叶,辛亥革命前夕,与秋瑾同时起义的革命团体光复会人徐锡麟,行刺满清政府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军,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最后,惨遭杀害。心肝竟被恩铭卫队的鹰犬们,挖出炒食,惨不忍睹。

    从以上的例证来看,不禁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封建王朝的全部历史中,凡是标明为“末”的时期,都存在着农民起义和统治者不甘心退出舞台而疯狂镇压的对峙局面。无穷的战乱,无尽的天灾,和大大小小屠夫的毁灭性疯狂,就构成了中国人苦难的岁月。

    虽然,总的来说,人类进步文明,社会发展成熟,是历史的大趋势,是不会倒退的。但是,在前进的过程之中,并不意味着不再出现倒退和逆转的可能。值得我们庆幸的是,食人族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终究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否则就果如唐太宗时魏征驳斥封德彝所言:“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薄,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

    所以,长达四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这种人食人的恶本质,已经y魂不散地潜藏在中国人遗传基因之中。一有得以释放出来的机会,余毒尚存,又会产生出新的食人族。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文革”狂飙弄得神州快要陆沉之际,被蛊惑起来的恶,压倒良知,压倒理智,压倒最起码的善以后,不也发生过“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累累恶行吗?

    在中国人所经历过的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他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r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

    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是以毛泽东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

    据唐代张模u百菰兀骸八迥┗穆遥裨糁祠悠鹩谙濉5思洌昙3柞蚯辔薜么Γ嗣裣嗍场t幽饲信〈笱鲆淮笸樱啥偈笕巳庖责'贼。生灵歼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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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末食人考(3)

    据《旧唐书》:“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无论是黄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r,还是黄巢以后的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都比不上黄巢。

    “[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旧唐书》卷150下)

    到底黄巢这座食人工厂,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看来,他从长安城里的龙椅上滚跌下来,意犹未尽,没有过足皇帝的瘾,干脆在此再成立一个临时朝廷,好“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一番。中国封建社会能迁延数千年之久,毛病就出在这里,农民革皇帝的命,不过是革掉了皇帝以后,他来做皇帝而已。

    但是,这位皇帝要养活自己的文武百官,和数万名为他打陈州的起义将士,持续三百天,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被食人数。

    “舂磨砦”的发明权,不是黄巢,应该属于朱粲,名称略不同,叫“捣磨寨”。黄巢围陈州,他已预感到,自己的丧钟快要敲响。一个知道死神即将来临的赌徒,还有什么筹码不敢推到赌桌中央呢?于是,将朱粲的食人法,光而大之,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r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r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扩大原料供应来源,“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这位革命领袖大规模吃人不吐骨头的行径,其野蛮,残酷,恐怖,骇人听闻,即使以唯物史观判断,也很难再冠以“革命”二字来美化他了。

    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在铁与血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

    第 9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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