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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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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金狱 作者:肉书屋

    第 25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直哆嗦,我才跟着她上车回城。

    一回到朱迪家,我就开始收拾行李。见我执意要回卡城,朱迪没再留我。晚上,到家后,我想去看亭亭,可又怕她缠着我,要跟我回来,坏了我的计划。我狠了狠心,就没去,连电话都没敢去。第二天,我又回到爱民顿。瞒着朱迪,我在市中心租了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随身带过来一些重要文件和一套西服套裙。我还准备了一个月的干粮和饮用水,打算把自己关在家里,完成大江的遗愿,为他写本书。动笔之前,我先给司马发去一封信,详述沈永青敲诈勒索和死我姐的经过。我向他保证,只要把沈永青绳之以法,我一定配合公安机关办案,绝不食言。信上留了我新的电话号码。让他接信后,务必在10天内答复我。

    一个月后,我竟奇迹般地写出了20多万字,真是有如神助。书的结尾就是我人生的最后一页,我已设计好了,到时只管照着做就行了。收笔前,我又一口气写了五份遗嘱。

    头一份遗嘱,写给亭亭的生父,一个我不想面对,但又不得不面对的人。

    钟小阳: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化作一丝青烟随风而去了。要说我对这个世界还有一点留恋的话,那就是我的女儿,也是你的孩子。你我过去的恩恩怨怨,我不想再提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该忘的也差不多都已经遗忘了。我走了,拜托你抚养好亭亭,随信附上支票一张。这里面的钱是孩子叫他爸爸的那个人留给她的,托你保管使用。你要回国的话,就把亭亭带回去吧,那里才是她该生活和学习的地方。我压根没想到会来这里,来了之后,也没觉得这里有什么好,还是带她回去吧。拜托了。

    陆颜莉

    2004年1月8日

    第二封是写给包律师的,把所欠的律师费付给他。尽管他不再当我律师了,可我不想死了还被人追讨欠债。

    第三封遗嘱,写给司马忠良,一个不像警察却又是警察的好警察。

    司马警官: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称呼您,也是最后一次了。我愿意在此为我过去的不当行为向您道歉。请理解我,当时我也别无选择。很遗憾,我不能再回答您的问题了,可我答应过您,只要您把沈永青绳之以法,我一定配合你们办案,我只好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写下来。附上书一本,请您慢慢看。看完了,我想您心里的很多谜也就解开了。我没食言,您呢?

    任何人都会犯错误。谢大江他是人,也不能免俗,问题是他的错犯大了。为了逃避惩罚才来了加拿大。他的功过是非,不用我评说,但我不禁要大声地问一句:“他为什么会走上这条不归的路?难道全是他的错吗?”

    陆颜莉

    2004年1月8日

    第四封信遗嘱,写给朱迪,一个最值得我信赖和依靠的朋友,尽管她还只是个大女孩。

    朱迪,我亲爱的朋友:

    对不起,我没跟你说实话,我回卡尔加里后又回来了。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再听不见你那银铃般的笑声,看不到你那可爱的小酒窝了。接信后,请来我这临时住处,帮我料理后事。有几封信,请分别按地址寄出。其中有本书要转给从大陆来的司马,你不妨先读一读。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问题想问我,所有的答案都在书里。看过书后,你会重新认识我这个南希的。

    金狱 第四部分(52)

    拜托你把我葬在菲利普的边上,我要永远与他相伴。附上支票一张,还你妈代垫的菲利普葬礼的费用,余下的就请你们再为我c办一次吧。

    愿来生我们再做好朋友。

    陆颜莉

    2004年1月8日

    最后一封遗嘱,是写给我可爱的女儿的。它的篇幅最长,纸上洒满我的泪水。

    亭亭,我最最最亲爱的女儿:

    生平我第一次用信跟你说话,不想却是跟你永别。也许你现在还读不懂这封信,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懂的。

    妈妈不是一个好妈妈,没能把你养育成人。我曾立下誓言,宁可放弃工作也要带好自己的孩子,让她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和幸福的童年。可惜的是,最终我也没能做到。不是我不想做,我曾努力过,而是命运的捉弄,让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还爱得那么的深,以至于把自己的生命都搭进去了也在所不惜,只是苦了你。等你长大了,你也许会笑妈妈傻,可妈妈就是这样的一个傻人。让爱情蒙住了双眼,心甘情愿地做了心上人的俘虏,跟他去了遥远的天国。

    妈妈一家四口全都死于非命,除外公死于车祸外,其他三人都是自走绝路。是不是遗传基因在作怪?我无从说起,但以我的个性,没人会相信我也会步你姨的后尘。可事实就是这样,我无法抗拒,更别无选择。曾几何时,我对生是多么的渴望,对未来是多么的憧憬,可这几年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一连串的沉重打击,让我万念俱灰,痛不欲生。一旦对死亡由恐惧到向往,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妈妈在中国犯了罪,受爱驱使,受钱驱动,一切都始于不知不觉之中,可发现时已无力自拔,更没法摆脱爱的束缚。跟你生父离异后,妈妈以假结婚的方式把你带到这个陌生的国家,本以为从此会过上太平安逸的生活,没想到的是,等待我的依然是忍气吞声、胆战心惊、东躲西藏。既要躲避中国警察的追捕,又担心被这里的移民局遣送回国。害得你两年换了四所学校,还差点走丢了。想想你所遭的罪,妈妈心头就跟刀割似的难过,是妈妈对不起你,我的孩子。要是来生我们还能做母女的话,我一定加倍补偿,给你更多的母爱。

    谢大江是我的至爱,也是你的养父。虽然我和他最终也没能结成婚,可在我看来,我早就嫁给他了。他也把他对子女的爱全都无私地给了你。临走前,他留下遗言把他全部的积蓄赠与你,尽到了一个养父应尽的责任。以后你如果能有出息的话,那就是对他的最好报答。

    我还要跟你说的是,等你长大了,读了我写的那本书后,千万不要以为是你的错才让你养父暴露了身份。要不是去你学校做义工,他或许就不会被抓。不瞒你说,过去我也是这么认为,还责怪过你,但现在我已不这么看了。其实这只是个巧合。除非他投案自首,否则这一天或早或晚都会来临。你不要自责,否则你养父和妈妈在九泉之下都不会瞑目的。

    亭亭,我的孩子,从今往后,你就要跟你的生父相依为命了。你要听他的话,好好读书,做个好人,切莫再走妈妈的路。爱情是伟大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到伟大的爱情,也不是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能成为眷属的。人要活在现实里而不要像妈妈和你养父一样生活在理想中。

    亭亭,我最最最亲爱的女儿,是跟你说再见的时候了。以后有机会的话,来爱民顿看看妈妈和你养父吧!孩子,永别了。

    永远永远爱你的,妈妈

    2004年1月8日

    写完最后一份遗嘱,外面已华灯初上。我出去把给朱迪的那封信发了,又到附近的hodepot(家居仓储式连锁店)买回一罐8公斤的丙烷气(propane)。上电梯时,一位洋人老太打量我半天。她一定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带这玩意儿回来。公寓里用的全是电炉,要它何用?

    回到我人生的最后一个家,我突然想起很久都没开手机了。c上电后,等了好一会儿,手机才有显示,有10来条语言留言。打过去一听,大多是亭亭留的,问什么时候接她。一想到孩子,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手机里突然传来包律师的声音:“陆小姐,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警方说这件事跟你没关系,请你给我电话。现在是2004年1月6号下午4时10分。”他的消息来得太晚了,对我来说已没什么意义了。

    金狱 第四部分(53)

    洗完澡,我换上那身套裙。梳妆打扮后,我吞下药瓶里所有的安眠药。趁药劲还没上来,我把房门关好,用胶带把门缝堵死,又在窗户的四周贴上胶带,拉上窗帘后,把那张跟大江在班芙山顶的照片找出来,这是我俩惟一的一张合影。《自杀完全手册》上说丙烷气的比重大于空气,人必须横卧在地上才行。觉得有困意了,我忙关灯坐到地毯上,慢慢地拧开丙烷气罐的阀门,把脸贴过去吸气。刚吸几口,我就觉得恶心头昏,索性平躺下来。按书上的理论,对于我这不大的小屋来说,8公斤的气量应该足够了。我手捧照片,心里默念道:“大江呀大江,你在哪儿?我来找你了,还记得你的《牵手》吗?和谁牵手跟谁走……我这就跟你走,无论天涯和海角……”

    电话铃响了,我没接。它自动转到答录机上。

    “小陆,你好,我是司马,你的信,我们收到了。三个月前,沈永青就因为非法聚赌被依法处理了。我已把你的信转给了有关办案人员。你能回心转意,这很好,我们也正要去接你。我还要告诉你的是,柴小兵已回国自首了。马丰如已被市人大免去副市长职务,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的审查。怡龙大案真相大白,已是指日可待了……”

    我姐的仇总算报了,我微微一笑,感觉自己还有点意识。

    “咚,咚,咚……”弥留之际,我隐隐约约地听到敲门声……

    2006年初春完成于加拿大爱民顿

    金狱 后记(1)

    我大学读的虽是文科,但上的不是中文系。毕业后,写过一些学术论文,其中有一篇还得过全国的二等奖,但跟文学也沾不上一点边。移民加拿大后,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常常写些时事评论文章,发表在温哥华和爱民顿(埃德蒙顿)的中文报纸上,但跟小说也扯不到一块。很多熟识的人听说我写了本小说,无不感到惊讶和疑惑。出版社的人劝我写点创作心得。恭敬不如从命。其实创作是件苦差事,尤其对我这种新手来说。我想借此机会如实地把创作的动机和过程的艰辛记录下来,既是给那些关心我的朋友一个交待,更希望能给一些正在或将要从事文学创作的朋友一点借鉴或启示。

    我家附近有个公立图书馆,里面有不少中文图书,但大多是港台出版的,小说并不多。说实在的,在国内时我太不爱看小说,出国后,反倒喜欢上了。也许是跟所处的环境有关吧。喜是喜欢了,可就是无书可读。2005年夏天,图书馆里突然来了一批大陆的书,其中大部分是小说。看到书架上那些崭新的图书,我两眼发亮,满心喜欢,一下子就借了十本,乐呵呵地抱回了家。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这些小说并不是我想要看的,勉强看完两本,其余翻了翻,全都又还回了图书馆。也许是逞强好胜的本性在作怪,我竟萌生出创作的欲望,想自己写本小说。都说“无知无畏”,我看一点不错,当时根本就没想到创作会有多难。

    刚开始写的时候,倒是很顺,好似厚积薄发,思如泉涌,一口气竟写出好几万字,连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了。每每想起时,我只能用“犹如神助”加以解释。往往是晚上躺在床上构思,白天往电脑里敲字,说“夜以继日”一点都不为过,人处于极度亢奋之中。好在我是自雇,要不然早被老板炒鱿鱼了。即使是半夜,突然想起什么,就得马上开灯起床,把它记录下来。外出时,也随身带着纸和笔,哪怕是开车途中,只要灵感来了,就得立即靠边停车。那些时,整个人全都交给了这本让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激动不已的小说了。日子过得虽累,但看着书稿一页一页地增多,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女儿是省乒乓球队的队员,每周她训练三次。每次送她去练球,我就在一旁写我的小说。可以说,起码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她们省队借用中华文化中心的大礼堂进行训练。礼堂的旁边有个报刊阅览室,很适合写作,可它毕竟是全城几万华人惟一的文化活动站,常常人多嘈杂,看报的地方成了聊天的场所。有一次,我正为阅览室没人而暗自高兴时,一位老侨突然冒了出来,c着一口广东腔的英文对我说,这里的电是属于文化中心的,你不能用电脑。见我没理会他,他又连说了几遍,然后去找那里的工作人员,想对我兴师问罪,幸好在他们来之前我已经拔掉了电源线。打那以后,我就很少再带电脑去那里了,心想何必遭人说闲话呢。无奈之下,我只得去附近的图书馆。说是附近,其实也有一两站路。图书馆在市中心,那里的车位很有限,与其开车四处找车位,不如走过去的方便。夏天还好说,冬天可就难了。零下二三十度,再厚的羽绒服也挡不住刺骨的寒风,好在我心里总有一团火。天再冷,也从没想过放弃。这本书就是这么一天一天地熬出来的。

    创作过程中的累,比起心中的苦,其实算不得什么。从动笔到初稿完成,历时五个月。这期间有段时间,才思枯竭,有点写不下去了。亢奋期过后,着实感到创作的不易。怎么写都不满意,头天写的,第二天就删掉了,自己跟自己较劲,有些像天人交战。我只好停下来看稿子,从头看起,边看边改,等改过一遍后,思路才慢慢清晰起来,才又找回到当初的感觉。写完结局,顿时觉得“如释重负”,但我心里明白,离“苦尽甘来”还差得很远。

    初稿完成后,随即开始修改,越改越觉得自己的功力不够,真是应了那句话:“书到用时方恨少”。改了三个月,删掉八万多字,改得昏天黑地,人也瘦了一圈。除了删节,也增加了许多情节,比如谢大江捐款给希望工程,谢大江的老部下小陈在上海夸谢大江等等,“于晓明”这个人物是在第三次修改时加进去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把人物塑造得更加丰满一点。对“谢大江”这个人物来说,有点“欲抑先扬”的意思。尽管我自己对交给出版社的稿子并不十分满意,可要我再改下去,就怕稿子没改好,人先倒下去了。好在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略显粗糙、稚嫩,才是真我。

    金狱 后记(2)

    书写完了,叫什么名字,颇费思量。书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前前后后想到的就不下二三十个。稿子交到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手里时,用的是《情缘》这个名字。后来他们报选题时,把它改成了《无力抗拒》,但大家都知道这只能是个暂用名。为了能取个好书名,我茶不思饭不想。二校快完时,我想到一个名字——《涩果》,羞涩之果。我觉得它跟书的内容挺吻合的,可出版社认为叫《涩果》太文学腔了,他们建议把它改成《金狱》。佛家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细细一想,倒也贴切。付印前,责任编辑金泉突然来了灵感,想出一新名:《金狱》。比起《金狱》来,它更加响亮,更能吸引读者。只是苦了美编,刚交完稿,又得重新做新的封面。

    再有就是笔名的问题。过去写论文,用的自然是自己的本名。给报社写稿子,大多署的是“陶理”。后来发现这个笔名早就归属于澳洲的一位著名华人作家了。就连“陶里”也名花有主了,它专归澳门的一位作家使用。这才有了现在的这个笔名,取“小陶”之谐音,又不失高雅,仅此而已。

    我要感谢江苏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黄小初、责任编辑金泉以及美编,还有负责发行和宣传的人员。要是没有他们,这本书不可能这么快地就能跟读者见面。谁都清楚,替新人出书要担多大的风险。他们敢于担当,我不仅要向他们致敬,更由衷地希望这本书能够畅销。只有这样,才能不负众望,才是对他们的最好的回报。

    作者2006年8月于加拿大爱民顿

    书包 网 。 想百~万\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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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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