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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我那泰迪属性的前男友[快穿] 作者:短袜子钗钗
他十分不解地问道:“你又要作什么妖。”
邰笛没说话。
等到两人踩着雪走到了咖啡屋,去了二楼的包厢,邰笛才和系统开诚布公。
“系统,我不喜欢他。”
系统固执道:“你喜欢的。”
邰笛摇了摇头,抬眸看向他傻呵呵的青梅竹马。
他忍不住笑了。
他应该感谢系统。
要不是系统,他还爱不上那人,也许还苦缠着这根爱着小仙女的电线杆不放。
“阿文。”
“嗯?”青梅竹马一坐到温暖的地方,就忍不住搓了搓手。
邰笛从怀里取出一张照片,这是青梅竹马以前炫耀似的给他的,他把照片推到大傻个的面前,垂着眼睛说道:“你发生了一些事,所以不记得她了。她叫小茹,她才是你喜欢的姑娘。”
阿文看着照片皱起了眉头。
这是一张合照。
一个傻大个和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子亲昵地倚靠在一起,笑得格外幸福。
邰笛搅拌了几下咖啡,双手合十支起下巴,道:“你们因为矛盾分手了。但前几天,你仍然哭着找我喝酒,说你有多么多么爱她。”
阿文的脸瘪成了猪肝色。
潜意识告诉他,他喜欢的是男人,是他的发小邰笛,可他的目光却完全不能从照片上转移。
过了许久,阿文才涩涩地说道:“你骗人。”
邰笛:“我没骗你。”
随后,他便让系统把迷魂术撤了。
系统交代说迷魂术虽然撤了,但效果仍有残留,还会保留半个小时左右。
邰笛心里叹了口气,原来还得纠缠着解释半个小时。
不是他不愿解释。而是他发小这人,实在是一根筋,委婉的他听不进去。
邰笛只好直截了当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喜欢你,我们还是好好地当朋友吧。”
阿文果然被“你不喜欢我”这几个字给唬住了。
他惊愕道:“你……你……你喜欢谁?”
邰笛沉吟了好久,才慢吞吞地形容起那个人来。
“我喜欢的那人。”
“他是个很古怪的人,不爱说话,心思很敏感,占有欲又强。”
说着说着,邰笛又笑了。
“但是他很有爱心,他喜欢狗,喜欢摸摸小狗脑袋。”
“他长得很帅,却又喜欢吃胡萝卜。”
“……”
邰笛以为自己都快忘了那些喜好,对着别人说时,却能说出一堆来。真是滔滔不绝。
系统盯着伤心欲绝的青梅竹马,真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宿主单方面地秀恩爱。
上上个世界。
同僚就告诉他,他的宿主这几个世界勾搭的竟然都是同一个人的灵魂。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缘分。
宿主察觉到这一点后,他就立刻驳回了。
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宿主发现了。
他不喜欢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有很大的掌控欲和占有欲,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他觉得比起那个男人,眼前这个憨厚老实且一根筋的阳光小哥就好很多,毕竟小哥的心思不会像那人一样捉摸不透。
就在邰笛身后的隔间里,还有另一个包厢。
友人环顾四周,奇怪地问道:“……柯籍,你怎么突然约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谈生意?”
这小镇交通本就不便,下了雪之后更是受阻。他本来是找柯籍谈一个跨国生意的,没想到听柯籍的秘书说,这人连夜就去了这个小镇要找什么人。
他本以为柯籍来的这个小镇是个旅游景点,自己也就屁颠颠地追过来了,想要谈生意之余好好休闲一番。
没想到这小镇还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小镇,吃的喝的都没,更别提寻欢作乐的地儿了。
他失望归失望,但碍于柯籍的面子,一直隐忍着不说。
可这咖啡厅的隔音效果实在太差了。
对面那对基佬分手的谈话全部涌入了他的耳朵里。他可是个爱好大胸女的直男,还轻微恐同。
尤其是那个青年音的人表白表得实在肉麻,他着实听不下去,就有点想要走人。
没想到柯籍却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嗯……”柯籍道,“其实我是来这里找我前男友的。”
“???”友人瞠目结舌。
柯籍突然站起身来:“抱歉,我要去见他了。”
这边,邰笛仍然苦口婆心地说着他和那人的情史。
青梅竹马听得直把咖啡当酒喝。
这时,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了,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挡在门口,挡住了天花板照射下来的幽暗灯光。
青梅竹马看着眼前这充满人生赢家气息的男人,想起了邰笛口中的恋人,心中不由更加酸涩。
男人身穿高级定制的西装,头发一丝不苟地往后拨,露出他无可挑剔的眉眼。分明长了一双桃花眼,却并不潋滟勾人,这眼尾一瞥,煞气外露,无端端让人胆寒。
柯籍盯着坐在小沙发上的青年良久,确定了他就是自己找的那人。
他心中尘埃落定,勾着唇角笑了笑,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我都听见了。”
邰笛的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
“我想你应该就是那个甩我五六次、擦擦屁股走人的小坏蛋。”
话音未落。
男人就捧住青年的脸亲了下去。
邰笛的脑袋里装了一团又一团的乱线,他还没有理清楚这一切。但当熟悉的气息充满他的口腔时,他已不知不觉地回应……
这世界又千千万万对的情侣。
从今天起,又多了一对。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到这里算是正式完结了。
这文写到这里,算是拖了很久很久了,短短三十万字,从去年八月份拖着到了今年的三月份。说实话,这让我心中留下诸多遗憾。我对不起这本书,对不起角色,也对不起你们。我从勤奋到懈怠,促成这一切的不是卡文,也不是我的懒癌,甚至不是消磨的热情和萌点。
而是我在行文过程中,越来越力不从心。写到中后期,我觉得自己写得越来越差。我不像一个作者,不像一个写手,我像一个胡言乱语的码字人。
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适合写文。
诚然我早就知道自己没什么写作的天赋,但也算写了好几百万的人了,却一点也没进步,越写越差,越写越没有逻辑。
我不想写“完”,我只想写“好”,但每次自己写出来的稿子总和我理想上的有诸多差距。我看文很挑剔,但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我却连正眼都不想看一眼。明明它们都是我的萌点集合啊。好的作者能把我的“不萌”写成“很萌”,我却只能把我喜欢的萌点写成荒唐。
我没有自信,也没有天赋,写这篇的后半期,我时常陷入迷茫,我究竟应不应该写文。
谢谢你们能陪我这篇不完美的小说走到最后,也谢谢你们愿意等我这个不负责任的作者。我真的是个很差劲的人,眼界过高却没有能力,但又想苟延残喘地写完一本又一本。我想看到自己的进步,看到我能写出自己喜欢的故事。
我不会放弃,谢谢你们的等待。
接下来的新文我会多存稿,存稿足够之后再开,不过开文应该也不会太晚。下一本应该会先写那本迷弟娱乐圈,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不喜欢的也没事,希望很久以后,某一天你随意地在晋江的页面点进一篇文,觉得还不错,那就是我的荣幸了。
我爱我的每一个读者。
我爱你们。
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故事。
――
说了好多有的没的:)纪念完结,本章留言的读者发发红包给你们。
拜拜。
恋耽美
他十分不解地问道:“你又要作什么妖。”
邰笛没说话。
等到两人踩着雪走到了咖啡屋,去了二楼的包厢,邰笛才和系统开诚布公。
“系统,我不喜欢他。”
系统固执道:“你喜欢的。”
邰笛摇了摇头,抬眸看向他傻呵呵的青梅竹马。
他忍不住笑了。
他应该感谢系统。
要不是系统,他还爱不上那人,也许还苦缠着这根爱着小仙女的电线杆不放。
“阿文。”
“嗯?”青梅竹马一坐到温暖的地方,就忍不住搓了搓手。
邰笛从怀里取出一张照片,这是青梅竹马以前炫耀似的给他的,他把照片推到大傻个的面前,垂着眼睛说道:“你发生了一些事,所以不记得她了。她叫小茹,她才是你喜欢的姑娘。”
阿文看着照片皱起了眉头。
这是一张合照。
一个傻大个和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子亲昵地倚靠在一起,笑得格外幸福。
邰笛搅拌了几下咖啡,双手合十支起下巴,道:“你们因为矛盾分手了。但前几天,你仍然哭着找我喝酒,说你有多么多么爱她。”
阿文的脸瘪成了猪肝色。
潜意识告诉他,他喜欢的是男人,是他的发小邰笛,可他的目光却完全不能从照片上转移。
过了许久,阿文才涩涩地说道:“你骗人。”
邰笛:“我没骗你。”
随后,他便让系统把迷魂术撤了。
系统交代说迷魂术虽然撤了,但效果仍有残留,还会保留半个小时左右。
邰笛心里叹了口气,原来还得纠缠着解释半个小时。
不是他不愿解释。而是他发小这人,实在是一根筋,委婉的他听不进去。
邰笛只好直截了当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喜欢你,我们还是好好地当朋友吧。”
阿文果然被“你不喜欢我”这几个字给唬住了。
他惊愕道:“你……你……你喜欢谁?”
邰笛沉吟了好久,才慢吞吞地形容起那个人来。
“我喜欢的那人。”
“他是个很古怪的人,不爱说话,心思很敏感,占有欲又强。”
说着说着,邰笛又笑了。
“但是他很有爱心,他喜欢狗,喜欢摸摸小狗脑袋。”
“他长得很帅,却又喜欢吃胡萝卜。”
“……”
邰笛以为自己都快忘了那些喜好,对着别人说时,却能说出一堆来。真是滔滔不绝。
系统盯着伤心欲绝的青梅竹马,真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宿主单方面地秀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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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僚就告诉他,他的宿主这几个世界勾搭的竟然都是同一个人的灵魂。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缘分。
宿主察觉到这一点后,他就立刻驳回了。
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宿主发现了。
他不喜欢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有很大的掌控欲和占有欲,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他觉得比起那个男人,眼前这个憨厚老实且一根筋的阳光小哥就好很多,毕竟小哥的心思不会像那人一样捉摸不透。
就在邰笛身后的隔间里,还有另一个包厢。
友人环顾四周,奇怪地问道:“……柯籍,你怎么突然约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谈生意?”
这小镇交通本就不便,下了雪之后更是受阻。他本来是找柯籍谈一个跨国生意的,没想到听柯籍的秘书说,这人连夜就去了这个小镇要找什么人。
他本以为柯籍来的这个小镇是个旅游景点,自己也就屁颠颠地追过来了,想要谈生意之余好好休闲一番。
没想到这小镇还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小镇,吃的喝的都没,更别提寻欢作乐的地儿了。
他失望归失望,但碍于柯籍的面子,一直隐忍着不说。
可这咖啡厅的隔音效果实在太差了。
对面那对基佬分手的谈话全部涌入了他的耳朵里。他可是个爱好大胸女的直男,还轻微恐同。
尤其是那个青年音的人表白表得实在肉麻,他着实听不下去,就有点想要走人。
没想到柯籍却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嗯……”柯籍道,“其实我是来这里找我前男友的。”
“???”友人瞠目结舌。
柯籍突然站起身来:“抱歉,我要去见他了。”
这边,邰笛仍然苦口婆心地说着他和那人的情史。
青梅竹马听得直把咖啡当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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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看着眼前这充满人生赢家气息的男人,想起了邰笛口中的恋人,心中不由更加酸涩。
男人身穿高级定制的西装,头发一丝不苟地往后拨,露出他无可挑剔的眉眼。分明长了一双桃花眼,却并不潋滟勾人,这眼尾一瞥,煞气外露,无端端让人胆寒。
柯籍盯着坐在小沙发上的青年良久,确定了他就是自己找的那人。
他心中尘埃落定,勾着唇角笑了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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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笛的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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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就捧住青年的脸亲了下去。
邰笛的脑袋里装了一团又一团的乱线,他还没有理清楚这一切。但当熟悉的气息充满他的口腔时,他已不知不觉地回应……
这世界又千千万万对的情侣。
从今天起,又多了一对。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到这里算是正式完结了。
这文写到这里,算是拖了很久很久了,短短三十万字,从去年八月份拖着到了今年的三月份。说实话,这让我心中留下诸多遗憾。我对不起这本书,对不起角色,也对不起你们。我从勤奋到懈怠,促成这一切的不是卡文,也不是我的懒癌,甚至不是消磨的热情和萌点。
而是我在行文过程中,越来越力不从心。写到中后期,我觉得自己写得越来越差。我不像一个作者,不像一个写手,我像一个胡言乱语的码字人。
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适合写文。
诚然我早就知道自己没什么写作的天赋,但也算写了好几百万的人了,却一点也没进步,越写越差,越写越没有逻辑。
我不想写“完”,我只想写“好”,但每次自己写出来的稿子总和我理想上的有诸多差距。我看文很挑剔,但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我却连正眼都不想看一眼。明明它们都是我的萌点集合啊。好的作者能把我的“不萌”写成“很萌”,我却只能把我喜欢的萌点写成荒唐。
我没有自信,也没有天赋,写这篇的后半期,我时常陷入迷茫,我究竟应不应该写文。
谢谢你们能陪我这篇不完美的小说走到最后,也谢谢你们愿意等我这个不负责任的作者。我真的是个很差劲的人,眼界过高却没有能力,但又想苟延残喘地写完一本又一本。我想看到自己的进步,看到我能写出自己喜欢的故事。
我不会放弃,谢谢你们的等待。
接下来的新文我会多存稿,存稿足够之后再开,不过开文应该也不会太晚。下一本应该会先写那本迷弟娱乐圈,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不喜欢的也没事,希望很久以后,某一天你随意地在晋江的页面点进一篇文,觉得还不错,那就是我的荣幸了。
我爱我的每一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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