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绝笑天下第1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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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绝笑天下 作者:肉书屋
冠绝笑天下第14部分阅读
他两眼。“难道是陛下给的?”
紫狐从身后掏出一木勺,伸进罐子里挖了勺塞进嘴里,一脸的心满意足,这才点了点头。
白貂抽了抽嘴角,“还是算了,你留着自己吃吧。”
谁不知道他啊,等你说要的时候,他肯定当没听见。开玩笑,女皇陛下做的花生酱,他会分给别人吃?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这花生酱可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那么简单。除了取用上好的新鲜花生仁,还有极品黑芝麻,肉桂粉,冰晶桂花,上等蜂蜜,冻金橘汁,天然甜泉,这几样东西要以先后不同的顺序加入,然后慢火烹制。关键还是做法的复杂,火候掌握得不到位,这花生酱的味便不是那么一回事,料加得过少或过多,就会少味或抢味。就用心程度来说,可不比做一席好菜来得低。
紫狐慢慢往一边走去,跨坐在船杆上,似若有所思地看着阳周城岸,只是嘴巴一直没停过,花生酱沾在唇上,他伸出舌头一卷,立刻半点不剩下。
他在想,三号若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风国女皇的人,还会不会将阴合散的解药给他?那可是攸关他是否能赢来自己又一个春天的大事。
对陛下的仰慕之情如今已是涓涓流水不可止,只盼能水到渠成,成就一番佳话——至此后,他就能尽情地,毫无顾忌地,理所当然地吃着陛下亲手做的可口饭菜……
想到这里,紫狐另一半男性的脸庞绽放开如红日般炫烂的光彩。
朱雀对白貂说:“看吧,他又露出那个表情了……”
“糟糕。”白貂反应够快,一个飞身,朝着正慢慢朝江中倒下的紫狐扑去……扑嗵……
看着掉进江里的紫狐,白貂终于松了一口气,好在他及时接住了花生酱罐子,要是和他一起掉进水里,等紫狐上来,大概会将这船拆了。
被冷水一激,紫狐的脑子终于转为清醒,在水里冒了两个泡,一把弯钩甩了上来,钉住船杆,顺着钩绳从下面慢慢地爬了上来。
那湿透的象牙色银发在日光下闪着珍珠般的光泽,紧紧贴着怎么看怎么怪的阴阳脸以及比例十分美妙的身躯,真是让人又同情又羡慕的一个人呐。
白貂与朱雀同时摇头。
紫狐原先的懊恼在看到白貂手上的花生酱罐时,终于一扫而空。他接过手,说了三个字:“太好了。”
“什么太好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自舱前响起,淡之如水却仿佛能渗透每个人的思维,任谁也无法忽视。
三人回身,恭敬唤道:“陛下。”
凤要浅勾的嘴角藏着一丝不失雍雅的散意,精致的妆容,令原本明净的脸看起来多了几分妖冶的华贵,一身宽大的紫红长袍,面绣大朵金兰,衬得这天都似染上了华贵的颜色。
在风国,女人与男人的地位相等,但只有女子才能成为风国的统治者,这与一个古老的传说有关。
传说人类伊始的时候,天地间出现了一对凤凰,雄为赤凤与雌为蓝凰,一个象征荣耀与财富,一个象征和平与健康。凤凰向北而飞,落在一片明净的土地上,从此就有了风国。凤凰的身躯一直守护着这个国家,几百年来,不曾离开。久而久之,人们的信仰开始产生了分歧,他们将凤凰划作个体,独立崇尚膜拜。
随着时间的推移,信奉和平与信奉荣耀的人逐渐失去了平衡,蓝凰的信仰者们陷入了弱势。长久以来的纷争令这个国家内乱不断,发展滞停不前,蓝凰最终弃人们而去,原本是一对情侣的凤凰分道扬镳。
至此以后,人们渐渐发现,失去了和平便失去了财富,失去了健康便失去了荣耀,最终什么也没得到。风国人这才醒悟到,只有完整的凤凰才能给他们带来未来,但是蓝凰已经一去不返,于是赤凤一族自百年前便立下了一条规矩,只有女子才能作为风国的皇,代表蓝凰,冠以凤姓,象征凤凰合体。信仰得到统一与回归,风国终于渐入佳境,这才有了今天三国鼎立的地位。
另外,风国女皇的继承制度与其它国家还有所不同,并非只有嫡出长女才有机会继承皇位,其它皇室的女子只要符合做女皇的要求也可能被上任女皇选中。在风国,皇室为了稳固自身的地位,一直以来都对继承人要求严格,必须经历磨练最终才能登上皇位,在这过程之后,作为皇帝的女子往往已经褪去了其柔性的一面,其震慑力已丝毫不逊色于其它男性帝王。
在历任女皇之中,凤要并非最强势的那一个,却是最得人心的一个。她的举手投足风情无限,甚至只是回眸一瞥,皆令风国的年轻男女疯狂迷恋,从而忽略了她的性别。
朱雀摸着后脑勺,笑呵呵地道:“陛下魅力无边,已经令某人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上一次是掉进坑里,这一次是掉进水里,依朱雀看,下一次大概就是锅里了。”
紫狐有些茫然地看着几个人,好像还没反应过来,大家说的是谁。
凤要什么也没说,朝紫狐招招手。
紫狐只好抱着罐子一步一移地走上前去。朱雀自知是说错了话,抿鼓着嘴,将脸撇向一边,不敢再去看他们。
凤要手一挥,紫狐手里的褐色罐子呈弧线飞出,眼看就要飞到江中,紫狐下意识想要去追,却在看到凤要的眼睛时,停下了动作。
罐子落在水里发出一声闷响,很快便沉入江底。
紫狐最终扑到了栏杆上,望着江中那片小小的涟漪,痴心不改地望着,直至什么也看不见。
“知道为什么吗?”凤要问。
紫狐转身看着她,张了张嘴,以为会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谁知道半天才发出一声:“啊。”
凤要摇了摇头:“赏赐是为了表彰你在这次任务中为同伴所做的事,却成了祸害你们的祸首……看来,以后是不能有了……”
“陛下,不要啊——”朱雀与白貂同时抽了。
“就这么决定了。”凤要自己点头,朝几个侍女道:“去将前些天赏赐给他们的东西搬回我房间。”
“遵旨。”七名侍女排着队朝舱内走去。
“陛下——”朱雀想冲过去,白貂将她死死抱住。
“不要没收我的银子!”朱雀好凄惨地说。
凤要一脸轻松地道:“没事,这几天在外的开销由我来。”
“我的银子,我白花花的银子……永别了……”朱雀还在念,紫狐还在看江水,白貂还在脸红……
等下,他脸红个啥?
哦,抱住朱雀的时候,发现朱雀原来是有胸的,所以……
船靠岸的时候,一座八人抬的华丽坐辇已经歇在了江岸之上。
船梯被放下,凤要步履轻快地走在最前,其次是精神有些不振的紫狐,然后是脸色还没缓过来的白貂,最后是朱雀和七个侍女混在一起。她拉住其中一个,小声道:“小丫姐,我知道你是好人一个,咱们打个商量,把银子给我留点怎么样?”
那名侍女半晌才说:“我不是小丫。”
朱雀脸一黑,“那谁是小丫?”
那侍女指了指前面。
朱雀立马抛下她,跨一步拦住前面的侍女,“小丫姐,我知道你是好人一个,咱们打个商量,把银子给我留点怎么样?”
小丫大叫,“主人,朱少问银子能不能给她留一点。”
朱雀张大嘴,抱着头往一边转去。
凤要头也不回地道:“要是你不缺钱花,那就给她。”
意思很明显。
小丫心地善良,觉得作为凤党的二首领要是身上没点钱,还真是寒酸,于是将自己的私房钱掏了点出来,拍拍背着脸的朱雀道:“朱少,拿着吧,聊胜于无。”
朱雀没脸回头,朝后摊开手接过,然后伸到眼前一看。
“果真是聊胜于无。”
手掌心二个铜板怎么看都像是银子拉出来的产物。
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啊。
箭两端
集清街道上,一个不太起眼的矮个子瘦弱男人胳膊底下夹着一长形包裹,低头行色匆匆地走着,时不时还转头往后看看,这一不留神,回头撞上了前面一路人。
“怎么走路的?”那路人个头不小,倒吊着眉,一把抓起男人的衣襟。
“大哥,对、对不起,我没看到。”矮个子忙道。
“什么没看到?没看到就可以随便撞人了?那爷撞你试试!”高个子推搡着矮个子,横道。
“你想、想怎么样?”
“废话,当然是赔钱!”
矮个子心里那个泪,天下最倒霉的小偷莫过于他,前前后后干过几十票,也就得逞了这一回,被偷之人没追出来,倒碰上个讹钱的路霸。
他翻出口袋给人看,“大哥,我没钱。”
路霸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一把抓住矮个子的衣襟,“没钱?没钱也敢出来撞人?”
这话说的……矮个子刚要和他讲讲理,这一抬头视线瞬间定格,呆住了。
有一个人就这么静静地站在离他们不足半丈的地方,微垂的眼帘下,一抹寒光莫名的慑人。
路霸反应可真迟钝,死到临头不自知,还在那晃着矮个子的脑袋。
“嘿,小子,别给爷装死人,爷我不吃这一套。”
话音刚落,有一只脚狠狠地踹在了他的屁股上,路霸哎哟一声,捂着屁股回头,刚要破口大骂,却在看清来人时自动噤声。
生存原则第一条——识相的人才会长命,何况那人还长着一双野狼似的眼睛。
呃,路霸大哥,人家好歹是天下第一帅哥,你用狼眼来形容人家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妈呀!!那个哥哥好可怕呀!!”路霸跳起来,大叫着朝街头一伸长脖子探望的老太飞奔而去,速度之快,卷起一路的灰尘。
矮个子望着路霸的背影,不禁讪讪地想,搞了半天,原来是仗“势”欺人。
吐了口鸟气,回头颇知趣地朝玄衣男子拜了拜,“多谢公子给小人解围。”
风是寒发出几不可闻的一声低哼,刚想抬腿走人,却见那矮个子一脸神秘地指着一处巷子小声地道:“公子请借步说话。”
风是寒扫了矮个子一眼,见此人一脸蠢贼相,忽想看看他想耍些什么宝,于是随他走进了暗巷。
矮个子边解包裹边道:“小人最近手紧,想卖了这家传的宝贝,公子过过眼,若是有这个意思,小人就做个顺水人情,便宜卖了。”
包裹打开,露出一只黑漆长盒,漆面光可照人,连一丝划痕都没有。
风是寒下颌微抬,示意他打开。矮个子见有戏,忙迭不失地将盒子凑到他面前,啪一声掀起盖子。
霎时之间,风是寒低敛的眼眸中升起一团金色的光焰,与静谥俊美的脸庞相映成辉。
片刻的沉凝,风是寒伸手接过盒子,轻瞥矮个一眼,淡言中透着若有若无的凛意,“说,这东西你从哪里得来的?”
矮个子未想到他会这么问,眼神忽闪,颇心虚地回道:“小人……不明白公子的话……”
风是寒懒得听他的废话,在对方还没意识到的时候,五指已经掐住了他的咽喉。
“我不喜欢问两次。”他冷冷道。
矮个子吃力地踮着腿,脖子以上涨得通红,眼角慢慢渗出泪花来,这会他知道了,对于他的人生来说,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
为保小命,他只有选择如实招来。
“小、小人之前潜进花满楼,趁人不注意,在花魁那房里偷了这东西,小人只是个小贼,还请大侠放小人一马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风是寒削薄的唇抿成了一线,再次望向盒中的东西——三支食指粗的金箭,在黑丝绒的衬托下,熠然夺目。
这种东西竟会出现在花满楼……
他松开了钳制着矮个子的手指,转眸而问:“你在花魁房中看到了什么人?”
矮个子大口地换气,断断续续道:“那会房中有个穿水红衣的男人,正与花魁玩猜拳喝酒。”
“他长什么样子?”
“小人只看到了一个侧面,是个十分体面的男人……”顿了顿才又小心翼翼地道:“与、与公子各有千秋。”
“哦?”风是寒眸色稍变,两指擦过金箭之身,一丝凉意自指腹传入。
还有七支在那人手中么?
合上盖子,风是寒掏出一张银票扔在矮个子身上,冷喝道:“拿着这些钱,干点实事去。”
对于能捡回小命一条,矮个子已是庆幸不已,哪料到对方还会给自己钱,一时竟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那人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他才抬起抓着银票的手,怔怔地擦起了额头的汗。
另一条道上,一辆马车疾速冲来。
应付此类状况,这里的人似乎很有经验,摊子下面有滚轴,一推就能转向另一边,在路边闲侃的人看也不看一下,往里移个两步,马车正好从他们身后冲过去。
而马车里的那个人却不像他们那般轻松。
莫晓风一只手死死抓着车窗沿,屁股颠得如同浪尖上的小船儿,上上下下,下下上上。好在屁股底下的毛垫够软够厚,不然就算屁股上的伤已经好了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带着一口颤音,她再次冲外面的杜九娘喊道:“小九九,稍稍慢慢点。”
杜九娘的声音传进来:“知道了。”
每一声知道了的背后是大约一盏茶时间的缓速,一盏茶后,会再次以加速度前进,屡屡如此,十分之有规律。
唐夏手枕着后颈躺在一肩宽的长榻上,不管车子如何摇晃,他都一样稳稳当当地躺着。听到莫晓风的话,他微微睁开一线眼睛,张口道:“王爷,过来。”
莫晓风眼睛朝天不理他。
好像配合好似的,杜九娘一个急转弯,将莫晓风直接甩到了唐夏那边,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唐夏闷哼一声,弹坐了起来,莫晓风刚想回身,却被他按了下去。
“好了,这样就不会甩出去了。”那人嘻笑道。
莫晓风想起一个很窘的汽车广告,车椅是个大活人,两条腿是用来坐的,胸架子是让人靠的,胳膊是用来系的,嘴巴是用来当音响的……
如果幽怨是种毒,莫晓风早已毒发身亡了。
二天前——
当莫晓风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然后有个人走了进来,坐在床边盯着自己看。
她混乱脑子里半晌才理出了一个头绪,此人不就是那个打劫的?
“你为什么要冒充夏日?”那是她开口问的第一句话。
“没有。”
他耐心地说了许多事,例如生活中的小细节,例如她的小习惯,她喜欢踢被子,即使那么多人睡在一块也能从大家身上滚过去再滚回来,所以那一晚她们三人睡得腰酸背痛、苦不堪言。
莫晓风慢慢相信他的确是夏日,但是那张脸……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扯了扯,什么也没掉下来,倒是很有弹性。
“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是我原来应有的样子,前些日子花容替我整了回来。”
莫晓风无言半晌,随后幽幽地问:“你们到底还有多少事在骗我?”
他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选择了让她失望。
“我们……没有。”
莫晓风的心一下子空了。
想骂人,不会。
咬牙切齿了半天,除了瞪他还是瞪他。
现在的心情就跟那天在陲塞城客栈里看完纸条的时候一模一样,整颗心仿佛被人挖了个空,她难受,却说不出来,后来将纸团吞进肚子里,打了个咯,这才好受些。
她跟自己这么说,如果四侍之中有人肯对她说出实话,那么她就原谅她们。
“你都知道了?”唐夏很快意识到了这个可能。
莫晓风低垂着头,声音极轻地说:“谁都认为我是只傻鸟吧?嗯,傻点好,还能成为有用之才,利用的用嘛……呵呵。”她耸肩苦笑一声。
唐夏永远也不会忘记她说那句话时的样子,好像失去了存在感,变得透明而虚缈……
“听我说……”他看着她,有须臾的恍惚。
难道现在告诉她,若在四年内不能做到加南所说的扭转乾坤,她便会和莫里王爷一样消失?
不,如果他能改变这个结局,一切都不会发生。转头望去,挂在床头的凤凰从包裹着它的黑布中露出一角,似迫不及待地想要展示它的辉煌。他说:“我们几个只是希望你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对你来说很重要。”
“可是,更重要的东西没有了。”
莫晓风抱着膝盖,将头垂得更低。
“我想告诉你一个故事——”
于是唐夏静静地听着。
“有个旅人准备去远方,于是收拾了一个包裹,并在里面装了名利权三样东西。在路上,同行的人看到他吃力的样子于是问他:为什么不把包裹扔了?旅人说: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吧?在走了近一半路的时候,他渐渐意识到——压在他身上的包裹令他无法直起腰来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他的这次旅行将失去一切的意义。于是,他听从别人的劝告,扔去了身上的包裹。在剩下的旅途中,旅人终于给自己留下了美好而值得珍藏的回忆。故事里,旅途代表一生,旅人代表快乐,包裹代表烦恼。丢掉包裹的傻子本来应该是最快乐的人,但是……”她说着说着竟开始抹眼泪,“现在有个傻子很难过,因为就算她扔光了所有东西,身上也还背着另一个人……”抖!好好地发表感想怎么越说越往灵异上靠了,这夜深人静的,气氛真差啊。
莫晓风一边流泪一边往唐夏靠去……
“对不起。”唐夏的声音竟有些沙哑,他很自然地倾身揽过她,一手扣在她的颈后,按在自己的胸膛之上。
“记得你刚来这里的时候,我问你,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什么感觉,你告诉我,要做蒲公英的种子,飞到哪里就在哪里重新开始。从那时起,我就很想对你说,即使你扮演的是另一个角色,你仍旧是你。现在开始,再没有人可以左右你,你愿意怎么做都行,哪怕……是赌上我这条命。”
心跳得好厉害,唐夏仰头吸了口气。
莫晓风抽了两下,突然没了动静,头顶在他的胸口一动不动。唐夏心想,要是她推开他,他大概会喷血吧。
良久,只听得她含含糊糊地叫:“夏日……”
唐夏突然觉得有点怪。
原来是有只手在摸他的胸,一边摸还一边说:“你干嘛要整成男人模样呢?把胸都整小了,好可惜……”
“啊啊?”唐夏彻底呆了。
他觉得自己的春天还没来就直接迎来了又一个冬天。
俗话说,认输就不是真男人,于是他一低头,咬住她的耳朵不放,舌头转了一圈,闷闷道:“听着,我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莫晓风两只眼睛此刻瞪成了铜铃大小,身子抖得如同漏了电的金霸王兔子,趁还没被电得外嫩里焦时,她一溜烟地连人带脑袋钻进了被子,然后拱到了角落里。
那天夜里她做了个梦,梦见夏日怀上了小小兔子,于是小白兔找了棵歪脖子老树,将一条绳子抛了上去……接着她吓醒了。
之后,不管唐夏说什么,都扭不过她的一根筋。
杜九娘忍不住说唐夏了:“小白兔的豆腐你也敢吃?自作孽不可活,乖乖让她将你掰成女人吧,咱们也好做姐妹……”
唐夏不等她说完,直接朝她嘴里塞了颗闭嘴丸。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唐夏表现得很无奈,不是男的就不是男的吧。
反正方便就好,嗯,方便啊……
这才有了今天光明正大吃豆腐的行为。
一定要看的注:作者今儿没更,想笑都不行。上长评一篇,姑且安慰等待的小心灵
唐夏,加油! 作者:zzzsyzxl !
话说传统意义上一篇比较红的文,文里面的男主角要么帅得惊天地泣鬼神,让众多姐妹看了那个心肝儿乱颤得跟莫莫的马那样停都停不下来,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女孩梦中的那个王子不是骑着白马翩翩走来。要么能力强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人天生就就向往强者,能力强的男人啊,有安全感。
于是乎,我们的第一个出场的隐形男主华丽丽的登场了。
风是寒,釜国皇帝。一个字,帅,有文为证:绝色,十五岁起,便被世人冠与天下第一美男子之称,青丝黑亮如缎,髻发斜插金簪,雍雅闲适,黑玉的眸瞳,似柔似冷不错,属于又帅又酷那一型!而且关键是后来还慢慢对莫莫还是比较特别的说,虽然特别永远不是女人的追求,唯一才是王道。嗯,还是不错!
武功天下第二没搞错,因为莫莫练成了天女散花第九式后,天下第一就是那个小白兔了。第二也已经很不错了。那个能力是绝对的翻手为雨,覆手为雨,弑先皇,夺位,继大统,(这也没办法的事,形势所逼,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从古至今哪个皇位上坐着那个人不是踩着别人的尸体爬上去的)利用莫莫找到美,还有凤凰,然后受伤,中唐秀下的血蝎毒,让唐秀做了假皇帝,抄了釜国第一富的王爷(我就我们小白兔莫莫)的家,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充盈国库,又可以架空信王爷这根唯一的刺,哪一样不是在他计划之中的。利用楚采颐的篡位之心,造成他一统江山最大的绊脚石吴东国兄弟篱墙,后院失火。再利用美,凤凰,伏羲的力量,来个御驾亲征,然后达到他一统天下的伟大目的,挖哈哈,果然很强大又岂止是一句腹黑就可以概括的了的,脑中到底有多少条小九九估计他自己也数不清。
关键在感情上又一白痴,连个初吻都可以弄成啃猪舌头,不过姐妹们哪个会在意这么一点点小瑕疵。这样多好啊,以后还可以教老公亲亲。唉,光用想的都觉得好美妙啊。虽然以后情感开窍后滥不滥情还不知道,就冲现在这个纯洁样,那个小鹿不乱跳都不行了。
所以啊,看完一遍后就很没意志地迷上了这个男人。怎么能不喜欢呢,风是寒基本上囊括了每个会做梦的女人对男人的最初幻想:帅,有钱,能力强,有点腹黑,还有点纯洁。特别是纯洁,这个在世纪男人身上用放大镜找都找不到了的东西呢。发现一个,还不成国宝人人爱之啊。
呵呵,有我看后第一遍的书评为证哦,全部都是风是寒的影子啊。那时候连唐夏的衣角都还没注意到。
唐夏,不要拍我,皇帝太强势了,你是后来居上,后来居上!
至于第二个出场的隐形男主:秦昱。
估计跟莫莫不会有太多感情上的纠葛了,毕竟也算是亲表哥,表哥表妹的在古代看来正常,但是在我们这些现代人看来还真的有点狗血,况且生的小孩万一畸形怎么办想太多,绝对想太多。估计绯月在他身上不会着墨太多,已经有两个男人这么强了,再来一个强主在感情上纠缠一番,到时候绯月要写多少部才可以收笔,太辛苦了。鉴于秦昱的粉丝也有不少,建议绯月到时候可以单独开一个坑给秦昱,估计会有不少姐妹又要小鹿乱撞了,呵呵。就算我不喜欢这种美型男的也一定会捧场的,因为秦昱绝对不可小看哦,又一个强人,还是一个绝对不输给风是寒的强人啊。
洋洋洒洒这么一大篇,怎么可以让我们第三个出场的隐形男主等那么久。虽然他是第一个出场的,可是他以男人出场却是第三个啊。
好吧。
天空一声巨响,唐夏闪亮登场。
好吧,好吧。我承认,看完第一遍,我对你基本上没什么印象,一来你对莫莫的守护基本上是默默无闻的,二来某绯一开始就拿你当个跑龙套的,看看你第一部的出场率就知道了,(脑中有个小人叫嚣:揍她,揍她,你傻了啊,你的幸福还捏在人家小手上呢!小人立刻投降,哦,知道了。)
所以啊,差点就错过你了,呼——还好!
男人就像酒,有一种男人呢就像是烈酒,看一眼清透诱人,品一口,辣辣的够刺激,回味一下甘冽浓郁,虽然有点呛人,也容易醉,可是够劲道。喜欢它的人会因为它的够味而爱上它,不知不觉就迷恋。而女人往往会忘记烈酒喝多了会上瘾,而且,还很伤身。只是够刺激,够浓郁,寂寞时还可以想醉就醉。
还有一种男人呢就像是家中放着的红酒,尝第一口,有点甜,有点涩,味道不怎么香,口感也不怎么好,说不定随手就放到一边去了。很久以后的某个不开心或者开心时候才会想起它,才终于发现,有种酒它是越品越醇,越存越香。你在那对它无意地忽略,它在那里无声地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酝酿,在酝酿的过程中醇香,只为你那突然间的回眸,只为你回眸那刻可以配得上你。红酒对于女人来说,小喝可以怡情,大喝可以微醉,睡前一杯可以安眠,闲暇一杯还可以养颜,益处多多,只是要看你能不能忍受生活中的那份淡然。
绯月说:谁能懂得莫莫的心,谁就是真的强人。的确,其实我们也很难可以真正了解莫莫这个人,估计连她自己都不了解,她到底要的又是什么。
莫莫自己也不懂,害怕寂寞,又不知道如何去爱,也不知道如何去拒绝。
风是寒也不懂,在他眼里,这个王爷只是不像以前那个废物那般无用,很特别很搞,又很无奈。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吸引,却又抗拒,也不肯付出,起码到现在他还没有为莫莫付出过多少。
其实唐夏也不懂。但是他会以他的方式去包容她,守护她,默默无闻地守护,不求回报地守护,如果到后面没有那次以身相救,可能莫莫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守护下去,无怨无悔!
其实文中真正意义上唐夏的笔墨不多,和莫莫的互动可谓少之又少。可是有的时候,一句话,甚至一个动作所带来的触动往往会比长篇的表述更让人感动和深刻 。
客栈里
走火入魔昏迷的莫莫,唐夏将丝帕围在莫晓风的颈项,一只手捏着她的下颌,令她的嘴微微张开,然后端起一杯温茶凑到她的嘴边,小心翼翼地喂着。
“相信我,你有我就够了。”
一句话,一个温柔的动作就让我倒戈了。
唐夏送唐秀回唐门的路上
唐秀笑着叹气:“就算那假王爷的确是有点姿色,但大丈夫应以事业为重,美人不过是拿来消遣的玩意,何必当真。”
唐夏驾着的马车猛地一歪,撞得毫无防备的唐秀连喊救命。
撞的好啊,什么叫大丈夫应以事业为重,美人不过是拿来消遣的玩意,何必当真。爱情当真,女人也事业一样重要的男人谁说就不是真男人,大丈夫。
神秘的堂室,伏羲,四侍打算去救王爷
唐夏变得前所未有地认真,“王爷她……怎么说呢,她太善良,也很无辜,我们都希望她能有个好结果。如果我们遭遇不测,希望将军能替我们照顾一下她,关键时候能扶她一把都是好的。夏在这里先谢过将军了。”说着,他竟低首单膝跪地。
哭,怎么看怎么都像托孤,男儿膝下有黄金啊,只是未到情深处。
阳周城郊外,马车上
唐夏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沉沉地看着她,良久,颊骨微动,轻叹了口气。
“我不该离开你的……”有他在,怎会让她吃这等苦。
是啊,有唐夏在,怎么会舍得让莫莫吃这种苦,还屁股开花。
唐夏捋开她额前的乱发,将毛被裹在她身上,凑近她的脸颊,顿了顿,最终也没做什么,留下一声低语:“好好睡吧。”
真是心疼啊,那种情到浓时,想诉无处诉的无奈。唐夏啊,莫莫不是睡了么,你就趁机来个深情之吻。
亲亲脸颊而已,不要想太多,吃点小豆腐也好啊,真是能忍,我们都替你着急。
唐夏忽地握拳,一拳刚要打上车壁,停在了一寸之处,回头看了看莫晓风,皱着眉压下了火气。
没话讲,这么体贴的男人啊,又有几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可以遇到。
其实还有一段的,被绯月删掉了:
皇宫里
唐夏对唐秀说:“这世上,只要是我认定的事,就算会要我的命,我也在所不惜;但是只要是我不想做的事,就算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去做的。”
这样的男人啊,就算撇除他对莫莫的深情,也还是个男人中的男人。我喜欢!
所以啊,就这样倒戈到喜爱不已,连半点挣扎都没有。
绯月说,连她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这个她本来拿来做龙套的唐夏。
是啊,绯月只是不小心,不小心就触到了我们这些唐夏粉丝的心里面那根最渴望也最脆弱的弦。
风是寒他代表了女人对男人的最初幻想:帅,有钱,能力强,腹黑,还有点酷。
可是唐夏却代表了很多女人对男人的最终幻想:
有点帅,却不需要很帅,太帅的男人以后光是赶苍蝇就会让你变成黄脸婆;
有点钱,又不需要很有钱,钱够用就好,太有钱生命有危险啊(估计以唐夏的能力不至于让莫莫以后敲凤凰的金块过日子的);
能力强点好,可是又不需要太强,毕竟那种天下万物皆在他手中掌控的男人还是比较恐怖的,到时候你就会发现,就算他爱你,你也是他手中的那只小鸟,怎么飞也飞不出他的掌控之中,貌似小白兔重回唐夏身边之前就不是皇帝手上那个小鸟吗,看似和谐,不就被人利用的一只寻物犬吗。
腹黑,酷,对外就好,对内还是像唐夏这种温柔体贴型的,男人小坏可以怡情,大坏就伤雅了。
风是寒不是不好,只是个人觉得这种男人只适合远观,而唐夏这种男人则适合近看,适合于收藏。于平淡生活中相濡以沫,携手一生。
我不知道莫莫最后面会选择像浓郁的烈酒一样的风是寒,还是像醇香的红酒般的唐夏,只是觉得莫莫也只是个寂寞的人。以她那种单纯得有点赤子的性格,估计穿越之前可以忍受她这种性格然后把她做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的很少或者会没有。父母早逝,孑然一生,虽然前后交了个男朋友,可是如果其中哪怕有一个可以撇除莫莫的外表因素,可以包容她的性格,可以真正了解她,爱护她,又何来个这么多。人都害怕寂寞,寂寞是个怪物。
然后就觉得莫莫就像主人买回来就随手放在桌旁的那条用来观赏的鱼,它美丽,善良,无助却又寂寞。缸里除了水只有自己,缸外是形形色色它看得懂和看不懂的世界,还有就是那只对他虎视眈眈的猫,猫有时间还逗逗可怜的鱼,反正都是逃不掉,也不急于一时。鱼感到害怕却又心喜,虽然猫的眼里只有冰冷和些许嘲弄,自己最终也会成为它嘴里的美餐,可是总好过寂寞的死去,毕竟猫是鱼的眼里唯一可以看到的生物,猫也是这个世界唯一在意到它的生物。
然后突然就为唐夏感到心酸,看到鱼对猫的眼神一天天变得依恋,难道你就不会心痛,虽然鱼感受不到,可是谁说水就没有眼泪。默默地包容,无尽地等候,鱼要到哪一天才会明白,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变幻,只有水一直在她的身边,不离不弃,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不管绯月结局如何安排,从来没有想过要左右绯月的思维和决定,唐夏最终可以抱得美人归最好,某绯玉手一挥充军塞外也罢,记住真心爱过就好,不管结局如何,都有我们这些坚定的粉丝团为你祝福,呐喊助威。
虽然第一部看起来风是寒的戏份较多,你的粉丝团也不小。况且前面说过的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男主,不要忘记冠绝原本就不是传统的狗血文,绯月最强悍的就是让强人变龙套,龙套变男主,你也不是没有机会。
幸福不是必然的,幸福是要争取的。
但是记住,爱她,就不要把她变成那笼中被你保护的小鸟,让她成长,终有一天可以展翅高飞。
而你就是莫莫可以依靠的大树,下雨时可以为她遮风挡雨,阳光灿烂时可以在你怀里休憩赏景,想飞时可以振翅高飞,飞累了你就是她温暖的怀抱。
唐夏,加油!
作者回复:
仰头望去……好高的长评!
小z,我对你的敬仰有如蚯蚓一样——扭来扭去,扭来扭去。
离奇案
唐夏将脑袋惬意地支在莫晓风的肩头,微阖着眼,低嗓哼唱,“问什么虚名利,只枕高风向西月。 管什么闲是非,手揽勾壶把酒摇。看什么人间道,低吟小调哼清高。求什么浮生好,不过一场梦里谣。”
莫晓风扭头看他,“这个可从没听你唱过。”
唐夏眼睁一线,懒洋洋地笑道:“好听?”
莫晓风点点头,心想这歌倒适合“玄虚澹泊,与道逍遥”八个字,就是从某个人嘴里唱出来有点怪罢了。
唐夏手指夹起她的一缕发丝,放在鼻间轻嗅,说道:“小时候我喜欢跑到山中树上去睡懒觉,有次睡到一半的时候,忽听到有人边走边唱,于是我跳下树去,问他唱的是什么?那人说,等我到他那个岁数时,自然就会明白。”
“那人多大岁数?”
“……大概一百多岁吧。”
莫晓风哔了一声:“等于没说。”
唐夏斜倚在墙上,目光中透着一点迷蒙的晶亮。
“名利是非,有如过湖山风,即使曾经引起涟漪无数,也只是表象罢了。我若是那片湖,能留得一尾鱼相伴……呜……”他仰头伸了个懒腰,“便已知足。”
“嗯。”莫晓风垂下眼帘,耳根莫名地发热。“这么说,你已经算是明白那歌的意思了?”
唐夏将一根食指长的小细棍竖到她眼前,不正经地笑道:“一半。”配合着他的回答,小细棍变戏法似地突然从中折断。
“能明白一半也不错了。”
“……我是说,的确要到他那岁数,才能明白。”
莫晓风脸一黑,没再说什么,随手将小细棍接过,细细研究了一番,原来两头是用微型铰链扣住的,所以不会真的断掉。
“这是什么?”她好奇地问。
“用来开锁的好东西,折起后可以藏在发间或耳中,不容易被发现。”
“哦?”
看起来是个很实用的东西,莫晓风将它往耳朵里塞去……
隐隐听见嗡嗡震颤的声音,须臾后,突又传出啪的一声脆响,嗡嗡声终于消失了。
“啊……好像断了。”莫晓风傻眼片刻。
唐夏赶紧侧过她的头,拿手轻轻一拍,断掉的几截立刻从耳朵里掉了出来,落在手心。“你拿它来掏耳囧?”他的表情难以形容。
“难道不行?”这个看起来很适合用来挖耳囧。
“行,怎么不行?拿它来捅人都行!”唐夏额头上布满了细汗:“但是你用内力掏耳囧……你用内力掏耳囧!”
“我只是在挖掘内功的实用性,这比拿来打架要有趣得多,而且用内力掏耳朵比较舒服,要不你也试试?”
唐夏的眼睛被碎发挡住一半,因此莫晓风回头时,没法看清他的眼神,只听见幽魂的声音在飘。
“你还干过其它什么好事?”
“就熨过一次衣服,劈过二捆木柴,烧过三顿饭,拍过四颗核桃……还有不好意思说。”
“都已经说了这么多了。”
莫晓风抓抓头,“去茅厕想拉拉不出的时候……”
不等她说完,唐夏已倒。莫晓风摊摊手,早知道就不讲了。
“不过……”她想起个问题。“说来也怪的,自从我使过天女散花的第九式后,内力就变得有些反常,时有时无,时强时弱,很不稳定。”
唐夏爬起来说:“很明显,因为尊严问题它在罢工。”
莫晓风一脸希奇样,“胡说的吧?”
“废话!只有你才会当真的。”
唐夏沉吟道:“看来天女散花的第九式很消耗内力啊,以后若非必要,你还是少用为妙。”
两人正聊着,马车忽然一个急刹车停了,杜九娘在外叫了声:“前面有点小麻烦。”
“怎么了?”
莫晓风起身,正要去掀布帘看个究竟,唐夏拉住她,“你呆在这里,我去看看。”说着钻出了马车。
此地是阳周城的万安街,距离闹市尚有一段距离,冷清的街道上不见半个活人影子。正因如此,前方街道口那个躺在地上的人才格外引人注目。
唐夏与杜九娘相视一眼,走近察看。
一身粗布衣的瘦小男人,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一腿微微曲着,一只手里还拽着一张银票。
“看样子断气不久。”唐夏说着蹲下,将那人翻过,从头到脚细细看了遍。
“脖子上有些淤痕,但不是致死的原因,除此以外并没有其它外伤,更非中毒。”
杜九娘思道:“难道是突发病猝死?”
唐夏扒开死者的眼皮看了看,摇头道:“也没有发病的征兆。”
杜九娘咂了咂嘴,“才到阳周城就让我们碰上离奇死亡案?真邪门。”
唐夏侧过头,将那人手中的银票小心地取下,看?br /gt;
冠绝笑天下第1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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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两眼。“难道是陛下给的?”
紫狐从身后掏出一木勺,伸进罐子里挖了勺塞进嘴里,一脸的心满意足,这才点了点头。
白貂抽了抽嘴角,“还是算了,你留着自己吃吧。”
谁不知道他啊,等你说要的时候,他肯定当没听见。开玩笑,女皇陛下做的花生酱,他会分给别人吃?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这花生酱可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那么简单。除了取用上好的新鲜花生仁,还有极品黑芝麻,肉桂粉,冰晶桂花,上等蜂蜜,冻金橘汁,天然甜泉,这几样东西要以先后不同的顺序加入,然后慢火烹制。关键还是做法的复杂,火候掌握得不到位,这花生酱的味便不是那么一回事,料加得过少或过多,就会少味或抢味。就用心程度来说,可不比做一席好菜来得低。
紫狐慢慢往一边走去,跨坐在船杆上,似若有所思地看着阳周城岸,只是嘴巴一直没停过,花生酱沾在唇上,他伸出舌头一卷,立刻半点不剩下。
他在想,三号若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风国女皇的人,还会不会将阴合散的解药给他?那可是攸关他是否能赢来自己又一个春天的大事。
对陛下的仰慕之情如今已是涓涓流水不可止,只盼能水到渠成,成就一番佳话——至此后,他就能尽情地,毫无顾忌地,理所当然地吃着陛下亲手做的可口饭菜……
想到这里,紫狐另一半男性的脸庞绽放开如红日般炫烂的光彩。
朱雀对白貂说:“看吧,他又露出那个表情了……”
“糟糕。”白貂反应够快,一个飞身,朝着正慢慢朝江中倒下的紫狐扑去……扑嗵……
看着掉进江里的紫狐,白貂终于松了一口气,好在他及时接住了花生酱罐子,要是和他一起掉进水里,等紫狐上来,大概会将这船拆了。
被冷水一激,紫狐的脑子终于转为清醒,在水里冒了两个泡,一把弯钩甩了上来,钉住船杆,顺着钩绳从下面慢慢地爬了上来。
那湿透的象牙色银发在日光下闪着珍珠般的光泽,紧紧贴着怎么看怎么怪的阴阳脸以及比例十分美妙的身躯,真是让人又同情又羡慕的一个人呐。
白貂与朱雀同时摇头。
紫狐原先的懊恼在看到白貂手上的花生酱罐时,终于一扫而空。他接过手,说了三个字:“太好了。”
“什么太好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自舱前响起,淡之如水却仿佛能渗透每个人的思维,任谁也无法忽视。
三人回身,恭敬唤道:“陛下。”
凤要浅勾的嘴角藏着一丝不失雍雅的散意,精致的妆容,令原本明净的脸看起来多了几分妖冶的华贵,一身宽大的紫红长袍,面绣大朵金兰,衬得这天都似染上了华贵的颜色。
在风国,女人与男人的地位相等,但只有女子才能成为风国的统治者,这与一个古老的传说有关。
传说人类伊始的时候,天地间出现了一对凤凰,雄为赤凤与雌为蓝凰,一个象征荣耀与财富,一个象征和平与健康。凤凰向北而飞,落在一片明净的土地上,从此就有了风国。凤凰的身躯一直守护着这个国家,几百年来,不曾离开。久而久之,人们的信仰开始产生了分歧,他们将凤凰划作个体,独立崇尚膜拜。
随着时间的推移,信奉和平与信奉荣耀的人逐渐失去了平衡,蓝凰的信仰者们陷入了弱势。长久以来的纷争令这个国家内乱不断,发展滞停不前,蓝凰最终弃人们而去,原本是一对情侣的凤凰分道扬镳。
至此以后,人们渐渐发现,失去了和平便失去了财富,失去了健康便失去了荣耀,最终什么也没得到。风国人这才醒悟到,只有完整的凤凰才能给他们带来未来,但是蓝凰已经一去不返,于是赤凤一族自百年前便立下了一条规矩,只有女子才能作为风国的皇,代表蓝凰,冠以凤姓,象征凤凰合体。信仰得到统一与回归,风国终于渐入佳境,这才有了今天三国鼎立的地位。
另外,风国女皇的继承制度与其它国家还有所不同,并非只有嫡出长女才有机会继承皇位,其它皇室的女子只要符合做女皇的要求也可能被上任女皇选中。在风国,皇室为了稳固自身的地位,一直以来都对继承人要求严格,必须经历磨练最终才能登上皇位,在这过程之后,作为皇帝的女子往往已经褪去了其柔性的一面,其震慑力已丝毫不逊色于其它男性帝王。
在历任女皇之中,凤要并非最强势的那一个,却是最得人心的一个。她的举手投足风情无限,甚至只是回眸一瞥,皆令风国的年轻男女疯狂迷恋,从而忽略了她的性别。
朱雀摸着后脑勺,笑呵呵地道:“陛下魅力无边,已经令某人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上一次是掉进坑里,这一次是掉进水里,依朱雀看,下一次大概就是锅里了。”
紫狐有些茫然地看着几个人,好像还没反应过来,大家说的是谁。
凤要什么也没说,朝紫狐招招手。
紫狐只好抱着罐子一步一移地走上前去。朱雀自知是说错了话,抿鼓着嘴,将脸撇向一边,不敢再去看他们。
凤要手一挥,紫狐手里的褐色罐子呈弧线飞出,眼看就要飞到江中,紫狐下意识想要去追,却在看到凤要的眼睛时,停下了动作。
罐子落在水里发出一声闷响,很快便沉入江底。
紫狐最终扑到了栏杆上,望着江中那片小小的涟漪,痴心不改地望着,直至什么也看不见。
“知道为什么吗?”凤要问。
紫狐转身看着她,张了张嘴,以为会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谁知道半天才发出一声:“啊。”
凤要摇了摇头:“赏赐是为了表彰你在这次任务中为同伴所做的事,却成了祸害你们的祸首……看来,以后是不能有了……”
“陛下,不要啊——”朱雀与白貂同时抽了。
“就这么决定了。”凤要自己点头,朝几个侍女道:“去将前些天赏赐给他们的东西搬回我房间。”
“遵旨。”七名侍女排着队朝舱内走去。
“陛下——”朱雀想冲过去,白貂将她死死抱住。
“不要没收我的银子!”朱雀好凄惨地说。
凤要一脸轻松地道:“没事,这几天在外的开销由我来。”
“我的银子,我白花花的银子……永别了……”朱雀还在念,紫狐还在看江水,白貂还在脸红……
等下,他脸红个啥?
哦,抱住朱雀的时候,发现朱雀原来是有胸的,所以……
船靠岸的时候,一座八人抬的华丽坐辇已经歇在了江岸之上。
船梯被放下,凤要步履轻快地走在最前,其次是精神有些不振的紫狐,然后是脸色还没缓过来的白貂,最后是朱雀和七个侍女混在一起。她拉住其中一个,小声道:“小丫姐,我知道你是好人一个,咱们打个商量,把银子给我留点怎么样?”
那名侍女半晌才说:“我不是小丫。”
朱雀脸一黑,“那谁是小丫?”
那侍女指了指前面。
朱雀立马抛下她,跨一步拦住前面的侍女,“小丫姐,我知道你是好人一个,咱们打个商量,把银子给我留点怎么样?”
小丫大叫,“主人,朱少问银子能不能给她留一点。”
朱雀张大嘴,抱着头往一边转去。
凤要头也不回地道:“要是你不缺钱花,那就给她。”
意思很明显。
小丫心地善良,觉得作为凤党的二首领要是身上没点钱,还真是寒酸,于是将自己的私房钱掏了点出来,拍拍背着脸的朱雀道:“朱少,拿着吧,聊胜于无。”
朱雀没脸回头,朝后摊开手接过,然后伸到眼前一看。
“果真是聊胜于无。”
手掌心二个铜板怎么看都像是银子拉出来的产物。
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啊。
箭两端
集清街道上,一个不太起眼的矮个子瘦弱男人胳膊底下夹着一长形包裹,低头行色匆匆地走着,时不时还转头往后看看,这一不留神,回头撞上了前面一路人。
“怎么走路的?”那路人个头不小,倒吊着眉,一把抓起男人的衣襟。
“大哥,对、对不起,我没看到。”矮个子忙道。
“什么没看到?没看到就可以随便撞人了?那爷撞你试试!”高个子推搡着矮个子,横道。
“你想、想怎么样?”
“废话,当然是赔钱!”
矮个子心里那个泪,天下最倒霉的小偷莫过于他,前前后后干过几十票,也就得逞了这一回,被偷之人没追出来,倒碰上个讹钱的路霸。
他翻出口袋给人看,“大哥,我没钱。”
路霸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一把抓住矮个子的衣襟,“没钱?没钱也敢出来撞人?”
这话说的……矮个子刚要和他讲讲理,这一抬头视线瞬间定格,呆住了。
有一个人就这么静静地站在离他们不足半丈的地方,微垂的眼帘下,一抹寒光莫名的慑人。
路霸反应可真迟钝,死到临头不自知,还在那晃着矮个子的脑袋。
“嘿,小子,别给爷装死人,爷我不吃这一套。”
话音刚落,有一只脚狠狠地踹在了他的屁股上,路霸哎哟一声,捂着屁股回头,刚要破口大骂,却在看清来人时自动噤声。
生存原则第一条——识相的人才会长命,何况那人还长着一双野狼似的眼睛。
呃,路霸大哥,人家好歹是天下第一帅哥,你用狼眼来形容人家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妈呀!!那个哥哥好可怕呀!!”路霸跳起来,大叫着朝街头一伸长脖子探望的老太飞奔而去,速度之快,卷起一路的灰尘。
矮个子望着路霸的背影,不禁讪讪地想,搞了半天,原来是仗“势”欺人。
吐了口鸟气,回头颇知趣地朝玄衣男子拜了拜,“多谢公子给小人解围。”
风是寒发出几不可闻的一声低哼,刚想抬腿走人,却见那矮个子一脸神秘地指着一处巷子小声地道:“公子请借步说话。”
风是寒扫了矮个子一眼,见此人一脸蠢贼相,忽想看看他想耍些什么宝,于是随他走进了暗巷。
矮个子边解包裹边道:“小人最近手紧,想卖了这家传的宝贝,公子过过眼,若是有这个意思,小人就做个顺水人情,便宜卖了。”
包裹打开,露出一只黑漆长盒,漆面光可照人,连一丝划痕都没有。
风是寒下颌微抬,示意他打开。矮个子见有戏,忙迭不失地将盒子凑到他面前,啪一声掀起盖子。
霎时之间,风是寒低敛的眼眸中升起一团金色的光焰,与静谥俊美的脸庞相映成辉。
片刻的沉凝,风是寒伸手接过盒子,轻瞥矮个一眼,淡言中透着若有若无的凛意,“说,这东西你从哪里得来的?”
矮个子未想到他会这么问,眼神忽闪,颇心虚地回道:“小人……不明白公子的话……”
风是寒懒得听他的废话,在对方还没意识到的时候,五指已经掐住了他的咽喉。
“我不喜欢问两次。”他冷冷道。
矮个子吃力地踮着腿,脖子以上涨得通红,眼角慢慢渗出泪花来,这会他知道了,对于他的人生来说,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
为保小命,他只有选择如实招来。
“小、小人之前潜进花满楼,趁人不注意,在花魁那房里偷了这东西,小人只是个小贼,还请大侠放小人一马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风是寒削薄的唇抿成了一线,再次望向盒中的东西——三支食指粗的金箭,在黑丝绒的衬托下,熠然夺目。
这种东西竟会出现在花满楼……
他松开了钳制着矮个子的手指,转眸而问:“你在花魁房中看到了什么人?”
矮个子大口地换气,断断续续道:“那会房中有个穿水红衣的男人,正与花魁玩猜拳喝酒。”
“他长什么样子?”
“小人只看到了一个侧面,是个十分体面的男人……”顿了顿才又小心翼翼地道:“与、与公子各有千秋。”
“哦?”风是寒眸色稍变,两指擦过金箭之身,一丝凉意自指腹传入。
还有七支在那人手中么?
合上盖子,风是寒掏出一张银票扔在矮个子身上,冷喝道:“拿着这些钱,干点实事去。”
对于能捡回小命一条,矮个子已是庆幸不已,哪料到对方还会给自己钱,一时竟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那人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他才抬起抓着银票的手,怔怔地擦起了额头的汗。
另一条道上,一辆马车疾速冲来。
应付此类状况,这里的人似乎很有经验,摊子下面有滚轴,一推就能转向另一边,在路边闲侃的人看也不看一下,往里移个两步,马车正好从他们身后冲过去。
而马车里的那个人却不像他们那般轻松。
莫晓风一只手死死抓着车窗沿,屁股颠得如同浪尖上的小船儿,上上下下,下下上上。好在屁股底下的毛垫够软够厚,不然就算屁股上的伤已经好了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带着一口颤音,她再次冲外面的杜九娘喊道:“小九九,稍稍慢慢点。”
杜九娘的声音传进来:“知道了。”
每一声知道了的背后是大约一盏茶时间的缓速,一盏茶后,会再次以加速度前进,屡屡如此,十分之有规律。
唐夏手枕着后颈躺在一肩宽的长榻上,不管车子如何摇晃,他都一样稳稳当当地躺着。听到莫晓风的话,他微微睁开一线眼睛,张口道:“王爷,过来。”
莫晓风眼睛朝天不理他。
好像配合好似的,杜九娘一个急转弯,将莫晓风直接甩到了唐夏那边,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唐夏闷哼一声,弹坐了起来,莫晓风刚想回身,却被他按了下去。
“好了,这样就不会甩出去了。”那人嘻笑道。
莫晓风想起一个很窘的汽车广告,车椅是个大活人,两条腿是用来坐的,胸架子是让人靠的,胳膊是用来系的,嘴巴是用来当音响的……
如果幽怨是种毒,莫晓风早已毒发身亡了。
二天前——
当莫晓风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然后有个人走了进来,坐在床边盯着自己看。
她混乱脑子里半晌才理出了一个头绪,此人不就是那个打劫的?
“你为什么要冒充夏日?”那是她开口问的第一句话。
“没有。”
他耐心地说了许多事,例如生活中的小细节,例如她的小习惯,她喜欢踢被子,即使那么多人睡在一块也能从大家身上滚过去再滚回来,所以那一晚她们三人睡得腰酸背痛、苦不堪言。
莫晓风慢慢相信他的确是夏日,但是那张脸……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扯了扯,什么也没掉下来,倒是很有弹性。
“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是我原来应有的样子,前些日子花容替我整了回来。”
莫晓风无言半晌,随后幽幽地问:“你们到底还有多少事在骗我?”
他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选择了让她失望。
“我们……没有。”
莫晓风的心一下子空了。
想骂人,不会。
咬牙切齿了半天,除了瞪他还是瞪他。
现在的心情就跟那天在陲塞城客栈里看完纸条的时候一模一样,整颗心仿佛被人挖了个空,她难受,却说不出来,后来将纸团吞进肚子里,打了个咯,这才好受些。
她跟自己这么说,如果四侍之中有人肯对她说出实话,那么她就原谅她们。
“你都知道了?”唐夏很快意识到了这个可能。
莫晓风低垂着头,声音极轻地说:“谁都认为我是只傻鸟吧?嗯,傻点好,还能成为有用之才,利用的用嘛……呵呵。”她耸肩苦笑一声。
唐夏永远也不会忘记她说那句话时的样子,好像失去了存在感,变得透明而虚缈……
“听我说……”他看着她,有须臾的恍惚。
难道现在告诉她,若在四年内不能做到加南所说的扭转乾坤,她便会和莫里王爷一样消失?
不,如果他能改变这个结局,一切都不会发生。转头望去,挂在床头的凤凰从包裹着它的黑布中露出一角,似迫不及待地想要展示它的辉煌。他说:“我们几个只是希望你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对你来说很重要。”
“可是,更重要的东西没有了。”
莫晓风抱着膝盖,将头垂得更低。
“我想告诉你一个故事——”
于是唐夏静静地听着。
“有个旅人准备去远方,于是收拾了一个包裹,并在里面装了名利权三样东西。在路上,同行的人看到他吃力的样子于是问他:为什么不把包裹扔了?旅人说: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吧?在走了近一半路的时候,他渐渐意识到——压在他身上的包裹令他无法直起腰来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他的这次旅行将失去一切的意义。于是,他听从别人的劝告,扔去了身上的包裹。在剩下的旅途中,旅人终于给自己留下了美好而值得珍藏的回忆。故事里,旅途代表一生,旅人代表快乐,包裹代表烦恼。丢掉包裹的傻子本来应该是最快乐的人,但是……”她说着说着竟开始抹眼泪,“现在有个傻子很难过,因为就算她扔光了所有东西,身上也还背着另一个人……”抖!好好地发表感想怎么越说越往灵异上靠了,这夜深人静的,气氛真差啊。
莫晓风一边流泪一边往唐夏靠去……
“对不起。”唐夏的声音竟有些沙哑,他很自然地倾身揽过她,一手扣在她的颈后,按在自己的胸膛之上。
“记得你刚来这里的时候,我问你,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什么感觉,你告诉我,要做蒲公英的种子,飞到哪里就在哪里重新开始。从那时起,我就很想对你说,即使你扮演的是另一个角色,你仍旧是你。现在开始,再没有人可以左右你,你愿意怎么做都行,哪怕……是赌上我这条命。”
心跳得好厉害,唐夏仰头吸了口气。
莫晓风抽了两下,突然没了动静,头顶在他的胸口一动不动。唐夏心想,要是她推开他,他大概会喷血吧。
良久,只听得她含含糊糊地叫:“夏日……”
唐夏突然觉得有点怪。
原来是有只手在摸他的胸,一边摸还一边说:“你干嘛要整成男人模样呢?把胸都整小了,好可惜……”
“啊啊?”唐夏彻底呆了。
他觉得自己的春天还没来就直接迎来了又一个冬天。
俗话说,认输就不是真男人,于是他一低头,咬住她的耳朵不放,舌头转了一圈,闷闷道:“听着,我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莫晓风两只眼睛此刻瞪成了铜铃大小,身子抖得如同漏了电的金霸王兔子,趁还没被电得外嫩里焦时,她一溜烟地连人带脑袋钻进了被子,然后拱到了角落里。
那天夜里她做了个梦,梦见夏日怀上了小小兔子,于是小白兔找了棵歪脖子老树,将一条绳子抛了上去……接着她吓醒了。
之后,不管唐夏说什么,都扭不过她的一根筋。
杜九娘忍不住说唐夏了:“小白兔的豆腐你也敢吃?自作孽不可活,乖乖让她将你掰成女人吧,咱们也好做姐妹……”
唐夏不等她说完,直接朝她嘴里塞了颗闭嘴丸。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唐夏表现得很无奈,不是男的就不是男的吧。
反正方便就好,嗯,方便啊……
这才有了今天光明正大吃豆腐的行为。
一定要看的注:作者今儿没更,想笑都不行。上长评一篇,姑且安慰等待的小心灵
唐夏,加油! 作者:zzzsyzxl !
话说传统意义上一篇比较红的文,文里面的男主角要么帅得惊天地泣鬼神,让众多姐妹看了那个心肝儿乱颤得跟莫莫的马那样停都停不下来,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女孩梦中的那个王子不是骑着白马翩翩走来。要么能力强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人天生就就向往强者,能力强的男人啊,有安全感。
于是乎,我们的第一个出场的隐形男主华丽丽的登场了。
风是寒,釜国皇帝。一个字,帅,有文为证:绝色,十五岁起,便被世人冠与天下第一美男子之称,青丝黑亮如缎,髻发斜插金簪,雍雅闲适,黑玉的眸瞳,似柔似冷不错,属于又帅又酷那一型!而且关键是后来还慢慢对莫莫还是比较特别的说,虽然特别永远不是女人的追求,唯一才是王道。嗯,还是不错!
武功天下第二没搞错,因为莫莫练成了天女散花第九式后,天下第一就是那个小白兔了。第二也已经很不错了。那个能力是绝对的翻手为雨,覆手为雨,弑先皇,夺位,继大统,(这也没办法的事,形势所逼,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从古至今哪个皇位上坐着那个人不是踩着别人的尸体爬上去的)利用莫莫找到美,还有凤凰,然后受伤,中唐秀下的血蝎毒,让唐秀做了假皇帝,抄了釜国第一富的王爷(我就我们小白兔莫莫)的家,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充盈国库,又可以架空信王爷这根唯一的刺,哪一样不是在他计划之中的。利用楚采颐的篡位之心,造成他一统江山最大的绊脚石吴东国兄弟篱墙,后院失火。再利用美,凤凰,伏羲的力量,来个御驾亲征,然后达到他一统天下的伟大目的,挖哈哈,果然很强大又岂止是一句腹黑就可以概括的了的,脑中到底有多少条小九九估计他自己也数不清。
关键在感情上又一白痴,连个初吻都可以弄成啃猪舌头,不过姐妹们哪个会在意这么一点点小瑕疵。这样多好啊,以后还可以教老公亲亲。唉,光用想的都觉得好美妙啊。虽然以后情感开窍后滥不滥情还不知道,就冲现在这个纯洁样,那个小鹿不乱跳都不行了。
所以啊,看完一遍后就很没意志地迷上了这个男人。怎么能不喜欢呢,风是寒基本上囊括了每个会做梦的女人对男人的最初幻想:帅,有钱,能力强,有点腹黑,还有点纯洁。特别是纯洁,这个在世纪男人身上用放大镜找都找不到了的东西呢。发现一个,还不成国宝人人爱之啊。
呵呵,有我看后第一遍的书评为证哦,全部都是风是寒的影子啊。那时候连唐夏的衣角都还没注意到。
唐夏,不要拍我,皇帝太强势了,你是后来居上,后来居上!
至于第二个出场的隐形男主:秦昱。
估计跟莫莫不会有太多感情上的纠葛了,毕竟也算是亲表哥,表哥表妹的在古代看来正常,但是在我们这些现代人看来还真的有点狗血,况且生的小孩万一畸形怎么办想太多,绝对想太多。估计绯月在他身上不会着墨太多,已经有两个男人这么强了,再来一个强主在感情上纠缠一番,到时候绯月要写多少部才可以收笔,太辛苦了。鉴于秦昱的粉丝也有不少,建议绯月到时候可以单独开一个坑给秦昱,估计会有不少姐妹又要小鹿乱撞了,呵呵。就算我不喜欢这种美型男的也一定会捧场的,因为秦昱绝对不可小看哦,又一个强人,还是一个绝对不输给风是寒的强人啊。
洋洋洒洒这么一大篇,怎么可以让我们第三个出场的隐形男主等那么久。虽然他是第一个出场的,可是他以男人出场却是第三个啊。
好吧。
天空一声巨响,唐夏闪亮登场。
好吧,好吧。我承认,看完第一遍,我对你基本上没什么印象,一来你对莫莫的守护基本上是默默无闻的,二来某绯一开始就拿你当个跑龙套的,看看你第一部的出场率就知道了,(脑中有个小人叫嚣:揍她,揍她,你傻了啊,你的幸福还捏在人家小手上呢!小人立刻投降,哦,知道了。)
所以啊,差点就错过你了,呼——还好!
男人就像酒,有一种男人呢就像是烈酒,看一眼清透诱人,品一口,辣辣的够刺激,回味一下甘冽浓郁,虽然有点呛人,也容易醉,可是够劲道。喜欢它的人会因为它的够味而爱上它,不知不觉就迷恋。而女人往往会忘记烈酒喝多了会上瘾,而且,还很伤身。只是够刺激,够浓郁,寂寞时还可以想醉就醉。
还有一种男人呢就像是家中放着的红酒,尝第一口,有点甜,有点涩,味道不怎么香,口感也不怎么好,说不定随手就放到一边去了。很久以后的某个不开心或者开心时候才会想起它,才终于发现,有种酒它是越品越醇,越存越香。你在那对它无意地忽略,它在那里无声地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酝酿,在酝酿的过程中醇香,只为你那突然间的回眸,只为你回眸那刻可以配得上你。红酒对于女人来说,小喝可以怡情,大喝可以微醉,睡前一杯可以安眠,闲暇一杯还可以养颜,益处多多,只是要看你能不能忍受生活中的那份淡然。
绯月说:谁能懂得莫莫的心,谁就是真的强人。的确,其实我们也很难可以真正了解莫莫这个人,估计连她自己都不了解,她到底要的又是什么。
莫莫自己也不懂,害怕寂寞,又不知道如何去爱,也不知道如何去拒绝。
风是寒也不懂,在他眼里,这个王爷只是不像以前那个废物那般无用,很特别很搞,又很无奈。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吸引,却又抗拒,也不肯付出,起码到现在他还没有为莫莫付出过多少。
其实唐夏也不懂。但是他会以他的方式去包容她,守护她,默默无闻地守护,不求回报地守护,如果到后面没有那次以身相救,可能莫莫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守护下去,无怨无悔!
其实文中真正意义上唐夏的笔墨不多,和莫莫的互动可谓少之又少。可是有的时候,一句话,甚至一个动作所带来的触动往往会比长篇的表述更让人感动和深刻 。
客栈里
走火入魔昏迷的莫莫,唐夏将丝帕围在莫晓风的颈项,一只手捏着她的下颌,令她的嘴微微张开,然后端起一杯温茶凑到她的嘴边,小心翼翼地喂着。
“相信我,你有我就够了。”
一句话,一个温柔的动作就让我倒戈了。
唐夏送唐秀回唐门的路上
唐秀笑着叹气:“就算那假王爷的确是有点姿色,但大丈夫应以事业为重,美人不过是拿来消遣的玩意,何必当真。”
唐夏驾着的马车猛地一歪,撞得毫无防备的唐秀连喊救命。
撞的好啊,什么叫大丈夫应以事业为重,美人不过是拿来消遣的玩意,何必当真。爱情当真,女人也事业一样重要的男人谁说就不是真男人,大丈夫。
神秘的堂室,伏羲,四侍打算去救王爷
唐夏变得前所未有地认真,“王爷她……怎么说呢,她太善良,也很无辜,我们都希望她能有个好结果。如果我们遭遇不测,希望将军能替我们照顾一下她,关键时候能扶她一把都是好的。夏在这里先谢过将军了。”说着,他竟低首单膝跪地。
哭,怎么看怎么都像托孤,男儿膝下有黄金啊,只是未到情深处。
阳周城郊外,马车上
唐夏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沉沉地看着她,良久,颊骨微动,轻叹了口气。
“我不该离开你的……”有他在,怎会让她吃这等苦。
是啊,有唐夏在,怎么会舍得让莫莫吃这种苦,还屁股开花。
唐夏捋开她额前的乱发,将毛被裹在她身上,凑近她的脸颊,顿了顿,最终也没做什么,留下一声低语:“好好睡吧。”
真是心疼啊,那种情到浓时,想诉无处诉的无奈。唐夏啊,莫莫不是睡了么,你就趁机来个深情之吻。
亲亲脸颊而已,不要想太多,吃点小豆腐也好啊,真是能忍,我们都替你着急。
唐夏忽地握拳,一拳刚要打上车壁,停在了一寸之处,回头看了看莫晓风,皱着眉压下了火气。
没话讲,这么体贴的男人啊,又有几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可以遇到。
其实还有一段的,被绯月删掉了:
皇宫里
唐夏对唐秀说:“这世上,只要是我认定的事,就算会要我的命,我也在所不惜;但是只要是我不想做的事,就算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去做的。”
这样的男人啊,就算撇除他对莫莫的深情,也还是个男人中的男人。我喜欢!
所以啊,就这样倒戈到喜爱不已,连半点挣扎都没有。
绯月说,连她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这个她本来拿来做龙套的唐夏。
是啊,绯月只是不小心,不小心就触到了我们这些唐夏粉丝的心里面那根最渴望也最脆弱的弦。
风是寒他代表了女人对男人的最初幻想:帅,有钱,能力强,腹黑,还有点酷。
可是唐夏却代表了很多女人对男人的最终幻想:
有点帅,却不需要很帅,太帅的男人以后光是赶苍蝇就会让你变成黄脸婆;
有点钱,又不需要很有钱,钱够用就好,太有钱生命有危险啊(估计以唐夏的能力不至于让莫莫以后敲凤凰的金块过日子的);
能力强点好,可是又不需要太强,毕竟那种天下万物皆在他手中掌控的男人还是比较恐怖的,到时候你就会发现,就算他爱你,你也是他手中的那只小鸟,怎么飞也飞不出他的掌控之中,貌似小白兔重回唐夏身边之前就不是皇帝手上那个小鸟吗,看似和谐,不就被人利用的一只寻物犬吗。
腹黑,酷,对外就好,对内还是像唐夏这种温柔体贴型的,男人小坏可以怡情,大坏就伤雅了。
风是寒不是不好,只是个人觉得这种男人只适合远观,而唐夏这种男人则适合近看,适合于收藏。于平淡生活中相濡以沫,携手一生。
我不知道莫莫最后面会选择像浓郁的烈酒一样的风是寒,还是像醇香的红酒般的唐夏,只是觉得莫莫也只是个寂寞的人。以她那种单纯得有点赤子的性格,估计穿越之前可以忍受她这种性格然后把她做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的很少或者会没有。父母早逝,孑然一生,虽然前后交了个男朋友,可是如果其中哪怕有一个可以撇除莫莫的外表因素,可以包容她的性格,可以真正了解她,爱护她,又何来个这么多。人都害怕寂寞,寂寞是个怪物。
然后就觉得莫莫就像主人买回来就随手放在桌旁的那条用来观赏的鱼,它美丽,善良,无助却又寂寞。缸里除了水只有自己,缸外是形形色色它看得懂和看不懂的世界,还有就是那只对他虎视眈眈的猫,猫有时间还逗逗可怜的鱼,反正都是逃不掉,也不急于一时。鱼感到害怕却又心喜,虽然猫的眼里只有冰冷和些许嘲弄,自己最终也会成为它嘴里的美餐,可是总好过寂寞的死去,毕竟猫是鱼的眼里唯一可以看到的生物,猫也是这个世界唯一在意到它的生物。
然后突然就为唐夏感到心酸,看到鱼对猫的眼神一天天变得依恋,难道你就不会心痛,虽然鱼感受不到,可是谁说水就没有眼泪。默默地包容,无尽地等候,鱼要到哪一天才会明白,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变幻,只有水一直在她的身边,不离不弃,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不管绯月结局如何安排,从来没有想过要左右绯月的思维和决定,唐夏最终可以抱得美人归最好,某绯玉手一挥充军塞外也罢,记住真心爱过就好,不管结局如何,都有我们这些坚定的粉丝团为你祝福,呐喊助威。
虽然第一部看起来风是寒的戏份较多,你的粉丝团也不小。况且前面说过的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男主,不要忘记冠绝原本就不是传统的狗血文,绯月最强悍的就是让强人变龙套,龙套变男主,你也不是没有机会。
幸福不是必然的,幸福是要争取的。
但是记住,爱她,就不要把她变成那笼中被你保护的小鸟,让她成长,终有一天可以展翅高飞。
而你就是莫莫可以依靠的大树,下雨时可以为她遮风挡雨,阳光灿烂时可以在你怀里休憩赏景,想飞时可以振翅高飞,飞累了你就是她温暖的怀抱。
唐夏,加油!
作者回复:
仰头望去……好高的长评!
小z,我对你的敬仰有如蚯蚓一样——扭来扭去,扭来扭去。
离奇案
唐夏将脑袋惬意地支在莫晓风的肩头,微阖着眼,低嗓哼唱,“问什么虚名利,只枕高风向西月。 管什么闲是非,手揽勾壶把酒摇。看什么人间道,低吟小调哼清高。求什么浮生好,不过一场梦里谣。”
莫晓风扭头看他,“这个可从没听你唱过。”
唐夏眼睁一线,懒洋洋地笑道:“好听?”
莫晓风点点头,心想这歌倒适合“玄虚澹泊,与道逍遥”八个字,就是从某个人嘴里唱出来有点怪罢了。
唐夏手指夹起她的一缕发丝,放在鼻间轻嗅,说道:“小时候我喜欢跑到山中树上去睡懒觉,有次睡到一半的时候,忽听到有人边走边唱,于是我跳下树去,问他唱的是什么?那人说,等我到他那个岁数时,自然就会明白。”
“那人多大岁数?”
“……大概一百多岁吧。”
莫晓风哔了一声:“等于没说。”
唐夏斜倚在墙上,目光中透着一点迷蒙的晶亮。
“名利是非,有如过湖山风,即使曾经引起涟漪无数,也只是表象罢了。我若是那片湖,能留得一尾鱼相伴……呜……”他仰头伸了个懒腰,“便已知足。”
“嗯。”莫晓风垂下眼帘,耳根莫名地发热。“这么说,你已经算是明白那歌的意思了?”
唐夏将一根食指长的小细棍竖到她眼前,不正经地笑道:“一半。”配合着他的回答,小细棍变戏法似地突然从中折断。
“能明白一半也不错了。”
“……我是说,的确要到他那岁数,才能明白。”
莫晓风脸一黑,没再说什么,随手将小细棍接过,细细研究了一番,原来两头是用微型铰链扣住的,所以不会真的断掉。
“这是什么?”她好奇地问。
“用来开锁的好东西,折起后可以藏在发间或耳中,不容易被发现。”
“哦?”
看起来是个很实用的东西,莫晓风将它往耳朵里塞去……
隐隐听见嗡嗡震颤的声音,须臾后,突又传出啪的一声脆响,嗡嗡声终于消失了。
“啊……好像断了。”莫晓风傻眼片刻。
唐夏赶紧侧过她的头,拿手轻轻一拍,断掉的几截立刻从耳朵里掉了出来,落在手心。“你拿它来掏耳囧?”他的表情难以形容。
“难道不行?”这个看起来很适合用来挖耳囧。
“行,怎么不行?拿它来捅人都行!”唐夏额头上布满了细汗:“但是你用内力掏耳囧……你用内力掏耳囧!”
“我只是在挖掘内功的实用性,这比拿来打架要有趣得多,而且用内力掏耳朵比较舒服,要不你也试试?”
唐夏的眼睛被碎发挡住一半,因此莫晓风回头时,没法看清他的眼神,只听见幽魂的声音在飘。
“你还干过其它什么好事?”
“就熨过一次衣服,劈过二捆木柴,烧过三顿饭,拍过四颗核桃……还有不好意思说。”
“都已经说了这么多了。”
莫晓风抓抓头,“去茅厕想拉拉不出的时候……”
不等她说完,唐夏已倒。莫晓风摊摊手,早知道就不讲了。
“不过……”她想起个问题。“说来也怪的,自从我使过天女散花的第九式后,内力就变得有些反常,时有时无,时强时弱,很不稳定。”
唐夏爬起来说:“很明显,因为尊严问题它在罢工。”
莫晓风一脸希奇样,“胡说的吧?”
“废话!只有你才会当真的。”
唐夏沉吟道:“看来天女散花的第九式很消耗内力啊,以后若非必要,你还是少用为妙。”
两人正聊着,马车忽然一个急刹车停了,杜九娘在外叫了声:“前面有点小麻烦。”
“怎么了?”
莫晓风起身,正要去掀布帘看个究竟,唐夏拉住她,“你呆在这里,我去看看。”说着钻出了马车。
此地是阳周城的万安街,距离闹市尚有一段距离,冷清的街道上不见半个活人影子。正因如此,前方街道口那个躺在地上的人才格外引人注目。
唐夏与杜九娘相视一眼,走近察看。
一身粗布衣的瘦小男人,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一腿微微曲着,一只手里还拽着一张银票。
“看样子断气不久。”唐夏说着蹲下,将那人翻过,从头到脚细细看了遍。
“脖子上有些淤痕,但不是致死的原因,除此以外并没有其它外伤,更非中毒。”
杜九娘思道:“难道是突发病猝死?”
唐夏扒开死者的眼皮看了看,摇头道:“也没有发病的征兆。”
杜九娘咂了咂嘴,“才到阳周城就让我们碰上离奇死亡案?真邪门。”
唐夏侧过头,将那人手中的银票小心地取下,看?br /gt;
冠绝笑天下第1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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