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莫菲菲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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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莫菲菲 作者:肉书屋
奸商莫菲菲第26部分阅读
知不觉中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吧?为什么自己现在都想不起来具体都跟三老板说了哪些内容,应该,无碍吧?
至于是不是真的无碍,那只有天知道了!
莫菲菲下得船来,发现岸上早有两个人在翘首等候:面沉如水的沈天启和弱柳扬风的秋芙蓉。
秋芙蓉觉得自己已经深深陷入林黛玉的角色不可自拔了,为什么自己会有越来越多的哀怨,为什么,沈大哥总是对自己不冷不热,为什么,自己变得喜欢在房里偷偷一个人哭,为什么为什么……娘对自己说,那是魔障,跨过去了,就会海阔天空。可是身旁的这个男人,朝夕相处三个月没对自己动情,依然和第一次见面般,把自己当成世伯的女儿,有礼有距的对待。难道自己真的这么没有魅力吗?
看着秋水生迈着大步走过来,秋芙蓉不禁冲入秋水生怀中,眼泪吧嗒吧嗒就下来了,哽咽着说:“爹爹,女儿心里好苦!”
秋水生没做多想,只以为是女儿对自己太过挂念,小时候每次自己离海到快回家的日子,这丫头就每天痴痴傻傻在岸边等着,第一时间扑入自己的怀抱。多久没这么撒娇了,丫头不知不觉就长大了啊。
挽着女儿的手来到沈天启面前,沈天启尊敬的施了一个礼问候:“世伯,一路可还顺利?”
“顺利,顺利,哈哈,这次带回的东西保管让你大吃一惊。走,回家,好好吃一顿!”踏上岸,秋水生心情显然也非常好。
看着紧随其后的莫菲菲,沈天启喉头一紧:他黑了好多,吃了不少苦吧。
莫菲菲如果知道沈天启心里想什么,一定会告诉他,苦倒没多苦,就是多灾多难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天启,我跟你说哦,这次我们可大发了。你没看到二十二号船上有棵珊瑚,乖乖,差不多有我人那么高,还有三号船上的那些象牙,雪白雪白的,说好了,这次我要徇私拿一棵挂我房间里……”
沈天启觉得,有浩凡说话的空气真好,连呼吸一口也会让人心情轻松下来。对于浩凡说的话,除了点头,他再也没有别的反应。
第一百零一章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秋府,一顿团圆饭吃得热热闹闹。秋夫人喜悦于自己夫君回来了,而其他下人,则喜悦于莫公子终于回来了,没曾想现在莫菲菲倒成了秋府最受欢迎的人。
秋芙蓉强颜欢笑的给爹爹夹了一口他最喜欢吃的板栗烧鸡,爹回来了,她觉得自己惶惶的心终于有了依靠。小时候,有人欺负自己,热自己哭,都是爹帮着她去教训他们。在她心目中,不苟言笑的父亲就像一座大山,永远是她心里最笃定的坚强后盾。说也奇怪,整天在身边的慈祥的娘也不及一年中离多聚少的爹来得亲近,难道都说女儿向着爹,儿子向着娘。
吃过饭后,莫菲菲就被早就按耐不住的下人们簇拥着去了后院,连桌子椅子零食茶水都给她准备的妥妥帖帖。她不得不迅速进入角色,扯开了说书先生的架势:“上回说到哪了?”
“莫公子你不记得了?上回说到要给宝玉说亲张家小姐,大伙一直等着下文呢。”下面热心的群众赶紧提醒。
“好,那我就接着说了。话说……”莫菲菲打开话匣子,抑扬顿挫说起来。
沈天启坐在最后一排专注的看着台上的人。他喜欢最后一排,远远的看着,比近在咫尺感觉更真实。
不停有欢笑声飘荡在秋府上空。别人的欢乐与我无关,秋芙蓉一个人静静坐在屋里拿着本书,看了许久也没有看进一个字。
以前的她不是这样的。以前,她只穿最红的衣服,有最爽朗的笑声,有最美好的憧憬。现在,一切都变了。爱哭、自怨自艾。从什么时候起的呢?
“芙蓉,怎么不和他们一起去听书,一个人躲在房里?”秋水生推门进来。吃饭的时候,他终于感觉到女儿不大对劲,自己这个女儿是个直性子,长大后更是很要强不肯吃半点亏。仔细想想芙蓉其实从码头开始脸色就不大好,自己这个作爹的难得在家一次本来就对不起她们娘俩。他倒要问问是谁敢欺负他的掌上明珠!
“爹,您怎么不陪着娘,人家不是说小别胜新婚吗?”秋芙蓉把目光从那本到现在都还没搞明白叫什么名字的书中抬起头来,很诧异的看这秋水生。
“我和你娘十几年都走过来了,不差这点时间。倒是我想问你,是谁欺负我的小宝贝了,你到现在都拉着张脸。”秋水生打趣道。
秋芙蓉神色一黯,连说没被人欺负,是自己心情不好。
“女儿长大咯,有了自己的心事也不愿意告诉爹了。你就是不告诉我我也知道,是不是为了天启那小子?”
“爹取笑人家,不依啦!”扭捏的身子就差明明白白告诉秋水生“爹你猜对了,加三分。”
秋水生还不明白自己女儿的心思吗,“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看天启不错,很有前途。”
“不错是不错啦,但是他根本就不喜欢我。”秋芙蓉唉声叹气。
“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你问过他吗?”秋水生也是个粗汉,根本没想过陷入爱情的人都是很敏感的,这种事还需要问吗,感觉就感觉得出来了。
“爹,我一个女孩子家家怎么好去问他这种害羞的问题。”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爱情要靠自己争取,你妈当年也是我从张老三那争取来的。”秋水生也有过年轻的时候,劝慰女儿。
没想到一个谈心还引出来一个大八卦,秋芙蓉瞪大了眼睛:“哇,爹,没想到你那么厉害,当年怎么把我娘从张老三手里抢过来的,好好给我说说,难怪张老三这些年一直和你明争暗斗。”
“咳,现在是说你的事,怎么扯到我身上了,我的事以后再说。我建议啊,明天你就去跟沈天启表白。人家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得之你幸,不得你命,总好比你躲在屋里看闷书胡乱猜测好吧。更何况,我的女儿这么可爱,也用不着在一棵树上吊死。如果,我是说如果啊,万一沈天启拒绝你,爹再给你介绍个更好的青年才俊。”秋水生脑海里不自觉的浮现出莫浩凡的样子来。出海三个月,他深深感受到莫浩凡能干、亲切、有号召力,真是个好女婿的人选,以前自己是挺喜欢天启那小子的,但是现在再看他那扑克脸,真是无趣,女儿和他在一起有什么好的。随便在秋府拉一个人问他们姑爷选沈公子还是莫公子,大家一定会选莫公子,身为主子,偶尔有时候也要考虑一下下人的感受,他们干活才更有劲嘛。秋水生一厢情愿乐滋滋的想,心里头倒有些期盼沈天启别喜欢自己闺女来。
没想到女人的心说变就变,男人的心变起来更快哪,有他这样当爹的吗!
有了爹爹的鼓励,秋芙蓉的心定多了,对,自己胡思乱想什么,沈大哥这么迟钝,说不定他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呢。为争取幸福,就是主动告白也没有什么丢脸的。
想开之后,觉得外面的笑声也没有那么刺耳了,这一晚,她睡得特别香。
接下来的几天,沈天启特别忙,接待从杭州来的富商,评估那三十船货的价值,商讨怎么运出去,简直是晕头转向马不停蹄。所以,秋芙蓉酝酿好的告白又渐渐没了气势,心中打起退堂鼓来。
这天下午,沈天启回秋府拿拉下的印章,然后又匆匆打算出门。秋芙蓉正在花园里徘徊,对着棵大树练习:“沈大哥,自从我第一眼看到你之后……”猛然,就发现了沈天启一晃而过的身影,下意识喊了一声:“沈大哥,等等,我有话对你说。”
沈天启马上停下脚步,温和问:“芙蓉,有什么要对我说的。”
秋芙蓉左右张望,虽然已快十二月天气还是有点热,这回府里大多数人都躲在屋里午睡,园子里除了他们俩没有别人,她遂放下心来。
嘀哒。
嘀哒。
一刻钟之后,秋芙蓉还是提不起勇气。沈天启便有些急了,几个合同还等着自己马上过去盖章呢。“芙蓉,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如果不急的话,要不等我晚上回来再说?”
“不行!”晚上哪里还找得到这么好的机会,说就说,练习了好多次的台词自然而然就跑了出来:“沈大哥,你是不是讨厌我?”
“芙蓉说笑了,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那你就是喜欢我咯?”秋芙蓉惊喜道。
“当然,我一向把你当亲妹子一样疼爱。”沈天启理所当然地说。
“妹子?沈大哥,我不要做你的妹子,我要做你喜欢的人,心上人的那种!”秋芙蓉一急,也顾不得害羞了。
“心上人?”沈天启沉默了好久,直到秋芙蓉认为他已经站着睡着了,沈天启才艰难的吐出一句话:“对不起,芙蓉,我不能接受。”
“沈大哥,是我不够好吗?”
不,你很好。只怪我遇见你的时候,还不懂爱情是什么;当我明白爱情是什么的时候,心里却不知不觉住进了另外一个人。想起心里那道纤细却永远充满活力的身影,沈天启顿时觉得无限的苦涩。
“不是的,芙蓉,你很好,是我不够好,以后你一定会遇到一个真心爱护你的人的。”沈天启说完,抑制着心底的痛楚大踏步转身离去。
“沈大哥,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秋芙蓉无意识的揪着手帕,对着沈天启的背影大喊。
沈天启停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花园的那头。
秋芙蓉望着那背影,知道自己十六岁时遇到的那个白衣少年,将永远离自己远去了。初恋,就像一枚青杏,看着诱人,咬下去却酸得让人泪流满面。她终于忍不住蹲下身子,捂着嘴把脸埋在膝盖里压抑着哭出声来。身旁树荫下晃动的阳光斑斑点点,就像那最美最真的梦想,被撒得满地都是,再也拼不完整。
只是,为什么会觉得沈大哥的背影,看起来比自己还要萧瑟?
第一百零二章 回京
秋府的下人们觉得,一切都没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先是小姐在房间里哭了一天之后,抛弃了绿白相间的素裙,没穿以前一直钟爱的大红,而是换上了粉嫩的桃红。看着像蕴含着无限春意,只有秋芙蓉自己知道,那其实是经寒风洗礼过还傲立枝头的腊梅。
能尝试失恋,未必不是一种甜蜜,那种辛酸的感觉让生活一下子多了一种滋味。再见到沈大哥,装出淡淡的,很自然的样子,就像树下的那场告白根本没有发生过,她对自己说,芙蓉,你可以做到。遭受拒绝之后,秋芙蓉的洒脱性子又渐渐回归了,难怪说爱情最是折磨人的东西。而沈天启更是没受什么影响,行色一切如常,所以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曾发生过一些事情。
奇怪的是秋水生,他知道女儿失恋后,莫名其妙兴奋起来,便在床上向着妻子吹枕头风,碎碎念莫浩凡的好,弄得秋夫人也开始转换目标,用评估女婿的眼光审视起莫菲菲来。消息像长了脚一样传得飞快,下人们也悄悄议论:莫公子就要取代沈公子,成为咱秋府的女婿啦。
大家再听说书的时候,便很自觉的拿台上的莫菲菲和台下的沈天启比较起来:沈公子比莫公子有钱,但人家莫公子赚钱潜力大未必以后不会超过沈公子;沈公子比莫公子帅。但男人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除非去做鸭;沈公子比莫公子高。但莫公子年纪小还可以继续长,何况天塌下来先倒霉地是高个子;莫公子知道那么多故事传说见闻还不给下人摆架子沈公子你有吗!综上所述,莫公子更适合小姐。众人笑眯眯的心想,很坚定的替秋芙蓉下了判断,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以前曾认为沈公子与小姐是多么般配。
莫菲菲终于发现事情不对劲,为什么下面的人听故事的时候看着自己两眼放光就像盯着一块大肥肉,交换意见时也是窃窃私语乱咬耳朵,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大声说出感想?于是这天散场的时候她抓住了园丁吴伯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吴伯带着三分神秘三分喜悦三分恭喜对他说:“莫公子。你不知道啊,老爷和夫人都看上你了。要把我们大小姐嫁给你呢!我们都觉得你比沈公子强,这话你可别告诉沈公子,怕他听了难受。
咳!这都啥跟啥啊,莫菲菲想起秋夫人曾旁敲侧击的问过自己的八字,身上马上起满了鸡皮疙瘩。不行,这秋府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趁他们没开口前自己快回京吧!回忆起公主在自己硬着心肠说喜欢男人时那蕴满泪水小鹿般受伤的眼,她不想在别的好女孩脸上再看到这种表情,简直是作孽,会遭天谴地。(其实她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人家秋芙蓉眼中压根就没有她。是秋水生和秋夫人两人自己在瞎忙活)
也该到了回京地时候,从渤临回来后莫菲菲原本就想直接返京,她有很重要的事等着去做:向皇上汇报此行情况,献上渤临希望通商的国书。最紧要的是她想问云先生为什么要保护她,而之前又和她作对,那些想杀她的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以后自己是不是要日日提心吊胆生活?太多的问题积累着。每天就像有只猫一直在心里抓。
但是沈天启不允许她先上路,说这边事情处理完了一起回去,路上也有个照应。大雪也极力赞成,毕竟沈天启武功不弱,谁知道那些杀手什么时候又冒出来,多他在等于多一重保障。于是这一耽搁多留了十余天。
她得空偶尔去贸易行帮帮忙,却不愿意像秋沈二人从早待到晚,给自己地懒散找了个借口: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看了半天搬货运货盘点算账的枯燥场面就悠闲的到别处逛。这些日子里那些杀手们像凭空消失了。再也没来烦扰她。
杭州商人吃下货后,银子陆续到帐,三十船香料玛瑙等大齐稀罕的高级货色,生生换来了一百万两白银——翻了三番。对外贸易果然是暴利行业啊。三个股东没分钱,而是把所得利润全投入到周转中。一个月后,秋水生将带领乾隆船队朝更远的国度出发。
眼下出了女婿风波,莫菲菲不得不去催促沈天启快点上路,她在广州再也待不下去了,如果沈天启不走,他们四人帮也要自己走,不解决杀手事件,睡觉时总感觉头上有把刀悬着,夜夜不得安眠。“天启,我等不及要想快点回京了,你若不走我自己走。”
“好,明天我们就回。”这次沈天启很干脆地就答应了她,让她颇为奇怪。因为原定回京的时间要再过七天。
沈天启怎么能告诉他能提前走的原因一是为了让他不久等,自己熬了几个通宵加快了工作的速度,眼下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只要把端木雄留下来收尾就行。二是觉得面对告白失败的秋芙蓉有点尴尬,三是又听到了下人们说秋府要招他做女婿的传言心里有点不舒服,综合以上三点沈天启觉得还是快点走好。
所以。第二天当他们收拾好行装在吃早餐时一提出辞行,秋家人都愣了,三人各自有各自的理由,都不想让他们这么快走。
秋水生心想:不能把小沈这个大劳动力放走了,不然贸易行就我一人管不得忙死。
秋夫人心想:不是吧,我才刚把莫公子和芙蓉地生辰八字找人对过说很合的,我都还没开始撮合他们,怎么能让他跑了。
秋芙蓉心想:虽然沈大哥拒绝了自己,但是平时能多见见也是好的。
周围站着服侍的某个冲动下人心想:若莫公子走了我就辞职恳求他带我到京城莫府去干活。
奈何两人去意已决,提及京城还有很多重要事情等着他们决定,如果不是这边的事也不能耽搁,他们早就走了。如今贸易行上了正轨,他们相信秋水生一定能管理好,也是到了回去的时候了。
秋家人想想人家两个的确是有很多生意要忙的“青年企业家”,实在没有理由再强行挽留,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其中秋夫人最不甘心,忍不住想把自己的意思趁机说出来:“莫公子,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们芙蓉吧?”这话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显了。
“啊?”秋芙蓉还不知道她娘的鬼心思,倒变成了最奇怪的人:“为什么莫浩凡要来看我,他来我们家也是找爹才对。”
饭桌上那么多人秋夫人又不好对女儿多说,只好低头夹菜。吃完饭,莫菲菲简直是扯着沈天启落荒而逃,直到出了城才松了口气。看得沈天启直觉有趣:“浩凡,看来秋夫人看上你了。”
“人家秋芙蓉对我可没那意思,倒是对你喜欢得紧。”想拿她打趣。看她用网球拍反打回去。
“我和她可没什么,我只是把他当妹子看待。”沈天启不知自己为何要解释,说完之后,他似乎为自己地话恼怒的样子,一拍马领先跑起来。
京城里云先生已经接到了朱雀堂写的,从船队出发那天开始至回到广州,发这封情报那天止,关于莫菲菲的详详细细的资料,以及朱雀堂与兀鹰杀手或明或暗的斗争经过。
他收起资料,丢给暗处闪出的七号:“拿去归档吧。”
“是。”七号尊尊敬敬的接过。走进守备森严只有云先生和几个心腹才能进出的密室,走到一个书架前。最上那排书架右手边挂着一个写着“莫浩凡”的木牌。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一整排密密麻麻都是与莫菲菲相关地资料,按日期排列着。七号拿出一个大信封把手里的资料放了进去,封好,再写上编号:莫,贰伍柒。这么说来,书架上关于莫菲菲地资料居然有257个信封那么多!为什么云先生要知道她这么详细的资料?
是夜。一只黑色的大鸟飞进了云先生那神秘的宅子,淡淡的,就似一缕烟。普通的守卫根本没有发现那是一个人,而云先生房间外隐藏地三个高手,发现了。却没有阻止,眼也不眨的看着那缕烟从半开的窗口飘进了云先生房间,又顺手关上了窗。
“参见云先生。”那人抱拳拱手施礼,为表尊重,还扯下了遮面的黑布,露出一张四四方方充满威严的脸来。看得出,他平素也是个指挥人地主。但是这会在云先生面前,他收敛起自己的威风,低眉顺眼垂手而立。倒像个乖巧的学生,与他魁梧的身材很不衬,显得颇为怪异。室内的两个人却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唔”,云先生似乎知道今夜有人会来似的,没有穷奢极恶地叫来美女陪侍。他随意披了件长袍。绻坐在铺满厚厚皮毛的太师椅上,认真的翻看着一本书。桌旁的炭盆发出旺盛的热气。照耀得他的脸忽明忽暗。
云先生不做声,那黑衣人也不做声,只是静静的等着,屋内的暖气渐渐融化他身上地寒冷,室内的薰香沁入鼻头眉间,让人觉得十分舒适,加上云先生又一直没跟他说话,他身体不禁稍稍松弛了些许。
就在这时,云先生忽而看向黑衣人,狭长地双眼射出极强的不满:“你还是不行!今晚回去交差之后自己打缸冷水,到屋外去泡一晚上。”
北方十二月的天气,晚上室外温度已经可以滴水成冰,泡在冷水里一晚上,这不是要人命吗?但黑衣人眉毛也不皱一下,低头应了声“是”。
云先生又神游了一会,才拿过桌上早就准备好的纸笔,刷刷刷龙飞凤舞写起来。黑衣人忙低下头避嫌,不敢窥看半分。
“把这封信拿给你主子吧。”云先生盖上自己的密章,封好,递给黑衣人。
黑衣人把信小心放入怀中,绑好面巾,又从窗口翻了出去。
待那黑衣人走远了,云先生把书一丢。朝门外喊了一声:“去,把蓝乐叫过来帮爷暖床。”又施施然伸了个懒腰朝床上走去,自言自语说:“可把我累死了。”
那个叫蓝乐的清秀少年怯生生走进来,他还是个雏,不知道怎么才能把主上服侍得舒适,而众所周知,主上的脾气一向是不太好的。
一掩上门,他就觉得一股巨大的吸力传来,空气中似乎有一根绳子牵引着他,直飞到床上,落入一个光滑的怀抱。
第一百零三章 到处都是秘密
深深的宫墙内,身穿软甲的大内侍卫按照每天都会变化的路线一丝不苟地来回巡视,那架势看起来哪怕一只苍蝇飞过也会被他们挡下。但是再严密的防守也会有死角,那个从云先生府里飞出的黑衣人此刻就飞进了守备森严的皇宫。
他从几丈高的围墙上跳下的时候正好两组巡逻队交叉而过,就在下一组人巡逻到这个地方的三十秒空隙里,他已经迅速滑到别处。皇宫大内其实每个角落都暗藏杀机,黑衣人胜似闲庭信步,总能在最紧要的时候闪开巡逻兵,终于无声无息潜到了御书房附近。
已经过了子时,皇上还在挑灯批注那永远也看不完的奏折。太监小宣子强忍着倦意,又去拨弄了一下大铜炉内的炭火,使火苗更大些吐露出更多的暖意。他不时小意的抬头看看皇上的表情,以便在皇上没开口前及时送上茶水点心和衣物,察眼观色是他们这类人最重要的必修课。贤明的君主也不是这么好当的,看着皇上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还要熬夜工作,连他心里都不禁心疼起来。
靠墙那排书架动发出吱呀一声,一个黑衣人突兀的从地下钻了出来。那人浑身罩在黑布中,只余头部露出一双精芒四射的眼。刺客!小宣子心一颤。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混进来的,虽然这人手里没拿着刀剑等危险兵器,小宣子还是毫不犹豫的张开嘴巴打算扯着嗓子大喊一声“有刺客!”门外有二十多个御林军,只要他们及时赶到,皇上就不会有危险。
他的嘴快,黑衣人的动作更快,疾步上前在他背上一拍,小宣子就悲哀的发现不管用多大力喉咙底都发不出半点声音。作为皇上身边的太监,这点见识还是有的,他知道自己是被点了哑|岤。完了完了,今天皇上和自己就要交代在这里了。他牙一咬,死死抱住了黑衣人的大腿,示意皇上快跑,他来拖住这个杀手。
皇上听到动静已经抬起头来,一切进行得太快,待到看见小宣子不顾生死抱住了那个黑衣人的腿,他才笑着对小宣子说:“小宣子你先退下吧,放心,这个人不会伤害我的。”
小宣子想着那人没把他一脚踢开继而去刺杀皇上,反而很镇静的站着不动,看样子确实对皇上没有坏意。而且他还知道御书房这条隐蔽的密道。刚才点自己哑|岤估摸是这人一时情急怕自己叫出声来。皇上这么说,那就代表他知道黑衣人是谁。至于到底是谁,就不是自己这个奴才该知道的事了,皇宫里的秘密实在是太多太多。
他顺势在地上磕了个头应道:“那奴才告退。”咦,又可以说话了?松了口气之后忽而想起更可怕的后果:今天自己撞上了这桩事,皇上会不会杀自己灭口?那条密道通往皇上一天中待得最久的地方,如果有人意图不轨……想到这里他心里更是惴惴,也不敢多说,垂首退了出去。
看着小太监退出御书房,黑衣人扯下脸上的布,屈膝一拜:“臣参见陛下。”
“杨统领请起。”原来那个黑衣人,竟是大内侍卫统领杨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对皇宫的环境以及守卫们的路线那么熟悉,他们每天的路线,原本就是他一手安排的。
由此可以推断出,皇上与云先生之间的联系必定万分隐秘和重要,以至于派出堂堂侍卫统领来做个跑腿的传话人,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来去。
“他说了什么?”皇上口中问的他,自然是那个现在已经躲在被子里呼呼大睡的云先生。
“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让臣带来封信给皇上。”杨昊从怀中掏出那封温热的信,恭敬递给皇上。
皇上接过来拆开,信中只有寥寥几个字:“唯那两人可试得。”那两人是谁?这句话没头没脑之至,就是别人看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皇上显然是知道的。他沉吟了一会,对侯着的杨昊挥挥手:“你先去换衣服吧。”
“是,微臣告退。”杨昊施了个礼,却没马上走,而是走到书房左手边一道屏风后,那里,放着他的官服。换好衣服出来,又向皇上施了个礼,在暗红色外衣黑色皮帽的衬托下,杨昊的气质仿佛一下子发生了变化,现在的他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官威,与之前低眉顺眼站在云先生面前的时候判若两人。奇怪的是,他在皇上面前都没在云先生面前那么小心翼翼,这又是为何?
推门出去,守在门口的侍卫们揉了揉眼睛,都不敢置信出来的竟是统领大人。皇上进御书房时他们明明进去检查过空无一人,而且他们敢发誓今晚守在门口眼睛都没有多眨,绝对没有人可以从他们眼皮底下进去。那么,统领是从哪里进去的呢?想到这里他们不敢深想,自以为触摸到了什么秘密,心里升腾起于小宣子一样的惶恐来。
别看在皇宫当差很爽,有时候哪个贵人忽然下令把你处死,你的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死。每一份光鲜的职业后面,其实都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辛酸。
杨昊自然知道属下在吃惊什么,只是淡淡一笑,也不多作解释,只把外面等着的小宣子叫了进去服侍。
皇上拿着那封信,在书房里踱了几步,站定一笑自言自语道:“好,仲云,朕就依你所言。”那封信随即被丢到火红的碳炉里,转眼化做灰烬。
小宣子战战兢兢进来,皇上却和善的对他说:“小宣子,你刚才做得很好。今天奏章就批到这,摆驾回宫吧。”
“是”,小宣子急忙拿来皇上的大氅,吊在喉咙眼的小心肝也慢慢的沉回了胸口,他知道,刚才自己“保护”皇上的举动博得了皇上的喜悦。虽然并不是真正的刺杀,但皇上显然承了这个情,从这一刻起,他小宣子才真正成为了皇上的心腹。
这一夜皇宫和以往一样平静,只是多了一桩奇事——杨大统领不知为何把个大水缸搬到屋外,跳进去在里面待了一夜!所有人都认为杨统领在练一种绝世武功,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这是云先生对他在屋里刹那松懈的惩罚。他担负着守卫皇宫与皇上的重责,实不该在任何情况下有半分松懈。这刺骨的冰水,就是为了锤炼他的神经,他不恨,只有无比羞愧。原以为自己已经达到那个人的要求,却不料还差得很远。
“属下无能,任务失败。在大齐国的十三处分堂也被裂焰悉数挑净,两百九十八人,只余四人回。请帮主责罚。”北方蒙古拉国内,那个在神秘小屋被刺杀莫菲菲的杀手唤作“左使”的阴鸷男人。沉着脸站在一个戴着银色夜叉面具的男人面前,不甘的汇报。多么嚣张,多么狂妄,多么能耐的人,在这个人面前也只能俯首称臣。他就是蒙古拉国的国师,兀鹰的帮主——炼无极。
当时,以为去杀一个不懂武功的年轻人是轻而易举的事,还为帮主派自己去而心生不满,杀鸡焉用宰牛刀?现在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以他的能力,真要对付你们,你们是无力抵抗的。这次就存着你小命等待下次将功赎过。下去吧。”炼无极有些心不在焉的说。
“谢帮主。”
“仲云,总有一天,我会胜过你,让你匍匐在我脚下。”语气非常平静,说出却是惊天的话,让不可一世的云先生匍匐在他脚下,可能吗?
越往北走就越冷,莫菲菲他们一行终于在冬至前赶回了京城。
俗话说冬至大过年,对大齐人来说,冬至也是个重要的节日。如家客栈已经推出了新式狗肉火锅,其美人天天都在数着日子,等待着莫菲菲的归来。回家休息了一天,莫菲菲就提着带回的礼物,到处去拜访朋友。她离开京城太久了,许多关系不走会慢慢淡下来,京城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她也要了解下,还有,得问其美人那个可恶的云先生是不是还躲在客栈对面的神秘宅子里。
渤临国书也得送到皇上手里,最好是能与他见一面。
第一百零四章 几桩大事
其美人昨天收到消息老板已经回京,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当莫菲菲背着个单肩跨包(为了方便叫裁缝按照印象中样子用布缝的)一走进如家客栈,就受到了隆重的欢迎。
因为是早上,所以还没多少客人,店里所有不忙的伙计都站成了两排列在门边,精神抖擞等待老板的到来。眼看就要年关了,老板就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是雪中的大木碳锦上的牡丹花。每个人都抱着同样的想法:据掌柜说老板这次去广州赚了不少钱,商场营业额也比去年涨了五成,客栈生意要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这代表什么?代表着只要今天老板来检查工作满意的话,那年终红包自然是大大的厚实。老板一向是个大方的人,这是所有员工对他无以伦比的人格魅力中最为赞赏的一点。曾经有伙计去庙里还愿的时候向菩萨虔诚祈祷希望老板这一优良品质能保持终生。
伙计们身穿统一的对襟大红棉背心,后绣“如家客栈”几字,莫菲菲刚踏入客栈,所有人整齐统一的朝她九十度鞠躬大喊“欢迎老板从广州回来!”,然后其美人就花枝招展的从楼梯处迎了上来,亲热的挽住她的手往里走,生生应了一句话:“天空一声巨响,美人闪亮登场。”
莫菲菲有点黑线的看着今天分外妖艳的其美人,不怀好意思 的想:“怎么我这如家客栈和红楼的气质越来越像了。”
她不知道的是,在这几个月里“天地玄黄”情报组几个头头在一起交流的时候,感叹现在竞争激烈,有必要全面提高各自所管理的产业服务水准。硬件更新太费钱,他们不予考虑,所以在软件上动了很多脑筋。以其美人牵头,共同研究出一套员工“服务行为准则”,统一培训红楼、恒隆商场和如家客栈的所有员工。
所以莫菲菲觉得在如家客栈找到了红楼的影子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员工行为准则里融合了红楼招呼人的甜腻、商场招呼人的亲切、客栈招呼人的客气。经过培训所有员工已经焕发出了新的精神面貌,不过莫菲菲对此还一无所知,不然,她又该为几个高管的“改革”大吃一惊了。
莫菲菲像模像样的端起老板的架子,在其美人和一个伙计的陪伴下到处察看,时不时拿手指摸摸桌面看是否擦干净,时不时亲切问候客人是否住得习惯。其实她本不想那么做作的,她相信美人的能力。但是那么多期盼的眼光看着,她不得不装出重视的样子,不然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一刻钟后,她已经在客栈里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大堂,对那些渴望表扬的员工露出满意的笑容,赞赏说:“我不在的日子里,其掌柜带领着大家做得很好,我对客栈的现状很满意。”
众人欢欣不已婚,由于在工作中不能表现得太手舞足蹈,只好悄悄用目光交流。
“噢也!老板满意,我猜今年的红包肯定会翻一翻。”甲说。
“同意同意,可苦了掌柜,牺牲自己色诱老板哪。”乙斜斜眼,示意大家看还挂在莫菲菲手臂上的其掌柜。
“我看不是牺牲,掌柜的巴不得吧?”丙瞅瞅其美人心甘情愿的样子,用眼神反对别人的话。
莫菲菲自然还没强到可以听到员工心声的地步,她示意其美人到楼上办公室(她的专属房间)去谈。
其美人喜滋滋的挽着莫菲菲,心里犹豫着等下要不要在房间把老板推倒,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别胜新婚?她突然浮现这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来。没办法,她拿着莫菲菲在广州时写给信yy了几个月,对老板的暗恋已经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高到她觉得已经可以向老板献出自己的“恫体”了。
如果莫菲菲知道其美人有这么可怕的想法,怕立即要在她面前狠狠扒开自己的衣服大叫一声“老娘也是女人”以示清白了。
在房间里坐下后,其美人恋恋不舍的从莫菲菲身上收回自己的手,心急问:“老板这次到国外去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当然有。其美人身为莫菲菲事业帝国的最重要核心领导人物,是她最珍视的人之一,但凡有机会总不会忘记示好。更何况她内心深处已经把其美人当成一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出差给好朋友带礼物,理所当然。只见她在那个布包里掏啊掏,掏出一只雕刻精美的银质首饰盒来,递给了其美人:“这是送你的。”
其美人欣喜的接过来,不管老板送她什么礼物她都会喜欢的。打开一看,镶衬柔软黄|色锦锻的盒内,静静躺着一粒荔枝大小的珍珠,发出柔柔的光华。
是女人就抵搞不了这种极致的诱惑。“啊!”其美人一把抓过珍珠贴在胸前,情不自禁在屋内手舞足蹈起来,就与《大内密探零零发》里面周星驰给老婆刘嘉玲送夜明珠时他老婆的反应一模一样。莫菲菲嘴角一翘微笑看着,昨晚她给娘送了一颗比这还稍大一点的珍珠时,娘也是一样的反应。能给重要的人带来欢乐,是她最开心的事。
其美人好不容易把兴奋发泄完毕,她敢打赌就是京城最好的首饰店里都没有这么大这么浑圆的珍珠,再看莫菲菲时,她眼里已全部都是星星:“老板对我真好!”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莫菲菲脸上使劲的“啵”了一下,洋洋得意的在莫菲菲诧异的表情中坐下来。
莫菲菲呈半僵化状态,这个,好像是她到这个年代的初吻也,虽然亲的是脸。以前一直没把美人对自己的亲热行为放在心上,以为只是她夸张的性子使然,但是现在看来,似乎美人对她觊觎在心啊!不能这样发展下去,不然又得伤害一个人了,不过眼下也不是说这种事的时候,找个好机会再说吧,还是正事要紧。
“我离开的几个月,京城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其实她只要把各期的《京城周报》拿来看看就知道了,但是她懒得翻看那厚厚的报纸,反正都要到其美人这问云先生的事,还不如叫其美人说,以美人当了一段时间情报头子的经历,她口里说出来的事才值得一听。
其美人一边把玩着珍珠一边答:“要说这大事也不少,我挑紧要的几件给你说说。老板你和公主很熟吧?我先说她的事。几个月前孟真国不是派使者来替他们的王子来求新的嘛,我们大齐只有如意公主处在适婚年龄,京城里人人都以为公主要被嫁到孟真国去了的,对可能的小公主颇为不舍。但是不知道为何,皇上忽然收了一位大臣的女儿为义女,封为平安公主,代替如意公主嫁了过去。孟真国原本不乐意我们嫁过去一位假公主的,但是似乎他们国内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也不抗议了,急匆匆迎了平安公主回孟真。”
“这倒是桩喜事。”莫菲菲把手中的茶水当成酒,一饮而尽,她由衷为公主不用背井离乡嫁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而感到高兴。
其美人为老板的反应稍微有点不快,那天老板照顾公主的情景又历历在目,难道老板真的喜欢公主吗?哼哼,喜欢也没用了,她接着抛出一个重磅炸弹:“还有更喜的,皇上在我们大齐给公主找了位好驸马!据我所知,在没立平安公主之前,皇上想先把如意公主嫁出去造成既定事实,在车内悄悄选拔驸马人选,最后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和大将军的儿子琅昆两人的呼声最高。后来,平安公主代替如意公主出嫁,照理讲这假选驸马的戏也该落幕了,谁料皇上这回假戏真做,非得把公主给嫁了。据可靠消息,这驸马十成十要落在舒安磊身上。”
莫菲菲也不问她为什么这么肯定,不用问,肯定是渗透进京城大臣宅子里的那些淑女培训班的地组美女情报员们发挥了作用。
“对了,我们《京城周报》有一期还对他们两个做了详细的报道,等会我把那张报纸拿给老板看看。”其美人抿了口茶。
“除了公主的事还有什么?”
“还有一件就很奇怪了。两个月前京城忽然进行了人口大普查,衙门派人拿着户籍上门一一比对,凡不是两代以上都住在京城的人口,都必须由三个以上的京城本地人为他们的身份出具证明。人人都猜是京城里混进了想杀皇上的刺客,所以官府才那么重视。”
想杀皇上的刺客吗?莫菲菲心里不知为何隐隐觉得这事与云先生有关。
“对面那幢宅子”,莫菲菲压低了声?br /gt;
奸商莫菲菲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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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觉中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吧?为什么自己现在都想不起来具体都跟三老板说了哪些内容,应该,无碍吧?
至于是不是真的无碍,那只有天知道了!
莫菲菲下得船来,发现岸上早有两个人在翘首等候:面沉如水的沈天启和弱柳扬风的秋芙蓉。
秋芙蓉觉得自己已经深深陷入林黛玉的角色不可自拔了,为什么自己会有越来越多的哀怨,为什么,沈大哥总是对自己不冷不热,为什么,自己变得喜欢在房里偷偷一个人哭,为什么为什么……娘对自己说,那是魔障,跨过去了,就会海阔天空。可是身旁的这个男人,朝夕相处三个月没对自己动情,依然和第一次见面般,把自己当成世伯的女儿,有礼有距的对待。难道自己真的这么没有魅力吗?
看着秋水生迈着大步走过来,秋芙蓉不禁冲入秋水生怀中,眼泪吧嗒吧嗒就下来了,哽咽着说:“爹爹,女儿心里好苦!”
秋水生没做多想,只以为是女儿对自己太过挂念,小时候每次自己离海到快回家的日子,这丫头就每天痴痴傻傻在岸边等着,第一时间扑入自己的怀抱。多久没这么撒娇了,丫头不知不觉就长大了啊。
挽着女儿的手来到沈天启面前,沈天启尊敬的施了一个礼问候:“世伯,一路可还顺利?”
“顺利,顺利,哈哈,这次带回的东西保管让你大吃一惊。走,回家,好好吃一顿!”踏上岸,秋水生心情显然也非常好。
看着紧随其后的莫菲菲,沈天启喉头一紧:他黑了好多,吃了不少苦吧。
莫菲菲如果知道沈天启心里想什么,一定会告诉他,苦倒没多苦,就是多灾多难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天启,我跟你说哦,这次我们可大发了。你没看到二十二号船上有棵珊瑚,乖乖,差不多有我人那么高,还有三号船上的那些象牙,雪白雪白的,说好了,这次我要徇私拿一棵挂我房间里……”
沈天启觉得,有浩凡说话的空气真好,连呼吸一口也会让人心情轻松下来。对于浩凡说的话,除了点头,他再也没有别的反应。
第一百零一章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秋府,一顿团圆饭吃得热热闹闹。秋夫人喜悦于自己夫君回来了,而其他下人,则喜悦于莫公子终于回来了,没曾想现在莫菲菲倒成了秋府最受欢迎的人。
秋芙蓉强颜欢笑的给爹爹夹了一口他最喜欢吃的板栗烧鸡,爹回来了,她觉得自己惶惶的心终于有了依靠。小时候,有人欺负自己,热自己哭,都是爹帮着她去教训他们。在她心目中,不苟言笑的父亲就像一座大山,永远是她心里最笃定的坚强后盾。说也奇怪,整天在身边的慈祥的娘也不及一年中离多聚少的爹来得亲近,难道都说女儿向着爹,儿子向着娘。
吃过饭后,莫菲菲就被早就按耐不住的下人们簇拥着去了后院,连桌子椅子零食茶水都给她准备的妥妥帖帖。她不得不迅速进入角色,扯开了说书先生的架势:“上回说到哪了?”
“莫公子你不记得了?上回说到要给宝玉说亲张家小姐,大伙一直等着下文呢。”下面热心的群众赶紧提醒。
“好,那我就接着说了。话说……”莫菲菲打开话匣子,抑扬顿挫说起来。
沈天启坐在最后一排专注的看着台上的人。他喜欢最后一排,远远的看着,比近在咫尺感觉更真实。
不停有欢笑声飘荡在秋府上空。别人的欢乐与我无关,秋芙蓉一个人静静坐在屋里拿着本书,看了许久也没有看进一个字。
以前的她不是这样的。以前,她只穿最红的衣服,有最爽朗的笑声,有最美好的憧憬。现在,一切都变了。爱哭、自怨自艾。从什么时候起的呢?
“芙蓉,怎么不和他们一起去听书,一个人躲在房里?”秋水生推门进来。吃饭的时候,他终于感觉到女儿不大对劲,自己这个女儿是个直性子,长大后更是很要强不肯吃半点亏。仔细想想芙蓉其实从码头开始脸色就不大好,自己这个作爹的难得在家一次本来就对不起她们娘俩。他倒要问问是谁敢欺负他的掌上明珠!
“爹,您怎么不陪着娘,人家不是说小别胜新婚吗?”秋芙蓉把目光从那本到现在都还没搞明白叫什么名字的书中抬起头来,很诧异的看这秋水生。
“我和你娘十几年都走过来了,不差这点时间。倒是我想问你,是谁欺负我的小宝贝了,你到现在都拉着张脸。”秋水生打趣道。
秋芙蓉神色一黯,连说没被人欺负,是自己心情不好。
“女儿长大咯,有了自己的心事也不愿意告诉爹了。你就是不告诉我我也知道,是不是为了天启那小子?”
“爹取笑人家,不依啦!”扭捏的身子就差明明白白告诉秋水生“爹你猜对了,加三分。”
秋水生还不明白自己女儿的心思吗,“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看天启不错,很有前途。”
“不错是不错啦,但是他根本就不喜欢我。”秋芙蓉唉声叹气。
“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你问过他吗?”秋水生也是个粗汉,根本没想过陷入爱情的人都是很敏感的,这种事还需要问吗,感觉就感觉得出来了。
“爹,我一个女孩子家家怎么好去问他这种害羞的问题。”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爱情要靠自己争取,你妈当年也是我从张老三那争取来的。”秋水生也有过年轻的时候,劝慰女儿。
没想到一个谈心还引出来一个大八卦,秋芙蓉瞪大了眼睛:“哇,爹,没想到你那么厉害,当年怎么把我娘从张老三手里抢过来的,好好给我说说,难怪张老三这些年一直和你明争暗斗。”
“咳,现在是说你的事,怎么扯到我身上了,我的事以后再说。我建议啊,明天你就去跟沈天启表白。人家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得之你幸,不得你命,总好比你躲在屋里看闷书胡乱猜测好吧。更何况,我的女儿这么可爱,也用不着在一棵树上吊死。如果,我是说如果啊,万一沈天启拒绝你,爹再给你介绍个更好的青年才俊。”秋水生脑海里不自觉的浮现出莫浩凡的样子来。出海三个月,他深深感受到莫浩凡能干、亲切、有号召力,真是个好女婿的人选,以前自己是挺喜欢天启那小子的,但是现在再看他那扑克脸,真是无趣,女儿和他在一起有什么好的。随便在秋府拉一个人问他们姑爷选沈公子还是莫公子,大家一定会选莫公子,身为主子,偶尔有时候也要考虑一下下人的感受,他们干活才更有劲嘛。秋水生一厢情愿乐滋滋的想,心里头倒有些期盼沈天启别喜欢自己闺女来。
没想到女人的心说变就变,男人的心变起来更快哪,有他这样当爹的吗!
有了爹爹的鼓励,秋芙蓉的心定多了,对,自己胡思乱想什么,沈大哥这么迟钝,说不定他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呢。为争取幸福,就是主动告白也没有什么丢脸的。
想开之后,觉得外面的笑声也没有那么刺耳了,这一晚,她睡得特别香。
接下来的几天,沈天启特别忙,接待从杭州来的富商,评估那三十船货的价值,商讨怎么运出去,简直是晕头转向马不停蹄。所以,秋芙蓉酝酿好的告白又渐渐没了气势,心中打起退堂鼓来。
这天下午,沈天启回秋府拿拉下的印章,然后又匆匆打算出门。秋芙蓉正在花园里徘徊,对着棵大树练习:“沈大哥,自从我第一眼看到你之后……”猛然,就发现了沈天启一晃而过的身影,下意识喊了一声:“沈大哥,等等,我有话对你说。”
沈天启马上停下脚步,温和问:“芙蓉,有什么要对我说的。”
秋芙蓉左右张望,虽然已快十二月天气还是有点热,这回府里大多数人都躲在屋里午睡,园子里除了他们俩没有别人,她遂放下心来。
嘀哒。
嘀哒。
一刻钟之后,秋芙蓉还是提不起勇气。沈天启便有些急了,几个合同还等着自己马上过去盖章呢。“芙蓉,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如果不急的话,要不等我晚上回来再说?”
“不行!”晚上哪里还找得到这么好的机会,说就说,练习了好多次的台词自然而然就跑了出来:“沈大哥,你是不是讨厌我?”
“芙蓉说笑了,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那你就是喜欢我咯?”秋芙蓉惊喜道。
“当然,我一向把你当亲妹子一样疼爱。”沈天启理所当然地说。
“妹子?沈大哥,我不要做你的妹子,我要做你喜欢的人,心上人的那种!”秋芙蓉一急,也顾不得害羞了。
“心上人?”沈天启沉默了好久,直到秋芙蓉认为他已经站着睡着了,沈天启才艰难的吐出一句话:“对不起,芙蓉,我不能接受。”
“沈大哥,是我不够好吗?”
不,你很好。只怪我遇见你的时候,还不懂爱情是什么;当我明白爱情是什么的时候,心里却不知不觉住进了另外一个人。想起心里那道纤细却永远充满活力的身影,沈天启顿时觉得无限的苦涩。
“不是的,芙蓉,你很好,是我不够好,以后你一定会遇到一个真心爱护你的人的。”沈天启说完,抑制着心底的痛楚大踏步转身离去。
“沈大哥,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秋芙蓉无意识的揪着手帕,对着沈天启的背影大喊。
沈天启停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花园的那头。
秋芙蓉望着那背影,知道自己十六岁时遇到的那个白衣少年,将永远离自己远去了。初恋,就像一枚青杏,看着诱人,咬下去却酸得让人泪流满面。她终于忍不住蹲下身子,捂着嘴把脸埋在膝盖里压抑着哭出声来。身旁树荫下晃动的阳光斑斑点点,就像那最美最真的梦想,被撒得满地都是,再也拼不完整。
只是,为什么会觉得沈大哥的背影,看起来比自己还要萧瑟?
第一百零二章 回京
秋府的下人们觉得,一切都没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先是小姐在房间里哭了一天之后,抛弃了绿白相间的素裙,没穿以前一直钟爱的大红,而是换上了粉嫩的桃红。看着像蕴含着无限春意,只有秋芙蓉自己知道,那其实是经寒风洗礼过还傲立枝头的腊梅。
能尝试失恋,未必不是一种甜蜜,那种辛酸的感觉让生活一下子多了一种滋味。再见到沈大哥,装出淡淡的,很自然的样子,就像树下的那场告白根本没有发生过,她对自己说,芙蓉,你可以做到。遭受拒绝之后,秋芙蓉的洒脱性子又渐渐回归了,难怪说爱情最是折磨人的东西。而沈天启更是没受什么影响,行色一切如常,所以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曾发生过一些事情。
奇怪的是秋水生,他知道女儿失恋后,莫名其妙兴奋起来,便在床上向着妻子吹枕头风,碎碎念莫浩凡的好,弄得秋夫人也开始转换目标,用评估女婿的眼光审视起莫菲菲来。消息像长了脚一样传得飞快,下人们也悄悄议论:莫公子就要取代沈公子,成为咱秋府的女婿啦。
大家再听说书的时候,便很自觉的拿台上的莫菲菲和台下的沈天启比较起来:沈公子比莫公子有钱,但人家莫公子赚钱潜力大未必以后不会超过沈公子;沈公子比莫公子帅。但男人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除非去做鸭;沈公子比莫公子高。但莫公子年纪小还可以继续长,何况天塌下来先倒霉地是高个子;莫公子知道那么多故事传说见闻还不给下人摆架子沈公子你有吗!综上所述,莫公子更适合小姐。众人笑眯眯的心想,很坚定的替秋芙蓉下了判断,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以前曾认为沈公子与小姐是多么般配。
莫菲菲终于发现事情不对劲,为什么下面的人听故事的时候看着自己两眼放光就像盯着一块大肥肉,交换意见时也是窃窃私语乱咬耳朵,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大声说出感想?于是这天散场的时候她抓住了园丁吴伯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吴伯带着三分神秘三分喜悦三分恭喜对他说:“莫公子。你不知道啊,老爷和夫人都看上你了。要把我们大小姐嫁给你呢!我们都觉得你比沈公子强,这话你可别告诉沈公子,怕他听了难受。
咳!这都啥跟啥啊,莫菲菲想起秋夫人曾旁敲侧击的问过自己的八字,身上马上起满了鸡皮疙瘩。不行,这秋府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趁他们没开口前自己快回京吧!回忆起公主在自己硬着心肠说喜欢男人时那蕴满泪水小鹿般受伤的眼,她不想在别的好女孩脸上再看到这种表情,简直是作孽,会遭天谴地。(其实她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人家秋芙蓉眼中压根就没有她。是秋水生和秋夫人两人自己在瞎忙活)
也该到了回京地时候,从渤临回来后莫菲菲原本就想直接返京,她有很重要的事等着去做:向皇上汇报此行情况,献上渤临希望通商的国书。最紧要的是她想问云先生为什么要保护她,而之前又和她作对,那些想杀她的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以后自己是不是要日日提心吊胆生活?太多的问题积累着。每天就像有只猫一直在心里抓。
但是沈天启不允许她先上路,说这边事情处理完了一起回去,路上也有个照应。大雪也极力赞成,毕竟沈天启武功不弱,谁知道那些杀手什么时候又冒出来,多他在等于多一重保障。于是这一耽搁多留了十余天。
她得空偶尔去贸易行帮帮忙,却不愿意像秋沈二人从早待到晚,给自己地懒散找了个借口: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看了半天搬货运货盘点算账的枯燥场面就悠闲的到别处逛。这些日子里那些杀手们像凭空消失了。再也没来烦扰她。
杭州商人吃下货后,银子陆续到帐,三十船香料玛瑙等大齐稀罕的高级货色,生生换来了一百万两白银——翻了三番。对外贸易果然是暴利行业啊。三个股东没分钱,而是把所得利润全投入到周转中。一个月后,秋水生将带领乾隆船队朝更远的国度出发。
眼下出了女婿风波,莫菲菲不得不去催促沈天启快点上路,她在广州再也待不下去了,如果沈天启不走,他们四人帮也要自己走,不解决杀手事件,睡觉时总感觉头上有把刀悬着,夜夜不得安眠。“天启,我等不及要想快点回京了,你若不走我自己走。”
“好,明天我们就回。”这次沈天启很干脆地就答应了她,让她颇为奇怪。因为原定回京的时间要再过七天。
沈天启怎么能告诉他能提前走的原因一是为了让他不久等,自己熬了几个通宵加快了工作的速度,眼下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只要把端木雄留下来收尾就行。二是觉得面对告白失败的秋芙蓉有点尴尬,三是又听到了下人们说秋府要招他做女婿的传言心里有点不舒服,综合以上三点沈天启觉得还是快点走好。
所以。第二天当他们收拾好行装在吃早餐时一提出辞行,秋家人都愣了,三人各自有各自的理由,都不想让他们这么快走。
秋水生心想:不能把小沈这个大劳动力放走了,不然贸易行就我一人管不得忙死。
秋夫人心想:不是吧,我才刚把莫公子和芙蓉地生辰八字找人对过说很合的,我都还没开始撮合他们,怎么能让他跑了。
秋芙蓉心想:虽然沈大哥拒绝了自己,但是平时能多见见也是好的。
周围站着服侍的某个冲动下人心想:若莫公子走了我就辞职恳求他带我到京城莫府去干活。
奈何两人去意已决,提及京城还有很多重要事情等着他们决定,如果不是这边的事也不能耽搁,他们早就走了。如今贸易行上了正轨,他们相信秋水生一定能管理好,也是到了回去的时候了。
秋家人想想人家两个的确是有很多生意要忙的“青年企业家”,实在没有理由再强行挽留,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其中秋夫人最不甘心,忍不住想把自己的意思趁机说出来:“莫公子,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们芙蓉吧?”这话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显了。
“啊?”秋芙蓉还不知道她娘的鬼心思,倒变成了最奇怪的人:“为什么莫浩凡要来看我,他来我们家也是找爹才对。”
饭桌上那么多人秋夫人又不好对女儿多说,只好低头夹菜。吃完饭,莫菲菲简直是扯着沈天启落荒而逃,直到出了城才松了口气。看得沈天启直觉有趣:“浩凡,看来秋夫人看上你了。”
“人家秋芙蓉对我可没那意思,倒是对你喜欢得紧。”想拿她打趣。看她用网球拍反打回去。
“我和她可没什么,我只是把他当妹子看待。”沈天启不知自己为何要解释,说完之后,他似乎为自己地话恼怒的样子,一拍马领先跑起来。
京城里云先生已经接到了朱雀堂写的,从船队出发那天开始至回到广州,发这封情报那天止,关于莫菲菲的详详细细的资料,以及朱雀堂与兀鹰杀手或明或暗的斗争经过。
他收起资料,丢给暗处闪出的七号:“拿去归档吧。”
“是。”七号尊尊敬敬的接过。走进守备森严只有云先生和几个心腹才能进出的密室,走到一个书架前。最上那排书架右手边挂着一个写着“莫浩凡”的木牌。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一整排密密麻麻都是与莫菲菲相关地资料,按日期排列着。七号拿出一个大信封把手里的资料放了进去,封好,再写上编号:莫,贰伍柒。这么说来,书架上关于莫菲菲地资料居然有257个信封那么多!为什么云先生要知道她这么详细的资料?
是夜。一只黑色的大鸟飞进了云先生那神秘的宅子,淡淡的,就似一缕烟。普通的守卫根本没有发现那是一个人,而云先生房间外隐藏地三个高手,发现了。却没有阻止,眼也不眨的看着那缕烟从半开的窗口飘进了云先生房间,又顺手关上了窗。
“参见云先生。”那人抱拳拱手施礼,为表尊重,还扯下了遮面的黑布,露出一张四四方方充满威严的脸来。看得出,他平素也是个指挥人地主。但是这会在云先生面前,他收敛起自己的威风,低眉顺眼垂手而立。倒像个乖巧的学生,与他魁梧的身材很不衬,显得颇为怪异。室内的两个人却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唔”,云先生似乎知道今夜有人会来似的,没有穷奢极恶地叫来美女陪侍。他随意披了件长袍。绻坐在铺满厚厚皮毛的太师椅上,认真的翻看着一本书。桌旁的炭盆发出旺盛的热气。照耀得他的脸忽明忽暗。
云先生不做声,那黑衣人也不做声,只是静静的等着,屋内的暖气渐渐融化他身上地寒冷,室内的薰香沁入鼻头眉间,让人觉得十分舒适,加上云先生又一直没跟他说话,他身体不禁稍稍松弛了些许。
就在这时,云先生忽而看向黑衣人,狭长地双眼射出极强的不满:“你还是不行!今晚回去交差之后自己打缸冷水,到屋外去泡一晚上。”
北方十二月的天气,晚上室外温度已经可以滴水成冰,泡在冷水里一晚上,这不是要人命吗?但黑衣人眉毛也不皱一下,低头应了声“是”。
云先生又神游了一会,才拿过桌上早就准备好的纸笔,刷刷刷龙飞凤舞写起来。黑衣人忙低下头避嫌,不敢窥看半分。
“把这封信拿给你主子吧。”云先生盖上自己的密章,封好,递给黑衣人。
黑衣人把信小心放入怀中,绑好面巾,又从窗口翻了出去。
待那黑衣人走远了,云先生把书一丢。朝门外喊了一声:“去,把蓝乐叫过来帮爷暖床。”又施施然伸了个懒腰朝床上走去,自言自语说:“可把我累死了。”
那个叫蓝乐的清秀少年怯生生走进来,他还是个雏,不知道怎么才能把主上服侍得舒适,而众所周知,主上的脾气一向是不太好的。
一掩上门,他就觉得一股巨大的吸力传来,空气中似乎有一根绳子牵引着他,直飞到床上,落入一个光滑的怀抱。
第一百零三章 到处都是秘密
深深的宫墙内,身穿软甲的大内侍卫按照每天都会变化的路线一丝不苟地来回巡视,那架势看起来哪怕一只苍蝇飞过也会被他们挡下。但是再严密的防守也会有死角,那个从云先生府里飞出的黑衣人此刻就飞进了守备森严的皇宫。
他从几丈高的围墙上跳下的时候正好两组巡逻队交叉而过,就在下一组人巡逻到这个地方的三十秒空隙里,他已经迅速滑到别处。皇宫大内其实每个角落都暗藏杀机,黑衣人胜似闲庭信步,总能在最紧要的时候闪开巡逻兵,终于无声无息潜到了御书房附近。
已经过了子时,皇上还在挑灯批注那永远也看不完的奏折。太监小宣子强忍着倦意,又去拨弄了一下大铜炉内的炭火,使火苗更大些吐露出更多的暖意。他不时小意的抬头看看皇上的表情,以便在皇上没开口前及时送上茶水点心和衣物,察眼观色是他们这类人最重要的必修课。贤明的君主也不是这么好当的,看着皇上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还要熬夜工作,连他心里都不禁心疼起来。
靠墙那排书架动发出吱呀一声,一个黑衣人突兀的从地下钻了出来。那人浑身罩在黑布中,只余头部露出一双精芒四射的眼。刺客!小宣子心一颤。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混进来的,虽然这人手里没拿着刀剑等危险兵器,小宣子还是毫不犹豫的张开嘴巴打算扯着嗓子大喊一声“有刺客!”门外有二十多个御林军,只要他们及时赶到,皇上就不会有危险。
他的嘴快,黑衣人的动作更快,疾步上前在他背上一拍,小宣子就悲哀的发现不管用多大力喉咙底都发不出半点声音。作为皇上身边的太监,这点见识还是有的,他知道自己是被点了哑|岤。完了完了,今天皇上和自己就要交代在这里了。他牙一咬,死死抱住了黑衣人的大腿,示意皇上快跑,他来拖住这个杀手。
皇上听到动静已经抬起头来,一切进行得太快,待到看见小宣子不顾生死抱住了那个黑衣人的腿,他才笑着对小宣子说:“小宣子你先退下吧,放心,这个人不会伤害我的。”
小宣子想着那人没把他一脚踢开继而去刺杀皇上,反而很镇静的站着不动,看样子确实对皇上没有坏意。而且他还知道御书房这条隐蔽的密道。刚才点自己哑|岤估摸是这人一时情急怕自己叫出声来。皇上这么说,那就代表他知道黑衣人是谁。至于到底是谁,就不是自己这个奴才该知道的事了,皇宫里的秘密实在是太多太多。
他顺势在地上磕了个头应道:“那奴才告退。”咦,又可以说话了?松了口气之后忽而想起更可怕的后果:今天自己撞上了这桩事,皇上会不会杀自己灭口?那条密道通往皇上一天中待得最久的地方,如果有人意图不轨……想到这里他心里更是惴惴,也不敢多说,垂首退了出去。
看着小太监退出御书房,黑衣人扯下脸上的布,屈膝一拜:“臣参见陛下。”
“杨统领请起。”原来那个黑衣人,竟是大内侍卫统领杨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对皇宫的环境以及守卫们的路线那么熟悉,他们每天的路线,原本就是他一手安排的。
由此可以推断出,皇上与云先生之间的联系必定万分隐秘和重要,以至于派出堂堂侍卫统领来做个跑腿的传话人,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来去。
“他说了什么?”皇上口中问的他,自然是那个现在已经躲在被子里呼呼大睡的云先生。
“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让臣带来封信给皇上。”杨昊从怀中掏出那封温热的信,恭敬递给皇上。
皇上接过来拆开,信中只有寥寥几个字:“唯那两人可试得。”那两人是谁?这句话没头没脑之至,就是别人看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皇上显然是知道的。他沉吟了一会,对侯着的杨昊挥挥手:“你先去换衣服吧。”
“是,微臣告退。”杨昊施了个礼,却没马上走,而是走到书房左手边一道屏风后,那里,放着他的官服。换好衣服出来,又向皇上施了个礼,在暗红色外衣黑色皮帽的衬托下,杨昊的气质仿佛一下子发生了变化,现在的他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官威,与之前低眉顺眼站在云先生面前的时候判若两人。奇怪的是,他在皇上面前都没在云先生面前那么小心翼翼,这又是为何?
推门出去,守在门口的侍卫们揉了揉眼睛,都不敢置信出来的竟是统领大人。皇上进御书房时他们明明进去检查过空无一人,而且他们敢发誓今晚守在门口眼睛都没有多眨,绝对没有人可以从他们眼皮底下进去。那么,统领是从哪里进去的呢?想到这里他们不敢深想,自以为触摸到了什么秘密,心里升腾起于小宣子一样的惶恐来。
别看在皇宫当差很爽,有时候哪个贵人忽然下令把你处死,你的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死。每一份光鲜的职业后面,其实都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辛酸。
杨昊自然知道属下在吃惊什么,只是淡淡一笑,也不多作解释,只把外面等着的小宣子叫了进去服侍。
皇上拿着那封信,在书房里踱了几步,站定一笑自言自语道:“好,仲云,朕就依你所言。”那封信随即被丢到火红的碳炉里,转眼化做灰烬。
小宣子战战兢兢进来,皇上却和善的对他说:“小宣子,你刚才做得很好。今天奏章就批到这,摆驾回宫吧。”
“是”,小宣子急忙拿来皇上的大氅,吊在喉咙眼的小心肝也慢慢的沉回了胸口,他知道,刚才自己“保护”皇上的举动博得了皇上的喜悦。虽然并不是真正的刺杀,但皇上显然承了这个情,从这一刻起,他小宣子才真正成为了皇上的心腹。
这一夜皇宫和以往一样平静,只是多了一桩奇事——杨大统领不知为何把个大水缸搬到屋外,跳进去在里面待了一夜!所有人都认为杨统领在练一种绝世武功,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这是云先生对他在屋里刹那松懈的惩罚。他担负着守卫皇宫与皇上的重责,实不该在任何情况下有半分松懈。这刺骨的冰水,就是为了锤炼他的神经,他不恨,只有无比羞愧。原以为自己已经达到那个人的要求,却不料还差得很远。
“属下无能,任务失败。在大齐国的十三处分堂也被裂焰悉数挑净,两百九十八人,只余四人回。请帮主责罚。”北方蒙古拉国内,那个在神秘小屋被刺杀莫菲菲的杀手唤作“左使”的阴鸷男人。沉着脸站在一个戴着银色夜叉面具的男人面前,不甘的汇报。多么嚣张,多么狂妄,多么能耐的人,在这个人面前也只能俯首称臣。他就是蒙古拉国的国师,兀鹰的帮主——炼无极。
当时,以为去杀一个不懂武功的年轻人是轻而易举的事,还为帮主派自己去而心生不满,杀鸡焉用宰牛刀?现在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以他的能力,真要对付你们,你们是无力抵抗的。这次就存着你小命等待下次将功赎过。下去吧。”炼无极有些心不在焉的说。
“谢帮主。”
“仲云,总有一天,我会胜过你,让你匍匐在我脚下。”语气非常平静,说出却是惊天的话,让不可一世的云先生匍匐在他脚下,可能吗?
越往北走就越冷,莫菲菲他们一行终于在冬至前赶回了京城。
俗话说冬至大过年,对大齐人来说,冬至也是个重要的节日。如家客栈已经推出了新式狗肉火锅,其美人天天都在数着日子,等待着莫菲菲的归来。回家休息了一天,莫菲菲就提着带回的礼物,到处去拜访朋友。她离开京城太久了,许多关系不走会慢慢淡下来,京城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她也要了解下,还有,得问其美人那个可恶的云先生是不是还躲在客栈对面的神秘宅子里。
渤临国书也得送到皇上手里,最好是能与他见一面。
第一百零四章 几桩大事
其美人昨天收到消息老板已经回京,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当莫菲菲背着个单肩跨包(为了方便叫裁缝按照印象中样子用布缝的)一走进如家客栈,就受到了隆重的欢迎。
因为是早上,所以还没多少客人,店里所有不忙的伙计都站成了两排列在门边,精神抖擞等待老板的到来。眼看就要年关了,老板就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是雪中的大木碳锦上的牡丹花。每个人都抱着同样的想法:据掌柜说老板这次去广州赚了不少钱,商场营业额也比去年涨了五成,客栈生意要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这代表什么?代表着只要今天老板来检查工作满意的话,那年终红包自然是大大的厚实。老板一向是个大方的人,这是所有员工对他无以伦比的人格魅力中最为赞赏的一点。曾经有伙计去庙里还愿的时候向菩萨虔诚祈祷希望老板这一优良品质能保持终生。
伙计们身穿统一的对襟大红棉背心,后绣“如家客栈”几字,莫菲菲刚踏入客栈,所有人整齐统一的朝她九十度鞠躬大喊“欢迎老板从广州回来!”,然后其美人就花枝招展的从楼梯处迎了上来,亲热的挽住她的手往里走,生生应了一句话:“天空一声巨响,美人闪亮登场。”
莫菲菲有点黑线的看着今天分外妖艳的其美人,不怀好意思 的想:“怎么我这如家客栈和红楼的气质越来越像了。”
她不知道的是,在这几个月里“天地玄黄”情报组几个头头在一起交流的时候,感叹现在竞争激烈,有必要全面提高各自所管理的产业服务水准。硬件更新太费钱,他们不予考虑,所以在软件上动了很多脑筋。以其美人牵头,共同研究出一套员工“服务行为准则”,统一培训红楼、恒隆商场和如家客栈的所有员工。
所以莫菲菲觉得在如家客栈找到了红楼的影子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员工行为准则里融合了红楼招呼人的甜腻、商场招呼人的亲切、客栈招呼人的客气。经过培训所有员工已经焕发出了新的精神面貌,不过莫菲菲对此还一无所知,不然,她又该为几个高管的“改革”大吃一惊了。
莫菲菲像模像样的端起老板的架子,在其美人和一个伙计的陪伴下到处察看,时不时拿手指摸摸桌面看是否擦干净,时不时亲切问候客人是否住得习惯。其实她本不想那么做作的,她相信美人的能力。但是那么多期盼的眼光看着,她不得不装出重视的样子,不然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一刻钟后,她已经在客栈里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大堂,对那些渴望表扬的员工露出满意的笑容,赞赏说:“我不在的日子里,其掌柜带领着大家做得很好,我对客栈的现状很满意。”
众人欢欣不已婚,由于在工作中不能表现得太手舞足蹈,只好悄悄用目光交流。
“噢也!老板满意,我猜今年的红包肯定会翻一翻。”甲说。
“同意同意,可苦了掌柜,牺牲自己色诱老板哪。”乙斜斜眼,示意大家看还挂在莫菲菲手臂上的其掌柜。
“我看不是牺牲,掌柜的巴不得吧?”丙瞅瞅其美人心甘情愿的样子,用眼神反对别人的话。
莫菲菲自然还没强到可以听到员工心声的地步,她示意其美人到楼上办公室(她的专属房间)去谈。
其美人喜滋滋的挽着莫菲菲,心里犹豫着等下要不要在房间把老板推倒,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别胜新婚?她突然浮现这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来。没办法,她拿着莫菲菲在广州时写给信yy了几个月,对老板的暗恋已经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高到她觉得已经可以向老板献出自己的“恫体”了。
如果莫菲菲知道其美人有这么可怕的想法,怕立即要在她面前狠狠扒开自己的衣服大叫一声“老娘也是女人”以示清白了。
在房间里坐下后,其美人恋恋不舍的从莫菲菲身上收回自己的手,心急问:“老板这次到国外去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当然有。其美人身为莫菲菲事业帝国的最重要核心领导人物,是她最珍视的人之一,但凡有机会总不会忘记示好。更何况她内心深处已经把其美人当成一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出差给好朋友带礼物,理所当然。只见她在那个布包里掏啊掏,掏出一只雕刻精美的银质首饰盒来,递给了其美人:“这是送你的。”
其美人欣喜的接过来,不管老板送她什么礼物她都会喜欢的。打开一看,镶衬柔软黄|色锦锻的盒内,静静躺着一粒荔枝大小的珍珠,发出柔柔的光华。
是女人就抵搞不了这种极致的诱惑。“啊!”其美人一把抓过珍珠贴在胸前,情不自禁在屋内手舞足蹈起来,就与《大内密探零零发》里面周星驰给老婆刘嘉玲送夜明珠时他老婆的反应一模一样。莫菲菲嘴角一翘微笑看着,昨晚她给娘送了一颗比这还稍大一点的珍珠时,娘也是一样的反应。能给重要的人带来欢乐,是她最开心的事。
其美人好不容易把兴奋发泄完毕,她敢打赌就是京城最好的首饰店里都没有这么大这么浑圆的珍珠,再看莫菲菲时,她眼里已全部都是星星:“老板对我真好!”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莫菲菲脸上使劲的“啵”了一下,洋洋得意的在莫菲菲诧异的表情中坐下来。
莫菲菲呈半僵化状态,这个,好像是她到这个年代的初吻也,虽然亲的是脸。以前一直没把美人对自己的亲热行为放在心上,以为只是她夸张的性子使然,但是现在看来,似乎美人对她觊觎在心啊!不能这样发展下去,不然又得伤害一个人了,不过眼下也不是说这种事的时候,找个好机会再说吧,还是正事要紧。
“我离开的几个月,京城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其实她只要把各期的《京城周报》拿来看看就知道了,但是她懒得翻看那厚厚的报纸,反正都要到其美人这问云先生的事,还不如叫其美人说,以美人当了一段时间情报头子的经历,她口里说出来的事才值得一听。
其美人一边把玩着珍珠一边答:“要说这大事也不少,我挑紧要的几件给你说说。老板你和公主很熟吧?我先说她的事。几个月前孟真国不是派使者来替他们的王子来求新的嘛,我们大齐只有如意公主处在适婚年龄,京城里人人都以为公主要被嫁到孟真国去了的,对可能的小公主颇为不舍。但是不知道为何,皇上忽然收了一位大臣的女儿为义女,封为平安公主,代替如意公主嫁了过去。孟真国原本不乐意我们嫁过去一位假公主的,但是似乎他们国内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也不抗议了,急匆匆迎了平安公主回孟真。”
“这倒是桩喜事。”莫菲菲把手中的茶水当成酒,一饮而尽,她由衷为公主不用背井离乡嫁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而感到高兴。
其美人为老板的反应稍微有点不快,那天老板照顾公主的情景又历历在目,难道老板真的喜欢公主吗?哼哼,喜欢也没用了,她接着抛出一个重磅炸弹:“还有更喜的,皇上在我们大齐给公主找了位好驸马!据我所知,在没立平安公主之前,皇上想先把如意公主嫁出去造成既定事实,在车内悄悄选拔驸马人选,最后护国公的孙子舒安磊和大将军的儿子琅昆两人的呼声最高。后来,平安公主代替如意公主出嫁,照理讲这假选驸马的戏也该落幕了,谁料皇上这回假戏真做,非得把公主给嫁了。据可靠消息,这驸马十成十要落在舒安磊身上。”
莫菲菲也不问她为什么这么肯定,不用问,肯定是渗透进京城大臣宅子里的那些淑女培训班的地组美女情报员们发挥了作用。
“对了,我们《京城周报》有一期还对他们两个做了详细的报道,等会我把那张报纸拿给老板看看。”其美人抿了口茶。
“除了公主的事还有什么?”
“还有一件就很奇怪了。两个月前京城忽然进行了人口大普查,衙门派人拿着户籍上门一一比对,凡不是两代以上都住在京城的人口,都必须由三个以上的京城本地人为他们的身份出具证明。人人都猜是京城里混进了想杀皇上的刺客,所以官府才那么重视。”
想杀皇上的刺客吗?莫菲菲心里不知为何隐隐觉得这事与云先生有关。
“对面那幢宅子”,莫菲菲压低了声?br /gt;
奸商莫菲菲第2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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