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6
推荐阅读:魔君与魔后的婚后生活、[快穿]给攻略对象生娃高H、坦然 (NPH)、缘浅(百合abo)哑巴A、皆其靡也(剧情nph)、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珀迪达之雾【简】、晴日物语、越王(百合双a)、狗血文里窝囊废的她、
(快穿)颠覆重生之路 作者:陈笔酒骨
分卷阅读156
起来,不是醒了就是诈尸。他环视一圈问:“阿瑞斯和布拉达呢?”
利尔斯:“去执行紧急任务了。”
萧凉一看他将衣服放在自己手边,不是很意外地问:“你要带我去见谁,大祭司吗?”
利尔斯一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半晌才吐出一句“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有外挂啊。
从被带回的路上萧凉一就隐隐感觉利尔斯表面上听命于阿瑞斯却总是说些似是而非的提醒,好像他的最高命令人不是阿瑞斯。
加上原剧情中所展现的柔壬性格并不像表面一样光鲜,他对意识中认定属于自己的东西非常执着,从一开始推断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出现必定离不开圣教徒后,他就觉得柔壬不会放过他,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他不碰那堆衣服,利尔斯却不再等待,单膝跪在床边想要去解他衬衫的扣子,萧凉一冷冷提示道:“你的都督会不高兴的。”
利尔斯的背脊显得更僵硬了,却还是将他的衣服脱下,随即露出病态苍白的少年骨架与肌肤。因为失去了对温度的感知,显得少了生气,却有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美感,好像沉淀了上千年的矿物质,天然的雕琢与经久的色泽无不显示其矜持的诱惑。
青年不明显的咽了口水,快速将一套纯白的衬衫披在他身上,手哆嗦着帮他扣上扣子。
萧凉一却忽然动作了,他抬手轻轻滑过利尔斯的眉间,也许他只是想抬个手,也许他只是无意的,却无意撩拨了一个看守宝矿的盗贼,使盗贼几欲背叛领导人而监守自盗。
他看利尔斯双膝下跪,死死抓着他身下的软被,脸颊通红,似忍耐般喘着气,好奇地问:“不觉得我很臭吗?”
“不!”利尔斯不敢与他对视,只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未着寸缕的小腿与脚背,颤着声音道:“你、你很好闻。”
萧凉一了然:“你是圣教徒。”
三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吸血鬼对他如避蛇蝎,觉得他臭不可闻;普通人没有异样;而圣教徒却非常喜爱他的存在。
利尔斯不置可否,他的鼻尖传来若有若无的清香,仿佛是每日清晨去摘取的百合。
这样的香味一开始并不存在,他只是觉得那个阴暗墓地里探出头的少年非常可爱,能引起自己淡漠下的柔软。然而陪同一路,香味不知从何产生,同伴都毫无波动,他也只能强压住心悸与疑惑,耳边回响的只有大祭司在临走之前叮嘱的,将救赎带回。
圣教徒的救赎只有一种可能,能帮助他们解除禁制获得新生的伴侣。
与喝下浓艳液体获得的身体上的满足不一样,暗族是美味的食物,而突然出现的萧凉一,能勾起端庄的圣教徒,不由自主地走进禁林的*。
因为利尔斯的反应实在不好,萧凉一就干脆自己穿好了衣服,反正又不可能摆脱控制。
总不能大声呼救吧,他才是那个外来的不明之物。
而且如果阿瑞斯真的是陆相生,他不可能会留自己身在一个危险的环境中,与其无用的挣扎,不如去看看圣教徒想要做什么。
见他吃力地将袜子穿好,利尔斯想要帮忙却迟疑了,万幸腿不能用,身体却足够柔软,等除了一张脸以外其他部分都穿得严严实实,对圣教徒来说过分吸引的香味好像才有了一些收敛。
利尔斯拿出一条黑色的缎带将他的眼睛遮上,然后抱起他走出了房间。
第107章 颠覆咸鱼之路七
颠覆咸鱼之路七
纯白的圣殿中有一座腰痩的螺纹高台,中心不断有干净的水涌出,溢出的似乎带有凉气的水从边沿流下,浇灌着高台周围随手折落的花朵。
柔壬站起来走到高台边,仔细清洗着方才碰到萧凉一的每一寸肌肤,流水打湿了他宽大的白色袖袍。
有乖觉的孩子为他递上绢帕,他也不用,只是彬彬有礼地道了谢,然后湿着手臂走回来,围绕着萧凉一的圣教徒集体散开,他指尖垂落的水滴打在萧凉一的鞋上,两人隔得非常近,却没有任何衣物碰触到对方。
柔壬问:“怎么发现的?”
是问自己怎么发现他是个除了自己以外厌恶所有生物的洁癖狂吗?
原剧情中明确表明他非常爱干净,不仅规定每个从外面完成任务回来的人必须以圣水洗净面容与双手,换上干净的衣服才能重新进入教会,甚至他直接管理的圣教徒每日都要以圣水洗浴,教会的建筑风格与选色都要用纯白的颜色。这样极端的追求干净,争取眼睛扫到的每一寸地方都要纤尘不染的人肯定有洁癖无疑,至于他为什么知道他厌恶其他活着的会喘气的东西,则是来源于原剧情中的一个情节。
在阿瑞斯叛离教会后不久,世人就知道圣教徒靠吸血鬼的血肉为食,一时间掀起轩然大波,不能相信神圣的教会也是个吃怪物的集中营,于是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人类对教会划分为两种态度,一是觉得圣教徒非常恶心,是吃怪物的怪物,不是善类,应当移交教会权利,让人类来主宰;二是觉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反正圣教徒吃吸血鬼又不是吃人,不存在立场问题。
当时柔壬的站出成功维护了教会的名声,保住了圣教徒对教会的绝对控制。
为什么呀?
因为大祭司没有吃过吸血鬼,甚至连一滴血也没有喝过!
试想你如何能放弃自己最喜爱最能维持营养的食物?圣教徒通过吸食吸血鬼的血肉能增强能力,延长自己的寿命,他们的血液在圣教徒看来是非常诱人的,代表着生物链上的进化,又美味又好用。
而柔壬却从来没有摄取过这一食物,是不是很神奇!
他对外所用的借口是生命平等,任何一种生物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成为别人的盘中餐,他追杀的是无恶不作的魔鬼,如果将食物当做自己除魔的准则,是侮辱了大祭司的荣誉。他无法阻挡同胞所作所为,只能自己坚持原则。
多么圣洁的大祭司啊,我们要相信不吃肉的好人!
试想别的屠夫都是膀大腰圆吃肉长壮取肉不要钱再顺便卖肉给别人,在一堆喧闹与吆喝中你忽然看到一个穿的干干净净的人,不仅长得好还温言细语,他没有吃过肉却毅然决然地当了屠夫只为了卖肉给别人让别人吃得好长得壮,重点是他给你肉还不收你钱,你感不感动?
柔壬被真正赋予了圣光,一手好牌收了民心。
可是在萧凉一看来,他不吃吸血鬼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嫌脏。
大祭司吃素,他所有的食物全部是自己所种,自己所烹饪,从来不假人手,活得和仙人一样。
而暗族是什么存在?他们无乐不享,与人欢、爱是本能,喜欢在极致的性、爱中进食,一身皮肉不知道与多少生物纠缠过
分卷阅读156
分卷阅读156
起来,不是醒了就是诈尸。他环视一圈问:“阿瑞斯和布拉达呢?”
利尔斯:“去执行紧急任务了。”
萧凉一看他将衣服放在自己手边,不是很意外地问:“你要带我去见谁,大祭司吗?”
利尔斯一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半晌才吐出一句“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有外挂啊。
从被带回的路上萧凉一就隐隐感觉利尔斯表面上听命于阿瑞斯却总是说些似是而非的提醒,好像他的最高命令人不是阿瑞斯。
加上原剧情中所展现的柔壬性格并不像表面一样光鲜,他对意识中认定属于自己的东西非常执着,从一开始推断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出现必定离不开圣教徒后,他就觉得柔壬不会放过他,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他不碰那堆衣服,利尔斯却不再等待,单膝跪在床边想要去解他衬衫的扣子,萧凉一冷冷提示道:“你的都督会不高兴的。”
利尔斯的背脊显得更僵硬了,却还是将他的衣服脱下,随即露出病态苍白的少年骨架与肌肤。因为失去了对温度的感知,显得少了生气,却有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美感,好像沉淀了上千年的矿物质,天然的雕琢与经久的色泽无不显示其矜持的诱惑。
青年不明显的咽了口水,快速将一套纯白的衬衫披在他身上,手哆嗦着帮他扣上扣子。
萧凉一却忽然动作了,他抬手轻轻滑过利尔斯的眉间,也许他只是想抬个手,也许他只是无意的,却无意撩拨了一个看守宝矿的盗贼,使盗贼几欲背叛领导人而监守自盗。
他看利尔斯双膝下跪,死死抓着他身下的软被,脸颊通红,似忍耐般喘着气,好奇地问:“不觉得我很臭吗?”
“不!”利尔斯不敢与他对视,只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未着寸缕的小腿与脚背,颤着声音道:“你、你很好闻。”
萧凉一了然:“你是圣教徒。”
三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吸血鬼对他如避蛇蝎,觉得他臭不可闻;普通人没有异样;而圣教徒却非常喜爱他的存在。
利尔斯不置可否,他的鼻尖传来若有若无的清香,仿佛是每日清晨去摘取的百合。
这样的香味一开始并不存在,他只是觉得那个阴暗墓地里探出头的少年非常可爱,能引起自己淡漠下的柔软。然而陪同一路,香味不知从何产生,同伴都毫无波动,他也只能强压住心悸与疑惑,耳边回响的只有大祭司在临走之前叮嘱的,将救赎带回。
圣教徒的救赎只有一种可能,能帮助他们解除禁制获得新生的伴侣。
与喝下浓艳液体获得的身体上的满足不一样,暗族是美味的食物,而突然出现的萧凉一,能勾起端庄的圣教徒,不由自主地走进禁林的*。
因为利尔斯的反应实在不好,萧凉一就干脆自己穿好了衣服,反正又不可能摆脱控制。
总不能大声呼救吧,他才是那个外来的不明之物。
而且如果阿瑞斯真的是陆相生,他不可能会留自己身在一个危险的环境中,与其无用的挣扎,不如去看看圣教徒想要做什么。
见他吃力地将袜子穿好,利尔斯想要帮忙却迟疑了,万幸腿不能用,身体却足够柔软,等除了一张脸以外其他部分都穿得严严实实,对圣教徒来说过分吸引的香味好像才有了一些收敛。
利尔斯拿出一条黑色的缎带将他的眼睛遮上,然后抱起他走出了房间。
第107章 颠覆咸鱼之路七
颠覆咸鱼之路七
纯白的圣殿中有一座腰痩的螺纹高台,中心不断有干净的水涌出,溢出的似乎带有凉气的水从边沿流下,浇灌着高台周围随手折落的花朵。
柔壬站起来走到高台边,仔细清洗着方才碰到萧凉一的每一寸肌肤,流水打湿了他宽大的白色袖袍。
有乖觉的孩子为他递上绢帕,他也不用,只是彬彬有礼地道了谢,然后湿着手臂走回来,围绕着萧凉一的圣教徒集体散开,他指尖垂落的水滴打在萧凉一的鞋上,两人隔得非常近,却没有任何衣物碰触到对方。
柔壬问:“怎么发现的?”
是问自己怎么发现他是个除了自己以外厌恶所有生物的洁癖狂吗?
原剧情中明确表明他非常爱干净,不仅规定每个从外面完成任务回来的人必须以圣水洗净面容与双手,换上干净的衣服才能重新进入教会,甚至他直接管理的圣教徒每日都要以圣水洗浴,教会的建筑风格与选色都要用纯白的颜色。这样极端的追求干净,争取眼睛扫到的每一寸地方都要纤尘不染的人肯定有洁癖无疑,至于他为什么知道他厌恶其他活着的会喘气的东西,则是来源于原剧情中的一个情节。
在阿瑞斯叛离教会后不久,世人就知道圣教徒靠吸血鬼的血肉为食,一时间掀起轩然大波,不能相信神圣的教会也是个吃怪物的集中营,于是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人类对教会划分为两种态度,一是觉得圣教徒非常恶心,是吃怪物的怪物,不是善类,应当移交教会权利,让人类来主宰;二是觉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反正圣教徒吃吸血鬼又不是吃人,不存在立场问题。
当时柔壬的站出成功维护了教会的名声,保住了圣教徒对教会的绝对控制。
为什么呀?
因为大祭司没有吃过吸血鬼,甚至连一滴血也没有喝过!
试想你如何能放弃自己最喜爱最能维持营养的食物?圣教徒通过吸食吸血鬼的血肉能增强能力,延长自己的寿命,他们的血液在圣教徒看来是非常诱人的,代表着生物链上的进化,又美味又好用。
而柔壬却从来没有摄取过这一食物,是不是很神奇!
他对外所用的借口是生命平等,任何一种生物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成为别人的盘中餐,他追杀的是无恶不作的魔鬼,如果将食物当做自己除魔的准则,是侮辱了大祭司的荣誉。他无法阻挡同胞所作所为,只能自己坚持原则。
多么圣洁的大祭司啊,我们要相信不吃肉的好人!
试想别的屠夫都是膀大腰圆吃肉长壮取肉不要钱再顺便卖肉给别人,在一堆喧闹与吆喝中你忽然看到一个穿的干干净净的人,不仅长得好还温言细语,他没有吃过肉却毅然决然地当了屠夫只为了卖肉给别人让别人吃得好长得壮,重点是他给你肉还不收你钱,你感不感动?
柔壬被真正赋予了圣光,一手好牌收了民心。
可是在萧凉一看来,他不吃吸血鬼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嫌脏。
大祭司吃素,他所有的食物全部是自己所种,自己所烹饪,从来不假人手,活得和仙人一样。
而暗族是什么存在?他们无乐不享,与人欢、爱是本能,喜欢在极致的性、爱中进食,一身皮肉不知道与多少生物纠缠过
分卷阅读156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66834/9623109.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