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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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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粝而犷然的细碎胡茬。
等放映结束后,有人拿着话筒站起身来高谈阔论着自己对于医疗、养老、保险系统的见解与批评,男人却转过头,没头没脑地冲她说了句:“还有二十九年三个月零六天,我一定不在这个世上了。”
“为什么?”她愣了好一会儿。
“那时候我都60岁了。”男人叹了口气,一指屏幕,一本正经道,“你看看他们,老去多恐怖啊。我可不能容忍我活在一个再也没有姑娘为我疯狂的年纪。”
这回程树看清楚了他的脸。
这人是很帅。她想,一时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活60年就够了?”
“够了。”男人点点头,“最好不要自杀,天灾人祸的就很ok啊。自杀之前要做的心理建设太多了。”
他的脸在灯下烙下深深的阴影。程树觉得有些恍惚,一下子愣住了。
从小到大,她也无数次地想到过“死”。
她不是没有想过自杀,可是相比车祸、疾病甚至谋杀,自杀会让她背负太多的心理负担。
她也从来不敢和别人说自己的想法。有时候走在街上,她恨不得那辆公交车突然失控撞死自己,可是一切井然有序,她也从不曾和人提起。
没想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坦坦荡荡地说了这件事。
没有隐瞒,没有矫饰,而他们都是互相一无所知的陌生人。
程树第一次知道,死亡这件事,也可以被自然地谈论起——
坦诚、平常,甚至可以带上些黑色幽默的风趣。
那时候的程树已经很多年没有爱上一个人。可是她确信,自己在这一瞬间爱上了陈北及。
当时她想,这男人真有趣,如果自己能去参加他六十岁的追悼会就好了。
骨未成灰。骨未成灰。眼下,一切物是人非。离那个终点还有一半的旅程,他就死了。
而且,她还不被允许参加他的追悼会。
程树努力将自己的思绪拉回来,然后又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
“好的。”
她没有说多余的话。
陈钦的声音里带了一丝欣慰:“那么你保重,程小姐。”
“谢谢。”
陈钦挂了电话。
程树仰躺在床上,全身脱力,大汗淋漓,动弹不得。
这真是个荒谬的世界啊。她甚至连苦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过了很久很久,程树才慢慢地翻了一个身。然后用力地伸出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六片安眠药,径自吞了下去。
她躺回床上,轻轻闭上眼睛。
希望今晚能睡着。
希望今晚不再梦见他。
陈北及。
意识模糊前的那一刻,程树的脑中莫名其妙地涌现了隔壁男人的那张脸。
她想——他和陈北及到底是不一样的。
如果,今天下午在平台上看到自己要自杀的人是陈北及,他宁可和自己一起跳下去,也不会像那个男人一样,花费那么多的口舌来说服自己好好活着。
可是,她自己都没想到的是。
她竟然被他说服了。
☆、疏离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胡一民就起床开门。今天杜宜美要坐早班车去赶飞机,耽误不得。
结果,杜宜美还没下来,谭临倒先下来了。
“哎,阿临,早啊!”看到他,胡一民打了个招呼,“怎么今天起的这么早?”
“我要回家一趟。”谭临说,“临时出了点事。”
“啊?回去一趟?”胡一民看向他的身后,“你不带行李走?这么突然?”
“嗯。”谭临点点头,“过几天吧,我还要回来的。”
胡一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
“房费照付。”谭临加上一句。
胡一民在心里嘀咕:这年头,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么有钱?先是那个程树,一住就是一个月,房费源源不断地付着,也没见她做什么有意义的事——
这个谭临么,更奇葩了,都回去了行李还不带走,还说要再回来,还要付空房间的钱?
他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
这地方是有什么金银财宝哟,大家都舍不得走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楼梯上一阵“咚咚咚咚”声,杜宜美又蹦蹦跳跳下来了。
她一看见谭临,一张脸便冷了下来,看都不看他,也不和他说话。
不过,她很快就破功了。等听到胡一民和谭临聊什么“你这次回去,哪天再回来”的话,她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凑了过来。
“阿临,你要走啊?”
“嗯。”
“那我们是坐一班车走咯?”杜宜美笑得眼睛弯弯。
“是的吧。”
“那太好了!”杜宜美一拍手,“待会儿你就换个座位,我们俩正好坐一起,路上有个照应,你说是不是呀?”
正在此时,楼梯上响起一阵极轻的脚步声。谭临没回答杜宜美,转头向楼梯方向看去。
是他最先看到从楼上走下来的女人,然后是胡一民。
下一秒,胡一民就惊讶地喊了一声:“阿树!”
从前,这女人要么已经在平台上抽了一夜的烟,要么一直等到晚饭时候出来晃一下,从来不会在一个这么正常的时间点下来啊!
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么热闹?
他心里这么想着,乐呵呵地招呼了一声:“阿树,他俩等会儿就要走了,一起吃个早饭呗!”
程树的目光投过来。
她的眼神从谭临的头上极轻得掠过,声音近乎呓语:“走。?”
谭临说:“家里出了点事,要赶回去。”
程树微一点头。今天她又用那支笔把头发盘在脑后,凌乱稀疏,愈发衬得她下巴下的两条锁骨尖锐而瘠薄。
她光着脚,走到桌子前面坐下,盛了一点粥。
胡一民问她:“今天是要出去吗,阿树?”
程树点点头。
“要开始工作啦?去拍东西?”
“嗯。”
胡一民一听,连忙热心肠地提议道:“前两天你都没怎么吃东西,往上爬去金坑瑶寨那边可能吃不消。要么今天么,你就往下走,到平安壮寨那边,又近,也挺有味道的!”
他乐呵呵地给程树拿了一个鸡蛋,又道:“不过么,你也知道,现在这种古城啊古村啊的景区里头都差不多!瑶寨那边还好点噢——壮寨更靠山脚,商业气息就浓了!我看你们这样的艺术家,估计也拍不到什么想拍的东西……”
“谢谢。”程树放下筷子,“走了。”
“啊!?”胡一民没想到,就自己唠叨了几句话的功夫,程树竟然把早饭吃好了。他转过身来再定睛一看,对方只喝了点稀薄的粥,那个鸡蛋碰都没碰。
在他愣神的工夫里,程树已经站起身来,往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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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放映结束后,有人拿着话筒站起身来高谈阔论着自己对于医疗、养老、保险系统的见解与批评,男人却转过头,没头没脑地冲她说了句:“还有二十九年三个月零六天,我一定不在这个世上了。”
“为什么?”她愣了好一会儿。
“那时候我都60岁了。”男人叹了口气,一指屏幕,一本正经道,“你看看他们,老去多恐怖啊。我可不能容忍我活在一个再也没有姑娘为我疯狂的年纪。”
这回程树看清楚了他的脸。
这人是很帅。她想,一时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活60年就够了?”
“够了。”男人点点头,“最好不要自杀,天灾人祸的就很ok啊。自杀之前要做的心理建设太多了。”
他的脸在灯下烙下深深的阴影。程树觉得有些恍惚,一下子愣住了。
从小到大,她也无数次地想到过“死”。
她不是没有想过自杀,可是相比车祸、疾病甚至谋杀,自杀会让她背负太多的心理负担。
她也从来不敢和别人说自己的想法。有时候走在街上,她恨不得那辆公交车突然失控撞死自己,可是一切井然有序,她也从不曾和人提起。
没想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坦坦荡荡地说了这件事。
没有隐瞒,没有矫饰,而他们都是互相一无所知的陌生人。
程树第一次知道,死亡这件事,也可以被自然地谈论起——
坦诚、平常,甚至可以带上些黑色幽默的风趣。
那时候的程树已经很多年没有爱上一个人。可是她确信,自己在这一瞬间爱上了陈北及。
当时她想,这男人真有趣,如果自己能去参加他六十岁的追悼会就好了。
骨未成灰。骨未成灰。眼下,一切物是人非。离那个终点还有一半的旅程,他就死了。
而且,她还不被允许参加他的追悼会。
程树努力将自己的思绪拉回来,然后又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
“好的。”
她没有说多余的话。
陈钦的声音里带了一丝欣慰:“那么你保重,程小姐。”
“谢谢。”
陈钦挂了电话。
程树仰躺在床上,全身脱力,大汗淋漓,动弹不得。
这真是个荒谬的世界啊。她甚至连苦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过了很久很久,程树才慢慢地翻了一个身。然后用力地伸出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六片安眠药,径自吞了下去。
她躺回床上,轻轻闭上眼睛。
希望今晚能睡着。
希望今晚不再梦见他。
陈北及。
意识模糊前的那一刻,程树的脑中莫名其妙地涌现了隔壁男人的那张脸。
她想——他和陈北及到底是不一样的。
如果,今天下午在平台上看到自己要自杀的人是陈北及,他宁可和自己一起跳下去,也不会像那个男人一样,花费那么多的口舌来说服自己好好活着。
可是,她自己都没想到的是。
她竟然被他说服了。
☆、疏离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胡一民就起床开门。今天杜宜美要坐早班车去赶飞机,耽误不得。
结果,杜宜美还没下来,谭临倒先下来了。
“哎,阿临,早啊!”看到他,胡一民打了个招呼,“怎么今天起的这么早?”
“我要回家一趟。”谭临说,“临时出了点事。”
“啊?回去一趟?”胡一民看向他的身后,“你不带行李走?这么突然?”
“嗯。”谭临点点头,“过几天吧,我还要回来的。”
胡一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
“房费照付。”谭临加上一句。
胡一民在心里嘀咕:这年头,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么有钱?先是那个程树,一住就是一个月,房费源源不断地付着,也没见她做什么有意义的事——
这个谭临么,更奇葩了,都回去了行李还不带走,还说要再回来,还要付空房间的钱?
他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
这地方是有什么金银财宝哟,大家都舍不得走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楼梯上一阵“咚咚咚咚”声,杜宜美又蹦蹦跳跳下来了。
她一看见谭临,一张脸便冷了下来,看都不看他,也不和他说话。
不过,她很快就破功了。等听到胡一民和谭临聊什么“你这次回去,哪天再回来”的话,她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凑了过来。
“阿临,你要走啊?”
“嗯。”
“那我们是坐一班车走咯?”杜宜美笑得眼睛弯弯。
“是的吧。”
“那太好了!”杜宜美一拍手,“待会儿你就换个座位,我们俩正好坐一起,路上有个照应,你说是不是呀?”
正在此时,楼梯上响起一阵极轻的脚步声。谭临没回答杜宜美,转头向楼梯方向看去。
是他最先看到从楼上走下来的女人,然后是胡一民。
下一秒,胡一民就惊讶地喊了一声:“阿树!”
从前,这女人要么已经在平台上抽了一夜的烟,要么一直等到晚饭时候出来晃一下,从来不会在一个这么正常的时间点下来啊!
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么热闹?
他心里这么想着,乐呵呵地招呼了一声:“阿树,他俩等会儿就要走了,一起吃个早饭呗!”
程树的目光投过来。
她的眼神从谭临的头上极轻得掠过,声音近乎呓语:“走。?”
谭临说:“家里出了点事,要赶回去。”
程树微一点头。今天她又用那支笔把头发盘在脑后,凌乱稀疏,愈发衬得她下巴下的两条锁骨尖锐而瘠薄。
她光着脚,走到桌子前面坐下,盛了一点粥。
胡一民问她:“今天是要出去吗,阿树?”
程树点点头。
“要开始工作啦?去拍东西?”
“嗯。”
胡一民一听,连忙热心肠地提议道:“前两天你都没怎么吃东西,往上爬去金坑瑶寨那边可能吃不消。要么今天么,你就往下走,到平安壮寨那边,又近,也挺有味道的!”
他乐呵呵地给程树拿了一个鸡蛋,又道:“不过么,你也知道,现在这种古城啊古村啊的景区里头都差不多!瑶寨那边还好点噢——壮寨更靠山脚,商业气息就浓了!我看你们这样的艺术家,估计也拍不到什么想拍的东西……”
“谢谢。”程树放下筷子,“走了。”
“啊!?”胡一民没想到,就自己唠叨了几句话的功夫,程树竟然把早饭吃好了。他转过身来再定睛一看,对方只喝了点稀薄的粥,那个鸡蛋碰都没碰。
在他愣神的工夫里,程树已经站起身来,往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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