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0章 番外之陆皓辰与另一个仙(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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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陆总对视了一眼,都很茫然的样子。
陆总说:“怎么?你们想反悔?不是说好了一手交情一手交人吗?”
那几个都哈哈笑了起来,看我们的眼神象看一对傻子。
我突然一下就明白了,他们今晚的行动其实是一早就有预谋,我只是一个饵,他们真正要的人是陆总。
我突然害怕起来,声音都有些哆嗦:“你,你们想绑架他?”
“还是小妞反应快,”强哥朝我竖了大姆指,又看着陆总:“陆先生,现在明白了吗?”
“明白了,”陆总点了点头,“可是钱已经给你们了呀,就算是绑架,给了赎金,不是应该放人吗?”
强哥没想到陆总这么不开窍,都懒得跟他解释,冲我一抬下巴:“你说。”
我头一次觉得陆总很蠢,当初根本就不应该来啊!我就是只金丝雀,犯不着他这种大人物来救。如果明天一早被发现弃尸荒野,报纸上的标题顶多也是:问题少女,离奇失踪,抛尸荒野。然后长篇大论的叙述我如何沉溺夜店,如何周旋在男人中间,如何从小不学好,不喜欢念书,只喜欢挥霍青春,所以最终落得这样的结局。这就是一出活生生的警世录啊,用来教育青少年最好不过。
我对陆总说:“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脸,所以你给不给钱,他们都没打算让我们活着回去。”
“聪明,”强哥再竖大姆指为我点赞。“陆先生,你还没有一个小姑娘醒目,怎么经营你的陆氏商业王国的?”
听了这话,我更明白了,他们早已经把陆总调查得清清楚楚,做好了万无一失的准备,潜伏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找到今天这样好的下手机会。如果不是那一巴掌,我想,今晚的事绝不可能发生。
强哥笑我们傻,其实他也不聪明,如果他真的把陆总调查清楚了,就不会抓我,而去抓陆小仙了。她才是陆总的心头肉,别说十个亿,就是要他全部家当,陆总也会答应的。
陆总笑得有点高深莫测:“我是个商人,当然是靠的是自己精明的头脑,一个成功的商人是不会让人从他的手里拿走一分钱的。”
强哥脸色一变,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打开手机查看,刚刚才到账的三个亿,居然不翼而飞了!
他大吃了一惊,望向陆总:“钱呢?我明明收到了的。”
不过短短几分钟,形势大变,他怎能不吃惊。
陆总很认真的告诉他:“托了高科技的福,你今天见识到了有一种叫虚拟转账的玩艺。”
“虚拟转账?”强哥勃然大怒,冲过去一把揪住陆总的衣领:“你他妈玩我?”
我笑起来,心里一下轻松起来,陆总如果真的转了那么多钱出去,那这个人情我欠得太大,这辈子都还不清了,还好,一切都是障眼法。只是……我又有小小的失落,我果真不值得他花这么多钱。
陆总将强哥的手甩开,冷笑:“你要找麻烦,不玩你玩谁?”
强哥怒喝一声:“哥几个一起上,将这小子宰了!”
有人说:“强哥,还是再逼他一点钱出来,赶紧走人吧!”
“屁话,”强哥喝道:“不玩真的,他能拿钱出来?”
于是几个男人一直围上去,反而把我抛下了。陆总远远的朝我使眼色,要我走。
我不会走,从他露面的那一刻起,我就发誓要和他共进退。
陆总很着急,他以为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一边招架着六个人,一边大声喊:“快走,快走啊!”
我没有走,而是捡起地上一块大石头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陆总看我冲过来的样子,眼睛都直了,我想都没想,直接朝一个人的脑袋上狠狠拍了一下,那人应声倒地,头上有血流出来,那一刻,我有些怕了,手一抖,石头落地,慌乱中,陆总拉着我的手,飞快的往前跑去。
强哥带着兄弟们在后头猛追,陆总拉着我奔跑在山间小路上,风吹起我的头发,温柔的伸向四面八方,我又想到了水妖的触角,它们拂到陆总的脸上。
陆总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嘟噜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太明白,只听到麻烦两个字。大概是说我很麻烦吧?
山道崎岖,我穿着高跟鞋,实在是跑不动了,我甩了陆总的手,气喘吁吁:“我不行了,你赶紧走,我拖住他们。”
“说什么傻话?”陆总看着近在咫尺的强哥,不由分说又抓起我的手跑起来。
但是他也看得出我确实跑不动了,所以跑到一条支路的转弯处时,他带我跳到了山坡下,想躲在那里逃避他们的追捕。
我和陆总躲在灌木丛里,大气也不敢出,我们紧紧贴在一起,能感觉到彼此的心跳和体温。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挨他这样近了,四周都是他的气息,无孔不入,我太贪恋这种感觉,所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寂静的夜里,这声音很明显,强哥发现了我们,六个人兵分三路包围我们。我们无处可逃,眼看再次落入魔掌。急紧关头,陆总脚踢翻一个,又拳打倒一个,将我推了出去:“快跑!”
强哥是真急了,掏出家伙来:“别管那小妞,先把这小子灭了再说。”
黝黑的山道上,月光如水,我清楚的看到强哥高举的匕首,心猛的缩成一团,不顾一切的冲上去推开陆总。
锋利的尖刀插进了我的腹部,冰凉冰凉的,我低头看着那明晃晃的刀,感觉到血慢慢的流出来。
强哥没想到刀插在我身上,不由得呆了一下,但马上醒悟过来,准备拔出刀来再刺向陆总,却被陆总狠狠一脚踢倒在地,踩住了他的头。
那几个男人正要扑过来,突然几盏雪亮的大灯照着他们:“不许动!”
我看到山路上冒出了一群人,他们全副武装,头戴钢盔手里都拿着枪,一涌而上,将那几个男人按倒在地。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再也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
陆总赶紧过来扶住我:“你怎么样?坚持住,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我握着那柄匕首想把它拔出来,我不要这样去医院,太丑了。
陆总忙抓住我的手:“不能拔,会大出血的。”
我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看着那些警察正在清点人数,笑着说:“跟演电视一样,每回都是戏要演完了,警察才出现。”
带队的警察正是上次那位,他大概听到了,过来跟陆总打招呼:“陆先生,对不起,我们来晚了。”
陆总吼他:“啰嗦什么,快送医院!”
“车就在山下,我马上送她去医院。”警察弯腰想抱我,被陆总一把推开,将我抱起来:“带路!”
警察跑在前面,陆总抱着我在后面紧紧跟着,我看着他,觉很这点伤受得值,因为他眼睛里满是焦虑,他在担心我。
我知道,这一刻,他没有把我当成小仙。
在路上,我的意识开始模糊,感觉非常累,好象刚从战场上下来,疲惫不堪,只想赶紧睡过去。
迷迷糊糊中,但是陆总一直在摇我,不停的叫我的名字:“许仙,许仙,撑住,就快到医院了,许仙,不许睡,听到了没有……”
我动了动嘴唇,陆总把头俯下来听我说话。
我说的是:“在山上的时侯你说什么麻烦?”
他想了一下,才说:“你真是个麻烦的女人。”
我闭上眼睛,果真是说我很麻烦,我又动了动嘴唇,“对不起,陆总,我以后再也不会给你惹麻烦了。”
说完这句话我觉得很轻松,而陆总的表情有些怪,声音闷闷的:“别说话,坚持住。”
我扯了扯嘴角,给了他最后一个笑容,然后闭上了眼睛。
我要睡觉,谁都别吵我!
可是陆总不准我睡,他很凶的命令我:“许仙,睁开眼睛,说话,跟我说话。听到没有,快睁开眼睛!”
我已经跟他道过别了,所以不肯睁眼,他用手探我的气息,又俯下头给我做人工呼吸,我没想到最后的时刻,还能触碰到他的唇,可是他的唇不象平时那样火热,有微微的凉意,还有点哆嗦。
我努力的抬着头,想最后吻一吻他,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
是的,我爱他,非常爱他。
我一直以为自己对男人刀枪不入,一直以为只要不动心,就可以吃青春饭,我卯足了劲想做一只不劳而获的金丝雀,可是第一次做金丝雀,我就犯了大戒,爱上了金主大人。
小的时侯,老师布置作业:长大了想做什么?
同学们各抒已见,警察,医生,建筑工人,律师,舞蹈家,司机……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我违心的写了想当卖衣服的营业员,因为那样有机会穿各种漂亮的衣服。而实际上,我想做一只妖精,有着窒息般的美丽,可以把男人们迷得神魂颠倒,借助他们的力量,我要把每一天都过得精彩无比。
我做到了,锦衣玉食,养优处尊,见识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我迈出了非常成功的一步。我的起点很高,所以将来会飞得更远,可是却在这里嘎然而止!
我错了,所以上天给我惩法。
我虚弱的动了动嘴唇,却是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就头一歪,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陆总说:“怎么?你们想反悔?不是说好了一手交情一手交人吗?”
那几个都哈哈笑了起来,看我们的眼神象看一对傻子。
我突然一下就明白了,他们今晚的行动其实是一早就有预谋,我只是一个饵,他们真正要的人是陆总。
我突然害怕起来,声音都有些哆嗦:“你,你们想绑架他?”
“还是小妞反应快,”强哥朝我竖了大姆指,又看着陆总:“陆先生,现在明白了吗?”
“明白了,”陆总点了点头,“可是钱已经给你们了呀,就算是绑架,给了赎金,不是应该放人吗?”
强哥没想到陆总这么不开窍,都懒得跟他解释,冲我一抬下巴:“你说。”
我头一次觉得陆总很蠢,当初根本就不应该来啊!我就是只金丝雀,犯不着他这种大人物来救。如果明天一早被发现弃尸荒野,报纸上的标题顶多也是:问题少女,离奇失踪,抛尸荒野。然后长篇大论的叙述我如何沉溺夜店,如何周旋在男人中间,如何从小不学好,不喜欢念书,只喜欢挥霍青春,所以最终落得这样的结局。这就是一出活生生的警世录啊,用来教育青少年最好不过。
我对陆总说:“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脸,所以你给不给钱,他们都没打算让我们活着回去。”
“聪明,”强哥再竖大姆指为我点赞。“陆先生,你还没有一个小姑娘醒目,怎么经营你的陆氏商业王国的?”
听了这话,我更明白了,他们早已经把陆总调查得清清楚楚,做好了万无一失的准备,潜伏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找到今天这样好的下手机会。如果不是那一巴掌,我想,今晚的事绝不可能发生。
强哥笑我们傻,其实他也不聪明,如果他真的把陆总调查清楚了,就不会抓我,而去抓陆小仙了。她才是陆总的心头肉,别说十个亿,就是要他全部家当,陆总也会答应的。
陆总笑得有点高深莫测:“我是个商人,当然是靠的是自己精明的头脑,一个成功的商人是不会让人从他的手里拿走一分钱的。”
强哥脸色一变,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打开手机查看,刚刚才到账的三个亿,居然不翼而飞了!
他大吃了一惊,望向陆总:“钱呢?我明明收到了的。”
不过短短几分钟,形势大变,他怎能不吃惊。
陆总很认真的告诉他:“托了高科技的福,你今天见识到了有一种叫虚拟转账的玩艺。”
“虚拟转账?”强哥勃然大怒,冲过去一把揪住陆总的衣领:“你他妈玩我?”
我笑起来,心里一下轻松起来,陆总如果真的转了那么多钱出去,那这个人情我欠得太大,这辈子都还不清了,还好,一切都是障眼法。只是……我又有小小的失落,我果真不值得他花这么多钱。
陆总将强哥的手甩开,冷笑:“你要找麻烦,不玩你玩谁?”
强哥怒喝一声:“哥几个一起上,将这小子宰了!”
有人说:“强哥,还是再逼他一点钱出来,赶紧走人吧!”
“屁话,”强哥喝道:“不玩真的,他能拿钱出来?”
于是几个男人一直围上去,反而把我抛下了。陆总远远的朝我使眼色,要我走。
我不会走,从他露面的那一刻起,我就发誓要和他共进退。
陆总很着急,他以为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一边招架着六个人,一边大声喊:“快走,快走啊!”
我没有走,而是捡起地上一块大石头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陆总看我冲过来的样子,眼睛都直了,我想都没想,直接朝一个人的脑袋上狠狠拍了一下,那人应声倒地,头上有血流出来,那一刻,我有些怕了,手一抖,石头落地,慌乱中,陆总拉着我的手,飞快的往前跑去。
强哥带着兄弟们在后头猛追,陆总拉着我奔跑在山间小路上,风吹起我的头发,温柔的伸向四面八方,我又想到了水妖的触角,它们拂到陆总的脸上。
陆总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嘟噜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太明白,只听到麻烦两个字。大概是说我很麻烦吧?
山道崎岖,我穿着高跟鞋,实在是跑不动了,我甩了陆总的手,气喘吁吁:“我不行了,你赶紧走,我拖住他们。”
“说什么傻话?”陆总看着近在咫尺的强哥,不由分说又抓起我的手跑起来。
但是他也看得出我确实跑不动了,所以跑到一条支路的转弯处时,他带我跳到了山坡下,想躲在那里逃避他们的追捕。
我和陆总躲在灌木丛里,大气也不敢出,我们紧紧贴在一起,能感觉到彼此的心跳和体温。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挨他这样近了,四周都是他的气息,无孔不入,我太贪恋这种感觉,所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寂静的夜里,这声音很明显,强哥发现了我们,六个人兵分三路包围我们。我们无处可逃,眼看再次落入魔掌。急紧关头,陆总脚踢翻一个,又拳打倒一个,将我推了出去:“快跑!”
强哥是真急了,掏出家伙来:“别管那小妞,先把这小子灭了再说。”
黝黑的山道上,月光如水,我清楚的看到强哥高举的匕首,心猛的缩成一团,不顾一切的冲上去推开陆总。
锋利的尖刀插进了我的腹部,冰凉冰凉的,我低头看着那明晃晃的刀,感觉到血慢慢的流出来。
强哥没想到刀插在我身上,不由得呆了一下,但马上醒悟过来,准备拔出刀来再刺向陆总,却被陆总狠狠一脚踢倒在地,踩住了他的头。
那几个男人正要扑过来,突然几盏雪亮的大灯照着他们:“不许动!”
我看到山路上冒出了一群人,他们全副武装,头戴钢盔手里都拿着枪,一涌而上,将那几个男人按倒在地。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再也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
陆总赶紧过来扶住我:“你怎么样?坚持住,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我握着那柄匕首想把它拔出来,我不要这样去医院,太丑了。
陆总忙抓住我的手:“不能拔,会大出血的。”
我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看着那些警察正在清点人数,笑着说:“跟演电视一样,每回都是戏要演完了,警察才出现。”
带队的警察正是上次那位,他大概听到了,过来跟陆总打招呼:“陆先生,对不起,我们来晚了。”
陆总吼他:“啰嗦什么,快送医院!”
“车就在山下,我马上送她去医院。”警察弯腰想抱我,被陆总一把推开,将我抱起来:“带路!”
警察跑在前面,陆总抱着我在后面紧紧跟着,我看着他,觉很这点伤受得值,因为他眼睛里满是焦虑,他在担心我。
我知道,这一刻,他没有把我当成小仙。
在路上,我的意识开始模糊,感觉非常累,好象刚从战场上下来,疲惫不堪,只想赶紧睡过去。
迷迷糊糊中,但是陆总一直在摇我,不停的叫我的名字:“许仙,许仙,撑住,就快到医院了,许仙,不许睡,听到了没有……”
我动了动嘴唇,陆总把头俯下来听我说话。
我说的是:“在山上的时侯你说什么麻烦?”
他想了一下,才说:“你真是个麻烦的女人。”
我闭上眼睛,果真是说我很麻烦,我又动了动嘴唇,“对不起,陆总,我以后再也不会给你惹麻烦了。”
说完这句话我觉得很轻松,而陆总的表情有些怪,声音闷闷的:“别说话,坚持住。”
我扯了扯嘴角,给了他最后一个笑容,然后闭上了眼睛。
我要睡觉,谁都别吵我!
可是陆总不准我睡,他很凶的命令我:“许仙,睁开眼睛,说话,跟我说话。听到没有,快睁开眼睛!”
我已经跟他道过别了,所以不肯睁眼,他用手探我的气息,又俯下头给我做人工呼吸,我没想到最后的时刻,还能触碰到他的唇,可是他的唇不象平时那样火热,有微微的凉意,还有点哆嗦。
我努力的抬着头,想最后吻一吻他,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
是的,我爱他,非常爱他。
我一直以为自己对男人刀枪不入,一直以为只要不动心,就可以吃青春饭,我卯足了劲想做一只不劳而获的金丝雀,可是第一次做金丝雀,我就犯了大戒,爱上了金主大人。
小的时侯,老师布置作业:长大了想做什么?
同学们各抒已见,警察,医生,建筑工人,律师,舞蹈家,司机……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我违心的写了想当卖衣服的营业员,因为那样有机会穿各种漂亮的衣服。而实际上,我想做一只妖精,有着窒息般的美丽,可以把男人们迷得神魂颠倒,借助他们的力量,我要把每一天都过得精彩无比。
我做到了,锦衣玉食,养优处尊,见识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我迈出了非常成功的一步。我的起点很高,所以将来会飞得更远,可是却在这里嘎然而止!
我错了,所以上天给我惩法。
我虚弱的动了动嘴唇,却是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就头一歪,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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