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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精神病 作者:礼若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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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卿,我想要你。
第28章 那个女人好酷
某夜,我梦见了远处天边儿有一座古色古香的楼,世卿双手捧着一块散发淡淡光晕的明珠,从那座古楼里迤逦而来,他说,这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辰,你高兴的时候,它就会更亮,你不高兴的时候,它就会暗淡。
他缱绻摸过我的脸颊,仿佛在安抚着什么,温柔笑着,那匀称修长的指上缠绕了一缕缕发丝,微微理着我的鬓发,逐渐他俯身斯磨我,酥酥麻麻,交颈而靠,乃情人间最绸缪娴静之姿,悸动了我心海里的整片粉花,它们羞涩地沙沙摇曳,而世卿就是那股正经又痞气的春风。
他亲昵唤着,且且...我在这里,以这样的形式,娶了你,你愿不愿意。
愿意。
他清俊的脸廓半明半昧,从青涩,年轻,到中年,再到苍老......粉碎,散开,拼凑,转变成一幅幅黑白画遨游,定格于万千只张灯结彩的灯笼之中,在繁华的红光里回放。
庄周梦蝶,飘飘渺渺,绵长的一生在梦中弹指间度过,真实的不像是做梦,梦外一时,梦内百年,海市蜃楼里忽远忽近的声音,幻化成了一条不断的线,迅速穿过了我的心脏,再紧紧捆绑,揪的我疼。
我醒来时,家中无人,偌大的房子空空荡荡,我失魂落魄捡起掉落的布娃娃,喃喃道:“世卿,我昨晚梦见你了,梦见你摘了一颗最亮的星辰给我...梦里...你健健康康,前途光明,不再有病号服,我和你一起考上大学,一起工作,一起旅游,一起白了头发,有无数个一起,真好啊。可是,老了后的你,又生病了,还是病死在了我前头,留下我一个人...我就哭了...哭醒了...。”
我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逐渐纤细,细到听不见准确的音,说话已模糊,但是眼泪打到手上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
泪是咸的,凉的,我都觉得腻。
我埋脸,抱住这个像乔的布娃娃,哭得很伤心。
申年,我订制了一件爱丽丝系列的婚纱,购买了一辆酷黑的摩托车,为了学摩托车我十天半个月都往专卖店跑,向人请教学习。
穿骑它们之前,我起得很早,轻手轻脚在厨房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天也开始明亮了。
郑长青半睁着眼从厕所出来,他理着衣襟,打着哈欠,当看到桌上的丰富早餐之后,他困倦的眼睛全睁了开,食指拂过下唇,划过光洁的下巴,便诧异地斜嘴邪气笑,“哟,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见惯了你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现在这人模人样的,让我的心突突跳。”
他坐下之前,还故意问:“没放毒吧?”
我杵起筷子将每样菜品尝,给了他一个明媚的大微笑,又亲自帮他布菜,念叨说:“蛋和牛奶要吃完,这两样营养好,早上要吃的丰盛,工作费脑费神,消耗大很辛苦,对了,我切好了你爱吃的水果,左右还早,歇息一会儿,吃了再走。”
郑长青疑神疑鬼地瞟了我好几眼,他好笑地掐过我下巴,大幅度挑起那双粗眉,下眼睑微微鼓起,黑眸深邃,语气嘲弄:“你...不会爱上我了吧?之前的死去活来呢?”
我促狭眨眼,轻松道:“你要这么想也可以。”
他顿然撒了手,冷若冰霜地执叉吃饭,慢条斯理咀嚼着食物,忽然道:“有时候我觉得你毛病很大,怪我们未生,瞎宠的。”
我笑笑不语,安静用餐。
他吃饱后坐沙发上歇息,顺便在电脑上工作,我端了满满一盘水果过去,叉了水果放到他唇边,他不在状态地张嘴吃下,回神见我巴心巴肝儿服侍着,“啪”一下就关了电脑,警告道:“别他妈这么奇怪。”
我自顾自地喂,他要骂我奇怪,却还张嘴吃。
郑长青提着电脑出门前,我喊住了他,他顿脚,辗转面对于我,腔调还是那么差,“什么事?”
我温柔帮他理了理白衣领,又打开一支药膏,掂起脚,抬手往他额上被蚊子叮咬的红肿处涂抹,我的手腕横在他热乎的鼻尖上,他呼来的气有些浓重,使我手腕发痒。
他脸部的肌肉,肉眼可见地微绷起来,我的指腹按得力度不重不轻,比起他腻润的皮肤,我的手甚至要粗糙许多。
毫无疑问,我对郑长青复杂到无法形容的地步,但因为抱歉,想给予他最后的温暖,所以真挚地说:“这个世界上,有亲人爱你,朋友爱你,我也爱你,不要对生活丧失信心,我爱你。”
此爱非彼爱。
郑长青显然一愣,他微微张嘴,别扭地偏过头,淡淡道:“我晚上有应酬,先跟你说一声,不用等我吃饭。”
我目送他走到电梯前,他蓦地回眸,徜徉交汇到我温和的视线,便折回来捧住我的后脑勺,将嘴唇贴在我眉心上,若即若离一吻。
家里空无一人,我找出订制的婚纱整齐穿上,继而骑上那辆黑摩托车,绕着城市四处狂奔,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
裙摆下的轻纱经风飘起,张扬地扩大在周身,轻纱在风中豪放颤抖时,同摩托车的叫声一样激情,城里的过路人,店里的工作员,上学的小姑娘,无一不投来惊异羡慕的目光。
有人说,那个女人好酷。
有人说,这是哪门子结婚,一个人疾车放浪形骸?她是要嫁给自由吧。
有人说,嘿,兄弟,我喜欢她的放浪形骸。
我只听到了正面声音,负面声音已自动屏蔽。
经过大厦,不经意瞥见楼顶有一脏兮兮的工人,他举着一把扩音喇叭,扯着嗓子高唱起来,脖子涨红变粗,肤上青筋愈青,唱得力竭声嘶,“起来,不愿做行尸的人们,把你们的血汗组成你我新的矛盾,微小蝼蚁到了,没有收获的时候,每个血汗迫着发出,最后的求救,起来!起来!起来!我们搏命一掷,冒着资本的獠牙前进,冒着资本的獠牙前进,前进,前进进...。”
他肃立,敬了一个仿佛一生中最庄重的礼,然后一头扎下,跳下来摔死了。
人们的尖叫划破空气,不安的气氛如瘟疫一般,迅速恐慌扩散,纠缠住了每一双良知的眼。
我收回视线,心无旁骛不停息地骑着摩托车,太阳缓缓落山时,我也效仿夸父与它赛跑,虽有作弊工具,仍旧跑不过大自然。
先知必输,然输时狂浪一笑,洒脱继续上路。
我在漆黑的路上骑车,并不像往时一样惧怕黑夜和鬼魅,我可能想说网上流行的那句话,怕鬼多幼稚,我带你去看人心。
直至穿过林间,来到一个碧波浩渺的湖泊前,我才停下摩托车,提着婚纱款款走近。
湖面的倒影是满天繁星,是清黄月光,是山峰连绵不绝的形,岸边树叶相擦,湖面和风掠过,水光潋滟的倒影弯曲模糊,细细微微地波动,不久,便恢复了寂静仍如明镜映照着苍穹。
我看不见湖水有多深,我只知道它很美。
世事该糊涂一点,还是该清楚一点?
从前所有人都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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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卿,我想要你。
第28章 那个女人好酷
某夜,我梦见了远处天边儿有一座古色古香的楼,世卿双手捧着一块散发淡淡光晕的明珠,从那座古楼里迤逦而来,他说,这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辰,你高兴的时候,它就会更亮,你不高兴的时候,它就会暗淡。
他缱绻摸过我的脸颊,仿佛在安抚着什么,温柔笑着,那匀称修长的指上缠绕了一缕缕发丝,微微理着我的鬓发,逐渐他俯身斯磨我,酥酥麻麻,交颈而靠,乃情人间最绸缪娴静之姿,悸动了我心海里的整片粉花,它们羞涩地沙沙摇曳,而世卿就是那股正经又痞气的春风。
他亲昵唤着,且且...我在这里,以这样的形式,娶了你,你愿不愿意。
愿意。
他清俊的脸廓半明半昧,从青涩,年轻,到中年,再到苍老......粉碎,散开,拼凑,转变成一幅幅黑白画遨游,定格于万千只张灯结彩的灯笼之中,在繁华的红光里回放。
庄周梦蝶,飘飘渺渺,绵长的一生在梦中弹指间度过,真实的不像是做梦,梦外一时,梦内百年,海市蜃楼里忽远忽近的声音,幻化成了一条不断的线,迅速穿过了我的心脏,再紧紧捆绑,揪的我疼。
我醒来时,家中无人,偌大的房子空空荡荡,我失魂落魄捡起掉落的布娃娃,喃喃道:“世卿,我昨晚梦见你了,梦见你摘了一颗最亮的星辰给我...梦里...你健健康康,前途光明,不再有病号服,我和你一起考上大学,一起工作,一起旅游,一起白了头发,有无数个一起,真好啊。可是,老了后的你,又生病了,还是病死在了我前头,留下我一个人...我就哭了...哭醒了...。”
我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逐渐纤细,细到听不见准确的音,说话已模糊,但是眼泪打到手上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
泪是咸的,凉的,我都觉得腻。
我埋脸,抱住这个像乔的布娃娃,哭得很伤心。
申年,我订制了一件爱丽丝系列的婚纱,购买了一辆酷黑的摩托车,为了学摩托车我十天半个月都往专卖店跑,向人请教学习。
穿骑它们之前,我起得很早,轻手轻脚在厨房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天也开始明亮了。
郑长青半睁着眼从厕所出来,他理着衣襟,打着哈欠,当看到桌上的丰富早餐之后,他困倦的眼睛全睁了开,食指拂过下唇,划过光洁的下巴,便诧异地斜嘴邪气笑,“哟,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见惯了你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现在这人模人样的,让我的心突突跳。”
他坐下之前,还故意问:“没放毒吧?”
我杵起筷子将每样菜品尝,给了他一个明媚的大微笑,又亲自帮他布菜,念叨说:“蛋和牛奶要吃完,这两样营养好,早上要吃的丰盛,工作费脑费神,消耗大很辛苦,对了,我切好了你爱吃的水果,左右还早,歇息一会儿,吃了再走。”
郑长青疑神疑鬼地瞟了我好几眼,他好笑地掐过我下巴,大幅度挑起那双粗眉,下眼睑微微鼓起,黑眸深邃,语气嘲弄:“你...不会爱上我了吧?之前的死去活来呢?”
我促狭眨眼,轻松道:“你要这么想也可以。”
他顿然撒了手,冷若冰霜地执叉吃饭,慢条斯理咀嚼着食物,忽然道:“有时候我觉得你毛病很大,怪我们未生,瞎宠的。”
我笑笑不语,安静用餐。
他吃饱后坐沙发上歇息,顺便在电脑上工作,我端了满满一盘水果过去,叉了水果放到他唇边,他不在状态地张嘴吃下,回神见我巴心巴肝儿服侍着,“啪”一下就关了电脑,警告道:“别他妈这么奇怪。”
我自顾自地喂,他要骂我奇怪,却还张嘴吃。
郑长青提着电脑出门前,我喊住了他,他顿脚,辗转面对于我,腔调还是那么差,“什么事?”
我温柔帮他理了理白衣领,又打开一支药膏,掂起脚,抬手往他额上被蚊子叮咬的红肿处涂抹,我的手腕横在他热乎的鼻尖上,他呼来的气有些浓重,使我手腕发痒。
他脸部的肌肉,肉眼可见地微绷起来,我的指腹按得力度不重不轻,比起他腻润的皮肤,我的手甚至要粗糙许多。
毫无疑问,我对郑长青复杂到无法形容的地步,但因为抱歉,想给予他最后的温暖,所以真挚地说:“这个世界上,有亲人爱你,朋友爱你,我也爱你,不要对生活丧失信心,我爱你。”
此爱非彼爱。
郑长青显然一愣,他微微张嘴,别扭地偏过头,淡淡道:“我晚上有应酬,先跟你说一声,不用等我吃饭。”
我目送他走到电梯前,他蓦地回眸,徜徉交汇到我温和的视线,便折回来捧住我的后脑勺,将嘴唇贴在我眉心上,若即若离一吻。
家里空无一人,我找出订制的婚纱整齐穿上,继而骑上那辆黑摩托车,绕着城市四处狂奔,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
裙摆下的轻纱经风飘起,张扬地扩大在周身,轻纱在风中豪放颤抖时,同摩托车的叫声一样激情,城里的过路人,店里的工作员,上学的小姑娘,无一不投来惊异羡慕的目光。
有人说,那个女人好酷。
有人说,这是哪门子结婚,一个人疾车放浪形骸?她是要嫁给自由吧。
有人说,嘿,兄弟,我喜欢她的放浪形骸。
我只听到了正面声音,负面声音已自动屏蔽。
经过大厦,不经意瞥见楼顶有一脏兮兮的工人,他举着一把扩音喇叭,扯着嗓子高唱起来,脖子涨红变粗,肤上青筋愈青,唱得力竭声嘶,“起来,不愿做行尸的人们,把你们的血汗组成你我新的矛盾,微小蝼蚁到了,没有收获的时候,每个血汗迫着发出,最后的求救,起来!起来!起来!我们搏命一掷,冒着资本的獠牙前进,冒着资本的獠牙前进,前进,前进进...。”
他肃立,敬了一个仿佛一生中最庄重的礼,然后一头扎下,跳下来摔死了。
人们的尖叫划破空气,不安的气氛如瘟疫一般,迅速恐慌扩散,纠缠住了每一双良知的眼。
我收回视线,心无旁骛不停息地骑着摩托车,太阳缓缓落山时,我也效仿夸父与它赛跑,虽有作弊工具,仍旧跑不过大自然。
先知必输,然输时狂浪一笑,洒脱继续上路。
我在漆黑的路上骑车,并不像往时一样惧怕黑夜和鬼魅,我可能想说网上流行的那句话,怕鬼多幼稚,我带你去看人心。
直至穿过林间,来到一个碧波浩渺的湖泊前,我才停下摩托车,提着婚纱款款走近。
湖面的倒影是满天繁星,是清黄月光,是山峰连绵不绝的形,岸边树叶相擦,湖面和风掠过,水光潋滟的倒影弯曲模糊,细细微微地波动,不久,便恢复了寂静仍如明镜映照着苍穹。
我看不见湖水有多深,我只知道它很美。
世事该糊涂一点,还是该清楚一点?
从前所有人都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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