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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同人)大清第一纨绔 作者:duod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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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洪福吧。给它娶一个漂亮的老婆,生好多小洪福,再生好多好多小小洪福……”
“……好。”
胤祚不再说话,目光落在门口,半晌之后,眼泪一滴滴落下来,哽咽道:“四哥……四哥……”
胤禛伸手抹着他的眼泪:“我在,我在……”
“四哥,我要皇阿玛……”胤祚像个孩子似得委屈的哭:“皇阿玛……”
他为什么还不来……他已经看不清东西了,眼前黑乎乎一片,就是皇阿玛来了,他也看不见了……
仿佛过了很久,有人手忙脚乱的将他抱在怀里,用脸蹭着他的脸:“皇阿玛在……皇阿玛在,在……胤祚,你睁开眼睛看看朕……睁开眼睛看看,啊?”
胤祚努力的睁,却不知道自己到底睁开没有:“皇阿玛……”
“在,皇阿玛在……”
“我想回家……带我回家……”
“好,皇阿玛带你回家,我们回家。”康熙弯下腰,有些艰难的将他背在背上,踉踉跄跄出门。
父亲的背,总是最宽厚安全的地方,胤祚昏昏欲睡:“皇阿玛,我想额娘了……我想见她……又不敢见她……”
门外,几十个黄色蟒服的皇子皇孙整齐的跪在地上,康熙背着胤祚,一步一步走出来,从诸位皇子身前穿过,背上,传来胤祚微不可闻的声音:“……皇阿玛……对不起……”
手无力的滑落。
皇阿玛,对不起,让你白发人送黑发人……
——
“胤禛,你后悔吗?”
胤禛看着道路两旁头上缠了白布,哭的泣不成声的百姓,耳中听到有人悲呼:“老天爷,你不长眼啊,你不长眼啊!”
脚下,是平整的沥青路,街上,是窗明几净的房舍……
再远一点的地方,拖拉机在地里耕种,挖掘机正修着水库……
田间,孩子穿着新衣,欢快的踢着皮球……
原是青黄不接的时刻,百姓的米缸里却装满了粮食……
更远更远的地方,大清的汽轮在海上横冲直撞,枪炮在别人的国土上逞威……
“……不悔。”
记忆中,那个软糯糯的小不点儿,对他没心没肺的笑着:“……哥。”
胤禛抬头,不让眼泪落下来:“我不悔。”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章,提前码完就提前发了,喜欢be的现在就可以算完结了,喜欢he的,嗯,过几天不定时有番外吧!
写成这样不是duoduo的错,这段时间不知道怎么着喜欢上了成龙的《琵琶行》,循环着写,写着写着就写死了……都怪成龙大哥唱的歌太悲……
本多的心灵也受到巨大创伤!求别骂……
谢谢这段时间吃货貓、嘻嘻嘻嘻、莫羽珣、木子、安静、九九、demeter、19564243、盈盈、逝水&流年、妮儿、陈雪、蓝色地平线、暗夜灵、我爱趴着不长肉肉、胡小叶、20123049、不打脸我们还是好朋友、黎、流年纪雨、胡小叶、╰︶墨兮〤、willagogo、阿胶么么么、s60031、长歌莫问、18572326、清寒百花、爱狐狸的颖、节约第一各位亲亲的打赏!破费了!
第104章 番外 二十年
番外 刘氏
慈宁宫, 太后刘氏靠在软垫上,半眯着眼, 似睡非睡。
小宫女站在她身后, 一双柔白素手在她头上不轻不重的按揉着, 外面的南戏班子还在唱着才子佳人的戏码, 婉转悠扬的曲调儿,仿佛将人带到了烟雨蒙蒙的江南水乡——那唱小生的小姑娘, 平日里看着傻乎乎的,可一唱起曲儿来, 声音却清澈温暖,似含着万千柔情,听的心都要化了。
刘氏有些无聊的想, 这丫头但凡是个男的,就凭着这把嗓子, 也不知道能吸引多少女孩儿家……若换了在现代, 天王巨星也做得了。
讲真,单从唱功上来讲的话,和这些三四岁就在鞭子的威胁下吊嗓子练功的角儿一比,后代的明星歌手啥的那都算业余选手——唱歌之前先得九年义务,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呢!
九年义务,三年高中……想起这些熟悉又陌生的词儿,刘氏嘴角不由泛起几分笑意,却又渐渐黯淡下来,总归是回不去的,多少年过去,她连对那个世界的记忆,都已经退色成一张张放久了的黑白照片,怎么看都看不真切。
依稀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是不喜欢听戏的,她欣赏不来那咿咿呀呀、不紧不慢的调子,只是后来却不知是因为这个时代属于女人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还是受那个人的影响,她渐渐的也喜欢上,并能品出几分味儿来了——忽然想起四爷曾说过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懂这个,听戏全然是为了催眠,不由唇角微微翘起,带着几分酸涩几分唏嘘几分自嘲的想,自个儿也不是在什么地方都不如他嘛!
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曾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她志得意满,雄心勃勃:她五岁稚龄就研制出牛痘之法,让大清摆脱天花恶疾的困扰,以此让父亲以区区汉人太医之身封侯,跻身于权贵之列;她十岁就结交未来最大的赢家胤禛,暗地里替他打理生意,挣了无数的银子;天地会的总舵主陈拙,和她相交甚笃……
也怪不得她那个时候险些被冲昏了头脑,这些,可不都是女主的套路吗?
那个时候,可真是年轻啊!刘氏轻叹一声,虽然自以为是的做了不少蠢事,但现在想来却没什么懊恼,倒是怀恋多些,那个冲动任性、一根筋的傻丫头,也随着她的青春,一去不返了啊……
若是换了现在的她,即使再来一次,恐怕也再懒得要这“轰轰烈烈”的人生,而是会随随便便找个人嫁了,吃喝玩乐混一辈子吧?但也许,只是也许,如果下辈子,这世界上还是有那个人的话,她也许,会更加奋力的飞起来,好让他能看见自己……
以侧福晋的身份嫁给胤禛,得封太后;当今天子是她抚养长大,是她开蒙启智,对她亲如母,敬如师;以一女子之身,影响朝政数十年……这一切,在旁人看来,已经宛若传奇,但在她心里,她这辈子做的最最了不起的事,却是五岁时将人痘带到这个世界,误打误撞的让那个人在这个世界多停留了二十年……
那个人啊……如果他还活着,这世界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用上了手机?是不是wifi已经通向全球?
她有些苦中作乐的想着,眼中又涌起泪意……其实,她早就不想要这些了,不要手机不要wifi,不要电灯不要电话……她就想让他活着……
明明只有几面之缘,明明对在这个压抑的世界里还依旧活的任性、活的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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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洪福吧。给它娶一个漂亮的老婆,生好多小洪福,再生好多好多小小洪福……”
“……好。”
胤祚不再说话,目光落在门口,半晌之后,眼泪一滴滴落下来,哽咽道:“四哥……四哥……”
胤禛伸手抹着他的眼泪:“我在,我在……”
“四哥,我要皇阿玛……”胤祚像个孩子似得委屈的哭:“皇阿玛……”
他为什么还不来……他已经看不清东西了,眼前黑乎乎一片,就是皇阿玛来了,他也看不见了……
仿佛过了很久,有人手忙脚乱的将他抱在怀里,用脸蹭着他的脸:“皇阿玛在……皇阿玛在,在……胤祚,你睁开眼睛看看朕……睁开眼睛看看,啊?”
胤祚努力的睁,却不知道自己到底睁开没有:“皇阿玛……”
“在,皇阿玛在……”
“我想回家……带我回家……”
“好,皇阿玛带你回家,我们回家。”康熙弯下腰,有些艰难的将他背在背上,踉踉跄跄出门。
父亲的背,总是最宽厚安全的地方,胤祚昏昏欲睡:“皇阿玛,我想额娘了……我想见她……又不敢见她……”
门外,几十个黄色蟒服的皇子皇孙整齐的跪在地上,康熙背着胤祚,一步一步走出来,从诸位皇子身前穿过,背上,传来胤祚微不可闻的声音:“……皇阿玛……对不起……”
手无力的滑落。
皇阿玛,对不起,让你白发人送黑发人……
——
“胤禛,你后悔吗?”
胤禛看着道路两旁头上缠了白布,哭的泣不成声的百姓,耳中听到有人悲呼:“老天爷,你不长眼啊,你不长眼啊!”
脚下,是平整的沥青路,街上,是窗明几净的房舍……
再远一点的地方,拖拉机在地里耕种,挖掘机正修着水库……
田间,孩子穿着新衣,欢快的踢着皮球……
原是青黄不接的时刻,百姓的米缸里却装满了粮食……
更远更远的地方,大清的汽轮在海上横冲直撞,枪炮在别人的国土上逞威……
“……不悔。”
记忆中,那个软糯糯的小不点儿,对他没心没肺的笑着:“……哥。”
胤禛抬头,不让眼泪落下来:“我不悔。”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章,提前码完就提前发了,喜欢be的现在就可以算完结了,喜欢he的,嗯,过几天不定时有番外吧!
写成这样不是duoduo的错,这段时间不知道怎么着喜欢上了成龙的《琵琶行》,循环着写,写着写着就写死了……都怪成龙大哥唱的歌太悲……
本多的心灵也受到巨大创伤!求别骂……
谢谢这段时间吃货貓、嘻嘻嘻嘻、莫羽珣、木子、安静、九九、demeter、19564243、盈盈、逝水&流年、妮儿、陈雪、蓝色地平线、暗夜灵、我爱趴着不长肉肉、胡小叶、20123049、不打脸我们还是好朋友、黎、流年纪雨、胡小叶、╰︶墨兮〤、willagogo、阿胶么么么、s60031、长歌莫问、18572326、清寒百花、爱狐狸的颖、节约第一各位亲亲的打赏!破费了!
第104章 番外 二十年
番外 刘氏
慈宁宫, 太后刘氏靠在软垫上,半眯着眼, 似睡非睡。
小宫女站在她身后, 一双柔白素手在她头上不轻不重的按揉着, 外面的南戏班子还在唱着才子佳人的戏码, 婉转悠扬的曲调儿,仿佛将人带到了烟雨蒙蒙的江南水乡——那唱小生的小姑娘, 平日里看着傻乎乎的,可一唱起曲儿来, 声音却清澈温暖,似含着万千柔情,听的心都要化了。
刘氏有些无聊的想, 这丫头但凡是个男的,就凭着这把嗓子, 也不知道能吸引多少女孩儿家……若换了在现代, 天王巨星也做得了。
讲真,单从唱功上来讲的话,和这些三四岁就在鞭子的威胁下吊嗓子练功的角儿一比,后代的明星歌手啥的那都算业余选手——唱歌之前先得九年义务,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呢!
九年义务,三年高中……想起这些熟悉又陌生的词儿,刘氏嘴角不由泛起几分笑意,却又渐渐黯淡下来,总归是回不去的,多少年过去,她连对那个世界的记忆,都已经退色成一张张放久了的黑白照片,怎么看都看不真切。
依稀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是不喜欢听戏的,她欣赏不来那咿咿呀呀、不紧不慢的调子,只是后来却不知是因为这个时代属于女人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还是受那个人的影响,她渐渐的也喜欢上,并能品出几分味儿来了——忽然想起四爷曾说过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懂这个,听戏全然是为了催眠,不由唇角微微翘起,带着几分酸涩几分唏嘘几分自嘲的想,自个儿也不是在什么地方都不如他嘛!
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曾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她志得意满,雄心勃勃:她五岁稚龄就研制出牛痘之法,让大清摆脱天花恶疾的困扰,以此让父亲以区区汉人太医之身封侯,跻身于权贵之列;她十岁就结交未来最大的赢家胤禛,暗地里替他打理生意,挣了无数的银子;天地会的总舵主陈拙,和她相交甚笃……
也怪不得她那个时候险些被冲昏了头脑,这些,可不都是女主的套路吗?
那个时候,可真是年轻啊!刘氏轻叹一声,虽然自以为是的做了不少蠢事,但现在想来却没什么懊恼,倒是怀恋多些,那个冲动任性、一根筋的傻丫头,也随着她的青春,一去不返了啊……
若是换了现在的她,即使再来一次,恐怕也再懒得要这“轰轰烈烈”的人生,而是会随随便便找个人嫁了,吃喝玩乐混一辈子吧?但也许,只是也许,如果下辈子,这世界上还是有那个人的话,她也许,会更加奋力的飞起来,好让他能看见自己……
以侧福晋的身份嫁给胤禛,得封太后;当今天子是她抚养长大,是她开蒙启智,对她亲如母,敬如师;以一女子之身,影响朝政数十年……这一切,在旁人看来,已经宛若传奇,但在她心里,她这辈子做的最最了不起的事,却是五岁时将人痘带到这个世界,误打误撞的让那个人在这个世界多停留了二十年……
那个人啊……如果他还活着,这世界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用上了手机?是不是wifi已经通向全球?
她有些苦中作乐的想着,眼中又涌起泪意……其实,她早就不想要这些了,不要手机不要wifi,不要电灯不要电话……她就想让他活着……
明明只有几面之缘,明明对在这个压抑的世界里还依旧活的任性、活的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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