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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 作者:沈沧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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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子把我打醒的模样。我擦!都装得跟圣母玛利亚似的,关起门来还不是一样吵得鸡飞蛋打天翻地覆。这是我的婚姻生活,凭什么不听我的?
我从家里搬了出去。
打那以后,梁冰就拒绝再见我,拒绝和我通话。朱秀莲为她找了心理医生,办了休学,事后问我拿了一大笔钱。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只得用钱来弥补。我定期关注她的博客,里面有不少漫骂讨伐小三的文章,还有变相谴责我的。她用家庭故事编造了一篇拙劣的小说,小说里的第三者死得惨不忍睹,男主角则悔不当初痛不欲生,像狗一样爬回去痛哭流涕地恳求女主人的原谅,看得我又好气又好笑。她对人生的理解太肤浅了。人生是一个具有极其丰富内涵和层次的词汇,是一切情感的总和,爱情婚姻家庭都不是它的全部。从道德层面上来,我对不起她们母女。但如果我选择继续睡在朱秀莲身边,那么我就对不起我自己。我对自己每天扮演的角色感到厌恶,我讨厌一个女人以妻子的名义对我的每一件小事刨根问底,毫无隐私可言,就连偶尔想玩一下鸟的空间都没有,我曾对着杂志上的性感女星打飞机不慎被她撞见,之后的整整一个月都不得安宁。我受够了这种日子。
是的,我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我渴望自由。按照朱秀莲的说法,我消费了她年轻的肉体,榨干了她青春的年华,并且欺骗她为家庭作了十多年的无私奉献,等到她人老珠黄了,我就一脚把她踢开了。对此,我想纠正一下,她那时并没有人老珠黄,依然颇具魅力韵致犹存,只不过我已经不感兴趣了,我真诚地建议她去开辟新的疆土、征服新的勇士,遗憾的是,她把时间全部浪费在我身上,约有七八年之久,反反复复地折腾,直至真正的人老珠黄。怨恨蚕食了她仅存的风韵。另外,如果说她的青春年华全部被我消费榨干了,那么我不禁要问,又是谁他妈的消耗和榨干我的青春年华?女人可以向男人哭诉寻求赔偿或补偿,男人找谁去?女儿可以公然声称痛恨自己的父亲,父亲却不能恨自己的女儿,否则就是禽兽不如,我还必须无条件为她牺牲一切个人私欲,包括自由。当我决定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惜牺牲父女关系也要离开家庭重获自由的时候,实际上我一天自由也没有享受过,我得到的是一个醒不过来的噩梦,一直到我的斧头砍中朱秀莲的头颅,那一刹时我才复苏,在血腥中呼吸到第一缕自由的空气。
古人诚不欺我,自由果然是要通过流血来获得的,有时流自己的,有时流别人的。
梁冰漂亮,聪明,乖巧,深得长辈亲友的喜爱,连老师也偏爱她,她长得好看,即便犯点小错,闹点小性子,别人都格外宽容,难免养出娇纵自私的个性。哦她还特别的早熟,你知道的,漂亮的女孩子总是比较容易早熟。她刚升入中学,朱秀莲就担心她早恋,稍有点儿风吹草动就神神叨叨,批评她的着装打扮,心血来潮似的翻检她的书包笔记。我不耻她的做法,但也没有加以阻止,只要她不来翻看我的公文包笔记本手机我就谢天谢地了。
梁冰对朱秀莲这方面非常不满,发过几次脾气,母女关系一度搞得很僵,全靠我从中周旋。在我没有提出离婚之前,她凡事都坚定不移地站在我这边,当我提出离婚后,她就义无反顾地倒戈了。这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十分伤心。她知道我看她的博客,故意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我心烦。她写博客就像她母亲发脾气一样,毫无规律可言,有时一天写三四篇博客,有时两三个月也不写片言只语。她喜欢在博客里贴一些摘录自畅销小说的似是而非的貌似深刻的看起来精致漂亮却毫无意义的句子,还超级热衷张贴自己的照片,你知道的,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若不能炫耀释放她的美丽,就像衣锦夜行一样不痛快。虚荣是她那个时期女孩子的共性,一举一动都像舞台上的伶人。
她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进行她力不从心的惨淡经营,把日常生活里的每一根鸡毛都包装得很精致,擦在一个用明媚忧伤的文字堆砌起来的水晶玻璃瓶里以供访客们观赏,换得一些惠而不费的谀辞。通过那些肉麻虚伪的留言,不难发现一些别有用心者,但她看起来似乎挺享受。这让我很担忧。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讽刺,有什么事能让一个丧心病狂的杀人魔都为之担忧的呢?没错,答案是杀人狂魔的女儿。不管你相信与否,我爱我的女儿。我曾对自己许下承诺可为她牺牲一切并在脑海里展开丰富曲折的想象而把自己感动,然而平淡庸俗枯燥乏味的生活使我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做英雄的机会,并且日渐消减了我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深邃的情怀,我常为此感到悲哀。
此刻,当我阅读梁冰博客上这些装饰性的文字时,我相信她的忧伤迷茫痛苦都是真实的。尽管这些情绪因为过于冗长繁复的前缀而削减了应有的冲击力,但这不妨碍我爱她,我仿佛看见她脸上奇怪而陌生的妆容和冰冷眼神。我的心禁不住抽搐起来。我刚刚砍杀了她的母亲,还令她的父亲惨死街头,把她一个人孤伶伶地留在这个复杂冷漠的世界上。我觉得自己很残忍,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猪狗不如。
我对死神表达了这个想法。
死神二话不说就把我变成了一条狗。
☆、四
你试过四肢着地,脸和鼻唇贴在地面上的那种感觉吗?这种感觉很奇妙,你会觉得人生就象脚下连绵不绝的道路一样无限地向自己展开,风景如画,前程大好。如果你恰好是跟我一样的猥琐男,那就更妙了,刚刚走过去的那个长腿女生,她的底裤是白色的哦。此外我还嗅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如马路上残留的汽油味,道旁绿化物根部的腐草味,夜露打湿后的灰尘气味,下水道发散上来的恶臭,以及夜归女子身上烟酒味和廉价香水——说到香水,德国有一本同名小说已经把嗅觉功能的魔力写到最极致了,我不再赘述。
我顶着一张邋遢的狗皮回到了我死去的地方,尸身已经不在了,只有血液凝固在地上,深褐色的,看得我有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控制不住地想要上前舔舔。这可真恶心。我赶紧跑开了。坦白说,此刻我很后悔,我想重新活过来,拥有自己的肉身,哪怕遭受再大的痛苦和烦恼,我也希望自己活着,再不济我还有五十万——啊是了,我的钱哪里去了?我停下来回头张望,除了那滩血迹其他什么也没有,我有点心慌,钱不多,但若是给某个不相干的人得了岂不可惜。
时间大约是凌晨三点钟的样子,具体我不太清楚。街灯是彻夜不眠的,天色有点儿发青,似乎还有一两颗微弱的星星。在漠城你别想看见明净的天空,无论是白天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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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子把我打醒的模样。我擦!都装得跟圣母玛利亚似的,关起门来还不是一样吵得鸡飞蛋打天翻地覆。这是我的婚姻生活,凭什么不听我的?
我从家里搬了出去。
打那以后,梁冰就拒绝再见我,拒绝和我通话。朱秀莲为她找了心理医生,办了休学,事后问我拿了一大笔钱。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只得用钱来弥补。我定期关注她的博客,里面有不少漫骂讨伐小三的文章,还有变相谴责我的。她用家庭故事编造了一篇拙劣的小说,小说里的第三者死得惨不忍睹,男主角则悔不当初痛不欲生,像狗一样爬回去痛哭流涕地恳求女主人的原谅,看得我又好气又好笑。她对人生的理解太肤浅了。人生是一个具有极其丰富内涵和层次的词汇,是一切情感的总和,爱情婚姻家庭都不是它的全部。从道德层面上来,我对不起她们母女。但如果我选择继续睡在朱秀莲身边,那么我就对不起我自己。我对自己每天扮演的角色感到厌恶,我讨厌一个女人以妻子的名义对我的每一件小事刨根问底,毫无隐私可言,就连偶尔想玩一下鸟的空间都没有,我曾对着杂志上的性感女星打飞机不慎被她撞见,之后的整整一个月都不得安宁。我受够了这种日子。
是的,我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我渴望自由。按照朱秀莲的说法,我消费了她年轻的肉体,榨干了她青春的年华,并且欺骗她为家庭作了十多年的无私奉献,等到她人老珠黄了,我就一脚把她踢开了。对此,我想纠正一下,她那时并没有人老珠黄,依然颇具魅力韵致犹存,只不过我已经不感兴趣了,我真诚地建议她去开辟新的疆土、征服新的勇士,遗憾的是,她把时间全部浪费在我身上,约有七八年之久,反反复复地折腾,直至真正的人老珠黄。怨恨蚕食了她仅存的风韵。另外,如果说她的青春年华全部被我消费榨干了,那么我不禁要问,又是谁他妈的消耗和榨干我的青春年华?女人可以向男人哭诉寻求赔偿或补偿,男人找谁去?女儿可以公然声称痛恨自己的父亲,父亲却不能恨自己的女儿,否则就是禽兽不如,我还必须无条件为她牺牲一切个人私欲,包括自由。当我决定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惜牺牲父女关系也要离开家庭重获自由的时候,实际上我一天自由也没有享受过,我得到的是一个醒不过来的噩梦,一直到我的斧头砍中朱秀莲的头颅,那一刹时我才复苏,在血腥中呼吸到第一缕自由的空气。
古人诚不欺我,自由果然是要通过流血来获得的,有时流自己的,有时流别人的。
梁冰漂亮,聪明,乖巧,深得长辈亲友的喜爱,连老师也偏爱她,她长得好看,即便犯点小错,闹点小性子,别人都格外宽容,难免养出娇纵自私的个性。哦她还特别的早熟,你知道的,漂亮的女孩子总是比较容易早熟。她刚升入中学,朱秀莲就担心她早恋,稍有点儿风吹草动就神神叨叨,批评她的着装打扮,心血来潮似的翻检她的书包笔记。我不耻她的做法,但也没有加以阻止,只要她不来翻看我的公文包笔记本手机我就谢天谢地了。
梁冰对朱秀莲这方面非常不满,发过几次脾气,母女关系一度搞得很僵,全靠我从中周旋。在我没有提出离婚之前,她凡事都坚定不移地站在我这边,当我提出离婚后,她就义无反顾地倒戈了。这对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十分伤心。她知道我看她的博客,故意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我心烦。她写博客就像她母亲发脾气一样,毫无规律可言,有时一天写三四篇博客,有时两三个月也不写片言只语。她喜欢在博客里贴一些摘录自畅销小说的似是而非的貌似深刻的看起来精致漂亮却毫无意义的句子,还超级热衷张贴自己的照片,你知道的,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若不能炫耀释放她的美丽,就像衣锦夜行一样不痛快。虚荣是她那个时期女孩子的共性,一举一动都像舞台上的伶人。
她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进行她力不从心的惨淡经营,把日常生活里的每一根鸡毛都包装得很精致,擦在一个用明媚忧伤的文字堆砌起来的水晶玻璃瓶里以供访客们观赏,换得一些惠而不费的谀辞。通过那些肉麻虚伪的留言,不难发现一些别有用心者,但她看起来似乎挺享受。这让我很担忧。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讽刺,有什么事能让一个丧心病狂的杀人魔都为之担忧的呢?没错,答案是杀人狂魔的女儿。不管你相信与否,我爱我的女儿。我曾对自己许下承诺可为她牺牲一切并在脑海里展开丰富曲折的想象而把自己感动,然而平淡庸俗枯燥乏味的生活使我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做英雄的机会,并且日渐消减了我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深邃的情怀,我常为此感到悲哀。
此刻,当我阅读梁冰博客上这些装饰性的文字时,我相信她的忧伤迷茫痛苦都是真实的。尽管这些情绪因为过于冗长繁复的前缀而削减了应有的冲击力,但这不妨碍我爱她,我仿佛看见她脸上奇怪而陌生的妆容和冰冷眼神。我的心禁不住抽搐起来。我刚刚砍杀了她的母亲,还令她的父亲惨死街头,把她一个人孤伶伶地留在这个复杂冷漠的世界上。我觉得自己很残忍,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猪狗不如。
我对死神表达了这个想法。
死神二话不说就把我变成了一条狗。
☆、四
你试过四肢着地,脸和鼻唇贴在地面上的那种感觉吗?这种感觉很奇妙,你会觉得人生就象脚下连绵不绝的道路一样无限地向自己展开,风景如画,前程大好。如果你恰好是跟我一样的猥琐男,那就更妙了,刚刚走过去的那个长腿女生,她的底裤是白色的哦。此外我还嗅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如马路上残留的汽油味,道旁绿化物根部的腐草味,夜露打湿后的灰尘气味,下水道发散上来的恶臭,以及夜归女子身上烟酒味和廉价香水——说到香水,德国有一本同名小说已经把嗅觉功能的魔力写到最极致了,我不再赘述。
我顶着一张邋遢的狗皮回到了我死去的地方,尸身已经不在了,只有血液凝固在地上,深褐色的,看得我有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控制不住地想要上前舔舔。这可真恶心。我赶紧跑开了。坦白说,此刻我很后悔,我想重新活过来,拥有自己的肉身,哪怕遭受再大的痛苦和烦恼,我也希望自己活着,再不济我还有五十万——啊是了,我的钱哪里去了?我停下来回头张望,除了那滩血迹其他什么也没有,我有点心慌,钱不多,但若是给某个不相干的人得了岂不可惜。
时间大约是凌晨三点钟的样子,具体我不太清楚。街灯是彻夜不眠的,天色有点儿发青,似乎还有一两颗微弱的星星。在漠城你别想看见明净的天空,无论是白天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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