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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BOSS是只鬼 作者:嬴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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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雇我,因为没有人需要我照顾了,他长期住在山顶别墅,那个别墅虽然我灵魂状态去过很多次,但是我的身体却一次都没被允许去过,那里也没有请别的佣人。
没有了小厉,我也不愿待在这个城市了,我想趁还活着回我的老家去看看,自从第一次出来后,我一次都没有再回去过。
老家虽然还有几个亲戚,不过我已经面目全非,也就懒得去相认了,我租了个小房子住了下来。
正文 第657章 王碧华的自述(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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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家一边等死一边等小厉,我经常打电话给以前的邻居,问小厉有没有回来,我也留下了电话号码,只要小厉一回来她就会通知我,但是,几年间小厉一次都没有回来。
直到他大学毕业,也就是三年前,我终于等来了他回来的消息,但是,我那具身体再也没有力气长途跋涉了,我连去车站坐车都走不了。
我用灵魂状态去看过他几次,但是每次也只能看几分钟而已,因为我必须在短短的时间里赶回到我的身体里,我那时候最后悔的是,不应该回老家,如果当初我就租个房子在小厉家附近,他回来后我就可以每天看到他了。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肯定也是老天爷的安排,因为如果我没有回老家,我可能在三年前就因为那具身体的死亡跟着死亡了,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故事。
在那具身体弥留之际的最后关头,我的灵魂绝望的离开身体,我不想要看着她死亡,因为我已经知道,当身体死亡的那一刻我的灵魂也会同时消失,我亲眼目睹过给我身体的那个女人的灵魂消失的过程,一想到自己也会那样,我就受不了。
我的灵魂尽力的朝向这个城市飘来,哪怕是在中途我就会消失,我也要死在去见小厉的路上,但是,在途中飘荡的时候,本来已经完全绝望的我,却突然又发现了希望。
一切都是老天爷的指引,让我看到了那个女人,而更加让我惊喜的是,她竟然也看得见我。
她并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她,她的通缉令贴满了我住的那个地方,关于她的故事也在大街小巷传播着,她杀掉了她男朋友的怀着孕的老婆。
我是在一个山林里见到她的,她蓬头垢面,显然为了躲警察,已经精疲力尽了。
一个在躲警察的,只要被抓到就会被判死刑的女人,她还偏偏看得见我的灵魂,这不是老天爷对我的指引是什么?
我慢慢靠近她,她刚开始很害怕我,但是,很快就好了,因为我说我知道她的故事,我也很同情她,因为我跟她也一样,很恨一个女人,而且也杀了那个女人。
我于是把我跟章意如和章启华之间的故事讲给她听,有相同情感经历的女人,总是容易找到共鸣,我后来说到我和小厉的故事,说我就要因为失去身体而消失了,如果再找不到愿意跟我交换的身体,我就再也见不到我的孩子了。
她感动得哭起来了,因为我并不是说的假话,我自己也流眼泪了。
后来她就说,她要把她的身体送给我,如果我不怕成为通缉犯的话。
我当然不怕,对于我来说,即使只能够再多活一天,都是求之不得。
我并没有拒绝她,即使假意的拒绝都没有,因为我跟她都知道,她躲警察的日子已经躲够了,而且她好像也饿了很久,就算她不把身体送给我,她也可能活不了多久了,还不如送给我,也许能多一点生机。
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她假装自杀,在她的灵魂一离开身体,我的灵魂就马上跟她的身体结合后,我又一次眼睁睁看着一个灵魂在我的眼前消失,而这一次,我这具新身体只受了一点轻伤。
我又一次变成了另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通缉犯女人,毕竟我是一个可以灵魂脱体的女人,我比她更容易就躲过了警察的追捕,重新来到了这个城市。
我没有再回去原来的地方,我知道我的前一具身体已经死亡了,我甚至都没有去将她好好埋葬,因为我现在的身份已经不能允许我再回去露面。
后来在报纸上我看到了新闻,说是有人在我曾经住的地方,发现了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年老的女人的尸体,但是警察没有能够找到她的家人,也没有她的任何档案。
至于后来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我并不知道,我也没有兴趣打听了,对我来说,那只是一具二十几年前就应该要已经死亡的身体而已。
正文 第658章 王碧华的自述(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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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东躲西藏,并没有去找小厉,甚至都不敢接近他住的附近,虽然我最想见到他,虽然他就算见到我也不可能会认出我,我已经不是以前他认识的那个把他带大的人了,但是,我就是害怕,我成了一个通缉犯,我害怕连累他。
我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身体藏在一个不会有人发现的地方,然后灵魂脱体去看一看他,他变了很多,但是变得更加优秀了,我知道他进了章氏工作,虽然是从基层做起,但是他仍然做得非常的出色。
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我竟然一次都没有被警察发现,后来我胆子大了一点,于是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区租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
我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更正确一点的说,就是白天我从来不让我的通缉犯的身体出现在人群中,我总是一个人待在房子里,然后一天两次的灵魂脱体去看看小厉。
不要问我不工作是怎么有钱租房和生活的,当你也能像我一样拥有灵魂状态,你就不会为这个问题发愁了,我知道你们大多数人都会假清高的鄙视我,说我这种算作偷窃,但是你们扪心自问一下,如果你们也跟我一样的状态和处境,你们说不定比我猖狂多了,这个世界上的人,有贼心没贼胆的多着了,缺的只是犯罪的条件而已。(作者温馨提示:偷窃是不可取行为,应该严厉打击,即使你有灵魂状态,也要自律啊自律。)
小厉工作得越来越出色,我亲眼见证着我的儿子取得的每一个成就,他在章氏一步步的往上爬,直到凭着他自己的本事爬到了副总的位置,地位仅次于他大伯和他爸爸。
至于他爸爸章启华,在章氏更是如鱼得水了,章氏企业的半壁江山都是他的,他果然是很有商业才华,我想章意如当初请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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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雇我,因为没有人需要我照顾了,他长期住在山顶别墅,那个别墅虽然我灵魂状态去过很多次,但是我的身体却一次都没被允许去过,那里也没有请别的佣人。
没有了小厉,我也不愿待在这个城市了,我想趁还活着回我的老家去看看,自从第一次出来后,我一次都没有再回去过。
老家虽然还有几个亲戚,不过我已经面目全非,也就懒得去相认了,我租了个小房子住了下来。
正文 第657章 王碧华的自述(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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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家一边等死一边等小厉,我经常打电话给以前的邻居,问小厉有没有回来,我也留下了电话号码,只要小厉一回来她就会通知我,但是,几年间小厉一次都没有回来。
直到他大学毕业,也就是三年前,我终于等来了他回来的消息,但是,我那具身体再也没有力气长途跋涉了,我连去车站坐车都走不了。
我用灵魂状态去看过他几次,但是每次也只能看几分钟而已,因为我必须在短短的时间里赶回到我的身体里,我那时候最后悔的是,不应该回老家,如果当初我就租个房子在小厉家附近,他回来后我就可以每天看到他了。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肯定也是老天爷的安排,因为如果我没有回老家,我可能在三年前就因为那具身体的死亡跟着死亡了,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故事。
在那具身体弥留之际的最后关头,我的灵魂绝望的离开身体,我不想要看着她死亡,因为我已经知道,当身体死亡的那一刻我的灵魂也会同时消失,我亲眼目睹过给我身体的那个女人的灵魂消失的过程,一想到自己也会那样,我就受不了。
我的灵魂尽力的朝向这个城市飘来,哪怕是在中途我就会消失,我也要死在去见小厉的路上,但是,在途中飘荡的时候,本来已经完全绝望的我,却突然又发现了希望。
一切都是老天爷的指引,让我看到了那个女人,而更加让我惊喜的是,她竟然也看得见我。
她并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她,她的通缉令贴满了我住的那个地方,关于她的故事也在大街小巷传播着,她杀掉了她男朋友的怀着孕的老婆。
我是在一个山林里见到她的,她蓬头垢面,显然为了躲警察,已经精疲力尽了。
一个在躲警察的,只要被抓到就会被判死刑的女人,她还偏偏看得见我的灵魂,这不是老天爷对我的指引是什么?
我慢慢靠近她,她刚开始很害怕我,但是,很快就好了,因为我说我知道她的故事,我也很同情她,因为我跟她也一样,很恨一个女人,而且也杀了那个女人。
我于是把我跟章意如和章启华之间的故事讲给她听,有相同情感经历的女人,总是容易找到共鸣,我后来说到我和小厉的故事,说我就要因为失去身体而消失了,如果再找不到愿意跟我交换的身体,我就再也见不到我的孩子了。
她感动得哭起来了,因为我并不是说的假话,我自己也流眼泪了。
后来她就说,她要把她的身体送给我,如果我不怕成为通缉犯的话。
我当然不怕,对于我来说,即使只能够再多活一天,都是求之不得。
我并没有拒绝她,即使假意的拒绝都没有,因为我跟她都知道,她躲警察的日子已经躲够了,而且她好像也饿了很久,就算她不把身体送给我,她也可能活不了多久了,还不如送给我,也许能多一点生机。
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她假装自杀,在她的灵魂一离开身体,我的灵魂就马上跟她的身体结合后,我又一次眼睁睁看着一个灵魂在我的眼前消失,而这一次,我这具新身体只受了一点轻伤。
我又一次变成了另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通缉犯女人,毕竟我是一个可以灵魂脱体的女人,我比她更容易就躲过了警察的追捕,重新来到了这个城市。
我没有再回去原来的地方,我知道我的前一具身体已经死亡了,我甚至都没有去将她好好埋葬,因为我现在的身份已经不能允许我再回去露面。
后来在报纸上我看到了新闻,说是有人在我曾经住的地方,发现了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年老的女人的尸体,但是警察没有能够找到她的家人,也没有她的任何档案。
至于后来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我并不知道,我也没有兴趣打听了,对我来说,那只是一具二十几年前就应该要已经死亡的身体而已。
正文 第658章 王碧华的自述(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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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东躲西藏,并没有去找小厉,甚至都不敢接近他住的附近,虽然我最想见到他,虽然他就算见到我也不可能会认出我,我已经不是以前他认识的那个把他带大的人了,但是,我就是害怕,我成了一个通缉犯,我害怕连累他。
我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身体藏在一个不会有人发现的地方,然后灵魂脱体去看一看他,他变了很多,但是变得更加优秀了,我知道他进了章氏工作,虽然是从基层做起,但是他仍然做得非常的出色。
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我竟然一次都没有被警察发现,后来我胆子大了一点,于是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区租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
我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更正确一点的说,就是白天我从来不让我的通缉犯的身体出现在人群中,我总是一个人待在房子里,然后一天两次的灵魂脱体去看看小厉。
不要问我不工作是怎么有钱租房和生活的,当你也能像我一样拥有灵魂状态,你就不会为这个问题发愁了,我知道你们大多数人都会假清高的鄙视我,说我这种算作偷窃,但是你们扪心自问一下,如果你们也跟我一样的状态和处境,你们说不定比我猖狂多了,这个世界上的人,有贼心没贼胆的多着了,缺的只是犯罪的条件而已。(作者温馨提示:偷窃是不可取行为,应该严厉打击,即使你有灵魂状态,也要自律啊自律。)
小厉工作得越来越出色,我亲眼见证着我的儿子取得的每一个成就,他在章氏一步步的往上爬,直到凭着他自己的本事爬到了副总的位置,地位仅次于他大伯和他爸爸。
至于他爸爸章启华,在章氏更是如鱼得水了,章氏企业的半壁江山都是他的,他果然是很有商业才华,我想章意如当初请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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