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有缘啊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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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有缘啊 BL 作者:许赦
嘿,有缘啊 第17节
安嘉变了很多,然而内里还是他熟悉的那个样子,深情的同时无条件地包容他的一切。
他再度想起了很久以前的黄昏时分,安嘉看向自己的眼睛可能也是如此深情,只是当时有树影掩映,他看不真切,而此时两人中间没有任何遮拦,它可以将他的神情看得清清楚楚。
那是久违的感动。
“我不等你。”
安嘉讶异了一下,神色瞬间像是开败的烟火迅速黯淡下去。
“你本来就是我的。”
安嘉怔住了,许久没有缓过神来,这时的阳光被右边的车窗扯进来,不容一丝商榷,疯狂地吻上他的发梢和衣领,明晃晃的光斑在他脸上反复摩挲。
然后他眯了眯眼睛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嗯。”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的地雷!!!!!!!
似乎没什么好写了,这两个小朋友也没有经历什么大风大浪,就是平平静静谈的恋爱,我写的也不好,剧情仅存在与头脑风暴那一会儿,过了一遍剧情就爽了,要下笔写得让读者能明白我的思想和我的情感是件不容易的事,我能坚持下来,而且没有报酬收益为爱发电,全靠意志。。。。
应该还有两三章就要完结了,很感谢一直陪我写到这里的各位,无论是高调的炸我霸王票,还是默默灌溉,亦或是默默看文不发表言论的宝贝都是我的甜心!
因为是未签约所以看到霸王票和营养液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谢,好像是签过约的可以发红包给读者,而我只能口头感谢,卑微了。。
我是第一次写文,承蒙关照啦,jj有这么多文,你却偏偏点开了我,不是缘分是什么呢?就像书名说的:嘿!有缘啊
到最后我再讨个亲亲再走好不好呀
遇到你们真的很幸运呀
等这个不怎么好看的文完结了,我应该还会开新文,(虽然可能还是很难看)先在这里预告一下吧
最后希望你能悄咪咪地点下右上角的专栏收藏我一下啦
希望下个文还能见到熟悉的你~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国庆节返校之后,新生很快就习惯了满校园找教室上课、被社团拉去充门面、被各种奇怪的会议充排面的日子。
谢风身为茫茫新生中的一员自然也慢慢习惯了。
天气说凉就凉,社团巡礼在即,刘宽非要跟着谢风参加的汉服社要表演的节目是一段国风舞蹈,谢风本来不想参加的,但社团里的男生本来就少,学姐威逼利诱要这寥寥无几的男丁必须参加。
学姐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就算再不愿意也要给个面子。
但是刘宽学这舞比他还积极,跳的竟然很有感觉,因为女孩子比较多,学姐编舞的时候加了很多柔性动作进去,这货混在一群女孩子里跳来竟然有那么点妩媚的意思。
谢风就不行了,他长得高,学姐把他排到哪都像是突兀的一根柱子,这根柱子动作还僵硬的不行,货真价实的“台柱”。
学姐头疼,谢风也头疼,“学姐,要不我退出?”
学姐是个暴脾气,“位置都排好了你退出?”
谢风硬着头皮道,“我好像真的做不来……”
学姐恨铁不成钢,“你真是浪费了一身衣服!看你跳的什么鬼!”
谢风看了看身上的大氅,顿觉委屈,“我也不想的……”
旁边看热闹的社员们都笑了,“让谢风站那别动就可好看了!”
谢风简直想给这言论疯狂打电话。
当个花瓶多好啊。
刘宽从队里走出来对学姐笑眯眯道,“学姐,我们俩一个寝室的,不如回去我教他?”
学姐差点热泪盈眶了,抓着刘宽的胳膊疯狂摇晃,“总算有人来救我了!”
刘宽还是笑,谢风却在心里叹了口气并翻了个白眼。
晚上回了寝室,刘宽把另外俩人都赶回床上。
要和女朋友连麦?被窝聊去!
要打游戏?被窝打去!
直播?不播了!
全身心手把手地教谢风跳舞,刘宽给谢风数着拍子做,谢风被逼无奈,“行行好,大爷饶了我吧,真特么羞耻……”
床上的俩人笑得浑身颤抖,迫于谢风的 y威不敢吱声,曾晓鑫憋着笑,“哎,你们什么时候表演,我肯定去看!我拉晓晓一块去给你们捧场!”
钱遥狂点头:“附议附议。”
谢风一人一眼过去,把他们看得闭嘴了,一字一顿“一、个、都、不、许、去。”
吐槽归吐槽,他练的也差不多了,其实他的问题只是动作僵硬,别的都还好,纠正也好纠正,就听刘宽教的,
“把你自己想象成一个美女……”
“我还真想象不出来——”
“这个手要这么弯,然后甩一下,像美女划了一下水面一样懂不?”
“懂了懂了,您快点闭嘴吧!”
谢风觉得他能在短期内达到学姐的要求,根本不是刘宽教的好,或者天资聪颖,而是他为了赶紧出师让刘宽不要教他,才被迫学会的。
生活好难。
刘宽自打那次口红试色事件之后对谢风的态度正常了不少,谢风也一直保持着距离。
直到这次巡礼之后,在后台,刘宽借着嘈杂人群的背景音,对他道,“可能我再也不会像教你跳舞一样离你这么近了——”他勾起了唇角,“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我觉得你不像是钢铁直男。”
他说的话语焉不详,谢风却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一边整理着有点松的腰带,一边平淡道,“没什么,只是因为我有喜欢的人。”
刘宽愣了一下,“是吗,从没听你提过。”
谢风反问:“喜欢一个人需要整天挂在嘴边让别人都知道吗?”
刘宽笑了,“确实不用。”
谢风看了他一眼,“那就没什么好问的了,我会一直喜欢他,我只能和你做朋友。”
刘宽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点不太清楚,“那你为什么不一早就说清楚呢?”
谢风想了想,“还是你自己想通了比较好吧,我直接告诉你的话,万一你再打死不承认,显得我多么自作多情。”
刘宽拍了拍他的肩膀,是那种不带任何暧昧的,兄弟之间的举动,“你就算挑明了说,我也不会不承认的,我向来敢爱敢恨。”
“可我也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真的了解你,我不知道你是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以不变应万变,有什么错吗?”
坦白说,这番话显得情商很低,不过也确实是谢风的心里话,到这地步了,而且都是一个寝室的,话也该摊开说了,以后毕竟还要一起生活。
“好了兄弟,我绝对不打你主意了,祝你和你喜欢的人久久。”
“承你吉言。”
晚上谢风把这件事告诉给了安嘉,安嘉半晌才回到,“你变了,不过我更喜欢了。”
谢风想了想,自己确实变了很多,不过他还是敲字过去问安嘉,“我哪变了?”
安嘉隔了一会儿才回他,还是他一贯认真的态度:
“要是以前的你肯定会直接在他面前宣告:‘老子有喜欢的人,麻烦你离我远点’但是现在你没有,而是在行动上直接划清界限,说明你知道了行动比说话更重要。”
“我更喜欢你,是因为看你也在不断进步,在我努力成为你的理想型的时候,你也在成为我的理想型,这让我很期待。”
“总有一天我们会站在一起。”
“我盼望着那一天,而且我一直迫不及待。”
谢风看着满满一屏幕的字,打上去一行驴唇不对马嘴的字,
“我不是你的影子,却和你永远在一起。”
安嘉那头隔了一会儿才回道,“我要告诉你,你再也不会孤独,因为我思念着你。”
经年过去,他们拥有的默契总是难言,却一直存在着。
“晚安,准男朋友。”
“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的地雷!!!!!!!!!!!!!!!!!!!!!!
看到最后那两句了吗,这是之前他们就说过的,忘记了的宝贝可以翻到前面看看~~
我想着凑个五十二章怎么样?比较吉利。。。
我拐回去看了看应该还有几个伏笔忘写了,不如安排几个番外?宝贝们意下如何。。。?
第50章 第五十章
今天早上轮到文学院升国旗。
新生自打上了大学之后就没有起这么早过,谢风早上被对床的曾晓鑫喊起来的时候,脑子极度不清醒,他费劲地扒拉出手机,眯着眼看时间,“鑫哥这才几点啊,抽抽了?”
曾晓鑫一边飞快地穿衣服,一边叫,“你才抽了,辅导员昨天晚上发的消息让起来升国旗——那俩死猪!起床了!别睡了!要来不及了!”
谢风前天晚上熬夜背稿子,做幻灯片,今天打算去参加今天系里国学文化月的演讲比赛,周一早上也没课,本来想着可以睡到自然醒,完全把这件事给忘了。
他一边痛苦地穿衣服,“能不能不去——”
钱遥动作很快,曾晓鑫一喊他就鲤鱼打挺地坐起来了,这时已经下床洗漱去了,他声音模模糊糊地传来,估计是在刷牙,“除非你想被辅导员发现,然后被抓去帮他拉快递……”
他们辅导员是个奇葩,兼职了派件员,此人兼职赚外快比本职工作还卖力,开学两个多月了,大家见他的次数两只手都能数过来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
知道他是派件员还是谢风偶然一次网购,他看见派件员那一栏上赫然写着辅导员的名字,他开始还以为是重名,又想不太可能,他们辅导员的名字很特别,再一问学长,就破案了,这事一度还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来着。
正是双十一,他忙得不可开交,正在满学院搜人帮他拉快递。
还是无偿的那种。
这时候往枪口上撞,绝对是找死,他看到班里又被拉去充壮丁的几个哥们儿,十点多了还在快递点挥汗如雨,纷纷表示再也不敢在双十一前后迟到了。
谢风表示了怜悯,同时祈祷辅导员不要挂上他的号。
一行人风风火火地冲下楼,谢风抽空看了一眼手机,显示3℃,还刮着风,他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升完旗才能去吃早饭,他觉得有点不太妙,低血糖已经很久没有犯了,他身上没有糖。
站在自己班的位置上,被寒风吹得头疼,还一阵阵发晕,他撑着看国旗升上杆顶就已经极限了,听到“礼毕”之后就苍白着嘴唇慢慢蹲到了地上,闭着眼睛颤抖地强忍低血糖带来的心慌和冷汗。
台上领导的讲话几乎没有人听,刘宽在他旁边站着,本来百无聊赖,瞧他蹲下去了,就弯腰关切道,“怎么了?不舒服?”
谢风话都快说不来了,浑身乏力,他听到刘宽问他话,只摇了摇头,“没事……”
他声音低如蚊讷,刘宽没听见,就跟着他蹲下来,看他整个脸都埋在臂弯里,手还在不停的抖,赶紧问道,“你怎么了?!”
曾晓鑫注意到他俩的动静,也赶紧看了一眼,看着刘宽,“他八成低血糖了,晓晓也有点低血糖,跟这症状差不多。”
“那怎么办?”
钱遥也凑过来,“没事,及时补充糖分就行。”
曾晓鑫从兜里掏出块巧克力剥了锡纸递给刘宽,“幸好我还有块巧克力,本来是给晓晓预备的。”
刘宽拿着递到谢风嘴边,看着他咬了一口,“鑫哥这回真是帮大忙了——”
谢风咬了一口就吐了出来,低声道,“……酒心的?”
钱遥还以为他不喜欢酒心的,可惜的地看着地上半块巧克力,“还挑呢?有糖就不错了,这咋办啊。”
谢风缓缓地重新把头埋进臂弯,他本来也没什么力气,此时听来更绝望了,“我酒ji,ng过敏……”
三个人集体懵逼了,“……我靠。”
最后他们三个把谢风直接送到了医务室,一路上引来旁人频频侧目议论。
今天不知道什么日子,谢风身上就两个死x,ue,今天一下子全碰了,被折腾得要死要活,他挂着点滴躺在医务室的床上,他对酒ji,ng太敏感了,当时只沾了一点点,现在身上就有好几个地方都在痒,不用看就知道那些地方一定是一片片的荨麻疹。
演讲比赛都完球了,准备了这么久,着实有点可惜。
曾晓鑫一脸内疚地杵着,“哎,你说我这也不知道,真是……”
谢风摆摆手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没事了鑫哥,谢你一片好心。”
曾晓鑫还是一脸过意不去,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我在这看着你吧,你一个人在这也挺无聊的。”他看着谢风的黑眼圈,顿时福至心灵,“昨天熬到那么晚,今天起的还早,要不你睡一会儿?”
谢风点点头,他困得恨不得趁着头晕那股劲儿直接倒头睡过去,后来扎针的疼又把他唤醒了一点,但也无济于事,他阖上了,还不太敢睡,他还挂着点滴,医务室人手紧张,他也怕身边没人帮他看着。
这时身边坐了个曾晓鑫,就安心地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他一直睡到两瓶点滴都滴完,已经是中午了。
刘宽和钱遥拿着外卖过来的时候,护士正在拔针,谢风眉头一皱,护士动作飞快熟练一气呵成,完了吩咐他按好,就转身出去了。
谢风就那么按着看他们进门,笑道,“真好,睡醒就有饭吃,快让鑫哥找嫂子去吧,我看他都快害相思病了。”
刘宽走过来把饭盒搁到床头柜上,拍拍曾晓鑫的肩膀,打趣道,“赶紧走吧,嫂子都等急了哈哈哈。”
钱遥掰开筷子,打开饭盒,“鑫哥,嫂子就在门口等着呢。”
曾晓鑫本来还想着意思意思,不那么快就走,这么一听直接一溜烟跑了,谢风笑了,接过刘宽递过来的小米粥,“还得这么说他才走呢。”
刘宽帮他把筷子掰开,把几个素菜拼在一起的饭盒端给他,“这是我在食堂买的,病人就吃点清淡的。”
谢风有点羡慕地看着钱遥饭盒里的黑椒牛排和刘宽饭盒里的红烧r_ou_,又看了看自己的烧茄子土豆丝小黄瓜,叹道,“生活好难。”
刘宽埋头吃饭,还抽空问他,“你演讲比赛怎么办?”
“凉了呗,这会儿人比赛都结束了。”谢风叹了一句,衣服下面疹子还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作痒,他克制了一下想挠的欲望,只是歪着头蹭了蹭,“我身上还有疹子,本来毛衣就有点扎人,这会儿快难受死了,下午回去换个衣服。”
钱遥已经忘我地吃了半天了,这会儿终于想起这边还有俩活人,搭话道,“下午不用来了?”
“嗯今天的份已经输完了,明天再来——下午也没课,你们有安排吗?”
刘宽“哦”了一声,“我和钱遥有羽毛球比赛你忘了?对了,今天北大法学院来咱们学校做什么交流,辅导员让我们没事去捧个场。”
“法学院,关我们什么事……”
“你去呗,反正也没事。”
谢风嚼着一块茄子,把碗放到桌子上,翻出手机找到安嘉发了个消息过去,“你们法学院来我们学校交流,有你吗?”
安嘉那边很快就回了,“我们刚下飞机你就问了,本来还想给你个惊喜。”
谢风勾起唇角,“我去捧场。”
刘宽不经意瞥见了谢风看手机的模样,他默默地想,手机那头也许就是喜欢的人吧?
谢风收了手机继续吃饭,他有几缕略长的额发被冷汗浸shi,此刻干了贴在脸上,两下对比,黑是黑白是白,倒品出几分无情,输了一上午的液,他脸色虽说好看了一点,但嘴唇还是有些苍白。
他低头喝粥的时眼睛微阖,然后纤长的睫毛就覆盖下来,就像是一个灰蒙蒙的雪天里一道弯弯的屋檐,想让人于漫天飞雪中躲进那道窄檐,风雪多烈都安心。
但刘宽知道,那块地方太小,只有一个人的容身之地,而他的眼里也只放得下一个人。
真羡慕啊。
下午谢风回去换了个棉衬衣披了件厚点的大衣,打算去学术报告厅捧法学院的场。
到了地方,他就看到坐在第一排的安嘉,他穿了正装,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露出一张ji,ng雕细琢棱角分明的脸,西服剪裁得体,他身材颀长,穿来更是说不出的英俊好看。
谢风那时意识到,安嘉的努力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随口说说,才大一,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在那个“遍地是状元,学霸不如狗”的环境里争取到外出和友校交流的机会?
安嘉有多优秀,他已经不敢想。
安嘉看到了他,跟身边一个导师模样的老人低声说了句什么,态度谦和有礼,然后就站起来向他走来,“你来了。”
谢风怔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安嘉就一眼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红色的疹子,“你脖子上是?”
谢风这才想起来,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脖子,“是疹子,早上不小心吃到了酒心巧克力。”
安嘉蹙眉,“你又低血糖了?昨晚又熬到几点?”
谢风真是佩服了安嘉这推理能力,果然脑子好使就是不一样,“哦,没什么事,就是我室友不小心给我吃了酒心的,就有点麻烦,明天还要去输液。”
佩服归佩服,他这么惦记着自己,心里还是熨帖的。
说话间那边维持会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开始催着入席了,安嘉只得先回去,临了还不大放心地看着他,要他等会儿结束了再说。
谢风点点头,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还冲回过头看他的安嘉比了个“ok”,谢风细心地发现身边好几个女生都小声地叫了声“好帅啊。”
顿时心里就美滋滋的。
报告会结束了,两个人相伴去逛校园,安嘉一身正装,英俊逼人,走在校道上回头率很高,谢风真是想找个偏僻的地方把这人藏起来,让他停止散发魅力。
“你脱离组织可以吗?”一阵风吹来,谢风裹紧了大衣,虽说午后的阳光挺暖,但他还算是个病人,心理上就比平时脆弱了一点,“忘记带围巾了。”
安嘉闻言二话不说就把围巾解下来给他围上,“我规定时间回去就行,你戴着,我不冷。”
谢风看着那熟悉的格子,有点感慨,“这还是我送你的那条啊。”随着安嘉的动作他还看见了安嘉无名指上的他送的戒指,他的鼻子甚至有点酸了,“那小玩意儿你还戴着。”
安嘉开口就是很平静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关于你的东西我都没丢,我们的日记,还有放小纸条的盒子,那些都是我们的回忆。”
“我想这些东西我们两个一定要有一个一直记着它吧,如果你不想,那我就帮你一直记着,等有一天我把这些都捧到你面前,给你看看我度过的这些日子。”
“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来过。”
谢风哽住了,他望着安嘉的眼睛,风又刮得大了一点,吹过森林,带来海潮般的声响,明晃晃的阳光眩晕地刺进他的眼里。
而他的眼神依旧是温柔的。
星辰大海,莫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地雷!!!!!!!!!!!!!!!!!!
完结辽!
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
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
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
第51章 番外
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
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
那个人是常钟。
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
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
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
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
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
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感情也许就是个c,ao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开始交往,林泽志成绩不好不坏,整天懒懒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钟一天到晚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俩人基本靠手机交流,够原始,也够纯情。
要是现在随便跟个人说,那个林泽志啊,还这么跟谁谈过短信恋爱呢。绝对要笑掉大牙,肯定还要补上一句:你丫做什么梦呢。
然而这个梦还就真实存在过。
常钟的忙是一阵一阵的,忙过一阵之后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事,林泽志从来不问他去忙什么,常钟也乐得清闲,从来不解释。
没事的时候他就整天开着那辆捷豹去接他放学,甚至还在他们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两人整天腻在一块儿,常钟花样多,每天都能变着法儿地讨他开心。
熟悉一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在搞对象,每次几个人结伴走出校门时看到常钟的车就笑着跟他打趣。
他不恼不怒也不羞,低头钻进副驾驶,当着他们的面和常钟接一个短暂的吻,高调得很,刚开始他们还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
常钟爱惨了这小东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不遮不掩,坦坦荡荡的样子,亲完了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眼神裹挟着露骨的爱恋直直地望进他的眼。
常钟几乎不敢看他,有时头脑发热,简直想直接在车里就本垒打。
而且他知道这小玩意儿不学好,时不时叼着根烟吞云吐雾。
但他有点怪癖,就是不喜欢接吻的时候嘴里有烟味,他就说了一次,就再也没见这小玩意儿抽过烟,都是点了不抽,夹在修长的指间,竟然也惊艳性感。
他是何许人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万万想不到一朝会被个小崽子撩拨得控制不住自己,热血上头得只想一亲芳泽。
某天两个人窝在家里看电影,家庭影院巨大的荧幕能给人最好的体验,林泽志不爱规规矩矩坐沙发,非要坐在地毯上,常钟就堆了很多垫子和抱枕在地上,本来地毯就很厚,这样一来简直就像床一样软乎乎的了。
常钟就在这软乎乎的一团里搂着怀里更软的,还团成一小团的少年,他刚洗过澡,还冒着热气,皮肤细腻,看起来就很好摸的样子。
常钟是个身体力行的,说摸就摸,偶尔捏捏他的脸,摩挲一把下颌,他就往后靠靠换个更舒服的姿势,茶几和沙发之间那点小小的空间里塞满温馨。
少年身上沐浴露清新的香味带着暖意挠得他心里痒痒,相处了这么久,他们还只是停留在牵手和亲吻的地步,算算时间,也该进行下一步了,想到这里他更是□□焚身,怀里的小玩意儿被抱着还不安分,动来动去,搞得他差点当场坚硬如铁了。
屏幕上放的什么他完全不知道,倒是林泽志看得专心,常钟看了不爽,好家伙,老子在这儿忍得辛苦,这小子还坐得住?!不把老子的魅力当荷尔蒙么?
他泄愤似的低头用硬硬的胡茬在林泽志侧颈蹭来蹭去,林泽志一边躲他,一边骂道,“老东西你发什么病!”
常钟被这一骂,更像是打了ji血一样,吻他的头脸,低声笑道,“老东西我就是发病了。”他抓着林泽志的手引向那个经过一通乱动终于坚硬如铁的地方,他笑得下流无匹,“你帮我治治这儿?”
林泽志显然从没经过这种事,一时间眼神里有点茫然,随即是反应过来的羞恼,他推推常钟,“我不要,你自己去卫生间。”说着就要起身离开。
常钟一把抓住他,“好了宝贝儿,不要就不要,给我抱会儿行吧?”
林泽志被他拽得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倒他怀里,他常钟见状顺势搂得更紧,又啃又咬,简直像条大型犬,“哎哟,你可太香了宝贝儿。”
男人的话有两句最不能信,一句是:我就抱抱你,什么也不干。另一句就是咱俩就纯睡觉,我保证不干别的。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火热缠绵的吻让两个人都有点神魂颠倒,等回过神来,常钟已经把林泽志压到身下了,他才害怕起来,“我不要!你放开我!”
常钟在床上阅人无数,压根不把少年颤抖的声音放在耳朵里,只当是床笫间情趣,他硬得发痛,只想痛快,耐着性子哄了两句,“乖,我轻轻的,肯定不疼。”
林泽志拼命抵着常钟的胸口,不让他俯身,他内心知道两个人已经不温不火地谈了这么久了,就算是走流程也该到这一步了。
可他心理上实在接受不了像个什么兽类一样,躺在一个男人的身下被反复贯穿,从中获得快感,他向往的是像个高高在上的支配者一样征服一切。
可以说他被常钟宠坏了,常钟对他是有求必应,就算无求也要在眼前晃晃随时候命,涉世未深的他不懂这叫恋人之间的战术退让,把这错当成了臣服。
他还太年轻,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常钟看着少年眼里毫不掩饰的拒绝,和抵在胸口的手,他快憋不住了是真的,但是扫兴也是真的。
毕竟这事要的是两情相悦,谁也不欠谁的,搞得像他一厢情愿的□□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沉默着忍了一会儿,再开口时声调已经恢复如常,他起身去了卫生间,什么都没说。
其实如果他想,以他的性子来个强上也不是没有先例,不过对着林泽志,他一动这个念头就觉得自己真他妈是个畜生。
少年那双明镜似的眸子似乎能看穿他所有龌龊的思想,然后他就自惭形愧,恨不得当场默写八荣八耻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以示清白。
于是他最后什么都没说,灰溜溜地去洗手间自我解决了。
林泽志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把衣服穿好,那一瞬间,他觉得他似乎失去了什么。
他本来是想这几天找个时间跟家里出柜的,甚至有点魔症了似的,彻夜难眠,在脑子里反复推演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让人难过的是每种结果都是惨烈痛苦的,他多次半夜盯着常钟熟睡的脸,在黑暗中一遍又一遍地描摹他模糊的轮廓。
如果没人要我了,你会来接我回家吗。
而这些常钟都不知道,在他看来,和林泽志这么一段不过是他词典那么厚的情史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页。
当初不过是一个眼神几句话的事,他不知道林泽志默默地把这当作了一见钟情,还曾为如何跟家里开口辗转反侧过。
林泽志什么都没对常钟说,而常钟也没有问。
他现在已经在考虑什么时候分了好,他是个利己主义,没有性的爱,纯搞柏拉图,他可接受不了。
生活没有一点刺激来加一把火的话,就永远温温吞吞。
那样没有激情的生活才是他最怕的,一天天地,简直跟死了没什么两样。他都快三十了,心性还像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大抵和他的生活态度有关。
他本来以为找个年龄小点的,最好是刚成年,心里没有搞未成年那点自欺欺人的背德感,也能痛痛快快地,年轻人激情四s,he,他对自己的魅力有自信,人家肯定一天天热情得不得了。
万一相处起来有个不舒服,干干脆脆一刀两断,拍拍屁股走人,不耽误人家小男孩,他也好另觅新欢,想想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林泽志简直就是他的理想型,年轻人要相貌有相貌,要性格有性格,而且他从来没和这种有背景有地位的玩过,也算是个新奇的体验。
更别提这小玩意儿时不时还在众目睽睽下跟他接个吻,能玩儿这么刺激是他没想到的,还以为小朋友嘛,肯定害臊,没想到……
所以他就自然而然地以为,他在床上也放得开,能s_ao断腿的那种,谁承想这小玩意儿还是个禁欲的主儿,那就没什么玩的了,趁早走人对谁都好。
他压根儿想不到真的会有人对他动了心。
那天林泽志在晚饭桌上平静地向父母提起这回事,空气突然凝滞。
下一秒脾气不好的父亲把碗一摔,当场一个耳光抽上去,母亲一边哭着拦父亲,一边骂他,乱作一团。
林泽志的脸火辣辣地疼,还伴随着一阵阵的耳鸣,这让他有点听不清母亲嘴里在骂什么,疼痛逼出了眼泪,父亲是怎样的怒火滔天他也看不真切。
长大后他从来没有挨过这么重的打,小时候他就不听话闹得过分了,也是象征性地打两下胳膊,还有母亲拦着,根本就像挠痒痒,总是雷声大雨点小。
时间一长,他总觉得不管怎么出格,父母都会无条件的包容他,父亲那双手永远落不到他的身上。
可今天太不一样,他脑子里默默地想,我父母都不要了,常钟你要是敢对不起我,你就完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满地瓷片饭粒,那锋利的边缘显得不近人情,他听到父亲对他吼道,“滚!我没有你这儿子!”
于是他就滚了,父亲的暴怒这次连母亲都没有拦住,他这才后知后觉到慌乱,走?上哪走?这就是他的家,他还上哪走?
他茫然地坐在路口良久,看着一辆辆汽车飞驰而过,孤单得没人看见。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电话突然过来,他慌张地翻遍了衣兜拿出来,看到了来电显示:常钟。
对,还有常钟。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只来得及欣喜地“喂”了一声,常钟后面的话就让他那句“你来找我吧”永远没有了说出口的机会。
“喂,小志么,我觉得咱俩还是不太合适,哎,都是我不对,跟你没关系啊……”
“……你想要什么尽管说,钟哥不会亏待你,不过就钟哥那两毛钱估计你也看不上……”
后面常钟还说了什么,林泽志没听见,也不想听见,他把电话挂了,随手扔到了马路中间,一辆辆车过去,手机被碾成碎片,就像那只被打碎的瓷碗。
他就像最后的生气的都被抽走了,他怀疑自己心脏是不是都停跳了一会儿,他甚至还思考了一下。
常钟,你这算对不起我么。
他在街边也没坐多长时间,就被找回去了,母亲站在大门口对他投来的那糅合了痛苦和心疼的目光也没让他心软半分,父亲直接就没有露面。
他深深觉得自己是个不肖子,他直直地跪在地上,旁边有保姆看了赶紧去扶他,他强硬地拒绝,看着母亲神色不变,沙哑着声音开口,“我不孝,我改不了了。”
母亲痛苦地闭上眼睛转身离开。
到了最后就剩下他一个人跪在地上,膝下是冰冷的青石板,入秋了,寒气刺骨,其实他刚跪下去就被寒气激了一下,差点让他条件反s,he地站起来,可他硬生生地忍住了就那样笔直地跪着。
屋内母亲担忧地看着窗外,“老林,泽志这么着能行不?以后再落下病根可不值当啊。”
父亲沉默不言,母亲半晌也没得到回应,知道丈夫在气头上,也不想上赶着做出气筒,只想着过一会儿就让孩子进屋,别的事以后再说。
屋子里的空气几乎凝滞,很久之后父亲才缓道,“谁也不许让他进屋,我没有这个儿子。”
屋里就两个人,这话显然就是说给母亲听的,母亲难以置信:“那是你孩子!”
“我宁愿没有儿子!”
“你可就那一个孩子!”
“我就是断子绝孙也不想有这种有辱门楣的丑事!”
……
林泽志跪在大门外,他的膝盖已经僵硬得没有知觉了,稍微一动就是钻心的疼痛,他晚饭也没吃,连续跪了三四个小时,夜露上来,他膝盖处的裤子已经微微打shi,这让寒气更加肆无忌惮地入侵进身体,几乎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嘿,有缘啊 第17节
嘿,有缘啊 第17节
安嘉变了很多,然而内里还是他熟悉的那个样子,深情的同时无条件地包容他的一切。
他再度想起了很久以前的黄昏时分,安嘉看向自己的眼睛可能也是如此深情,只是当时有树影掩映,他看不真切,而此时两人中间没有任何遮拦,它可以将他的神情看得清清楚楚。
那是久违的感动。
“我不等你。”
安嘉讶异了一下,神色瞬间像是开败的烟火迅速黯淡下去。
“你本来就是我的。”
安嘉怔住了,许久没有缓过神来,这时的阳光被右边的车窗扯进来,不容一丝商榷,疯狂地吻上他的发梢和衣领,明晃晃的光斑在他脸上反复摩挲。
然后他眯了眯眼睛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嗯。”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的地雷!!!!!!!
似乎没什么好写了,这两个小朋友也没有经历什么大风大浪,就是平平静静谈的恋爱,我写的也不好,剧情仅存在与头脑风暴那一会儿,过了一遍剧情就爽了,要下笔写得让读者能明白我的思想和我的情感是件不容易的事,我能坚持下来,而且没有报酬收益为爱发电,全靠意志。。。。
应该还有两三章就要完结了,很感谢一直陪我写到这里的各位,无论是高调的炸我霸王票,还是默默灌溉,亦或是默默看文不发表言论的宝贝都是我的甜心!
因为是未签约所以看到霸王票和营养液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谢,好像是签过约的可以发红包给读者,而我只能口头感谢,卑微了。。
我是第一次写文,承蒙关照啦,jj有这么多文,你却偏偏点开了我,不是缘分是什么呢?就像书名说的:嘿!有缘啊
到最后我再讨个亲亲再走好不好呀
遇到你们真的很幸运呀
等这个不怎么好看的文完结了,我应该还会开新文,(虽然可能还是很难看)先在这里预告一下吧
最后希望你能悄咪咪地点下右上角的专栏收藏我一下啦
希望下个文还能见到熟悉的你~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国庆节返校之后,新生很快就习惯了满校园找教室上课、被社团拉去充门面、被各种奇怪的会议充排面的日子。
谢风身为茫茫新生中的一员自然也慢慢习惯了。
天气说凉就凉,社团巡礼在即,刘宽非要跟着谢风参加的汉服社要表演的节目是一段国风舞蹈,谢风本来不想参加的,但社团里的男生本来就少,学姐威逼利诱要这寥寥无几的男丁必须参加。
学姐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就算再不愿意也要给个面子。
但是刘宽学这舞比他还积极,跳的竟然很有感觉,因为女孩子比较多,学姐编舞的时候加了很多柔性动作进去,这货混在一群女孩子里跳来竟然有那么点妩媚的意思。
谢风就不行了,他长得高,学姐把他排到哪都像是突兀的一根柱子,这根柱子动作还僵硬的不行,货真价实的“台柱”。
学姐头疼,谢风也头疼,“学姐,要不我退出?”
学姐是个暴脾气,“位置都排好了你退出?”
谢风硬着头皮道,“我好像真的做不来……”
学姐恨铁不成钢,“你真是浪费了一身衣服!看你跳的什么鬼!”
谢风看了看身上的大氅,顿觉委屈,“我也不想的……”
旁边看热闹的社员们都笑了,“让谢风站那别动就可好看了!”
谢风简直想给这言论疯狂打电话。
当个花瓶多好啊。
刘宽从队里走出来对学姐笑眯眯道,“学姐,我们俩一个寝室的,不如回去我教他?”
学姐差点热泪盈眶了,抓着刘宽的胳膊疯狂摇晃,“总算有人来救我了!”
刘宽还是笑,谢风却在心里叹了口气并翻了个白眼。
晚上回了寝室,刘宽把另外俩人都赶回床上。
要和女朋友连麦?被窝聊去!
要打游戏?被窝打去!
直播?不播了!
全身心手把手地教谢风跳舞,刘宽给谢风数着拍子做,谢风被逼无奈,“行行好,大爷饶了我吧,真特么羞耻……”
床上的俩人笑得浑身颤抖,迫于谢风的 y威不敢吱声,曾晓鑫憋着笑,“哎,你们什么时候表演,我肯定去看!我拉晓晓一块去给你们捧场!”
钱遥狂点头:“附议附议。”
谢风一人一眼过去,把他们看得闭嘴了,一字一顿“一、个、都、不、许、去。”
吐槽归吐槽,他练的也差不多了,其实他的问题只是动作僵硬,别的都还好,纠正也好纠正,就听刘宽教的,
“把你自己想象成一个美女……”
“我还真想象不出来——”
“这个手要这么弯,然后甩一下,像美女划了一下水面一样懂不?”
“懂了懂了,您快点闭嘴吧!”
谢风觉得他能在短期内达到学姐的要求,根本不是刘宽教的好,或者天资聪颖,而是他为了赶紧出师让刘宽不要教他,才被迫学会的。
生活好难。
刘宽自打那次口红试色事件之后对谢风的态度正常了不少,谢风也一直保持着距离。
直到这次巡礼之后,在后台,刘宽借着嘈杂人群的背景音,对他道,“可能我再也不会像教你跳舞一样离你这么近了——”他勾起了唇角,“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我觉得你不像是钢铁直男。”
他说的话语焉不详,谢风却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一边整理着有点松的腰带,一边平淡道,“没什么,只是因为我有喜欢的人。”
刘宽愣了一下,“是吗,从没听你提过。”
谢风反问:“喜欢一个人需要整天挂在嘴边让别人都知道吗?”
刘宽笑了,“确实不用。”
谢风看了他一眼,“那就没什么好问的了,我会一直喜欢他,我只能和你做朋友。”
刘宽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点不太清楚,“那你为什么不一早就说清楚呢?”
谢风想了想,“还是你自己想通了比较好吧,我直接告诉你的话,万一你再打死不承认,显得我多么自作多情。”
刘宽拍了拍他的肩膀,是那种不带任何暧昧的,兄弟之间的举动,“你就算挑明了说,我也不会不承认的,我向来敢爱敢恨。”
“可我也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真的了解你,我不知道你是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以不变应万变,有什么错吗?”
坦白说,这番话显得情商很低,不过也确实是谢风的心里话,到这地步了,而且都是一个寝室的,话也该摊开说了,以后毕竟还要一起生活。
“好了兄弟,我绝对不打你主意了,祝你和你喜欢的人久久。”
“承你吉言。”
晚上谢风把这件事告诉给了安嘉,安嘉半晌才回到,“你变了,不过我更喜欢了。”
谢风想了想,自己确实变了很多,不过他还是敲字过去问安嘉,“我哪变了?”
安嘉隔了一会儿才回他,还是他一贯认真的态度:
“要是以前的你肯定会直接在他面前宣告:‘老子有喜欢的人,麻烦你离我远点’但是现在你没有,而是在行动上直接划清界限,说明你知道了行动比说话更重要。”
“我更喜欢你,是因为看你也在不断进步,在我努力成为你的理想型的时候,你也在成为我的理想型,这让我很期待。”
“总有一天我们会站在一起。”
“我盼望着那一天,而且我一直迫不及待。”
谢风看着满满一屏幕的字,打上去一行驴唇不对马嘴的字,
“我不是你的影子,却和你永远在一起。”
安嘉那头隔了一会儿才回道,“我要告诉你,你再也不会孤独,因为我思念着你。”
经年过去,他们拥有的默契总是难言,却一直存在着。
“晚安,准男朋友。”
“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的地雷!!!!!!!!!!!!!!!!!!!!!!
看到最后那两句了吗,这是之前他们就说过的,忘记了的宝贝可以翻到前面看看~~
我想着凑个五十二章怎么样?比较吉利。。。
我拐回去看了看应该还有几个伏笔忘写了,不如安排几个番外?宝贝们意下如何。。。?
第50章 第五十章
今天早上轮到文学院升国旗。
新生自打上了大学之后就没有起这么早过,谢风早上被对床的曾晓鑫喊起来的时候,脑子极度不清醒,他费劲地扒拉出手机,眯着眼看时间,“鑫哥这才几点啊,抽抽了?”
曾晓鑫一边飞快地穿衣服,一边叫,“你才抽了,辅导员昨天晚上发的消息让起来升国旗——那俩死猪!起床了!别睡了!要来不及了!”
谢风前天晚上熬夜背稿子,做幻灯片,今天打算去参加今天系里国学文化月的演讲比赛,周一早上也没课,本来想着可以睡到自然醒,完全把这件事给忘了。
他一边痛苦地穿衣服,“能不能不去——”
钱遥动作很快,曾晓鑫一喊他就鲤鱼打挺地坐起来了,这时已经下床洗漱去了,他声音模模糊糊地传来,估计是在刷牙,“除非你想被辅导员发现,然后被抓去帮他拉快递……”
他们辅导员是个奇葩,兼职了派件员,此人兼职赚外快比本职工作还卖力,开学两个多月了,大家见他的次数两只手都能数过来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
知道他是派件员还是谢风偶然一次网购,他看见派件员那一栏上赫然写着辅导员的名字,他开始还以为是重名,又想不太可能,他们辅导员的名字很特别,再一问学长,就破案了,这事一度还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来着。
正是双十一,他忙得不可开交,正在满学院搜人帮他拉快递。
还是无偿的那种。
这时候往枪口上撞,绝对是找死,他看到班里又被拉去充壮丁的几个哥们儿,十点多了还在快递点挥汗如雨,纷纷表示再也不敢在双十一前后迟到了。
谢风表示了怜悯,同时祈祷辅导员不要挂上他的号。
一行人风风火火地冲下楼,谢风抽空看了一眼手机,显示3℃,还刮着风,他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升完旗才能去吃早饭,他觉得有点不太妙,低血糖已经很久没有犯了,他身上没有糖。
站在自己班的位置上,被寒风吹得头疼,还一阵阵发晕,他撑着看国旗升上杆顶就已经极限了,听到“礼毕”之后就苍白着嘴唇慢慢蹲到了地上,闭着眼睛颤抖地强忍低血糖带来的心慌和冷汗。
台上领导的讲话几乎没有人听,刘宽在他旁边站着,本来百无聊赖,瞧他蹲下去了,就弯腰关切道,“怎么了?不舒服?”
谢风话都快说不来了,浑身乏力,他听到刘宽问他话,只摇了摇头,“没事……”
他声音低如蚊讷,刘宽没听见,就跟着他蹲下来,看他整个脸都埋在臂弯里,手还在不停的抖,赶紧问道,“你怎么了?!”
曾晓鑫注意到他俩的动静,也赶紧看了一眼,看着刘宽,“他八成低血糖了,晓晓也有点低血糖,跟这症状差不多。”
“那怎么办?”
钱遥也凑过来,“没事,及时补充糖分就行。”
曾晓鑫从兜里掏出块巧克力剥了锡纸递给刘宽,“幸好我还有块巧克力,本来是给晓晓预备的。”
刘宽拿着递到谢风嘴边,看着他咬了一口,“鑫哥这回真是帮大忙了——”
谢风咬了一口就吐了出来,低声道,“……酒心的?”
钱遥还以为他不喜欢酒心的,可惜的地看着地上半块巧克力,“还挑呢?有糖就不错了,这咋办啊。”
谢风缓缓地重新把头埋进臂弯,他本来也没什么力气,此时听来更绝望了,“我酒ji,ng过敏……”
三个人集体懵逼了,“……我靠。”
最后他们三个把谢风直接送到了医务室,一路上引来旁人频频侧目议论。
今天不知道什么日子,谢风身上就两个死x,ue,今天一下子全碰了,被折腾得要死要活,他挂着点滴躺在医务室的床上,他对酒ji,ng太敏感了,当时只沾了一点点,现在身上就有好几个地方都在痒,不用看就知道那些地方一定是一片片的荨麻疹。
演讲比赛都完球了,准备了这么久,着实有点可惜。
曾晓鑫一脸内疚地杵着,“哎,你说我这也不知道,真是……”
谢风摆摆手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没事了鑫哥,谢你一片好心。”
曾晓鑫还是一脸过意不去,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我在这看着你吧,你一个人在这也挺无聊的。”他看着谢风的黑眼圈,顿时福至心灵,“昨天熬到那么晚,今天起的还早,要不你睡一会儿?”
谢风点点头,他困得恨不得趁着头晕那股劲儿直接倒头睡过去,后来扎针的疼又把他唤醒了一点,但也无济于事,他阖上了,还不太敢睡,他还挂着点滴,医务室人手紧张,他也怕身边没人帮他看着。
这时身边坐了个曾晓鑫,就安心地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他一直睡到两瓶点滴都滴完,已经是中午了。
刘宽和钱遥拿着外卖过来的时候,护士正在拔针,谢风眉头一皱,护士动作飞快熟练一气呵成,完了吩咐他按好,就转身出去了。
谢风就那么按着看他们进门,笑道,“真好,睡醒就有饭吃,快让鑫哥找嫂子去吧,我看他都快害相思病了。”
刘宽走过来把饭盒搁到床头柜上,拍拍曾晓鑫的肩膀,打趣道,“赶紧走吧,嫂子都等急了哈哈哈。”
钱遥掰开筷子,打开饭盒,“鑫哥,嫂子就在门口等着呢。”
曾晓鑫本来还想着意思意思,不那么快就走,这么一听直接一溜烟跑了,谢风笑了,接过刘宽递过来的小米粥,“还得这么说他才走呢。”
刘宽帮他把筷子掰开,把几个素菜拼在一起的饭盒端给他,“这是我在食堂买的,病人就吃点清淡的。”
谢风有点羡慕地看着钱遥饭盒里的黑椒牛排和刘宽饭盒里的红烧r_ou_,又看了看自己的烧茄子土豆丝小黄瓜,叹道,“生活好难。”
刘宽埋头吃饭,还抽空问他,“你演讲比赛怎么办?”
“凉了呗,这会儿人比赛都结束了。”谢风叹了一句,衣服下面疹子还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作痒,他克制了一下想挠的欲望,只是歪着头蹭了蹭,“我身上还有疹子,本来毛衣就有点扎人,这会儿快难受死了,下午回去换个衣服。”
钱遥已经忘我地吃了半天了,这会儿终于想起这边还有俩活人,搭话道,“下午不用来了?”
“嗯今天的份已经输完了,明天再来——下午也没课,你们有安排吗?”
刘宽“哦”了一声,“我和钱遥有羽毛球比赛你忘了?对了,今天北大法学院来咱们学校做什么交流,辅导员让我们没事去捧个场。”
“法学院,关我们什么事……”
“你去呗,反正也没事。”
谢风嚼着一块茄子,把碗放到桌子上,翻出手机找到安嘉发了个消息过去,“你们法学院来我们学校交流,有你吗?”
安嘉那边很快就回了,“我们刚下飞机你就问了,本来还想给你个惊喜。”
谢风勾起唇角,“我去捧场。”
刘宽不经意瞥见了谢风看手机的模样,他默默地想,手机那头也许就是喜欢的人吧?
谢风收了手机继续吃饭,他有几缕略长的额发被冷汗浸shi,此刻干了贴在脸上,两下对比,黑是黑白是白,倒品出几分无情,输了一上午的液,他脸色虽说好看了一点,但嘴唇还是有些苍白。
他低头喝粥的时眼睛微阖,然后纤长的睫毛就覆盖下来,就像是一个灰蒙蒙的雪天里一道弯弯的屋檐,想让人于漫天飞雪中躲进那道窄檐,风雪多烈都安心。
但刘宽知道,那块地方太小,只有一个人的容身之地,而他的眼里也只放得下一个人。
真羡慕啊。
下午谢风回去换了个棉衬衣披了件厚点的大衣,打算去学术报告厅捧法学院的场。
到了地方,他就看到坐在第一排的安嘉,他穿了正装,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露出一张ji,ng雕细琢棱角分明的脸,西服剪裁得体,他身材颀长,穿来更是说不出的英俊好看。
谢风那时意识到,安嘉的努力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随口说说,才大一,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在那个“遍地是状元,学霸不如狗”的环境里争取到外出和友校交流的机会?
安嘉有多优秀,他已经不敢想。
安嘉看到了他,跟身边一个导师模样的老人低声说了句什么,态度谦和有礼,然后就站起来向他走来,“你来了。”
谢风怔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安嘉就一眼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红色的疹子,“你脖子上是?”
谢风这才想起来,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脖子,“是疹子,早上不小心吃到了酒心巧克力。”
安嘉蹙眉,“你又低血糖了?昨晚又熬到几点?”
谢风真是佩服了安嘉这推理能力,果然脑子好使就是不一样,“哦,没什么事,就是我室友不小心给我吃了酒心的,就有点麻烦,明天还要去输液。”
佩服归佩服,他这么惦记着自己,心里还是熨帖的。
说话间那边维持会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开始催着入席了,安嘉只得先回去,临了还不大放心地看着他,要他等会儿结束了再说。
谢风点点头,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还冲回过头看他的安嘉比了个“ok”,谢风细心地发现身边好几个女生都小声地叫了声“好帅啊。”
顿时心里就美滋滋的。
报告会结束了,两个人相伴去逛校园,安嘉一身正装,英俊逼人,走在校道上回头率很高,谢风真是想找个偏僻的地方把这人藏起来,让他停止散发魅力。
“你脱离组织可以吗?”一阵风吹来,谢风裹紧了大衣,虽说午后的阳光挺暖,但他还算是个病人,心理上就比平时脆弱了一点,“忘记带围巾了。”
安嘉闻言二话不说就把围巾解下来给他围上,“我规定时间回去就行,你戴着,我不冷。”
谢风看着那熟悉的格子,有点感慨,“这还是我送你的那条啊。”随着安嘉的动作他还看见了安嘉无名指上的他送的戒指,他的鼻子甚至有点酸了,“那小玩意儿你还戴着。”
安嘉开口就是很平静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关于你的东西我都没丢,我们的日记,还有放小纸条的盒子,那些都是我们的回忆。”
“我想这些东西我们两个一定要有一个一直记着它吧,如果你不想,那我就帮你一直记着,等有一天我把这些都捧到你面前,给你看看我度过的这些日子。”
“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来过。”
谢风哽住了,他望着安嘉的眼睛,风又刮得大了一点,吹过森林,带来海潮般的声响,明晃晃的阳光眩晕地刺进他的眼里。
而他的眼神依旧是温柔的。
星辰大海,莫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地雷!!!!!!!!!!!!!!!!!!
完结辽!
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
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
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
第51章 番外
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
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
那个人是常钟。
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
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
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
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
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
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感情也许就是个c,ao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开始交往,林泽志成绩不好不坏,整天懒懒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钟一天到晚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俩人基本靠手机交流,够原始,也够纯情。
要是现在随便跟个人说,那个林泽志啊,还这么跟谁谈过短信恋爱呢。绝对要笑掉大牙,肯定还要补上一句:你丫做什么梦呢。
然而这个梦还就真实存在过。
常钟的忙是一阵一阵的,忙过一阵之后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事,林泽志从来不问他去忙什么,常钟也乐得清闲,从来不解释。
没事的时候他就整天开着那辆捷豹去接他放学,甚至还在他们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两人整天腻在一块儿,常钟花样多,每天都能变着法儿地讨他开心。
熟悉一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在搞对象,每次几个人结伴走出校门时看到常钟的车就笑着跟他打趣。
他不恼不怒也不羞,低头钻进副驾驶,当着他们的面和常钟接一个短暂的吻,高调得很,刚开始他们还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
常钟爱惨了这小东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不遮不掩,坦坦荡荡的样子,亲完了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眼神裹挟着露骨的爱恋直直地望进他的眼。
常钟几乎不敢看他,有时头脑发热,简直想直接在车里就本垒打。
而且他知道这小玩意儿不学好,时不时叼着根烟吞云吐雾。
但他有点怪癖,就是不喜欢接吻的时候嘴里有烟味,他就说了一次,就再也没见这小玩意儿抽过烟,都是点了不抽,夹在修长的指间,竟然也惊艳性感。
他是何许人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万万想不到一朝会被个小崽子撩拨得控制不住自己,热血上头得只想一亲芳泽。
某天两个人窝在家里看电影,家庭影院巨大的荧幕能给人最好的体验,林泽志不爱规规矩矩坐沙发,非要坐在地毯上,常钟就堆了很多垫子和抱枕在地上,本来地毯就很厚,这样一来简直就像床一样软乎乎的了。
常钟就在这软乎乎的一团里搂着怀里更软的,还团成一小团的少年,他刚洗过澡,还冒着热气,皮肤细腻,看起来就很好摸的样子。
常钟是个身体力行的,说摸就摸,偶尔捏捏他的脸,摩挲一把下颌,他就往后靠靠换个更舒服的姿势,茶几和沙发之间那点小小的空间里塞满温馨。
少年身上沐浴露清新的香味带着暖意挠得他心里痒痒,相处了这么久,他们还只是停留在牵手和亲吻的地步,算算时间,也该进行下一步了,想到这里他更是□□焚身,怀里的小玩意儿被抱着还不安分,动来动去,搞得他差点当场坚硬如铁了。
屏幕上放的什么他完全不知道,倒是林泽志看得专心,常钟看了不爽,好家伙,老子在这儿忍得辛苦,这小子还坐得住?!不把老子的魅力当荷尔蒙么?
他泄愤似的低头用硬硬的胡茬在林泽志侧颈蹭来蹭去,林泽志一边躲他,一边骂道,“老东西你发什么病!”
常钟被这一骂,更像是打了ji血一样,吻他的头脸,低声笑道,“老东西我就是发病了。”他抓着林泽志的手引向那个经过一通乱动终于坚硬如铁的地方,他笑得下流无匹,“你帮我治治这儿?”
林泽志显然从没经过这种事,一时间眼神里有点茫然,随即是反应过来的羞恼,他推推常钟,“我不要,你自己去卫生间。”说着就要起身离开。
常钟一把抓住他,“好了宝贝儿,不要就不要,给我抱会儿行吧?”
林泽志被他拽得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倒他怀里,他常钟见状顺势搂得更紧,又啃又咬,简直像条大型犬,“哎哟,你可太香了宝贝儿。”
男人的话有两句最不能信,一句是:我就抱抱你,什么也不干。另一句就是咱俩就纯睡觉,我保证不干别的。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火热缠绵的吻让两个人都有点神魂颠倒,等回过神来,常钟已经把林泽志压到身下了,他才害怕起来,“我不要!你放开我!”
常钟在床上阅人无数,压根不把少年颤抖的声音放在耳朵里,只当是床笫间情趣,他硬得发痛,只想痛快,耐着性子哄了两句,“乖,我轻轻的,肯定不疼。”
林泽志拼命抵着常钟的胸口,不让他俯身,他内心知道两个人已经不温不火地谈了这么久了,就算是走流程也该到这一步了。
可他心理上实在接受不了像个什么兽类一样,躺在一个男人的身下被反复贯穿,从中获得快感,他向往的是像个高高在上的支配者一样征服一切。
可以说他被常钟宠坏了,常钟对他是有求必应,就算无求也要在眼前晃晃随时候命,涉世未深的他不懂这叫恋人之间的战术退让,把这错当成了臣服。
他还太年轻,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常钟看着少年眼里毫不掩饰的拒绝,和抵在胸口的手,他快憋不住了是真的,但是扫兴也是真的。
毕竟这事要的是两情相悦,谁也不欠谁的,搞得像他一厢情愿的□□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沉默着忍了一会儿,再开口时声调已经恢复如常,他起身去了卫生间,什么都没说。
其实如果他想,以他的性子来个强上也不是没有先例,不过对着林泽志,他一动这个念头就觉得自己真他妈是个畜生。
少年那双明镜似的眸子似乎能看穿他所有龌龊的思想,然后他就自惭形愧,恨不得当场默写八荣八耻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以示清白。
于是他最后什么都没说,灰溜溜地去洗手间自我解决了。
林泽志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把衣服穿好,那一瞬间,他觉得他似乎失去了什么。
他本来是想这几天找个时间跟家里出柜的,甚至有点魔症了似的,彻夜难眠,在脑子里反复推演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让人难过的是每种结果都是惨烈痛苦的,他多次半夜盯着常钟熟睡的脸,在黑暗中一遍又一遍地描摹他模糊的轮廓。
如果没人要我了,你会来接我回家吗。
而这些常钟都不知道,在他看来,和林泽志这么一段不过是他词典那么厚的情史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页。
当初不过是一个眼神几句话的事,他不知道林泽志默默地把这当作了一见钟情,还曾为如何跟家里开口辗转反侧过。
林泽志什么都没对常钟说,而常钟也没有问。
他现在已经在考虑什么时候分了好,他是个利己主义,没有性的爱,纯搞柏拉图,他可接受不了。
生活没有一点刺激来加一把火的话,就永远温温吞吞。
那样没有激情的生活才是他最怕的,一天天地,简直跟死了没什么两样。他都快三十了,心性还像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大抵和他的生活态度有关。
他本来以为找个年龄小点的,最好是刚成年,心里没有搞未成年那点自欺欺人的背德感,也能痛痛快快地,年轻人激情四s,he,他对自己的魅力有自信,人家肯定一天天热情得不得了。
万一相处起来有个不舒服,干干脆脆一刀两断,拍拍屁股走人,不耽误人家小男孩,他也好另觅新欢,想想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林泽志简直就是他的理想型,年轻人要相貌有相貌,要性格有性格,而且他从来没和这种有背景有地位的玩过,也算是个新奇的体验。
更别提这小玩意儿时不时还在众目睽睽下跟他接个吻,能玩儿这么刺激是他没想到的,还以为小朋友嘛,肯定害臊,没想到……
所以他就自然而然地以为,他在床上也放得开,能s_ao断腿的那种,谁承想这小玩意儿还是个禁欲的主儿,那就没什么玩的了,趁早走人对谁都好。
他压根儿想不到真的会有人对他动了心。
那天林泽志在晚饭桌上平静地向父母提起这回事,空气突然凝滞。
下一秒脾气不好的父亲把碗一摔,当场一个耳光抽上去,母亲一边哭着拦父亲,一边骂他,乱作一团。
林泽志的脸火辣辣地疼,还伴随着一阵阵的耳鸣,这让他有点听不清母亲嘴里在骂什么,疼痛逼出了眼泪,父亲是怎样的怒火滔天他也看不真切。
长大后他从来没有挨过这么重的打,小时候他就不听话闹得过分了,也是象征性地打两下胳膊,还有母亲拦着,根本就像挠痒痒,总是雷声大雨点小。
时间一长,他总觉得不管怎么出格,父母都会无条件的包容他,父亲那双手永远落不到他的身上。
可今天太不一样,他脑子里默默地想,我父母都不要了,常钟你要是敢对不起我,你就完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满地瓷片饭粒,那锋利的边缘显得不近人情,他听到父亲对他吼道,“滚!我没有你这儿子!”
于是他就滚了,父亲的暴怒这次连母亲都没有拦住,他这才后知后觉到慌乱,走?上哪走?这就是他的家,他还上哪走?
他茫然地坐在路口良久,看着一辆辆汽车飞驰而过,孤单得没人看见。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电话突然过来,他慌张地翻遍了衣兜拿出来,看到了来电显示:常钟。
对,还有常钟。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只来得及欣喜地“喂”了一声,常钟后面的话就让他那句“你来找我吧”永远没有了说出口的机会。
“喂,小志么,我觉得咱俩还是不太合适,哎,都是我不对,跟你没关系啊……”
“……你想要什么尽管说,钟哥不会亏待你,不过就钟哥那两毛钱估计你也看不上……”
后面常钟还说了什么,林泽志没听见,也不想听见,他把电话挂了,随手扔到了马路中间,一辆辆车过去,手机被碾成碎片,就像那只被打碎的瓷碗。
他就像最后的生气的都被抽走了,他怀疑自己心脏是不是都停跳了一会儿,他甚至还思考了一下。
常钟,你这算对不起我么。
他在街边也没坐多长时间,就被找回去了,母亲站在大门口对他投来的那糅合了痛苦和心疼的目光也没让他心软半分,父亲直接就没有露面。
他深深觉得自己是个不肖子,他直直地跪在地上,旁边有保姆看了赶紧去扶他,他强硬地拒绝,看着母亲神色不变,沙哑着声音开口,“我不孝,我改不了了。”
母亲痛苦地闭上眼睛转身离开。
到了最后就剩下他一个人跪在地上,膝下是冰冷的青石板,入秋了,寒气刺骨,其实他刚跪下去就被寒气激了一下,差点让他条件反s,he地站起来,可他硬生生地忍住了就那样笔直地跪着。
屋内母亲担忧地看着窗外,“老林,泽志这么着能行不?以后再落下病根可不值当啊。”
父亲沉默不言,母亲半晌也没得到回应,知道丈夫在气头上,也不想上赶着做出气筒,只想着过一会儿就让孩子进屋,别的事以后再说。
屋子里的空气几乎凝滞,很久之后父亲才缓道,“谁也不许让他进屋,我没有这个儿子。”
屋里就两个人,这话显然就是说给母亲听的,母亲难以置信:“那是你孩子!”
“我宁愿没有儿子!”
“你可就那一个孩子!”
“我就是断子绝孙也不想有这种有辱门楣的丑事!”
……
林泽志跪在大门外,他的膝盖已经僵硬得没有知觉了,稍微一动就是钻心的疼痛,他晚饭也没吃,连续跪了三四个小时,夜露上来,他膝盖处的裤子已经微微打shi,这让寒气更加肆无忌惮地入侵进身体,几乎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嘿,有缘啊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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