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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计划手记 作者:扶摇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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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发酵,然后进行分离酿成红葡萄酒。
林川学酿酒纯粹是因为养成了习惯:就是凡是能种的就自己种,比如各种粮食、水果和蔬菜;凡是能养的就自己养,比如鸡鸭鹅和猪牛羊;凡是能做的就自己做,比如平时给小九做的零食炒花生瓜子之类的。但是学着学着就有了兴趣,绝对起缘于一本武侠小说。
那天他去给周启的爷爷送菜,无意中在他家发现了一本武侠小说躺在角落。没错,正是金庸先生写的《笑傲江湖》。他也是时间太多没事干,毕竟如影随形里的时间比外界多多了,而且一个小孩也不大能有长性,你要是指望他一直学习和修炼那是不可能的。他跟周爷爷打了招呼,就把书拿回家看去了。
别的倒还好说,当看到那段:令狐冲好酒,祖千秋为了骗他喝下补药,便与他探讨了一番饮酒的学问,只那“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什么酒便用什么酒杯”便让他觉得受益匪浅、大呼过瘾,深有一种男儿正当如此方是真本色的豪迈!
这段关于酒具的描述也被他看了又看,甚至记得清清楚楚:
喝汾酒当用玉杯,李白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
饮关外白酒用犀角杯盛之而饮则醇美无比,须知犀角杯能增酒之香。
喝葡萄酒当用夜光杯,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壮哉!壮哉!
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须用青铜酒爵饮用,始有古意。
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
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
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
饮梨花酒当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杭州酒家卖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梨花酒分外精神,饮梨花酒自然当用翡翠杯。
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林川看了一遍又一遍,直恨不得马上与人探讨一番,方显出自己的狂放不羁与霸气,换句话说就是:爷们是个真汉子!
最后实在没忍住,特意跑到市里周启家,借着自己正在跟吴爷爷学酿酒的话题,引出了饮酒须得讲究酒具,然后将自己所知着实卖弄了一番。听得周启目瞪口呆,用“你太有才了”的羡慕小眼神“唰唰”了林川一眼又一眼。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空前的满足,出门就奔着书店去了,特意买了些唐诗宋词之类的书回来,专挑那些与酒有关的来看,比如: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今夕少愉乐,起坐开清尊。举觞酹先酒,为我驱忧烦。(饮酒)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去你妈的去(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山中与幽人对酌)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将进酒)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桃花诗)
……
因为有了这些做铺垫,所以他学酿酒也学得格外起劲,不仅选用上好的粮食和葡萄,而且用的都是掺了灵泉水的井水,每一个步骤也是牢记在心,就怕错那么一点半点,导致这酒酿出来差了些许味道。再加上吴爷爷的经验之谈,林川想不成功都难。
等到放暑假的时候,林川终于酿出了自己人生中的桶米酒。他把酿好的酒盛了一碗端给吴爷爷,然后紧张的看着他。
老爷子喝了一口,砸吧砸吧嘴,点点头,“不错,你酿的这米酒居然比我酿的都好,你这小鬼有点儿水平,是个学酿酒的好苗子。”
林川知道,这跟自己用如影随形里产的粮食和井水酿酒大有关系,要说水平肯定不如吴爷爷,毕竟自己酿酒的资历尚浅。
“那以后爷爷就喝我酿的酒,我给爷爷酿一辈子酒喝。”林川真心道。
“你这小猴子,倒会讨爷爷欢心!”老爷子说完也笑了起来。
说到做到,老爷子果然喝了一辈子他酿的酒,只不过后来林川学会了酿造药酒,在里面加了人参、何首乌等珍贵药材后才给老爷子送去。也因此,老爷子无病无灾的活了一百多岁才寿终正寝。
之后,林川又陆陆续续的酿出了葡萄酒、黄酒、白酒,口感都很不错,喝得老爷子赞不绝口。
不过他如今还小,自己倒不怎么喝酒,最多碰到个重大节日,跟小九一起喝半碗米酒,或者喝半杯葡萄酒。反正那些酒度数低,也不醉人。
酒多了盛放也成了问题,林川去市里的瓷器厂特意订做了一些大大小小的酒坛子,连酒缸也买了几个。之后专门装了几坛子酒,用泥封好,埋在屋后的果树下面,想等过几年再挖出来喝,看看会不会更好喝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就留下脚印呗,静悄悄的都米有写下去的动力了呢。
收藏啊、评论啊、月光宝盒什么的,必须得来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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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路遇打劫莫惊慌
放假的时候,林川会带着小九去市里玩。这一年多来他因为常去市里,所以再也不用担心迷路了。
两个小孩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游乐场,每次都能在里面玩上一整天。什么超级秋千、海盗船、章鱼之类的玩了一遍又一遍;
至于峡谷漂流和激流勇进,虽然如影随形里有湖有河,但是游乐场里的路线总是设置得弯弯曲曲,被水喷到的时候既清凉又觉得特别刺激;
而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云宵飞车了,过快的速度以及突然的失重感吓得林川哇哇大叫,又感觉特别过瘾;
不过有个地方林川去过一次就再也没去,那就是鬼屋,那次他被吓了个半死,出来的时候脸色煞白煞白的。没错,他是个胆小鬼,连小九都不如。
林川偶尔会去周启家,带些自己养的鸡鸭、种的蔬菜。周启的爸爸生意做得很大,他们家已经搬进了高级住宅区,门口保卫森严,每次去都要周启下楼来接他。
周启一见林川来就特别高兴,献宝似的把自己珍藏的画册、游戏机之类的拿出来跟他一起玩,两个人总有说不完的话。周启的爸妈也很喜欢他,总在他走的时候给他带各种东西,若是赶上周父在家,则会直接开车送他回去。
这天一大早,林川就带着小九乘车去了市里,他打算买块手表,以前的电子表坏了。
逛商场的时候,林川精挑细选,总算买了块既不会很贵,质量又比较好的手表,美滋滋的戴在了手上。谁知从商场出来就被四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盯上了。
那四个人见两个小孩子长得白嫩可爱,又是自己拿钱买东西,就以为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孩,爹妈给了钱让他们自己花着玩的。这么好宰的肥羊可不能放过。
林川在被人盯上的时候就发现了,他本来不想惹事,打算甩开他们。可转了好几圈这些人都不放弃。无奈之下,他带着小九打算挑个僻静的地方把人解决掉。当然,只是教训他们一下而已。虽然他只是个小孩,可现在好歹也是修真之人,别说四个小混混,就是几十个,收拾起来也不在话下。
林川走进一个死胡同,那些人也跟了过来,就堵在胡同出口处。
其中一个染着黄毛、穿着紧身衣裤、长得比较瘦削的人嘿嘿笑着,冲林川道:“小同学,你出门带那么多钱丢了怎么办,多不安全啊。不如交给我,我帮你保管啊!”
林川乐了,道:“大哥,你打劫就打劫,不用这么侮辱我的智商吧。你觉得我的钱丢了和被你抢走,有什么分别吗?”
黄毛想了半天才道:“好像是没什么区别哈,反正你都没钱了。”
一个长得又高又壮的男人挠头道:“有区别吧,他丢钱的时候不一定知道是什么时候丢的,但是被抢的时候肯定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抢的。”
黄毛一想觉得有道理,点头道:“老四,你说得对,我发现你还挺聪明的,我就没转过这个弯来。”
听黄毛夸自己,大个儿更兴奋了,“不止如此!他丢钱不一定知道是谁偷的,但是被抢肯定知道是谁抢的。”
黄毛连连点头,“对对!”
林川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哈哈大笑起来。这俩人是来搞笑的吗?
另一个矮胖男人也受不了这俩蠢货了,怒道:“你俩够了,给我适可而止。你们这两个傻x,被个小孩忽悠了居然还特么能舔着脸说聪明。哎哟,我怎么能有你们这么缺心眼的小弟,说出去都丢人。”
黄毛听他这么说不乐意了:“老大,不是你说怕吓到小孩,要文明的抢劫,不然我用得着骗他吗?”
旁边的瘦子道:“至于那么麻烦吗?直接上去就抢,抢完就跑,不就完了,反正他们也追不上。”
矮胖男人推了瘦子一把,骂道:“抢抢抢,就特么知道抢。现在城管都文明执法了,你还搞野蛮那套。”
小九在旁边拍手乐道:“打起来了,打起来了嘿。”
大个儿男人听烦了,直接来抓林川。而其他人还在那儿就到底应该文明还是野蛮,进行激烈的讨论呢。
林川见他过来,抬腿一脚就把人踹倒下了。他只是个头小,但是力气可不小。
小九拍手道:“主呃哥哥好厉害!”他本来要喊主人,突然想起来,主人让他在外面的时候喊哥哥,所以忙改口。
站在一边儿争辩的那三个小混混一看,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这什么小孩啊,居然能踹倒一个大人,而且还是很高很壮的大人。几个人对视一眼,顾不上争辩了,一拥而上就打算群殴。
见这些人一起冲过来,林川又抬脚把瘦子踹出去了,矮胖子则被他揍了一拳。待他再要去揍黄毛,却被黄毛从身后死死箍住了两条胳膊,将林川抱在身前,让他的上半身没办法动。矮胖子也学黄毛,一个打滚死死抱住了林川的双腿,心说我抱住你的腿,看你还怎么踹人。被踹倒的傻大个儿和瘦子一看他被制住动不了了,从地上爬起来又扑过来了。
林川待要将抱住他的两个人甩开,却又被扑过来的两人挤成一堆,让他根本无法施展。急得他出了一脑门子汗,想运起灵力把人震飞,又突然想到这样会不会要了他们的命啊?杀人是犯法的,是要被抓去坐牢的。
他如今修真只是吸纳灵气提升等级,空有一身灵力而已。也就是说,林川就如同练武之人光有内力而不会招式一般,打架也就凭着一股子力气,胡乱打一气就是了。
虽然也学了一些术法,但是还不能随意运用。这些术法不仅需要大量灵力支撑,而且他现在也把握不好力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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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发酵,然后进行分离酿成红葡萄酒。
林川学酿酒纯粹是因为养成了习惯:就是凡是能种的就自己种,比如各种粮食、水果和蔬菜;凡是能养的就自己养,比如鸡鸭鹅和猪牛羊;凡是能做的就自己做,比如平时给小九做的零食炒花生瓜子之类的。但是学着学着就有了兴趣,绝对起缘于一本武侠小说。
那天他去给周启的爷爷送菜,无意中在他家发现了一本武侠小说躺在角落。没错,正是金庸先生写的《笑傲江湖》。他也是时间太多没事干,毕竟如影随形里的时间比外界多多了,而且一个小孩也不大能有长性,你要是指望他一直学习和修炼那是不可能的。他跟周爷爷打了招呼,就把书拿回家看去了。
别的倒还好说,当看到那段:令狐冲好酒,祖千秋为了骗他喝下补药,便与他探讨了一番饮酒的学问,只那“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什么酒便用什么酒杯”便让他觉得受益匪浅、大呼过瘾,深有一种男儿正当如此方是真本色的豪迈!
这段关于酒具的描述也被他看了又看,甚至记得清清楚楚:
喝汾酒当用玉杯,李白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
饮关外白酒用犀角杯盛之而饮则醇美无比,须知犀角杯能增酒之香。
喝葡萄酒当用夜光杯,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壮哉!壮哉!
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须用青铜酒爵饮用,始有古意。
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
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
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
饮梨花酒当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杭州酒家卖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梨花酒分外精神,饮梨花酒自然当用翡翠杯。
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林川看了一遍又一遍,直恨不得马上与人探讨一番,方显出自己的狂放不羁与霸气,换句话说就是:爷们是个真汉子!
最后实在没忍住,特意跑到市里周启家,借着自己正在跟吴爷爷学酿酒的话题,引出了饮酒须得讲究酒具,然后将自己所知着实卖弄了一番。听得周启目瞪口呆,用“你太有才了”的羡慕小眼神“唰唰”了林川一眼又一眼。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空前的满足,出门就奔着书店去了,特意买了些唐诗宋词之类的书回来,专挑那些与酒有关的来看,比如: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今夕少愉乐,起坐开清尊。举觞酹先酒,为我驱忧烦。(饮酒)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去你妈的去(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山中与幽人对酌)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将进酒)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桃花诗)
……
因为有了这些做铺垫,所以他学酿酒也学得格外起劲,不仅选用上好的粮食和葡萄,而且用的都是掺了灵泉水的井水,每一个步骤也是牢记在心,就怕错那么一点半点,导致这酒酿出来差了些许味道。再加上吴爷爷的经验之谈,林川想不成功都难。
等到放暑假的时候,林川终于酿出了自己人生中的桶米酒。他把酿好的酒盛了一碗端给吴爷爷,然后紧张的看着他。
老爷子喝了一口,砸吧砸吧嘴,点点头,“不错,你酿的这米酒居然比我酿的都好,你这小鬼有点儿水平,是个学酿酒的好苗子。”
林川知道,这跟自己用如影随形里产的粮食和井水酿酒大有关系,要说水平肯定不如吴爷爷,毕竟自己酿酒的资历尚浅。
“那以后爷爷就喝我酿的酒,我给爷爷酿一辈子酒喝。”林川真心道。
“你这小猴子,倒会讨爷爷欢心!”老爷子说完也笑了起来。
说到做到,老爷子果然喝了一辈子他酿的酒,只不过后来林川学会了酿造药酒,在里面加了人参、何首乌等珍贵药材后才给老爷子送去。也因此,老爷子无病无灾的活了一百多岁才寿终正寝。
之后,林川又陆陆续续的酿出了葡萄酒、黄酒、白酒,口感都很不错,喝得老爷子赞不绝口。
不过他如今还小,自己倒不怎么喝酒,最多碰到个重大节日,跟小九一起喝半碗米酒,或者喝半杯葡萄酒。反正那些酒度数低,也不醉人。
酒多了盛放也成了问题,林川去市里的瓷器厂特意订做了一些大大小小的酒坛子,连酒缸也买了几个。之后专门装了几坛子酒,用泥封好,埋在屋后的果树下面,想等过几年再挖出来喝,看看会不会更好喝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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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路遇打劫莫惊慌
放假的时候,林川会带着小九去市里玩。这一年多来他因为常去市里,所以再也不用担心迷路了。
两个小孩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游乐场,每次都能在里面玩上一整天。什么超级秋千、海盗船、章鱼之类的玩了一遍又一遍;
至于峡谷漂流和激流勇进,虽然如影随形里有湖有河,但是游乐场里的路线总是设置得弯弯曲曲,被水喷到的时候既清凉又觉得特别刺激;
而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云宵飞车了,过快的速度以及突然的失重感吓得林川哇哇大叫,又感觉特别过瘾;
不过有个地方林川去过一次就再也没去,那就是鬼屋,那次他被吓了个半死,出来的时候脸色煞白煞白的。没错,他是个胆小鬼,连小九都不如。
林川偶尔会去周启家,带些自己养的鸡鸭、种的蔬菜。周启的爸爸生意做得很大,他们家已经搬进了高级住宅区,门口保卫森严,每次去都要周启下楼来接他。
周启一见林川来就特别高兴,献宝似的把自己珍藏的画册、游戏机之类的拿出来跟他一起玩,两个人总有说不完的话。周启的爸妈也很喜欢他,总在他走的时候给他带各种东西,若是赶上周父在家,则会直接开车送他回去。
这天一大早,林川就带着小九乘车去了市里,他打算买块手表,以前的电子表坏了。
逛商场的时候,林川精挑细选,总算买了块既不会很贵,质量又比较好的手表,美滋滋的戴在了手上。谁知从商场出来就被四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盯上了。
那四个人见两个小孩子长得白嫩可爱,又是自己拿钱买东西,就以为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孩,爹妈给了钱让他们自己花着玩的。这么好宰的肥羊可不能放过。
林川在被人盯上的时候就发现了,他本来不想惹事,打算甩开他们。可转了好几圈这些人都不放弃。无奈之下,他带着小九打算挑个僻静的地方把人解决掉。当然,只是教训他们一下而已。虽然他只是个小孩,可现在好歹也是修真之人,别说四个小混混,就是几十个,收拾起来也不在话下。
林川走进一个死胡同,那些人也跟了过来,就堵在胡同出口处。
其中一个染着黄毛、穿着紧身衣裤、长得比较瘦削的人嘿嘿笑着,冲林川道:“小同学,你出门带那么多钱丢了怎么办,多不安全啊。不如交给我,我帮你保管啊!”
林川乐了,道:“大哥,你打劫就打劫,不用这么侮辱我的智商吧。你觉得我的钱丢了和被你抢走,有什么分别吗?”
黄毛想了半天才道:“好像是没什么区别哈,反正你都没钱了。”
一个长得又高又壮的男人挠头道:“有区别吧,他丢钱的时候不一定知道是什么时候丢的,但是被抢的时候肯定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抢的。”
黄毛一想觉得有道理,点头道:“老四,你说得对,我发现你还挺聪明的,我就没转过这个弯来。”
听黄毛夸自己,大个儿更兴奋了,“不止如此!他丢钱不一定知道是谁偷的,但是被抢肯定知道是谁抢的。”
黄毛连连点头,“对对!”
林川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哈哈大笑起来。这俩人是来搞笑的吗?
另一个矮胖男人也受不了这俩蠢货了,怒道:“你俩够了,给我适可而止。你们这两个傻x,被个小孩忽悠了居然还特么能舔着脸说聪明。哎哟,我怎么能有你们这么缺心眼的小弟,说出去都丢人。”
黄毛听他这么说不乐意了:“老大,不是你说怕吓到小孩,要文明的抢劫,不然我用得着骗他吗?”
旁边的瘦子道:“至于那么麻烦吗?直接上去就抢,抢完就跑,不就完了,反正他们也追不上。”
矮胖男人推了瘦子一把,骂道:“抢抢抢,就特么知道抢。现在城管都文明执法了,你还搞野蛮那套。”
小九在旁边拍手乐道:“打起来了,打起来了嘿。”
大个儿男人听烦了,直接来抓林川。而其他人还在那儿就到底应该文明还是野蛮,进行激烈的讨论呢。
林川见他过来,抬腿一脚就把人踹倒下了。他只是个头小,但是力气可不小。
小九拍手道:“主呃哥哥好厉害!”他本来要喊主人,突然想起来,主人让他在外面的时候喊哥哥,所以忙改口。
站在一边儿争辩的那三个小混混一看,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这什么小孩啊,居然能踹倒一个大人,而且还是很高很壮的大人。几个人对视一眼,顾不上争辩了,一拥而上就打算群殴。
见这些人一起冲过来,林川又抬脚把瘦子踹出去了,矮胖子则被他揍了一拳。待他再要去揍黄毛,却被黄毛从身后死死箍住了两条胳膊,将林川抱在身前,让他的上半身没办法动。矮胖子也学黄毛,一个打滚死死抱住了林川的双腿,心说我抱住你的腿,看你还怎么踹人。被踹倒的傻大个儿和瘦子一看他被制住动不了了,从地上爬起来又扑过来了。
林川待要将抱住他的两个人甩开,却又被扑过来的两人挤成一堆,让他根本无法施展。急得他出了一脑门子汗,想运起灵力把人震飞,又突然想到这样会不会要了他们的命啊?杀人是犯法的,是要被抓去坐牢的。
他如今修真只是吸纳灵气提升等级,空有一身灵力而已。也就是说,林川就如同练武之人光有内力而不会招式一般,打架也就凭着一股子力气,胡乱打一气就是了。
虽然也学了一些术法,但是还不能随意运用。这些术法不仅需要大量灵力支撑,而且他现在也把握不好力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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