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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错就错/The One You Love 作者:喵小追
雨。”
我纵容他的原因还有一个,他看天气十拿九稳。
听了他的话,我有些担心。我讨厌泥泞的道路。地图上,最近的村子在一英里之外,我拼命驱赶那两匹拉车的希尔马,希望能在大雨来临之前赶到。
慌里慌张的,我走错了岔道,而且沿着错误的方向走了远远不止一英里。等我发现,雨已经瓢泼而下。电闪雷鸣轰天彻地,似乎又在酝酿一场史前大洪水,可惜我们乘坐的却不是诺亚方舟。
我坐在车夫的位置,催促老酒鬼拉好帐幔。可风雨又狂又烈,发疯的斗牛一般横冲直撞,不一会,不仅帐幔,就连车厢里都全湿透了。我和老酒鬼成了两个落汤鸡,浑身不住的淌水。
天色昏黄,暴雨一时半会没有停歇的意思。我回头寻找被我错过的岔道。雨水融化了泥土,两匹可怜的畜生拖着篷车在泥泞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跋涉,即使在错杂的雨幕中,我也能看见它们油光发亮的毛皮蒸腾出的热气。
但现在不是发挥同情心的时候。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村子,否则,这将是个难熬的夜晚。
到达目的地之前,发生了一起意外。
一大片白花花的羊群与我们狭路相逢。我操纵缰绳掉转车头,不巧的是左边的车轮撞上了石头,或是别的什么硬物。篷车摇摇晃晃,向右倾斜。我这个菜鸟车夫尽了全力也没能将车身扶正。哗啦一声,篷车像一头死去的大象,侧面着地,倒在泥水里。我眼疾手快,提前跳车了,但老酒鬼和那两匹希尔马就没那么幸运,他们跟着篷车摔了个狗吃屎。
作为一个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哥,我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两匹希尔马踢打四蹄,试图挣扎起来。但挽套死死的箍在它们身上,使一切努力化为徒劳。
老酒鬼哼哼唧唧的爬了起来,令我吃惊的是,他手里竟然还攥着一瓶威士忌。可真是嗜酒如命!
羊群分成两拨,从我们身边经过,像海水围绕着孤岛。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大傻瓜,即使我不去避让,它们也会绕开的呀。
没有什么比这更滑稽的了,我站在雨里哈哈大笑起来。
老酒鬼仰脖灌了口酒,把瓶子递给我,“来点?”
“好主意。”我用袖子擦干净瓶口,把剩下的一口气喝干了。
羊群已走到尽头,牧羊人跟在最后,他身披麂皮大衣,戴着一顶大檐帽,鞭子搁在肩膀上。
“一场真正的灾难,先生们。”他在我们面前停下脚步。
“确实如此。”我回答。
他用鞭子指了指那两匹希尔马,“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应该把挽具解开。”
牧羊人老练的口吻令我对他产生了信任。我照办了。
脱离束缚,两匹马后腿一蹬就站了起来,摇晃尾巴,呼哧呼哧的喘息。
“好姑娘,好姑娘……”牧羊人轻拍马头,然后重新转向我,“找到落脚之处了吗?”
“正在找。”我告诉他,我们准备在村里过夜。
“车里有任何贵重物品吗?”牧羊人又问。
“不。”我的贵重物品都是随身携带的。
“那就让它暂时保持原样吧,等天气好了再回来。”牧羊人边说着,边向我们招了招手,“我想你们今晚可以在我的主人家借宿一宿。艾莱斯泰尔伯爵先生一向好客。”
“那太好了。”我牵着马跟上他。
艾莱斯泰尔伯爵?这个名字令我的内心一阵轻微的悸动。他会是怎样的一位绅士呢?不过我提醒自己,不要抱有太高的期待。或许,他只是个肥胖庸俗的乡下老头。
我们在风雨里跋涉。到达潭泽庄园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从近处仰望,只见瞭望塔高耸的黑影。从石头城到这儿,一路上,我参观了不少著名的城堡。但这座要塞似乎比我所到之处更为古老、原始,弥漫着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历史的压迫感。
一两扇狭窄的深窗亮着,我迫不及待想坐在壁炉前,温暖僵硬的四肢。
牧羊人只送我们到庄园入口,据他所说,我们只要报上姓名,就能受到款待。似乎,这位热心肠的伯爵先生经常为遇到困难的旅行者伸出援手。
雨势渐渐的转小了,点点雨丝像是母亲温柔的爱’抚。气氛恬适安详,我们走在环形碎石车道上,两边是平整的草地,成排的冬青树,还有一座静止的喷泉。
途中,我们遇见了一个男人。那么冷的天气,他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衣,双手插进裤兜,马靴在水洼里踢踢踏踏,沿着草地边缘来回散步。
“喂,你。”我骑在马上招呼道。
男人仰起头,我们打了个照面。那一眼令我差点忘记了呼吸。
他短促的金发乱七八糟的支楞在脑袋上,额头宽阔,脸部线条冷俊,绿眼睛透露出一股慑人的气魄。我想到了诸如狂野、粗犷、难以驯化这类的词。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或者我期望他就是艾莱斯泰尔伯爵。可我注意到他的衣着,那是一身马夫的打扮。
唉,多么可惜。如果他是一位贵族绅士,我一定会为他神魂颠倒。
“我是约翰·梅恩,来自伦敦。”我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我想见你的主人。”
男人近乎无礼的盯着我看了片刻,搞得我莫名其妙,后来,我才想起,他大概没听清我在说什么,凯尔特人啊……我又重复了一遍。
他这才开口,“抱歉,先生,我的主人外出了。”他的口音和我想象中一样浓重,不过怎么也不会比老酒鬼更难懂。
“太不巧了!”我失望的感叹,“我乘坐的篷车翻倒了,能在这借宿一晚吗?”
“我估计没太大问题。”男人平淡的说,“以前伯爵先生也曾接待过像你这样的客人。不过,还得先征求管家的意见。”
“那就快去吧。”我翻身下马,要求老酒鬼也这样做,然后把缰绳交给了艾莱斯泰尔伯爵的仆人,“顺便,照顾好我的姑娘们。”
“当然。”男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还有别的吩咐吗,先生?”
“暂时就这些。”
对方微微欠身,走开了。
刚才骑在马上不觉得,现在与他同时站在地面上,我才发现,男人的身材堪称完美。他比我高出大概两英寸,挺直的背脊,宽肩窄腰,臀部紧实,双腿修长,紧贴小腿的马靴勾勒出肌肉的轮廓。对着他的背影,我几乎把持不住流口水了。
他只是一个下人,我提醒自己。
第3章
管家热情的接待了我们。那天,我吃上了一个月以来首次正经的晚餐。填饱肚子我就睡了。夜里,雨又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敲打着窗户,比妈妈的床边故事还催眠。我躲在松软干燥的被子里,踏实的一觉睡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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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我纵容他的原因还有一个,他看天气十拿九稳。
听了他的话,我有些担心。我讨厌泥泞的道路。地图上,最近的村子在一英里之外,我拼命驱赶那两匹拉车的希尔马,希望能在大雨来临之前赶到。
慌里慌张的,我走错了岔道,而且沿着错误的方向走了远远不止一英里。等我发现,雨已经瓢泼而下。电闪雷鸣轰天彻地,似乎又在酝酿一场史前大洪水,可惜我们乘坐的却不是诺亚方舟。
我坐在车夫的位置,催促老酒鬼拉好帐幔。可风雨又狂又烈,发疯的斗牛一般横冲直撞,不一会,不仅帐幔,就连车厢里都全湿透了。我和老酒鬼成了两个落汤鸡,浑身不住的淌水。
天色昏黄,暴雨一时半会没有停歇的意思。我回头寻找被我错过的岔道。雨水融化了泥土,两匹可怜的畜生拖着篷车在泥泞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跋涉,即使在错杂的雨幕中,我也能看见它们油光发亮的毛皮蒸腾出的热气。
但现在不是发挥同情心的时候。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村子,否则,这将是个难熬的夜晚。
到达目的地之前,发生了一起意外。
一大片白花花的羊群与我们狭路相逢。我操纵缰绳掉转车头,不巧的是左边的车轮撞上了石头,或是别的什么硬物。篷车摇摇晃晃,向右倾斜。我这个菜鸟车夫尽了全力也没能将车身扶正。哗啦一声,篷车像一头死去的大象,侧面着地,倒在泥水里。我眼疾手快,提前跳车了,但老酒鬼和那两匹希尔马就没那么幸运,他们跟着篷车摔了个狗吃屎。
作为一个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哥,我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两匹希尔马踢打四蹄,试图挣扎起来。但挽套死死的箍在它们身上,使一切努力化为徒劳。
老酒鬼哼哼唧唧的爬了起来,令我吃惊的是,他手里竟然还攥着一瓶威士忌。可真是嗜酒如命!
羊群分成两拨,从我们身边经过,像海水围绕着孤岛。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大傻瓜,即使我不去避让,它们也会绕开的呀。
没有什么比这更滑稽的了,我站在雨里哈哈大笑起来。
老酒鬼仰脖灌了口酒,把瓶子递给我,“来点?”
“好主意。”我用袖子擦干净瓶口,把剩下的一口气喝干了。
羊群已走到尽头,牧羊人跟在最后,他身披麂皮大衣,戴着一顶大檐帽,鞭子搁在肩膀上。
“一场真正的灾难,先生们。”他在我们面前停下脚步。
“确实如此。”我回答。
他用鞭子指了指那两匹希尔马,“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应该把挽具解开。”
牧羊人老练的口吻令我对他产生了信任。我照办了。
脱离束缚,两匹马后腿一蹬就站了起来,摇晃尾巴,呼哧呼哧的喘息。
“好姑娘,好姑娘……”牧羊人轻拍马头,然后重新转向我,“找到落脚之处了吗?”
“正在找。”我告诉他,我们准备在村里过夜。
“车里有任何贵重物品吗?”牧羊人又问。
“不。”我的贵重物品都是随身携带的。
“那就让它暂时保持原样吧,等天气好了再回来。”牧羊人边说着,边向我们招了招手,“我想你们今晚可以在我的主人家借宿一宿。艾莱斯泰尔伯爵先生一向好客。”
“那太好了。”我牵着马跟上他。
艾莱斯泰尔伯爵?这个名字令我的内心一阵轻微的悸动。他会是怎样的一位绅士呢?不过我提醒自己,不要抱有太高的期待。或许,他只是个肥胖庸俗的乡下老头。
我们在风雨里跋涉。到达潭泽庄园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从近处仰望,只见瞭望塔高耸的黑影。从石头城到这儿,一路上,我参观了不少著名的城堡。但这座要塞似乎比我所到之处更为古老、原始,弥漫着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历史的压迫感。
一两扇狭窄的深窗亮着,我迫不及待想坐在壁炉前,温暖僵硬的四肢。
牧羊人只送我们到庄园入口,据他所说,我们只要报上姓名,就能受到款待。似乎,这位热心肠的伯爵先生经常为遇到困难的旅行者伸出援手。
雨势渐渐的转小了,点点雨丝像是母亲温柔的爱’抚。气氛恬适安详,我们走在环形碎石车道上,两边是平整的草地,成排的冬青树,还有一座静止的喷泉。
途中,我们遇见了一个男人。那么冷的天气,他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衣,双手插进裤兜,马靴在水洼里踢踢踏踏,沿着草地边缘来回散步。
“喂,你。”我骑在马上招呼道。
男人仰起头,我们打了个照面。那一眼令我差点忘记了呼吸。
他短促的金发乱七八糟的支楞在脑袋上,额头宽阔,脸部线条冷俊,绿眼睛透露出一股慑人的气魄。我想到了诸如狂野、粗犷、难以驯化这类的词。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或者我期望他就是艾莱斯泰尔伯爵。可我注意到他的衣着,那是一身马夫的打扮。
唉,多么可惜。如果他是一位贵族绅士,我一定会为他神魂颠倒。
“我是约翰·梅恩,来自伦敦。”我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我想见你的主人。”
男人近乎无礼的盯着我看了片刻,搞得我莫名其妙,后来,我才想起,他大概没听清我在说什么,凯尔特人啊……我又重复了一遍。
他这才开口,“抱歉,先生,我的主人外出了。”他的口音和我想象中一样浓重,不过怎么也不会比老酒鬼更难懂。
“太不巧了!”我失望的感叹,“我乘坐的篷车翻倒了,能在这借宿一晚吗?”
“我估计没太大问题。”男人平淡的说,“以前伯爵先生也曾接待过像你这样的客人。不过,还得先征求管家的意见。”
“那就快去吧。”我翻身下马,要求老酒鬼也这样做,然后把缰绳交给了艾莱斯泰尔伯爵的仆人,“顺便,照顾好我的姑娘们。”
“当然。”男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还有别的吩咐吗,先生?”
“暂时就这些。”
对方微微欠身,走开了。
刚才骑在马上不觉得,现在与他同时站在地面上,我才发现,男人的身材堪称完美。他比我高出大概两英寸,挺直的背脊,宽肩窄腰,臀部紧实,双腿修长,紧贴小腿的马靴勾勒出肌肉的轮廓。对着他的背影,我几乎把持不住流口水了。
他只是一个下人,我提醒自己。
第3章
管家热情的接待了我们。那天,我吃上了一个月以来首次正经的晚餐。填饱肚子我就睡了。夜里,雨又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敲打着窗户,比妈妈的床边故事还催眠。我躲在松软干燥的被子里,踏实的一觉睡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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