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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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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孩即合 作者:咪了个喵

    群招了招手,等元梅奔了过来问道,“他的裤子呢?”

    元梅也是一愣:“这就是二爷昨天来穿的那条啊。”

    洛云仍旧蹲着一动不动,面无表情:“裤带呢?”

    “裤带?”元梅歪着头想了想,恍然大悟,“哦,二爷是说多的那条吗?我已经拆下来去洗了。”

    洛云脸色由白转青,再由青转红,最后讷讷地道:“没事了。”

    白庄一头雾水:“你这是怎么了?”

    “你先叫人散了。”

    白庄挥挥手把下人们赶得一乾二净后,就见洛云红着脸站起来,两手掀着外袍提着裤子。见他一脸迷惑,洛云咬了咬牙,道:“我的裤带就是这、这鞭子。”

    白庄一怔:“那你平时?”

    “平时我系两条!”洛云没好气地道,“真正的裤带我从来、来不解的!”

    白庄这才明白过来,那张冰冷的脸逐渐扭曲,似乎在憋着什么般。洛云脸色越发通红,三下五除二把鞭子系回裤子上。等他僵硬地起身离开时,就听见身后猛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只得羞愤异常地狂奔而去。

    西湖小筑的下人们度过了一个特别的一天,他们的主人,那个从来没有表情的男人,居然仰天大笑起来。

    天要下红雪吧?

    白庄后来问洛云把鞭子要去详细看了看,那鞭子材质似丝又似铁,触手冰凉,形状是扁平的,两边有细密尖锐的小齿,一旦输入三分真气便如同涨了气般滚圆起来,沉重几分,再入真气,便会硬如铁棍,一击之下,居然有千钧之力。

    白庄拿在手上随意把玩着,道:“阴险。”

    洛云也不恼,不屑地道:“保命的家伙。”

    “倒是很好用。”白庄用鞭子在空中挥了个响声,“就是太淫。”

    “啊?”洛云没听明白。

    “跟男人那玩意儿似的。”

    洛云脸色一点一滴的变红,手里捧着茶杯僵在那儿,张了几次嘴也没憋出话来,倒叫一边的元梅抿嘴偷笑。

    颤抖着把茶杯放回桌上,洛云撑出一脸正经表情:“我这可是玄蚕鞭,食、食矿吐丝编织、织而成,你以为是普、普通玩意儿!”

    “乌蚕老人是你师父?”

    洛云一怔:“你知道?”

    “我知道得很多。”

    洛云有些感慨道:“我以为江湖人不会再、再有人知道师父的事了。”

    白庄瞄了眼洛云:“你师父有给你什么遗命?”

    洛云不答,忽然道:“你觉得师父、父该给我什么遗、遗命呢?”

    半晌后,白庄问:“你师父呢?”

    “去了多年了。”

    俩人互相瞅了对方一眼,默契地结束了这个话题。有些事洛云不想说,白庄也不会去问,反正他知道天蚕老人已经故去了,洛云也无父无母,没有家世牵挂,对他来说这是好事,自己又何必去提醒对方世俗牵挂呢?

    和他不同,洛云又不是断袖分桃,能够接受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不错,余下的还是慢慢潜移默化来得好。

    白庄一边沉思一边无意识地握着玄蚕鞭,直到看见洛云以一种活见鬼的眼神盯着他才回过神来,立刻察觉手指麻麻的,低头一看,接触玄蚕鞭边缘的手指被割破了,那麻痒的感觉正是从伤口传来的。

    “浸了毒?”

    见白庄一付不急不忙地样子,洛云奇道:“你不急?”

    白庄瞄了眼洛云:“你还会让我死吗?”

    洛云气闷,事实确实如此,他现在还真不敢让白庄出事,不仅不能让白庄出事,连武功内力都不容有失。清了清嗓子捧起茶杯,道:“只是三个时辰不、不能提内力而已。”

    白庄点了点头,站起身走了几步突然又转过身来,道:“要不要再玩一会儿?”

    洛云眨眨眼睛,笑了。

    放手之间

    第二日,白庄起了个大早,拖着洛云去骑马。俩人纵马远离西湖去了附近的野外,乘着日头还算暖和找了处地方野炊。洛云总算见识了白庄有多好吃――整整三马车的东西,炊具、食材、佐料一应俱全,甚至还自制了野外的烧烤架,十分便利。

    大厨也是名家水平,洛云很客气地展示了一下从杭州酒楼里偷来的手艺,与厨师交流得甚为欢心,白庄吃得十分欢乐,泪流满面。

    第三天,白庄起了藏了七年的醉花酿,拉着洛云去西湖亭中坐着,无风暖阳,湖面静好,不时有画舫泛舟其上,丝竹管乐之声隐隐传来,令洛云有些耳馋。与白庄一说,果然不久后便有俊男美女拿着乐器来了,一曲大戏听得他如痴如醉。再一打听,这眼前唱曲的人以前居然是金陵的红牌,他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第四天一起床,洛云把白庄叫了来,倒了茶生了炉,俩人分别坐定后,半晌屋内只闻饮茶的声音。

    寂静得令人发毛的一盏茶后,洛云开口道:“你很不错。”

    白庄笑,答:“你也不错。”

    “这样的生活也很、很好。”

    白庄不说话,知道洛云还有下文。这几天的示好也该有个了头,他是表示自己的想法,也是在暗示对方自己的心意,他知道洛云不可能不明白,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含糊下去。

    “可是我不习惯。”

    洛云的这句话令白庄心中微微失望起来,只不过,这也是他的意料之内。

    “你想过怎样的生活?”

    这句话一问出来,洛云也是一愣,心中不由升起一片迷茫。

    当初师父去世后他便入了江湖,这一入,首先便是学会保全自己,等能够稍稍喘口气后,他才学会尝试去享受生活,但对于未来自己会做什么,他一直没有个准确的印象。

    娶个媳妇,生几个娃娃,置个庄子,买些田,等到了年纪就回乡下养老?

    可是,入了江湖,有几个人能善终?又有几个人能够全身而退?

    想抽身便抽身,没有这么便宜的事,只要手上沾了血,就是多了条冤魂索着,谁能够逃过?

    对于未来,洛云只有一脑袋的胡涂。不过,他既然年纪还轻,便把这些事抛到脑后不再去想,反正离年老还早呢,不急。

    眼下,突然被白庄这么一问,他自然是答不上来的。

    “那你呢?”答不出来就把球抛回去,洛云一惯如此,“你想怎样?”

    “找个人过一辈子,养个娃,吃饭睡觉。”

    洛云的脸有些扭曲:“你的师父可是武眷门、门的掌门。”

    “我有二个师兄。”

    “可是,你练了这么多、多年武功,吃了这么多、多苦,你就甘心这、这样过一辈子?”

    “我没吃什么苦啊。”

    “……”

    洛云很想掐死白庄,如果前面还有犹豫的话,现在他已经肯定,自己和这个优越的大少爷绝不可能过到一块儿去。

    “孩子出世,分道扬镳。”

    白庄暗叹一声,晶亮的眼神盯着洛云一眨不眨,半晌后,几不可察地点了点头。洛云这才稍稍放心,他不怕白庄会出尔反尔,不说别的,看人的眼力他还是有点的。

    糜烂的富家公子日子过了半个月后,入冬的第一场雪终于到了。

    江南浴雪,美不胜收,洛云在临水的屋子捧着暖手炉喝着香茶,感叹这真是神仙生活时,两封邀函随雪而来。

    一封是给白庄的,正月十五小年时际,金陵孙家要办异宝会。

    异宝会起始于五十年前,当时刚刚立国的皇家邀请世家豪杰以及外域名家共展奇珍异宝,经历世事变迁,如今的皇家不问江湖事,异宝会已经变成江湖中几大世家展示实力背景和交易珍宝的盛会,各种情报与流言也会同时纷飞四传。

    白庄并不是以武眷门的掌门弟子受邀,而是以西湖小筑庄主“冰雪剑白庄”的名头。

    “师父那儿是大师兄去。”

    白庄解释道,洛云也暗暗心惊,他一惯行走江湖,从来没有听过西湖小筑,而这举办方陈家却很清楚。以往仗剑江湖,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结果现在一看,才知道原本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面上虽然没有表露,但心里难免有几分惭愧。

    另一封是秦湖给洛云的,洛云忧心着归鹤堂的事,托秦湖多方打听,便把自己的落脚点告诉了他,同时也托他处理一些江湖事,毕竟,除了秦湖外也没有其他人更了解他的情况了。秦湖尽到了一个朋友的责任,散出风声,找洛云的便来找他,于是,给洛云的邀请信便经由他寄了过来。

    除了“孤独剑洛云”这个闯出来的名头,洛云也没有别的身份了。

    井底之蛙这会儿豪情不在,接到邀请函也一付有气无力的样子,惹得白庄有些生疑。

    “你不想去?”

    “去吧。”懒洋洋地倚在窗边,洛云把邀请函夹在手指间摇晃着,“闲着也是闲着。”

    “异宝会人多眼杂。”

    白庄欲言又止,洛云心领神会,考虑半晌后,他还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

    原因很简单:这段日子住在西湖小筑,天天和白庄相处着,不知不觉,他就有种陷进温柔乡的不妙感觉。

    白庄很温柔,也很有礼,这种温水煮青蛙的巧妙令洛云无力抗拒。他不怕对方来硬的,也不怕玩阴谋诡计,可是白庄这种明谋的温柔令他只能节节败退。

    诸如,最近无聊得紧,他一点儿也不客气地说喜欢看传奇故事,白庄便给他寻来了一大堆话本,这些日子他看了个不亦乐乎。

    昨日下午,他搬了个躺椅到院中,晒着难得露面的太阳,吃着零食,甚至还有南方的水果,手里捧著书看得快活极了,连白庄何时来的都没注意。

    等他回过神来,身下的躺椅已经换成白庄,吃着剥好的番石榴。白庄那修长有力的手指一颗颗的执起石榴一塞,他也十分自然地张嘴就吃,有时候还不自觉地吮两下白庄手指尖的甜汁。旁边一堆下人站着,大家都很淡定,一付见怪不怪的表情。

    当洛云不小心咬了下白庄的手,察觉口中是什么时,便像是屁股着火般跳了起来,盯着一头雾水的白庄和下人们半晌,最后一句话没说,火急火燎地逃回了房里。

    这样下去可不行!

    这个白庄,当初把他带来西湖小筑时说得好,“避避风头”,现在看来,根本就是挖个温柔冢给他跳!

    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白庄对他真是极好,好到他无法拒绝。

    唯一的乐事是每天深夜那销魂蚀骨的痛楚没有了,胎已结成,身体进入了平稳期。借着这机会,他便试着摆脱白庄。

    “你要走?”

    “嗯。”洛云猜测着白庄会有的反应,“要过年了,你、你也要回家吧?你爹娘还有哥哥什、什么的都要聚聚,总不好带一个外、外人回去。”

    他打听过了,白庄与家中的关系极好,与师父的关系也相当不错,并不因他是断袖而被人厌弃,这样一来,过年时他肯定是要回家去的。至不济,也要拜访一下父母师门吧。武善门就在杭州,可是白家族门却在庐州,白庄总不能一个人在西湖小筑过年。

    若是白庄再说什么“你不是外人”之类的话,洛云倒要冷笑了,他就不信白庄娇宠到没人不讲他断袖的地步。在外面胡来也就罢了,带个男人回家去是要做什么?脸面还要不要了?就算他再怎么嚣张,这江湖上不也没有他是断袖的传言吗?

    面子功夫多少还是要做的。

    果然,白庄面无表情地想了半晌,还是妥协了,问道:“你去哪?”

    “我有家。”

    白庄眼色一沉,沉默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片刻后道:“你一个人过年?”

    秦湖大概会来陪我。

    话到嘴边又改了口,洛云点了点头。

    “过年后还回来吗?”

    洛云瞄了眼白庄,避而不答道:“十五我直接去金、金陵。”

    白庄皱起了眉头。

    洛云迟早会惊醒过来要走,这是在他的意料之中,只是对于这走的时机他觉得非常麻烦。

    过年时,他确实不好□,人情交际以及家族中的关系都需要打点,尽管他不想去,但有些事逃不了。这时候他没什么精力粘着洛云,但也非常不放心放洛云一个人走。不说别的,上次的刺杀事件到现在也没个谱,归鹤堂也没查出个消息来,那药更是杳无音讯。各路情况都不明的局面下,他是一百个不愿意。

    只是,这时候他不放也得放,因为洛云开始起疑心了。

    归鹤堂

    安逸的生活会消磨锐气,白庄打的就是这主意,一点一滴的令洛云习惯。习惯在他怀里,习惯他的拥抱,习惯他的气息,习惯他的一切,把他深入洛云的血液里。时间一久,习惯成自然,洛云就算想走也会不习惯,依那随意的性子,飘浮不定的洛云说不定就在他身边安定下来了。

    这就是白庄的计划。

    只不过,眼下绝对不是放洛云走的时机,才短短一月,光是令洛云习惯他的拥抱都花这么久。况且,还是在西湖小筑,这是他的地盘,洛云在这里本能的放松了警惕,若是在外面八成就不同了。

    如果不放的话,洛云确实不会和他硬拼,但警惕心与恶感都会提高。如果仅仅为了孩子,他一点儿也不会介意强把洛云留下,但现在的他想要的更多,就不得不考虑得更远。

    “我派几个人跟着你。”

    洛云盯着白庄,想要从那张木然的脸上看出几分深意来,最终还是什么都没看出来。

    “好。”

    强硬的拒绝只会带来反效果,更何况,洛云不想窝囊的被人在这种情况下暗算而死,那真是亏大了。

    只不过,在看见派着的人后,洛云直了眼。

    “为什么全、全是女人?”他涨红了脸吼。

    而且全是漂亮女人!

    四个女人一个赛一个漂亮,娇媚入骨的、清纯可人的、如风拂柳的,不一而足。

    “她们会摆阵。”

    “不要!”

    让四个女人来保护他一个大男人,就算他如此理性的人也接受不了,更不要说他现在的样子,四个女人看他的眼神那叫一个古怪和诡异!

    白庄挑挑眉,也没有说什么便换了人。不一会儿,一个长着普通面容的男人进来了,不老不少,不美不丑,不高不矮,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觉得似有所熟,但一转个眼,再叫想便答不出这人长啥样了。

    标准的刺客脸啊!

    想及此处,洛云不由地又瞄了这人几眼。

    “你叫他王二就好。”

    洛云看着白庄,等了半天却没有解释。

    什么人这么神秘连他都不说……洛云不禁觉得有些不爽,可是一转念又觉得自己太无聊。

    他有什么立场去追问白庄的事?

    他是白庄的什么人?

    长出口气,洛云站起身对白庄道:“多谢白兄,最近的照顾。”

    一句“后会有期”到了嘴边,却怎样都说不出口,不管怎样,九个月后他们还是要见的,如果到时候他还活着的话。

    一入江湖,他便知道命不由己。

    洛云走的那天雪已经化了个干净,寒风冷冽,他唯一露在外面的脸都冻麻了。白庄送了他那匹四蹄踏雪,名字正是“踏雪”。他只是看过一眼,白庄便记在了眼里,嘴上不说,他心底还是有些感激。

    洛云翻身上马,手心一凉,白庄塞过来样东西,打开一看,赫然是一方白玉,雕刻成一座玲珑可爱的小房子,飞檐铃角一应俱全。

    “信物。”白庄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担忧,“遇险时武眷门和白家都可以求救。”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为他如此担心了,洛云看着白庄从早上起就没有舒展开的眉头,心里不由一热,把玉屋挂在腰上,伸出手去按了按白庄拉在马鞍上的手:“没事。”

    白庄反手一翻,便拉住了洛云的手,捏着紧紧的,似乎一放开就生怕什么东西会消失般。

    洛云从来没有面对过如此明显的感情,就算是感情最深的师父,去世的时候也是淡淡漠漠的,冷静的交待了身后事,便把他赶了出去,降下了早就挖好的墓穴洞口。自此之后,他也只是每年祭日时去扫个墓,上柱香,仅此而已。

    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看重他,这种感觉非常奇特。

    洛云有了一瞬间的迷茫,很快更清醒了过来,慢慢抽出自己的手,露出个难得的笑容:“我走了。”

    白庄的手仍然拉着马鞍,洛云有一刻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不愿意放手。

    幸好,最终白庄还是放了手,俩人的眼神在空中纠缠,直到马蹄声起,尘土轻扬间,踏雪转瞬间便消失在了道路尽头。

    洛云绕过了杭州城,一路去了运河,再行江边,渡江后取官道。

    王二很快对这计划提出了建议:“如若去禄城的话,沿江而下比较好。”

    禄城,地图上都没有的一个小城,洛云买的房子就在那里,离长江不远,位于淮南,是个平静安详的地方。

    “过年,船多。”

    “你身体不便,坐船负担比较小。”

    洛云脸皮一抽:“白庄说的?”

    王二脸色十分平静:“我也被派出去寻过雌果。”

    洛云的不爽达到了顶点。

    白庄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人都敢说,武善掌门那个大嘴巴害得他一直提心掉胆,生怕哪天江湖上突然传出消息说他是个妖怪,怀了白庄的孩子,必须予以剿灭云云。他明白,如果没有利益,没有人有兴趣来剿灭他的。只是,这世上还有种东西叫名,如若杀了他,名气还是会有的。

    叹了口气,洛云道:“想尽快回去。”

    “你在哪里,家不就在哪里?”

    这话中意思虽然颇为凄凉,但洛云倒也不在意:“习惯了。”

    “西湖小筑不也好?”王二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道,“久了,也就习惯了。”

    洛云瞥了眼看起来完全没在意的王二,冷哼一声,道:“真忠心。”

    王二展颜一笑,爽朗得很:“那是自然。”

    沉默片刻后,洛云一拉缰绳:“走陆路!”

    王二没有坚持,俩人一路奔驰,日夜兼程,洛云虽然偶感疲倦,倒也没有大碍,眼见着自己那狗窝就要到了,他的心情逐渐好了起来,对于乱结珠胎这种事倒渐渐忘记了。

    只可惜,洛云高兴得太早了。

    眼看着离禄城还有二天的路程,客栈中一觉醒来,洛云就病得一塌糊涂。他浑身滚烫,口中干涩,趴在床边吐得昏天地暗,手脚全软,在床上滚来滚去,起床的力气都没了,不要说骑马了。

    王二自己买了草药,熬好,端来放在床头。洛云抖抖索索地爬起来喝了,然后裹着被子睡了两天,其间解手吃饭都不离房间,吃的自然也只是客栈中的东西,王二不会烧,也不会为了他跑到大城镇上买好吃的,他是保镖,不是保妈。

    等洛云从昏睡中清醒过来,睁眼一问,已经是腊月二十八了,怎么也没办法赶回“狗窝”过年了。

    软着手脚从床上爬起来,叹着气面对一屋子草药、汗味和排泄物混作一团的味道,洛云觉得份外恶心。慢吞吞地去开了窗,寒风立时吹得他浑身一抖,又赶紧掩上。等蠕动回床上,王二推门进来了,手里自然又端着一碗药。

    裹着被子捏着鼻子喝了药,洛云挤回床上,恨不得把自己裹成一个包子。这屋子里没有火盆,又冷又湿,与西湖小筑比简直是阿鼻地狱。

    “你倒是敢喝。”王二随手收起药碗,语气轻松地打趣道。

    “不喝十死,喝了九死。”洛云闭着眼睛咕哝,“还不如喝。”

    房里响起王二的轻笑声,不一会儿洛云便迷糊了起来。恍恍惚惚中似乎听见有人在讲话,其中一个声音颇像王二,他正在犹豫要不要睁眼时,冷不防兵器相接的声音响了起来。

    长年行走江湖的警觉令洛云浑身一激零,猛地睁开眼睛,就看见一点寒芒向擦着他的鼻子过去了!

    刚清醒的脑袋与病愈中的身体皆迟钝得紧,他呆呆的在床沿跪了好几息,都没反应过来自己该干什么。

    眼前三个人正打着不亦乐乎,背对他的是王二,另两人蒙着脸,一身黑衣,手执长剑。一人纠缠着王二,另一人不时试图穿过王二来攻击洛云。

    幸好,这王二看起来还是真有点功夫,一柄普通的青钢剑被他使得出神入化,准确得点中所有袭向洛云的攻击,只是这样一来,他的身上难免要挂上几分彩。

    等到窗外跃进第三个黑衣人时,局势开始一边倒。

    “交出洛云,饶你不死。”

    黑衣人停了手,似乎在窥视猎物的野兽般。

    王二用肩膀蹭了蹭脸,平静地道:“不成。”

    他的声音不急不喘,仿佛这半天不是他在喝茶般。

    洛云总算清醒了起来,他没有傻乎乎的往前站,反而往床里缩去,手中扣住一枚十字镖。这种暗器制造简陋,价格便宜,他一直在包袱中带着些,而包袱,则是无论何时都会放在手能够着的地方。

    他非常庆幸自己即使在生病时也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十字镖边缘浸了毒,不是什么剧毒,但也足够令人失去抵抗力。

    黑衣人的攻击并不默契,看来这三人不是配合惯了的,这才让王二有机可乘,不然早就落败无疑。洛云在后面瞅着一个空,手腕使力,那十字镖便轻轻巧巧地穿过王二,正好扎中左边黑衣人的胳膊。之后又连接发力,不一会儿三个黑衣人的身体上便扎了数枚十字镖。

    只是,黑衣人的攻势完全不见减。

    洛云有些奇怪,那些毒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无视的。

    王二的行动已经有些迟滞,伤痛和疲惫影响了他的力量。他的脖颈已经被湿透了,气喘吁吁间却笑着道:“毒对他们没用。”

    洛云往床外凑了凑,突然在这满是诡异臭味的房间里闻到一股奇异的药香。

    他心中一动,喝道:“归鹤堂!”黑衣人的动作一滞,他又是灵光一闪,再度叫道,“抢雌果的!?”

    黑衣人猛然加紧了攻势。

    但为君故

    作者有话要说:重新上传了一下,看看能不能打开。

    洛云心中了然,大叫:“我已吃了!”

    黑衣人身形一停,呼哨一声,几人迅速穿过窗外消失不见。

    一直以来的迷惑总算有了些解释,洛云眨巴着眼睛和王二面面相觑了会儿,同时长出口气。

    等把零乱的房间收拾好了,再叫了吃食上来,两人分别坐定,吃饱喝足后,洛云才开口道:“你以前,到底是去,哪里抢的,雌果?”

    王二盯着他,道:“你干嘛把话讲得一段一段的?”

    洛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小事,不要管。”

    王二沉吟片刻,道:“反正不是归鹤堂,而且我没有找着雌果,是老掌门师父替他找着的。”

    不会是从归鹤堂抢来的吧?

    归鹤堂要雌果干什么?

    而且,为什么盯着我?

    难道哪个归鹤堂的大人物要这玩意儿?

    洛云的心思顿时飞到分析归鹤堂中哪个大人物看起来像断袖上,只不过,归鹤堂他原本就接触得不多,大人物只知道一个堂主罗生,而罗生是个五十开外的老头子,早已是子孙满堂,难道说……

    想了半天不得要领,洛云毫无形像的敲着碗,皱眉道:“不去禄城了。”

    王二挑挑眉,不无讽刺地道:“你不回家过年了?”

    洛云瞟了王二一眼:“你似乎,很不满,我回家过年啊。”

    “穷折腾。”王二不屑地道,“既然已经跟了庄主,何必这么矫情,怀着小少爷到处乱跑,害人害己。”

    洛云差点吐血――这连生的是男是女都已经为他想好了?

    “我可不是想跟、跟你们少爷的!”

    “你在庄上时我看倒是享受得很。”

    洛云没话说了,立刻对自己有些恨铁不成钢起来,一边喊着“不愿意”又一边“享受”,这算什么事?

    不过转念一想,他又怒了:“又不是我、我要怀的!你去问你家庄、庄主是怎么回、回事!要是能,我现在就、就把你家小少爷还、还给你们!”

    王二见洛云脸气得一张脸煞白,浑身颤抖,虽然还有大段话要说,却还是憋了回去。

    “现在怎么办?”

    洛云已经懒得和这人讲话,走去桌边写了封信,塞进信封里扔给王二,自个儿倒爬去床上,被子一紧睡觉了。

    王二拿着信出来,见上面写的收信人是秦湖,眉毛一挑,内劲便沿着薄薄的信封切开了封口,干脆地抽出里面的信,一看之下却发现那是用暗语写成的,外人完全看不懂。

    不屑地哼了声,把信塞回去,嘱咐店小二交给驿站传信使。

    洛云在客栈又住了一天,黑衣人却再也没有出现,这也证实了他的猜测,对方正是为抢夺雌果而来。

    没等来黑衣人,秦湖倒是迅速出现了。

    看见熟悉的人,洛云那颗不安的心总算落回了胸腔,他笑着道:“看来,今年又是我们在一、一起过年了。”

    秦湖见洛云脸色苍白,气息低落,心里便担忧了起来,面上却还是笑着:“我也没有牵挂,我们这都一起过好几年了,早习惯了。”

    “是啊。”临近年关,人人合家团圆,喜气洋洋的,洛云也跟着有些感慨起来,“只可惜,今年这地方不、不太对。”

    “这客栈大年三十还开?”

    “跟掌柜的说、说好了。”洛云笑,“到时候一起吃、吃个团圆饭。不错了,头上有、有瓦呢。”

    俩人相视一笑,以往过年时他们还有过被追杀得缩在山洞中的经历,如此种种,现在想起来也算是乐趣了。

    俩人正互相看着傻乐时,房门突然打开了,王二站在门口一低头,一个高大的身影便闪了进来。

    洛云定晴一看,傻了――白庄。

    “你、你怎么来、来了?”面对白庄时,洛云发觉自己的结巴总是特别严重。

    “生病了?”白庄看也不看房中的秦湖,直接闪到床边搭上洛云的手腕,四下环顾了会儿,又道,“你住这儿太冷了。”

    洛云的脸白了又红,红了又青,视线从秦湖、王二身上挨个掠过去了,最终眼神复杂地看向白庄,道:“你不该来。”

    “放心不下你。”白庄把身上的裘皮大氅解下披到洛云身上,“你也确实不令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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