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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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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孩即合 作者:咪了个喵

    眼中。

    “什么叫不知、知道?”

    “我不认识他。”白庄的回答言简意赅,却令人失望。

    “他就没有什么特、特怔吗?”

    白庄歪了歪头:“长得不错。”

    “……”

    秦湖和王二面有忧色,一为朋友,一为主人。

    秦湖问:“身上也没有特别的装饰?”

    白庄皱起眉头,半晌后还是摇了摇头。

    强压下心中不详的预感,洛云道:“归鹤堂为何而、而来?”

    说到这个,秦湖笑了:“你绝不会想到是为什么……”

    “道歉。”白庄冷冷地截断了秦湖的话,令他极为失望的失去可以调戏洛云的机会。

    洛云有些意外:“为了前面刺杀的事、事吗?”

    “没错。”白庄露出一个浅笑,“说是误会,为表歉意,把‘春眠散’缺的那几味药送给了我,还有一个信物。”

    洛云眼睛一亮:“信物?”

    白庄掏出一个掌心大小的人参,洛云接过来一看,发现那人参已经四肢俱全,外面包裹着一层淡金的碎粉,一道捻得极细的麻绳从人参腋下穿过,做了个挂绳。

    “你收好,千万别掉了。”

    归鹤堂信物一直被江湖称为一个传说,因为这信物本身就是一株精化百年人参,又以归鹤堂独门手法炮制,能曝于白日雨露而不失药性,随身携带,危急时刻来上一株,绝对是保身逃命之必备佳品啊。

    江湖中为了这归鹤堂的信物就扯出过不少人命纠纷,真是一出场就引起腥风血雨的玩意儿。

    王二平静的语气中也露出一丝羡慕:“罗生说把这东西含在嘴里,只要不是立毙当场的,吊上七八天命绝无问题。”

    洛云翻来覆去的看着,只觉得除了小一点,多了层粉之外,与普通人参也无大差别。不过他知道自己是平头百姓出生,除了一条舌头能分辨出食物好坏外,对于奇珍异宝就是两眼一抹黑,见白庄如此郑而重之的“开口”嘱咐,他便也慎重地把人参收进随身包袱。

    没错,那包袱仍然被摆在了床里,一伸手就能够触及的地方。只不过,刚才的危险就不是这个包袱可以解决的了。

    “归鹤堂对你的孩子有、有想法。”

    白庄眨了眨眼睛:“也是你的孩子。”

    互相欢爱而毫不在意的洛云瞬间涨红了脸,憋了半天挤出来一句话:“今天这人才是真正主、主使。”

    白庄和秦湖深以为然,王二面无表情,一头雾水。

    “我们前面的推断没有错,归鹤堂显然是听命于这人。只是,这人为什么在这种情势下要冒险来见你?”

    “也许是来见孩子?”洛云无意识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二个月了,腹肌尤在,健美如昔。

    这动作看得白庄眉头直跳,装作毫不在意的扯开了话题:“我觉得他是来见你的。”

    洛云一怔:“你确定?”

    “他看你的眼神……”白庄犹豫了下,道,“有种说不出来的占有欲。”这词显然令其他三人都些吃不消,一脸五颜六色的煞是搞笑,他却眉头紧锁,“就像在看他的东西。”

    白庄没有说,那个眼神令当时的他差点就控制不住出手了……

    洛云干笑两声:“我的魅力突然大、大起来了啊,只可惜,尽吸引男、男人。”

    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说出来后屋里的气氛更尴尬了。

    先前,归鹤堂主在前面赖着白庄东拉西扯,正事几句话就说完了却迟迟不走,他便已起了疑心,故意不答。冷场了片刻,罗生居然还坐在那儿,一付赖定了不走的势头,他就想了许多,等想到洛云时,那不详的感觉立时化作心悸,起身直接后院,一进门就撞见有个男人站在洛云身后似乎在动手动脚……

    事情处理完,四人在屋里讨论了半天,正尴尬间,居然听到罗生的声音在门外响起:“白庄主。”

    王二最先窜了出去,警惕的戒备着,白庄倒是不急不忙,走出来站定后,便见罗生微一施礼:“白庄主不用担心,那人并无恶意。”

    洛云跟着挤出来,听到这话不自觉地摸了摸脖子,冷哼了一声。

    罗生闻声瞥来,随即又移开眼神:“以后有何药材需要,皆可来归鹤堂,如若银两不便时也可以信物先行支取无妨。”

    “罗前辈可否透露一二那人身份?”秦湖试探道。

    “不可。”罗生面上也露出几分无奈与苦笑,“说句交心的话,在下与你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根本就是毫无干系,如若不是……罢了,我只多劝一句,那人要什么,你们便给什么,多加挣扎,未必是妙事。”

    罗生说完拔脚便走,等走到外面,回身一看,只有白庄一人跟着。俩人在冷风呼啸的门口互相看了一会儿,他突然道:“有句话,我想送给白庄主。”

    白庄垂下了眼帘,似乎完全不在意。

    罗生对这无礼似乎视而不见,语气郑重:“情如水火,极早抽身,得保平安。”

    白庄仍旧面无表情,一语不发,等罗生翻身上马,他突然道:“即如水火,又怎能抵挡?”

    罗生居高临下望着这个艳丽俊美的年轻人,雪天绵软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如雕刻般的阴影令他多了几分冷冽的气质。他不由的叹了口气,丢下一句“何苦”,便打马转身离去,心里却明了:这江湖与天下,恐怕将会又掀波澜。

    大雪终于降下,天地之间被卷入一片昏黄之中。

    无胜

    鹅毛大雪一连下了三天,银装素裹之美虽然令人喜爱,但却给出行带来格外不快。洛云就是那可怜兮兮的出行人,为了赶上金陵的异宝会,他必须得在初六出发,因为白庄坚持不许他骑马,只能坐那慢吞吞的马车,路上时间大大加长,不得不提早上路。

    不过,坐马车也有坐马车的好处,手炉碳盆裘皮厚棉一应俱全,小桌子上甚至还有桔子,拿热水冲泡,真是驱寒佳品。没有内力护身,冬天的寒冷对洛云来说是种折磨,他越发怀念以前光着身子在雪地里逃命的日子,向秦湖大吐苦水。

    “那时光着都不、不冷,如今裹这么多、多都受不了,我真个儿是、是吃苦的命!”

    这次的马车即宽敞又豪华,王二赶车,秦湖、白庄和洛云都塞在车里还绰绰有余,只不过秦湖却一直坐定不安,原因全在白庄身上。

    虽然从头到尾白庄都没有讲过任何话,也没有特意盯着或者一脸凶样,但秦湖总能感觉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威胁。他拿桔子时冷冷的一瞥,洛云问他话时若有若无的收紧下巴,在无聊时突然的靠近,这些行为表面上看起来毫无意义,但不知怎的,他就心惊肉跳的。

    最终,受不了的秦湖还是爬出了车厢,宁愿在外面的车夫坐上挨冷。可惜,车里有白庄,车外有王二。

    “里面呆不住了吧?”

    这嘲讽的声音令秦湖份外受不了:“谁说的?”

    “那你出来干什么?”

    “透气!”

    王二扑哧一声笑了:“透个大头鬼的气!”

    “……”秦湖气呼呼的压低声音,“还不是你们白庄主!”

    “少爷怎么了?”

    “搞得我好像情敌一样!老子不是断袖!”

    “怎么?你看不起断袖啊!”

    “我没看不起,我只是说我不是!”

    “你不是就不是,喊什么喊!”

    “你无理取闹!”

    “你有病!”

    外面秦湖被王二吵得气急败坏,马车内仍然一派安静。白庄看了看仍旧低头打盹的洛云,心里有些不安,犹豫半晌后,还是道:“抱歉。”

    白庄说得没头没脑,洛云却答得心中有数:“没什么。”

    “我不是有意的。”

    洛云睁开眼,定定地望着白庄,带着几分好奇与不解:“我不明白。”

    白庄沉默片刻,道:“你有爱过别人吗?”

    洛云回忆片刻,摇了摇头。

    “等你爱上谁的时候,你就会有这种感觉。你想让这个人只看着你,只与你讲话,只理你一个人。”白庄讲这话时,眼眸一眨不眨,似乎有闪耀的星光蕴在其中,“尤其是你和秦湖如此亲密,我已经很忍了。”

    洛云笑:“秦湖要爱我早就爱、爱多少年了,他不是断袖。”

    “你也不是。”

    “既然你知道我、我不是,又何必强求呢?”

    白庄似乎早想过这问题,张口就答:“因为你我之间有缘份。”

    洛云苦笑着:“缘份就可以如、如此改变一个人?”

    白庄坐直了身子,与洛云的视线交汇半晌,突然地道:“你对我上心了。”

    没有回答,洛云瞄了眼白庄,又赶紧移开。

    白庄的心情突然好得不得了,慢慢咧开一个微笑,春风化雪,柔软了他的冰冷。

    他为自己的发现而兴奋,为洛云移开眼神中的心虚而欢喜,他靠近过去,把下巴搁到洛云的颈窝里。俩人保持这个姿势好久,他忽然轻轻抬起下巴,在洛云的脖子侧印个了吻。

    这个吻如羽毛般轻柔,洛云身体一颤,似乎下了什么决定般把脸扭过来,与近在咫尺的白庄对视着。

    眸若点星,肤若凝脂,唇若点朱,如画眉目间满是深深情意,似有千言万语,却偏偏一语不发。这样一个人,为他而倾倒,洛云不是神仙,他有七情六欲,也有虚荣爱慕,说不高兴是假的,可是,这其中有些东西,他不免担忧……

    饶是如此,那艳如桃瓣的嘴唇就在眼前,他还是禁不住往前靠了靠,在快要接触到的时候,又猛的停住。

    白庄丝毫没有动,只是仰首望着他,两人离得是如此之近,近到他可以看见白庄那微微上翘的睫毛。当睫毛如蝴蝶翅膀微微轻颤着往下扇去时,他一时觉得心脏都停住了,再也不犹豫,往下一沉,便结结实实地吻住了那张微开的樱唇。

    攻城略地,气息交缠,洛云凶猛而至,白庄悠闲接招,当洛云粗鲁把白庄推倒在马车铺上,发出一声巨响时,他才猛地惊醒过来,双手撑在白庄身侧,看着身下一脸微笑的人半晌无语。

    “我要真上呢?”

    “那就让你上。”

    “……没节操。”

    “节操能吃?”

    “……”

    洛云的呼吸时快时慢,似乎在挣扎着什么,眉头皱紧:“给我个不做的理、理由。”

    “技术没我好。”

    “……”

    这个与其说是理由,不如说挑战书,洛云的面容瞬间变得狰狞起来,满是危险气息的附□,咬牙切齿的挤出一句话来:“你觉得我不行?”

    “你对男人不行。”白庄一只手慢慢抚摸上洛云的腹部,在那里流连轻柔,“而且,怀孕期间你没什么兴致。”

    白庄说对了,洛云压着“至少一张脸看起来很漂亮的”白庄许久,也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小兄弟有动作。泄气的一松手,砸在白庄身上,听到他闷哼一声便笑起来:“你的技术很好?”

    “我至少对男人技术很好。”白庄张开手把洛云抱在怀里,慢慢摩梭着他的背后,“你想学我教你。”

    “你‘亲身’教学?”

    “教会后我让你‘亲身’体会也无所谓。”

    洛云抬起头,望着白庄的脸,不禁有些无奈起来:“我不懂,我不是个恋、恋爱的好对像……”

    “千金难买我乐意。”白庄一只手把玩着洛云的头发,“我欢喜就是欢喜。”

    “那如果有天你不欢喜了呢?”

    难得的,这一句洛云没有结巴,脸上也没有笑容,反而带着几分严肃。白庄敛去了脸上的戏谑,手指顺着他的脸颊划下:“所以你放不开,因为你在害怕,是吗?”

    洛云不想承认,但他心里知道白庄说中了。

    他的惶恐在心底,在那层层迭迭的经历之中,无论是谁,最终总是会抛下他,父母也好、师父也好,他唯一学会的,就是平静的面对这一切,即不反抗也不挣扎,同时,也不要去接触。

    与情交战,没有胜者。

    白庄就像杯下了毒药的茶,洛云习惯了干渴,但面对这样一杯绝世好茶时还是难免动心。只是,他知道那茶香过后的痛苦,因为他饮过无数杯同样的茶,记得那些辗转难眠的夜晚。

    所以,面对白庄,一开始是不在乎,然后是逃避,现在则是挣扎。

    这挣扎被那天洗澡时的不速之客打破了,他从未发现自己是如此厌恶那人的接触,绞在脖子上的手令他反胃得想吐,覆在胸膛上的胳膊则像是蛇的身体。

    哪怕一开始与白庄接触时,也不曾有过这样的厌恶。

    所以,他今天要试一试。

    他试过了,却觉得勒在脖子上的情索越发收紧。

    真是自寻烦恼啊!

    前往金陵的几天中,洛云都裹着厚衣,缩在马车里暗自感叹。秦湖重新被白庄请了进来,却发现这两人一个总是神游太虚,另一个却心情破天荒的极好,居然还向他笑了笑!

    真是活见鬼!

    白庄对我笑了!

    他居然还递桔子给我!?

    秦湖狼狈不堪地爬回了车夫座位上,在王二狐疑的眼神中把桔子塞给了他,然后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吃了迷药。

    马车一路晃悠悠,走过各城还不时休息下,随着十五的临近,掌灯节的气氛也来了,街上的行人交织如流,各个地方都有祭会或者贩市,走亲访友的人挤满了官道,几人走得十分之慢,等到了金陵,已是正月十四。

    金陵古城,江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之一,南来北往的客都在这儿停留驻脚,巍峨的城楼与南腔北调在这儿汇集成了欣欣向荣的气氛。虽然几十年前改朝换代所带来的动荡还没有过去多久,这里却已经发展成一个繁荣的城市了。

    城门关就有孙家的下仆立着,四人受到了极好的招待,在“西湖小筑冰雪剑白庄”、“孤独剑洛云”、“江北雏虎秦湖”三张邀请函的迭加中,迅速被请至一座独门小宅。

    “老爷吩咐说若有结伴而来的客人,自可取一独门院落,也好方便客人行事。”

    这话说得轻巧,但也侧面反映出孙家在金陵的权势,不然的话,来的人一多,哪有那么多宅子供人住?

    等引路的仆人一走,洛云就笑了:“你什么时候有、有了个江北雏虎的名、名头?”

    秦湖脸一红:“去江北玩了阵儿,就得了这么个瞎名。”

    洛云不依不饶:“你肯定做了什、什么,叫人记、记恨了,才起这么傻、傻的名号!一点也不符、符合!”

    “孤独剑不也不符合。”王二的声音响起,咣当一声扔下行李又出去了,“名不符实的多了!”

    秦湖乘机溜掉,洛云与白庄面面相觑了会儿,同时眨眨眼睛。

    王二居然会为秦湖讲话?

    洛云道:“有猫腻。”

    白庄点头。

    洛云咧开嘴:“你查。”

    白庄也笑,点头。

    算旧帐

    秦湖与王二还不知道自个儿已经被人惦记着了,他们正忙于整理那庞大的行李。这次出行,白庄几乎是把衣食住行全部带上了,行李多得令人目瞪口呆,偏偏每一样他都还能捡出理由来。

    “这是什么?”

    “不求人。”

    “什么?”

    白庄把那细长的,顶端有个像弯曲手掌的东西伸进自己背后,上下挠了挠,令一边的洛云看呆了眼。

    “你能不能在我面前保、保持点高手风、风范吗?”

    “那你在我面前也保持点啊。”

    俩人互相瞄了会儿,不约而同的转过头去,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

    这朝夕相对的,时时刻刻都保持风范,那不是累死人了?

    “懒吃货”与“伪君子”如此这般想着。

    不过,行李带得再多,洛云与白庄都不会拿的,上车时有分堂一堆下人帮着搬,到了金陵,只有王二一个人搬了。对高手来说这点儿东西不在话下,但高手也没有三头六臂不是,不可能同时提上十几个箱子,来来回回跑是免不了了,秦湖被洛云嘲笑外号,便也跑出去帮忙搬行李。

    这一出去,就发现有人正鬼鬼祟祟的在他们的行李旁溜达,捡了个死角,突然出手拎起一箱就跑!

    秦湖哪能肯,脚下不动,手中鞭子已经如风挥去,眼看着就要缠上小偷脚腕,那小偷却如同背后长了眼睛般,轻轻一跃,却避了过去,一阵风般往隔壁院子跑去。

    秦湖一怔,看那身形有点像少年,没想到轻功却如此之好。

    他哪里肯罢休,提气轻身疾掠,不消片刻就把与小偷间的距离缩短了许多,鞭梢如有生命般从下由上疾甩过去,不偏不倚点在了小偷胸前。他手下留情,鞭上只有三分力,专打要穴,那小偷唉呀一声,立时如同一根木头般倒在了地上。

    “谁人在爷爷的地盘撒野!?”

    秦湖刚想上去检视,一声怒吼从不远处响起,他抬头一看,发现自己已经进入了隔壁的院落。此时金陵满是孙家的客人,想来这院落八成也是住了哪位江湖客。

    江湖人,一言不合便出手过招实属平常,莫名其妙就大打出手也不奇怪,况且,出门在外,大家都比较忌讳摸门入室,谁知道你是来干嘛的啊?

    随着这声怒吼,一个如同铁塔般的汉子跃了出来,一把络腮胡,一双铜铃眼,再加上满身黝黑的肌肤,这人简直是活生生的铁塔范本。

    “在下追这个小偷而来,如有冒犯之处还请多多原谅。”

    秦湖走的是风流公子路线,不是闹事公子,以前他和洛云一起闯荡江湖时,洛云唱白脸,他□脸,效果显著。后来分开了,他也习惯了这样的派头,凡事先讲个礼,大多数时候还是管用的。

    只不过,这一次铁塔显然不属于这管用的行列里。

    “小偷?哪里有小偷?”

    此时,那原本躺在地上的小偷突然一翻身坐了起来,确实是个少年模样,麦色肌肤,浓眉大眼,猛一看去,居然与铁塔有几分相似。

    秦湖一看之下就知要糟,果然,少年一把抱住铁塔的腿,高声大叫:“爹爹,这人欺负我!”

    追小偷追到老偷的巢来了,真个自寻死路啊!

    秦湖暗叹一声,又一躬身施礼,朗声道:“不知这位大侠名讳?”

    老铁塔还没讲话,少铁塔得意洋洋的开口了:“告诉你,我爹是……”

    后面的话秦湖没听到,因为乘着父子俩分神时,他已经一点地面,在父子俩瞠目结舌的表情中使足十二万分的轻功疾退而去,还不走正门,越过高墙,如同一只猴子般灵巧地狂奔而去。

    刚越过墙,他便听见院内又多了一个女人声音:“怎的叫人跑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幸好爷溜得快,不然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

    暗自咕哝一句,秦湖毫不停留地窜往自个儿的院落,进了里面,一把带上门,靠着门看着出来提行李的王二喘了好几口气。

    “于是你就这么逃回来了?”

    屋内,四人一起动手整理好的行李,分别坐下找来茶具,在灶上烧水泡了茶,坐定后听秦湖把前因后果都说了,王二第一个表示了鄙视。

    秦湖的面皮动都不动:“三对一,我不逃才傻!”

    “可以试着打一打嘛。”正当秦湖准备嘲笑王二愣头青时,又听他说,“快输了就抓小的作人质啊!”

    秦湖默默地把话咽了回去,有白庄这么特别有欺骗性的主在这儿,还能指望王二是什么正人君子?

    说起来,这房间里最诚实的就是他了,白庄从头到脚就没有暴露过自己的本性,洛云的大侠光环之下更是惨不忍睹,王二虽然不太了解,但从提出的建议来看,恐怕也不会是什么好人。

    秦湖突然忧郁了,作为一个正派人物,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和这帮伪君子搅和在一起,但要丢下洛云就这么走了,他又有些不忍心――虽然他觉得把洛云丢给白庄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一路上,白庄的得意与洛云的心不在焉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提示。

    “你认出来没?”洛云皱着眉头在脑中过了一遍认识的人,毫无收获。

    秦湖摇了摇头:“没有什么特征,虽然他的外貌挺有特点,但有名的人中没有对得上号的。”

    “外貌可以伪装。”王二把手捂上嘴唇,“不如从一家三口入手?或者两个大人带一个小孩,两男一女共行上面看,这样选择范围就大多了。”

    “这样又未免太多了。”秦湖讲话习惯看着人,眼一抬,发现王二正不自觉地撕着嘴唇上的死皮,顿时一阵恶心,“你能别撕吗?太糟恶了!”

    王二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秦湖在说什么,当下冷哼一声,用力一撕,就见嘴唇上红了一块,一抹血珠就淌了下来。

    洛云:“……”

    白庄:“……”

    秦湖:“……你至于吗?”

    王二也是一时失手,正疼着呢,听了这话当下就怒了:“还不是因为你多嘴!”

    “我多嘴怎么了?有你这么着的吗?当着客人的面这样做,你父母怎么教的!?”

    这话一出,屋里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王二脸色铁青,忽的站起身就走。

    秦湖也正后悔,江湖人中多离散,像白庄这种合家团圆、富富贵贵的简直是奇迹,提父母可算是大忌。只是一路上和王二斗嘴惯了,怎么狠怎么来,时间久了便放松了警惕,话也就跑得没边了。

    白庄倒是不在意,挥了挥手,道:“无妨。”

    秦湖心有愧疚,追了出去,眯起眼睛看着他的背影,洛云的表情活像只狐狸。

    白庄一直看着,突然问:“你在想什么?”

    “你想什么?”

    “你想什么我就在想什么。”

    “一样。”

    俩人从秦湖消失的方向收回目光,对视一笑。

    “王二到底叫、叫什么?”

    “等他愿意告诉你时,自己问吧。”白庄道。

    洛云也不在意,点了点头,道:“刚才丢的那箱里装、装的是什么?”

    白庄回忆了下,道:“衣服。”

    “看来对方是冲着、着人来的。”洛云心下了然。

    白庄同意的点了点头,突然没了话说。俩人呆在屋里,不似马车上,车辙马嘶的没个宁静。这宅子地处幽境,俩人沉默相对,渐渐的就起了几分暧昧的气氛。

    洛云喝茶,喝着喝着就受不了了,抬头转眼,看着盯着自己不放的白庄,道:“看够没?”

    “看不够。”

    洛云翻白眼:“我不漂亮。”

    “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说还好,一说白庄倒来了兴趣,搬了个板凳凑过去,就这么鼻尖顶着鼻尖的望着,半晌后笑眯眯地道,“越看越好看。”

    洛云倒也不脸红,和姑娘们口花花又不是没有过,除了男子怀孕这事外还没有什么能令他羞愧的。

    当下也挑起嘴角,道:“真有那么好、好看?”

    论实在的,洛云长得不丑,除了平凡一些,人一站出去,倒也有几分侠的味道,一看就觉得是个有前途的青年。但是,比起白庄那种出尘的美丽来,他就显得普通了许多,也就是戏本里跟在大侠身边冲着坏人喊“还不快快束手就擒”的水平。

    白庄凑近了几许,额头顶着额头:“嗯。”

    洛云眼帘一垂,脖子微微一歪,嘴唇便亲了个结实。辗转吮吸片刻,又伸出舌头去舔了舔,感觉白庄顺从的张开了牙关,那舌头便迫不及待的探了进去,扫过贝齿,再与同类纠缠一番,等着气喘吁吁时才退了出来,一张眼,就看见白庄得意的眼神。

    “真不知道谁吃、吃亏一些。”

    洛云的叹息令白庄不以为然:“都是男人,哪有什么吃亏的说法。”

    洛云斜了白庄一眼:“都是男人,怎的不是,你怀孕?”

    “我哪知道。”白庄摇摇脑袋,“我也想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呢。”

    讲起那天,洛云突然来了好奇心:“你原本准备自己吃、吃雌果的?”

    “嗯。”

    “给谁生?”

    早起欢愉

    白庄转了转眼珠,道:“我啊。”

    洛云一瞪眼:“别耍滑,孩子原本的爹是、是谁?”

    白庄还想装无辜,洛云又不是傻子,当下眯起眼睛道:“我迟早会、会知道的,如果你想和我一起有、有迟早的话。”

    白庄叹了口气,道:“应墨。”

    洛云瞪大了眼睛,盯着白庄半晌,想要从那张脸上看出撒谎的痕迹来,可是最后还是不得不确认这是真话。

    洛云道:“他也是断袖?”

    “不是。”

    “你和他很熟?”

    “不认识。”

    “那……?”

    “下药,上床,闪人。”

    洛云无语,这种方法也能想得出来,该说是白庄大胆还是无知。

    “逍遥公子”应墨被武林视为百年来难得的天才,“偷天剑法”令他十四岁出道即接连挑战了十几位前辈而不败。当时有不少人认为他“少时了了”,十四岁挑战时毕竟是点到为止,大人们总是存了轻视之心或者谦让之意,作不得准。

    结果,仿佛是嘲笑这些流言般,二十四岁的应墨以赢来的承影剑独挑血浴山宫,屠尽作恶多端的血浴山宫中人,虽然剑下未流无辜之血,可是名声上却不如以往,多了个姿意狂妄的名头。

    关于他的传闻很简单,人俊、剑利、心狠、笑美。

    如今的应墨年仅二十六岁,却已是公认的武林少一辈中的魁首,声势直追老一辈名家。

    洛云想象了下白庄和应墨一夜春宵后醒来的情形,打了个冷颤:“你不怕他醒过来一、一剑劈了你?”

    白庄的回答:“他打不过我。”

    洛云挑高了眉毛:“打过?”

    “没有。”白庄老实道,“不过大师兄和他交过手。”

    “如何?”

    “大师兄败了。”白庄思索了下,“大师兄觉得他打不过我,不过,我也打不过他。”

    洛云很想不相信,不过白庄不是个会在这种事上吹牛皮的人,便奇道:“为什么江湖上都、都不知道?”

    “一来我们没交过手,二来,我除了出道时挑了些人外也没做什么事了。师父当初想我出道比应墨晚,应多挑点,把应墨比下去。”白庄像是想到什么好笑的事般,挑起了嘴角,“不过,后来师父找来的美食我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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