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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出书版] 作者:月下桑

    !我现在正在医院……」

    「上帝保佑您。邮件是二十盆植物,其中有一棵……很巨大。」

    「啊?」胡不适想了半天,烧得晕乎乎的脑袋也没想出来是什么东西,当然,他做梦也没把自己寄出去的种子和邮差口中巨大的植物联想在一起。

    「哈啾!」又是一个大喷嚏,想了半天也没结果,胡不适干脆不想了,「您可以让楼下的管理员老乔治帮我签收一下包裹。」

    「可是……那些植物占地比较大,怎么办?」这才是主要问题。

    「啊……这样好了,还是请您和老乔治说一声,我住的公寓后面有个小花园,最近空了,我想老乔治正需要买一些植物装饰绿地,或许他会很高兴您把那些植物给他种进去。」

    于是,元帅阁下的旅店就这么确认下去了。

    一个小时后,元帅阁下就非常光棍的(只有他一棵树)矗立在胡不适同学居住的公寓后面,当然,他的脚下还密密麻麻摆着那些「野种」。

    收到免费植物的老乔治很是开心,于是他拿自己的水杯子给元帅阁下浇了浇水,这样,元帅阁下在地球的第一顿晚餐也吃好了。然后,为了表示友好(?),老乔治的哈士奇顺便抬起后腿往元帅阁下脚边撒了一泡尿。

    这就是地球上一棵树正常而平凡的生活。

    另一边,挂掉邮差电话的胡不适将手机递给同事好心伸过来的手,再度缩进被子里,胡不适感觉身上好容易积攒起来的力气全部耗光一般,他觉得自己整个虚脱了。

    其实这种感觉是他最近最常有的感觉,几天前,就在收到来自莲的「特效过敏药」之后没多久,他去泡了一个澡,然后泡着泡着……再醒来就在医院了。

    连送他去医院的同事也不知道他在浴缸里昏迷了多久,而且大概泡多了冷水,胡不适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直到今天上午才有点退热,脑子还是昏昏沉沉的。

    「我建议你把手机关掉。」一旁的同事将胡不适的手机放在一旁的柜子上,拿出一个苹果,「要吃苹果吗?一天一个苹果,医生远离你。你那个时候僵硬得就像植物人一样,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吓坏我了。」

    胡不适艰难的摇了摇头,半晌闷闷道,「不要苹果,你给我一点水吧,我快渴死了。」

    「天!又要喝水?这么一会儿工夫,你已经喝了一公升水了!你……要不要上厕所?」同事一边大呼小叫着,一边还是倒了一杯水给他。

    「就是渴。」饥渴的将水吞下肚,胡不适感觉自己稍微好些了,他一直相信妈妈说过的话:感冒发烧的时候,多喝水多休息比吃药打针好得快。

    水杯放到一边,胡不适眯着眼睛,阳光透过病房的窗户洒在他身上,他觉得舒服极了,那是一种虚弱中的舒适,生病的人多少都曾体会。

    「hey,bh,老实说,我觉得你得找个女人,最起码找个保姆定期帮你打扫一下房间。我觉得你之所以生病完全是卫生问题,你的房间卫生实在需要打理,你知道吗?我送你来的时候,你的头发都生虫了,我们在你头发里还找到了发了芽的大蒜……」

    同事絮絮叨叨的,他的话在胡不适听来仿佛是从遥远宇宙的另一端传来的。

    「抱歉,bh我得走了,你知道的,今天……」

    他看了看表,然后站起身来。

    「我明白,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谢谢你,托尼,圣诞快乐,帮我问候莎拉。」胡不适了解的点点头。今天是耶诞节前夜,全家团圆的日子,莎拉是托尼的太太,他们约好了一起去父母家度圣诞外加新年。

    「新年好,祝你安康。」微笑着,胡不适和托尼告别。

    「你也是!伙计,最后那句话应该送给你。」托尼哈哈笑着,没有客套,直接拿起外套走了。

    西方人就是这样直率,没有太多的客套,托尼把自己送进医院已经帮了很大的忙,胡不适不好意思麻烦对方更多,更何况是在耶诞节这样的重要日子。

    不过看着托尼临走前关好的病房大门,看着空荡荡的房间,胡不适心里忽然非常寂寞。

    耶诞节是团圆的日子,高速公路上都是满载礼物和祝福的车子,即使路途遥远,大家也会想办法和家人团聚,而作为东方人的胡不适老家却是不过这个节日的,而等到春节这个国人传统意义上的团圆节日,身在美国的胡不适却往往没有几天假期可以待在老家。

    说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过春节了,这里虽然有,可是那里的春节气氛是很广东很香港的那种气氛,对胡不适来说,一点感觉也没有,每到这个时候,他才觉得这个地方不是故乡。

    看了看柜子上的电话,胡不适想了想,艰难的伸出手把电话抓了过来,然后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没人接。

    胡不适继续拨小妹的电话。

    没人接。

    不死心,胡不适拨了大哥的电话。

    老实说,这也差不多是他能拨的最后―个电话。胡不适的性格一向比较内向,从小到大又是下课之后立即回家的乖宝宝,大学也是在本市上的,没有住学生公寓而是直接从家里通勤,也没有当过兵,基本上人生可以留下宝贵友情的阶段全让他错开了。

    听着电话那头的嘟音,胡不适心里忽然很难过,眼睛也有点热。

    他几乎有些绝望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大哥的声音从另一头传来,「喂,老二!你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

    胡不适正在泛滥的孤寂感一下子停止了蔓延。

    「我……我……」―个字说了半天,胡不适也没找到自己打电话的理由。

    「想我们了就直接说,找什么理由啊,又不是跷班跷课需要向上司教授找理由撒谎。」

    大哥的话说的还是一如既往的直接,胡不适感觉自己心里酸酸的感觉又小了些。

    「你声音不太对,是感冒了吧?告诉你,少吃西药,多喝热水就好了,要不要我给你寄些中药去?啊!还是我让小妹给你寄好了,我要去非洲了!」

    「我没事了,已经好了,大哥,你要去非洲?为什么?」

    「去支援外加旅行呗!我又不像你,我自从进了医院就没休过假,到现在连个国门也没踏出过,这次总算有机会了,虽然是非洲,不过也不错。」

    「呵呵……你要小心蚊子……」大哥还是那么乐观,听着他的声音,胡不适觉得自己身上仿佛也有了点力气。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次机票价格特别贵,幸好朋友帮我订了票……」

    「因为现在是耶诞节嘛。」大哥性格开朗乐观,朋友一向很多,属子走到哪里都吃得开的人。

    「啧!又是老外的东西……哎哟!」

    「怎么啦?」听到大哥那边的声音,胡不适急忙同。

    「啊……没什么,―个外国人把饭洒我身上了,不和你说了,我赶紧把衣服整整,快要登机了我还没找到地方呢……」

    大哥非常豪爽的说完就挂了电话,胡不适还没来得及和大哥说声再见就又听到了电话另一头的嘟音,这一回,胡不适却不像一开始听到它的时候那样难受了。

    「对了,还有莲……」

    好久没有和莲联络了,好想他。

    看着窗外西沉的太阳,胡不适慢慢坐起来,心里有了―个决定。

    他要出院!立刻!马上!

    +++++

    对于这个在医院昏迷了三天的病号强烈要求出院的愿望,院方一开始试图阻止的,不过想到马上就是耶诞节,又给胡不适检查了一下,确定他已经没什么大碍之后,还是放他出院了。

    ―个人拎着一包药,招了一辆计程车,胡不适从没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归心似箭。

    胡不适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这么久没有和莲联络,他心里多少有点担心莲是否会因此生气。

    胡不适外套都没有脱、就直接坐在电脑前开机、然后点开msn开始登入,好不容易登入上去,却跳出来一堆来自同事的离线资讯,其中却没有属于莲的。

    这么多天没有联络他,果然生气了吧。

    苦笑着,胡不适想了想,开始敲解释的话:「抱歉,我有事忽然出门了,刚刚才回来。」

    他没有告诉莲自己生病的事情,胡不适觉得自己已经好多了,这种事没必要说出来让莲担心。

    这时候他忽然想到,自己中午似乎在医院接到过邮差的电话,他这才想起自己之前寄出去的邮包似乎只有给莲的那一个。

    「我寄给你的种子似乎今天被退回来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没有收到吗?还是不喜欢?那些都是我同事的种子,抱救,我没有种子,我家太小了,没有足够的空间让植物生长,让它们委屈在我这里太难受了……

    「……不过我有同时家里地方非常大,他的种子也很多,你如果想要,我可以找他要些给你……」

    胡不适敲啊敲啊,除去解释之外,他说了很多事,都是关于自己的一些琐事,外加感想,不知不觉就把自己今天的寂寞说出来了,那些不好向家人诉苦撒娇的事情,他全都敲到了荧幕上,等到注意到的时候,胡不适发现自己竟然敲了一荧幕的字。

    「废话太多了……」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胡不适最后又加了一句话。

    「谢谢你送我的花盆。其实我很想你,如果可以一起过耶诞节和新年就好了,当然,如果你也是一个人的话。」

    写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胡不适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热热的,他连忙吃了一片退热药。

    +++++

    联络不到莲让他很失落,打开电视,里面的节目只能让人更寂寞。没有事情可做,胡不适索性从信箱里拿出信件一一检阅。

    广告扔掉,帐单放在一旁,看到最后一张老乔治写的便签的时候,胡不适这才想起中午邮差退回来的那些植物,心里多少还是奇怪。

    自己寄过去的明明是种子,怎么会是植物呢?可是自己最近明明没有寄其他的邮包,顶多是信件,还是以研究所的名义寄的,退也不会退到自己家里来。

    便签上老乔治说他已经把植物安置好了,就在花园里,他把钥匙留给了胡不适,方便他可以随时去看,此外还祝他圣诞快乐新年快乐,最后说他自己决定去曼哈顿和女儿女婿一起过节,如果可以,希望胡不适可以帮他照顾一下花园。

    老乔治是个不会养花草的人,在老乔治的太太还在的时候,这里曾经是个很美丽的花园。

    那时候这里植物很多,老乔治的太太是个非常擅长照料植物的能手,她仿佛了解一切植物,证据就是花园里什么种类的植物都有过,而且每一棵都长得不错,后来乔治太太去世了,老乔治着实颓废过了些日子,那曾经美丽的花园也就荒废了。

    天色已经晚了,胡不适最终还是打消了现在去花园里一探究竟的念头。

    +++++

    闻了闻自己的衣领,他决定去洗个澡。

    浴室里乱七八糟,有点小洁癖的胡不适一看之下愣了愣,扶起倒在地上的垃圾桶,看着洁白地砖上乱七八糟的大鞋印,胡不适默默开始擦地板。

    看来托尼发现躺在浴室里的自己时惊吓不小呢。

    浴室不大,没多久胡不适就擦好了地板,擦洗浴缸的时候,胡不适在里面发现了一颗茁壮的大蒜。

    这大概就是托尼说的「在他头发里发现的、发了芽的大蒜」了。

    「哈……怎么可能?」抓了抓头发,胡不适一脸不解的想了想,最后将这颗大蒜种到莲寄给他的豪华花盆里了。

    「这么豪华的住所,你可要长高点,到时候说不定可以炒蛋给提供你住所的恩人吃~」

    摸了摸小蒜苗小小尖尖的顶端,胡不适笑了笑,这件事算是就此揭过。

    胡不适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停留很久,很快的将浴缸擦干净,又重新给浴缸加满了水,他准备泡个热呼呼的澡发发汗。

    谁知入水的时候又出了问题。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明明只是觉得有点烫,但是还能忍受的温度忽然变得让胡不适无法接受,没有办法,胡不适只好等水变凉一些。

    然而等到水温变成他可以接受的温度,那个温度已经有点太低了,胡不适可不想泡个澡第二天又被送医院,没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的站在浴缸里,决定还是淋浴算了。

    即使淋浴,他开的水温还是比以往低了很多,不过沉浸在多日以来第一个痛快澡中的胡不适并没有太在意这个问题。闭着眼睛冲头发的胡不适同样也没有发现,自己脚下,浴缸里的水平面在不断的降低……

    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开窗通风的时候,胡不适被扑面而来的冷空气呛了一个喷嚏,一边吃早饭一边看天气预报,才知道原来是寒流来袭。

    「怎么会这么冷?得买件羽绒服了。」

    吃掉最后一口面包,胡不适将餐具洗洗干净,食物带来的能量让他稍微暖了一些,不过很快这点热气就没了,他赶紧从衣柜里掏出好久没穿的厚外套,正要关窗户,胡不适的视线被窗前光秃秃的一棵树吸引了。

    这棵树挺奇怪,胡不适虽然觉得它很眼熟,却一时说不出它的种类,昨天坐车的时候,胡不适注意到路边的树木叶子早都落光了,而眼前这棵树却是枝繁叶茂,在这样萧瑟的冬日里招摇着绿色的叶子,为冬日增添了一抹春意。

    胡不适的心情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没有犹豫多久,只是多加了一件外套,他抓起钱包下了楼。

    胡不适决定为那棵给他带来好心情的大树做一下冬日养护,不过手头没有专业工具,为此他特意跑了很远的专门店买了需要的东西,还买了很多过节的食物以及鲜花,即使一个人孤零零的、还在生病,他也决定过个好节。

    没有上楼,胡不适直接拿着钥匙打开了花园的铁门,然而花园里已经有人了。同楼的几个小鬼在花园里围着一堆花盆吵吵闹闹,两个调皮点的正在往花园中唯一一棵树上爬,其中一个很厉害,眼看就要到第―个树权了。

    「嘿!小鬼!快下来!」将手里的东西一扔,胡不适眼明手快将小家伙抱了下来,然后又抱下另外―个。

    「贾斯汀,你上次已经爬树摔骨折一次了,怎么还爬?」

    吐了吐舌头,贾斯汀笑嘻嘻的退到同伴身边去,看到妹妹似乎想要揪花盆里的花又不敢的样子,小家伙伸出手去,却在下一秒尖叫出声。

    胡不适一看:吓!好大一只虫!

    「别揪那些小家伙了,给你们这个。」看着故作坚强的小男孩,胡不适拿出了自己买的花,给小家伙一人分了一朵,给了贾斯汀两朵,「把这个给你妈妈,替我向她问好。」

    拿了好处,又知道有大人在这里,自己再也无法从事什么「冒险」活动,小家伙们说了谢谢之后一哄而散了。

    将手里剩下的花放到地上,胡不适笑了笑,翻出工具箱里面的花剪将贾斯汀刚刚发现的虫一刀两断,正要将虫尸甩到地上,却在这时候,余光瞥见了其他人。

    「史、史密斯先生!你好!」本能的转身后退,借由这几步拉开的距离,胡不适也看清了站在自己身后的对象。

    被称为史密斯的男人点了点头,然后不说话了。

    完了!最怕和这个人相处了,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胡不适心里的小人立刻来了个失意体前屈。

    史密斯是个英俊的男人,金发黑眼看起来极具神秘力量,肤色既不像很多白种人那样泛红、也没有跟随流行晒成古铜色,而是一种现在很少见的白净,身材高而敏健,给人「这人有练过」的感觉。

    这样一个年轻人按理说应该相当受欢迎,可是实际上,他搬来这里已经有两年多,这栋楼实际知道他是这里住户的人,竟然只有胡不适和老乔治两个人而已!

    原因无他:这个叫史密斯的男人和胡不适是同一天搬来的,只不过胡不适选在下午搬家,搬完家还拜访了所有邻居并且互相赠送了小礼物,而这位史密斯先生却是在半夜四下无人的时候静悄悄的搬进来,被东西太多、半夜才安顿下来倒垃圾的胡不适撞个正着!

    史密斯先生正好住在胡不适楼上,然而两年来,胡不适头顶上的地板从来没有传来过任何疑似人脚步的声音,如果不是偶尔会传来小狗爪子跑步的嚓嚓声,胡不适几乎有种亲历恐怖片的感觉。

    不过胡不适从来没见过史密斯先生遛狗就是了。

    「哈~圣诞快乐,要不要来一枝花?」实在没话可说,胡不适将手里的花递了出去。

    史密斯先生面无表情。

    史密斯先生皱了皱眉。

    史密斯先生打了个喷嚏。

    「哈……哈……」不知道说什么好的胡不适于是也打了个喷嚏。

    无话可讲的胡不适索性闷头干活,他原本就不是拉长交际的人,所以才选了每天对着植物的工作。

    这些植物越看越眼熟,想了半天,胡不适脑袋里的灯泡亮了:前些日子他问同事要来的种子如果长大,对应的不正是这些植物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看看这些多少都有些变异的植物,除了专门的植物研究室,哪里有卖哟~

    他们研究所的主攻方向是增强植物的存活率,其中也包括使用人工干涉的手段引导植物变异,进而更容易生存,这样寒冷的天气,这些植物还能生气勃勃就是最好的证据。

    不过,我不记得我们研究室培育的种子可以长得这么快啊?(这是宇宙射线照射的结果哟~)

    心里奇怪着,胡不适还是决定将这些盆裁移到老乔治的房间,这些实验室出品的小家伙再顽强也耐不住持续的严寒天气。

    老乔治的房间里有个大大的阳台,那里有大大的玻璃窗,白天有很充足的阳光,实际上那里原本就是老乔治太太在世时候的温室,至今那些曾经用来摆放盆栽的花架也没有被收起来,正好方便了胡不适。

    安顿好所有的植物,胡不适的视线移向自己身后的大树:这个家伙……大概是老乔治自己弄来的吧?

    好吧,至今为止,胡不适也没把这棵大树和邮局工作人员口中「巨大的植物」画上等号,正常人脑袋里,这种东西邮局不可能帮你邮寄,对吧?

    「老乔治,现在不是栽树的季节啊……」叹了口气,虽然已经有些累,不过他还是认命的找出老乔治的梯子,爬上去给这个大块头做些处理。

    冬天对于任何植物都是很难熬的,这时候被移植过来,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爬树的时候,一旁一直闷不吭声的史密斯先生走了过来,帮他扶住了梯子,胡不适受宠若惊,急忙道了谢,可是对方仍然板着脸,再度冷场。胡不适快快的坐在了树根上,不过他没沮丧多久,他的注意力很快被身下的大家伙吸引了过去。

    考虑了一下,胡不适决定先给这棵树剪枝,就像路边那些行道树一样,本来这就是冬日养护的一部分,之前胡不适也做过因此做起来得心应手,很快的,树冠就光秃秃的了。

    元帅阁下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剃了秃瓢。

    不过胡不适现在对此是完全无感的,虽然他承认这棵树现在这样子确实不美形了些,但是蚀康最重要,春天的时候它可以拥有更美好的树冠。

    修剪枝条,然后浇一次透水,胡不适决定这次就先这样处理,他们这里的温度这样处理基本上已经足够了,将地面清理干净,胡不适拍拍屁股正准备走人,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个人――史密斯先生。

    转过身,胡不适这才发现史密斯先生正在做和他一样的动作,他说自己怎么收拾的这么快呢,敢情史密斯先生一直在给自己帮忙!

    虽然不爱说话,不过真是个好人!

    默默地在心里给史密斯先生发了一张好人卡,胡不适对还在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道:「史密斯先生,如果你也是一个人过节的话,不如晚上我们一起吃大餐吧!」

    其实这只是一句客套话,胡不适没指望对方对自己做出回应的,然而不知道这句话哪个词打动了史密斯先生,发现对方竟然点头了。

    上帝保佑~幸好他今天偷懒买了三天的食材。

    「别人做菜常常形容是妈妈的味道,我这里估计就是哥哥的味道了,我做菜完全是大哥教的,我家爸妈都不会做饭。」

    端着新出炉的罗宋汤进入客厅,胡不适对正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说道。他已经开始了解了:其实这个人,只是在发呆而已。

    「不过火鸡应该就是乔治太太的味道了,我刚来的时候,她邀请我过耶诞节的时候手把手教会的我,真是……」

    端火鸡的时候,胡不适伤感了一把,不过很快他就将火鸡放在桌子上,从自己上午买菜的推车里拿出饮料和酒,末了还掏出几个罐头,习惯性的给老乔治的狗买了狗罐头,回来才想起老乔治早带着他的狗一起去女儿家了。

    随手将东西放在桌子上,胡不适对史密斯笑了笑,「饿了的话先吃点,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他又拉着推车下楼了。

    史密斯先生面元表情的将视线移向摆满圣诞大餐的桌子,然后伸出了手……

    胡不适干什么去了呢?

    答案:他去装饰圣诞树了。

    圣诞树的原材料……自然是花园里孤零零秃头站着的元帅阁下。

    去超市前胡不适就看好了,楼下那棵树虽然大了点,但是枝条坚硬、便于悬挂物体,正是个圣诞树代替品的好材料!

    刚刚修剪树枝的时候,他还特别注意留出了挂装饰品的枝条。

    从推车里不断掏出灯饰,胡不适爬上爬下很快将灯泡什么的挂了元帅一身,然后乐颠颠回去了。

    「早就想这么做一次了,看!我们也有圣诞树了!好大一棵圣诞――呃!?」看到史密斯先生手里拿着的东西时,胡不适噎住了。

    呃――他是叫史密斯先生自便先吃点,可是他没想到史密斯先生自便的结果就是:他把胡不适买给老乔治的狗的七个不同口味罐头都吃掉了。

    那是狗罐头呀窘!虽然那罐头瓶上画着狗,可那不是狗肉罐头而是给狗吃的罐头啊阿阿阿!

    「哈――吃饭!我们吃饭!」再度元语的胡不适于是开始倒酒。

    是夜,两个人酒足饭饱,吃得相当惬意,虽然史密斯先生一句话没说,不过电视机里传来的各种声音弥补了室内太过安静这个缺陷。

    「谢谢招待,罐头很好吃。」临行前,史密斯先生终于对胡不适说话了。

    长久以来,胡不适几乎以为史密斯先生不会说话,忽然一句话让胡不适哽住了,然后等到大门关上,胡不适这才琢磨过来那句话内容的意思――

    罐头很好吃……

    喂!那是今天唯一不是我做的菜啊!史密斯先生你真的是在感谢我吗?还有……那是狗罐头吧?喂――

    有史以来最失败的宴请以及客人出炉了。

    +++++

    虽然史密斯先生对自己的招待评价很微妙,虽然史密斯先生整个晚上只和自己说了一句话,但是他还是给了自己「陪伴」的感觉。

    对方的眼神变得温和,透露出来他其实也有点开心,不知道为什么,胡不适觉得自己看懂了对方的眼神。

    史密斯先生的眼神有点像自己小时候养过的一只狗,其实也不算养,只是每天放学的时候固定到巷子里给它喂食而已。每天一个人放学的时候,那只狗总会跟在他身边,静静的陪着他,它从来不叫,但是却给了胡不适被「陪伴」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好。

    没有立刻收拾桌子,胡不适倒了一杯红酒,怎么会将人比成狗呢?史密斯先生知道了可能会不太高兴吧?

    拉开窗户,胡不适静静的看向窗外的圣诞树。

    外面下雪了,他出去装饰圣诞树的时候就开始零星小雪,现在则是鹅毛大雪,最浪漫的白色圣诞。

    光秃秃的树干被灯泡装点得华丽,夜色和灯光的掩映下,完全看不出它是棵光脖子树,胡不适有点骄傲的想自己这棵应该是这附近最大的圣诞树了,不过可惜这个社区太偏僻了,这么漂亮的圣诞树除了自己,却无人欣赏。

    他想大概莲不会过来了,已经这么晚了。

    胡不适低下头,为自己再添一杯酒,冬日里的凉风吹在他因为酒意而灼热的双颊上,一股香味莹然鼻端。

    一开始他以为那是酒的味道,不过很快的、越来越浓的味道让他不容错认:那是一种……非常好闻、非常让人迷醉的味道,让人……

    面红心跳,胡不适忍不住向味道来源的地方望去,他愣住了。

    我想开一树最美的鲜花,盛放在你面前。

    看到窗外情景的一刹那,胡不适感觉自己脑海里只剩下了这一句话。

    他终于想起这棵树为什么眼热了!

    莲!一定是莲!他过来陪自己过圣诞了!

    第四章 元帅阁下把bh压倒了

    ……其实我很想你,如果可以一起xx和oo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

    忽略生僻辞汇,这句话的主句莲却是第一时间理解完毕的,貌似遮罩了一切资讯的莲心里还是给自己留了希望,偷偷的将胡不适的信号接入列为最高许可权,于是,第一时间接到胡不适的资讯之后,莲立刻醒了过来!(醒得够慢的,不过毕竟是植物人嘛)

    迅速的阅读完,然后,元帅阁下激动了。

    这一激动,就开花了!

    像是把过去漫长岁月里积攒下来的激动全部释放出来似的,莲感觉自己在生长,他几乎听到自己枝条快速生长的声音,层层叠叠的红色花朵从枝条间拔起,一朵一朵,怦!怦!像极了传说中心跳的声音。

    我很想你很想你很想你――

    巨大的喜悦感充满了莲的内心,他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他睁开心眼,看到―个人正从远方飞奔而来,那张脸……正是照片中胡不适的模样!

    蠢蠢欲动的爱意再也无法遮掩,莲阁下向胡不适的方向飞奔――飞奔――

    奔――

    怎么奔不出去?!

    忘了自己还是树形腿、还没从土里拔出来的倒霉莲阁下,向着胡不适的方向倒了下去。

    货真价实的,泰山压顶般的……倒了下去……

    哐当一声,元帅阁下终于把胡不适压倒了。

    提问,树形的元帅阁下把人形的胡不适压倒,受伤最重的是谁?

    a元帅阁下。

    b胡不适先生。

    答案是c:里昂?杰克逊。

    里昂?杰克逊谨慎的醒来了。

    「你终于醒了!」

    一个带着外国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里昂皱了皱眉头,视线移向自己的右腿,此刻,那里正裹着层层绷带。

    「你的腿骨折了,医生已经帮你处理好了。」

    那个声音解释着,他这才将视线移向说话人,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的是一名亚裔男子,看起来有点眼热。等等――

    这不正是自己晕倒前大叫自己的名字朝自己跑来的那个人吗?

    该死的――这个家伙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拧起眉头,里昂的表情变得有点狰狞,就在这时候,那名男子冲他微笑了,「太好了!我这就去告诉警察先生你醒了!」

    听到「警察」二字,里昂愣住了。

    里昂?杰克逊,性别男,年龄三十五,职业银行抢劫犯。

    自从十年前被银行解雇后,他就开始抢银行,每次抢劫就是血浆片拍片现场,十步杀一人,从来无活口,他被称为史上最恶抢劫犯。

    据说很多美国大片导演都会在他抢劫后的地方取景提取灵感,从《侏o纪》到《csi犯罪现场》,从《绝o终结站》到《夺0锯》,处处可见里昂?杰克逊式犯罪智慧的闪光。不过正是因为他这种杀光抢光的做法,警方至今仍然无法确定他的身份,而他的通缉令上的照片仍然是一片空白。

    直到今天、在他进行第七次抢劫的时候,意外发生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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